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故人篇一
清明时,油桐便开花了。
每到油桐花开的季节,我的思绪就如随风纷飞的油桐花瓣,飘向远方,追忆着逝去的光阴与远行的故人。
那年,和几位好友到山上的桐花林,满山油桐星星点点、交映成雪,染白了晚春的山巅。
冷不防的寒霜,骤然地飘降于心间,我们面面相觑,心中隐约有不祥的预感。
不知是谁使劲摇着油桐树,霎时落雨缤纷,n的笑容灿烂如花雨,开心地说:“明年我们再来看油桐花!”秋天初至的时候,前去拜访n,她兴奋地指着两株修长、抽着绿叶的小油桐树说,她要在庭院里遍植油桐,等油桐树大成荫、花开枝头,就可以年年赏花了。n发亮的眼睛里,闪动着美好的桐花之梦,感染了在场的朋友们。
孰料来年初春,山上的油桐花和她庭中的小小油桐,都还来不及茁壮、开花,n竟因一场车祸意外往生!约定也就这样飘散于无常风中……但我深深记住了那年的油桐树,以及油桐树下的n。
另一片桐花林里,则有着另一位朋友c的回忆。
同样是个起风的暮春黄昏,我和她全家登高上山赏油桐。孩子们在树下追逐奔跑,笑声在林间流动,c和先生俪影双双,并肩笑看桐花,又不时转头和我共话旧事。风声、笑语、飞舞的油桐花瓣,编织成一片幸福的风景。
不过数年光景,传来c因婚变而黯然结束生命的消息。一时之间,我沉默、怅然,感叹世事无常、好景短暂,人如落花。那些同赏桐花的吉光片羽,飞絮般无声地沉落心底。
当年满山油桐飞白雪,今日花落人亡两不知。
那两片桐花林里,深埋着我的两位故人。但愿此时此刻,他们已前往比桐花林更美丽温暖的国土,远离烦恼悲伤,不再愁忧痛苦。
故人篇二
投稿
类型:信、抒情
好想回到有你的日子。
是你让我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朋友。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我的心什么都不用想,很平静、很安逸。你的相伴让我的生活充满了色彩,虽然我们现在居住在不同的城市里,但联系着我们之间的那一根线,一根友谊之线是永远不会断的——我坚信!
好想回到有你的日子。
有你的日子里,我发现那个才是真正的我,而现在我脑中充斥着各种烦恼。因为现在的生活中,有太多的人无端闯入了我的世界,把我的一切都打乱了。而这些人,却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人,注定出现,又注定与我相遇。一切都使我感到无奈。面对朋友,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们的私心太多,面对家人,我保持疏远,因为我的秘密和年龄一样在增多。多希望再次的,像以往一样,可以和你谈谈心。
好想回到有你的日子。
有时候,我总想要站在悬崖边眺望,而又仍总是出现在我的身后,想把我推下去,我恐惧,我畏怯。好想念你陪伴我的那个时光,因为在我眼中,你永永远远是我真正的朋友。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愿意永远停留在那一刻,永远陪在你的身边。
你永远的朋友2019.4.11
作者:荣玉
故人篇三
大学里与你是好友,在你我共同为理想奋斗的时候;在你面临人生的选择的时候;在我遭受失败打击的时候沉醉着友情的可贵。
毕业后我工作来到了这里,你读研也到了这里;当你说出那三个字并且讲了你的真正想法时我真的惊呆了,你一直以为我在追你,原因只有一个------“我对你太好了”。从那以后你我的关系飘忽不定,不断出现摩擦,说真的每次见到你之后我都痛苦万分,关心你怕你误会;不理你又于心不忍……在经过无数次的不快之后你我终于关系破裂,那时我真正明白了什么叫最近的距离最远的感觉。
即便是这样我依然把你看成我最好的朋友,无论我们之间有多少误会。你生日那天我刚好出差回来,包好了一本英语字典(我知道你当时在准备gre),迈出门的脚又收了回来,何必打乱你本来已经平静的心呢?于是撕烂字典的包装,将贺卡轻轻的放在抽屉的最深处,用心来祝福你。
我的生日来到了,那天我收到了你的祝福,高兴极了,你的话让我深深感动,有你这样的朋友真的值。你说不知该如何再面对我,我理解你,能收到你的这封email我就很开心了!晚上有位朋友要离开,我送她到火车站,车上收到你的电话你也要到火车站去送她,当时我的心情很复杂,不知为什么既希望见到你又不希望见到你,于是我将决定权交给了上天,当火车徐徐离开车站的时候你仍然没有出现,或许我们真的.无缘,我这样安慰自己。
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当我在外地出差的时候忽然接到了你的电话,没有说什么,只是相互问候了一下,我们还能期望什么呢?不过说来也很凑巧,就在你打电话的前一天晚上我就打算写一点东西来纪念我们这一段经历,然而我不满意自己写的东西,一气之下就删掉了。经常在班级信箱中看到你的文章,你的留言,这也正是我了解你的方法,不知为什么最近没有消息了,学习太忙么?曾经听你说过你喜欢孟庭苇的歌,现在我正放着她的一首歌-------《哑哑与亚亚》,还记得你的‘丫丫不想作姐姐’网友么?桌上放着你送我的石头,我带着她辗转南北,从不让她渴到,你说过她也有生命,长时间没有水她就会死掉的,我不要她死。
1.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是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那么忘记了。
2.幸福,不是长生不老,不是大鱼大肉,不是权倾朝野。幸福是每一个微小的生活愿望达成。当你想吃的时候有得吃,想被爱的时候有人来爱你。
3.爱情是灯,友情是影子,当灯灭了,你会发现你的周围都是影子。朋友,是在最后可以给你力量的人。
4.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我在你面前可以是谁。
5.爱情,要么让人成熟,要么让人堕落。
6.举得起放得下的叫举重,举得起放不下的叫负重。可惜,大多数人的爱情,都是负重的。
7.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各自的过去中,人们会用一分钟的时间去认识一个人,用一小时的时间去喜欢一个人,再用一天的时间去爱上一个人,到最后呢,却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8.一个人一生可以爱上很多的人,等你获得真正属于你的幸福之后,你就会明白一起的伤痛其实是一种财富,它让你学会更好地去把握和珍惜你爱的人。
9.年轻的时候会想要谈很多次恋爱,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终于领悟到爱一个人,就算用一辈子的时间,还是会嫌不够。慢慢地去了解这个人,体谅这个人,直到爱上为止,是需要有非常宽大的胸襟才行。
10.当明天变成了今天成为了昨天,最后成为记忆里不再重要的某一天,我们突然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时间推着向前走,这不是静止火车里,与相邻列车交错时,仿佛自己在前进的错觉,而是我们真实的在成长,在这件事里成了另一个自己。
11.离开我就别安慰我,要知道每一次缝补也会遭遇穿刺的痛。
12.曾经拥有的,不要忘记。不能得到的,更要珍惜。属于自己的,不要放弃。已经失去的,留作回忆。
13.我喜欢并习惯了对变化的东西保持着距离,这样才会知道什么是最不会被时间抛弃的准则。比如爱一个人,充满变数,我于是后退一步,静静的看着,直到看见真诚的感情。
14.男人的爱是俯视而生,而女人的爱是仰视而生。如果爱情像座山,那么男人越往上走可以俯视的女人就越多,而女人越往上走可以仰视的男人就越少。
15.好的爱情是你通过一个人看到整个世界,坏的爱情是你为了一个人舍弃世界。
16.在自己面前,应该一直留有一个地方,独自留在那里。然后去爱。不知道是什么,不知道是谁,不知道如何去爱,也不知道可以爱多久。只是等待一次爱情,也许永远都没有人。可是,这种等待,就是爱情本身。
17.有谁不曾为那暗恋而痛苦?我们总以为那份痴情很重,很重,是世上最重的重量。有一天,暮然回首,我们才发现,它一直都是很轻,很轻的。我们以为爱的很深,很深,来日岁月,会让你知道,它不过很浅,很浅。最深和最重的爱,必须和时日一起成长。
18.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真正快乐的男人,才能带给女人真正的快乐。
19.女人如果不性感,就要感性;如果没有感性,就要理性;如果没有理性,就要有自知之明;如果连这个都没有了,她只有不幸。
20.一段不被接受的爱情,需要的不是伤心,而是时间,一段可以用来遗忘的时间。一颗被深深伤了的心,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理解。
故人篇四
;二叔有一个在我看来很好听的名字:刘宏金。
那一夜,二叔搂着我的父亲,拼命地喊,可是,我的父亲再也没有答应他。父亲走了,二叔说,他等于少了一只手,许多话,他不晓得和谁说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二叔伤心地哭。
二叔和我的父亲,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好笔杆。父亲教我们写毛笔字的时候,就说,你二叔,不也是我压迫着操练写成了字的么。看着父亲那很得意的样子,我们没有谁不敢相信父亲。后来,二叔总会给字写得称展的兄弟姐妹们多发几毛压岁钱。自古,村子里就有一种偏见:字写得称展的,才是真正的有文化。因而,父亲和二叔,尽管只上过五年小学,却在别人眼里,就是文化人,是懂知识和礼仪的。平日里,我也喜欢舞文弄墨,于是左邻右舍都说,刘家的老二,笋子高过竹了。每每听得别人夸赞,父亲和二叔比我还要高兴,乐呵呵的,说,他读了那么多书,总不能都是读进牛屁股了,应该的嘛。
為生计,二叔走南闯北,他和父亲都吃苦不少,那时,什么都讲成分,包括读书,也是要讲究成分的。富农的崽,读什么书呢,难道还想翻身当富农,给我放牛去吧。村支书这样一句话,二叔和父亲,便就做了一辈子老老实实的农民。二叔给我们摆谈这些往事时,总是郁郁寡欢的,长长地叹气,眼睛润润的,就连胡须,都是直直倒立着。若是喝了半两酒,他便会语无伦次地叮嘱我们,争气,争气,要学会争气!
二叔喜欢喝酒。困了,倦了,累了,要喝了酒后方才舒服。高兴,逢喜事,或庄稼长势好,收成不错,也要喝酒。酒是二叔自个儿酿的,用苞谷,红苕,高粱,或者大米,煨火慢慢烧烤。平日里,一个人在家,便是细细地饮,直到喝见了缸底,便又烤上几锅,放在黑屋角里,逢节日,则舀出来喝。当然,每每逢得有客人来屋,则是要多喝几杯的。若是遇得客人不好喝,捏着酒壶硬是不让倒酒,劝了数次,还不见松手,二叔便会装出生气的样子,愤愤地,说,怕我没酒喝么,长江黄河都干了,我家酒坛子,是不会干的。弄得一堂人,捧腹大笑。
二叔好客,且为人处事敢作敢当,村子里的人给他取绰号为“国务院院长”,二叔觉得这个绰号没哪里不好,人家喜欢那样称呼他,便也乐呵呵地答应着。村子里的大小事,别人都喜欢说与二叔听,他们喜欢听二叔是个什么处理意见,年轻人都出了门打工,留守村庄的老人和妇女,凡事都喜欢二叔给他们拿个主意。乡里干部到村里去时,总是劝二叔向组织靠拢,村民还一致要二叔当村主任,二叔不干。二叔说,村官儿太小,还是当“国务院院长”好。
我曾经在一抹薄薄的玻璃块内见过二叔和父亲年轻时的合影,穿着上下各两个口袋的白衬衣,灰色裤子,留三七分的两块瓦头式发型,并排站着的那种姿势,甚是英俊潇洒。二叔和父亲的照片,常常使我想起那些匆匆流失的岁月。是岁月,催人老,催人离去,这个关口,轮到谁,都躲不过的。有一日天将要黑之时,我在老屋外的晒场上,看见楼下的二叔,弯着腰,低着头,吃力地背着一捆干柴棒,正往家里赶。二叔在一梯稍高的石阶上,徘徊了好一阵子,他颤悠悠地伸出左脚,想努力跨上石阶,但明显力气不支,便又退了回去,伸出右脚,正想往上扑,然而一个筋斗,哗啦一声,柴棒从二叔背上滚落了下来,正压着了他的腿。我几乎是一口气冲了下去,一双手举起压着二叔的干柴棒。二叔努力爬了起来,装着没事的样子,但我明显发觉,二叔,他真的老了。一个人,吃完人间那么多的苦痛,历经人间那么多的灾难,便就匆匆老去了。至今,那张照片上的两个人,一个已经去了好些年,另一个,也是接近花甲之年的老人了呢。
每一次离开村庄,二叔总要送我翻过老屋对面的那座坳岭,有时,是要直接把我送至六里外的乡场上,见我赶上了回城的客车,方才回家。在城里工作和生活了这么多年,可二叔在送别时的那句话,我是不会忘记的——满崽,好好工作,好好生活!
干爹
小镇紧壤湘西南的那边桥头,每日都会摆出一个摊儿。铁锤、榔头、细铁丝、起子、火钳、老虎夹、钢钉磨成的铁钻……这类器物就挂在摊子空箱内的晾杆上。箱子旁边整齐地码放着不同码子的鞋,鞋堆高的,则为已经修好的鞋,矮一些的,则为还没有修好或即将要修好的鞋。箱面是一个用来操作修鞋的平台,摆放有各色鞋线、烂胶片、502胶水和别的其他胶水或杂物。箱面极窄,可最后还得留下一些空地,用来摆置修鞋临时搁放的工具。修鞋者,是我的“结伢”(干爹),一个刚刚而立的小老头儿,头发蓬乱,胡须似乎从来就没有刮过,长长的,垂在下巴上。他戴一副眼镜,样子却是很精神的。
阿火——阿火——
我打开后窗,小心翼翼地爬到阳台上,沿着门前的竹尖望下去,我看见了干爹,他的肩上多了一条洁白的汗巾(大概是某女人赠送的)。他正坐在坳下的树脚,擦着汗,等我。实际上,干爹原本是一个和我素不相干的人。因为父亲相信命相,父亲说,我的命相属火,要保住我健康成长,就得找一个命相属水的本家人,来压一压我的火。我和干爹赶到小镇摆摊的桥头时,太阳就已蹦跳出来了,街面上也已经来了不少赶场的人。干爹是单身汉,出门从来就没有什么牵挂,一个人的家,一个人出了门,屋子就空落了。我给干爹做伴,多少让他觉得了温暖。我容貌的丑,被他的寂寞掩盖了。
干爹修鞋的时候,我就待在一边打杂。一会儿给他递上起子、刀具,或者修鞋用的线条,一会儿又得接过他刚刚修好的鞋子,将鞋子整齐地摆放在鞋箱旁,甚至有时候,得跑到湘西南那边的白水洞,打井水喝。我实在是懒,干爹连声催了几次,我都懒得动身,于是他便责令我:你去不去,你到底去不去。他手里举着修鞋的细铁丝,做着要打人的样子。我扭捏着身子,慢腾腾地,老半天也不给他把水打回来。干爹在鞋摊边渴得心里慌,四处打望着,却依然不见得我人影儿,干脆就跑到桥下的溪里喝水。
实际上,干爹的生意一点儿也不好。不,应该说是他一日的收入实在太少,生意倒是火爆得紧。一个赶场日,干爹要修理上百双的鞋子,有的是破了皮,有的是断了底,还有的是脱了色。哪儿烂了,干爹都能修,但价钱一律五分一次,而且,熟人熟面孔的,免费修理。如此下来,一个赶场日也就充其量五块钱的收入。
太阳就要偏下西山了,街面上的人稀了,干爹开始收捡摊了。摊上一地的鞋子,修好了却还没有认领的、来认领过了却还没有修好的、刚刚带过来的、摆放很久了的,一切还停留在摊子里的鞋,干爹都似若宝贝一般,小心翼翼地放回鞋箱内,上了锁,回到屋后再翻出来修理。
末了,干爹总不会忘记跑到肉铺里,割上一刀肉,挂在鞋箱的担子那头。我跟在干爹的担子后面,心里想着晚上的肉宴,大滴大滴的口水,情不自禁淌了出来。
(刘燕成,苗族,贵州省作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民族文学》《四川文学》《岁月》《雪莲》等,出版有散文集《遍地草香》《月照江夏韵》《黔山秀水》等。)
编辑:刘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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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
关于书的名言,不胜枚举。书于我无比重要。
阅读为我打开了一扇扇神奇的门。
我读的第一本课外书是在我十五岁上师范学校那年。我清晰地记得那时借的第一套书是——《青少年十万个为什么》。这套涵盖天文地理、物理化学、气象科学的科普读物像魔术师般为我打开了一扇又一扇的门,我张开好奇的眼睛重新打量这个世界,发现了一个又一個以前未曾触及的新世界,发现了更为广阔的天空。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在上师范学校之前,除了教科书里教的,其他一切全不知晓,真真是一心只读教科书,两耳不闻窗外事。借着这套书,我跳出了狭窄的井底,看到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也因为这套书,班上的同学亲切地称我为“百科博士”。我受之有愧但又心生欢喜。
《青少年十万个为什么》为我打开看世界的眼睛的同时,也引导我把目光瞄向其他书籍。也许是巧合,正处在青春期的我没有被当时流行的言情小说所吸引,却迷上了中国古典爱情文学。《牡丹亭》《琵琶记》《墙头马上》《西厢记》等作品就是在这个时候接触的,看着书中的女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蕙质兰心出口成章,心里羡慕得不得了。于是,我暗下决心要像她们一样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看书之余勤练基本功,书法、粉笔字、排笔字就是在当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虽然无法比拟书中的美才女,却着实让自己进步不少。
阅读让我变得更加自信。
我家里是多女户,小时候穿的衣服常常是老大穿不了的老二穿,老二穿不了的老三穿,接力穿到衣服穿坏了为止。鞋子更是少买,大冬天里光脚丫是常有的事。物质贫乏的年代,最奢望的就是过年,因为过年就会有新衣服穿,过年就会有新鞋子穿。人穷很难志不短。因为穿不起新衣服,买不起新鞋子,总觉得自己低人一等。虽然总是倔强地抬起头颅,但是心底的自卑却无处遁迹。
后来在大量阅读后,我才发现高贵的灵魂不需要华丽的衣服来装饰,卑劣的灵魂再昂贵的衣服也掩盖不了。也是在大量阅读后,我发现就算穿再漂亮的鞋子也走不出短浅的目光,宏伟的目标不是光穿漂亮的鞋子就能抵达得了的。是阅读让我明白:物质可以贫穷,但精神不可以。腹有诗书气自华,因为有了书的滋养,我开始变得越来越自信,心底的自卑在一点一点地消逝。
阅读给我的工作带来巨大的便利。
工作后,我发现在师范学校里啃的书,给自己的教学工作带来巨大的便利。《儿童心理学》让我学到多方面地了解学生的方法,教学与学生管理工作也开展得较顺利;面对好奇的小学生提出的各类问题,我看的《青少年十万个为什么》又帮了我的大忙。我可以轻松地回答学生提出的千奇百怪的问题。哪怕如熊熊烈火般刁钻古怪的问题,我也能轻轻松松地化解。有时遇到自己知识范围外的内容,我秉承孔子“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的教诲,坦诚地告诉学生自己也不知道,然后和学生一起去寻找答案。学生们对“博学”而又坦诚的老师很是崇敬。
为了不愧对学生那崇敬的眼神,我努力提升自己。在工作之余,我开始参加自考,先考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后考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也许是以前书读得多了,各个科目居然能够融会贯通、举一反三,读起书来竟不觉费力,逢考必过,创造了我们学区自考用时最短的纪录,还是当时学校第一个拿到学士学位的老师。有了更多专业知识和理论的加持,我开展起工作来更加得心应手,不仅上课很受学生的欢迎,还得到学校领导的认可。
阅读让我的生活变得快乐而充实。
回想当时读书的情节,我的记忆深处清晰地刻着一件事。那是2002年,我被《红楼梦》中遗世而独立的林黛玉迷得“神魂颠倒”,上完课就捧起《红楼梦》,看黛玉初进荣国府那娇俏可怜的样子,心生爱怜;看黛玉葬花跟着哭了一通鼻子;看黛玉联诗又为黛玉出众的才华倾倒……总而言之,《红楼梦》像磁石般牢牢把我吸住了。每天晚上看得眼皮直打架困得不得了,但是脑袋瓜却兴奋得很,像电影回放一般在脑中不断浮现书中的情节。
那段时间,白天总是顶着一双熊猫眼去上课,上完课又赶紧回宿舍啃书。现在想来,当时那段日子是再单纯、再快乐不过的了。
阅读给自己和女儿带来巨大的福利。
大量啃书也给自己养育女儿带来很大福利。女儿出生后,我基本上天天给她讲睡前故事。神话故事、寓言故事、童话故事等,都是张口就来,有时干脆现编,常常把她逗得哈哈大笑。可能给女儿讲故事多了,她读幼儿园中班时就反过来开始给我讲故事,看我要睡觉了,她就坐在我旁边一本正经地给我讲故事。她小的时候,我给她讲睡前故事是希望她尽快入睡;她给我讲故事,我绝对不能睡着,要是我睡着了她就“威胁”我——你不认真听故事,我就再也不给你讲故事了。好吧!我只能努力撑开沉重的眼皮,努力认真地听故事。有时女儿讲的故事相当有趣,我立马翻身坐起用笔把内容记下来,可这一记就再无睡意。
上小学时,女儿会不断向我推荐她喜欢看的书目,然后我们一起看相同的书。此时,她已练就一目十行的本领,我却习惯逐句逐字地细读慢品。我这“笨鸟”只有先飞、勤飞,才能赶上女儿的阅读节奏,才能和她交流书中的情节、书中的人物。记得女儿上四年级时,我们一起看曹文轩的《蜻蜓眼》,我们都被书中的情节感动得哭了。两个人一边抹眼泪,一边看书,弄得孩子爸爸莫名其妙。我和女儿却哭着笑。
上六年级时,女儿和我聊苏东坡,说她更喜欢苏东坡“人间至味是清欢”的淡泊,喜欢“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豁达,却鲜少喜欢“大江东去”的豪情。《苏东坡传》我还没看过,为和女儿聊苏东坡,我赶紧翻出《苏东坡传》恶补一番。
现在,女儿已经上初中了。初中的课业负担重,可女儿一点也没放松阅读。每天晚上做完作业,她都会和我一起看书,这是再惬意不过的事了。
有时我们会因为一个知识点讨论半天,有时我们会为一个人物行为举止是否合理争论好久。有时也会因为和女儿的意见不合而“反目”,但是很快又和好如初了。读书时,我不是高高在上的长辈,而是女儿的朋友,女儿的伙伴。
在阅读探讨的过程中我和女儿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看着女儿在别的朋友面前夸耀自己的妈妈,心里着实开心。
从不识愁滋味的少年到少欲心静的中年,阅读伴我度过了绵长的岁月,给予了我最舒适的陪伴。阅读让我成长,让我有了“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的气度;阅读在涵养我的同时,也滋养了我的女儿。书也已然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正当我坐在书桌前写下这篇文字时,门铃响了,快递员把书送来了——我的老朋友来了。
(作者单位:福建省永春县榜头小学?摇?摇责任编辑:王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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