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谢词是表达感激之情的一种方式,是向对方致以谢意和赞美的文字。在写答谢词时,可以适时运用一些感人的词句,让人们感受到感激之情。以下是一些精选的答谢词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写作答谢词时有所帮助和启发。
实用举报交警的举报信(通用15篇)篇一
朝阳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举报人北京博雅英杰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林存义、张印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的相关情况,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一督导组北京小组、北京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朝阳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提出举报如下:
举报人与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京03民初335号),正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由法官林存义担任审判长,张印龙系审判员。
举报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达欣公司提交的工程验收文件上加盖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案涉工程的监理单位)的公章系伪造,可能涉嫌犯罪,举报人因此于2021年1月8日向本案合议庭提交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申请书》,要求合议庭将相关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此外,在本案庭审过程中,举报人通过达欣公司代理人的当庭陈述,得知达欣公司主张扩大鉴定范围的原因,系鉴定机构在与达欣公司私下接触的过程中,为多收取鉴定费用,要求达欣公司增加扩大鉴定范围。结合鉴定机构在本案中的其他行为,使得举报人严重怀疑鉴定机构在本次鉴定中存在不客观、不公平的情况,举报人因此于2021年1月8日向合议庭提交了《申请书》,要求合议庭对鉴定机构在本次造价鉴定中是否存在不当行为进行审查。
但自举报人提交《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申请书》及《申请书》至今已经半年,本案审判长林存义、审判员张印龙既未将达欣公司涉嫌犯罪的相关事实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也未就鉴定机构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并且在上述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强行就鉴定问题进行开庭。在2021年6月8日有关鉴定问题的庭审开始前,举报人询问张印龙是否收到举报人于2021年1月8日提交《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申请书》以及《申请书》,张印龙竟然当庭表示不知道是什么申请书、没有看过什么申请书;开庭后,举报人向审判长林存义提出,本案应当在公安机关对达欣公司相关人员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作出认定、以及合议庭对鉴定机构在本次造价鉴定中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得出调查结论之后,才能继续审理,但林存义坚持要在上述两个足以影响本案审理结果是否公平、公正的关键性问题未得到任何解决的前提下,就继续进行审理程序。
举报人认为,达欣公司提交的工程验收文件上加盖的公章系伪造一事,关系到达欣公司相关人员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加盖伪章的工程验收文件是否真实合法,从而对本案结果至关重要;而鉴定机构在本次造价鉴定中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关系到工程造价鉴定的结果是否公平公正,同样严重影响举报人在本案中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上述事项的最终调查结果如何,林存义、张印龙都应当首先将达欣公司加盖伪章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并对鉴定机构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开展调查,而非罔顾举报人的合法请求,在收到相关申请后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拒不作出回应,并在相关调查结论未能得出、相关问题未能解决的前提下,强行开庭审理。综合以上情形,举报人有充分理由怀疑本案审判长林存义、审判员张印龙存在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举报人认为,林存义、张印龙身为司法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明知可能存在犯罪情形而故意包庇、对严重影响案件结果的相关事实拒不依法查实,相关行为符合《刑法》关于徇私枉法罪、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已经触及犯罪,如经查实,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政法机关性质特殊、专业性强,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政法队伍一旦出现害群之马,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中央在政法系统开展教育整顿,就是为了清除害群之马,彻底割除影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顽瘴痼疾。现举报人就林存义、张印龙涉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的相关行为提出上述举报,请求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一督导组北京小组、北京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朝阳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对林存义、张印龙的违法行为核实查处,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展现政法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举报人:北京博雅英杰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实用举报交警的举报信(通用15篇)篇二
亲爱的校长:。
你好!
对于学校的发展,我想给大家一些我认为的建议,共同把学校建设成为一个和谐的成长和学习的天堂。
四川地震中无数的生命在这短短的3分钟里突然消失,多么可惜!悲伤弥漫中国,中国同病相怜。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机智和勇气是自救的武器,知识和能力是自保的法宝。我们要从小学会自救。目前学生对紧急避险的知识非常缺乏,所以我建议你每个月给我们全体师生上一次紧急避险课,每次上完相关的紧急避险课就进行一次小测验,每学期组织全体师生进行紧急避险演练。惨痛的教训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要学会如何面对灾难,用知识保护自己的生命,像保护花朵一样保护孩子的生命。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是保障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条件。因为人生不卖往返票,一旦离开,就再也回不来了。人死不能复生,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千千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
感恩是指一个人正确认识自己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感恩是一种责任感。感恩不仅是一种情感,更是一种人生境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体现。在我个人看来,感恩是每个学生都应该具备的品质。所以我建议校长在学校多开展感恩教育相关的宣传和活动,每月组织学生观看关于感恩教育的视频,设立“感恩之星月”,让学生积极争做“感恩之星”,让学校充满感恩氛围!
请要求校长采纳我的建议。谢谢你。
我在此传达。
敬礼!
学生:xxx。
日期:xxx
实用举报交警的举报信(通用15篇)篇三
市人民检察院:
为了打击经济犯罪,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门了解的xx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基本情况)。
事实与证据:
(写明被举报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此致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
xx年xx月xx日。
实用举报交警的举报信(通用15篇)篇四
市人民检察院:
为了打击经济犯罪,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门了解的xx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基本情况)。
事实与证据:
(写明被举报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此致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
xx年xx月xx日。
文档为doc格式。
实用举报交警的举报信(通用15篇)篇五
尊敬的盛市长:
您好!我叫xx,是xx办事处xx社区居民。
现向您检举揭发我社区书记李xx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侵吞集体钱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市政府在修建金鹗中路的绿化带时,征用了我社区的办公大楼和用地,但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
作为遗留问题,20xx年,楼区政府专门向市政府作岀了要求补偿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形成了会议纪要后向李家冲社区补偿了7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20xx年底,补偿款到帐50万元后,时任李家冲社区主任李xx就将该款定为社区“创收”经济,并以“创收”经济可拿30%的回扣为由头,私自在社区财务上领走了23万元,加之他以该笔款项到帐需要协调经费为借口拿走的8万元,共计31万元整被他领走私吞。
后来社区有人认为这笔钱是市政府应当补偿给社区的征地拆迁款,事实清楚,更有楼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市政府的会议纪要明确,不是社区的“创收”经济,私人不能拿回扣也没有先例!特别是李xx自己是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工作是他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范围内搞有偿服务,拿回扣是变相的贪腐行为!更何况该款项是市区政府办事处社区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的结果,也并不是李xx或某一个人的功劳!为此向上级进行举报。
事后在三眼桥纪委的调查下,李xx将其中的23万元退回。
但他为了自圆其说和开脱自己,李xx叫一个要叫余国洪的人来退的钱。
这样李xx解释说法这23万元钱其实他自己没得,而是他将钱付给了余国洪,理由是因为市政府当时专门处理这件事情的具体负责人叫陈汉文,而陈汉文和余国洪是湘阴县老乡,这50万元是余国洪找陈汉文要来的,所以这23万元的回扣是给余国洪的好处费。
这退回的23万元钱根本不是余国洪退的,他也从来没拿过这笔钱。
事实上是李xx为了帮自已过纪委调查这关,利用职务之便用李家冲社区集体的名义从南环路集贸市场旧改项目原垫资人廖立新、李胜良处借的。
李xx做了大量工作后要求余国洪为他顶杠渡难关,再由余国洪的儿子将钱退还到社区的。
而真正原来被李xx领走的23万和8万元早被他私吞了。
这23万元退回来不到一个星期,李xx又巧立名目以南环路集贸市场补偿之名用假协议做假帐将钱再次领走,并且他还伪造一个李家冲社区的支部同意支付这23万元回扣费用假会议纪要和协议,并将纪要的时间提前,然后逼着每个支部成员在纪要和协议上签字,他也冒充余国洪在协议上签了字。
他做这些文章的目的是用支部集体行为的假像来掩盖他个人的贪污行为!这23万元被李xx再次领出来后,他并没有将这笔钱还给廖立新和李胜良,而是再次被他侵吞。
纪国法的严惩?
原五里乡铁炉村经区划调整后划分为古井和李家冲两个社区,区划调整时原铁炉村的办公楼(现古井大楼)正在修建,根椐协议,建成后的办公楼由两个社区各得一半,建设费用也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因区划调整后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分别隶属于三眼桥办事处和五里牌办事处,为了慎重,办公楼的建设成本由楼区纪委牵头进行了审计,牵头负责人为楼区纪委原副书记沈小初。
经审计办公楼的总建设成本为420万元整,审计结果得到了区纪委、李家冲社区、古井社区及基建方的认可,并由双方支居委全体成员及基建方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办理了办公楼的移交手续。
420万元的总费用两个社区各承担2xx万元,在区划调整前,原铁炉村就已支付了130万元给基建方,实则各社区应支付145万元即可,但李家冲社区未经集体讨论,在李xx的操纵下,他私自和基建老板签订了一个虚假的补充协议,根据假协议社区共向基建方支付了270万元,而且目前仍下欠20万元。
在市八中临街有8个黄金门面属李家冲社区所有,8个门面在20xx年的评估价值平均为52万元/个,总价值400万元。
20xx年底,未经集体讨论,李xx以这8个门面作为抵押在外借款140万元,借款利息为3分的高息。
到20xx年初,李xx再将门面以20万元/个的价格买给借款人,并且还按3分的高息共计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利息75。
6万元,也就是说这些价值最少52万元/个的8个门面,最终是按约8万元/个的价格贱买掉的!而借款人和买门面的人均为李xx自己和他弟弟李岳君(不信到门面经营户中一问就知道)。
和政府能否容忍李xx这种做法?他这种损公肥私的做法视天理何在?视。
党
纪国法何在?
盛市长,李xx在20xx年曾因贪污受贿和诬陷他人被楼区纪委进行过。
党
内严重警告处份,我以上反映的都是事实,证据确凿!这些还只是李xx违纪违法、贪赃腐败的一部分!今后我会不断的举报,如不属实,我负全部法律责任!我充分相信您是一个好。
领导。
我也相信。
党
的政策一定会对李xx这只“苍蝇”进行严肃打击和处理!
李家冲社区居民:姜晟。
20xx年xx月xx日。
实用举报交警的举报信(通用15篇)篇六
请求依法追究富源村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侵占财产罪、贪污罪并请求责令被举报人返还20xx年始至20xx年的粮食直补款并发给直补款存拆继续给付直补款。
事实和理由:
举报人及家属系属于xx村的村民,有户口本、身份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证。举报人享有其他村民同等待遇,中央粮食直补款自20xx年始开始直补。然则被举报人等利用职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贪污、侵占举报人等国家粮食直补款数万元且现在仍在继续犯罪。举报人等数十次主张权利至今未果,无奈,根据《宪法》和《刑法》二百七十条和三百八十二条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之规定,依法向贵机关举报,请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依法返还直补款并如下请求。
此致
公检法机关并致人民政府。
李xx。
20xx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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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举报交警的举报信(通用15篇)篇七
尊敬的盛市长:
您好!
现向您检举揭发我社区书记李xx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侵吞集体钱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一、巧立名目,侵吞集体巨额拆迁补偿款。
市政府在修建金鹗中路的绿化带时,征用了我社区的办公大楼和用地,但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
作为遗留问题,20xx年,楼区政府专门向市政府作岀了要求补偿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形成了会议纪要后向李家冲社区补偿了7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20xx年底,补偿款到帐50万元后,时任李家冲社区主任李xx就将该款定为社区“创收”经济,并以“创收”经济可拿30%的回扣为由头,私自在社区财务上领走了23万元,加之他以该笔款项到帐需要协调经费为借口拿走的8万元,共计31万元整被他领走私吞。
后来社区有人认为这笔钱是市政府应当补偿给社区的征地拆迁款,事实清楚,更有楼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市政府的会议纪要明确,不是社区的“创收”经济,私人不能拿回扣也没有先例!特别是李xx自己是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工作是他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范围内搞有偿服务,拿回扣是变相的贪腐行为!更何况该款项是市区政府办事处社区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的结果,也并不是李xx或某一个人的功劳!为此向上级进行举报。
事后在三眼桥纪委的调查下,李xx将其中的23万元退回。
但他为了自圆其说和开脱自己,李xx叫一个要叫余国洪的人来退的钱。
这样李xx解释说法这23万元钱其实他自己没得,而是他将钱付给了余国洪,理由是因为市政府当时专门处理这件事情的具体负责人叫陈汉文,而陈汉文和余国洪是湘阴县老乡,这50万元是余国洪找陈汉文要来的,所以这23万元的回扣是给余国洪的好处费。
这退回的23万元钱根本不是余国洪退的,他也从来没拿过这笔钱。
事实上是李xx为了帮自已过纪委调查这关,利用职务之便用李家冲社区集体的名义从南环路集贸市场旧改项目原垫资人廖立新、李胜良处借的。
李xx做了大量工作后要求余国洪为他顶杠渡难关,再由余国洪的儿子将钱退还到社区的。
而真正原来被李xx领走的23万和8万元早被他私吞了。
这23万元退回来不到一个星期,李xx又巧立名目以南环路集贸市场补偿之名用假协议做假帐将钱再次领走,并且他还伪造一个李家冲社区的支部同意支付这23万元回扣费用假会议纪要和协议,并将纪要的时间提前,然后逼着每个支部成员在纪要和协议上签字,他也冒充余国洪在协议上签了字。
他做这些文章的目的是用支部集体行为的假像来掩盖他个人的贪污行为!这23万元被李xx再次领出来后,他并没有将这笔钱还给廖立新和李胜良,而是再次被他侵吞。
二、在社区办公楼建设的工程支付款中,变相支付,套取私分巨额集体钱财。
原五里乡铁炉村经区划调整后划分为古井和李家冲两个社区,区划调整时原铁炉村的`办公楼(现古井大楼)正在修建,根椐协议,建成后的办公楼由两个社区各得一半,建设费用也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因区划调整后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分别隶属于三眼桥办事处和五里牌办事处,为了慎重,办公楼的建设成本由楼区纪委牵头进行了审计,牵头负责人为楼区纪委原副书记沈小初。
经审计办公楼的总建设成本为420万元整,审计结果得到了区纪委、李家冲社区、古井社区及基建方的认可,并由双方支居委全体成员及基建方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办理了办公楼的移交手续。
420万元的总费用两个社区各承担2xx万元,在区划调整前,原铁炉村就已支付了130万元给基建方,实则各社区应支付145万元即可,但李家冲社区未经集体讨论,在李xx的操纵下,他私自和基建老板签订了一个虚假的补充协议,根据假协议社区共向基建方支付了270万元,而且目前仍下欠20万元。
三、贱买集体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社区资产流失和经济的巨大损失。
在市八中临街有8个黄金门面属李家冲社区所有,8个门面在20xx年的评估价值平均为52万元/个,总价值400万元。
20xx年底,未经集体讨论,李xx以这8个门面作为抵押在外借款140万元,借款利息为3分的高息。
到20xx年初,李xx再将门面以20万元/个的价格买给借款人,并且还按3分的高息共计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利息75。
6万元,也就是说这些价值最少52万元/个的8个门面,最终是按约8万元/个的价格贱买掉的!而借款人和买门面的人均为李xx自己和他弟弟李岳君(不信到门面经营户中一问就知道)。
盛市长,李xx在20xx年曾因贪污受贿和诬陷他人被楼区纪委进行过党内严重警告处份,我以上反映的都是事实,证据确凿!这些还只是李xx违纪违法、贪赃腐败的一部分!今后我会不断的举报,如不属实,我负全部法律责任!我充分相信您是一个好领导,我也相信党的政策一定会对李xx这只“苍蝇”进行严肃打击和处理!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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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举报交警的举报信(通用15篇)篇八
尊敬的xx书记您好:
在您百忙之中,去信向您反应一下**式的腐败无德干部:现任天津边防总队副总队长xxx。xxx的问题不是在天津发生的。主要问题是在内蒙古边防总队工作时发生的。xxx被社会上,部队内部公认是“五毒”(吃、喝、嫖、赌、吸毒)干部。在巴彦淖尔支队工作时明目张胆买官卖官,行贿受贿,与社会人员打架斗殴,与他人勾结承揽公路工程,在外包养情妇,他个人文凭也是用钱买的假文赁。就这样一名带着大病的干部,通过行贿,用钱铺路协调上级关系,得到提拔。以下是xxx几点其问题:
一、买官卖官。xxx在巴彦悼尔市工作时,当时任支队长。在没有按照干部任用程序,由他做主就地调整所站、支队科室干部30多人。这30多人中最少的给xxx送人民币5万元,最多的15有万元,副团职20万元。有的干部家庭困难,借钱送的,有的干部卖了住房送的;调整30多名干部、即没有向总队政治部门上报审批、直接下文调整到位了;后来总队了解了这件事后,又让这30多名调整的干部又都返回你单位,其是无组织、无纪律、事也没办、收的钱也没退。这件事支队任何干部都知道,并当成笑话了。他自己说提副师绘某领导送了100万。
二、私藏枪支。据我们掌握xxx手上至少有2支5.6mm口经步枪,因为他在支队工作时经常带上地方朋友打黄羊、野鸡、野兔等,向他的司机xxx了解一下就知道枪支数量下落。
三、xxx在巴彦淖尔市支队总队教导大队工作期间违反规定,在外承揽公路工程谋私利,用上部队的车,加上部队的油,忙自己的工程,办自己的事情,没有会议他基本不在单位办公,教导大队xxx、xxx、xxx都知道,了解一下就清楚。
四、吸食毒品。xxx吸食毒品(安呐加,因以有多年了。xxx、xxx、xxx、xxx等人都知道。)。
五、在巴市支队虚报冒领经费,公款吃喝,包养情妇,赌博,在社会上,部队内部的人都知道,xxx外号“武警xx大流氓。”
以上是他的几点主要问题,事情很多,就这几点望xxx书记过问,了解,调查,否则这种人放到这么重要的岗位是给我们公安丢人,是边防的耻辱,所反映问题我们愿承担法律责任。
敬礼
2015年5月15日。
实用举报交警的举报信(通用15篇)篇九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是xxx的一名普通员工,现在要离职,特别向闵经理反应南海万科广场的情况,现在检举项目部负责人,他们俩为了谋取不正当收益,结党营私,偷取工地材料和电缆进行变卖,无视公司的财产中饱私囊,严重损坏了公司的经济利益,其行为非常恶劣,后果非常严重。
1、去年5月份项目负责人因为一句话手提钢管追着本部门的一名安全员狠打;。
2、20xx年12月,项目负责人将项目部的电缆偷出变卖,获取3600多元;。
3、20xx年至今,项目负责人安排老乡和关系亲近的人,在上夜班时将工地材料偷出积攒,后叫来一辆牌照为:粤e8k346的货车将积攒的物品运走卖出。
由于不忍心他们再侵害公司的利益,实在看不惯他们的行为,特检举并提出离职,望公司领导给予重视,彻查此事,坚决遏制这种行为不再出现在南海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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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举报交警的举报信(通用15篇)篇十
经查,xx单位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xx亩,属非法占地行为,建议没收(或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xx万元罚款。
分析上述案例实在弄不明白,若说是“调查报告”,建议却是“立案查处”;若说是“立案报告”,其标题分明是“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在此,我认为,有必要就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的要求及内容作一讨论。
调查报告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人员在调查结束后,将案件的事实、证据和自己的处理意见写成书面材料,请领导审查、批示的一种法律文书。因此,在制作调查报告时,应如实地将案件事实和材料全面地反映出来,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处理意见,以便领导审批时了解案情,确定正确的处理意见。
调查报告的总体要求是,结构清晰,表述客观完整,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适当,建议合理。
实用举报交警的举报信(通用15篇)篇十一
二、被举报人(单位)信息:须写明被举报人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等信息。
三、举报人信息:须写明举报人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
四、反映的主要问题:为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核实情况,反映问题要尽可能详尽表述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金额等等,并尽量以条目形式,分段书写有关情况。
实用举报交警的举报信(通用15篇)篇十二
第二条纪检组(监察处)受理对本院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院长、副院长、副院级领导干部、监察室主任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办理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事宜。
第三条纪检组(监察处)受理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
(七)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举报业务工作;
(八)对信访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反映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者和其他无关人员。
第四条纪检组(监察处)接到群众反映法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接访通知以后,应当迅速到法官会见室接访并做好以下工作:
(三)做好接访记录;
(六)对重要来访、集体上访,应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必要时请主要领导出面接谈。
第五条纪检组(监察处)设立自动录音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布。负责接听自动录音举报电话的人员应及时听取、保存和整理电话录音,并认真做好登记。
(四)对有关咨询性电话,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给予必要的解释或答复,或告知对方向有关部门询问;对于内部情况或对外需要保密的事项,不予答复。
第六条监察处内勤工作人员负责查阅下载网络上的有关举报信息,按信访工作要求进行处理。
第七条对重要信访件应由监察处内勤受理登记后,提出拟办意见,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并呈报院长批示后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上报或答复信访举报人。
重要信访件包括:
(一)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信访件,且线索比较清晰、实名举报的信访件;
(二)上级机关交办、督办的信访举报件;
(三)领导批示需要查处的信访举报件;
(四)被媒体曝光,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信访举报件;
(五)属于纪检组(监察处)管辖范围的信访件,有线索但缺乏有效证据,举报人反复举报,情绪反常,可能诱发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及其他后果的案件。
第八条重要信访件通常采取自办、交办、转办、督办等形式进行处理。
(一)自办是指由本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按照规定的程序直接进行处理;
(六)对交办、转办、督办的信访件,要在规定期限内向中院纪检组(监察处)报告调查处理结果或反馈情况。不能按期报结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
第九条重要信访件以外的属于一般信访件,应由监察处内勤受理登记后,提出拟办意见,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十条信访件办理的流程和时限。
(八)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违纪事实存在,按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本院各部门应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一)诉讼服务中心在处理来信来访工作中,要认真甄别来信来访内容,对反映干警违纪违法,属于纪检组(监察处)受理范围的来信来访,应及时填写转交函,经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后转交纪检组(监察处)受理。
(二)各部门廉政监察员接访收集的干警违纪违法信访举报线索,应及时报纪检组(监察处),由纪检组(监察处)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实用举报交警的举报信(通用15篇)篇十三
尊敬的重庆市人民政府:
我们是江津区白沙镇红花店村洞子上粮站的居民,全村居民生活非常愉快,鸟语花香,享受着快乐的日子。在近几年居民生活区搬来了一私人塑料加工厂,长期受到此厂带来的环境污染危害。针对此私人塑料加工厂提出几点违反相关法律行为:
1、该厂没有挂牌,夜间进行违法加工生产。
2、所做工种加工严重超标散发出刺鼻的有害气体,严重污染了居民生活空气质量,危害了儿童、老人以及常住居民的身体健康。(附近有三口小学几百学生,三口中学几百学生,有害气体给附近居民带来相关的疾病已有两个孩子得了绝症)。
3、居民长期观察,生产后的污水未经处理,以“乌黑”状在夜晚流入长江支流卢溪河口,严重影响全城居民饮用水质量。
4、我们当地村民经常找加工厂反应交涉,找地方环保局也出面交涉,要求关闭加工厂,但都无效,只要村民去就关机器停工,等村民走了继续加工。现在主要是夜间加工,现在该加工厂老板开始找当地社会上的人拉拢反对村民进行搪塞封口。只要对身体有害的不健康的我们坚决不允许此厂继续开下去。都要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圆不是吗?可有的人不这样认为!只为自己的利益,不故他人!
恳请监督部门对该塑料加工厂的行为,依法监督并作出处理。
此致
敬礼
江津区白沙镇红花店村全体人员。
实用举报交警的举报信(通用15篇)篇十四
鉴于匿名举报使得举报机构受理后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给取证查处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而且由于匿名举报比较复杂,容易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利用。
因此,作为举报人来说,为了体现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在举报违法犯罪时,能够署上自己的真实姓名。为了提倡和鼓励群众署名举报,检察机关向社会公开承诺,署名举报件件答复。同时,检察机关加大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的查处,以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
一是怕打击报复。这种人一般在被举报人身边工作,了解情况和事件的根底,被举报人最低程度为其同事,多数是其领导。虽出于公德和义愤,想举报,但碍于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不得不为自己考虑,怕遭人暗算和领导报复,便采取隐蔽办法,匿名举报。
二是怕举报错误,承担法律责任。这种人有的是对法律认知不够,心怕举报错误,对他人造成损害,自己承担法律责任;有的是掌握一定材料但不全面,难做判断,均抱试试态度,而匿名举报。
三是恶意举报,打击报复。这种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有的是争名争利,打击他人,恶意中伤,捏造事端;有的是丑化他人,从中取乐,而匿名举报。
四是认识不足,认为匿名和实名举报区别不大。这种人由于法律知识不足,不晓得两种举报的利害,随意性举报。
五是怕查处不力,先匿名举报以观后效。这种人由于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对检察机关打击职务犯罪力度不信任,先简单匿名举报,看查处情况,再决定是否详实举报。
六是认为事不关己,匿名处之。这种人举报有很大随意性,没有较高觉悟,认为他人犯罪与己无关,出于一时看不惯,即兴匿名举报。
实用举报交警的举报信(通用15篇)篇十五
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举报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线索,及时发现、控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危害因素,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全社会参与氛围,我区对查实的食品安全举报,实行现金奖励,希望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现将通告如下:
(四)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成品的;。
(五)经营应当检验检疫却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境外进口食品的;。
(六)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
(七)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十)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有重大影响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为需要奖励的其他情形。
二、宝安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受理范围及联系方式。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
受理范围:指导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加工、运输、销售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
受理电话:12315,12365。
传真:12315、12365。
邮编:518101。
电子邮箱:crcc@。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
受理范围:查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受理电话:27756177。
传真:27756112。
地址:宝安六区前进一路宝前巷46号经发大厦14楼。
邮编:518101。
电子邮箱:12331@。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
受理范围:查处私屠滥宰,餐厨垃圾违法收集、运输、处理等违法行为。
受理电话:27875430。
传真:27787551。
地址:宝安区16区新安二路86号4栋307房。
邮编:518101。
电子邮箱:baoanjianchadadui@。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受理范围:查处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涉及定点屠宰场的违法行为。
受理电话:29996871。
传真:29996979。
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一号区委区政府大楼551室。
邮编:518130。
电子邮箱:ncpaq@。
宝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受理范围:查处深圳口岸进出口食品,以及口岸范围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
受理电话:27590413。
传真:27590394。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宝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货检二科。
邮编:518101。
电子邮箱:1147559641@。
深圳市盐务局宝安分局。
查处食盐加工、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
受理电话:27852936。
传真:27852936。
地址:宝安区上川二路27号宝安盐务分局。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szyy@。
本通告由宝安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宝安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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