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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报告篇一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计生工作需要和更新各村计生干部的思想观念,有组织的开展计生专干和协会会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法规政策知识和业务能力。
计生协会是一个合法的群众性组织,各协会要在村支部的领导下,搞好协会班子的建设,并按照“便于组织、方便活动”的要求划分会员小组,以便于开展之有效的协会工作。
1、利用各种机会宣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科学的婚育观念。
2、利用元旦、春节、科技宣传日、协会活动月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参与性强的活动,利用“会员之家”传播科学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婚育新风尚,扩大计生工作影响力。
3、力争每个月开展协会活动两次
4、建立“便于组织、方便活动”的会员小组及可行的会员联系制度,发挥中心户带头作用,增强协会的辐射功能和服务能力。
5、协助开展计生“三结合”工作,帮助计生劳弱户助耕工作,使他们尽早脱贫致富。
6、利用会员广泛的群众优势,努力搞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积极动员育龄妇女接受“三查一治”服务。
计划生育协会是依据国有法律法规成立,经地民政部门注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群众团体,它是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实行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个组织。
上面的工作计划就是20xx年xx乡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计划,我们要全力控制我们乡人口的增长速度,把我们有限的财力、物力、精力全部放在经济建设和人民的思想素质提升上,这样我们就会取得我们乡的全面发展!
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报告篇二
一、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榕城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一票否决权制度”》和有关规定,凡办理招工、招干、入党、调动、晋升、提薪、捉职、商营业执照、机动车驾驶证年审、工程招标等手续及新生入学、入园,都必须办理、查验《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二、办理《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时带齐下列证件:
1、属已婚己育的需带:全家户口簿、生育证、小孩出生证、结婚证、节育手术证明。属计划外生育的(包括超生、不够间隔期生育和非婚生育),需加带处理证明材料,全省统一的计划外生育费征收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农转非的需持有效证明;属生一孩的,需加带计生部门的查环查孕证(有效期三个月)。
3、属未婚的,需带户口簿、身份证。
三、对超生对象的处理:
1、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超生的,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分别按当地县上年职工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至百分之五十以下,一次性征收七年计划外生育费;再超生的,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夫妻双方分别不予提职、晋级、五年内不予招工、招干、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先进、不发给奖金(科技成果奖,创造发明奖和特殊贡献奖除外)及生活困难补助;七年内不得享受医疗福利。干部、职工还应当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2、农业人口。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分别按当地乡(镇)、上年人均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至百分之五十以下,一次性征收七年计划外生育费;再超生的,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计划外生育费。除征收计划外生育费外;夫妻双方五年内不予招工、招干、安排乡镇企业工作,户口不得“农转非”;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度分红及其它集体福利。
1、不够间隔期生育的,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征收一至三年的计划外生育费。
2、非婚生育的,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征收一至五年的计划外生育费。
五、按榕城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1997年8月15日前超生的,于1997年8月15日前办理《证明书》的,不再作经济处理;1998年9月30日前超生的,于1999年7月20日前办理《证明书》的,不再作经济处理;份规定处理。1998年9月30日前超生末处理或1998年10月1日后超生的,按《条例》规定处理。
六、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已按有关政策落实经济处理,并按榕城区监察局《关于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问题的处理意见)(揭榕监[1999]3号)规定,自觉申报并接受党政纪处理的,按该文件有关规定办理;对末落实党政纪处理的,在办理入党、提干、提薪、提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先进等的(揭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时,给予“一票否决”。 七、1999年底前,涉及市直干部职工超生的,按市有关规定处理。
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须知
1、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市区、县城或乡镇,到其他地区暂住的;
2、女性年龄16—49周岁,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的;
3、暂住15日以上;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二、凡要求领取《证明》者,应先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经村(居委会)审核并签署蕉见后,由申请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和本人小一寸近照。已婚的加带结婚证及有关生育证、结扎证、上环证,缴交计划外生育收据,查环查孕证等证件、证明材料,到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领证。
三、领取《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夫妻中一方已落实结扎的除外),要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保证外出期间全面履行合同。 独生子女非遗传性残疾儿医学鉴定申请程序凡第一个子女患有非遗传性明显残疾,年满四周岁以上,方可申请独生子女残疾儿鉴定。
一、夫妇双方向所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及递交残疾儿残疾情况材料。
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征集群众意见,经领导集体讨论同意后,出具证明材料(该证材料应写清残疾儿的基本残疾情况,不能笼统签“情况属实”),报镇(街道办)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
二、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对残疾儿进行目测筛查,目测者需填写目测调查记录,符合申报条件者,附上目测记录材料申报榕城区计生局。
三、区计生局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者,,填写《独生子女残疾儿鉴定审批表》,表上贴残疾儿母子近期半身合影照片,加盖单位公章(此表一式三份,区计生局、女方单位各一份存档、另一份报市计生委备案)。
四、区计生局对《独生子女残疾儿审批表》登记编号,确定鉴诊时间、地点,通知被鉴定者。
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报告篇三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办理无违法计划生育证明。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本人计划生育承诺有欺骗导致的违法生育,愿意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最高倍率缴纳社会抚养费。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xx女方姓名(手模):xx
身份证号码:xx身份证号码:xx
户籍地址:xx户籍地址:xx
现居住地地址:xx现居住地地址:xx
联系电话:xx
xx年xx月xx日
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报告篇四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20xx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xx”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xx—20xx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20xx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xx〕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xx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20xx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4、突出重点,性别比治理深入推进。20xx年,扎实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出台了黄岩区《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成立了打击“两非”专案组,脱产办案,成功捣毁4个“两非”窝点。查处“两非”案件58起,取消再生育指标2人,刑拘3人,判实刑2人,“两非”行政罚款17.89万元,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值稳居全市第一。落实再生育责任包干、再生育审批、孕情跟踪服务和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开展“台州市生孕信息交换平台”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科学化。
5、创新机制,优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服务站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区共建成3个中心站,1个一级站,9个二级站,使服务站面貌焕然一新,服务环境和条件大为改善。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岩区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发〔xx〕40号),从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开展“再生育全程关怀行动”、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金”等四个层面对关爱“失独”家庭这一全新领域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三优”(优孕、优生、优育)工作成功起步,建成区首家省级“三优”指导中心和新前、院桥两个“三优”指导中心,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比下降3.42‰。“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面深化,计生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项,计生奖扶金标准提高,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女孤儿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显著加强,澄江街道建成全区首个省级规范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双向”服务,设立外出协作点,为台州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服务。
1、违法生育态势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因素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要求的矛盾仍然存在,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违法生育现象有抬头趋势,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艰巨,20xx年,全区计划外出生332人,同比增加6人,增幅1.84%,计划外生育村居215个,占总村居数的37.79%,同比持平。近几年来,有关专家、学者在互联网上关于“放开二胎政策”的讨论持续不断,而专家、学者的观点仅仅是政策探讨层面,并非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的调整,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政策被误读,影响了人们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认识,基层工作难度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反弹,20xx年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108.28,居全市第一,但今年一季度有所反弹,治理工作不容松懈。
2、依法行政缺乏相应有效措施。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一方面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刚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一以贯之甚至趋紧,而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却相对弱化甚至缺失,目前正处于老办法越来越不能用,新办法还没想全、还没想透、还没想深的局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很大。
3、综合治理工作尚未真正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单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实现,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职能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该管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管的现象,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基层基础仍有待提升,乡镇(街道)违法生育对象出现在“三查”遗留名单之外的现象不在少数;随访服务欠到位,随访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村计生服务员职责不清、情况不明。
人口计生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强化领导素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应在转观念、强管理、优服务上下功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
1、加强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要积极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发展宣传方式,依托“文化三下乡”等平台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广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与人口形势宣传教育,进一步澄清一些干部群众对现行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推动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三个不变”政策宣传,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保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想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提高群众福利结合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各种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儿户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条禁令和八项纪律,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方式,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案件。三是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措施。要建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计生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相关部门也要拿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相互协作配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信息采集和“联动协同”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5、提升计生干部素质,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因材施教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对村计生服务员落实月考核制度,树立计生干部队伍“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赢得民心、争取实效。同时要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计生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计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开展优孕、优生、优育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报告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组(单位)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零孩夫妇女方)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使乙方了解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
2.审查乙方办理一孩生育证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为其免费登记发放《一孩生育证》。
3.免费为乙方提供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4.在乙方妊娠期间和生后三个月内,指定乡、村(单位)计生工作人员每月对其随访,防止选择性别的妊娠、人工终止妊娠和弃婴等现象的发生。乙方生育一孩后,凭《一孩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为其出具子女入户证明。
6.根据乙方夫妇申请,批准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其独生子女14周岁前发给每月____________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能。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依法结婚后,应按甲方规定时间、地点定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
2.乙方妊娠第一胎后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属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市计生科研所出具的妇科检查证明、四项病毒筛查证明、婚育学习合格证到甲方进行登记,并领取《一孩生育证》。
3.乙方妊娠期间禁止到任何地方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孕期保健须带身份证和生育证到依法开展计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检查。胎儿发育异常需要终止妊娠的或医学需要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的,需报经甲方同意,取得xx区计生委批准证明。意外小产或产后婴儿死亡的,须在24小时内报经甲方现场查验(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婴儿出生一月内应当及时向村级(单位)计生专干如实报告出生。
4.乙方生育第一胎后____-_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落实以上环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生育一孩后又政策外怀孕的,甲方为其出具政策怀孕终止妊娠批准证明,因避孕措施失败,在甲方的陪同下到市计划生育科研所为其免费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
5.乙方有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法定奖励的权力。
6.乙方依法享有的其他计生权力和应尽义务。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应免费提供的计生服务而违法收取费用的,应向乙方双倍返还费用。
2.乙方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处____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罚款;不登记办理《一孩生育证》生育的,处________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
3.未经xx区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怀孕____个月以下擅自终止妊娠的,____年内不再换发生育证。妊娠____个月以上擅自终止妊娠或自报分娩死胎、生育后婴儿死亡未报经甲方现场查验的,在查明事实前不再换发生育证。
4.乙方弄虚作假骗取生育证的,由甲方依法做出决定收回生育证或宣布原生育证作废,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四、附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长期生效;法律、法规若修订的,本合同可以重新修订。
2.乙方年龄达到49周岁,本合同自行终止。
3.乙方生育一孩后婚育情况或计生管理单位发生变化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法人)?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报告篇六
甲 方 :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村(居)民委员会
乙 方:
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小组成员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2. 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3. 免费为新婚夫妇提供婚前医学检查,为待孕妇女提供一次优生检测。
4. 免费为乙方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 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提供计生技术服务(放环、人流、结扎、取环), "三查"(查环、查孕、查病)服务,以及产、术后回访服务。
7.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知识、避孕药具的使用指导;
8. 免费组织群众开展实用技术、技能的学习培训,免费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协会会员群众开展活动。
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乡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居民公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一年两次"三查"服务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1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 已生育一个孩子或二个孩子的,依照《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报告篇七
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刚刚结束不久,市委、市人民政府就决定召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人民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省、遵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解决“抓什么”与“怎么抓”的问题。
为进一步转变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全市上下紧紧依托“四个平台”加大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从而营造了一个比较浓厚的人民计生氛围。一是以计生协会为平台,通过开展“服务五生”、“形象五新”、“五比五带头”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主题活动,直接教育了广大群众,激发了全市人民自觉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热情。二是以村民自治为平台,通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留守老人和儿童”和“计生志愿者行动”等活动,寓宣传教育于管理与服务之中,构建群众喜闻乐见并实用实效的自治宣传机制。三是以三级人口学校为平台,全面开展了中央《决定》的宣讲活动,并以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地开展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四是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把“四在农家”建设与宣传人口计生工作有机结合,建设了51个现代生育文化院区,使计划生育政策有效地渗透到广大群众当中。
坚持警示教育、听证、宣传、公开公示工作一体化和责任追究与执法监督两个原则,增强广大计生干部“资质法定、权力法定、证据法定、程序法定”意识,全面推广“十步法”,加大与法院的协调力度,充分运用法律的手段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进行了严厉打击,在全市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增强了干部群众的计生法制观念,使全市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全市共查处违法生育案件825起,征收社会抚养费540万元,相当于至三年的总和,且无一起恶性案件和执法不当引发的事件发生。
以巩固国优创建成果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严格对照“四优一满意”的要求,以省级药具改革试点工作为重点,通过组建“微笑服务队”、开展技术大比武活动,切实增强了计生干部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意识。通过大力推进出生缺陷干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健康“三大工程”和进一步完善技术干部继续教育学习奖惩、技术干部职称晋升奖惩、技术服务信息化管理、性别比综合治理“四个制度”,使优质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是全省9个性别比正常县市之一;二是药具改革全面通过省级验收;三是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实现无后遗症的目标;四是出生缺陷干预率达到99.5%、新生儿出生缺陷降至2.99‰;五是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率达90%、普治率突破85%,广大妇女身体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
通过建立“坚持一个理念,遵循一项原则,推广一个模式,落实九项措施,兑现十项承诺”的综合管理机制,即: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服务同步”理念;遵循“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推广“三五”工作模式;实行流入人口居住证制度,坚持“一证管多证”制度,落实部门配合和两地双向互动协作共管制度,改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目标考核制度,规范流动人口计生信息采集、交换、反馈与通报制度,坚持流动人口孕情跟踪管理制度,坚持流动人口生育证年审制度,坚持返乡流动人口手术复查制度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五个一”管理制度;承诺并兑现关于流动人口便民维权的十项具体服务项目,使全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高度重视和市直各部门的积极配合,离不开全体计生干部的辛勤工作。在此,我受张市长的委托,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乡镇街道在第四季度接受完考核后,计生工作新一年的第一季度基本处于脱管状态,没有开展实质性的工作;而第二季度又处于春节期间,大家基本上是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不知不觉地度过了这一季度。真正强化计划生育工作仅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又是忙于摸底数、补漏洞、补资料等,这就给整个计划生育工作留下了较大隐患,很多问题就会不同程度的爆露出来。三是违法生育出现“反弹”现象。主要体现政策外生育不断增多。四是村民自治存在不同程度的“盲区”。主要表现村民自治存在死角,管理比较混乱,自治程度不高。五是流动人口管理还没有真正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主要体现在两地双向互动协作共管力度不够。六是源头控管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非法取环、非法接生现象屡禁不止,重点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协调。七是信息引导运用效率“不高”。主要表现在信息数据完整率和准确率不高、模块运用不正常、部分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计生办主任对pis系统不熟悉,不能很好地运用信息系统指导整个计划生育工作,漏报、错报现象较为严重。
出现上述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主要有八个方面:一是部分党政领导对当前人口问题的复杂局面估计过低,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把握能力估计过高,盲目乐观,麻痹松懈,人口忧患意识淡化;二是人口计生工作机制与新形式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人口计生社会管理手段与公共服务的职能不相适应;三是人口计生专业人才相对缺乏,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没有形成一支职业化的人口计生队伍。四是部分基层党政领导在统揽调度上缺乏方法,督促检查不到位,人口底数不清。五是计生干部引导群众正确进行“知情选择”出现偏差,绝育手术率逐年下降,给部分蓄意违法生育对象提供了可乘之机。六是周边县市与我市在计划生育管理方法上的差异,给我市计划生育管理增加了难度;七是计生部门与医疗机构信息互通机制不完善,对违法生育对象的打击有疏漏。八是流出人口过多,管理经费缺乏,管理手段跟不上。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解决。
,是我市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市扭转人口计生倾向性下滑形势的关键之年。
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强基础、创品牌”的基本思路和“三健”、“四强”、“五稳”的基本要求,着力推进“依法管理、政策推动、优质服务、村民自治、综合治理”新机制建设,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目标任务是: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97%以上,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75%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1%以内;常住人口长效避孕节育落实率100%,及时率85%以上,流动人口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80%;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市级财政投入人均3.7元,乡级财政投入人均1.0元。基本建立完善以领导决策、依法管理、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宣传教育、科学管理考评、投入保障、队伍建设为主要框架的“十大”新机制体系,各项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
要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我们必须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必须认清当前本地计生工作形势,必须保持持久作战的工作作风,必须全力以赴地应对各种严峻的挑战,必须集中精力抓好以下五个重点。
强化科学管理,健全人口管理体系,是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为了着力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今年全市在计生工作目标管理上作以下几方面的探索。一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强力推进目标责任管理改革。即规范领导、干部和群众的人口计生工作纪律和制度;进一步完善“一票否决”制度;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包保”责任制;重点单位责任状管理制度和重点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协作合同化管理制度等,目的在于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二是以协会为主体,强力推进村民自治改革。即改革传统的行政一元化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为以“协会”为主的“协会、行政”双重领导下的二元化村民自治体系,实现“两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目标。三是以增强工作实效为目的,强力推进管理手段的改革。第一,强化查环查孕查病工作,提高“三查”工作实效,实行每季度开展一次妇查或妇科病普查工作;第二,创新工作模式和督查方式,实行一季度一安排一督查一调度,细化每个季度的工作内容,坚持每季度对各乡镇办进行一次督查,提高工作运行质量。第三,调整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将按照省地考核意见,进一步完善“三线考核”方案,切实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因此,希望大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节奏,尽快适应新形势下各项改革的新要求。
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按照“市牵头、乡搭桥、村为主、组配合、民参与”的人口计生宣传框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省人口计生委“新农村、新农家、新农民”活动建设要求,以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宣传活动为载体,继续开展好《决定》、“三新”、“关爱女孩”、“奖励扶助”、“便民维权”、“早教”六项宣传行动。要继续以“四在农家”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五生家园”创建活动,制作通俗易懂、适用性强的宣传品进村入户,塑造一批“三新”典型,带动一方生育文明,积极为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提供精神文化支持。
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其工作成效。如何巩固提高我市创优工作成果,关键要靠一支作风好、懂业务、会服务、能战斗的专业干部队伍。对此,一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加强对计生报表业务知识的培训,要求从今年起对上报报表实行“三审制”:即计生办主任审、分管领导审和乡镇长主任审,以提高报表数据的质量,增强相关人员应用报表分析形势的能力。要加强对pis系统知识的培训,让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和pis系统管理员都能熟练掌握基本规律,提高运用pis系统指导工作的能力;要加强对计生政策法规的培训,让全体执法人员都能正确掌握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加强对仪器使用、人流引产、结扎、皮埋、上环等基本技术的培训,让计生技术人员能熟练地掌握操作技能,提高技术人员优质服务水平;要加强对计生应知应会知识的普及培训,让各村和社区支书、主任、计生专干、育龄小组长、协会会长、协会小组长掌握更多的计生知识,提高基层网络人员的工作能力;要加强对药具知识的专题培训,让药具管理员充分掌握各种药具的原理及使用方法,促进药具改革工作成效。二要提高服务的实效性。强化乡镇服务站硬件建设,完成市中心站和葫市、石堡两个规范站建设,切实改善服务环境。要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的工作方针,围绕“婚、孕、产、教”,扎实开展好以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为主的技术服务,让育龄群众真正在优质服务中增强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意识。三要确保队伍的稳定性。积极对接上级政策,充实计生专业人员。计生干部调动必须严格按照人事劳动相关政策执行,禁止未经人口计生局书面同意调动人口计生干部;要逐渐提高计生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切实做到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千方百计留住人才;要注重加强计生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力度,多让优秀年轻干部在计生岗位上锻炼,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切实防止出现计生队伍“青黄不接”的现象。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计划生育工作永恒的主题,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要夯实基础,增强工作实效,就必须切中工作要害,破解工作难题。从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总体形势来看,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好七项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人口信息互通机制。人口指标是计划生育工作核心中的核心,其中pis系统是中枢,人口信息都要在这个系统中反映。因此,要在提高pis系统数据库的完整率和准确率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要通过实施举报奖励等制度,畅通工作信息渠道,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要建立高危人群服务机制。强化对有人流引产史、政策外生育史、未落实手术和未参加妇检人群、双女户家庭、非婚青年的跟踪服务,强化对持证对象的孕情监测,杜绝非法超生、抢生等行为的发生。三是要建立社抚费征收机制。充分运用好宣传征收和依法征收这两架“马车”,广泛开展违法个案警示教育,切实发挥法律应有的社会教育功效,加强对违法生育事件的处置。要充分运用司法职能,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措施强制执行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要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名人、富人、国家工作人员和个体工商户违法生育案件,严厉打击非法取环、非法接生、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施行计划生育假手术的案件,从重处罚构成扰乱计划生育管理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弘扬我市人口计生领域内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正气,在全市形成一个震撼力强大的法制环境。四是建立手术库存动态管理机制。手术库存量大,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隐患之一,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因此,对未落实绝育措施的对象,要定期进行清理,必须做到“三硬”和“四不”,即要有硬的措施、硬的心肠、硬的手腕和不为困难所屈服、不为泪水所软化、不为要挟所吓退、不为外逃所难倒,千方百计清除手术库存,同时坚决杜绝“虚假手术”现象的发生。五是要建立跨地区协作联动机制。要继续完善并推进综合协作治理流动人口共管制度,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大力促进乡镇之间、部门之间、村居之间和毗邻县市之间的联动,力求达到互融共进,努力形成“一盘棋”的工作局面。六是要建立健全违约责任兑现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好村民自治的作用,健全《村规民约》,加强村务公开,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违约责任兑现工作,努力形成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七是要建立困难群众帮扶机制。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网络优势,以“三结合”帮扶、“三推进”工作和“三关”工程等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力度,让计生户充分享受到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实惠,以提高广大群众的满意率。
任何一项工作,没有创新就没有生命力。方法手段和制度机制的创新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新时期、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水平的必然要求。因此,各乡镇办一定要树立创新意识,真正创建出自己独有的品牌。要切实弄清哪些工作需要扬弃,哪些工作需要继承和发展,哪些工作需要改革创新,从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大胆在工作中去探索和试点。创新是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重在实践。要牢牢把握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五大主要任务,认真查找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薄弱环节,用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清醒地审视过去,准确地把握形势,科学地筹划未来,善于在上级文件精神中找思路、在薄弱环节中找出路、在工作成效中找亮点,真正实现发展理论的提升、发展思路的创新、发展举措的突破,不断探索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同时,要掌握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注意把握新机制的特点、重点和难点,从而自觉在工作中统筹运作,综合协调,整体推进。按照“强基础、创品牌”的工作思路,各乡镇办要积极探索创新,以试点引路,通过不断总结、提炼和推广,在今年争创一至两项典型经验,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创新发展和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
同志们,计划生育是在特殊的历史时期、特定的条件下一项极不平凡的伟大事业。摆在我们面前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责任万分重大。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振作精神、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人口计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立市、旅游兴市、竹业强市”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