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村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乡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优质6篇)

时间:2023-10-07 作者:书香墨

围绕工作中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进行的专门性总结,总结某一方面的成绩、经验。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村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一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握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结合我股室实际,制订20**年工作计划:

(一)抓思想学习。通过学习各级部门文件,建立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庸懒散浮拖的思想诟病,提升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干事意识,不断提升股室工作人员思想素质水平,努力在全股室树立积极实干的工作氛围。

(二)抓业务学习。继续学习市政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等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并将书本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以书本指导实践,实践检验学习,提升专业技术,努力使得工作水平再上台阶。

(一)进一步完善工程管理制度。目前已经制定并建成了两个库,20**年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市政零星维修工程发包管理办法》,制定《市政零星维修工程发包抽签细则》、强化发包监管,充分发挥两个库的作用,形成随机抽取发包常态机制,进一步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二)创新入库机构管理模式。20**年将制定《入库企业考核管理办法》,根据工作实际,分别针对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的职责,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原则上采取日常考核的方式,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管、完成质量、资料完善等,采用倒扣分的方式进行考核,年底进行评分,得分低于一定程度自动退库,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制度。

(三)做好工程管理。一是继续强化工程建设日常监管,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施工进度,保障各项工程按时完工;二是履行好工程验收职责,依照;三是做好工程移交接管。

(一)按照全县目标任务做好固定值产投资工作。按照全县工作安排,今年3月底前要完成开门红5000万元。我股室拟申报二环路西段改建道路、工业园区排水管网改建的固定资产入库,计划投资5400万元,目前请示已经批复,正在进行工程照片及其它资料的准备。

(二)做好20**十件为民实事和重点工程项目,计划投资2100余万元,对县城区道路、人行道、公厕等进行维修和改造、安装及维修公园座椅、维修县城区西二环路、回龙路至通济路口道路,实施城区一二环路维修工程。我股室将统筹安排,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工程发包和监管,保障各工程顺利完工。

(三)抓好已立项工程项目。2014年底以来,由我股室负责实施的规模以上工程有1个,及县城区一二环路维修工程,计划总投资490,对县城区一环路欧洲花园小区(回龙路至通济路口)处破损的4933平方米路面进行黑化,对县城区二环路破损路段铺设砼路面11881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工程设计和环评,预计2月10日前完成设计工作,3月底完成环评工作。

(四)继续贯彻和执行好《市政零星维修工程发包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工程随机抽取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机构的管理办法》,做好市政零星维修工程的发包、建设和施工管理,保障各项零星维修项目按期保质完工。

(五)进一步完善工程资料,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

(一)做好各类台账登记。我股室按照工作需求,共设置了市政零星维修工程发包台账、工程验收台账、工程移交台账,对由我股室发包的工程,从发包到竣工验收,都有明确记录;对由其他单位移交的工程,现场清点并记录后,符合条件的进行移交。

(二)继续做好信息报送、信访件回复,及时上报重要信息,解决群众合理述求,争取做到群众满意率100﹪。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配合其它股室做好工作的开展。

乡村振兴规划方案

乡村振兴培训方案

村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二

为了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保障学校、幼儿园的良好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必要前提。我们应该将其视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为此,我们成立了专项行政领导小组,以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为导向,以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为立足点,以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为切入点,以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为着力点,协助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学校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确保学校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协助有关部门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师生的安全;二是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交通管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三是整顿和取缔影响学校的游商小贩、摊点,教育学生不吃零食,不买、不吃三无食品;四是加强学校内部治安管理,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制定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制定联系人,制定有关部门参加的校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且记录详实。

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记录、整改。

3、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与周边企业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4、定期、不定期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建立台帐并记录整改情况。

5、与相关部门(公安、交通、工商、卫生、文化、建设、xxx)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活动。

6、认真落实路对管理、小黄帽、班主任交接等制度,并记录相关图片资料。

7、完善校园周边的安全设施和管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8、对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9、及时报送安全信息,配有安全信息管理员,安全信息、安全材料、统计数据及时准确。

10、开展法制教育和消防、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村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和《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切实增强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教育引导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着力营造浓厚“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共享文明交通人人参与”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以“文明城市文明行”为主题,以“群众文明意识提升”“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不文明行为曝光”“寻找保山最美司机”四项行动为载体,通过持续广泛宣传,使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提升,安全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逐步形成全面宣传、全城动员、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围绕“文明城市文明行”为主题,重点倡导“五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五大交通陋习”“抵制七大危险驾驶行为”。一是倡导机动车礼让行人、文明使用车灯、机动车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行人闯红灯翻护栏、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分心驾驶(开车玩手机、抽烟、乱鸣喇叭、车窗抛物等)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酒驾毒驾、改装改型、超员超载、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危险驾驶行为。

(一)开展群众文明出行意识提升行动。

各县(市、区)交警大队、支队各直属大队负责辖区内的“文明城市文明行”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一是要充分发挥各级交安办的职能作用,督促各街道、村社、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认真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广大居民、农村群众、单位员工、师生等安全教育与管理,不断提升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意识;二是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举办“文明城市文明行”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组织“文明城市文明行”启动仪式,开展“礼让斑马线——车让人让出安全”“车窗莫抛物——安全文明在细节”“骑乘戴头盔——珍惜生命顾好家”“停车讲规矩——道路畅通靠大家”“红灯停不抢黄——道路安全系万家”“开车不逆行——各行其道最安全”“车辆勿超员——安全隐患需谨防”“行人不跨栏——危险就在一瞬间”等系列主题活动,着力营造浓厚的文明宣传氛围;三是要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组织民警、辅警、交通安全志愿者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市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坚持“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工作机制,抓好新训机动车驾驶人源头宣传教育;四是要借助春运、“12.2”全国交通安全日、5月交通安全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倡导文明交通”“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文明交通理念,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增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五是要借助各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平台,进一步强化重点驾驶人群体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抓实“两客一危”“一微一网一货“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交通肇事驾驶人等警示教育,同时广泛开展“以案析法,现身说法”交通安全宣讲。六是要充分利用商业广场、中心路口、城市公园、文化广场等电子大屏不定时播放文明交通宣传公益片,做到每周至少播出3次,全面搭建社会化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平台。

(二)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

一是逐步完善交通安全志愿者工作长效机制,完成志愿者队伍团队建制工作,完善志愿者服务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广大辖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二是结合“文明城市文明行”活动主题,广泛吸纳机关干部、社区群众、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加入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好形式多样的交通志愿者活动,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和潜移默化的行为,使文明交通文化逐步融入“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的建设中,为创造“平安保山、和谐保山”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持续开展好驾校新训学员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活动。结合学驾人员的特点,组织参加文明交通劝导的学员开展岗前培训,深入讲解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害,带领好新训机动车驾驶人共同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规范行人、帮扶群众,营造“人人关注城市交通、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浓厚氛围。四是组建一支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各高校,招募一批综合素质强、文化水平高的志愿者服务队,校内她们是文明交通宣讲员,校外她们是文明交通劝导者,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到社会实践中,为全市创文工作服务。五是设立一批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岗。在辖区各街道主要十字路口设立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服务岗,建立交通文明劝导长效机制,每天安排交通安全劝导员协助交警部门开展交通违法的文明劝导活动。并切实加大对文明劝导志愿者的专业知识和安全培训,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

(三)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行动。

一是严格按照《保山中心城市不文明行为公开曝光实施方案》要求,通过视频抓拍、现场拍摄、发动广大群众等多种方式,征集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行人不按规定横过马路、随意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不文明礼让;乱闯红灯、随意变道、违法停车以及车窗抛物,驾驶车辆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重点不文明行为发送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曝光;二是要积极联系各县区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紧密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通过开辟媒体曝光栏、刊播公益广告或专题片、组织巡讲团和广播电视讲座等形式,持续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交通陋习的危害性,点评典型事故案例;三是在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开设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专栏,并通过各级公安机新媒体平台同步曝光,教育引导市民遵守文明礼仪,养成文明习惯,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四是开展“随手拍”活动,充分发挥公众力量,劝导、举报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通过媒体对外曝光,督导广大市民加强出行自律。

(四)开展寻找保山最美文明交通参与者。

一是在各行政单位开展“文明交通——干部职工当表率”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交通法治水平,倡导机关干部职工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推动者。同时,全面加强机关单位内部车辆、驾驶人管理,加强公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引导干部积极参与到交通志愿服务中,自觉做到文明礼让、文明行车、文明参与交通。二是在客货运、外卖快递等重点企业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服务向我看齐”主体活动,全面加强重点驾驶人和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杜绝重点车辆引发交通事故,做到文明行车遵法规、文明停车上下客、文明接单不违法、文明服务我争先。三是在各中小学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主题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志愿服务”“文明出行主题队会”“少年小交警”等文明交通实践活动,落实社会、学校、家庭三方的`安全监管责任,引导师生文明出行,实现“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社会效益。四是推荐评选一批“保山最美文明交通参与者”。通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推荐、社会征集等方式,20xx年至20xx年每年推出一批“保山最美外卖骑手”“保山最美公交司机”“保山最美出租司机”“保山最美文明交通志愿者”等,并在各级媒体上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效应作用,树立文明交通示范典型,在全民中不断倡导文明交通,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支队专门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活动领导小组,支队政委蒋澍红任组长,支队宣传大队白明雪、直属一大队教导员字春华任副组长,支队“创文办”宣传教育小组、各县(市、区)交警大队、支队各直属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支队“创文办”,由直属一大队教导员字春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专人负责,落实细化工作责任,抓好具体组织实施。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大队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文明交通的重大意义、具体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违法曝光三管齐下,逐步教育、规范、督促广大市民的出行行为。并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宣传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严格督导检查。宣传教育活动办要负责健全完善督查、通报、反馈等制度,加强对县(市、区)交警大队“文明城市文明行”专项宣传活动的督促、指导、检查,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全面推进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落实。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交警大队、支队各直属大队要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材料收集、信息报送、系统录入、总结推广等工作,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宣传工作情况至支队“创文办”。

村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四

为深刻吸取北京通州区“9·20”电动自行车充电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新江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全力防范和化解电动车火灾风险。现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任务,坚决防止电动车违规生产、违规流通、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造成的火灾事故,确保辖区电动车火灾得到有效控制。通过专项治理,实现“三个显著减少”和“一个不发生”的目标,即辖区电动车火灾事故显著减少,电动车火灾伤亡人数显著减少,较大以上电动车火灾事故显著减少,坚决不发生电动车重大火灾事故。

街道成立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安监站统筹落实:

组长:梁东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曾海滢,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长塘派出所、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队)、消防办公室和各社区居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部署街道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通报辖区电动车火灾形势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辖区整治情况的收集和统计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工作。

同时,设立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专项治理相关工作。

(一)产品质量方面。治理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未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

(二)流通销售方面。治理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

(三)维修改装方面。治理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行为。

(四)使用管理方面。治理电动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或充电行为;治理电动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为;治理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行为。

(一)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治理实施工作,压紧压实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未实行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电动车充电、停放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至少率队开展1次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建立存在隐患和整改措施的“两个清单”。具体工作情况以工作简报、阶段性小结的形式报送至工作专班。

(二)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对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进行监管;强化电动车火灾防范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依法开展电动车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三)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曝光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典型火灾事故和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辖区公安派出所对电动车(含蓄电池)回收、改装和维修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等现象。

(五)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督促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在有合适场地、满足消防安全等条件的情况下建设、改造电动车停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将集中充电和停放纳入老旧小区升级改造范畴。同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区域电动车日常管理,推广安装“电动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

(六)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建立电动车及配件产品的生产、销售台账,开展电动车及配件在生产、流通领域开展质量专项抽查,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建立电动车及配件产品“追根溯源”机制。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队)坚决查处户外公共区域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

20xx年10月31日开始至20xx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31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拿出具体可行、操作性强的硬措施,研究制定具体部署情况于20xx年10月31日前书面报送至工作专班。

(二)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区域、逐个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底数和隐患,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坚决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及产品行为,坚决查处非法维修改装行为,规范电动车管理,集中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三)验收督导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街道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组成工作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整治不力的单位,在专项治理期间发生亡人或者有影响的电动车火灾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新江街道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五)严格督导检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将适时进行督查检查,通报批评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治理期间,因电动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月底前报送表格(附件1~6);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于20xx年9月3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亮点工作可随阶段性工作小结及时报送。

村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五

为加强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依据《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领导,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通任组长,由主任科员岳建廷、郭树深、耿淑刚,分管领导李永军、代树涛任副组长,质量发展股、质量监督股、知识产权股、标准计量股、消保股、综合执法局、基层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质量发展股。

二、

自20xx年七月至年底,利用半年时间,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切实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销售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3c以及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虚假宣传、虚假标注。

(五)不履行售后三包、缺陷产品召回义务。

质量发展股:负责牵头治理工作的各项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和上报,为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供参考基础数据。对分局查处无3c电动车销售行为进行指导。

质量监督股:对电池及电动自行车配件生产厂家进行监督检查,对分局电动自行车的抽检予以指导。

标准与计量股:查处销售无标或降低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对产品外观质量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

基层分局:全面排查本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底数。组织对流通环节电动车及配件的抽检,查处无合格证、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消保股: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产品,购买时认真核对铭牌、ccc认证证书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资料,索要正规发票并妥善保存;同时引导消费者审慎网上购买电动自行车产品,不贪图便宜购买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督促商家落实三包责任。及时发布警示信息。

(一)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序组织开展。

(二)包片管辖,落实层级责任管理铜度,股、分局上下联动,形成治理合力,积极构建“多元共治”新机制,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良好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三)加强工作信息报送。

村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篇六

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十八大”消防安全检查方案》通知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具体部署落实了此项工作,现结合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定如下工作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学校的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坚决打赢“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苗永生

副组长:赵金贵刘瑞龙舒军胡亚娟

成员:法制安全办工作人员和各班主任

(一)部署发动阶段(xx年7月7日至7月10日)。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检查范围,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专人组成检查组开展全面排查。学校积极通过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等阵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全面检查阶段(xx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学校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迅速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在暑假时间,学校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天不定期巡视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检查消防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在排查检查的基础上,要及时梳理校园内消防安全状况,形成合力督改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要明确主管领导加强督办,督促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完成。

(四)验收总结阶段(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学校对前期检查整治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在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学校组织力量对学校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的范围主要有:教学楼、宿舍楼、幼儿园和食堂。

排查要求: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实行分“模块”排查、落实责任人制度,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是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责任人,排查要认真落实登记制度,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绝不允许走过尝图形式。

1、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学校将通过黑板报、橱窗、讲座、国旗下讲话、消防演练、校园网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通过组织消防培训,教会师生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和防火措施。

2、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网络,结合实际,制定一套完整、规范、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保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各班级利用班会课时间专门组织住宿生进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开展义务消防队培训,开展实战演练,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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