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清欠工作报告总结清欠工作报告篇一
具体情况说明:由中化二建承揽的脱硫改造项目采购施工工程,本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20xx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7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为20xx年7月16日,开始脱硫塔、预冷塔的制作,泵、换热器、脱硫塔配件、填料及电气仪表设备的采购。到20xx年2月脱硫塔预冷塔主体完工,防腐除锈完成,采购设备材料到厂,工程停工。共支付工程款360万元。20xx年10月复工,主要施工是工艺管线、电气仪表及设备试车。20xx年4月施工完成,共开发票350万元,累计支付工程款510万元。后工程进入交工、结算阶段,由于部分工程量核实不准确,监理方已撤场,联系到当时负责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确认导致结算进度缓慢。截止到20xx年3月工程结算完成,签字盖章。
清欠工作开展进度:该工程分为采购、施工两部分,设备购置费4813800元,施工工程费1812572元,合计6626372元。截止到目前共支付5100000元。20xx年4月开具350万元发票,20xx年7月开具余下1313800元设备购置发票及1812572元施工工程费发票,共计6626372元。在20xx年12月,全部6626372元发票已完成挂账的全部手续,该项清欠工作完成。
具体情况说明:20xx年我公司拦焦车更新项目由太原市凯特嘉机械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968000元。20xx年8月7日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290400元。预付款支付后我公司不断催促对方按期交货,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10月11日(合同约定预付款收到后65日内)交付拦焦车。随后我公司于20xx年11月3日通知凯特嘉公司,我方因环保原因停产。于20xx年11月27日正式书面通知,对方签字确认。
清欠工作开展进度:在随后合同处理过程中,我公司从20xx年至今多次电话沟通并两次派人到凯特嘉公司协商合同中止及预付款退还等事宜,未果。我部门在今年11月与集团公司风控部及我公司计划企管部沟通,初步拟定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太原市凯特嘉机械有限公司。
下一步清欠工作计划:我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太原市凯特嘉机械有限公司,我部门也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准备起诉事宜。
具体情况说明:20xx年4月,我公司向烟台市天华泵业制造有限公司购置溶液循环本泵及总成一套,合同价为48000元,合同中约定款到发货,并开具17%增值税发票,我公司于20xx年4月付款并与5月初收到货物。20xx年底我部门得知该合同发票还未开具,但当时我部门签订该合同人员因工作调动已离开我部门且他丢失天华泵业方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清欠工作开展进度:这期间我部门从网上查询该公司多个联系方式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20xx年10月初我部门根据当时合同签订时对方合同章中所留联系电话联系到天华泵业,第一次接通后对方答复说可以开具发票。之后在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在10月28日换号拨打后再次打通,对方已月底结账为由说11月初开具。年11月初再次联系对方说当时签订合同业务员出差,无法确认当时事宜,等业务员出差回来联系我部门。年11月26日与当时签订合同业务员取得联系,确认了当时合同并未开具发票,对方答复说会与天华泵业沟通尽快开具。12月7日再次联系该业务员,业务员答复说已经与天华泵业沟通好可以开具发票,并索要了我公司开票信息。12月13日在等待一周后未收到发票再次联系该业务员,业务员说已于天华泵业说好并把开票信息给了天华泵业。之后再次联系天华泵业,对方答复说已经收到开票信息,但年底工作较多耽误了,答复说月底开票。12月20日再次联系天华泵业,对方答复说年底开票已满,无法开票。要等到20xx年1月才能开具。
下一步清欠工作计划:烟台天华泵业从20xx年10月联系到之后多次沟通,均找各种理由推脱开票或拒接电话,我部门建议假如20xx年1月初再未开具发票,就安排专人去当地进行催收。
清欠工作报告总结清欠工作报告篇二
近年来,上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工业园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工业园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园区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关工作。
20xx年,工业园管委会建立了辖区企业欠薪工作台账,每月底更新一次数据,每季度由分管劳动保障的领导组织企业办、规建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企业和建筑单位例行检查,涉及劳动用工企业119户(其中:建筑企业8户),涉及农民工20xx人,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集访、闹访问题。对存在欠薪行为的20户用人单位,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全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350余人,被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6%以上。纠纷信息4起。
(三)妥善处理欠薪引发的上访事件和过激讨薪事件。
工业园管委会和县劳动监察部门、信访部门紧密配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了喜亚药业、渝澳纺织、鑫威门业、鹏飞纺织、林皓门业、百皇门业、永明纺织等拖欠员工工资引发的30余起上访事件,追偿农民工工资800余万元。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x县上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企业办和规建办设立了值班电话,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访30余批20xx余人次,处理群体性应急事件12起。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区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上游工业园区由于编制限制,无专职人员搞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劳动保障应急事件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值守、日常检查和专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交难。由于“公检法”部门认识上的差距和个别法规政策规定的不一致,造成园区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办理困难重重。三是由于园区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部分企业经营惨淡,企业管理层受文化因素、经济实力限制,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法律红线意识淡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经调解后,常常不能兑现承诺。
建议增加劳动保障编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组织机构;对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公检法”应协调配合,抓住一二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法制化。
清欠工作报告总结清欠工作报告篇三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7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在节假日结点实行日报,平时实行周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