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复垦土地合同篇一
- 工程项目合同范本
-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 工程项目合同书
- 信托投资公司工程项目借款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拆迁户(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房地产合同:工程项目拆迁房屋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甲方):____________(公章)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3. 定额工期总天数: 天
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期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5. 质量等级:
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 元。金额(大写):
1. 协议条款;
2. 合同条款;
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5. 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7.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 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仅使用汉语。
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图纸
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年 月 日
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
4.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现场是否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 会审图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32条执行。
第八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3. 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
4.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的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进度计划
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2. 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
第十条延期开工处理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时,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时,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处理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时,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又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份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处理
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3.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及奖励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
1. 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天,比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定额工期提前天,提前%。
2.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3.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
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出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仍须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及责任
2. 违约责任: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
第十七条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及双方责任分属
1.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
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乙方应做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
3. 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3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的,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2. 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办法
1.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2.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或进度款支付
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2. 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9条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3.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后,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后第11天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 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同志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2. 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的情况时,双方约定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时,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 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时,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由双方议定。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15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1.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2. 甲方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0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4条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规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时,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付的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办法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和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1. 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15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 甲方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15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拨付工程尾款。
3. 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4.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处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5.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第二十九条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实施中,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低扣)。
第三十条争议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三十一条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的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时,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 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必须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想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的费用。
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施工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问题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处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问题
乙方可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处。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的监督管理人员,并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工程分包价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问题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时,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保险
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的解决办法
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从而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的撤除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行的,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 本合同副本
第四十二条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1.2.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商管理机关签证意见:经办人:鉴证机关(章)年月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业务,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主要要求:
二、制作期限:
本合同内容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计制作开始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毕。
三、结算方式:
1.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总造价___%为进场预付款,暨人民币______元,余款___%在工程安装结束后壹拾伍天内按实际所量尺寸一次性结清,尾款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半年后结清。
2.合同操作期间,合同外增加内容,甲、乙双方认可后,甲方应先支会增加部分款项的50%,余额50%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施工、拆除与设计变更:
1.乙方根据要求组织制作,并达到合格标准。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现场的协调工作。
五、工程交验与保修:
1.乙方在工程结束后通知甲方两天内验收。如逾期不验收,甲方使用的,则乙方做验收合格通过。
2.验收时,如发现甲方责任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提出返工或补修意见时,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收取相应工本费。如乙方造成质量问题,则由乙方免费更换。
3.工程保修期为1年(人为及不可抵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六、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甲方委派 为驻现场负责人,并与乙方委派 的为现场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遵守工地现场的有关规定,在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特别说明:
八、其他条款:
1.委托方在审定承办设计内容时,请仔细审核项目中的每一细节内容,审定后签或认可说明,经确认后发生差错,由委托方承担所有责任及全部内容。
2.合同签定后,如有单方面违约,全部责任将有违约方承担。任何一方如需要变更本合同或其他特殊要求,应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约补充合同。
3.合同附件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1.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业务代表: 业务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条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 。借款用于 ,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借款期限定为年 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 ‰;年息为 %(如国家利率调整:1.利率不变;2.相应调整),按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
第五条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担保单位(盖章) 贷款单位(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负责人:
财务部门(盖章)财务部门(盖章) 业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账号:
电话:电话: 电话:
地址:地址: 地址:
复垦土地合同篇二
乙方单位(承包人)(盖章):
经市府基建办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___;层幢;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建筑面积m2,道路: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构筑物: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承包按_________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二)承包方式:
.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投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
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___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6.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者;
8.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施工工地现场(仓库)。
(二)工程材料及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场地(仓库)。
(三)工程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向___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方负责解决;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水电器材,如设计采用进口时,其外汇由方负责解决,如由乙方采购时,其单价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2.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6.质量等级的评定应执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第七条施工图纸修改
6.已开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时,赔偿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五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6.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及欠款利息按有关规定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的万分之三罚款。
第九条工程验收
3.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5.竣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支付。
7.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也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日期起 5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则收取地租费每日_________元m2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奖与罚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1.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奖不罚。
2.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天、由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__元。
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元。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或元,或罚款天数不封顶。
(二)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质量奖罚:
1.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2.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3.验收后达到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工程验收完毕后一个星期内奖励与罚款,且必须兑现,如逾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条其它
(四)由甲方分包给第三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查验收及各方的协作配合。影响乙方工期时,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
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审计站、经办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章)代表:_________(签章)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复垦土地合同篇三
出租方:北古城镇北羊街村委会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本村____________的水田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及面积以测绘详图为准。
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土地进行农业种植,租金形式按年度定时支付。
三、租赁期年月日起至
四、租金及兑付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金为每亩______元,基础设施建设费每亩______元,每亩租金合计人命币______元(共计____亩,合币______元_____________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本合同签字后,乙方头三年必须在每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交情当年租金后方可经营,以后九年乙方必须在每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交情当年租金方可经营,如逾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承包及使用。如乙方在租凭期内不再租用,必须在___月____日前通知甲方。
五、该土地租金按三年期为一次调整,调整的标准按每3年上涨每亩200元进行调整,第一次调整时间从20xx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300元计算。第二次调整时间从20xx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500元计算,第三次从20xx年6月30日起每亩每年按2700元计算。在租凭期间,甲方不同意把土地使用权继续租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土地当年(签章之日)交纳租金时,同时按每建房一户交纳陆仟元押金作为复耕费,如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必须将其恢复为可耕地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才退还其押金,否则所交押金概不退还。
(本合同下共______户,合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乙方所投资金的100%进行赔偿(按现实的有关评估单位评估为准)。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交租金和押金概不退还,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转租,转让。
2.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国家征用及当地集镇建设的需要,使用单位所赔资金土地部分由甲方所有,乙方所投资金(如青苗,大棚,住房等)补助归乙方所有,另乙方必须无条件将土地交归甲方,但甲方必须在2个月前提前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概与甲方无关。
3.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责任(如上级部门给予救灾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享受)。
八.土地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甲方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到期乙方不在继续租用,乙方必须无条件将所租用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申请仲裁复议及上诉法律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宜良北羊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复垦土地合同篇四
甲方:中铁十九局集团大西客专十标五项目经理部
乙方: 谭续进
为了加强土地复垦管理,促进土地整治与保护,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依据《新建大西客专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现就临猗七级预制梁场土地复垦事项达成本协议。
6、复垦时予以保留的项目及设施:
1
第二条:复垦标准
1、土地复垦方向:依据土地利用现状结合临猗县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确定该预制梁场土地复垦后为农用地(耕地)。
2、混凝土、砌体结构物的拆除:
将硬化地面、制存梁台座、提梁站、轨道基础、砂石垫层等建筑物全部拆除,钻孔桩或cfg桩拆至地面以下2米,拆除后进行场地平整。
3、场地平整:
拆除结构物后进行场地平整,回填土方、翻耕整地、回填表层种植土(回填土厚度不小于50cm)、土块拍碎,对粒径大于3cm的碎石块进行检选。平整度在整个梁场占地范围内应不大于15厘米。回填与相邻耕地应平顺,以满足灌溉需要。
4、改良土壤、增加肥力:
平整后的土地应增施肥料和施农家土杂肥,每公顷施土杂肥不少于75立方米,以实现土肥相融、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的保肥、供肥、保水能力。
第三条:复垦费用
2
督、竣工验收、复垦后的土地重估与等级评价费等所有费用在内。
2、现状场地内外属于甲方财产的、能够拆除的设施、材料 、设备均由甲方自行拆除。
3、拆除后混凝土构筑物的钢筋、渣土归乙方所有,并有权自行处置。
第四条: 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提供预制梁场征地界四址图、梁场平面图、梁场设计图。派员到现场交清拆除地面建筑物、隐蔽建筑物位置。
2、负责办理梁场复垦规划、进行复垦设计。(见复垦规划图)
3、派驻专人对乙方的复垦过程进行监督、记录。
4、负责拆除甲方自身拥有可拆除的设备、房屋、轨道等。
(二)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按本协议第二条技术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并将拆除地面、隐蔽建筑物的渣土运出复垦规划区外当政府部门指定的渣土消纳场。
2、在渣土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环保、水保、道路运输的有关规定,对引起的一切处罚、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有权力处置除甲方自身拆除部分以外的其他钢筋、预埋件、渣土等废弃物,处置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4、负责在拆除建筑物、处理建筑物、土地复垦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或第三方任何安全及事故责任。
5、负责配合甲方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复垦验收手续,并取得其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在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负责配合甲方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收回已经缴纳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只有在甲方收到当地土地部门出具的土地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和收到返还的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后,甲方才能向乙方支付复垦费用。在支付复垦费用时,乙方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
7、有责任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至2015年5月15日前对该土地全部复垦完毕。
8、有义务接受甲方、土地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和监督。
9、有责任维护与当地政府、村民的和谐稳定局面,对复垦过程中引起的一切纠纷、事件,有义务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费用。
10、乙方在复垦期间接受小张村和新冯村村委会的监督,听从被征地农民复耕的意见,争取一次交地。
11、有义务确保甲方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顺利撤场。
12、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2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乙方责任、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甲方一次性退还。如由于乙方原因,中途终止本协议,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仲裁与诉讼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双方应在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在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法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全
部归甲方有关部门保管存档。
甲 方: 乙方: (章)
代表人: (签字、章)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代表人: (签字、章)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
乙方: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土地复垦项目。
2、项目地点:大新县
3、项目内容:挖·装·筛分石块、土方回填平整。
4、工程量:日清出石块不低于600吨(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5、工费单价:人民币17.00元/吨(大写:壹拾柒元/吨),以上单价不含税金和管理费。
6、计量方式:按石块计重,以过磅清单为准。
第二条:复垦期限:壹年。
1、开工日期:2015年4月1日。
2、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
第三条:工程款结算方式
乙方机械进场,每10000(一万吨)结算一次,每期结付款按100%支付,甲方从业主公司结款后应及时支付乙方。以此类推。
第四条:安全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凭信用无需支付人民币现金作为安全保证金给甲方,乙方及时组织设备进场即刻施工。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协调业主、公司办理施工的一切合法手续,使乙方能顺利完工。
2、负责及时足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3、负责处理好工地的地界权和群众纠纷事宜。
4、负责及时调配运输车,转运乙方分筛石料。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调动机械设备,按甲方要求进行调配机械设备,确保复垦任务顺利完成。含泥量不超过10%为合格产品,超10%以上不超过30%按含泥量超出10%部分减扣。
2、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社会治安工作,禁止在施工工地上打架、斗殴、酗酒,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杜绝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如有此类事件发生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按照安全生产条例,做好安全工作,文明施工,如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4、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必须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5、乙方现场的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乙方必须为其购买意外保险及相关保险方能进场施工。
第六条:违约责任
2、甲方务必在达结算量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如果不能按时支付,超过7天以上的.,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三天以上,经甲方责令改正后,在7天以内仍未能改正并完成任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协议争议
本协议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指模并且乙方进场本合同生效。待工程结束双方结清所有工程款项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xxxxxx。
负责人:xxxx
乙方:xxxx施工队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土地复耕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遵照执行。
一、土地复耕地点:污水处理厂西,污水处理厂大门前,污水处理厂大门北,桥头地块,鸭子厂西两块。
二、结算方法:
1、乙方每拉一车黄土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监工验收合格后给乙方一张运土票据,甲方结算时,每见一张票据支付100元。该票据甲方每天收集一次,统计后记录在帐。
2、乙方运土车辆装运黄土标准:所装黄土自然装入,黄土必须将车厢四角填满。
3、土地复耕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根据乙方交付的运土票据支付乙方总运输费用的80%,剩余工程款在土地复耕工程全部完工时一并结清。
三、施工方式:乙方自备运输车辆、钩机,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将黄土运输到土地复耕地点,由甲方的铲车负责推平。
四、权利义务
2、乙方机械设备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支付乙方10000元工程预付款,该预付款抵工程款。
1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程,总运送黄土的车辆数达不到1000车时,由甲方承担乙方托运钩机的费用3000元,总工程黄土数量超过1000车的,该3000元拖车费乙方自行承担。
4、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机械设施、设备的安全问题,除甲方原因造成的外,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亡,该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施工车辆等机械设备的加油、维修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
7、乙方保证复耕工程符合甲方要求,不得拖延施工时间,影响甲方工作。
五、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复垦土地合同篇五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受托方: (下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经济咨询签订本合同书,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咨询目的
(一)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投资控制,提高投资效益。
(二)加强对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的进度款监控,合理使用投资资金,节约成本。
第二条 咨询内容
按下面第(二)项办理:
编制(审查)招,投标工程项目的标底,标价。
审核工程结算书。
编制工程项目投资评价可行性报告。
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进度款监控。
第三条 咨询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结构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工程开(竣)工时间:
咨询服务成果的用途: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 咨询服务期限
乙方完成咨询服务的期限,按下面第(三)项执行:
(一)合同签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内完成,但不包括与当事人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二)合同签定之日起 工作天内完成 ,之后 工作天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合同签定之日起 10 工作天内完成初步咨询服务成果,甲方如有疑问和异议在乙方提交初步咨询服务成果起 工作天内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问和异议起 工作天内复核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但不包括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
第五条 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按以下第( )项执行:
(一)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二)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三)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但不少于总造价的 %)计收。
(四)按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净核减(增)额的 %和工程预(结)算总造价的 %之和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五)按工程钢筋实际用量的税前工程造价 %计收,但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
(六)按工程预(结)算税前造价的 %计收,但每个单项工程不少于 元(本合同按 个单项计算)。
第六条 咨询服务费支付办法
(一)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咨询服务费 元。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咨询费结算报告,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查后,按第五条确定的收费标准的 %每月办理一次结算手续。
(三)余款在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即甲方,乙方和承建单位三方就本咨询服务成果取得共识,达成一致)时一次付清。
(四)在承建单位未认可的情况,乙方出具咨询报告,并对咨询报告负责。如甲方和承建单位之间发生诉讼或仲裁,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相关举证工作。
第七条 甲方责任
(一)按项目咨询要求和范围在合同签定后两天内向乙方提供以下的全部资料及情况(迟交齐资料则咨询服务期限顺延),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负法律责任。
1.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工程招,投标文件等资料;
2.工程会审记录资料;
3.工程施工(竣工)图纸;
4.工程变更,签证等有关资料;
5.有关标准图集及标准规范;
6.工程建设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清单;
7.承建单位的预(结)算书等资料;
(二)须配合乙方咨询服务(包括组织与承建单位核对技术数据的时间,地点等)并按时支付咨询费用。
(三)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咨询服务成果。
1.工程概况;
2.编制(审查)依据及说明;
3.工程造价汇总表及说明;
4.工程结算书;
5.审查结果分析,工程量,取费标准审核的说明;
6.列出送审预(结)算书与审查结果的主要造价增减对照表;
7.有关建议;
(二)按第四条规定期限内完成咨询服务成果。
(三)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编制(审查)结果保守秘密。
(四)未经甲方同意除与甲方联系人接触外,不得与咨询项目承建单位或项目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任何接触。
(五)须向甲方提供收费的正式服务发票。
(六)不得截留,外传,遗失甲方提供的资料,咨询服务成果完成交割时退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在履约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乙方除不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还可按第五条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咨询服务费;如属乙方原因导导致合同终止,乙方除向甲方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并赔偿损失。
(二)项目咨询完成并交割后甲方逾期付款的,从咨询成果交割后第三天起,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金额的0。05%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三)甲方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款项的,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追收欠款。
(四)乙方延迟提交或不提交咨询报告意见的,免收咨询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式
由政府仲裁机构依法裁定;
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一)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合同解除。
1.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战争等)需解除;
3.甲,乙双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咨询项目完成并结清咨询服务费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复垦土地合同篇六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引荐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______ ”消防工程项目给甲方和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直接洽谈,(以下“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简称“___________”)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___________”签订消防工程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___________”公司未签订书面的工程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___________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___________”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___________”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___________”公司将消防工程承包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___________”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___________”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因履行承包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____________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____________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___________”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___________”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_________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复垦土地合同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派员到现场确认土地复垦四址界线和面积。
2、负责工程规划、土地复垦验收。
3、按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支付乙方土地复垦经费。
二、乙方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乙方自愿将位于村组的原宅基地平方米全面进行复垦。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和时间要求(复垦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达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将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否则甲方不予兑现补偿经费并责令限时整改。
3、乙方负责土地复垦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乙方在房屋拆除后,必须在年月日前全面完成土地复垦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现土地复垦补助金(标准按泥土:_______________元/亩;混泥土:_______________元/亩)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国土所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第一文库网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复垦土地合同篇八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__乡冬闲田,发展经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种植泽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__县__乡__村的水田 192 亩的小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种植泽泻。
二、合同期限从20__年9月20日起到20__年3月20日止。
三、转让价格及结算方式:按每亩100元,共计19200元,以现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负责做好所涉及的农户工作,并造具花名册由各农户签字认可后交乙方存档。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
六、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自愿出租_使用权农户签字:
复垦土地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承建工程建设施工服务,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维护施工秩序。
一、项目名称:供水车间20xx大修清池清罐。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及hse注意事项。
2、甲方应向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hse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单位有关的hse制度、厂规、厂纪、施工作业场所的主要危害因素及hse注意事项、施工要求等。考试合格后,由乙方提出申请,并承诺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后,为乙方施工人员办理有时效性的临时出入厂的证件(出入证),工本费乙方自付。
3、进入 施工作业现场作业前,甲方应组织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作业前“三级安全教育”及hse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作业单元和作业对象的主要危害因素及hse注意事项,施工作业应遵守的hse规定,要害部位及防范措施。乙方在施工作业前应对施工单元和作业项目进行危害辨识,制定有效的事故预案及应急措施等。
4、甲方安全部、保卫部门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治安防范情况、消防问题等进行检查监督。
5、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南阳石蜡精细化工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甲方安全部门对乙方违章施工作业人员或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现场,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对性质严重的,有权提出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6、按照“谁发包,谁负责”原则,对实行工程总包、施工总包的项目,甲方应承担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管;由甲方发包的检修项目,由甲方承担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7、项目施工前,要严格执行检修前装置交出,以及开工前的安全检查确认。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安全确认,确保符合施工作业条件后方可开始施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严格执行《河南油田分公司安全、环境、健康控制文件》b版规定、《河南油田分公司南阳石蜡精细化工厂安全、环境、健康、监督管理规定》、《河南油田分公司直接作业hse十七项管理规定》和《河南油田南阳石蜡精细化工厂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有关证件、资料、证明等。严格因挂靠公司等原因而产生的高资质、低技能的施工队伍。引入的承包商队伍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必须配置取得相应资质的专职hse管理人员,主要施工作业必须具有相应专业资质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3、乙方应明确工程建设“hse主体措施”,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hse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医疗保健知识、环保知识、应包知识、安全监督、求生与营救、工作标准与规程等。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接受hse教育培训,掌握本职工所需的hse知识,提高hse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hse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乙方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及hse注意事项。
5、乙方必须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hse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乙方应搞好现场hse管理,应接受甲方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和hse管理部门对实施过程中的hse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7、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违反hse管理规定的不良行为,应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并视严重管理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8、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南阳石蜡精细化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治安保卫规定。发生案、事件时按《南阳石蜡精细化工厂治安保卫工作规定》执行,发生盗窃物资金额在50元以上或发现有“六害”行为之一者,扣除当事人的风险抵押金,并责令乙方予以辞退。
9、乙方应坚持经常性的安全、环保、法制教育、进行安全检查、治安检查、自觉管理好施工队伍,遵守南阳石蜡精细化工厂规章制度,避免事故的发生。
10、乙方在施工中针对事故隐患或疑问,有权向甲方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和合理要求。
11、乙方在施工中有责任保护好甲方的地下管线、设备、电缆和建筑物,否则要承担赔偿和罚款。
12、乙方在施工中不准占用消防通道,不准挪用消防器材,否则按《河南省消防条例》处理。
1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国石化集团、河南油田、河南油田南阳石蜡精细化工厂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违反规定发生问题后果自负,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赔偿责任。
14、乙方在施工过程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南阳石蜡精细化工厂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监察部。
15、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治安灾害事故、工业、污染及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全部自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
16、乙方要严格遵守中国石化集团集团公司和河南油田《安全生产禁令》、《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人身安全十大禁令》、《车辆安全十大禁令》,违者一次处罚壹万圆一拾万圆,施工人员严禁到篱工无关的地方去,违反发生问题后果自负,并对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
17、乙方所用的工、器、机具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协议吉安全条款,施工作业区域及现场都必须接受甲方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18、乙方应向甲方提交hse违约抵押金壹万圆一伍万圆。(依据工程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低于壹万圆。缴纳违约金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扣足差额)
19、乙方应指派其本部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规范施工现场,把握技术要求。施工人员一律凭“临时入厂证”入厂,证件佩戴于左胸前;乙方施工人员入厂工装必须统一。
20、按照合同额度缴纳一定的“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依据工程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但不得低于壹万圆)。
21、禁止承包商将工程转包或擅自分包,承包商招用分包商应经甲方书面同意认可,分名商hse责任由承包商承担,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承包合同时,要同时签订hse合同。
2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排放的污水、污油应引入污水井,排放化学品、腐蚀品污染物的应当采取措施现场收集,提出处理方案,严禁将上术污染物排放到地面和装置明沟。排放上述物品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说明排放量、排放时间、地点,并提供排放的化学品、腐蚀品理化性质。
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防止工程排放恶臭、噪音超标、烟气超标、烟气超标,运输土方、粉料等易散落物资,应采取防止散落的措施,保证运输途中不散落到地面。
24、乙方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作业,应向甲方提供放射性同位素的活度、射线装置类别、放射性同位素转移使用审批、操作人员资质、采取的防护措施。
25、乙方施工期间应在工程现场临时划定施工垃圾暂存场地,原则上当日产生的施工垃圾集中到施工垃圾暂存场地,工程完工后三天内负责将施工垃圾暂存场地的垃圾清理外运,做到工完料将场地清,乙方清理出厂的垃圾应确保处理合法,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三、责任追究
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坚持正面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施工单位因违章而发生事故,险交纳违约处罚金外(一般违章交罚金壹千圆一伍仟圆、一般以上违章交罚金伍仟圆一拾万圆),对造成损失照赔偿,造成重大事故的还要依法追究责任。施工过程中一切事故均由施工方完全负责。
1、施工单位违反《工程项目施工hse承包合同》及下列安全管理规定,按局b版控制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中国石化集团、河南油田各项安全禁令加倍缴纳违约金。
1.1在禁火区发现烟蒂;在生产区域未关闭手机。禁火区违章吸烟。
1.2未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擅自闯入禁火区。
1.3、使用超期的通行证及未装消火器,消火器未按规定安装及使用不完好的消火器而进入厂区。
1.4使用超期作业票、超出业票规定范围的作业及因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监护人不在现场仍进行作业的。
1.5施工作业临时用电违反厂有关电气作业安全规定的。在探伤拍片作业中,违反作业安全规定的。
1.6未办畀动火、动土、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直接作业票而擅自开工作业的。使用各种超期作业票、超出作业票规定范围的作业及监护人不在现场仍进行作业的。
1.7擅自使用、破坏厂所属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损坏我厂安全设施,如下水井盖、电缆沟盖板、排水沟盖板及沟墙、水封井、禁火区警戒线和损坏道路等。
1.8损坏在役的生产、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通讯设施、防火堤、工艺管线、设备、地下管线、各种电缆、基础等。
1.9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特种作业有效证件。
1.10 hse设备设施、附件、施工机具及个人劳保防护品等不符合要求。
1.11未取得承包商hse资格,未签订《工程项目hse承包合同》。作业合同未按规定及时经甲方安全部门审查备案。施工人员在施工前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
1.12未办理《项目开工安全旗可证》擅自开工。转包分包的工程队经营范围与施工项目不符的。
1.13未制定《hse作业指导书》。未按照方案施工,施工前未进行危害识别及风险(安全)告知、未缴纳承包商风险抵押金。
1.1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一年内统计发生三次及三次以上违章违纪者加倍缴纳。
1.15未制定事故(或环保)预案开工的。
1.16违反本合同第二款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2—25项约定的,扣除违约金200—1000元。没有将工程垃圾清理出厂的,致使甲方委托第三方清理的,乙方支付相应的清理费用,清理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1.17乙方清理出厂的垃圾应伟合法处理,造成二次污染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执法处罚。
1.18违反集团公司、油田分公司和厂及其他安全规定。
四、补充条款:
五、本合同为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复垦土地合同篇十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依照《xxx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
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的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的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的银行审定拨款。
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xxx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xx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