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

时间:2024-09-17 作者:雨中梧

写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过去经验的思考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和提升自己。通过阅读以下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人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见解和态度。

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篇一

从3月开始到5月底结束的证券投资课实训,今年来我最喜欢的一门课。刚进教室时,老师介绍了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常见的证券品种,还讲述了各自的特点,以及在证券市场中如何投资理财。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开始学习实操,进行实战模拟操作,感觉就像一个真实的交易员,在市场中买卖,探究了证券市场的规则与投资的技巧。在这个课程中,我掌握了一些原来毫不知晓的技能,加深了自己对证券市场的理解,同时将以前单一的理论知识真正地运用到交易实践中,感觉到了成长的喜悦。

第二段:实践过程。

在这个实践课程中,我们每一位同学有自己的证券账户,可以切身体验股市的起落,体察股市牛熊转换的历程。利用实例进行分析,学习大数据的使用,结合软件分析买入策略与持有周期等,亲身感受的风险才会格外深刻。我们每天可以看到股市的变化,随时随地可以进行模拟交易,交流投资心得。更有余裕去发掘投资的价值,通过购买具有高增长性的股票,获取持续的财富回报。

第三段:机会与挑战。

不过,市场风险与利润并存,每一次的买卖都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铸就成功的经历。在交易的过程中,挑战与机会兼具,挑战是市场的不确定性、政策的影响、股票的盈利表现等因素;而机会则在于深度分析,发现市场个股的短期和长期机会,独辟蹊径,寻找独特的投资策略。

第四段:投资策略总结。

总结而言,投资策略,需要在市场的环境与股票表现的基础上,制定自己的投资规划,并且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尤其是股票的基本面分析,选择有潜力与回报的股票,然后结合市场风险戒备自己的投资追求。比如可以使用择时买卖、基本面分析、均线策略、千股千评等技巧,综合运用达到更好的投资收益,同时避免投资风险。前些天,我采取了短线买卖的方式,学会了股票操作的技巧,及时建仓、把握时机,并结合市场行情适时卖出,最终完成了达到投资目标的收益。

第五段:结束感言。

对于我来说,这次证券投资课实践,不仅仅是一次买进卖出股票的机会,更是一次发现未来财富可能来源的机会。因为只有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才能真正掌握到投资的技巧,体会到投资理财的乐趣,也只有在掌握完整的投资知识才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自如的操作。感谢庄老师的教导,让我清醒地认识到证券市场的机会与风险,认清自己的投资理念,以及如何去把握好市场中投资的机遇!

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篇二

作为金融类专业学生,模拟投资基金实训是必修课程之一。在这门课程中,学生们需要学习投资知识和技能,并模拟资金投资,以此来了解市场的波动和风险。这门课程对于我们将来的职业生涯极为重要,因此我非常认真地学习和实践,从中得到了许多经验和体会。

第二段:学习和准备。

在实践之前,我们需要进行一定的学习和准备。我们需要学习投资的基本概念和理论知识,如股票、债券、期货等,并研究不同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方法。此外,我们还需要进行市场情况分析,了解各个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政策影响,以及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通过这些准备工作,我们可以更有信心地进行投资实践,并做出合理的决策。

第三段:实践投资。

实践投资是我们学习的重点。在实践中,我们学会了如何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如何根据市场行情调整投资策略,以及如何进行风险控制。在实践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挑战,比如投资过程中的情绪控制、风险管理的挑战等。但是,通过艰苦的努力和不断的实践,我们逐渐掌握了投资的技能,并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和优化投资策略。

第四段:体会和收获。

通过模拟投资基金实训,我深刻认识到了投资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了解到了市场风险和投资收益之间的平衡关系。在实践中,我学会了如何对市场进行分析和预测,掌握了有效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方法,提升了我的投资能力和实践经验。通过实践,我也更加懂得了态度和心态的重要性,如专注、耐心和冷静等,从而更好地掌握了他们的投资最佳实践。

第五段:展望未来。

通过这次实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不足之处,并在实践中不断努力提高自己。未来,我将继续深入研究投资,扩展自己的投资品种,学习最新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和挑战,并实现更高的收益和更少的风险。我相信,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的投资能力和经验将不断提高,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实现自己的目标和梦想。

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篇三

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我们终于迎来了大学以来第一次的模拟实训。这次实训主要是针对我们所学的专业金融学开展的证券投资模拟实训。这个学期我们学习了证券投资分析这门课程,接触了很多专业的股票知识,有着专业理论知识的充实,对我们这次的模拟实训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为期三天的模拟实训课程,在刘老师的带领下,从理论到实践的运用,我们巩固了证券投资分析的专业知识,也学到了许多技术操作方面的知识。我们的实训一共分为九个项目:证券分析系统的基本操作与信息的获取;证券财务分析的基本方法;证券投资的宏观及行业分析方法;实训证券价格趋势线的实战应用;成交量对证券价格变动的影响;技术分析指标的使用及效果检验,以及证券投资的综合分析法中的投资证券的分析与选择、投资组合的构建、投资组合的管理与风险控制。每一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我们都要填好自己的实训日志,包括实训的目的与要求、实训的内容、实训记录和实训小结。在实训中,我们每个人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不折不扣地完成当天的任务。

20xx年以来,中国的股票市场行情总体状况不是很乐观,市场上利好与利差消息不断。通过此次证券投资模拟实训,我们得以在近乎现实的环境中体会中国股市的危与机,这对我们今后真正面临证券市场交易留下了一笔宝贵的实践财富。然而在整体局面不好的情况下,也有些股票却出人意料,逆市上扬,“贵州茅台600519”就是一个例子。下面我就将自己本次模拟实训最为关注的“贵州茅台600519”进行全面的分析。

(一)宏观分析。

20xx年,我国通胀压力严重,上半年cpi一直处于高位,同时我国gdp增速比20xx年有所放缓,根据社科院蓝皮书预测,20xx年中国gdp增长速度为9.6%左右,比上年回落0、7个百分点。央行实施的货币政策,缩紧银根,减少货币供应量,进入到证券市场的资金就相对减少,价格回落使人们对购买证券保值的欲望降低,从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呈现回落趋势,不断上调的利率增加了证券投资的成本,上市公司营运成本提高,业绩下降,导致了价格下降。“贵州茅台600519”在20xx年1月份到四月份一直在180元每股左右,五月份才开始上涨,直至12月20日的股价是200、93元每股。

(二)行业分析。

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白酒行业有3、8万家左右,每年我国白酒销售收入大幅度上升,近年来我国白酒行业的利润逐步增长。白酒行业是传统行业,高端品牌的白酒除了具有优越的品质,还具有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这是靠技术和资金无法实现的,同时这些位于第一集团的企业具有经多年积累的渠道、品牌生产能力、资金等全方位的优势。因此后者是很难突破这些优势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不断增长,居民可支配消费水平不断提高。追求高档品质的生活已不再是平民百姓的奢望。与以前相比,消费者更加趋向购买中高档白酒。10—12年或许是04—06年后白酒行业获取超额收益的又一“黄金三年”。消费升级和成本回落是12年食品饮料业的两条投资主线。中长期建议重点关注贵州茅台,因为它品牌力最强,渠道利润最大,未来提价空间巨大,预计12年或1月出厂价上调200元左右,幅度约30%。

经过此次证券投资模拟实训,我对证券市场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的问题有了新的见解,通过市场对信息的反应程度和反应速度,了解国家政策和财经信息对于经济运行的重要程度,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自己对于金融行业的兴趣,为未来从事相关的工作做了一定的准备。然而,在实践的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也是很多的。例如:由于对基础知识掌握和对市场分析能力的不足,导致了在宏观经济分析和行业分析等领域涉及的知识和信息不够完整。还有对于证券投资分析的相关知识把握程度不够,尤其是技术分析里关于指标分析的环节有待提高。

总之,这次实训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收获,相信会对我以后所从事的相关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同时,暴露出的不足之处能够让自己快速成长,在今后的学习和实践中还需要掌握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不断努力加倍完善自己!

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篇四

在大学的学习中,我们不仅需要掌握理论知识,更需要学以致用,将知识应用到实际中。证券模拟实训大赛正是一个很好的实践机会,让我们身临其境感受证券交易的刺激和挑战,同时也让我们在实践中学习和成长。

第二段:对比理论与实践。

虽然我们在课堂上已经学习了很多证券交易的理论知识,但是真正进入证券市场还是有些陌生和不熟练,不能准确地掌握当时的市场情况和风险。通过证券模拟实训大赛,我们可以实践股票交易的过程,掌握了很多理论上学不到的技巧和方法,提高了我们对证券交易的认知和理解。

第三段:交流学习的重要性。

我们可以通过和其他比赛选手交流学习,了解其他人在证券市场上的交易策略和思路,学习各种不同的交易技巧和经验,开阔视野,向优秀的选手学习设置止损盈利等技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不断地调整自己的思路和交易策略,不断提高自己的证券交易技能和经验。

第四段:认真分析交易过程和结果的重要性。

证券模拟实训大赛带给我们的不仅是交易成功的喜悦,也会经历交易失败的痛苦。这需要我们认真分析交易过程和结果,在失败的情况下,发现自己的缺陷和不足,在成功的情况下,总结交易的方法和经验,不断完善自己的交易策略,才能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交易技能。

第五段:结语。

通过参加证券模拟实训大赛,我们提高了自己对证券交易的认知和掌握了更多的交易技能和经验,同时也学会了如何进行交流学习和认真分析交易过程和结果。这些都将对我们的学习和未来的职业生涯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每一个实践机会,不断学习和成长。

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篇五

作为一名证券投资专业的学生,在求职市场上最需要具备的财务分析能力,也是我们这门课程所要学习的重中之重。然而,卡耐基梅隆大学的教授MohanbirSawhney曾指出:“在所有的商学院中,只有20%的学生拥有可以化为实践的智力。”这让我对于本门课程的实际效果感到一丝疑虑。因此,在完成本次证券投资课实训之后,我对此课程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第二段:实验过程。

在完成本次证券投资课实训中,我和我的同学一起完成了一系列实验流程。首先,我们以初始资金为1,000,000元人民币,通过证券交易软件,进行了一组为期6周的投票实验。在实验过程中,我们需要选择合适的证券品种进行投资,制定投资方案,并及时关注证券市场动态,随时处理各种投资风险。

第三段:遇到的问题。

在实验过程中,虽然我们有着明确的投资方向和策略,但是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首先,我们没有考虑到微观因素的影响,在投资方案中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公司价值和财务状况。其次,在市场波动较大时,有些同学面对极端情况时情绪难以控制,浑浑噩噩地处理投资,而不是理性地应对风险与波动。这对于我们形成一个完整而可行的投资方案造成了不小的困难。

第四段:学习到的知识。

在实验过程中,我们不仅探讨了判断公司价值和财务状况的基本方法,还深入了解了如何通过行业研究,搜集信息以管理风险。作为一名投资者,管理风险可能是最重要,但却也是最容易忽视的事情之一。在实践中,我们必须学会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并熟练掌握风险管理工具和技能。

第五段:总结。

通过本次证券投资课实训,我对于证券市场和投资管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尤其是在投资方案运作中,我们运用了各项技术和方法,并不断调整投资策略,使得原本的投资方案更加合理和可行。这让我意识到,投资能力不仅需要高超的知识技能,更需要正确的态度和心态,以及对于市场风险与波动的敏感性。这门课程实际上是一门体验课,通过实践和实验,我们才能真正学会怎样投资,并且勇斗强手,稳步增长财富。

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篇六

现代的股票市场和金融市场是世界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大高校开设的金融类专业必修的一门课程,其中有一项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模拟投资基金实训。在这次实训中,每个学生将会组成一个小组,模拟出一个投资基金,通过对各类金融工具的投资组合,来进行交易并得到收益。本文将从个人的角度出发,经过实践的总结和体验,在文中分享一些模拟投资基金实训的心得体会。

二、准备和团队。

在进行模拟投资基金实训前,需要对当下的股票市场和金融市场有一定的了解和认知,否则在实训中将可能会摸不着头脑。因此,在实训之前,我们的老师给予我们了一定的前期指导和知识普及,让我们初步了解了各类交易方式和金融工具的投资方式和量化指标。在组队时,我们要尽可能的找到志同道合的同学,并梳理好每个人的任务分工,确保团队合作高效和有序。

三、交易策略和风险控制。

在进行模拟投资基金实训时,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市场走势和行业趋势,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对于个人而言,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点,避免盲目跟风和盈利冲动带来的风险。同时,在投资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风险控制,合理分散投资组合,尽量避免投资组合过于单一和过于依赖全局市场的风险。在交易中,需要时刻保持冷静和理智,不受短期利益和情绪驱动。

四、市场分析和投资经验。

随着实训的不断进行,我们不断积累了市场分析和投资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交易策略和风险控制。我们通过对不同行业和公司财报的分析,以及对市场走势和政策的观察,及时调整我们的投资组合,以最小损失和最大收益为目标。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市场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通过正确的投资理念和行动,可以有效控制风险并取得良好的收益。

五、结论。

在模拟投资基金实训中,我们不仅仅学到了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真实的交易实践,加深了我们对金融市场的了解和认知,培养了我们的投资意识和理财能力。通过这次实训,我们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投资是一项长期的、需要不断学习和调整的过程,也是一项需要谦虚和耐心的艺术。

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篇七

证券行业提供有力基础的知识保证,证券投资实训心得体会。在我大二第二学期的课程中,《证券投资学》脱颖而出,对新领域、新知识的碰撞更为强烈有激情。《证券投资学》教学过程中,老师结合了理论与实操的教学模式。应用了模拟炒股与课本知识理论同时授课的模式。让我学到了基本的炒股技能的同时,对于证券市场基本相关领域的内容会有初步的认知,虽然并不是非常了解,但恰恰是我接受新知识的方式与途径。对未来的自己来说,会在面对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抉择上,更能全面地分析与做决定,对生活中所遇的机遇与挑战会审视夺度,对处理某件事事情上持有的态度会更加的稳重与现实客观。具体学习证券投资学》的哪些方面。

模拟炒股方面模拟炒股方面。

这个模拟炒股实训的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初次涉及模拟炒股平台。刚开始买股票会显得无所适从不知所措,不知道买些什么股可以赚钱,只是凭着老师教过的知识和老师在课堂分析的蓝筹股与自己对资本市场和当前经济简单分析进行交易。刚开始,买些银行的股票,确实是赚了点,可不尽如人意的事还是会发生,以为可以作为长期投资的股票,结果却大大下跌,导致对于10万元的数字减至9万多。

二:重整旗鼓。对一些客观因素进行了分析,以及有关股票知识和同学们互相讨论,这样分析处理下来,收获确实不少,但却因为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多,导致亏钱。

三:对于当前社会现象加深了解。进一步探讨是否影响某些类型的股票的涨或跌,认真分析k线图,安装安信股市走势系统,关心股票的走势,这样更加全面的进行模拟炒股。在某些难于抉择的选股问题上,咨询了老师,也从网上股票分析师的意见中,也参考了多方面的见解,从而选定购买的`股票。

基本理论知识方面。

一:每次课上课前几分钟,老师会给我们分析昨天股市真实的走势,让我们对股市的兴趣愈来愈浓,证券投资实训心得体会。让我们更加关注当前金融市场越趋成熟的过程,以及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的相关信息。

二:通过对股票理论的分析,老师结合了实质性板书画图和课本理论知识的授课方式,让我们对过于抽象化知识理解很大程度上客观地接受。

三:通过课本知识的讲解,对当前我国关于证券市场分析有很大的认知,在如何申请股票上市、如何组织公司上市、目前市场中的金融市场都会有实质性的理解。

四:通过对证券投资基本分析、证券投资技术分析等等方面,培养了我们分析事态、表达言论会更加有条理有逻辑,进而影响生活中每处细节。

五:通过课后学习讨论,特别是对选哪支股票、股票走向趋势。很大程度地提供对金融知识了解的良好环境。

整个实训学习下来,也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具体分析如下:

1、部分理论知识过于抽象化,理解起来会比较难,偶尔会影响学习的激情与积极性。

2、对许多专业术语的理解会存在较多的不解;对股市走势图的分析存在不严密性的理解分析。

4、证券专业术语过于多,记忆起来会比较模糊,专业知识的提高。

(一)专业知识的提高。在模拟炒股这项实训中,有着很深刻很刺激的感触。首先,对于选择哪支股票确实需要谨慎。要有根有据,割股不可贪心,选舍得当。因为在证券市场中存在非常多对股票趋势影响的因素。常告诉自己,知足常乐。重要的是要明白并非最高价才是赚钱,有时候有的赚就可以了,炒股盈亏,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炒股心态。其次,是对于金融领域的知识面认识更加广泛,和对金融领域的敏感度和关注度会有所提高,更加有兴趣去探讨金融领域的奥秘。最后,通过这样的一次模拟实训机会,通过这样的教程模式,对于课本理论的了解更加立体和存在感。因为金融市场是个难以了解难于看见的市场,因为它更注重的是了解与理解。在课本基础理论知识学习中,对于证券这个领域,会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对于证券投资的基本流程,以及对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会有一个概念性的轮廓与认知。我认为“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用在对理论抽象、数字繁多、变化多元化的证券分析上,我觉得是可畏的评价,是一种自我激励学习的鼓励语言。对于证券投资的认知,往往读懂课本理论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对当前国际的、我国的金融市尝金融工具等等方面的熟悉。

(二)深层次的升华。深层次的升华。这个实训学习的过程,我学到不仅是对证券专业的知识,更多地是为人处事的学习,学会了更多的宽容、更多的谅解、更多的不耻下问。还有就是处理问题会从全面性看待与分析,做事会比较有逻辑性与层次感。这些体会,对以后的生活会有很大的影响效用,这段实训历练,对以后工作会有积极的作用。对整个人生,会是一种健全、稳重的升华。

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篇八

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各方"。

鉴于各方均有意按照本协议所定条款及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释义。

1.1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1.1本协议,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1.2《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__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1.1.3有限合伙,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的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1.5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

1.1.6有限合伙人,指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纳的人士,以及通过受让有限合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1.7关联人,指对于任何人而言,包括受该等人士控制的人,控制该等人士的人以及与该等人士共同受控制于同一人的人。此处的"控制"是指一方支配另一方主要商业行为或个人活动的权力,这种权力的形成可以是基于股权、投票权以及其他通常认为有支配力或重大影响力的关系。

1.1.8管理团队,指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本有限合伙的管理团队。

1.1.9认缴出资额,指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接受的现金金额。

1.1.10实际出资额,指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有限合伙缴付的现金金额。

1.1.11合伙费用,指由有限合伙自身承担的运营开支。

1.1.12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提供合伙事务执行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1.1.13目标基金,指有限合伙拟对其进行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

1.1.14子基金,指有限合伙已承诺投资且尚未退出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股权投资基金。

1.1.15共同投资项目,指有限合伙与子基金共同对子基金的投资组合公司进行投资的项目。

1.1.16临时投资,指本协议6.3条所述现金管理方式。

1.1.17可分配现金收入,指有限合伙收到的来自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有限合伙的现金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及预留费用后可分配的部分,但该等现金收入不包括合伙人的出资及合伙人根据第3.4条规定支付的违约金。

1.1.18有限合伙收益,指有限合伙收到的来自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有限合伙的现金收入扣除投资成本和合伙费用后的部分。

1.1.19有限合伙收益率,指有限合伙的收益与有限合伙总实际出资额的比率。

1.1.20有限合伙权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有限合伙中享有的权益: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基于实际出资额而在有限合伙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收回投资成本及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上述基于实际出资额而享有的权利外,还包括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管理权。

1.1.21咨询委员会,指普通合伙人按照5.5条组建的有限合伙咨询机构。

1.1.22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1.1.23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1.24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1.2标题。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该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

第二条有限合伙。

2.1设立。

2.1.1各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遵循《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

2.1.2各方同意并承诺,为有限合伙登记注册之目的,将签署所需的全部文件,履行所需的全部程序。有限合伙取得营业执照之日为有限合伙成立日。

2.2名称。

2.2.1有限合伙的名称为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最后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3主要经营场所。

2.3.1有限合伙的主要经营场所为[xx市]。

2.4目的。

有限合伙的目的是,作为投资人主要投资于优秀管理人发起并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获取投资收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5经营范围。

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业务,受托资产投资,代理投资,财务顾问,融资策划和顾问,上市策划和其他资本运作策划业务。

2.6期限。

2.6.1有限合伙的期限为年。

2.7权力。

2.7.1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有限合伙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代表有限合伙取得、管理、维持和处分资产;

(3)采取为维持有限合伙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4)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提供服务;

(6)订立与有限合伙日常运营和管理的有关协议;

(8)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有限合伙的涉税事项;

(9)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0)代表有限合伙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2.7.2在2.7.1条规定基础上,根据咨询委员会的决定,普通合伙人可对下列事项拥有执行权:

(1)变更有限合伙的名称;

(2)变更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

(3)批准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及转让有限合伙权益;

(4)处分有限合伙因正常经营业务而持有的不动产、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力;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担任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人;

(6)其他本协议明确约定的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

2.8授权。

2.8.1全体有限合伙人授权咨询委员会,在任何时候以决议方式指令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本协议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协议。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会议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时,普通合伙人凭达到代表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约定数量的有限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人会议决议或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2)有限合伙所有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3)当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2.10合伙费用。

2.10.1有限合伙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2)所有因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第三方费用;

(3)有限合伙的审计费用,税务、法律、会计等专业顾问费用;

(4)有限合伙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5)合伙人会议、咨询委员会的会议费用;

(7)管理费;

(8)托管费;

(9)诉讼费和仲裁费;以及。

(10)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应归入有限合伙日常运营费用之内的费用。

2.10.2有限合伙成立之前,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等费用,由有限合伙在成立并具备支付条件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2.10.3作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有限合伙在其存续期间,应按照如下约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1)在有限合伙的期限内,每年的管理费为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的%,在有限合伙的延长期内,每年的管理费为有限合伙尚未退出子基金的投资本金的%。

(2)管理费每一年一次性支付,于每年的首日预付该一年的管理费(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此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首期管理费于有限合伙成立后二十个工作日支付,计费期间自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至所在一年度的最后一日;最后一期管理费的计费期间为有限合伙期限(包括延长后的期限)的最后一个年度开始之日至有限合伙期限届满之日。

(3)如在任何管理费计费期间内,因合伙人缴付出资或有限合伙投资退出而需要调增或调减管理费基数,则根据管理费基数调整的金额以及基数变化期间的天数计算管理费的调整额,并在有限合伙支付下一期管理费时增加或减少相应的金额。

2.10.4有限合伙发生的下列费用由普通合伙人以管理费承担:

(1)管理团队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2)与有限合伙的管理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有限合伙注册场地除外)、办公设施费用;

(3)其他有限合伙日常运营经费;

普通合伙人可在应收管理费的额度内指示有限合伙直接支出该等费用,并以抵扣应付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2.10.5合伙费用由有限合伙支付,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普通合伙人有权在合伙人已缴付出资中预留部分款项用于支付当期或近期可以合理预期的合伙费用。

第三条合伙人及其出资。

3.1合伙人。

3.1.1有限合伙接纳个普通合伙人,为。

3.1.2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名称、住所如《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列。

3.2认缴出资。

3.2.1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

3.2.2有限合伙成立时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示,其中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

3.2.3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3.3合伙人登记册。

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额及其他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信息;普通合伙人并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

3.4缴付出资。

3.4.1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按照如下约定在有限合伙成立后年内缴付:

(2)第一期出资之后,经普通合伙人提前日发出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应按照普通合伙人通知要求缴付后续出资,后续出资不超过次,每次出资不低于总认缴出资额的%。

3.4.2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能按约定缴付第一期出资,则全体合伙人在此授权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强制该有限合伙人退伙;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能按约定缴付后续出资,则普通合伙人可认定其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有限合伙人逾期出资达30日,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

3)自后续出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每次有限合伙进行收入分配时,该违约合伙人的实际出资额减按其原实际出资额的85%计算,该违约合伙人因此调减的收入在守约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3.4.3本3.4.2条规定的违约金作为有限合伙的其他收入,不应计为支付该违约金之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

3.4.4尽管有本条前述规定,普通合伙人从有利于有限合伙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可独立决定全部或部分豁免违约合伙人的出资义务或违约责任;或与违约合伙人就追责事宜达成其他协议。

3.5总认缴出资额的缩减。

3.5.1鉴于本有限合伙的主要投资方式为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各方确认,如合伙人缴付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子基金缩减基金规模,或发生其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继续投资将不符合有限合伙利益的情况,普通合伙人有权缩减本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将有限合伙人已缴付、尚未用于对子基金投资的出资款按比例返还给有限合伙人,并自返还出资之日起在管理费基数中减去已返还的出资本金。

3.6有限合伙权益出质禁止。

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出质。

第四条普通合伙人。

4.1执行事务合伙人。

4.1.1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

(2)系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仅可在普通合伙人退伙、被除名及依本协议约定转让权益时可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xx市公司被选定为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2执行合伙事务。

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

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但本协议或修正案另有规定除外。

下,为有限合伙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有限合伙之财产,以实。

现有限合伙之经营宗旨和目的,但本协议或修正案另有规定除外。

4.2.3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以有限合伙名义对外从事借贷行为,除本协议5.5.7条约定情形外,不得违背或僭越投资委员决议或职权。

4.3普通合伙人行为对有限合伙的约束力。

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按照合伙协议及其修正案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均对有限合伙具有约束力。

4.4无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5利益冲突。

形式的人民币理财集合工具("新基金"),但在投资时必须安排本有限合伙与其他新。

基金按照可投资资金的比例进行平行投资。

在此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尽可能为有限合伙争取投资机会,并本。

着善良管理原则决定有限合伙在目标基金中的投资额度,此种行为不属于利益冲突。

的情形,不视为对本协议有任何违反。

被视为普通合伙人从事与本有限合伙相竞争的业务或普通合伙人对本协议有任何违反,普通合伙人或管理团队不应因其作为或不作为而对有限合伙或其合伙人承担任何责任。

4.6关键人士。

4.6.1有限合伙管理团队的关键人士为。

4.6.2担任本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期间,如果因任何原因不再继续为普通合伙人提供服务,则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方可更换关键人士或者解散有限合伙。

4.7违约处理办法。

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

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8责任的限制。

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有限合伙的可用资产。

所导致的有限合伙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4.9免责保证。

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管理团队及普通合伙人的股东、合伙人、董事、雇员、关联人、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有限合伙或普通合伙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委托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及于有限合伙。如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职责或办理受委托事项遭致任何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或遭受损失、承担费用、罚款,有限合伙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4.10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4.10.1因普通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受到重大经济损失或承担有限合伙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经本协议约定的仲裁程序裁决普通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后,合伙人会议可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10.2合伙人在作出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决定同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

4.10.3普通合伙人的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

(1)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的同时作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的决定;

(2)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自上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事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事务。

第五条有限合伙人。

5.1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5.2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5.2.1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有限合伙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形成约束的行为。

5.2.2有限合伙人对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形式表决权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规定。

5.2.3本协议所有规定均不构成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介绍投资的责任或对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资行动的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的投资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5.3有限合伙人地位平等。

所有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中的权利没有优先与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资及获取有限合伙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拥有比其他任何有限合伙人优先的地位。

5.4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7)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的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8)其缴付至有限合伙的出资来源合法;

(9)其向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如该等资料或信息方式变化,其将毫不迟疑的通知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事项的,将被普通合伙人认定为"违约合伙人"。

5.5咨询委员会。

5.5.1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成立十日内组建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3名自然人组成,其中2名委员由实际出资额居于前二位的有限合伙人(或其推荐人士)担任。咨询委员会主席由咨询委员会表决任免。主席可任命一位咨询委员会秘书,该秘书无表决权,平时协助主席组织召开咨询委员会会议,当主席缺席会议时主持咨询委员会会议。

5.5.2咨询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每一年的首次例会与合伙人会议同期举行;因行使职权需要,应召开临时会议,咨询委员会任何一名委员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5.5.3咨询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就有限合伙的利益冲突、关联交易和估值事项向普通合伙人提供建议;

(2)审议批准有限合伙超出本协议约定及咨询委员会决议的投资限制的投资事项;

(3)审议批准有限合伙的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

(4)建议普通合伙人变更有限合伙的报告制度;

(5)决定选聘有限合伙的审计、法律、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

(6)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其修正案所赋予的其他职能。

5.5.4对于咨询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委员一人一票,须经行使表决权的过半数委员同意通过。

5.5.5咨询委员会会议通知期为五个工作日,经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委员参会与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通知期的要求,经通知而无法参加会议的委员,视为放弃所缺席会议的表决权。

5.5.6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上签字,并交咨询委员会秘书存档保管。

5.5.7普通合伙人认为咨询委员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的,或决议不具有商业合理性,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决议的一个月内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表决支持或取缔该决议。普通合伙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以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的方式提出异议,或者临时合伙人会议支持咨询委员会决议的,则该决议对有限合伙及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及关键人士均具有约束力,违背或僭越咨询委员会的决议或职权的行为,视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尽管有前述约定,咨询委员会及其委员在任何意义上均不应视为参与有限合伙事务的管理及执行。

5.5.8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咨询委员会工作不领酬金,但会议相关的费用应由有限合伙承担。

5.6身份转换。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符合本协议关于接纳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退伙的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第六条投资业务。

6.1投资目标和方式。

6.1.1本有限合伙的投资目标为[由发起设立的注册地在的股权投资基金],并通过该投资目标投资于创业期企业、成长期企业、房地产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本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应用于上述主要投资目标。

6.1.2本有限合伙进行主要投资目标范围内的投资时,可采取下列方式:

(3)以其他不会导致本有限合伙承担无限责任的方式投资于各种合法形式的目标基金。

6.1.3除主要投资目标外,有限合伙也可以联合投资者身份与所投资的子基金进行共同投资。

6.2投资限制。

6.2.1除非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有限合伙不得从事下列投资活动:

(1)参与后续募集补偿年利率超过%的目标基金的后续募集;

(5)在有限合伙成立满三年后进行新的共同投资活动;

(6)有限合伙以联合投资者的身份与所投资的目标基金进行共同投资的金额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

6.3现金管理。

有限合伙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费用备付的现金,闲置期间可在商业合理原则下以货币市场基金、到期日在半年之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临时投资方式进行管理,有限合伙临时投资本金余额在任何时点不应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

6.4资金保管。

6.4.1有限合伙应委托一家商业银行("保管银行")对有限合伙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保管,保管银行为xx公司。

6.4.2有限合伙发生任何现金支出时,均应遵守与保管银行之间的保管协议规定的程序,以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7.1收益分配。

7.1.1在有限合伙清算完毕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子基金和共同投资项目以下合称"投资组合")无法变现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以非现金方式分配的,视同对投资已经进行处置并根据确定的价值按照本7.1条规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7.1.2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取得的投资变现收入(不包括临时投资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普通合伙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有限合伙经营的需要,可决定保留部分现金以支付有限合伙当期或近期可以合理预期的费用、债务和其他义务,其余部分应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关款项后15个工作日之内在合伙人之间按照本7.1条约定进行分配。有限合伙取得的临时投资收入的具体分配时间有普通合伙人决定,但应在有限合伙清算执勤分配完毕。

7.1.3有限合伙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了投资本金的覆盖;

(3)然后,%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的收益。

(4)然后,%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的收益。

(5)然后,超出%以上部分的现金收益,其中%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

7.1.4有限合伙终止清算时,经对有限合伙用于投资组合投资的本金及收益情况进行综合计算,普通合伙人实际在投资组合投资收益中分配的收益分成应符合下列分配比例,如有差异,应进行调整,以实现如下分配比例:

(1)有限合伙收益率在100%以下的,普通合伙人提取%的收益分成;

(4)有限合伙收益率达到或超过800%的,对于超出部分的收益,普通合伙人提取%的收益分成。

7.2亏损分担。

7.2.1受限于本协议5.1条约定,有限合伙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际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7.3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人所获收益,由各合伙人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或由普通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代扣代缴。

第八条会计及报告。

8.1记账。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8.2会计年度。

有限合伙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有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到当年的12月31日。

8.3审计。

有限合伙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独立的审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推荐,咨询委员会选聘。

8.4报告。

8.4.1自有限合伙成立后第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结束之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召开一次有限合伙年度会议。

8.4.2自有限合伙成立后第一个完整半年度结束之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半年度开始后满60日之前向每有限合伙人提供半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半年度内有限合伙运营情况的总结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5查阅财务账簿。

8.5.1有限合伙人在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求子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的会计账簿。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不时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

9.1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9.1.1有限合伙每年月日前召开一次年度会议,其内容为沟通信息及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投资业绩评估报告。年度会议不应讨论有限合伙的潜在投资标的,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此会议对有限合伙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9.1.2临时合伙人会议的职能和权利包括:

(1)按照2.6.2条约定决定延长有限合伙的期限;

(2)按照4.6.2条约定决定解散有限合伙;

(3)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决定有限合伙提前解散;

(4)批准有限合伙以非现金方式分配;

(5)按照4.10条约定决定除名、更换普通合伙人;

(6)批准普通合伙人向非关联人转让权益;

(7)根据普通合伙人提议审查咨询委员会决议;

(8)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约定需要临时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其他事项。

9.1.3有限合伙成立后六个月内,应召开有限合伙的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内容为普通合伙人向全体合伙人汇报有限合伙的设立情况。

9.2会议召集和召开。

9.2.1年度会议由普通合伙人经提前二十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而召集。

9.2.2临时合伙人会议由会议召集人提前十五日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而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一般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和主持,但合伙人讨论除名和更换普通合伙人事项时,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可召集临时会议。

9.2.3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9.2.4临时会议可以由合伙人以现场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中一种或集中全体参会合伙人均可有效获取信息的方式参加并表决,对于属普通合伙人召集临时会议讨论的事项,普通合伙人也可决定不召集会议,而以书面形式征求有限合伙人意见,有限合伙人应在收到该等书面文件后十五日内书面回复。未以任何方式参加会议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回复意见的合伙人视为对会议讨论事项投弃权票并从表决权总是中减去相应份额。

9.3合伙人会议决议。

9.3.19.1.2条所述临时合伙人会议讨论事项中,第(1)、(3)、(4)项经普通合伙人和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或以上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可做出决议;第(2)、(5)、(6)、(7)、(8)项经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或以上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可做出决议,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权益转让及退伙。

10.1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10.1.1有限合伙人可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

10.1.2拟转让有限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申请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的,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2)转让方一次性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

(4)拟议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及普通合伙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若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立判断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有限合伙的最大利益,则可决定放弃本10.1.2条(2)-(4)项中任何一项或几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10.1.3对于一项有关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的有效申请,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但如果有限合伙人向其直系亲属、配偶转让有限合伙权益,普通合伙人应予以同意。

10.1.4受限于本条其他条款规定,除拟议受让方为转让方关联人之情形外,对于根据本协议规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转让或退出的有限合伙权益,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第一顺序的优先受让权;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优先受让;其他有限合伙人有第二顺序的优先受让权;如享有优先受让权的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则拟转让方可将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10.2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

10.2.1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当中的任何权益。

10.2.2如普通合伙人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法律规定当然退伙的情形,为使有限合伙存续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方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

10.2.3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给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条件的关联人,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给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条件的非关联人。

10.2.4若根据本协议第4.10条的规定有限合伙决定将原普通合伙人除名并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则原普通合伙人应向新的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转让价格由普通合伙人和受让方商定,当无法商定时,由普通合伙人及受让方均接受的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

10.3有限合伙人退伙。

10.3.1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在本协议及咨询委员会决议规定的投资目标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时,有限合伙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实的一个月内,有权要求"零成本"退伙,即要求有限合伙返还其出资本息,其应承担的债务及费用全部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10.3.2如有限合伙人因违反本协议5.4条约定而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独立判断该有限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将更有利于有限合伙的整体利益,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该有限合伙人退伙。

10.3.3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不应因此解散。

10.3.4有限合伙人依10.3.2、10.3.3条规定退伙的,有限合伙应向其退还的财产份额为以下两者之和:1)该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中尚未使用的部分,2)该有限合伙人分摊的已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组合的投资本金;上述应返还的财产份额于该有限合伙人退伙后、有限合伙清算之前支付完毕。对于该有限合伙人拟退出的有限合伙权益,其他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参照本协议10.1.4条规定享有和行使优先受让权;其他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相应减少。

10.4普通合伙人退伙。

10.4.1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则;在有限合伙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0.4.2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10.4.3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有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仲裁委,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第十二条解散和清算。

12.1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应被解散并清算:

(1)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解散;

(2)有限合伙存续期限(包括按照本协议约定延长的期限)届满;

(3)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4)普通合伙人被除名或根据本协议约定退伙且有限合伙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5)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有限合伙无法继续经营;

(6)有限合伙被吊销营业执照;

(7)本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投资目标无法全部实现;

(8)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2.2清算。

12.2.1清算人由咨询委员会担任。所有有限合伙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

12.2.2清算期不超过一年,清算期结束时未能变现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或仅代表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二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委托第三方继续处置。

第十三条其他。

13.1通知。

13.1.1本协议项下任何通知、要求或信息传达均采用书面形式,交付或发送至《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列地址,即为完成发送或送达:

任何人可随时经向有限合伙发送通知而变更地址。

13.1.2除非有证据证明其已提前收到,否则:

(1)在派专人交付的情况下,通知于送至第13.1.1条所述的地址之时视为送达;

(3)在以传真发送的情况下,通知于发件人传真机记录传输确认时视为送达。

13.2不可抗力。

13.2.2"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遇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直接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时间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3.2.2如果发上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13.2.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的有限合伙人应立即与普通合伙人协商(如受影响的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立即与其他合伙人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方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13.3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所达成的所有关于有限合伙的约定、邀约、承诺或备忘录等有关募集及有限合伙设立的口头及书面的协议。普通合伙人及其顾问、代理人、代表、管理团队等此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供的有关募集及有限合伙设立的介绍资料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3.4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13.5保密。

本协议各方均应对因协商、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了解的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责任。有限合伙人并应对其通过报告、合伙人回忆及其他方式所了解到的有限合伙及其普通合伙人、子基金或拟投资目标基金的商业、法律财务等信息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责任,未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公众泄露也不得从中牟利。为避免疑问,普通合伙人无义务向有限合伙人披露有关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条款。

13.6签署文本。

本协议各方签署正本一式伍十伍份,合伙人各执壹份,有限合伙保存叁份,提交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协议生效和终止。

13.7.1本协议最初自各方签署之日其对签署方发生法律约束效力。

13.7.2本协议对于任何一方的效力及于其继承人、继任者、受让人、代理人;当有限合伙人存在委托、信托、代持情形时,并及于其委托人或受托人、名义持有人等。

13.7.3本协议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生效后完全替代原协议。

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篇九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同在一片蓝天下,我们共同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大自然给了我们同样的厚爱,然而生活却给了我们不同的境遇。“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们许多的家庭通过全家人的不断努力,构筑了一个个温馨的家。然而,你可曾注意到,在我们身边有这么一些人,他们无法像同龄人一样尽情享受家庭的温馨,他们在渴望着、奢求着可能永远不会属于他们的幸福——完整的家庭、健康的身体、而这种幸福在我们看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老师们、同学们,一滴甘泉能让久旱的幼苗呈现生机,一丝光亮能让黑暗中的彷徨者看到希望。在学雷锋的日子里,在享受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现代化生活的时候,我们不应忘记,我们身边还有急需帮助的同学。他们都是我们社会大家庭的成员,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一直相信,大家的爱心可以改变他们的命运!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推进我校德育工作的开展,也为了让家庭有困难的师生感受到包头机械工业职业学校大家庭的温暖,经学校党工团组织研究决定成立包头机械工业职业学校爱心基金会。值此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共青团包头机械工业职业学校委员会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积极参与,踊跃捐助,为学校最困难的同学,为社会上最需要我们帮扶的对象奉献一份爱心。各团支部及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觉参与,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党员、干部、青年团员要人人参与,作好表率。学校每学期将集中开展一次“我为爱心基金会献爱心”活动,并随时接受来自各党团支部的捐款,所募全部善款,将按照基金会的章程,首先用于我校急需帮扶的学生。

老师们、同学们,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众人拾柴火焰高。能力不分大小,捐款不分多少,善举不分先后。让我们行动起来,伸出热情的双手,敞开友爱的胸怀,为弘扬“我爱人人,人人爱我”的社会风尚,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篇十

金融证券模拟实训是我们学习经济学和金融学课程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模拟实训,我们可以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提升自己的交易技能和决策能力。在整个实训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和风险性,同时也明白了积极思考和冷静分析的重要性。

首先,金融证券模拟实训是一个充满波动性的过程。在模拟实训中,我深刻体会到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股票价格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经常有一些利好消息或利空消息引发市场的短期波动,从而对我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在模拟实训中要时刻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

其次,金融证券模拟实训是一个风险和收益兼具的过程。在实践中,我发现投资股票并不是一定能获得高额的收益,也存在巨大的风险。股票价格的波动性较大,有可能导致投资者的本金损失。例如,在我参与的一个实训中,由于对公司基本面分析不充分,我选择了一只股票,结果股票价格大幅下跌,我的投资本金几乎亏损了一半。因此,在模拟实训中,我们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在投资中注意控制风险,并合理分散资金。

再次,金融证券模拟实训需要积极思考和冷静分析。在实践中,我们不仅要了解基本的技术分析和基本面分析方法,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例如,在一个实训中,我持有一支股票,市场出现了一些利好消息,但我经过实地调研后发现,公司的盈利能力并不理想,存在很多未来的不确定性。基于这一发现,我果断决定卖出股票,避免了后续的巨额损失。在实践中,好的决策不仅需要广泛积累相关知识,还需要积极思考,冷静分析。

最后,金融证券模拟实训需要不断学习和反思。在整个实训过程中,我意识到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变化性,要想在市场中获得稳定的收益,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因此,我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去了解最新的金融市场动态,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同时,我也要对自己的投资决策进行反思和总结,找出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通过不断学习和反思,我相信自己能够在金融市场中不断进步。

总而言之,金融证券模拟实训是一次宝贵的机会,通过实践我们可以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操作中,提高自己的交易技能和决策能力。在实训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和风险性,同时也明白了积极思考和冷静分析的重要性。通过模拟实训,我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进步。希望今后能够继续在金融领域中发展,为自己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篇十一

在大学的学习中,证券实训课是一门非常有意义的课程。在这门课上,我们不仅学到了证券市场的基础知识,还通过实操的方式深入了解了证券交易的流程和操作技巧。这是一门实践性强的课程,为我们以后的职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证券实训课上所学到的知识和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课程内容。

证券实训课的内容非常丰富多样。首先,我们学习了证券市场基本知识,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不同证券品种的特点和投资方式。我们还了解了市场的基本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其次,我们学习了技术分析和基本面分析的方法,以及股票交易和风险管理的策略。通过理论学习和实际案例分析,我们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趋势和投资机会,提高我们的交易技巧。最后,我们还进行了模拟交易实操,通过模拟交易的方式,深入了解了交易的流程和实际操作的注意事项。

第三段:实操体验。

在课程的实操环节,我们分组进行模拟交易。每个组员担任不同的角色,有的扮演投资者,有的扮演券商工作人员。在模拟交易中,我们要做出买卖决策,并及时跟踪市场行情。通过这种实践的方式,我们不仅增加了对市场的了解,更锻炼了我们的决策能力和应对压力的能力。同时,我们还通过模拟交易获得了实际操作的经验,了解了交易的具体流程和相关手续。这些实操体验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了证券交易的本质和规则,为我们以后的实际操作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通过学习和实操,我获得了很多宝贵的心得体会。首先,市场是复杂多变的,我们要保持学习和实践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技巧。其次,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注意控制风险,同时也要善于抓住机会。另外,交流合作也是非常重要的,相互学习和分享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提高。最后,我们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在投资决策中不能被情绪左右,要坚持自己的投资策略。通过这门课程,我不仅学到了知识和技能,还培养了自己的思考能力和忍耐力。同时,我也认识到了自己在投资中的不足之处,为以后的发展提供了改进的空间。

第五段:总结。

通过这门证券实训课,我不仅学到了证券市场的基本知识,还通过实操的方式提高了自己的操作能力。这是一门非常有意义的课程,为我们的职业生涯打下了扎实的基础。通过实践和体验,我不仅对证券市场的运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培养了自己的交易思维和风险管理能力。我相信,通过努力学习和实践,我能够在以后的证券交易中取得更好的成果。

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篇十二

证券模拟实训是现代金融教育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训练方式。在这种实训中,我们可以模拟真实市场交易,了解证券市场的变化和风险,掌握投资技巧与策略。而我在这次证券模拟实训中,不仅仅收获了新知识,更重要的是受益良多,收获了很多宝贵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分析自己的交易策略。

在模拟实训中,我采用的是选股比较稳健、长线持有的投资策略。我经常分析财报和行业发展,寻找低估值、有潜力的公司,然后长期持有。在操作中,我也时刻关注个股的消息面和市场风险,保持资产的稳步增长。我发现,这种投资策略比盲目跟风或短期操作更加符合个人理财的理念,并且效果也非常良好。

第三段:反思错误操作。

虽然我的投资策略有一定盈利,但也存在一些错误操作。在模拟实训中有几次买入的个股并没有达到预期涨幅,一些止损操作也比较暴躁,导致抛售了一些本来很有潜力的股票。这让我意识到,在实际操作中,投资者需要仔细分析市场趋势和风险,不要过于急躁,保持冷静。同时要多进行交流学习,与其他参与者交流和分析,参考别人的操作策略并且适时调整自己的交易策略。

第四段:认识到了市场的动态。

证券模拟实训中,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了市场的动态,市场变化的原因是多样的,有一些是被外围因素影响的如政策、经济、天灾等等,也有一些是公司内部经营的因素如停产、财务扭亏等等。总之,市场的变化是十分复杂的,需要把握短期和长期的趋势,才能选择适时的买卖点,最终实现优化收益。

第五段:总结经验和感悟。

通过这次证券模拟实训,我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感悟。首先,学习和了解市场的信息是最基本的,必须时刻保持这个观点。其次,在交易中要冷静,而不要贪心或惊慌失措。最后,做波动性较小的蓝筹股是一个比较稳妥的投资模式。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会更加努力地学习和分析市场,不断提高自己的交易技能,实现长期稳健的资产增值目标。

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篇十三

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各方”。

鉴于各方均有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如下文所定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下述列明的含义:

被投资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债权的公司。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工商变更登记,指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变更应办理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任何前置审批、备案、会商程序(如有)。

关联人,指就任何人而言,是指(i)被该人控制,(ii)控制该人,或(iii)与该人一起受他人共同控制的任何自然人、公司、商业企业、合伙企业、联合企业或其它商业实体。为避免歧义,控制是指对被控制方持有50%及以上的股权或通过其他方式能实质性控制被控制方之经营决策。

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xx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流动性投资,指存放银行、购买国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或其他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金额。实缴出资总额,指全体合伙人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总金额。守约合伙人,指不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记录的合伙人。

托管人,指受有限合伙企业委托,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托管的商业银行。

托管账户,指有限合伙企业在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

违约合伙人,指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及/或其他义务的合伙人。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的股权/债权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

项目退出,指有限合伙企业退出对某个被投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全体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登记册中所列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登记册,定义见第2.5.3条。

有限合伙费用,指根据本协议第六条应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开支。财产份额,指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

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出资总金额。

原始投资成本,是指有限合伙企业对特定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投资金额,即相关投资协议及其修正案(如有)载明的金额。

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2.1设立依据。

全体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2.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2.2.1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长江一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文简称为有限合伙企业。

2.3主要经营场所。

2.3.1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光谷大道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2.7期b26栋3层1、2。

2.3.2普通合伙人可视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但应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2.4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2.4.1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为从事股权/债权投资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4.2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投资管理与相关咨询服务。

2.5合伙人。

2.5.1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共50人,其中普通合伙人1人,有限合伙人49人。

2.5.2有限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为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经营场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光谷大道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2.7期b26栋3层1、2号。

2.5.3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的名称及住所见附件一所示。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住所、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及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

如在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合伙人登记册中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普通合伙人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如有限合伙人发生变化,附件一应作相应修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全体合伙人确认,当普通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变更合伙人登记册并通知全体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权益、责任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为准,任何合伙人均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进程对抗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

2.5.4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最多为四十九名。

2.6合伙期限。

2.6.1有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2+2年(两年之后即可自由赎回,或选择继续持有两年)。

2.6.2各合伙人确认,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5年,成立之日起5年内为投资期。

第三条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制。

3.1出资方式。

3.1.1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3.2认缴出资额。

3.2.1全体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低认缴额为100万。

3.2.2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及占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如附件一所示。

3.3出资缴付。

3.3.1各合伙人的出资在正式签署本合伙协议后,根据普通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书按照其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一次性缴付。

3.3.2出资。

(1)本协议签订后,普通合伙人应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书,该缴付出资通知书应至少提前三日发出,列明该合伙人应缴付的出资应缴付金额和出资付款日。各合伙人应于出资付款日或之前,将缴付出资通知书上载明其应缴付的出资全额支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账户。

(2)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并同意,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在出6。

资付款日或之前缴清全部出资,应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利息,直至其将应缴金额缴齐。若任何有限合伙人逾期达十日仍未缴清全部出资及逾期出资利息的,该有限合伙人即被强制退伙,强制退伙生效日为普通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向其签发强制退伙决定书之日。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当发生前述情形时,由普通合伙人向该违约有限合伙人签发强制退伙决定书并通知全体合伙人。因上述原因被强制退伙的有限合伙人应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该等逾期出资利息和违约金计入有限合伙企业的收入。

(3)在有限合伙人因上述原因被强制退伙的情形下,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由其他守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自行选择一位或多位守约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履行该违约合伙人的出资承诺,或者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应相应变更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全体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及/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情况不影响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尤其是不影响强制退伙的效力,被强制退伙的有限合伙人自强制退伙生效日(即首期出资付款日之次日)即丧失合伙人的一切权利,并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任何合伙人均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任何事由主张强制退伙无效。

第四条合伙人。

4.1有限合伙人。

4.1.1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7。

4.1.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具体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4.1.3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行使有限合伙人权利不应被视为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为避免歧义,前述行使权利的行为包括: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4.1.4对于合伙人会议根据本协议通过决议的事项、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自行作出决议的事项或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获得授权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限合伙人拒绝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普通合伙人应向其发出催告通知。有限合伙人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仍拒绝签署的,普通合伙人依本条款获得授权代表全体合伙人强制该有限合伙人退伙。有限合伙人被强制退伙的相关事宜按本协议第13.1条之规定处理。全体合伙人确认合伙人会议根据本协议通过决议的事项自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之日生效、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自行作出决定的事项自普通合伙人作出决定之日起生效,并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力,不受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进程的影响。

4.2普通合伙人。

4.2.1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3身份转换。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达成一致同意的书面决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第五条合伙事务执行。

5.1合伙事务执行。

5.1.1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5.2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5.2.1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

(2)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5.2.2全体合伙人以签署本协议的方式一致同意选择普通合伙人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同意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可撤销地行使并承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部权力义务。

5.3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5.3.1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决策、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管理、维持和处分有限合伙企业资产;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为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服务;

(4)采取有限合伙企业维持合法存续和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9。

(5)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6)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7)订立和修改管理协议;

(8)订立和修改托管协议;

(9)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

(11)根据法律规定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2)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

(13)变更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14)变更其委派至有限合伙企业的代表;

(15)缩减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

(16)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7)法律及本协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5.4执行事务合伙人之行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采取的全部行为,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5.5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5.5.1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可撤销地执行合伙事务,并指定邹昌波先生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5.6免责保证。

业。如执行事务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本协议约定职责或办理本协议约定受托事项遭致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有限合伙企业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5.7授权和工商变更登记。

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在此签署本协议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本协议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本协议。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第5.3.1(13)-(15)项规定的相关内容时,或依据本协议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行决定并可能导致本协议进行修改的其他事项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会议决议事项之相关内容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凭合伙人会议决议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2)有限合伙企业所有的工商设立登记、工商变更登记文件。

(3)当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利,并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不得以工商变更登记或其他任何事由主张退伙无效;新入伙的合伙人入伙生效日即享有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6.1有限合伙企业费用。

6.1.1有限合伙企业应承担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开办和募集费;

(2)有限合伙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费(包括提供审计服务发生的差旅费);。

(3)有限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4)合伙人会议之会务费用;

(6)管理费;

(7)托管费;

(8)有限合伙企业法律顾问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发生的律师费及相关差旅费;

(9)有限合伙企业诉讼费和仲裁费;以及。

(10)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一般而言不应被归入普通合伙人日常运营费用之内的费用。

对于所有因对拟投资目标公司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法律、审计、评估、财务顾问费用,普通合伙人应尽可能促使拟投资目标公司承担,不能由拟投资目标公司承担的,由有限合伙企业承担。

6.2开办募集费。

指有限合伙企业之组建、设立相关的合理费用,包括募集顾问费用、筹建费12。

用、法律、财务等专业顾问咨询费用等。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相当于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1%的开办募集费用。

6.3管理费。

6.3.1有限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支付管理费:

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有限合伙企业按管理费计算基数的2%/年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每半年计提一次;管理费计算基数为总认缴出资额,但当有限合伙企业有项目退出后,自下一个收费期间起,管理费计算基数调整为总认缴出资额扣减该收费期间起算之前已退出的项目投资的原始投资成本。为避免歧义,清算期间内不支付管理费。

管理费每年分一期支付,每一年为一个收费期间。首个收费期间以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成立日为起点至当年12月31日所余实际天数计收(全年按365天计算),之后收费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个收费期间的应收管理费金额为管理费计算基数*2.0%。首个收费期间的管理费在有限合伙企业开立基本账户后三个工作日内收取,之后各收费期间的管理费于每年1月的第1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企业收取。

6.3.2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管理费承担:

(1)管理团队的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3)普通合伙人在持有、运营、出售项目投资期间发生的差旅费;

(4)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日常运营经费。

普通合伙人可在应收管理费的额度内指示有限合伙企业直接支出该等费用,并以之抵扣应付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6.4托管费。

6.4.1有限合伙企业应委托一家信誉卓著的商业银行(“托管人”)对有限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托管。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时,各方同意托管人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协商确定。

6.4.2有限合伙企业发生任何资金支出时,均应遵守与托管人之间的托管协议的规定。

6.4.3托管费以有限合伙企业与托管人签订的《托管协议》为准。

第七条投资业务。

7.1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对企业进行股权、债权投资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

7.2投资限制。

7.2.1有限合伙企业不得主动投资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动产。但是以下情形除外:

(1)经合伙人会议同意。

7.2.2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除用于项目投资外,只能以流动性投资方式进行管理。

7.2.3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对外举债。

7.2.4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期结束后,不应再投资于新的被投资企业,但是可以继续对已有的被投资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及跟进投资。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

8.1合伙人会议。

8.1.1合伙人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1)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审批批准普通合伙人提出的关于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的议案;

(3)批准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2.6.3条提出的延长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的议案;

(4)批准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9.2条提出的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议案;

(5)更换有限合伙企业托管银行;

(6)批准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50%以上的投资事项;

(7)批准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

(8)除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本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9)有限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10)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合伙人会议不应就有限合伙企业潜在的项目投资或其他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有关的事项进行决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合伙人会议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8.1.2首次合伙人会议应当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召开;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度开始后三个月内组织召开一次年度合伙人会议,年度合伙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第8.1.1条第(1)项听取普通合伙人所作的年度的年度报告。首次合伙人会议及年度合伙人会议召开前普通合伙人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但全体合伙人可以书面方式放弃提前通知的权利,尽管有前述规定,合伙人参加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提前通知的要求。

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人应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包括会议通知在内的完整提议。普通合伙人应在收到提议人提交的包括会议通知在内的完整提议后五日内发出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的会议通知。

8.1.4合伙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或以上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合计持有实缴出资总额二分之一及以上的合伙人参与会议方为有效会议。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本人亲自参加会议,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其授权代表持加盖合伙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亲自参加会议。合伙人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的,以合伙人到达会议现场为参加会议;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的,以合伙人拨入会议电话系统为参加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参加会议。

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应现场签署表决票或决议;以电话会议方式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合伙人会议的,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应签署书面表决票或决议,所有合伙人的投票意见以表决票或决议上签署的意见为准;但对于以电话会议方式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的,如果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可以要求参加表决的合伙人对其签署的书面表决票进行公证或认证(如在境内由公证处公证,如在境外则由使馆或领馆认证,下同)。采取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合伙人会议的,对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和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分别适用前述规定。未到现场参加会议的合伙人的表决票最晚应当在合伙人会议召开的通知上载明的会议表决日后的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代表(如邮寄则以发出的邮戳日期为准),上述五日内合伙人未以书面形式进行提交或提交的表决票未按普通合伙人的要求进行公证或认证的,视为弃权,但如召开合伙人会议时合伙人在境外的,上述五日延长至十日。

8.1.5合伙人会议之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会议议题;

(4)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5)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1.6合伙人会议讨论第8.1.1条所列各事项时,由合计持有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可作出决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分配与亏损分担。

9.1分配。

9.1.1项目投资的现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被投资公司预分配现金、项目退出所得(包括转让对被投资公司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公司清算所得)或其他基于项目投资取得的收入,但需扣除有限合伙企业就该等收入应缴纳的税费(如有)。为避免歧义,在进行现金收入的分配时,应扣除预计费用。

9.1.2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取得的项目投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

9.1.3合伙企业出资全部缴纳后,在各合伙人均收回实缴出资额的前提下,若有限合伙企业的累计收益率大于或等于50%(收益大于或等于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50%),累计收益率超过50%的部分为超额收益,普通合伙人获得超额收益的50%,其余有限合伙人获得超额收益的50%并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之后,将剩余未分配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若累计收益小于50%(收益小于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50%),则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9.1.4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流动性投资现金收入,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进行分配,流动性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均可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进行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清算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9.2非现金分配。

9.2.1在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普通合伙人自行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可以提出,并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9.2.2普通合伙人按照第9.2条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视同按照9.1条进行了现金分配。

9.2.3若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为该转让登记亲自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相关转让登记所需法律文件。接受非现金分配的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9.3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由各合伙人自行按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如法律要求有限合伙企业代扣代缴,则有限合伙企业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9.4亏损和债务承担。

9.4.1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9.4.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条陈述和保证。

10.1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内容之确切含义;

(2)其缴付至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来源合法;

(4)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该等财产份额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如有充分证据证明该等财产份额之上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的,则普通合伙人可以自行要求该有限合伙人退伙或转让其份额;但有限合伙人事先明确披露并经普通合伙人接受的情况除外,在该等情形下,如明确披露并经普通合伙人接受的该等情况发生变化,则应事先征得普通合伙人同意。

10.2普通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内容之确切含义;

(3)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财产份额,该等权益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

第十一条会计、报告及账户。

11.1会计年度。

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但首个会计年度为自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至当年之12月31日止。

11.2审计及财务报告。

11.2.1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并编制会计报表。

11.2.2有限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有资质的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11.3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普通合伙人应:

(2)于年度3个月内应向全体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1.4查阅财务账簿。

有限合伙人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财产份额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但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普通合伙人递交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不时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十二条财产份额转让。

12.1有限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

12.1.1有限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12.1.2拟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应向普通合伙人提交转让申请。当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该转让申请方为“有效申请”:

(2)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20。

(3)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因财产份额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发生的所有费用。

12.1.3对于一项有效申请,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且无须说明任何理由。

12.1.4根据本协议第十二条进行财产份额转让时,普通合伙人应相应变更合伙人登记册上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全体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全体合伙人和/或有限合伙企业授权,与受让方签署同意受让方受让上述财产份额的书面文件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自行签署或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有限合伙人必须亲自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法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全体合伙人在此不可撤销的确认,发生上述情形后,合伙人名单、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均以合伙人登记册上的记载为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合伙人登记册的效力。

12.2普通合伙人持有的财产份额转让。

12.2.1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财产份额,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2.2.2尽管有前述12.2.1条之规定,普通合伙人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向其关联人转让财产份额,但前提是拟受让财产份额当时该关联人的总资产不少于普通合伙人的总资产。

12.3财产份额质押。

21。

12.3.1合伙人不得将其持有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

第十三条退伙。

13.1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1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从而退出有限合伙,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实缴出资额的要求。

13.1.2普通合伙人可根据第3.3条约定强制未按约定缴付出资的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3普通合伙人可根据第4.1.4条强制未按普通合伙人指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或未履行本协议下其他义务的有限合伙人退伙。

13.1.4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3.1.5有限合伙人依上述规定被强制退伙或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由其他现有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承继该退伙人的财产份额,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由现有合伙人或新有限合伙人承继该退伙之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由该退伙之有限合伙人(或其监护人、资产管理人)与现有合伙人或新有限合伙人自行协商承继方应支付的对价,并由双方自行结算。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其享有的财产份额,具体金额由普通合伙人根据第13.1.6条确定。

普通合伙人应在退伙生效日后三十(30)日内作出上述决定,并通知全体合伙人。

13.1.6如普通合伙人决定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的,应在通知发出日后三十(30)日(“退伙付款日”)内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企业退还财产份额由普通合伙人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注:

有限合伙企业已投资但尚未变现的项目净值按项目投资时的原始投资成本计算;

13.1.7若有限合伙企业的现金不足以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退还其财产份额的,则留待有限合伙企业有足够现金时再行退还。为此,有限合伙企业应以应退的金额为基数向退伙之有限合伙人另行支付退伙付款日起至财产份额实际退还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3.2普通合伙人退伙。

13.2.1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3.2.2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并任命其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四条继承。

14.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以下简称“死亡”)时,经普通合伙人批准,其经公证的遗嘱中载明的财产份额的唯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以下简称“继承人”),或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确定的财产份额唯一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之日起180天内仍无法根据上述原则确定该财产份额的唯一继承人,则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在死亡之日起第180天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企业并应按本协议第13条之规定计算应退还财产份额之金额。该等金额应按继承比例支付给死亡之有限合伙人的继承人(以公证的遗嘱、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判决或裁定的继承比例为准),如继承比例无法确定,则该等金额存放于托管账户,待成为该死亡之有限合伙人的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确定(以公证的遗嘱、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判决或裁定为准)后再行支付,存放于托管账户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自该等金额中扣除。如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之日,继承比例仍未确定,则该等金额将被提存,提存费用应自该等金额中直接扣收。

1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死亡自然人有限合伙人视为退伙,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向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相应之金额: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2)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工商登记政策规定继承人不能成为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退还的财产份额计算依据参照第13.1.6条之规定处理。

律文件的,有限合伙人应无条件按执行普通合伙人的指示签署工商变更登记所需法律文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2合伙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出资的,按照第3.3条的约定承担责任。15.3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6.1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2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解散和清算。

17.1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17.1.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届满;

17.1.2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30)日;

17.1.3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

17.1.4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17.1.5有限合伙企业的全部项目投资均已退出;

17.1.6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7.2清算。

17.2.1如出现第17.1条规定的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事由时,有限合伙企业应当根据本条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有限合伙企业正式解散。

17.2.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除非届时代表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另行决定由普通合伙人之外的人士担任。

17.2.3在确定清算人以后,所有有限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但如清算人并非普通合伙人,则普通合伙人有义务帮助清算人对未变现资产进行变现,清算期内有限合伙企业不再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17.2.4清算期应不超过一年。

17.3清算清偿顺序。

17.3.1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清算时,有限合伙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

(5)根据本协议第九条规定的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26。

其中对第(1)至(3)项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清偿,如现金部分不足则应增加其他资产的变现。第(4)项应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式。

17.3.2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八条其他。

18.1不可抗力。

18.1.1“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单纯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8.1.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18.1.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合伙人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18.2附件。

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标题。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

27。

18.4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合伙人之间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所达成的所有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约定、要约、承诺或备忘录等有关资金募集及设立的口头及书面的协议。

18.5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18.6保密。

本协议各方均应对因协商、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了解的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有限合伙人并应对其通过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查阅财务账簿及合伙人会议中所了解到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信息承担严格保密。

18.7签署文本。

本协议各方签署正本一式2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8本协议生效日。

本协议自附件一所列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有限合伙协议由大博鑫(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于年月日共同订立并签署。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篇十四

证券投资是一定的投资主体为了获取预期的不确定的收益购买资本证券以形成金融资产的经济活动。简言之,证券投资就是购买资本证券。下面是本站带来的,欢迎查看。

我们金融辅修专业进行了一个星期的模拟证券投资和模拟保险实务的实习。在模拟操作中通过这次模拟炒股和各类分析软件,我学到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运用,巩固了证券投资专业知识,了解到不少上市公司的状况,对整个市场经济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关注财经新闻的好习惯。

在以前就经常听说“股市是经济的晴雨表”这一说法,而在本学期证券投资学理论的学习中我对这句话的理解也更加深入。我们都知道证券投资是一定的投资主体为了获取预期的不确定的收益购买资本证券以形成金融资产的经济活动。简言之,证券投资就是购买资本证券。证券投资有不同的的证券主体,通过在课堂上的学习我们知道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企业投资者、政府投资者是证券市场上主要的主体和组成成分。这四者或通过制定有关政策或经过参加市场操作,例如买进卖出股票和债券来多多少少地影响着证券市场。他们采取各种行为的目的,无非有四种:获取利润,而且要尽可能地使证券投资的利润最大化、通过证券投资获得证券发行公司经营管理的控制权、规避投资风险或将投资风险控制在一定限度内、保持资产的流动性。

在本次的模拟实习中我们以模拟的角色首先在“叩富网”这一模拟炒股软件上注册自己的信息,利用虚拟资金进行炒股。就像我刚才所说股市是国家经济的晴雨表,它与国家经济密切相关,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证券市场飞速发展,近年来“炒股热流”席卷全中国。以前一直以为炒股靠的是运气,但是学了证券投资这门课程并经过利用相关的软件进行的分析,我对股票、对投资,有了深入的了解和体会,懂得了投资和炒股,都是需要一定的证券知识和技术分析的。

而在接下来实习课程中我们还分别进行了从中国上市公司中找出代表不同行业的10只股票进行发行方式,股本结构等的调查;中国上市交易的代表性封闭式基金品种;中国上市交易的代表性开放式基金品种;世界范围内10家证券交易所;交易所证券价格变动情况的股票价格指数和股价平均数;货币政策调整对股市的影响;股票、债券、基金收益的风险检验;中国股票市场价格与经济运行实证;公司业绩分析;股票价格与公司业绩关系以及解禁股票的实习。这些实习都有着一个共性那就是过程比较繁琐,收集信息的过程也比较麻烦,因此在这次的实习中我几乎逛遍了所有财经网站。而且在收集信息的过程中要注意各方面信息的联系与汇总。在计算各种数据时必须要细心。

我认为这一学期进行了模拟投资实习和学习了证券投资,通过这两者的相辅相成我收获了不少,让我认识到在股市中该从哪方面看问题,该怎样克服自己的缺点。通过对各大财经网站的基本了解我也知道了各个网站的主要功能和作用。虽然自己的结论不是那么的深入,但我最起码知道了入市所应该具备的条件与素质,并且自己对证券投资的爱好给自己不断探索做了催化剂。就比如说炒股,我认为炒股要看自己的技术,还要看自己的心态,更要看自己对事情的分析,看自己对股市的远见,这犹如我们做人一样,犹如我们为人处世一样,当你以一种好的心态努力去做一件事,总会有所收获的。

经过这次学习《证券投资学》之之后,我觉得用“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两句话来形容我在课程《证券投资学》学习中深刻而又难忘的体会,也是内心最为真实的最为有感触的表达,也将会是在我以后工作生涯中面对证券行业提供有力基础的知识保证,证券投资实训心得体会。

在我大二第二学期的课程中,《证券投资学》脱颖而出,对新领域、新知识的碰撞更为强烈有激-情。《证券投资学》教学过程中,老师结合了理论与实操的教学模式。应用了模拟炒股与课本知识理论同时授课的模式。让我学到了基本的炒股技能的同时,对于证券市场基本相关领域的内容会有初步的认知,虽然并不是非常了解,但恰恰是我接受新知识的方式与途径。对未来的自己来说,会在面对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抉择上,更能全面地分析与做决定,对生活中所遇的机遇与挑战会审视夺度,对处理某件事事情上持有的态度会更加的稳重与现实客观。具体学习证券投资学》的哪些方面。

模拟炒股方面模拟炒股方面。

这个模拟炒股实训的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初次涉及模拟炒股平台。刚开始买股票会显得无所适从不知所措,不知道买些什么股可以赚钱,只是凭着老师教过的知识和老师在课堂分析的蓝筹股与自己对资本市场和当前经济简单分析进行交易。刚开始,买些银行的股票,确实是赚了点,可不尽如人意的事还是会发生,以为可以作为长期投资的股票,结果却大大下跌,导致对于10万元的数字减至9万多。

二:重整旗鼓。对一些客观因素进行了分析,以及有关股票知识和同学们互相讨论,这样分析处理下来,收获确实不少,但却因为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多,导致亏钱。

三:对于当前社会现象加深了解。进一步探讨是否影响某些类型的股票的涨或跌,认真分析k线图,安装安信股市走势系统,关心股票的走势,这样更加全面的进行模拟炒股。在某些难于抉择的选股问题上,咨询了老师,也从网上股票分析师的意见中,也参考了多方面的见解,从而选定购买的股票。

基本理论知识方面。

一:每次课上课前几分钟,老师会给我们分析昨天股市真实的走势,让我们对股市的兴趣愈来愈浓,证券投资实训心得体会。让我们更加关注当前金融市场越趋成熟的过程,以及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的相关信息。

二:通过对股票理论的分析,老师结合了实质性板书画图和课本理论知识的授课方式,让我们对过于抽象化知识理解很大程度上客观地接受。

三:通过课本知识的讲解,对当前我国关于证券市场分析有很大的认知,在如何申请股票上市、如何组织公司上市、目前市场中的金融市场都会有实质性的理解。

四:通过对证券投资基本分析、证券投资技术分析等等方面,培养了我们分析事态、表达言论会更加有条理有逻辑,进而影响生活中每处细节。

五:通过课后学习讨论,特别是对选哪支股票、股票走向趋势。很大程度地提供对金融知识了解的良好环境。

整个实训学习下来,也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具体分析如下:

1、部分理论知识过于抽象化,理解起来会比较难,偶尔会影响学习的激-情与积极性。

2、对许多专业术语的理解会存在较多的不解;对股市走势图的分析存在不严密性的理解分析。

4、证券专业术语过于多,记忆起来会比较模糊,专业知识的提高。

(一)专业知识的提高。在模拟炒股这项实训中,有着很深刻很刺激的感触。首先,对于选择哪支股票确实需要谨慎。要有根有据,割股不可贪心,选舍得当。因为在证券市场中存在非常多对股票趋势影响的因素。常告诉自己,知足常乐。重要的是要明白并非最高价才是赚钱,有时候有的赚就可以了,炒股盈亏,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炒股心态。其次,是对于金融领域的知识面认识更加广泛,和对金融领域的敏感度和关注度会有所提高,更加有兴趣去探讨金融领域的奥秘。最后,通过这样的一次模拟实训机会,通过这样的教程模式,对于课本理论的了解更加立体和存在感。因为金融市场是个难以了解难于看见的市场,因为它更注重的是了解与理解。在课本基础理论知识学习中,对于证券这个领域,会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对于证券投资的基本流程,以及对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会有一个概念性的轮廓与认知。我认为“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用在对理论抽象、数字繁多、变化多元化的证券分析上,我觉得是可畏的评价,是一种自我激励学习的鼓励语言。对于证券投资的认知,往往读懂课本理论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对当前国际的、我国的金融市尝金融工具等等方面的熟悉。

(二)深层次的升华。深层次的升华。这个实训学习的过程,我学到不仅是对证券专业的知识,更多地是为人处事的学习,学会了更多的宽容、更多的谅解、更多的不耻下问。还有就是处理问题会从全面性看待与分析,做事会比较有逻辑性与层次感。这些体会,对以后的生活会有很大的影响效用,这段实训历练,对以后工作会有积极的作用。对整个人生,会是一种健全、稳重的升华。

把握趋势,顺势而为。

这学期开设的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课程是我目前最感兴趣的课程,不论是上理论课还是实验课程,学习的劲头都很足,其他同学对这课的热情也很高,有了其他课程同学们上课的状态的对比,我有发言的权力。

证券投资实务不但有实际操作的空间,为我们以后的个人投资理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关键它的实践结合了过去学过的宏观经济学,会计基础,还有金融、证券等课程的知识,要掌握好它需要了解很多方面的知识,还要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处变不惊的魄力。

这学期开始我也自己尝试做实盘操作,老师也说不要忙着做实盘,但那时我已经进入了股市。开始对于中国股票市场还很陌生,连选股需要考虑哪些方面都不知道,所以理所当然被套了,在很长一段时间才解套。中国股票市场还处于不断完善的不成熟阶段,很多法律还不够规范,监管还存在漏洞,还有政策影响过大,造成中国股票市场是“政策市”还不如国外市场成熟,所以不能像巴菲特那样做价值投资。普通的投资者倒更像是投机,所以中短线操作和波段操作为主,追逐概念股和短期的暴涨行情。

一开始我是技术分析的迷恋者,所以忽视了基本面特别是宏观经济状况和股票市场的大趋势。开始选股单纯从技术方面考虑,各种指标都预示着未来看涨,但现在深刻认识到逆势而为的危害,在股市这个洪流中,只有顺势而为才能平安的走下去,在大趋势下,不要抱有幻想,更不要一厢情愿的看好或是看空某只股票,要理性对待波动。技术分析只是前人在实践中得出的经验,是过去的行情,技术分析本身就是在历史可以重演的假设上做的判断而已,是根据过去推测未来走势,但经济发展却日新月异,各种因素影响股市行情,谁也无法预测未来走势,只有看准行情,合理预测,顺势而为。

证券投资实验课程,老师要求我们做模拟操作,我也做了,虽然没赚多少钱,但也没亏,我做过实盘所以很清楚,模拟盘无法锻炼实际能力,所以起始100万的资金我最多30%的仓位。模拟盘可以锻炼我们如何把握行情,如何选择合适的股票以及对整个操作过程的把握,但对心理上的锻炼就基本没有了,因为那不是自己的真金白银,做起来不会有心理压力,就算亏得再多也不会睡不着觉,吃不下饭,如果真的自己用一百万去投资股票,当出现浮动亏损的时候心情肯定不会轻松,就算有浮动盈利又担心这种行情什么时候会反转,心理压力无时不刻不存在。当技术分析能力和行情把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心理成熟和承受能力就成了投资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中国这个大的投机市场中心理的成熟远比技术分析重要,比如能够理性的对待盈亏,设置止损点,并坚决的执行,不贪婪,不恐慌,这些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历练的投资者是无法做到的!也是一个成功的投资者必须具备的心理素质,这也是我觉得做模拟盘不能很好地锻炼实践能力的理由。

再说一说我选股的一些心得,要做投资,如果要控制风险,稳定盈利,首先的看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状况(在中国这点尤其重要),经济形势较好,或是哪个行业发展前景好,就可以进一步选择,在熊市中就得选走势比较强,至少强于大盘的股票,而在牛市中就要选上升空间大的股票,但注意行情的反正。选好行业之后就得看具体的企业,选择企业首先得看企业的发展情况,比如公司文化,运营情况,盈利能力,对未来发展的规划等。然后看趋势,看趋势首先得看长期趋势,一个季度,半年甚至是一年的长期趋势,看大趋势是处于上升通道还是下跌通道,一般肯定是选择处于上升趋势中的股票,看了长期趋势然后才看短期走势,一月或是一周的走势,结合基本的“价”“量”“时”“空”四个因素,与k线走势和技术指标综合分析,k线和技术指标分析这里就不赘述了。总之是结合基本面和技术面综合分析。

在实际操作中,我想大多数人和我一样,不知道何时买进何时卖出,每次看到老师一次次精彩的操作,都会感到惊讶,老师对买卖的价格把握得怎么这么准!对于股市新手来说一般都是心血来潮,何时买何时卖没有根据,完全凭自己感觉。往往自己感觉良好,但有人说过感觉良好的操作往往是失败的。在对待盈利亏损时的态度行动也是考验一个投资者的试金石,往往一般的投资者对于亏损倒司空见惯,再买下跌的时候一厢情愿的认为,这个可能就是底了,会涨起来的,但谁知道地板价下面还有地狱价,谁也别想去推测底在哪。但是对于上涨的行情,又感觉坐立难安,因为老是担心哪天行情突然发转,由于难以承受这种压力所以一旦有浮动盈利就迫不及待的卖掉变成实际盈利,但股价依然上涨之后又不能追高,所以就只能拿着那点微薄的盈利望市兴叹,心理学的预期认为,当投资失利,有所损失时,我们是风险爱好者,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我么往往宁愿选择继续赌下去,希望以后走势对我们有利。青泽在《十年一梦.一个操盘手的自白》中说过一般投资者处理亏损交易时和心理学家的预期一致,结果可能出现这样的局面——赚小钱亏大钱,正好和正常交易原则相反。一个高明的投资者是在顺势交易时,能放胆去赢,在判断失误时,又能果断地壮士断臂。

要时刻谨记,在股市中我们永远只是汹涌大海中的一片树叶,永远不要企图主宰它,任何的逆势操作都是自取灭亡,投资中,理性是最重要的,心理的成熟是做出理性决策的基础。这需要在股市中多年的历练,不断积累经验。

最后的忠告: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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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证券投资基金实训心得体会大全(15篇)篇十五

证券模拟实训是我们在大学期间必修的一门课程,它旨在培养我们的金融投资意识和实践能力。在这门课程的学习中,我们通过模拟投资的方式,在虚拟的市场环境下进行实战操作,以此增强我们在实际金融市场中的应变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有了许多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真学习知识。

证券模拟实训的关键在于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在课堂上,我们学习了证券市场的基本概念、指数分析、技术分析、基本面分析等知识,并且还学习了如何选择投资标的、如何确定投资策略等内容。在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我们还要通过自我学习来进一步加深自己的理解,并着重掌握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使自己在实践中更加游刃有余。

第三段:灵活应变。

在这个模拟投资环境中,市场波动的频繁是比较正常的,有时候市场会出现不同于预期的情况,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应变,调整投资策略是非常关键的。在模拟实训中,我也遇到了类似情况,认真分析市场趋势、监控市场变化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也要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来判断何时买入、何时卖出,尽量在赚钱的情况下把利润最大化。

第四段:定期总结反思。

定期进行总结和反思是提高模拟投资水平的有效方法。定期反思自己的投资决策、投资方向、投资策略,找出自己的错误和不足,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素质。同时也总结模拟投资的成功经验和教训,通过多次的试错积累了更加丰富的经验,也增强了自己在实际投资中的信心。

第五段:感悟与收获。

通过一学期的学习和模拟操作,我不仅对证券市场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感悟到了金融投资是一门既有技术更需要技巧的综合性学科。同时,我也借此机会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同学,我们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彼此鼓舞。在实践中,我们可以不断完善自己的方法和策略,同时也能够体验到在实际投资中所需的耐心、冷静和勇气。这对于我们今后步入职场以及投资方面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结语。

总之,证券模拟实训不仅是一门有趣而有用的课程,更是我们在金融投资路上的一个重要的启蒙和锻炼。希望我们都能够在实践中不断成长、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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