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

时间:2023-10-22 作者:温柔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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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我处行政办公人员的文明礼貌行为,树立良好形象,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如下规范:

1、说普通话,语调自然、柔和、亲切,诚恳,音量适度。

2、不讲粗话,不使用蔑视或污辱性语言,不开粗俗不雅、侮辱他人的玩笑。

3、尽量使用对方能听懂的语言。

4、不模仿他人的语言语调。

5、注意称呼,对不知姓名和职务者应称呼先生、同志/女士、同志。

6、注意语言艺术,多使用敬语:

(1)接过他人递来的物件时,应说:“谢谢”;。

(2)请人做事,应使用“请”、“麻烦您”等词语;。

(3)表示歉意,应使用“对不起”、“不好意思”等词语;。

(4)表示感谢,应使用“谢谢”、“多谢合作”等词语;。

(5)他人讲“谢谢”时,要回答“不用谢”,不能毫无反应。

7、有人来访时要主动问好,来访者走时要讲“再见/您慢走”等。

8、同事之间见面,外单位办事人员或群众来访见面,要主动向对方问好。知道姓氏和职务的,尊称“您好,×××”。

9、遇到外来单位前来参观或上级领导检查时,应说“欢迎光临/欢迎指导”,热情接待。

1、仪表规范。

(1)上班着装要整洁,不穿奇装异服。

(2)不卷起衣袖和裤脚。

(3)服装口袋不装过多的物品,保持外表的整洁美观。

(4)上岗时须佩带工作牌,工作牌按规定佩带。

(5)不穿拖鞋或赤脚上班。

(6)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物、勤剪指甲,男同志不留过长的头发,女同志不浓妆艳抹,不染异发,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2、仪态规范。

(1)保持良好的心情,面对他人应随时保持微笑。

(2)在他人面前不做不雅或不尊敬的动作,如双手叉腰、交叉胸前、手插口袋、挠头、挖耳、抠鼻孔、拍桌子、玩弄物品等。咳嗽、打喷嚏时应转身向后,并说对不起。不当众整理个人衣物、化妆。不要在他人面前经常看手表。

(3)与人交谈时应全神贯注,注视对方,适时点头称是或应答。不得东张西望、心不在焉。

(4)行走时不要勾肩搭背,与他人相遇应靠边而走,不得从二人中穿行,请人让路要讲对不起。

1、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2、认真遵守请假制度。

3、外出办事须经部门、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向其说明外出时间、地点和事由。外出办事前必须告知有关同事。

4、上班时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水准的工作效率。爱岗敬业,敢于创新;说真话,讲实干,重实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串岗闲聊、睡觉、下棋、打牌、嬉戏等。保持良好的坐姿或站姿,不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伸懒腰、驼背、耸肩,不坐在办公台、护栏等非供人坐的地方。

5、上班时不做影响他人或自身形象的与工作无关的动作,不哼歌曲、吹口哨、跺脚,不高声说话、谈笑、喊叫、乱丢乱碰物品。

6、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丢纸屑、烟头和杂物。如发现有纸屑、烟头等垃圾,应随手捡起来放入垃圾筒。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各类用品摆放整齐;不将个人物品、私人相片等摆放于公众场合。

7、爱护办公楼的一切设备设施、工作用具,妥善保管,节约用水、用电,降低易耗品消耗,杜绝浪费。

8、在工作、打电话或与人交谈时,如有来访者走近,应立即起身打招呼或点头示意,不准毫无表示或装作没看见。接待来访或办事群众时要严格遵守“首问责任制”,接待中做到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卑不亢。

9、同事之间加强交流,和睦相处;互敬、互爱、互谅,同事遇到困难要主动帮助。

10、正直诚实,信守承诺;不相互推卸责任,不拉帮结派。

11、上下级之间要密切配合,下级应当服从上级,正确领会上级的意图。

12、发生事情及时汇报,不得故意隐瞒或虚报、捏造事实。

13、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一切重要内部资料。

1、提前到达会场,做好开会准备。

2、会议开始前到会人员应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震动。

3、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的肃静。避免大声喧哗和争吵,如有电话应到会场外复机。

4、如有事中途退场,须向会议主持人或工作人员说明事由,经同意后方可离去。

1、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但不要匆忙。

2、说问候语。

(1)先说“你好”,再自报岗位和自称。

(2)遇上节日要讲祝颂语,如“新年好!”等。

(3)语调轻松愉快,发音清楚,确保对方听清。

3、询问来电人的目的,确定来电人的身份及要求,可说,“请问您是哪里?/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4、应答。

(1)如来电人找某人,应说:“请稍等”然后叫被找人前来接听,或者将电话转入某人分机。

(2)如来电人所找的人不在,应说:“对不起,他(她)现在不在这里,有什么事可以帮您吗?”

(3)聆听电话过程中,不得长时间不出声,应适当地说:“好的/是的/嗯”以表明在认真倾听。

5、必要时要记录电话内容。

6、没听清楚或不明白对方要求时,要说“对不起,我没听清(不明白),请再说一遍(说详细一点)”。

7、收线。

(1)向来电人说:“再见!”

(2)如来电人是上级领导,等对方挂下电话后再收线。

8、注意事项:

(1)通话中途若需与他人交谈,应向对方说:“对不起,请稍候。”然后用一只手捂着听筒(或按暂停功能键),交谈完毕应向对方说“对不起,让您久等啦。”

(2)任何时候不得向他人发脾气,不得争吵,不得用过高的语调说话,也不得用力掷听筒。

(3)不得占用电话与人聊天,家人、朋友有事来电,应从速结束通话。

(4)对话要求按“文明用语规范”规定执行。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二

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恪尽职守、办事公道;尽责诚信、服务贴心;谨慎俭朴、作风民-主;遵章守纪、高效执行;廉洁自律、忠诚履职 。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释义:

1.精通业务、工作勤奋: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本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提高所在岗位要求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2.恪尽职守、办事公道:树立高度责任感,严守职业操守,勤勉工作,恪尽职守;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玩忽职守。

3.尽责诚信、服务贴心:以坦诚之心待人,以诚实之行践诺,勤俭、诚信、热情待人;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为领导、企业献计献策。

4. 谨慎俭朴、作风民-主:在工作中倡导厉行节约,不奢华,不浪费;充分发扬民-主,作风深入、细致,能广纳建言,善于集思广益,全面及时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 遵章守纪、高效执行: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严格遵守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种纪律和制度;办事讲求效率质量,决策落实及时到位,精诚团结、密切协作,部门之间事务不推诿、不扯皮、不拖延,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6.廉洁自律、忠诚履职:严格规范自己行为,克制浮躁,抵制油滑,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熟悉政策制度,倾听基层意见,注重思考总结,提供合理建议,诚心诚意当好参谋,忠实忠诚于事业。

心胸开阔,能容纳不同意见。

谦虚好学,能及时接纳新观念。

平等待人,能尊重下属的个性和价值。

诲人不倦,能耐心督导下属。

心底坦荡,行为光明磊落。

言行礼貌,能微笑常在。

守弱处低,能严于责己

克己奉公,能以大局为重

知恩感恩,有高度的责任感

宠辱不惊,能克志克行

完整理解自己岗位工作标准,保证自己所承担的职责,全面履行落实

完整准确的界定下属的工作标准,同时为下属提供支持与帮助

充分的理解认同同事的工作价值,及时回应兄弟部门的工作请求和上级的工作协调安排

向下沟通畅通,保证决策内容能与下属基本达成共识

向上及时汇报反馈,保证上司全面准确的掌握运营状况信息

通过目标实现管理 ` 目标标准和目标措施,同时确定认同

定期跟踪下属工作过程,对下属工作失误承担主要责任

定期量化考核下属工作,公平公正的评价下属的工作绩效

准确把握下属的优点和长处,及时奖励下属

时刻牢记组织目标和发展战略,定期向上司提供组织发展建议报告

不越级授权,不越级指挥

不越级报告,可越级申诉

不冲动骂人,贬损下属的人格和价值

不假公济私,侵占企业组织的利益

不说有损企业形象和同事团结的话

不阳奉阴违,无谓顺从讨好上司

不和稀泥,不做是非不分的事

不传小道消息,不信小道消息

不议论同事和上司的人格人品

不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主义

关心下属,下属的疾苦想在前

理解他人,他人利益放在前

承担责任,险事难事冲在前

遵纪守法,约束自我行在前

克勤克俭,费用投入省在前

信息充足,“请”和“抱歉”说在前

遇到冲突,严于律己让在前

读书学习,提升修养做在前

注重形象,仪表仪容亮在前

上司的指标要求常思考

上司的期待希望常思考

自己的工作目标常思考

自己的工作职责常思考

下属的困难问题常思考

下属的发展要求常思考

他人的不同意见常思考

他人恩遇和帮助常思考

常用工作方式效率常思考

社会赋予的责任常思考

管理原则

1 .上级对下级服务 二线为一线服务 上级为下级服务 全员为客人服务

2 .下级对上级负责 下级服从上级 下级出现错误 上级承担责任

上级可越级检查 下级不允许越级请示 下级可越级投诉 上级不允许越级

指挥

上级关心下级 上级考评下级 下级批评上级

3 .一个人也有一个上级

4 .逐级原则

5 .宽人严己

6 .上级对下级那是母鸡对小鸡般小心翼翼的保护,下级对上级那是誓死完成任务的决心

7 .上级是下级的教练,朋友,父母

8 .管理者应该低调一点,谦虚一点

9 .管理者应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

10 .管理者应每天准备一些

11 .管理者应多一些鼓励赞美我们的员工

12 .管理者应学会请示汇报

14 .宽容而不姑息,机智而不狡诈,自信而不自负

16 .公开的表扬,私下的批评

员工的行为规范(一)

脑筋活一点,微笑露一点

行动快一点,度量大一点

效率高一点,理由少一点

耐心多一点,嘴巴甜一点

员工的行为规范(二)

对顾客要真诚,对企业要热爱

对工作要执着,对上级要忠诚

对同事要帮助,对员工要负责

对下级要培养

员工工作原则

今天的事今天办,难办的事想法办

复杂的事梳理办,琐碎的事抽空办

重要的事马上办,能办的事尽快办

限时的事计划办,所有的事认真办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三

(一) 仁、和、精、诚。

以人为本、精诚团结、甘于奉献、服务大众,以仁者之心,明礼仪、守规矩、促和-谐,为患者及临床医技科室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团结奉献、追求卓越。

要时刻围绕临床第一线,当好一线勤务员,切实做好领导与监督、计划与统筹,保障与服务的和-谐统一。

(三)敏事慎言、知行合一。

倡导“敏事慎言、知行合一”的态度。多办实事,少说空话,澄神守中,涵养品性。尊重领导,注重礼节,公平正义,知行合一。

(四)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充分发挥个人的创造性和主动性,有“穷则思变,革故鼎新”的进取精神,有勤勉不倦,孜孜以求的不懈努力。

(五)君子谋道,谦逊礼让。

为事深谋远虑、以大局为重,不矜名、不计利,严谨求实、格物致知;以和为贵,建立尊敬友善、公平竞争、充满活力,兼顾理性而和-谐的人际关系。树立以诚待人、以信取人的忠诚奉献之道。不拘小节,克己奉公,廉洁诚信;不互相拆台,不互相诋毁,团结一致,蓬勃向上,使医院上下形成充满活力和战斗力的仁德团队。

二、行为标准

医院行政人员职业文明礼仪是指行政管理干部在日常办公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职业操守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各种行为规范。

(一)忠于国家

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二)勤政为民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三)依法行政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四)务实创新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清正廉洁

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有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六)团结协作

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七)品行端正

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

三、礼仪规范

(一)办公礼仪

1.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容严整,仪表端庄,谈吐文明,姿态良好。

2.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不得留怪异发型,发型发色应适宜,着制服时应修饰得体,女士宜化淡妆,不浓妆艳抹,不当众化妆或补妆;男士不蓄胡须,佩戴外露饰品要注意自身形象,勤剪指甲,注意个人卫生。

3.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在上班时统一着装(白大衣、皮鞋),按规定佩戴胸牌标识。女同志怀孕期间可着便服。应穿着整洁、挺括,无破损、无污迹,扣子完好齐全。

4.不得在办公区域吸烟。

5.按时办公,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应报经领、导同意,因意外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时,应及时通知科室。

6.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吃零食、听耳麦、网上聊天、玩电脑游戏。

7.不无故串岗,前往他人办公室办事时,尽量不影响他人工作。非特殊情况,去院领导办公室请示汇报前,应电话预约。

8.上班时,应保持仪表端正、精神饱满,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完成各项工作应遵时守约、实事求是,认真耐心,讲求效率。

10.参加会议应准时入场,关闭手机或将铃声置于静止状态,认真倾听,作好记录,不交头接耳、打瞌睡、擅自走动、吸烟等。发言人开始或结束发言时应鼓掌,以示尊重。如需提前离会,应向有关领导说明原委,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11.拨打或接听电话应首先问好,然后根据需要报出自已的单位、姓名,简要说明公务联系事项,通话结束时应道谢或再见。接听重要电话应及时记录,并做好善后处理。

(2)给同事或部属打电话,要态度谦和,不可盛气凌人,说话简明易懂,对方不清楚的地方要复述和解释。不得使用手机讨论机密事件。

12.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对同事的困难应给予关心和慰问,力所能及的事应尽心帮忙。不在背后议论同事,不说长道短、搬弄是非,对自己的失误或同事间的误会应主动道歉说明。

13.下级应尊重上级,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自觉维护上级领导的尊严;确有意见分歧,应选择适当场合交换意见。

14.上级领导应尊重下属的人格,善于听取下属的意见和建议。对下属的无意失礼和工作失误应以宽容的胸怀对待,善于帮助其改正。

(二)公务接待礼仪

1.公务接待过程中要坚持“八个少点、八个多一点”原则:

少一点逃避,多一点勇气;少一点生气,多一点宽容;

少一点借口,多一点诚实;少一点说辞,多一点行动;

少一点抱怨,多一点感谢;少一点呆板,多一点灵活;

少一点迟疑,多一点快捷;少一点争论,多一点自省;

2.在办公室接待客人来访要主动、热情、细致、耐心,举止得体。

3.接受问询和办理公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客人问询时,要耐心倾听,认真解答,凡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尽快落实到位;属于其他岗位职责的,要告知由何部门或何人负责;属于本单位职责之外的,要耐心说明,并尽可能与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4.客人登门时,工作人员应起身相迎,面含微笑,主动与对方握手,并请客人就座,问明客人来意。如客人要见领导,要请客人稍候,与领导联系后再引导客人与其会见。

5.接待客人时应认真专注,根据客人来意,妥善安排和处理,尽量不让客人久等。中途自已有急事需暂时离开,或接电话等应向客人说明。

一般情况下,辞别应由客方先提出。当客人告辞时,在客人起身后主人再起身相送,将客人送到门外,并握手道别。

6.接待群众上访,要做到有礼、有节、有度,注意倾听和记录上访者陈述的事由,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说明理由,使上访者心悦口服。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取,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禁止使用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

(三)文化环境礼仪

1.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场所整洁卫生,做到地面、墙壁无污垢,窗明几净,物品摆设整齐有序。

2.办公桌上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文件资料及时清理,除电脑、口杯、电话及必备文具外,不放其他物品;计算机硬件部分要保持整洁,键盘、屏幕擦拭干净,确保正常运转;办公场所的电话应保持通畅。

3.注意上下楼梯、就餐、乘车等公共场所的礼仪,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4.注重厉行节约,爱护公物。下班后或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时要注意关闭电灯、电脑等电器。

四、监督管理措施

(一)纪检监察室(行风办)负责对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职业文明礼仪规范监督检查。

(二)工作人员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处理。

五、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 目的 

本行为准则旨在帮助和引导各层级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业绩观及生活观,切实把心思用在企业的发展上,把劲头使在各项工作中,把价值体现在工作业绩上,把个人情趣落实在人品修养上,同时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制度,时刻告诫自己、警醒自己、把握自己。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本部和各事业集团条线经理及以上层级的所有管理人员。 

3  行为准则 

本规则概述为管理人员的`“德绩八条”,围绕使命、诚信、敬业、廉洁、责任、团结、公正、学习而展开,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3.1 使命 

3.1.1 认同企业价值观,具有强烈的成功欲望,具备韧性和毅力; 

3.1.2 具有长远视角,目标清晰,高效地朝既定目标前进;

3.1.3 自我超越,永不满足,持续改进,全心投入,全力以赴。

3.2 诚信 

3.2.1 诚实面对自己、面对客户、面对同事; 

3.2.2 务实守信,谨慎承诺,一旦承诺,言必行,行必果; 

3.2.3 在其位谋其职,要对企业给付薪资讲信用;

3.2.4 遵守社会公认伦理道德。

3.3 敬业 

3.3.4 把握好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处理好同事、家人与朋友的关系。 

3.4 廉洁 

3.4.1 坚持人格、行为、作风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保持个人形象; 

3.5 责任 

3.5.1 居安思危,关注公司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3.5.5 行为决策不凭空设想,不拍脑袋,不好大喜功,不急功近利;

3.5.6 工作勤奋、认真、细致、准确,自始至终,一丝不苟。 

3.6 团结 

3.6.1 善于化解矛盾,遇事沉着、冷静、克制,杜绝过激言行; 

3.6.4 不拉帮结派,不搞小团体,不搞派系斗争,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 

3.6.6 不欺骗、议论、奚落、刁难、侮辱、打骂顾客和业务关系单位人员。

3.6.7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尊重上级,爱护下级,做好传、帮、带,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

3.7 公正 

3.7.1 客观公正对待自己、同事和客户; 

3.7.3 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凡事以身作则,讲原则,讲立场,以理服人; 

3.7.4 恪守规章制度,加强自我约束,严己律人,不搞双重标准;

3.8 学习 

3.8.1 热爱学习,视学习为立身之本,不断学习创新,超越自我; 

3.8.2勇于正视自身不足,不怨天尤人,不自命不凡,虚心学习别人优点与长处,改善短板,查漏补缺。

4  实施监督 

4.4.6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违反该《准则》,且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4.5 本准则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4.6 本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四

一、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领导交办的事务,要迅速处理,并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提前20分钟到,自觉做好各科室的卫生工作。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要请假。不在办公时间串岗闲聊、下棋、打牌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尊敬领导和同志,待人真诚。进领导办公室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办公室领导和同事的物品。接待来人站起相迎,接听电话礼貌问候。

四、关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维护集体荣誉和形象。

五、同事之间友好相处,平等待人,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和优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

六、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主动承担任务,创新工作方法,甘于吃苦,自觉奉献。

七、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当日情、当日报”。

八、清正廉洁,严于律已,不化公为私,不以权谋私。

九、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有序,文明使用卫生设施。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五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关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创造良好的学院机关文化氛围,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机关管理人员工作行为规范,是指学院机关管理人员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时必须遵守的原则、程序、规则、纪律及言行标准。

第三条 机关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理论知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学院各项政策、规定,认真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

第四条 工作要求

对来机关办事人员,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不以貌取人,不生熟有别。

1 .工作职责范围内能办理的.事要马上办理,不得推诿、拖延办事时间。

2 .工作职责范围内一时办理不了的事或按政策不能马上办理的事,要耐心解释说明或确定办理时间。

3 .工作职责以外的事,要主动联系分管同志接待处理。

4 .遇到紧急任务,机关管理人员无论是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都必须立即处理。

5 .机关内部各办公室之间交叉的工作,管理人员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解决,不能让来办事的师生员工来回跑路。

第五条 服务规范

1 .仪表装束:仪表整洁、大方、自然、得体。

2 .办公用语:在工作时间内应用语规范,文明礼貌,语气和悦,讲普通话。

3 .桌牌服务:桌牌要摆放在桌面合适的位置,便于被服务者随时查看。

4 .接待工作:接待来访者,要主动打招呼,以 “ 您好 ” 开头, “ 再见 ” 结尾;不管来访者身份,必须尊重对方,接待中要主动热情,大方周到,态度和蔼。

5 .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以 “ 您好 ” 开头, “ 再见 ” 结尾;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

第六条 与会纪律

1 .与会要提前 5 分钟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事先请假,事后要及时了解会议精神。

2 .与会要遵守会议秩序,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席。

第七条 工作纪律

1 .按时上下班,有事(病)请假。

2 .做好个人工作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3 .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闲谈,应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4 .因公事或特殊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向办公室其他同志告知去向和返回时间。

5 .工作时间,不得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室。

一、自觉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和国家保密法规。

二、认真执行党的密码工作方针、密码编用原则和各项机要保密规定,严格按规定和程序使用密码和密码机,杜绝一切失、泄密事故的发生。

三、密码、密码机、密码电报以及机要业务文件、资料、图纸等密件,做到详细登记、分门别类、专人保管。递送密码、密码机,必须两人同行,专车专用。

四、作废的密码、密码电报、机要业务文件等密件,应按规定及时销毁,不得私自留存。销毁时,应2人登记签名监毁,不留片纸只字。

五、密码、密码机失控或发现有泄密迹象,应立即采取

有效措施,迅速查明情况上报,不得隐情不报或拖延不报。

六、绝密级文电不得复印;机密级文电复印,须经保密部门同意;其他文电复印,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个人不得私自留存。

七、严格执行昼夜值班制度,保证机要通信畅通和设备安全。

八、坚守工作岗位。遇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待安排机要人员代班后方可离开。

九、保密及时准确地做好当班各项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汇报。

十、写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手续。

十一、做好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十二、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机要室。 

保密工作制度

一、收发、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阅办后及时清退,不得自行横传,不擅自复制、摘抄、提供、销毁或私自留存秘密文件、资料,不在非保密笔记本上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绝密级文件统一由机要人员办理,三天内一律办清,并放在机要室保存。

二、秘密文件、资料一般禁止复印,确需复印的要经-文件管理部门和保密局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到指定场所复印,并按原文件管理。

三、秘密文件的保存室专人专柜,设施达到铁门、铁窗、铁柜的“三铁”要求。

四、涉密人员在各种场合要严守保密纪律,守口如瓶,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五、销毁秘密文件、资料要登记,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到保密局指定地点处理,严禁流入社会。

六、传阅密码电报或加密传真,必须密来密复,严禁密电明复,明密混用。

七、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与公用网、国际互联网彻底断开,并采用加密措施。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六

(一) 仁、和、精、诚。

以人为本、精诚团结、甘于奉献、服务大众,以仁者之心,明礼仪、守规矩、促和-谐,为患者及临床医技科室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团结奉献、追求卓越。

要时刻围绕临床第一线,当好一线勤务员,切实做好领导与监督、计划与统筹,保障与服务的和-谐统一。

(三)敏事慎言、知行合一。

倡导“敏事慎言、知行合一”的态度。多办实事,少说空话,澄神守中,涵养品性。尊重领导,注重礼节,公平正义,知行合一。

(四)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充分发挥个人的创造性和主动性,有“穷则思变,革故鼎新”的进取精神,有勤勉不倦,孜孜以求的不懈努力。

(五)君子谋道,谦逊礼让。

为事深谋远虑、以大局为重,不矜名、不计利,严谨求实、格物致知;以和为贵,建立尊敬友善、公平竞争、充满活力,兼顾理性而和-谐的人际关系。树立以诚待人、以信取人的忠诚奉献之道。不拘小节,克己奉公,廉洁诚信;不互相拆台,不互相诋毁,团结一致,蓬勃向上,使医院上下形成充满活力和战斗力的仁德团队。

二、行为标准

医院行政人员职业文明礼仪是指行政管理干部在日常办公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职业操守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各种行为规范。

(一)忠于国家

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二)勤政为民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三)依法行政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四)务实创新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清正廉洁

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有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六)团结协作

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七)品行端正

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

三、礼仪规范

(一)办公礼仪

1.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容严整,仪表端庄,谈吐文明,姿态良好。

2.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不得留怪异发型,发型发色应适宜,着制服时应修饰得体,女士宜化淡妆,不浓妆艳抹,不当众化妆或补妆;男士不蓄胡须,佩戴外露饰品要注意自身形象,勤剪指甲,注意个人卫生。

3.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在上班时统一着装(白大衣、皮鞋),按规定佩戴胸牌标识。女同志怀孕期间可着便服。应穿着整洁、挺括,无破损、无污迹,扣子完好齐全。

4.不得在办公区域吸烟。

5.按时办公,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应报经领、导同意,因意外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时,应及时通知科室。

6.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吃零食、听耳麦、网上聊天、玩电脑游戏。

7.不无故串岗,前往他人办公室办事时,尽量不影响他人工作。非特殊情况,去院领导办公室请示汇报前,应电话预约。

8.上班时,应保持仪表端正、精神饱满,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完成各项工作应遵时守约、实事求是,认真耐心,讲求效率。

10.参加会议应准时入场,关闭手机或将铃声置于静止状态,认真倾听,作好记录,不交头接耳、打瞌睡、擅自走动、吸烟等。发言人开始或结束发言时应鼓掌,以示尊重。如需提前离会,应向有关领导说明原委,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11.拨打或接听电话应首先问好,然后根据需要报出自已的单位、姓名,简要说明公务联系事项,通话结束时应道谢或再见。接听重要电话应及时记录,并做好善后处理。

(2)给同事或部属打电话,要态度谦和,不可盛气凌人,说话简明易懂,对方不清楚的地方要复述和解释。不得使用手机讨论机密事件。

12.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对同事的困难应给予关心和慰问,力所能及的事应尽心帮忙。不在背后议论同事,不说长道短、搬弄是非,对自己的失误或同事间的误会应主动道歉说明。

13.下级应尊重上级,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自觉维护上级领导的尊严;确有意见分歧,应选择适当场合交换意见。

14.上级领导应尊重下属的人格,善于听取下属的意见和建议。对下属的无意失礼和工作失误应以宽容的胸怀对待,善于帮助其改正。

(二)公务接待礼仪

1.公务接待过程中要坚持“八个少点、八个多一点”原则:

少一点逃避,多一点勇气;少一点生气,多一点宽容;

少一点借口,多一点诚实;少一点说辞,多一点行动;

少一点抱怨,多一点感谢;少一点呆板,多一点灵活;

少一点迟疑,多一点快捷;少一点争论,多一点自省;

2.在办公室接待客人来访要主动、热情、细致、耐心,举止得体。

3.接受问询和办理公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客人问询时,要耐心倾听,认真解答,凡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尽快落实到位;属于其他岗位职责的,要告知由何部门或何人负责;属于本单位职责之外的,要耐心说明,并尽可能与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4.客人登门时,工作人员应起身相迎,面含微笑,主动与对方握手,并请客人就座,问明客人来意。如客人要见领导,要请客人稍候,与领导联系后再引导客人与其会见。

5.接待客人时应认真专注,根据客人来意,妥善安排和处理,尽量不让客人久等。中途自已有急事需暂时离开,或接电话等应向客人说明。

一般情况下,辞别应由客方先提出。当客人告辞时,在客人起身后主人再起身相送,将客人送到门外,并握手道别。

6.接待群众上访,要做到有礼、有节、有度,注意倾听和记录上访者陈述的事由,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说明理由,使上访者心悦口服。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取,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禁止使用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

(三)文化环境礼仪

1.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场所整洁卫生,做到地面、墙壁无污垢,窗明几净,物品摆设整齐有序。

2.办公桌上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文件资料及时清理,除电脑、口杯、电话及必备文具外,不放其他物品;计算机硬件部分要保持整洁,键盘、屏幕擦拭干净,确保正常运转;办公场所的电话应保持通畅。

3.注意上下楼梯、就餐、乘车等公共场所的礼仪,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4.注重厉行节约,爱护公物。下班后或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时要注意关闭电灯、电脑等电器。

四、监督管理措施

(一)纪检监察室(行风办)负责对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职业文明礼仪规范监督检查。

(二)工作人员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处理。

五、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姿式要求

(一)走姿

基本规范

1、抬头挺胸收腹,沉肩垂肘,身体重心略向前倾;

2、两眼平视前方,用余光环顾两侧及上下;

3、手臂自然下垂,前后自然摆动;

4、步速平稳,低抬腿,轻落步。

注意事项

1、两肩平齐,不要晃肩,不要扭腰;

2、不要摇头晃脑,昂首过高;

3、眼睛不要左顾右盼;

4、手不要插在口袋里或打响指,不要与他人并肩拉手或勾肩搭背。

(二)站姿

基本规范

1、抬头挺胸收腹,沉肩垂肘,两眼平视前方;

2、双臂自然下垂,中指贴于裤缝;

3、双脚自然分开。

注意事项

1、眼睛不要东张西望;

2、身体不要前仰后合或倚墙靠物;

3、手不要插进衣兜、叉腰、抱肩、背手、袖手;

4、脚不要前后交叉,单脚打点;

5、脚不要站立成内、外八字。

(三)坐姿

基本规范

1、抬头挺胸,收腹沉肩;

2、双膝自然并拢,双脚平行踏地或交叉踏地;

3、双手置于腿上、桌面上或座椅扶手上;

4、两眼平视前方。

注意事项

1、不要驼背;

2、不跷二郎腿,脚不打点或摇晃;

3、不要摇头晃脑,昂首过高。

二、用语要求

(一)说话

基本规范

1、    说普通话;

2、用语文明;

3、语方表达流畅、简炼、准确。

注意事项

1、不说与工作无关的话或多余的话;

2、不含糊其词,不胡乱解释,不简单回答“不知道”。

3、不说脏话、粗话。

(二)接听电话

1、电话铃响后及时接听;

2、首先问好,再报部门;

3、神情专注,态度诚恳,声调和缓,面带微笑。

注意事项

1、不要大声问答或说话有气无力;

2、    不要不报部门或拒绝回答姓名;

3、不要随意粗暴挂断电话。

(三)文明用语

基本规范

1、称呼他人用“您”;

2、见面时说“您好”,他人离开时说“再见”;

3、接听电话说“请讲”,挂断电话前说“再见”;

4、得到帮助、协助和谅解时,应当及时说“谢谢”;

5、他人说“谢谢”时,应当及时回答“不用谢,这是我们的工作职责”;

6、打扰对方或理解有误时,应当说“对不起”。

三、接待要求

基本规范

1、对他人询问事项,应耐心解释、帮助打听或带往具体承办部门。

2、起立问好,请他人就坐。

3、接待他人时要面带微笑,用清楚、简洁的语言对答;

4、暂停与之无关的工作,与他人保持1米的距离;

5、接送文件、资料、名片等物品时应用双手;

6、耐心倾听他人说话;

7、当另一个等候时,应首先打招呼问好,说“请稍等”,然后继续原来的工作;

8、主动让路、让电梯。引导他人时,应走在前面1米处,引导手势用手掌。

注意事项

1、不要随意打断他人说话;

2、禁止使用污言秽语和质问式语言;

3、不要指手划脚,不要用手指指谈话人;

5、发生冲突时尽量控制情绪,避免争吵,及时向领导汇报;

6、不议论、嘲笑和摸仿他人的衣饰、动作、语言;

7、不要与他人抢道、抢电梯。

四、卫生要求

(一)个人卫生

基本规范

1、男同志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

2、女同志可以谈妆上班,但饭后应及时补妆;

3、勤洗澡,勤换内衣、衬衣,勤剪指甲。

注意事项

1、男同志不留胡须、大鬓角,女同志不可当着管理对象化妆照镜;

2、上班前不准饮酒;

3、不在办公场所用餐、吃零食等。

(二)环境卫生

基本规范

1、办公室整洁干净;

2、办公桌上用品摆放规范、整齐;

3、环境干净,无污渍、瓜皮、纸屑、口痰等。

注意事项

1、茶杯和烟缸要及时清洗;

2、清洁用具、餐具应放置在不显眼的地方。

五、纪律要求

基本规范

1、不迟到、早退、旷工;

2、集中精力处理公务。

注意事项

1、请病假、事假、探亲假等应事前办好手续,并经批准;

2、上班时不做私事,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打私人电话;

3、不大声喧哗,高声喊人;

4、工作时间不闲坐、看电视、收听广播、打电子游戏。

六、着装要求

基本规范

1、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场合着装;

2、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吊牌或挂牌;

3、着装规范、整齐、配套;

4、按季节换装。

注意事项

1、不准不着装上岗;

2、不准混穿制服,不得披衣、敞怀、卷裤腿;

3、不准着装进入营业场所消费;

4、勤洗制服,做到无污渍,无开线,不掉扣子;

5、不画浓妆,不涂指甲油,不染鲜色头发,不穿拖鞋上班,不戴吊状耳环。

七、公示要求

基本规范

2、办公区内公示办事程序、办事须知、纪律要求、收费依据及标准;

3、个人办公桌上设置职责牌,公示个人姓名、职务、工作职责。

注意事项

1、统一规划、整体布局、格式规范;

2、各类镜框、座牌美观、大方。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七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

(一)管理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 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及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医技人员。指医疗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内各种检验检查科室技术人员、口腔技师、康复理疗师、医学物理工程师和医疗器械 检验、维护人员等。

(五)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二章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第四条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 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七条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第八条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与其提供的各类娱乐活动;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第九条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条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第十一条 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第三章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 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坚持医疗机构的社会公益性,加强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与时?进,创新进取,努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 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努力提高管理能力,依法承担管理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服务临床一线。

第十四条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正确行使权力,遵守决策程序,推进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尊重员工民-主权利。

第十五条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人事招录、评审、聘任制度,不在人事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财物管理,合理调配资源,遵守国家?购政策,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第十七条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机制。

第十八条 尊重人才,鼓励公平竞争和学术创新,建立完善科学的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不从事或包庇学术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九条 恪尽职守,勤勉高效,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

第四章 医师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不断更新医学理念和知识,保证医疗技术应用的科学性、合理性。

第二十一条 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

第二十二条 认真执行医疗文书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材料,不隐匿、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规签署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三条 按规定履行医疗事故、传染病疫情和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报告职责。

第二十四条 认真履行医师职责,强化责任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差错事件。

第二十五条 开展医疗新技术时,保障患者及家属在充分知情条件下对诊疗决策的决定权,不违规进行试验性医疗。

第五章 护士行为规范

第二十六条 提高综合素质,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为患者提供专业医学照顾,注重沟通,体现人文关怀。

第二十七条 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正确执行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技术规范,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二十八条 竭诚协助医生诊治,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及时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医嘱,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应及时与医师沟通。

第三十条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书写护理病历,认真管理,不伪造、隐匿或违规涂改、销毁护理病历。

第六章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十一条 爱护仪器设备,遵守各类操作规范,发现患者的检查项目不符合医学常规的,应及时与医师沟通。

第三十二条 正确运用医学术语,及时、准确出具检查、检验报告,不谎报数据,不伪造报告。发现检查检验结果达到危急值时,应及时提示医师注意。

第三十三条 指导和帮助患者配合检查,耐心帮助患者查询结果,对接触传染性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的相关人员,进行告知并给予必要的防护。

第三十四条 合理釆集、使用、保护、处置标本,不得违规买卖标本,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章 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科学指导用药,保障用药合理、安全。

第三十六条 认真履行处方审核调配职责,坚持查对制度,不得对处方所列药品擅自更改或代用。

第三十七条 配合医师做好患者用药使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的解释说明,详尽解答用药疑问。

第三十八条 严格执行药品釆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规定,不得私自销售、使用非正常途径釆购的药品。

第三十九条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自觉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第八章 其他人员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为临床服务的意识,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营。

第四十一条刻苦学习,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认真执行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第四十二条 严格执行财务、物资、釆购等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釆购、保管、报废等工作,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第四十三条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规定,不得随意丟弃、倾倒、堆放、使用、买卖医疗废物。

第四十四条 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数据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泄露、买卖医学信息。

第四十五条 勤俭节约,爱护公物,保持环境卫生,为患者提供清洁整齐、舒适便捷、秩序良好的就医环境。

第九章 实施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 医疗机构行政领导班子负责本规范的贯彻实施。主要责任人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规范,同时抓好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行政领导班子抓好本规范的落实,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贯彻执行本规范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和执行本规范的情况,应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和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定期考核和医德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务人员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条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反本规范的,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警告、暂停执业或吊销执业证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内的实习人员、进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尚未进行执业注册的人员等,根据其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类别,参照相应人员分类执行本规范。

第五十二条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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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病人无护,将陷于无助”说明医疗机构需要()从业人员 b 

3、“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务“体现了哪项基本行为规范() a 

4、“大医精诚”出自于()  d  

5、“德不近佛者不可为医“强调的是()  a 、

6、“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出自哪本著作()  a  

7、“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说明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  a  

9、“医,小道也,精义也,重任也,贱工也。”出自谁的自叙() b  

10、“医乃至精至微之事“说明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当()  b 

12、“以人为本,践行宗旨”的行为规范,主要体现在() d 

13、《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适用于哪些人员()  d  

16、充分发挥()作用,推进院务公开,尊重员工民-主权利  b  

18、对药物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时,下面哪项表述是错误的() a  

19、对用药不适宜的处方,医药技术人员应采取的措施是() b  

20、对于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的处方,药学技术人员可() c 

21、对于医疗废物,每一位医务工作者都不得() d 

22、对于医疗废物的处理,下面描述不恰当的是() c  

23、关于护士在紧急情况下的救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24、合理采集、使用、保护、处置标本,不违规(),谋取不正当利益 a 

25、护士保证患者治疗效果和医疗安全的首要工作是() c  

26、护士长经常使用的质量控制方法是() b  

27、护士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立即()  a  

28、护士应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的职责不包括()  b  

罚。李先生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里所规定的()  a  

33、伦理委员会应从保障受试者权益与安全的角度重点审议()  c  

34、哪项不能体现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优质服务、医患和-谐”的行为规范() c 

35、哪项不属于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a  

36、哪项不属于医师的行为规范()  b 

37、南丁格尔誓言“终身纯洁,忠贞职守,尽力提高()之标准 c  

38、人事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d  

39、人事招录、评审、聘任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b  

40、实现有效的医患沟通主要有哪几方面的障碍?()  d  

43、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医疗经历了从个体行医到()的演变  d  

45、下列哪句与“遵纪守法,依法执业“思想一致() c  

46、下列哪项不是护士的工作()  c  

47、下列住院病人药学监护的特点中错误的是()  c  

48、下面对知情同意书上体现的受试者权力与义务的描述错误的'是() b  

49、下面哪项不符合医师的规范行医要求() c  

50、下面哪项不是规范行医的所能达到的目的() b  

51、下面哪项不是护士应履行的护理职责() c  

52、下面哪项不属于医学道德德基本原则() b 

53、下面哪项符合医师的规范行医要求() a 

54、下面哪项决定了药品的使用效果() d

55、下面哪项属于医学道德德基本原则()  d  

56、下述关于药学技术人员的职责表述错误的是()  d   

58、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标志是() b  

59、需要国家级认证的护士是()  b  

60、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规定,不随意()堆放、倾倒、使用医疗废物  b  

62、药学技术人员可以()  c  

63、药学人员提供直接的负责的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监护,称为() b  

64、医技人员不包括()  c  

66、医技人员在为患者做检查时,应做到() d 

67、医技人员作为一线服务窗口,在检查时应() d 

68、医疗废物又称医疗垃圾,来源于() d  

69、医疗服务的核心与灵魂是()  b  

70、医疗机构从业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力时不应()  d  

72、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反此规范的,视情节严重,应给予()  d  

74、医疗文书是()  d  

75、医师取得处方权和药师取得处方调剂权的必备条件是()  c 

76、医师行为规范主要包括() d 

77、医师在工作中,不应当()  c  

79、医师在应用医疗技术时,应避免() a 

80、医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是()  c  81、医学技术人员不包括()c  

82、医学是由()相结合的综合学科  b  

83、医学术语是医疗过程中的规范用语,与一般词汇的最大不同在于它的() a  

84、医学研究中的权益冲突是至关重要的问题的原因是() a 

85、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是下列哪项()  a  

86、医院形势需要药学部门转型,需要药师转变职能。药师发展的方向是() a 

87、依法决策就是()  d  

90、以下哪项不属于消除“重整病历”现象的建议与方法() c  

91、以下哪项不属于专科护士的职责() c  

92、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文书的作用是()  a 、 

93、在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前,应充分保障患者本人或家属的() a  

94、指导患者用药是谁的工作()  c  

95、组织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部门包括() d  

96、组织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部门不包括() c  

97、最新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制定年份是()  c 

99、作为管理人员应当()  d 

100“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强调的是哪类从业人员() c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八

为规范巡视工作人员行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保证巡视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区国家税务局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巡视工作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1、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坚决执行区局党组决议,对区局党组负责,对被巡视局负责,对自己负责。

2、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独断专行。

4、严格遵守巡视工作规程,不擅自简化工作程序。

5、不干预被巡视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承办案件,不处理被巡视单位的具体问题,对巡视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必须及时请示,不擅自行事,擅自表态,做到谨言慎行。

6、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民主,全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如实地报告巡视中发现的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政绩与存在的问题。不偏听偏信,不隐瞒不报或虚报。

7、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不扩散巡视情况和有关谈话内容,妥善保管并及时移交有关巡视材料、记录等。

8、不向被巡视单位提出任何个人要求,不得要求被巡视单位的领导和部门帮助办理私事,不从事其他与巡视业务无关的公务活动。

9、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克己奉公。

10、严格请销假制度,不擅离职守。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九

1、目的:规范办公室的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以提高办公质量与效率。

2、职责:

1、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室的日常监管与处理突发事件;。

2、其他部门负责人:所属办公室日常的管理,督促下属职员共同遵照执行。

3、工作要求及行为规范。

(一)、着装、举止:

1)办公室职员上班时间要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得体。男职员不留奇形怪发、留长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勿戴过多饰品。

2)着装要求合乎企业形象,穿着和修饰应正规,稳重大方;不着奇装异服,工作场所上班时间内严禁袒胸赤脚及短裤、短裙等。

3)鞋袜保持干净、卫生,严禁工作场所赤脚、穿拖鞋。

4)上班时间内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乐观进取。

5)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平等尊重、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及情绪带进工作中,切忌闲聊事非、飞短流长,挑拨同事关系。

6)上班时间内保持良好坐姿、形态。

7)出入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进出房间随手关门。

8)办公场所内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

9)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语气礼貌委婉。

10)对光临公司的.客户要主动热情接待、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二)、工作纪律:

1)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有事及时申请,填写请假单。

2)桌面与室内办公室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外表干净,保持个人办公台面整洁。

3)每天做好清洁维护,不随地吐痰,垃圾纸悄丢入纸篓内。

5)办公室内不允许长期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6)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食有用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7)各独产办公室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打闹。

8)上班时间内严禁聚众闲聊或影响妨碍他人工作。

9)工作时间内严禁打游戏、网络聊天、下载游戏、电影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0)工作中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11)办公桌上应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有序、整齐,并注意保密文件的保存。

12)办公室墙面除了张贴必要的文件外,保持墙面的清洁。

13)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将座椅摆正。

14)未经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工作台,文件柜等办公设备。

15)接听电话,言简意赅,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刻意闲聊,接打私人电话。

16)下班前,办公室人员须各自整理好工作台面,关闭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最后下班人员要关闭灯、空调、复印机、门窗等。

17)在使用公共场所(会议室、接待室)完毕后,使用人员应关闭空调、灯恢复原状,并做好清洁整理工作。

18)公共卫生由保洁员打扫,每个员工应自觉维护,禁止在办公区域内,走廊内吸烟,严禁堆积杂物,随意丢弃物品,随地吐痰,倾倒污水和茶渣。

19)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应妥善保管,如有故意损坏,照价赔偿。

4、监督考核。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的日常管理,负有连带管理之责,受同等惩诫。

3)根据人事规定,各种处罚项目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均计入当月绩效考核项目。

4)本规定自xxxxx年三月一日执行。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十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保证政令畅通,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结合开展政风行风示范窗口评选、重点治理“庸、懒、散”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活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行为规范适用于达坂城区党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与党政机关有劳务关系的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第三条 达坂城区党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有劳务关系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行为准则:

(一)政治坚定。努力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于国家。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党委、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三)勤政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

(四)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五)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旺盛的工作斗志,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时间不准饮酒。不得行贿、受贿,不得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利用婚丧嫁娶、过生日、乔迁新居、子女参军、升学等名目大操大办敛财;不准随意公车私用;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在职经商或帮助他人经商。

(七)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八)品行端正。坚持真理,崇尚科学。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沽,语言文明,讲普通话。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九)振奋精神。勇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尽职尽责,敢于管理,善于管理,严于管理;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不得以上级领导指示为借口,转移矛盾,推卸责任,当老好人。

(十)爱岗敬业。处处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率先垂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求实效的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十一)加强学习。准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学习,会中(学习)认真听讲(听课),做好记录,不打盹、不私语、不随意走动、不早退;会后及时传达并落实好会议精神。

(十二)遵守纪律。因事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注明事由、时间、去向。其中,因公务外出的,除要履行外出公务手续外,科室负责人(含科室副职)要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科员(含工作人员)要向科室负责人报告。节假日期间,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安排好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离开本市外出要提前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不得利用办公用具处理个人私事。严禁酒后驾车,公车私用。

(十三)通讯畅通。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业余时间都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参加各种工作会议(学习),手机要保持静音(振动)状态或关闭,接听电话要离座。

(十四)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要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按要求做好记录,协调处理好各项工作。因故不能值班,要提前请假并在得到批准后调整好值班人员。

(十五)仪表仪容。个人仪表要端庄大方,服饰整洁,工作场合符合着装规定(按公务员着装礼仪)、语言文明,办公室清洁规整。

(十六)自我约束。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不该参加的宴请和娱乐场所的活动,不得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或是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十七)勤俭节约。创建节约型机关,树立节约意识,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严格控制电话、接待费用,严禁公-款吃喝。

(十八)加强修养。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团结同志。不在群众中发牢骚、散布消极情绪、传播政治笑话、小道消息和黄色短信。

(十九)坚持原则。无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汇报工作,不准瞒报、谎报基层发生的问题。要加强工作中的协调。副职对正职负责,不能上交矛盾。副职要维护正职的权威,不得与正职当众争辩;正职要维护副职的威信,批评副职要讲究场合和方法。

(二十)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事前必须论证并与领导班子成员沟通,不得临时动议;研究的重要议题,必须提前把讨论材料印发给参加会议的人员,给大家充分思考、修改的时间。

(二十一)统一步调。要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互相尊重;会上会下言行一致;凡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

(二十二)严守机密。严禁违犯保密规定,未经许可的保密事项,严禁对外泄露。

(二十三)管好文件。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文件的收发工作。对基层的工作请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十四)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行为准则。

第三章违规行为

第四条 违规行为是指违反行为准则的具体行为,分为一般违规、严重违规、特别严重违规三个档次。

第五条 违反以下行为准则的行为属一般违规

(一)无故不参加集体学习,或参加学习(会议)不按规定带笔记本;

(四)外出不请假、不备案,无故关闭通讯工具或不能保持正常联系,无正当理由超假;

(五)饮酒影响工作或影响自身形象;

(七)办公环境卫生检查不合格,文件材料等物品摆放凌乱;

(八)值班漏班、值班情况不作记录,无故缺席会议;

(九)随意破坏、浪费公物,办公时间利用办公用具办私事;

(十)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低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十一)不及时制止和处理本单位或身边正在发生的违规的人和事;

(十二)不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情况不够准确;

(十三)工作中不讲配合、不讲方法、不讲大局;

(十四)职责范围内工作出现漏洞,被职能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经复检不合格。

第六条 违反以下行为准则的属严重违规

(二)工作讲条件,计较个人或局部得失,工作推诿、拖拉;

(三)安排工作有误,影响正常工作;

(五)上班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打牌;

(六)利用婚丧嫁娶、过生日、乔迁新居、子女参军、升学等名目大操大办敛财;

(七)奢侈浪费利用职权公-款吃喝,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公车私用;

(九)违反工作程序或不按规定处理问题,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基层或相关单位的请示,造成一定后果和影响。

第七条 违反以下行为准则的属特别严重违规

(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四)拉帮结伙、搞小圈子,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六)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友就业、调动、晋级、经商等谋取利益;

(八)酒后驾车、上班时间饮酒并造成一定影响;

(十)不讲民-主,暗箱操作,违反工作程序和要求,造成严重后果;

(十一)有意散布错误言论,损害党政机关形象,伤害他人的行为,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

(十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十四)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及其他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

(十五)贪污、行贿、受贿,跑官、买官、卖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十六)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七)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八)严重违反“八荣八耻”要求和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二十)其他影响机关工作效能,构成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二十一)严重违犯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第八条 违反行为规范的处理办法分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

书面告诫,责令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五种。

第九条 处理依据:?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十条 考记一次一般违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在当年干部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一条 考记三次一般违规和一次严重违规,以通报批评或书面告诫。受到告诫的干部,在当年干部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扣发一个月的津贴补贴。

第十二条 考记两次严重违规行为和一次特别严重违规,予以责令离岗培训,并取消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奖。

第十三条 在一个考核周期内(一年),出现考记二次一般违规行为和一次严重违规行为,予以责令离岗培训或调离工作岗位。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四条 对构成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章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程序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行为规 范现象进行投诉或举报。

第十六条 受理举报机关:区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十七条 受理单位接到投诉或举报后,统一汇总到区监察局,并协助效能投诉办公室共同办理,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向投诉或举报人说明理由。决定受理的,应安排人员调查核实,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 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给予书面告诫以上责任追究的,应将相关处理决定送达被处理人。

第二十条 被处理人对处理决定或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诉。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上级机关另有责任追究规定的,依据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由组织部、监察局、效能投诉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为加强省水产局机关作风建设,指导和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文明办公,创建服务型机关,树立水产大省良好的行业形象,根据《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机关实际,特制定省水产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政治行为规范

1、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发表与党中央和不一致的言论,不听、不信、不传播政治谣言。

2、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尊严和荣誉,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4、自觉遵守农业部、省农业厅和省水产局的各项规章制度。

5、自觉与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6、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大局。

二、岗位纪律规范

7、严禁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上午8:00时前、下午14:30时(夏季作息时间15:00)前必须进入办公场所;下班时间中午12:00前、下午17:30前(夏季作息时间18:00)不得不经请示离开办公场所。班车发车时间必须视作息规定及时调整。有事外出提前请假,并及时销假。8、严禁工作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打牌、下棋、看影视、炒股、聊天(文件传输和工作交流除外)、网购以及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严禁工作时间串岗聊天,在室内、楼道追逐打闹和大声喧哗,与闲杂人员在办公室、走廊闲聊,带子女、亲友进办公楼。

10、严禁工作时间办私事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11、严禁酗酒。无特殊原因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午间饮酒(有重要接待活动,经领导批准除外)。

12、严禁在上班时间穿奇装异服、短裤、背心、拖鞋。男同志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同志不穿过于暴露的服装,不浓妆艳抹。

13、严禁工作时间东倒西歪,躺卧桌椅,在办公室、会议室和走廊乱扔杂物。

14、严禁将早点带入办公楼并在工作时间进餐或吃零食(午间工作餐统一在12:00时)。

15、严禁在参加各种会议时随便讲话、打瞌睡、离席走动。到会要提前5分钟,并将移动电话关机或设置为振动状态,如有要事应离开会场接打电话。

三、公务办理规范

16、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17、对所承办的工作要做到雷厉风行、迅速办理。凡属领导交办的事项,要按照批办时间要求按时完成,不准拖着不办、顶着不办、耽误工作。

18、处理公务,职权范围以内的事务要主动办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务要及时请示汇报。

19、来文要及时处理,做到分类清楚、有条不紊。

20、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理公务,要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提前告知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去向和返岗时间。各处室人员外出既要向局办公室报告,又要在处室内相互告知,保证查岗时准确知其去向。处室内要统筹安排人员外出,确保处室有值班人员。

四、接待行为规范

21、接待来局办事人员要热情周到。接待语言要用“您好、请座、请讲、请慢走”等文明用语,杜绝“不清楚、不知道、你去找其他单位”等忌语。见面时要起身迎接、让座、倒茶,送别时要起立相送。

22、接待来局反映和咨询有关问题的人员,听取对方陈述要精力集中,询问问题时要态度和蔼,解答问题时要耐心诚恳,不准训斥或表现不耐烦情绪。

23、接待对象询问要去办事的处室路线时,要热情详细指引或引导。

24、接待对象有需要在我单位就餐的,严格按《省水产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坚持标准,不得超标准接待。

五、电话使用规范

25、接打电话时注意语言规范,接听电话开头语一律为:“您好,这里是省水产局某某处室,请问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助吗……”。要尽量使用普通话,亲切和气。如:请问您是哪个单位,怎么称呼?请问有什么事,我会尽力帮助你”。严禁使用:“喂、不知道、问别人去、我不管……”等忌语。

26、接听公务电话,要耐心细致听取对方说明事由和需要询问的问题。本人能够立即回答的要耐心答复和解释,不能立即回答的应明确告之可以作出答复的单位和联系方法,或者请对方留下联系电话,向有关部门问清情况后及时给予答复。

29、全体人员要确立环境卫生意识,搞好办公区域的绿化、美化、净化,营造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

30、各处室内部环境卫生由本室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做到每天打扫整理(擦桌、倾倒垃圾、整理办公桌等),每月开展一次大扫除(擦拭沙发、门窗、书柜、办公用品等),确保办公室整洁卫生。

31、办公桌、书柜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报纸和办公设备等要摆放有序,整齐方正,秩序井然,无灰尘污垢。

32、局后勤服务中心搞好绿化养护,发现植物枯萎凋谢的,及时修剪或撤除。

33、不乱扔废纸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电梯、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吸烟。

34、爱护公用设施,节约办公耗材,随手关闭水龙头,节约用水。安全用电,合理使用空调、微机,外出时检查电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七、廉政行为规范

35、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廉洁奉公,秉公办事,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36、自觉遵守局财务管理办法,严禁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

37、自觉履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38、严禁将本单位甚至个人消费转嫁基层,授意、要求和默许基层买单。

39、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做到“五个不”:不酗酒、闹酒;不参加唱歌、跳舞、足浴、按摩、打麻将及其它相关娱乐活动;不接受基层馈赠的礼品礼金(含土特产);不要求地方党政领导陪同;不增加基层负担,主动结算住宿费用。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十一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

2、人事部门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

3、按照本公司《培训制度》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4、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6、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

7、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8、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9、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10、关心企业,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扬企业精神,为企业作贡献。

(二)管-理-员工作态度

1、服从领导,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

2、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窜岗或睡岗。

3、正直诚实——对上级领导、同事和客户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

4、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的解决困难。

5、勤勉高效——发扬勤奋踏实的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三)管-理-员服务态度

1、礼貌——这是员工对客户和同事最基本的态度,在任何时刻均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不离口。

2、乐观——以乐观的态度接待客户。

3、友善——“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当的表达方式,因此应以微笑来迎接客户及与同事相处。

4、热情——尽可能为同事和客户提供方便,热情服务。

5、耐心——对客户的要求应认真、耐心地聆听,并尽量在不违背本公司规定的前提下办理。

6、平等——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客户,不应有贫富之分,厚此薄彼。

(四)管-理-员仪容仪表

1、管-理-员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卡端正佩戴在胸前。

2、任何时候,在工作场所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3、皮鞋要保持干净、光亮,不准钉响底。

4、男员工应每日修剪胡须,发不盖耳遮领,不得剃光头.

5、面部、手部必须保持干爽清洁,并避免使用浓味的化妆品。

6、保持口腔清洁,上班前不吃异味食物。

(五)管-理-员行为举止

1、举止应大方得体,与人交谈双眼应平视对方,不要左顾右盼。

2、遇上级领导或有客来访,应即时主动打招呼相迎并问好。

3、站立的正确姿势是:双脚与两肩同宽自然垂直分开(体重落在双脚上),肩平、头正、双眼平视前方、挺胸、收腹。

4、注意走路姿势,在走道内行走脚步要轻,不得奔跑(紧急情况下除外)

5、进入上级领导或其他部门办公室前,应先立在门外轻叩站三下,征得同意后方可入内;若进去时门是关住的,出来时则应随手将门轻轻带上。

6、对客户或来访人员提出的询问、疑难、要求、意见,要耐心倾听,在不违背保密制度的原则下,有问必答并做到回答准确(对自己无把握回答的应婉转地表示歉意,联系有关人员给予解答,或留下文字记录,限时予以回复)。

七、管-理-员奖惩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种类;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1.甲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

(15)1月内无故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

2.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

(5)在大厦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大厦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3.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用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连续旷工7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

(11)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三)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发并报经理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管-理-员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浮动工资的2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当月浮动工资的20﹪并下调工资一级。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除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罚款、处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仅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仅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6.经公司领导批准,管理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告书。

(四)处罚程序

.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管理部经理审批。

(五)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受到警告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六)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3日内书面向管理部或公司领导提出申诉。管理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八、保安部任务

保安部是公安、消防部门在商场进行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的重要辅助力量.保安部主要任务是落实各项治安、消防制度,维护商场秩序,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保护商场设施及辖区内商铺的财产安全。保安部必须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群防群制”的原则,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四防工作,维护商场范围内治安秩序。

2、严格治安管理,做好来访及加班登记、电视监控、全天24小时巡查、进出货物检查等治安防范工作。

3、严格消防管理,落实消防责任制,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负责对商场各商铺治安、消防工作的宣传、指导和监督。

5、抓好保安队伍的业务培训。

九、岗位职责

(一)保安部管理责任岗位职责

1、组织商场治安保卫部工作,对商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2、熟悉和掌握商场内各商铺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对保安的领导工作,调解商场内各种纠纷。

4、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对所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按规定的期限及时加以解决整改。

5、主持部门例会,传达贯彻总经理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

6、配合商场营运部门,抓好保安部及商场营业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检查商场员工工作落实情况。

7、监督和检查商场的四防安全情况,处理商场内各类纠纷事故。

8、做好商场各商铺的四防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商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9、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许滥用职权

10、保安员的聘用,解聘提出建议。

(二)保安部班长岗位职责

1、在保安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安排本班各项具体工作。

2、监督本班员工执行上级各项工作指令及公司规章制度。

3、检查本班各岗位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工作偏差。

4、如实记录并小结本班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做好保安器材的交接和保管工作。

4、负责非大厦人员出入的登记工作。

5、负责邮件、报刊等的收取记录工作。

6、巡查所辖区域的治安消防工作。

(三)监控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监控室电视屏幕及消防监测设备的监视工作。

2、负责监控室内的卫生清扫工作。

3、发现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并通知相应保安员到现场查看。

4、负责监控录像的管理工作。

5、发现火警立即报告并按报警程序报警。

十、管-理-员操作流程

(一)交接-班管理规程

交接-班规定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工作记录。

2、本班最后一岗与下一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3、交-班人员将公物转交下一班,并在最后一岗的工作记录栏目里写明下一班接岗人的姓名。

4、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问题的,应立即报告班长或主管处理。

5、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6、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班长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翻看工作记录,询问工作情况,以便管理工作安排。

2、交-班人须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并将本班已完成和待完成工作认真记录在每班工作交接表上,交接双方签名确认。

3、交-班人将公物转交下一班,交接双方须在公物交接表上签名确认。

4、交-班人须将相关记录书写清楚,并将相关记录簿移交给接-班者。

5、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之间问题的,应即时报告部门主管处理。

(二)管-理-员工作流程

1.管-理-员负责营业前后商场内各通道灯的开关及门口音响播放情况。

2.早上没有营业前不允许任何顾客进入商场.

3.管-理-员监督商场所有营业员上班不能走前门进,任何员工早上没营业之前没有工牌不允许进入商场,包括商铺老板。

4.商场设立三个岗位,每半个小时轮换一次。前后门岗位不允许空岗。

5.管-理-员在巡逻中主要检查各通道商铺卫生及消防设施有没问题,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同时监督各商铺不允许私自收银。

6.营业期间任何商铺不允许上货,任何商铺员工或老板拿货品出商场必须由主管签名的放行条方可放行。

7.前门值班管-理-员负责前门不允许任何人停车,保持大门前畅通。

8.管-理-员监督各商铺不允许贴挂其他商场标志的促销纸及宣传单。不允许各商铺超范围占道经营。

9.停止营业后管-理-员负责各商铺清场,个角落检查到位,由各商铺营业员签字确认正常才可离开。

10.后门口管-理-员监督检查各商铺营业员随身物品,防止各商铺商品顺手带出。营业员携带商品出商场必须有电脑小票或主管签字的放行条。

11.商场停止营业后,管-理-员只许在通道巡查,非营业时间管-理-员不允许进商铺区域,發生货品丢失由其负责。

12.管-理-员在值班期间不许和营业员开玩笑.聊天.嬉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管-理-员在职期间不允许和收银员存在恋爱关系,一旦发现按公司管理制度辞退处理。

(三)对讲机使用规定

对讲机是保安部必备的重要通讯工具,全体保安人员必须执行对讲机使用规定,熟悉对讲机的性能,爱护并熟练地使用对讲机。

(一)使用规定

1、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禁止转借他人或将天线拆下来使用。

2、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持机人应立即向直属上司报告,由部门主管检查后交维修部维修,严禁自行拆修。

3、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调其他频率。

4、严格按对讲机充电程序充电,以保障电池的性能、寿命和使用效果。

5、交接-班时,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接机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当值主管或班长。

(二)对话要求

1、收到呼叫要用“收到请讲”。没有听清,要说“请重复”。

2、收接对方回话后,呼方要简明扼要地将情况讲清楚,收接方收到情况或信号后,应回答“ok”或“明白”。

3、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用对讲机粗言秽语、开玩笑或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一、上岗条件

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有一定的促销管理知识。

3、从事商业工作2年以上。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组织公司的各类促销活动。

2、负责监督、审查、协调和整合各品牌商的促销活动。

3、负责了解商场内厂商(专柜)的经营情况并进行沟通,做好厂商的资料收集工作,使厂商的促销活动与公司整体促销活动形成统一。

4、负责检查和监督厂商(专柜)促销活动是否规范。

5、负责了解同行业的商业情况,做出市场调查和市场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

6、负责现场广告设置、发布、橱窗、灯箱、条幅、促销等工作的管理。

7、负责协调外部单位、品牌商对本公司活动的联办、协办、赞助等事宜。

8、负责部门各类广告收入的收费和统计,上交报表等工作。

9、负责公司各类广告的刊播和监播工作。

三、岗位规范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统一管理。

2、掌握公司促销活动的管理办法、条例及管理范围。

3、熟悉掌握各个广告位和促销场地区域、收费标准等情况并及时管理好公司促销区域的使用和收费。

4、及时与商场管理部门沟通,在厂商的促销活动符合商场管理规范的情况下,使厂商的促销活动尽快得到批准和实施。

5、认真协助和规范厂商按照商场制定的广告管理条例规定,开展促销活动。

6、公司大型促销活动中,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7、公司刊播广告前要及时与有关方面沟通,处理好有关事宜。

8、分年、季、月、认真详细做好各类广告收支报表,并及时上报经理。

9、认真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事务。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十二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廉政建设,规范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从业行为,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的大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条规,结合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各控股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均适用本规定。(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员)

第二章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三条 公司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出资人和公司利益,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禁止有下列行为:

(二)禁止为集团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私人拆借、挪用资金;提供抵押、担保;

(三)禁止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截留、转移、违规使用企业资金;

(四)禁止安排企业领导的直系亲属在公司所属的核心部门(即采购、财务、人事)任职;

(十)禁止因个人原因造成集团政令不畅通而延误工作;禁止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管理行为。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四条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应根据本细则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管理人员从业行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检查考核,保证本细则的贯彻落实。

第五条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控股子公司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实施本细则的主要责任人。

第六条 管理人员在业务、经济交往活动中无法拒收、退还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及回扣、赞助等,应在收到起一个月主动交本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处理。

第七条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应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廉政档案”,要求管理人员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将贯彻落实本细则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八条 管理人员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本细则的情况,纳入集团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要对照本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九条 管理人员执行本细则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管理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依据职责权限,对本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违反本细则第二章所列禁止行为的,给集团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将视性质、情节轻重,分别按以下种类进行逐级责任追究:

(一)通报批评,本人写出检查,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

(三)停职检查、降职处理、经济处罚;

(四)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

(五)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

管理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违反本细则的,除依照前款处理外,依照《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第十二条 管理人员违反本细则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应责令其退还;违反本细则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管理人员违反本细则受到撤职以上纪律处分的,五年内不得在集团公司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

第十四条 管理人员违反本细则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对于管理人员廉洁从业,除执行本细则规定外,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亦应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廉政专户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健康良好的公司文化,畅通公司管理人员自查自纠的上交渠道,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拒礼拒贿提供方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条规,结合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各控股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均适用本规定。(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员)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礼赠,是指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卡、会员卡、购物卡、加油卡、金银珠宝及其制品、贵重烟酒、数码产品(照相机、摄像机、随身听等)、字画、贵重工艺品、衣物等。

第三条 公司原则上提倡主动拒收礼赠,本办法适用的上交项目为管理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直接拒收的财物。

第四条 公司管理人员因由收受礼赠后,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及时到纪检督察部登记上交。由纪检督察部人员填写《礼赠上交单》,对上交礼金金额、礼品物件及其来源、事由进行登记,上交人在《礼赠上交单》上签字后,留存回执联。

第五条 管理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但主动登记上交礼金、礼品的,不是违纪。

违纪后,因自身或者与违纪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盖违纪事实而上交的,不影响性质认定。

第六条 纪检督察部对上交的现金、证券及各类卡券统一登记后交由集团公司审计部归入专项廉政账户,集中管理;对上交的其他财物进行统一登记后交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入库保管。

第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纪检督察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遵法守规,诚实守信。遵守法规和行业公约,讲信誉,守承诺,坚持实事求是,“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开展监理工作。

二、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提供专业化服务,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提高服务水平,维护业主权益和公共利益。

三、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热爱监理事业,维护行业信誉。

四、团结协作,尊重他人。树立团队意识,加强沟通交流,团结互助,不损害各方的利益。

五、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维护形象,保守秘密。抵制不正之风,廉洁从业,不谋取不正当利益,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保守商业秘密,不泄露保密事项。

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恪尽职守、办事公道;尽责诚信、服务贴心;谨慎俭朴、作风民-主;遵章守纪、高效执行;廉洁自律、忠诚履职 。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释义:

1.精通业务、工作勤奋: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本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提高所在岗位要求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2.恪尽职守、办事公道:树立高度责任感,严守职业操守,勤勉工作,恪尽职守;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玩忽职守。

3.尽责诚信、服务贴心:以坦诚之心待人,以诚实之行践诺,勤俭、诚信、热情待人;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为领导、企业献计献策。

4. 谨慎俭朴、作风民-主:在工作中倡导厉行节约,不奢华,不浪费;充分发扬民-主,作风深入、细致,能广纳建言,善于集思广益,全面及时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 遵章守纪、高效执行: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严格遵守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种纪律和制度;办事讲求效率质量,决策落实及时到位,精诚团结、密切协作,部门之间事务不推诿、不扯皮、不拖延,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6.廉洁自律、忠诚履职:严格规范自己行为,克制浮躁,抵制油滑,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熟悉政策制度,倾听基层意见,注重思考总结,提供合理建议,诚心诚意当好参谋,忠实忠诚于事业。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十三

为规范销售人员行为,树立公司形象,促进销售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违法乱纪之事。

二、关心公司,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三、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出差及回公司本部,有事请假,不准矿工。

四、遵守时间,讲究信誉,约见客户时一定要准时,不能让客户等候。

五、切实服从上司的安排和调配,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六、提高工作效率、发扬勤勉精神,工作认真负责。

七、守法、廉洁、忠诚、敬业、诚实。

八、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秩序。

九、不得兼职。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关系无关的事情。

十、保守公司经营及管理秘密,保密。不得泄漏本公司有关业务秘密及有关管理资料。

十一、禁止利用公司名义获取利益。

十二、要有团队精神,相互协作,一切以公司的整体形象及利益为出发点。

十三、要注重仪表,着装整洁干净。

十四、高度重视与客户之间的感情,与之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

十五、注重学习销售技能知识,逐渐形成有见解的说服客户理论。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十四

(一) 仁、和、精、诚。

以人为本、精诚团结、甘于奉献、服务大众,以仁者之心,明礼仪、守规矩、促和-谐,为患者及临床医技科室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团结奉献、追求卓越。

要时刻围绕临床第一线,当好一线勤务员,切实做好领导与监督、计划与统筹,保障与服务的和-谐统一。

(三)敏事慎言、知行合一。

倡导“敏事慎言、知行合一”的态度。多办实事,少说空话,澄神守中,涵养品性。尊重领导,注重礼节,公平正义,知行合一。

(四)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充分发挥个人的创造性和主动性,有“穷则思变,革故鼎新”的进取精神,有勤勉不倦,孜孜以求的不懈努力。

(五)君子谋道,谦逊礼让。

为事深谋远虑、以大局为重,不矜名、不计利,严谨求实、格物致知;以和为贵,建立尊敬友善、公平竞争、充满活力,兼顾理性而和-谐的人际关系。树立以诚待人、以信取人的忠诚奉献之道。不拘小节,克己奉公,廉洁诚信;不互相拆台,不互相诋毁,团结一致,蓬勃向上,使医院上下形成充满活力和战斗力的仁德团队。

二、行为标准

医院行政人员职业文明礼仪是指行政管理干部在日常办公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职业操守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各种行为规范。

(一)忠于国家

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二)勤政为民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三)依法行政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四)务实创新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清正廉洁

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有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六)团结协作

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七)品行端正

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

三、礼仪规范

(一)办公礼仪

1.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容严整,仪表端庄,谈吐文明,姿态良好。

2.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不得留怪异发型,发型发色应适宜,着制服时应修饰得体,女士宜化淡妆,不浓妆艳抹,不当众化妆或补妆;男士不蓄胡须,佩戴外露饰品要注意自身形象,勤剪指甲,注意个人卫生。

3.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在上班时统一着装(白大衣、皮鞋),按规定佩戴胸牌标识。女同志怀孕期间可着便服。应穿着整洁、挺括,无破损、无污迹,扣子完好齐全。

4.不得在办公区域吸烟。

5.按时办公,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应报经领、导同意,因意外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时,应及时通知科室。

6.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吃零食、听耳麦、网上聊天、玩电脑游戏。

7.不无故串岗,前往他人办公室办事时,尽量不影响他人工作。非特殊情况,去院领导办公室请示汇报前,应电话预约。

8.上班时,应保持仪表端正、精神饱满,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完成各项工作应遵时守约、实事求是,认真耐心,讲求效率。

10.参加会议应准时入场,关闭手机或将铃声置于静止状态,认真倾听,作好记录,不交头接耳、打瞌睡、擅自走动、吸烟等。发言人开始或结束发言时应鼓掌,以示尊重。如需提前离会,应向有关领导说明原委,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11.拨打或接听电话应首先问好,然后根据需要报出自已的单位、姓名,简要说明公务联系事项,通话结束时应道谢或再见。接听重要电话应及时记录,并做好善后处理。

(2)给同事或部属打电话,要态度谦和,不可盛气凌人,说话简明易懂,对方不清楚的地方要复述和解释。不得使用手机讨论机密事件。

12.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对同事的困难应给予关心和慰问,力所能及的事应尽心帮忙。不在背后议论同事,不说长道短、搬弄是非,对自己的失误或同事间的误会应主动道歉说明。

13.下级应尊重上级,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自觉维护上级领导的尊严;确有意见分歧,应选择适当场合交换意见。

14.上级领导应尊重下属的人格,善于听取下属的意见和建议。对下属的无意失礼和工作失误应以宽容的胸怀对待,善于帮助其改正。

(二)公务接待礼仪

1.公务接待过程中要坚持“八个少点、八个多一点”原则:

少一点逃避,多一点勇气;少一点生气,多一点宽容;

少一点借口,多一点诚实;少一点说辞,多一点行动;

少一点抱怨,多一点感谢;少一点呆板,多一点灵活;

少一点迟疑,多一点快捷;少一点争论,多一点自省;

2.在办公室接待客人来访要主动、热情、细致、耐心,举止得体。

3.接受问询和办理公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客人问询时,要耐心倾听,认真解答,凡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尽快落实到位;属于其他岗位职责的,要告知由何部门或何人负责;属于本单位职责之外的,要耐心说明,并尽可能与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4.客人登门时,工作人员应起身相迎,面含微笑,主动与对方握手,并请客人就座,问明客人来意。如客人要见领导,要请客人稍候,与领导联系后再引导客人与其会见。

5.接待客人时应认真专注,根据客人来意,妥善安排和处理,尽量不让客人久等。中途自已有急事需暂时离开,或接电话等应向客人说明。

一般情况下,辞别应由客方先提出。当客人告辞时,在客人起身后主人再起身相送,将客人送到门外,并握手道别。

6.接待群众上访,要做到有礼、有节、有度,注意倾听和记录上访者陈述的事由,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说明理由,使上访者心悦口服。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取,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禁止使用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

(三)文化环境礼仪

1.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场所整洁卫生,做到地面、墙壁无污垢,窗明几净,物品摆设整齐有序。

2.办公桌上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文件资料及时清理,除电脑、口杯、电话及必备文具外,不放其他物品;计算机硬件部分要保持整洁,键盘、屏幕擦拭干净,确保正常运转;办公场所的电话应保持通畅。

3.注意上下楼梯、就餐、乘车等公共场所的礼仪,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4.注重厉行节约,爱护公物。下班后或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时要注意关闭电灯、电脑等电器。

四、监督管理措施

(一)纪检监察室(行风办)负责对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职业文明礼仪规范监督检查。

(二)工作人员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处理。

五、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日常行为,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规范的行为举止,特制定本行为规范准则。

一、八项个人修养

1、心胸开阔,能容纳不同意见;

2、谦虚好学,能及时接纳新观念;

3、平等待人,能尊重下属的个性和价值;

4、诲人不倦,能耐心教导下属;

5、心胸坦荡,行为光明磊落;

6、言行礼貌,能微笑常在;

7、敢于承担,有高度责任心;

8、克己奉公,能以大局为重。

二、八项工作规范

1、清楚自己的岗位工作标准,保证自己所承担的职责全面履行和落实;

2、准确界定下属的工作标准,及时为下属的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4、向下沟通宣导公司决策,保证决策内容都能与下属达成基本共识;

5、向上及时汇报反馈,保证上司全面准确把握组织运行状况信息;

6、通过目标实现管理,定期量化考核下属工作,公正评价下属工作绩效;

7、定期跟踪下属工作过程,对下属的工作失误承担主要责任;

8、准确把握下属的优点和长处,及时奖励下属。

三、八大行为守则

1、不越级授权,不越级指挥;

2、不越级报告,可越级申诉;

3、不议论同事和上司的人格人品;

4、不假公济私,侵占公司的利益;

5、不说有损企业形象和同事团结的话;

6、不阳奉阴违,不做是非不分的事;

7、不传小道消息,不信小道消息;

8、不拉帮结派,不搞小团体主义。

四、八大表率

1、关爱下属,排忧解难想在前;

2、爱护公司,集体利益放在前;

3、承担责任,险事难事冲在前;

4、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行在前;

5、克勤克俭,费用投入省在前;

6、信心十足,工作愉快笑在前;

7、礼貌待人,礼貌用语说在前;

8、勤于学习,提升修养做在前。

五、八个常思考

1、上级的指示希望常思考;

2、公司赋予的责任常思考;

3、自己的工作目标常思考;

4、常用的工作方式常思考;

5、下属的困难问题常思考;

6、下属的发展需求常思考;

7、他人的不同意见常思考;

8、同事的支持帮助常思考。

以上行为规范请各级管理人员张贴在办公桌明显的位置,并把它当作一面“镜子”,时刻检视自己。同时也希望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照行为规范自律和共勉。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十五

七、请确保所有工具都放在应该放置的地方; 

八、请处理所有非必需品,与生产无关或与当前生产无关的物品请放置到它应该的位置; 

九、请随时清洁地面,工作过程中尽可能将垃圾、废料、边角料立即放置到相应的位置; 

十、请及时处理掉废料箱内的废料。 

安装现场整理要求: 

三、请及时填写工序卡,以便我们能够至始至终跟踪生产作业情况; 

分类归置到指定的容器内。 

工作台整理要求: 

三、请不要将材料的包装袋、盒用完后仍放在台面上,及时清理到垃圾箱或废料箱中; 

四、请不要将物料凌乱搁置在台面上,分类清楚、摆放整齐同时也方便你的取用; 

六、请不要让工作台到处布满灰尘、脏污,及时清理也能够让你身心愉悦; 

七、请不要让工作台上有材料余渣、碎屑残留,及时让它们到指定的位置; 

八、请不要在墙上、门上乱写乱画乱张贴; 

九、请不要让工作台表面干净,里边和后边脏污不堪,我们要做到表里如一。 

货架、货柜、工具柜整理要求: 

四、请不要将物品堆积太高,这样很不方便取用; 

五、请不要将不同的物品层层叠放,难于取放,对物品进行必要的分类,方便你的取用; 

六、请将物品按“重低轻高”的原则摆放,同样是为了方便取用; 

七、请在清扫货物同时,也不要忘记还需要清扫货架; 

八、请不要让货架布满灰尘、脏污,在影响美观的情况下,可能也会沾污你。 

通道整理要求: 

一、请不要将作业区与通道混在一块,在影响通行的时候,也有可能危及你的安全; 

二、请让通道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灰尘,清理积水、油污、纸屑、铁屑等; 

三、请不要将通道作为临时仓库,公司会安排合适的区域存放物品。  

良好的环境靠大家来创造,每人自觉、自律的清理、整理、清扫习惯,能够让你的工作场所保持良好的秩序,在方便工作、美化环境的同时,也能培养你的个人素养。希望我们共同遵守实施!

1.   热爱公司,服务社会;

2.   尊重他人,诚实守信;

3.   用心做事,追求卓越;

4.   不断进步,完善自我;

5.   团结合作,坚持原则;

6.   爱护公司财务,提倡勤俭节约;

7.   严守公司机密;

8.   保持环境卫生,注意个人仪表。

同时如果你是公司的管理人员,即部门主管及以上的管理级别,你会享有更高的权利和更好的待遇,但你也将对公司的发展与部属的成长承担更大的责任,公司要求你要拥有以下所列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原则。

1.   充满理想、富有激-情、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开拓创新、高度务实、诚实守信;

3.   不懈努力,精通本行业的知识;

4.   对下级善于激励,合理授权,营造良好的沟通氛围;

5.   积极培养下属,科学管理,果断决策;

6.   胸怀坦荡,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7.   严于律己,守法廉洁,堪为员工之表率;

8.   作风踏实,追求长远目标和效益,不急功近利。

1. 按公司规定时间正常考勤,保持公司整体形象;

2. 虚心诚恳,认真负责,勤快谨慎,绝对忠诚;

3. 严守公司业务机密,爱护公司一切工具及设施;

4. 主动收集竞争者的售楼资料,并及时向主管汇报;

6. 同事间的协调和睦、互相帮助,能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并能提高工作效率;

8.保持办公室的整齐、干净、卫生;

1. 员工除正常休假外,必须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 尊重别人,尊重别人的劳动,尊重别人的选择,尊重别人的隐私。

6. 私人物品放置办公室。

7. 工作时间内到休息室打私人电话、喝水、吃东西、休息等。

10.  对于未经授权之事,不得擅自答应客户的要求。

11.  未经公司许可,任何人不得修改合同条款。

作为一名销售人员,第一印象给人的感觉极其重要。第一印象的好坏取决于你的外表总体给人的感觉。外在形象惊艳四方,不论是在公共场合或私人聚会,还是在工作时间,只要你与人进行交往,你的装着打扮、言谈举止等外在的形象就会出现在他人的眼里,并留下深刻印象。可以说,一人的外在形象好坏直接关系到他社交活动的好坏。外表想要给人留下好的印象,取决于你的化妆、衣着、言行举止。一名好的销售不仅要了解相关的房地产,丰富的经验,还要懂得在各种场合的穿着打扮和礼仪规范。

1、 仪态:

1) 工作时间,身体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仰等;

2) 双手不得叉腰、交叉胸前、插入衣裤或随意乱放。不抓痒、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子、敲击或玩弄其他物品。

3) 与客人相遇应靠边而走,不得从二人中间穿行。与顾客同时进出门,应让顾客先行。请人让路要讲对不起,不得横冲直撞,粗俗无礼。

4) 不得用手指或笔杆指客人和为人指示方向。

2、 仪容:

女士:

1) 勤于整理头发。特别是短发,要勤于修剪。长发要打理整齐,或束成马尾或盘起。不可梳夸张的发型。勤于洗头,保持头发干净,无油迹,无异味。

2) 每天上班的时候化一些淡妆,不仅仅是表示对客人的尊重,我想每个人看到自己早上起来神轻气爽的,漂漂亮亮的心情不就很好了。(眉毛、眼影、口红、胭脂都可以适当的化上一些,但主题是自然,不可浓妆。)

男士:

1) 头发不宜过长,两边头发长度不超过耳朵,后面不超过衬衣领。经常修剪,保持发型。不宜剪过于夸张的发型。保持头发干净,无油迹。

2) 保持面部清洁,无油光,油性皮肤尤为要注意。不宜留胡须。保持口气清新,无异味。饭后漱口。

3、 仪表:

1) 每天上班着工作装,服装必须干净整洁(可适当的带一些首饰,不可太夸张或过多,首饰需与衣服搭配),工牌佩戴整齐。

2) 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1、 言谈

1) 声调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不要装腔作势,声量不要过高,亦不要过低,以免顾客听不太清楚。不要急切功近利的推销楼盘,要给客户一种“置业顾问”的形象。

2) 不准讲粗言、使用蔑视和侮辱性的语言,不得模仿他人的语言和语调谈话,不讲过份的玩笑。

3) 说话要注意艺术,多用敬语,注意“请”“您”“谢”字不离口,要注意称呼顾客姓氏,未知姓氏之前,要称呼“先生”或“女士”。

4) 顾客来时要问好,注意讲“欢迎光临”,顾客走时,注意讲“祝您愉快”,或“欢迎下次再光临”。

1.我们的工作是服务,是直接面对客人的,一个人的心情是直接影响工作情绪及你对客人的态度,一个好的心情是你成功的开始。

1.

1) 到岗后先测试售楼电话是否能接通;

2) 音响开启,播放英文经典歌曲或外国轻音乐;

3) 接待客户完毕即并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

4) 每日下午下班前,值班人员给公司领导报当日状况(电话、接待、成交等);

5) 必须保持每天与客户进行回访联系;

6) 每日进行卫生督查;

7) 在开盘前期所有置业顾问每日练习销讲;

8) 每日下班前必须进行总结,填写清楚客户资料,将各种资料整理归位,整理完毕方可下班。

2.

1) 每月月底前提交述职报告(月总结)

2) 汇报个人月业绩(包括销售额、回款额、客户接待量等);

3.

2) 前期未成交客户的追踪(报纸电话、接待等);

3) 市场调查工作,区域内竞争项目及公司跟踪、操作项目调查等;

1.

2)

2.

3.

1) 员工倒休、事假要提前一天请假,不得当天请假;

3) 其他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4) 周六日请假按多休半天计算。

4.

1. 所有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工作安排或玩忽职守等,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3. 抢单或因抢单欺骗客户、同事,经查实取消接待权一天并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书面警告一次。

4. 销售人员必须随时作好接待客户的准备,如销售道具、资料等,如出现接待用品不全,中途多次返回现拿,影响接待时,对当事销售人员予以口头警告。

5. 置业顾问接待来访客户时,其他人员配合送水;

6. 工作时间内必须认真接待每一组到访客户(包括调研人员和看项目人员)。

7. 销售人员在进入办公室和财务室时必须先敲门然后进入。财务室除本屋工作人员其他员工没有工作需要的,不得无故逗留。

8. 办公室电脑仅限日常办公、查阅资料等使用。

9. 电话接听要求:

a)  电话铃响二声至三声内须有人接听,且不得使用免提;

b)  问候语“您好,××××(项目名称)!”接电话先问好、报单位,“您好,xxxx(项目名称)”。如果早上应说“早上好,xxxx(项目名称)”;通话时,中途若需与他人交谈,应提前与对方说明。

c)  必要时要作好记录,通知要点要问清,然后向对方复述一遍;对方挂断之后,方为通话完毕,不得先于对方挂线。

d)  做电话接听记录;想尽方法留下客户的联系电话且不让客户反感;

e)  三天内务必对客户进行追踪。

1. 个人来访客户登记资料表;

2. 个人所有客户变更情况汇总(原件及统计);

3. 个人所有已成交客户资料卡片及款项交纳情况;

4. 个人客户所有退房资料;

5. 所有培训资料汇集;

为树立公司形象,进一步方便公司对外联络,公司将统一给部分员工印制名片。相关事宜如下:

印制名片员工范围:

1.    公司各部门员工。

2.    公司对外联络频繁的员工。

名片职务声明:员工的职务只有通过行政任命后才生效,名片职务是为了方便对外业务,并不予薪酬挂钩。

印制名片程序:需要印制名片的员工,经部门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审核后,方可印制。

(为探讨型、激励型会议)

时间控制在5分钟到30分钟左右,根据内容可调节。

a)   报当日各销售,检查卫生状况;

b)   检查昨日报表、客户卡片(成交、业务员个人、准客户等);

d)   公司信息、项目及市场信息的传达及部门内部人员、工作沟通;

e)   布置安排当日及下一阶段任务、工作;跟踪督促当周业绩目标;

f)   专项目标的跟踪反馈;

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根据内容可调节。内容为:

a)   通报当日成交情况;

b)   第一销售检查工作(客户登记、电话量、销售状况、变更等);

c)   有无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等;

1.    日常销售客户资料表——登记日常电话及来访的客户;

2.    个人成交客户档案表——业务员个人已成交的客户归档;

3.    客户资料变更表——客户地址、电话、房号等变更记录;

4.    项目销售周报表——统计周销售情况;

5.    项目销售日报表——统计日销售情况;

7.    项目总结报告(月报)——统计分析项目组该进度销售状况。

8.    项目会议纪要——记录晨会、各类例会及与开发商的协调会。

1.

1)  认购书签订时必须将所有需填写的位置填满;

3)  认购书需缴纳认购金后方可盖章给客户;

4)  认购书上的文字须工整填写;

5)  要特别注意金额、交付日(或签约日)的填写约定;

6)  认购书须有第二人审核(通常为经理);

7)  认购书补充条款必须经主管以上人员签字后方可;

8)  认购书须由专人管理,未经主管同意不得出示客户;

9)  超出底价成交的客户预约书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

1. 销售人员在完成认购工作后,务必严格按认购协议的要求,督促客户按期履约,交付首付款,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1) 置业顾问接待来访客户,一律按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接待,不得互相争夺。

2) 接待顺序排列为:从第一置业顾问至第n置业顾问,以编排的顺序为标准。当天第一个来访客户由第一置业顾问接待,第二位来访客户由第二置业顾问接待,以下依此类推。如当值置业顾问临时离开售楼处,由其下一位置业顾问负责接待。

3) 如有置业顾问当天未被轮到接待,第二天继续依次往下排。

4) 表明非客户身份的(推销、广告,找工程部,接水,同行者在大厅里确认),或施工商、发展商等合作公司的不算接待客户。

5) 客户不进售楼处且不去现场看楼,只取材料,则不算接待;如客户进售楼处,只问价格,只取材料,也算接待一次;禁止出现销售人员将客户堵在门外的现象,如有此现象,暂停作业一周并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6) 如一个客户接待时间较长,业务员已排过一个轮回,做轮空处理;如因客户太多,实在分不清轮接客户的顺序,则重新排序来接待客户。

7) 销售人员在暂时不接待客户时,应明确轮值业务员,轮值业务员应做好准备,保证客户到访时能立即主动地接待客户。

8) 预约客户指:客户进门时声明或经轮值业务员在第一时间问询得知,曾经来访并认出或说出业务员,未来访但知道电话预约业务员的。

d)  来电咨询的客户不愿意留联系方式的,到现场时按新客户原则处理;

e)  来电实行轮班制,按轮班制由所排轮值顺序的销售人员接待,并跟进后续的追访。

i)  以客户意愿为主;即在任何情况下,必须要热情接待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冷落客户。

2

a)  置业顾问a(以下简称a)在接待过程中,知道置业顾问b(以下简称b)曾接待过客户,而b又在现场,原则上交回b接待,成交后业绩属b。

b)  若客户不愿找b,要求a接待,后续跟进则由a负责(亲戚朋友除外),若成交则业绩属a。

c)  客户说出b曾接待过,但b不在现场,则由置业顾问c(当值人员,以下简单称c)协助接待,若当场成交,业绩属b。

d)  客户说出b曾接待过,但不愿意找b,对b提出投拆,则a将此情况告知销售经理及b,待销售经理落实后,此客户成交与b无关。

e)  客户到本楼盘看楼多次,并能说出多名置业顾问的姓名,但不指定谁接待,若无建档,则由客户说出的第一位专职置业顾问a接待,若不在场,则由第二位专职置业顾问b接待,依此类推;如客户所说出的多名专职置业顾问都不在现场,则由当值置业顾问c接待。

f)  同时有两个以上客户认购同一套商品房,以先付定金者为主。

2

a)  同一组客户因为试探价格或其他目的,可能会在不同时间、由不同人员分批来售楼现场,而且不向置业顾问说明情况,造成由不同的置业顾问接待,事后置业顾问应齐心协力配合促成,业绩由所接待的置业顾问平均分摊计算。

b)  夫妻或相恋男女或家人原则上做同一批客户处理,但如果分开由不同的置业顾问接待,且客户确定第一次来访,并未说明其家人或男女朋友已来看过楼,则成交后业绩由所接待的置业顾问平均分摊计算。

c)  如客户表示曾来看过楼,但忘记谁(b)接待,(b)当场认出客户则由(b)接待,若置业顾问b认不出客户则列入当值置业顾问a接待,成交后,a通过潜在客户档找b是谁,若属建档有效期,则业绩属b。

d)  如有客户在第n次来看楼时,未指定接待,则由当值置业顾问a接待,成交后,业绩属a。

2

a)  原则上由旧客户带来的新客户,属原接待的置业顾问所有。

b)  旧客户/置业顾问的朋友介绍新客户时,若旧客户/销售人员的朋友陪同新客户来售楼现场,则由原置业顾问a接待;若原置业顾问a不在现场,则由当值置业顾问b协助接待,成交业绩归原置业顾问a。

c)  旧客户/置业顾问的朋友介绍新客户时。若旧客户/置业顾问的朋友没有陪同新客户来售楼现场,而且新客户没有表明身份也没有指明由原置业顾问a接待,则该客户认定为当值置业顾问b的客户,原置业顾问a事后应积极配合当值置业顾问作好辅助接待及相关促成工作,成交业绩归当值置业顾问b。

d)  旧客户/置业顾问的朋友介绍新客户时。若旧客户/置业顾问的朋友没有陪同新客户来售楼现场,但新客户表明身份或指明原置业顾问a,则该客户认定为原置业顾问a的客户,若原置业顾问a不在现场,由当值置业顾问b协助接待,若事后成交,业绩归原置业顾问a。

a)  项目组实习人员,接待来访客户时有当值置业顾问a或b协助,当值置业顾问a或其他置业顾问b追踪该客户,若有成交,业绩归实习人员和置业顾问a或其他置业顾问b各半。

b)  若实习人员独立成交,则业绩在转正后属该实习人员,若实习人员未通过考核被辞退或自动离职的,成交业绩归团队。

c)  项目组实习人员d通过考核后,并参与项目组的正常值班工作,可独立接待来访、来电客户,若有成交,由项目组成员协助相关的签约工作,其业绩归属d.

展销期间所接待的客户一律属共有客户,原则上由置业顾问a接待成交后,业绩归所有置业顾问。提成a为40%,其他置业顾问平分60%,后续跟进工作由a跟进。

b)   原则上不保留户型。若有关系客户或特殊情况需要保留,应反馈给上级主管,并经上级主管确认后方可保留;关系客户取消保留时,置业顾问a应将情况反馈给上级主管并告知销控人员,并由上级主管或销控人员通知项目组成员后方可对外销售。若置业顾问a未将取消事宜及时反馈给上级主管,私自将保留户型成交给其他客户,此单成交与置业顾问a无关,业绩归团队。

a)   置业顾问a应公司要求岗位调动调离项目组,并于调离之前,移交清楚已接待的意向客户(须附上相关的客户资料),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移交的客户,给指定的置业顾问进行跟踪,建档期内,若有移交的意向老客户再访,并指定置业顾问a,由项目经理安排的置业顾问b接待,若有成交,业绩属“a和b”(各半),提成a:50%,b:50%。

b)   在建档有效期外,若其客户再访时,则该客户按新客户原则处理;若客户由后续置业顾问继续跟踪,且客户再访时有指定后续跟踪的置业顾问b,则客户归属该置业顾问b;若没有指定后续跟踪的置业顾问,则客户归属当值置业顾问。

客户的后续跟进工作及售后工作由业绩所属的置业顾问负责;若是共有客户,则业绩共有的置业顾问负责;若团队业绩由项目主管指定置业顾问负责。

如出现客户交叉现象,当事人应着友好的态度互相协商,协商不成交由项目组调解。当所发生的客户交叉情况而本公司标准没有明确时,由项目经理进行界定,置业顾问必须服从,否则该交叉楼房的业绩、提成归项目组(共有客户)。

1.   档案文件实行专人管理,重要文件须经理同意后方可领取;

3.   销售文件实行档案与电脑存储双重管理;

4.   认购书及合同的管理。

a)  认购书及合同须按标准化格式及范本签订;

d)  合同由专人统一管理;合同签订情况销售中心应随时与公司保持沟通,有必要时销售中心复印一份,避免重复销售。

1.  上、下班前后负责开、关售楼中心照明灯光、室内外灯箱及空调;

2.  办公洽谈桌椅、办公用品、模型擦拭干净,摆设整齐;

3.  销售中心玻璃门窗,必须保持明亮光洁,如有污迹应随时擦拭;

4.  茶具、玻璃杯等清洗干净,擦干水迹,摆设整齐;

5.  饮水机外表擦洗干净,并保证有水;

6.  销售中心绿化盆景浇灌,花草的叶子必须喷水,不能沾有灰尘;

7.  整个销售现场的地板每天应拖一遍,平时一有污迹应立即擦除(雨雪天气除外);

8.  室内看板或灯箱外围及效果图边框应定时清洁;

10. 销售中心外的台阶、走道必须保持清洁干净,绿化应浇水养护;

12. 每日下班时,须将桌椅、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水电、门窗关好后方可离开。

1.  销售部所有办公用品由内管员专人统一领取;

2.   须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须拟定计划书(急需物品除外)。经部门经理审批后,由专人购买。

注意事项:个人对办公用品应爱惜使用,妥善保管,若有丢失,不予补发。

为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企业激励机制,搭建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激发员工勤奋工作和学习创新的热情,充分实现员工职业发展与企业发展同步以及动态激励,特制定本办法。

3.   销售任务:销售经理或销售主管视情况制定每个月的销售任务;

4.   末位淘汰制:连续三个月时间内没有完成销售任务,无销售业绩者,公司为了整体团队的发展考虑,实行末位淘汰。

5.   工资的调整:随国家政策、公司规定的调整而调整。

1.   工作电话:每月公司按职工级别给员工补助话费。

2.   保险:按员工入职工龄给予员工缴纳保险,公司以奖金的形式体现。

1.   提成的计算方法:销售提成=销售回款额*提成比率

(销售回款额:在单位时间业务当事人或管理人发生的成交业务销售回款总额。)

2.   提成的发放时间:同岗位固定工资一同发放。

3.   销售提成:在销售任务内按1‰提,超过销售任务的部分按销售量的增多提点增高,具体奖励政策见当月销售奖励办法。

我们倡导团队共同进取和友好协作,业绩卓著或积极创造有效管理,并具有团结奋进精神的部门将被公司授以优秀团队的荣誉。

1. 销冠奖:连续三个月完成销售任务,除发放相应的薪资外,额外给员工发放奖金。

我们相信每一位员工都能有条理地、高水平地从事自己的工作,规章制度不能完全概括或代替员工们的良好判断和合作。但是获得一流的管理,纪律也是不可少的保证。出于对公司和员工利益的需要,公司制定了规则和规定。如果你违反了规定,产生有损于公司、客户和其他员工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对你进行处罚。

1.  口头指导:初犯者,以说服教育指导员工正常操作。

2.  书面批评:视环节轻重给予触犯者不同的经济处罚,以过失单的形式体现,小过10元,中过20元,大过50元。

3.  上缴的处罚金,由行政部监督管理记录,不作为公司经费,为员工公共活动基金。

1.   公平性原则:外部公平性、内部公平性、个人公平性;

3.  员工的薪酬水平应基于岗位职责、个人能力(素质)、工作绩效三个因素综合确定,并考虑就业市场薪酬水平变化的影响。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十六

为进一步规范我处行政办公人员的文明礼貌行为,树立良好形象,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如下规范:

1、说普通话,语调自然、柔和、亲切,诚恳,音量适度。

2、不讲粗话,不使用蔑视或污辱性语言,不开粗俗不雅、侮辱他人的玩笑。

3、尽量使用对方能听懂的语言。

4、不模仿他人的语言语调。

5、注意称呼,对不知姓名和职务者应称呼先生、同志/女士、同志。

6、注意语言艺术,多使用敬语:

(1)接过他人递来的物件时,应说:“谢谢”;。

(2)请人做事,应使用“请”、“麻烦您”等词语;。

(3)表示歉意,应使用“对不起”、“不好意思”等词语;。

(4)表示感谢,应使用“谢谢”、“多谢合作”等词语;。

(5)他人讲“谢谢”时,要回答“不用谢”,不能毫无反应。

7、有人来访时要主动问好,来访者走时要讲“再见/您慢走”等。

8、同事之间见面,外单位办事人员或群众来访见面,要主动向对方问好。知道姓氏和职务的,尊称“您好,×××”。

9、遇到外来单位前来参观或上级领导检查时,应说“欢迎光临/欢迎指导”,热情接待。

1、仪表规范。

(1)上班着装要整洁,不穿奇装异服。

(2)不卷起衣袖和裤脚。

(3)服装口袋不装过多的物品,保持外表的整洁美观。

(4)上岗时须佩带工作牌,工作牌按规定佩带。

(5)不穿拖鞋或赤脚上班。

(6)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物、勤剪指甲,男同志不留过长的头发,女同志不浓妆艳抹,不染异发,时刻保持良好形象。

2、仪态规范。

(1)保持良好的心情,面对他人应随时保持微笑。

(2)在他人面前不做不雅或不尊敬的动作,如双手叉腰、交叉胸前、手插口袋、挠头、挖耳、抠鼻孔、拍桌子、玩弄物品等。咳嗽、打喷嚏时应转身向后,并说对不起。不当众整理个人衣物、化妆。不要在他人面前经常看手表。

(3)与人交谈时应全神贯注,注视对方,适时点头称是或应答。不得东张西望、心不在焉。

(4)行走时不要勾肩搭背,与他人相遇应靠边而走,不得从二人中穿行,请人让路要讲对不起。

1、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2、认真遵守请假制度。

3、外出办事须经部门、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向其说明外出时间、地点和事由。外出办事前必须告知有关同事。

4、上班时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水准的工作效率。爱岗敬业,敢于创新;说真话,讲实干,重实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串岗闲聊、睡觉、下棋、打牌、嬉戏等。保持良好的坐姿或站姿,不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伸懒腰、驼背、耸肩,不坐在办公台、护栏等非供人坐的地方。

5、上班时不做影响他人或自身形象的与工作无关的动作,不哼歌曲、吹口哨、跺脚,不高声说话、谈笑、喊叫、乱丢乱碰物品。

6、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丢纸屑、烟头和杂物。如发现有纸屑、烟头等垃圾,应随手捡起来放入垃圾筒。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各类用品摆放整齐;不将个人物品、私人相片等摆放于公众场合。

7、爱护办公楼的一切设备设施、工作用具,妥善保管,节约用水、用电,降低易耗品消耗,杜绝浪费。

8、在工作、打电话或与人交谈时,如有来访者走近,应立即起身打招呼或点头示意,不准毫无表示或装作没看见。接待来访或办事群众时要严格遵守“首问责任制”,接待中做到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卑不亢。

9、同事之间加强交流,和睦相处;互敬、互爱、互谅,同事遇到困难要主动帮助。

10、正直诚实,信守承诺;不相互推卸责任,不拉帮结派。

11、上下级之间要密切配合,下级应当服从上级,正确领会上级的意图。

12、发生事情及时汇报,不得故意隐瞒或虚报、捏造事实。

13、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一切重要内部资料。

1、提前到达会场,做好开会准备。

2、会议开始前到会人员应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震动。

3、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的肃静。避免大声喧哗和争吵,如有电话应到会场外复机。

4、如有事中途退场,须向会议主持人或工作人员说明事由,经同意后方可离去。

1、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但不要匆忙。

2、说问候语。

(1)先说“你好”,再自报岗位和自称。

(2)遇上节日要讲祝颂语,如“新年好!”等。

(3)语调轻松愉快,发音清楚,确保对方听清。

3、询问来电人的目的,确定来电人的身份及要求,可说,“请问您是哪里?/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4、应答。

(1)如来电人找某人,应说:“请稍等”然后叫被找人前来接听,或者将电话转入某人分机。

(2)如来电人所找的人不在,应说:“对不起,他(她)现在不在这里,有什么事可以帮您吗?”

(3)聆听电话过程中,不得长时间不出声,应适当地说:“好的/是的/嗯”以表明在认真倾听。

5、必要时要记录电话内容。

6、没听清楚或不明白对方要求时,要说“对不起,我没听清(不明白),请再说一遍(说详细一点)”。

7、收线。

(1)向来电人说:“再见!”

(2)如来电人是上级领导,等对方挂下电话后再收线。

8、注意事项:

(1)通话中途若需与他人交谈,应向对方说:“对不起,请稍候。”然后用一只手捂着听筒(或按暂停功能键),交谈完毕应向对方说“对不起,让您久等啦。”

(2)任何时候不得向他人发脾气,不得争吵,不得用过高的语调说话,也不得用力掷听筒。

(3)不得占用电话与人聊天,家人、朋友有事来电,应从速结束通话。

(4)对话要求按“文明用语规范”规定执行。

1、称谓。

对来宾应采用正规称呼,一般以职务、职称、“同志”、“先生”、“女士”等相称。不得采用低级庸俗、简化性或具有地域性的称呼。

2、介绍。

注意介绍的顺序,要把职位低的介绍给职位高的,男士介绍给女士,一般来客介绍给职务较高的主人。

为他人作介绍,应简洁清楚,可简要介绍职业、工作单位等情况,介绍时,应有礼貌以手势示意。

被他人介绍时,应友善地注视对方,介绍完后,可握手或点头示意,并说“您好!”、“幸会!”等礼貌用语。

作自我介绍时,应主动打招呼说“您好!”,然后说出自已的姓名、身份。也可一边伸手跟对方握手,一边作自我介绍。

在整个介绍过程中,介绍者与被介绍者的态度应热情得体、举止大方、面带微笑。会议介绍时,被介绍者应起身示意,与会人员应鼓掌欢迎。

3、握手。

使用平等式握手。握手时应友好地注视对方的眼睛,表示诚意。握手力度要适当,不可只伸手让对方握,也不可过份用力。

握手时间应注意,一般情况,相互间握下即可。握手时间通常以三至五秒为宜,不宜长握不放。

握手应注意伸手的先后次序。在公务场合,主要取决于职务、资历,在社交场合,则取决于年龄、性别,通常长者、上级、女士先伸手,晚辈、下级、男士才能伸手相握,后者不宜主动与前者握手。

握手时,伸右手而不能伸左手,不能把一只手放在口袋里。别人主动伸手,要马上回应。握手双方应都站着或都坐着握手,若坐着时,有人过来握手,须起立。

4、就餐。

就餐入座时,主宾应在主人右侧就座。其余客人在主人左侧依据其职务、资历的高低顺序就座,或与陪同人员交叉就座。

就餐时坐姿应端正、轻松。

就餐速度尽量和大家保持一致。注意就餐卫生,就餐时应谈话愉快,气氛友好,饮酒应适量,不酗酒。就餐开始前,当主人没有举杯请饮时,不要自斟自饮。

1、公共场所。

公务员在公共场所要做到行为文明,举止优雅,注意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产,遵守社会公德。严禁随手扔垃圾、随地吐痰;当众挖鼻孔、掏耳朵、打哈欠、搔头皮、吃零食以及随众起哄、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举止。

2、乘电梯。

出入电梯时要礼让,做到先出后入,依次进出,让老人和妇女先行,先上的人要往里站。在电梯里,不能高声喧哗和吸烟。与同乘电梯的人不相识时,不要四处张望或盯着某一个人看,目光自然平视。若与客人或领导一起乘坐电梯,主人或下级应先进入摁住开关,让客人和领导进入;出去时,摁住门的开关,让客人和领导先离开。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十七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业务素质。

(三)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五)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七)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八)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整洁、肃静。

二、医生医德行为规范。

(一)文明行医,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冷落病人,不推委病人,不拒看病人。

(二)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一丝不苟,观察仔细,诊断准确,治疗及时,用药合理,抢救病人争分夺秒。

(三)为医清廉,遵纪守法。坚持医疗原则,不开人情方、人情假、人情证明,不“搭车”开药,拒收红包。

(四)认真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和三级医生负责制。严格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五)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开展科研,不断引进技术。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疾贤妒能。

(六)保守医密,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病人隐私,更不允许借隐私要挟病人。

三、医技人员医德行为规范。

(一)面向临床、面向病人,配合服务。保证临床各科和病人的诊疗需要,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二)作风严谨,一丝不苟,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检查报告及时,客观准确,不谎报数据,不出假报告;防止发生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三)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更新知识,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开展医技新项目,提供检查、诊断、治疗的新方法,以满足病人的需要。

(四)爱护仪器,精心保养,熟悉性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尽职守责,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四、护理人员医德行为规范。

(一)热爱护理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护理人员职责。操作细心准确,服务耐心周到,认真完成护理工作。

(二)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态度和蔼,解释耐心,给病人以亲切感、信任感。

(三)医护密切工作,认真执行医嘱,严格操作规程和查对制度,按时、准确交接班。勤巡视、细观察,消除各种可能发生的差错事故隐患,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四)主动地向患者及家属宣传医学科普知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整洁、肃静的休养环境,保证病人的安全,维护病人的利益。

(五)努力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护理知识;开展新技术,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五、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为病人、为医疗、为基层、为职工服务的思想。

(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所管部门的情况。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注重工作实效。

(三)强化公仆意识,不搞特殊化。工作认真,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四)加强机关和全院职工的联系,关心职工生活,多为职工办事实、办好事。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待人态度和蔼,解释耐心。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不断改进工作。

(五)以身作则,忠于职守,大胆管理,科学管理,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开拓进取。

(六)刻苦学习管理科学理论,虚心听取意见,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后勤人员行为规范。

(一)热爱后勤工作,尽职守责,牢固树立为临床、医技和全院建设服务、为职工生活服务的思想。

(二)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深入临床一线,坚持“三送三下”,准确及时的满足医疗及其他工作的需求。

(三)刻苦学习,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技能,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文明生产,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四)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审核、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报废、清点、回收等工作,当好家、理好财。

(五)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格执行财务及各项物资管理制度,做到财物相符,杜绝侵占、贪污公共财物行为发生。

(六)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反对铺张浪费。

(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消毒隔离制度及污水、污物处理规定,搞好绿化美化,保持医院环境清洁优美。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十八

很多时候,领导人在走进房间时,常常用他们的头衔和权力要挟他们的同事。成功的领导者会转移对自己的注意,并鼓励他人表达他们的意见。他们善于让其他人畅所欲言和分享他们的观点和想法。他们会用他们的高管身份创造一个平易近人的环境。

2、及时决策。

成功的领导者都是决策专家。他们或者促进对话,让同事取得战略性结论,或者自己这么做。他们关注在任何时候“让事情发生”——保持进步的决策活动。成功的领导者掌握了政治艺术,因此不会在破坏发展势头的问题上浪费时间。他们知道如何在30分钟内作出30个决定。

3、对各方期望进行沟通。

成功的领导者也是伟大的沟通者,特别是当涉及“业绩预期”时。此时,他们会提醒同事考虑组织的核心价值和企业使命——确保他们的看法得到正确的解释,行动目标被正确地执行。

4、挑战人们的思考能力。

最成功的领导者了解他们同事的思想、能力和可以提高的领域。他们使用这种知识/洞察力挑战他们团队的思考能力,让他们完成更多任务。这些类型的领导人擅长让他们的人全力以赴,从不允许他们舒适和让他们借助工具发展。

如果你不思考,你就学习不到新东西。如果你不学习,你就不会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工作中你就落后了。

5、对他人负责。

成功的领导者允许同事管他们。这并不意味着允许别人控制他们,而是担负起确保他们积极响应同事需求的责任。除了指导和支持选出的员工外,对他人负责可显示出,领导人更关注员工的成功而非他们自己的成功。

6、以身作则。

以身作则听起来容易,但很少领导人做到了。成功的领导者都言行一致,并且行为检点。他们知道每个人都在看着他们,因此凭直觉就能知道谁在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和谁在等着看到业绩下滑。

7、衡量业绩和奖励。

伟大的领导者总是对业绩和表现好的人有强烈的“冲动”。他们不仅看数字和投资回报(roi),而且积极奖励辛勤工作和努力(不看业绩)。成功的领导者从不认为表现一贯良好是理所当然的,会考虑奖励。

8、持续评价。

员工希望他们的领导人知道他们在注意他们,他们看重期间的任何见解。成功的领导者总是提供评价,并欢迎评价,以与他们的同事建立可信赖的关系。他们理解观点的力量,并且在其职业生涯早期就知道了评价的重要性,因为这是让他们在职场晋升的因素。

9、正确调配人才。

成功的领导者了解他们的人才库和如何使用人才。他们善于激发同事的能力,并知道根据情况适时使用他们的才能。

10、提问题、寻求建议。

成功的领导者总是提出问题并寻求建议。从外面看,他们似乎无所不知,然而实际上,他们非常渴望知识,并在不断学习新事物,因为他们必须借鉴别人的智慧提高自己。

11、解决问题、避免拖延。

成功的领导者都直接解决问题,并知道如何找出核心问题。他们不会拖延,因此非常善于解决问题。他们从中学习,并不回避不好的情况(他们欢迎这些困难)。要在生活中出人头地,就是做大多数人不喜欢做的事情。

12、展示正能量和积极态度。

成功的领导者创造积极的和鼓舞人心的.职场文化。他们知道如何定调,如何带来激发他们同事采取行动的态度。因此,他们是可爱、受人尊敬和意志坚强的人。他们不允许失败破坏发展势头。

13、当伟大的老师。

在工作地,很多员工会告诉你,他们的领导人只是老师。成功的领导者从未停止教学,因为他们如此有上进心,可以自学。他们利用教学让同事了解情况,通过统计、趋势和其他有新闻价值的内容变得知识渊博。成功的领导者花时间指导他们的同事,帮助那些已证明有能力和渴望进步的人。

14、投资人际关系。

成功的领导者不会只专注于他们自己的领域——相反会通过建立互利关系扩大领域。成功的领导者将他们自己与“负重者和其他领导人”建立联系——这些类型的人能扩大他们的影响范围。这不仅能使他们自己进步,也让别人受益。领导者会分享他们成功的收获,帮助身边的人获得动力。

15、真正享受责任感。

成功的领导者喜欢当领导人——不是为了权力本身,而是为了权力带来的有意义和有目的的影响。当你当了高级领导——这是证明你有能力服务他人,并且,除非你真正喜欢所做的事情,否则无法完成。

专业出差人员行为规范(通用19篇)篇十九

第一条  为规范路政执法管理行为,提高文明执法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适用本规范。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路政执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第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提高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坚决杜绝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行为。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积极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路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应当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增进服务意识,塑造文明形象。

第五条  路政执法人员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路政执法。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证件和执法风纪管理。

第六条  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行使。

第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办事和网上监督,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共信息服务,构建路政执法电子政务平台。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着装整齐,保持风纪严整,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执法时佩戴统一规定的标志、胸卡、腰带、手套,上路必须加穿反光背心;

(三)不同季节的执法服装不得混穿;

(四)严禁歪戴帽、卷袖口、敞衣扣、披衣、穿拖鞋、打赤脚、卷裤腿等有损风纪的行为;

(五)非因公务需要严禁着执法服装出入酒店、娱乐场所。

第九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仪容端庄,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头发、长胡须、长鬓角,不得露光头;

(二)女性执法人员执法时不得头发披肩,不得染指甲、化浓妆、佩戴首饰。

第十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举止文明,保持良好形象,并遵守下列要求:

(二)2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着执法服装徒步巡查或者外出时,应当行列整齐、有序;

(三)外出时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维护路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遇有暴-力抗法的,要沉着应对,及时报警,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事态失控。

第十一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言语热情诚恳,表述通俗易懂,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使用规范的文明执法用语;

(二)提倡使用普通话;

(三)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规定,禁止使用讥讽性、歧视性、羞辱性、训斥性、威胁性语言和讲粗话、讲脏话。

第十二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较高的政治、道德、知识、能力和身体素质,并做到:

(四)不徇私情,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当事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说情;遇到与路政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权利和人格,维护其合法权益,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查纠公路违法行为时应当先敬礼;

(三)严禁使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蔑视性态度对待当事人。

第十四条  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严禁下列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或者未持证上岗;

(二)辱骂、殴打当事人;

(三)酒后上岗执法;

(四)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

(五)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

(六)违法扣留车辆、物品或者擅自使用扣留车辆、私分扣留物品;

(七)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包庇、袒护和纵容违法行为;

(九)无法定依据执法或者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

(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路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在办公场所设置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公众查阅室等方式公示下列执法信息:

(五)执法结果,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实施结果与查询办法;

(六)当事人权利,包括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不服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时享有的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六公示”的具体内容和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确定。

第十六条  路政执法装备,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下列种类予以配备,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但应当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做到统一规范:

(三)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按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备有关执法装备以及便民服务的必要设施和设备。

第三章 行政许可

第十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平等对待、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做到不偏私、不歧视,为申请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八条  行政许可的项目和法律依据,应当按照规范的内容格式予以公示并实施。

第十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权限实施行政许可:

(二)其他许可权限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文书和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行政许可手续,但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听证、检验、检测、鉴定和安全技术评价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期限内,并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使实际办结期限尽可能少于法定期限。

第二十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和推行行政许可首问负责制。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五)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前款所称首问人,是指接待申请人咨询和办理许可手续的首位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  公路管理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应当提供以下便利或者服务:

(一)接受申请人通过书面、信函、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二)免费提供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六)认真受理咨询,及时解答,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四章 行政检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路政执法人员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安全保护区、服务区、超限检测站点、收费站、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检查时,应当做到:

(一)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和执法依据,要求当事人予以配合;

(五)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书写工整,表述准确,不得篡改;

(六)公正、平等对待所有被检查的当事人,不得有歧视和差别待遇;

(七)坚持整改、指导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宣传教育,不得激化矛盾;

(八)检查完毕,应当感谢当事人给予配合,及时反馈检查结果。

第二节 许可检查

第二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

第二十六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对被许可人从事下列许可事项活动进行检查:

(一)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

(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以及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道的行政许可。

第二十七条  许可检查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一)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有关材料;

(二)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进行查验、检验、检测,对相关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八条  许可检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行政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

(二)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是否符合准予许可时所确定的条件、标准和范围;

(四)被许可人是否建立和执行对涉路工程设施的自检制度;

(五)经许可修建的涉路工程设施是否侵入公路建筑限界或者危及交通安全;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被许可人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许可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检查频率要适度合理;

(二)能够书面检查的,要优先通过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四)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谋取其他不当利益、刁难被许可人;

(六)检查时应当有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在场;

(七)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允许公众查阅。

第三十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许可检查时,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发现未按照许可条件、标准和范围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责令改正;

(三)发现构成公路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发现许可事项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依法撤销相关行政许可;

(五)发现许可事项存在法定注销情形的,依法注销相关行政许可。

第三节 超限检查

第三十一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超限检查时,应当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不得以目测情况作为判定依据。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固定检测和巡查检测相关的执法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二条  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二)对车辆进行检测,向驾驶员出具检测单;

(四)对车辆进行复检,合格后放行;

(五)将超限运输违法信息录入车辆超限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三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超限检查时,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二)对超限且构成公路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其中,对擅自运载不可解体大件物品的车辆在处理完毕后需要继续行驶公路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手续。

第四节 监督巡查

第三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公路进行监督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本地区交通特点、公路等级等因素,确定巡查频率。

公路管理机构可以采取举报奖励、目标责任考核等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群众的积极性,以弥补巡查力量的不足,共同做好公路保护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执行,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装备齐全;

(二)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三)保持联络畅通,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四)严禁将车辆借给其他单位、个人使用以及公车私用;

(五)严禁恶意遮挡或者未悬挂车牌行车;

(六)非因公务需要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酒店、娱乐场所。

第三十六条  车辆警示装置的使用应当以保障工作需要为准,尽量不扰民,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非紧急任务不得使用警示灯、警报器;

(二)确需使用警示装置时,能使用警示灯即可完成任务的,不使用警报器;

(三)确需使用警报器时,应当以断续使用警报器为主;

(四)车队行驶时,前车已使用警报器的,后车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警报器。

第三十七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公路监督巡查时,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五)发现属于紧急情况的,按照应急预案及相关处置制度执行;

(六)发现构成公路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八条  公路监督巡查完毕,路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制作巡查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巡查记录应当记载巡查时段、巡查路段、巡查人员、巡查车牌号、巡查情况及处理时间和结果等信息。

巡查记录应当每周定期进行总结讲评。巡查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十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机制,降低巡查成本,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节 拦车规定

第四十条  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确需拦车的,应当以确保安全为原则,并遵守下列程序:

(一)上路拦车前应当明确执法的任务、方法、要求和安全防护规定,检查安全防护装备;

(四)拦车时使用停车示意牌和规范的指挥手势,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

(五)指挥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再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有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  拦车安全防护规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不得在同一地点双向同时拦截车辆;

(二)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当事人;

(四)遇有驾车逃跑的,除可能对公路设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以采取通知前方收费站、超限检测站点或者执法人员进行截查,或者记下车牌号以便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予以处理。

第四十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拦车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足,明确改进措施。

第五章 行政强制

第四十三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强制,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循比例原则,选择适当、必要的方式、强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有关行政强制。

第四十四条  实施行政强制的程序、文书和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路政执法人员对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检查和制止。检查和制止时,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路政执法人员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路政执法人员扣留车辆、工具时,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当场登记扣留车辆、工具的数量和品质;

(二)依法扣留车辆时,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并提醒当事人妥善处理车辆所载货物;

(三)妥善保管扣留车辆、工具,不得使用或者损毁,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处置。

因扣留车辆、工具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有关公路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路政执法人员可以依法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一)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

(二)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的;

(三)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有关公路管理机构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有关公路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拆除。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第五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三)在制作法律文书、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权利、内部审批、送达执行等环节要从严、从细、从实,避免因个别环节上的失误而导致申请中的被动。

第六章 行政处罚

第五十一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做到:

(一)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二)严格履行程序规定,不得违反法定程序;

(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

(五)依法维护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不得拒绝当事人行使合法权利的请求;

(六)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五十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注意预防和化解行政执法争议,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

(二)注重执法效果,既要依法予以处罚,也要纠正违法行为,不得以罚代管、以罚代纠;

(三)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要以批评教育为主;

(四)案情复杂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十三条  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文书和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规范的案由格式认定公路违法行为并制作法律文书。

第五十五条  对于性质相同、情节相近、危害后果相当的公路违法行为,路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近。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可以结合本地情况,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幅度范围内,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合理。

第五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给路政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路管理机构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路政执法人员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  对损坏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同时构成民事违法行为的,公路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配合民事责任的追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对民事责任的追究。

第五十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七章 奖  惩

第五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行为评议考核等制度,制定和完善执法程序,加强对各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功必奖、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十条  对模范遵守本规范,为路政文明执法做出突出贡献的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执行本规范,应当纳入交通运输文明执法创建考核范围。

第六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对违反本规范有关执法纪律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举报,及时查处路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管理,提高路政管理水平,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

本规定所称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实施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以下统称"路产")的行政管理。

第三条  路政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部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主管全国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路法》的规定或者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路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二)保护路产;

(三)实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依照《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受让公路收费权或者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负责。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路产。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路产的义务,有检举破坏、损坏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  路政管理许可

第八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根据《公路法》和本规定,事先报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同意。

第九条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四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五)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第十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五)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第十一条  因抢险、防汛需要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范围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七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第十二条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车辆或者机具的行驶证件。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行驶路线及时间;

(三)行驶采取的防护措施;

(四)补偿数额。

第十三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按照《公路法》第五十条和交通部制定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标志的内容;

(三)标志的颜色、外廓尺寸及结构;

(四)标志设置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五)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期限。

第十五条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或者平面布置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三)施工期限;

(四)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  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六一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第十七条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依照《公路法》第四十二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

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

(三)树木的种类和数量;

(四)安全保障措施;

(五)时间;

(六)补种措施。

第十八条  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公路法》第八二款就国道、省道管理、监督职责作出决定外,路政管理许可的权限如下:

(一)属于国道、省道的,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三)属于乡道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

路政管理许可事项涉及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同意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第十九条  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应当作出决定。作出批准或者同意的决定的,应当签发相应的许可证;作出不批准或者不同意的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  路政案件管辖

第二十条  路政案件由案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指定管辖。

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对属于其管辖的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处理的,可以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决定。

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可以直接处理属于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报请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处理的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决定直接处理的案件,案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首先制止违法行为,并做好保护现场等工作,上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确定管辖权。

第四章  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四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三)违反《公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

(六)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

(二)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

第二十五条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可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条的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公路法》第八章  及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公路法》有关规定实施。

第三十条  实施路政处罚的程序,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

第五章  公路赔偿和补偿

第三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路产损坏的,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费。

第三十二条  根据《公路法》第四十四二款,经批准占用、利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三条  路产损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赔偿数额较小,且当事人无争议的,可以当场处理。

当场处理公路赔(补)偿案件,应当制作、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出具收费凭证。

第三十四条  除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可以当场处理的公路赔(补)偿案件外,处理公路赔(补)偿案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立案;

(二)调查取证;

(三)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或听证;

(四)制作并送达《公路赔(补)偿通知书》;

(五)收取公路赔(补)偿费;

(六)出具收费凭证;

(七)结案。

调查取证应当询问当事人及证人,制作调查笔录;需要进行现场勘验或者鉴定的,还应当制作现场勘验报告或者鉴定报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对公路赔(补)偿案件处理程序的具体事项未作规定的,参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办理。

办理公路赔(补)偿案件涉及路政处罚的,可以一并进行调查取证,分别进行处理。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公路赔(补)偿通知书》认定的事实和赔(补)偿费数额有疑义的,可以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复核。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公路赔(补)偿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

本条规定不影响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定权利。

第三十七条  公路赔(补)偿费应当用于受损公路的修复,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  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十八条  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当场不能处理完毕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公路法》第八十五二款的规定,签发《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责令该车辆停驶并停放于指定场所。调查、处理完毕后,应当立即放行车辆,有关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依法责令限期拆除,而设置者逾期不拆除的,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强行拆除。

第四十条  违反《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依法责令限期拆除,而建筑者、构筑者逾期不拆除的,依照《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强行拆除。

第四十一条  依法实施强行拆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设置者、建筑者、构筑者负担。

第四十二条  依法实施路政强行措施,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二)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三)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五)实施路政强制措施;

(六)制作路政强制措施笔录。

实施强行拆除涉及路政处罚的,可以一并进行调查取证,分别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当事人拒不履行公路行政处罚决定;

(二)依法强行拆除受到阻挠。

第四十四条  《公路法》第八章  及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公路法》有关规定实施。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巡查,认真查处各种侵占、损坏路产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路政管理人员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四十八条  公路养护人员发现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协助路政管理人员实施日常路政管理。

第四十九条  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接受路政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第五十条  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十一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路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依法处理。

第八章  人员与装备

第五十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路政管理工作。

第五十三条  路政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本辖区公路的行政等级、技术等级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第五十四条  路政管理人员录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但一线路政执法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45岁;

(二)身体健康;

(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持有符合交通部规定的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第五十五条  路政管理人员实行公开录用、竞争上岗,由市(设区的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第五十六条  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第五十七条  路政管理人员必须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熟悉业务,清正廉洁,文明服务、秉公执法。

第五十八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路政管理执法水平。

第五十九条  路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用于路政管理的交通、通信及其他必要的装备。

用于路政管理的交通、通讯及其他装备不得用于非路政管理活动。

第六十一条  用于路政管理的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七十三条  和交通部制定的《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九章  内务管理

第六十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路政内务管理制度,加强各项内务管理工作。

第六十三条  路政内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路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路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三)路政管理人员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四)路政执法与办案程序;

(五)路政巡查制度;

(六)路政管理统计制度;

(七)路政档案管理制度;

(八)其他路政内务管理制度。

第六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公路赔(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十六条  路政管理文书的格式,由交通部统一制定。

第六十七条  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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