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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一
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开展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妥转移,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全总也明确提出,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工会的学校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笔者针对目前农民工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试着提出对策和建议。
调查发现,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一些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投入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而用于农民工培训的经费更是少之又少。政府没有足够的农民工培训保障体系,一些企业也不愿培训。
农民工培训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工作,尽管政府投入了许多财力、物力,各级工会也多方努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
首先,从农民工整体来看,对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有着强烈渴望和迫切愿望,但具体到单独的个体和实际的培训工作中时,却不然。据调查,不少农民工参加培训都是各级政府下达指标,农民工对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另一方面,一些有学习热情的农民工却由于受环境和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参加培训。
其次,从农民工分布情况看,农民工比较多的企业往往为民营、外资企业,其中不少企业认为,工人只要每天完成生产任务“能干”、“够用”就行,对农民工技能升级和有关思想道德、安全、维权等方面的培训热情不大,使不少农民工只能长期从事低级体力或简单熟练工种。
第三,农民工教育培训具有教育对象分散且流动性大、教育层次不齐、教育时间不定、约束力不强等特点,这使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1.一些农民工受自给自足思想束缚,视野较窄,缺乏长远性和开拓性。
2.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偏见和歧视,使其很难摆脱心理上的自卑。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形态之间的反差,不少城市人对农民工怀有偏见,使其在城镇寻求自我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受到挫伤。又由于其在城镇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因而其对城市也怀有一定戒备和恐惧。
3.不少农民工外出打工并没有明确的目标,不知该不该学、学什么、学了有什么用。另外,多数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虽然不支付培训费用,但仍需支付车票、伙食费、住宿费等费用。
4.由于城市企业在用工制度上对农民工的歧视,以及农民工自身先天的.不足,他们中的不少人目前还没有谋取固定工作,甚至连劳动合同都没签过。这种短暂的工作状态,使他们只能选择得过且过方式。很难激活其潜在的培训需求和培训热情。
5.一些培训课程的设置不符合农民工就业的实际需要,按规定每个农民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而根据农民工择业的需求,常常掌握二三门技术的农民工才能更好地找到工作。
6.用人单位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其在农民工培训问题上不愿有较多投资。一些企业以农民工缺乏稳定性为由,拒绝对其实施培训。这就导致一些农民工虽打工数年,但在职业技能方面并无长进。所以,一遇企业结构调整或技术改造,便被淘汰出局。因此,不少农民工的职业技能与科技和生产水平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于是出现了一边是大批农民工进城打工,一边是用人单位发愁招不到人的“民工荒”难题。
农民工培训将是我国今后教育的一个新增长点,国家正在构建农民工培训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各级工会来说,既是艰巨的任务,也可能是新的发展机遇。因此,各级工会应有长期的眼光和规划,在尽快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同时,一方面要逐步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管理,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工会在农民工培训上的特色之路。
(1)免费和收费相结合。政府对农民工的免费培训投入是有限的,只能是针对每个农民工的一次性免费培训,而对于那些有一定技能,生活基本稳定还有技能升级需求的农民工,培训就可收取一定费用。另外,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合作,根据企业需要,对有一定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先免费招聘和培训,合格上岗后由企业支付培训费,或从农民工的每月收入中(在其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逐步扣除。
(2)培训和就业信息、维权服务相结合。就业信息服务还应包括职业趋势分析,引导农民工正确选择技能培训方向。把培训、劳务输出、信息资源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会在专业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上应当以市场为导向,使农民工培训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农民工培训和农民工子女的培训、教育结合。农民工培训的最终目的是顺利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而关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与培训则是从更长远的眼光来推动这个转移。同时,要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教育上发挥工会职业和学历教育的优势。工会可以和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照顾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入学与接受教育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参加中职教育。
总之,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这种系统性表现之一就是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培训本身,更需全社会对农民工的真正关注,需要对他们的生存状态有更真实的了解。许多农民工表达的想法和要求已超出了培训内容,更多的是对平等的要求和对公正的渴望,希望全社会尤其是城市居民改变对他们的歧视。与培训农民工的城市文明素质(如公共场合礼仪等)相比,提高城市居民的平等意识是更为重要的工作。系统性表现之二就是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农民工培训。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二
在我国城乡之间,每天流动着上亿农民,农民工已经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于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这些农民工的身后,有着数千万未成年的子女。这些孩子是一批游走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的教育问题也是这些流动农民的心头之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是当前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中的难点之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并且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转到非农业,从农村转到城镇,流动农民及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农民工子女是一个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加的群体,其权益保护不容忽视。我们对长沙市马王堆等中学部分农民工子女及其家长展开了问卷调查,学生年龄段为13—16岁。
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农民工子女在受教育权利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对农民工子女发出的100份调查问卷中发现,70.41%的孩子是在家长先行安顿好后再到城市的,56.12%的孩子是与父母一起住,并有稳定住房。这其中可以看到近几年在农民工子女的生活环境的上已有所改善。但在针对家长的问卷调查中同时显示,受访农民工夫妻双方都在外务工的占58.33%,经常更换地点租房的占37.5%。有4.17%的家长表示其子女曾有过停学或休学的情况。在农民工子女择校时,16.67%的家长表示“做了多方面努力学校才接受”,4.17%农民工表示孩子在选择学校时曾“遭受到学校拒绝”且情况很严重。并且在有的学校甚至存在“择优录取”的现象,这也是农民工子女入学面临的一个障碍。农民工是流动人口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经济收入微薄,社会地位较低,主要来自经济相对落后、文化相闭塞的偏僻农村,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进城务工具有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在我们的调查中,与父母一起无稳定住房的比例也占到了40.82%。这些都揭示了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求学中存在的种种十分艰难的问题。城市外来人口的增长速度超出了许多城市公办学校的承受能力,民办学校仍是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一个主要渠道。而因为涌入学校的农民工子女迅速增多,教育资源不足导致很多公办学校难以敞开接受全部前来报名的农民工子女。民办学校的教育条件又令人堪忧。此外,在入学问题上,费用是首当其冲的。在针对家长的`问卷调查中显示,24名家长表示,最大的愿望是自己的孩子能“和城里孩子享有同样的待遇”。25%的家长认为学杂费用收费较高,4.17%的人提出有学校收取借读费或赞助费且费用偏高。按照现行标准,农民工子女不管上什么学校,都是要交费的。在公办学校借读,要交借读费。至于私立学校,收费标准不一,也不透明,很难统计。在费用问题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面临三大难问题:就读私立学校费用太高,一般家庭根本无法负担;就读公办学校却因为户口的问题,使得孩子根本不能和同龄人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利;第三是一些为农民工子女专门办的学校却因为工商部门对于学校的定性和自身办学经费的问题而常常出现运转困难,这一类学校的本教育质量也难以保证。而在是否愿意将孩子送入政府开设专门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或者学校建立专门的班级问题上,37.5%的家长愿意,41.67%家长表现为无所谓的态度,20.83%的家长明确表示不愿意。而33.67%的孩子表示愿意入读此类学校或班级,52.04%表示无所谓,有14.29%明确表示不愿意。
尽管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度都充分考虑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尽管许多城市的主管部门都在承诺着手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但实际上都收效甚微。农民工子女教育困难的原因究竟在深层次的体制矛盾上体现在哪些方面,我们的看法是:
首先,许多地方在计算经济发展总量或列举政绩的时候,基本上是以本地常住人口作为基数。如果增加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既要增加财政投入的支出,还要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影响到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因此,当地主管部门只得采取排斥和关闭的办法,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其次,出于对农民工进城数量增加的担忧。近年来,人们已经逐步习惯于单身农民工在城里就业。因为他们只提供廉价劳动,来去自由,由于没有子女和家庭的负担。可是一旦要把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作为城市政府必须要解决的日常工作,直接导致的现象就是,农民工家庭的整体进入。那么城市政府要解决的就不仅仅是教育问题,还要涉及到他们的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就业问题,甚至对于城镇公共设施供给的压力。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三
农民工问题是我近几年来非常关注的一个重要领域。我在寒假做了一回农民工,并通过寒假时间,对农民工这一问题作了一些调查,因这次是和那些各年龄的劳动者密切的交谈,因此结果较实际。我的家在农村,这几年每年暑假回去,发现家乡的人越来越少了,据了解大部份都有进城打工了,因此造成人们所说的农村就剩下“703861”这种现象。不过笔者看现在甚至“38”这一人群也所剩不多了。经常是很多户人家就剩下老人带着些刚学走路的小孩了。通过对那些外出打工的人群的交谈,发现一普通的问题就是,大部份的农民工从进城的第一天起,就是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开始打工的,农民能吃苦,肯出力,勤奋进取,任劳任怨且廉价。现在全国各大城市,各个行业,各条战线,都有农民工在劳动。现在的矿山,建筑工地,真正第一线工作的80%—90%是农民工。举凡城市里最累、最苦、最脏、最险的工作大多是农民工在默默地干。农民工的巨大贡献,有目共睹,然而现实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农民这个特殊的群体,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农民的贡献是在工作环境很不正常,各方面条件很不利的情况现做出来的。从五十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实行城乡分治的管理制度。这种一国两策的格局,至今并没有根本改革,虽然农民进城了,在城里的二三产业工作了,但农民的户籍仍是农业户口,农民的身份没有变,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出去赚钱,捎回养家糊口。然而许多农民外出打工了,但过年回来家里仍是连过年的钱也很难拿出。咎其原因,据几个农民工说他们虽然是每天都在辛苦地劳动,但是工资却很低,即便是省着点花也攒不到什么钱,加之许多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也就只能是混混自已的嘴巴。通过对农村熟悉的了解,我还发现个极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很多家长期在外打工,其子女读书问题很难解决,虽然政府出台了很多措施,但却很难落实。所以很难让农民工的小孩进城里学习,也就只好扔在乡下随他们发展了,这就造成大批人没念完初中就回家了。这样下去,农民问题将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越滚越严重了。
“农民工”是个新概念,是中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一个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大量的家业劳动力转到工厂成为工人。通常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同步的。八十年代中期,经济体制改革扩展到城市,城里的二三产业大步发展,二三产业需要劳动力,于是“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农民工大量涌现。据农业部、劳动社会保障部有关部门估计,二00二年离土离乡的农民工约为九千四百六十万。近几年国有企业改革,结构优化,大约已有三千万人下岗。据有关调查表明,有些企业把城镇户籍的职工精简了,因工作还需要,找农民工来替补。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这些企业不仅在搞“减员增效”,而且也在搞“换员增效”。这种趋势还在发展。农民工已经是我国工人阶级的主力军。农民工进城打工,有利于沟通城乡关系,调整城乡社会结构,缓解农村劳动力过剩的矛盾,增加农民收入。我国人多地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农业劳动力大量过剩。农民工进城打工,使他们有了出路,也得到一定的收入,然而我们许多不健全的体制或是以前的不够重视,使之出现如今困拢的农民工问题。
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我想农民工问题要从根本上治。农民工问题表面看是要解决保护粗心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在就业方面的不合理限制,给予农民工应有的国民待遇等问题,其实质上是我们国家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工人阶级队伍,构建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阶层结构,是建设一个城乡一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是维持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的问题。
针对农民工问题,我们国家也逐渐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去年实施的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历拖欠问题,这一措施见效颇明显,为许多的外出务工人员能高高兴兴地领到工资历回家过,解决了原来那种辛辛苦苦地工作,到头来却领不到一分钱的现象。另外,现在很多地方都有在开展的“再就业培训”,它为许多农民工能学到一技之长,能使他们成为有一定素质的打工仔。再看由于各地政府近年重视了解决了部分农民工的在家乡的就业问题和国家对农村的改革,是很多的农民不用离开家乡就能有较高的收入,使很多要外出打工的农民留了下来,导致了沿海城市的民工荒。如果还不城市还不重视农民工的权益而随着国家对农村的重视与加大投资,将使民工荒的问题持续,并导致其经济增长受到限制。
除这些外,我想我有些自己的建议:第一,现行的户籍制度,是把公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民业户口两类,实际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既不科学,也不合理。许多问题由此发出来,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要统筹城乡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就是涉及到人口流动,迁徙等全局性问题,必须由国家审度势,做出决策,在全国实行,才能解决。第二,农民工问题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逐渐形成的,已有十多年历史,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这不仅涉及到上亿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且关系到用工单位、用工城市有关部门和城市居民的利益,改革的难度很大。要制定一套解决这个问题的总体规划,出台若干政策和措施分步骤解决农民工问题。可选若干城市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国实施。在城市财富积累日益丰厚的同时,科学发展观作为国家在新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全面、协调、和谐发展与突出社会公平的取向。换言之,是社会与政治环境发生了向前发展的变化,而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在觉醒。因此,农民工即使现在的境况较以往要好,其遭遇的不公待遇仍然会全面地充分地被暴露出来,并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因此,农民工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农民工问题的严重化并不意味着农民工境遇不如以前,恰恰是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四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不仅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问题,更是直接影响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改善民生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子女的上学问题。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进城农民工的数量将近2亿,有多达1400万的随迁子女,然而,由于受到国家政策、社会现状、农民工家庭的自身因素等的制约,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令人堪忧。这不仅影响到农民工子女自身的身心发展和未来,而且亦影响到教育公平的实现,也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趋势相背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这个庞大群体的受教育权,成为人们关注的现实难题。针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在现有数据的基础上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结果报告如下:。
1.教育机会不公平,异地入学困难。由于我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子女,尽管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政策但是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仍不能有效的解决,城市中的公办中小学仍以各种理由拒收农民工子女。
2.教育资源有限,教学质量堪忧。尽管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要求公办学校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但是由于名额限制,费用较高等原因大部分农民工为其子女选择学费低廉,对籍、户口要求不严的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和普通的公立学校相比,子弟学校大多受办学经费的限制,办学条件较差,校园设备设施简陋,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方式、方法落后,教师专业化和经验略显不足,教学质量普遍不高,严重影响了学龄儿童的义务教育水平。
3.家庭教育缺失,失学问题严重。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分析,在全国适龄流动儿童中,"未上过学"者所占比例为4.0%,上过学后又辍学的比例为0.8%。二者相加,全国适龄流动儿童中未按要求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为4.8%,高于全国儿童的相应比例(3.3%)。另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儿童中心单位对北京、深圳、武汉、成都等九个大城市流动儿童教育情况的调查;流动儿童失学率仍然较高,达到9.3%,近200万游荡在城市街头;还有近50%的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已经入学儿童有20%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维持学业。同时,由于父母自身文化的局限性对子女的教育不够重视,导致一系列问题,如子女学习散漫,对学习不感兴趣,成绩较差。
4.缺乏交流,心理问题日益严重。由于生活方式、心理感知、话语体系等方面的城乡差别,使农民工子女极易受到城市孩子的排斥,同时他们缺乏跟父母、老师、同学之间的交流很容易产生孤独、封闭、心理不平衡、戒备心较强、人际关系紧张等心理问题;此外,由于其父母的工作流动性大,导致他们经常缺课,因此大多成绩不理想,使他们普遍感到自卑、自闭、对自我的评价偏低。
“教育是民生之基”。未来的经济发展水平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现阶段对教育的投资上,教育是支撑未来发展的保障。如果不能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未来必将产生大批低技能劳动者,将影响社会的和谐及制约经济的发展。
1.建立完善的教育法制体系。国家应从法律的角度,尽快明确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明确规定他们的平等教育权。使各级政府、教育等机构在处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时,可以有法可依;农民工家庭和子女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也可以有明确的法律凭证。
2.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加大对子弟学校的投资力度,为农民工子女提供良好的公共教育环境。
3.农民工家庭自身应加强对子女教育的重视,强化农民工送子女入学的观念。政府要向农民工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使他们认识到将孩子送进学校接受教育是他们的义务。
4.学校、教师应给予农民工子女更多关注,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加以合理的疏导,让学生尽快适应新的生活,投入到丰富多彩的生活、学习中来。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五
近几年,各级政府部门大力实施再就业培训工程,开办各类面向下岗人员的培训班,产生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再就业培训存在不少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一是缺乏统一规划与管理。当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还未形成一个有效的统一培训体系,严重降低了培训效能。再就业培训多采用统一的培训课程、培训期限和培训方法,无法使下岗职工的技能素质、知识水平达到现有就业岗位的客观要求,从而难以提高下岗职工的再就业率。
二是培训内容和市场脱节。由于部分培训机构缺乏市场调查的基础,加之就业需求预测手段比较落后,造成了培训专业设置与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重复性。大多数培训中心培训内容都比较陈旧,模式单一,不能准确判断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方向,许多专业重复设置,浪费了大量的培训资源,致使劳动者参加培训后,仍难以找到工作岗位,制约着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三是培训及师资力量薄弱。现在由于缺乏资金投入,基础设施不够完善、设备陈旧,致使再就业培训规模小、项目少、档次低。再就业培训缺乏高层次师资力量,仅停留在初级技能的培训上,缺少中级和高级的技能培训,由于办学基础条件不同,造成办班机构在培训项目、种类、层次上存在较大差异,影响了与不断发展变化的劳动力市场需求接轨的进程。四是落后的思想和就业观。部分农民工仍然想依靠组织和原企业安排,自主择业意识不强;知识老化,缺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能力;没有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对培训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对技能升级和有关思想道德、安全、维权等方面的培训积极性不高。
基层建议:一是因材施教分类培训。注意量体裁衣,因人而易。对文化水平较低没有专业技能的农民工,主要开展体力劳动为主的简单技能或实用技术培训;对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对其进行一定专业深度或科技含量的专业技能培训;对有一定资金积累,并有创业意愿的,对其进行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二是注重实效按需培训。在培训内容上,要明确以提高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专业的设置力求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结合,突出实效性与实用性。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注重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建立企业与培训机构的合作机制,把发展农民工的技能特长与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的需求相结合,开展经济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副产品深加工等实用技术培训。
三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要建立多领域、多专业、多层次、多方式的培训体系,集中培养、借调再就业教育师资力量,给予经费补贴。由此吸引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提高再就业能力。形成激励、引导和竞争机制,带动更多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培训,提高培训的规模和效果。
四是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高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认识,下岗职工要转变思想,积极争取,尽快就业下岗职工应转变就业观念,及时看清形势,不等不靠,积极参加转岗转业培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的职业技能,积极参加由国家、社会、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提供的职业培训机会,不断增强自我技能,增强社会市场适应能力,尽快地重新就业。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六
摘要: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对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们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xxxx地区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但是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长期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加班补贴的待遇。我们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关键词:农民工、工资报酬、欠薪问题。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政府部门设计了三种问卷,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没有休息日、工作超时、没有加班补贴更是家常便饭,比比皆是。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800元到30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监察大队(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四个地方的实地调查,我们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农民工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
我们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
四、我们的总结:好政策还须落到实处。
春节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新旧农民工也早已进城务工,开始了又一年的辛劳。有关农民、农民工的问题也开始摆到我们的面前了。国家一直以来都很重视民工问题,今年的“一号文件”又强调了多项关于农民工的问题。在这个文件中,提出了很多对农民对城市民工有利的政策,例如税收改革、科技投入、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等等。
我们认为,要解决农民工问题,就要保证“一号文件”的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帮助农民、农民工提高生活水平,切不可流于形式。要在农村里解决好“三农”问题,改革各种制度,让留在农村里务农的农民的生活慢慢改善。而对进城务工的农民,首先要解决好城内市民的观念,给予他们认同,让他们在城里也能找到“归属感”;其次就必须真正做到改善农民工在城里的就业、保险、子女教育等的问题。
相信要是这样双管齐下,一定能让农民无论选择留在农村还是闯荡城市,都能有基本的保障,这样才会有利于我们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和国家的长远发展。党的执政,切不可只重视浮于表面的喊口号,出台一些形象工程性质的政策,而应重视让农民朋友这一基础地位阶层的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提高他们的地位,通过宣传改变大家的观念,共同关心这一庞大的弱势全体。
[1]伍泽平.破解“三农”问题的思考[j].达州新论,2006,(02).[2]李慧.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考[j].新疆职业技术教育,2008,(03).[3]葛志华.转型之痛“三农”问题的由来与终结[j].江海纵横,2007,(03).[4]解决“三农”问题的神来之笔——如何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j].江海纵横,2006,(05).[5]孙春明.“三农”问题与城市化进程[j].武汉建设,2008,(04).[6]刘涛.“三农问题”的困境及其对策[j].商业经济,2009,(02).[7]阴月灵.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9,(06).[8]寇丽.对我国的“三农”问题的解析[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01).[9]谭凌宇.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路径[j].文史博览(理论),2009,(02).[10]张西茹.“三农”问题要发展需要职业教育做支撑[j].西北职教,2006,(10).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七
近年来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将孩子留给家中的老人或亲戚代养,由于缺失正常的家庭教育,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心理问题增多,学习成绩下降等方面。农民工留守子女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品德,心理健康成长发面存在的问题正日益凸显,成为、家庭、社会的一个管理难题,亟待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本文通过调查问卷分析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及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字。
引言。
在我国城乡之间,每天流动着上亿农民,农民工已经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于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这些农民工的身后,有着数千万未成年的子女。这些孩子是一批游走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的教育问题也是这些流动农民的心头之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是当前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中的难点之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并且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转到非农业,从农村转到城镇,流动农民及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农民工子女是一个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加的群体,其权益保护不容忽视。我们对汉中市城固县原公镇部分农民工子女及家长展开问卷调查,以了解农民工自己怎样看待这些问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产生,有一个随农民工规模不断扩大而日渐积累的过程。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经济加速发展,农民工的规模更加塣大,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xx年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11823万人,随同父母进入城市的6至14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达到700万人,留守在家的儿童2200多万。于是,农民工留守子女的教育问题成为城市中的热点社会问题,市民也高度关注。
我们的调查问卷主要涉及几个问题: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情况;农民工子女在学校中的受教育情况;留守子女的教育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阻碍;家长对学校和社会的期待等。
调查中我们发现,被调查者对于其中几个问题的回答基本一致。几乎所有的被调查者都认为农民工子女应该和本地孩子一起上公立学校;农民工子女相对于本地孩子存在不够自信的心理态势;当家长无力支付子女学费的时候学校或政府应给予帮助。另外,有接近90%的被调查者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非常关注,他们了解这些问题的途径主要是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报道,以及与别人的聊天。有71%的家长认为应该让农民工子女在现居住地上学,让孩子留在身边以方便照顾。在家庭教育方面,家长们都很重视孩子的家庭教育,但是由于文化程度受限制,学习环境不好,经济能力有限,沟通不够等原因,大多数受访者的家庭教育状况并不理想,449%的父母偶尔辅导他们的学习,而51%的家长从不对孩子的学习进行辅导。只有11%的受访者认为自己的家庭是学习型家庭。但是,作为家长,他们也非常希望能够帮助子女或与子女共同学习。通过对问卷的分析,我们出我国农民工留守子女的教育现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与父母缺乏沟通,亲情缺失,心理问题突出。
“留守儿童”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孩子心理上感觉被遗忘了,因此非常渴望得到大人们的关注与爱护,而大人们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忽视了他们的需求,久而久之,有些孩子可能就由此越来越封闭、孤僻;而另一些孩子对于这种情况可能就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方法,比如故意做一些调皮捣蛋的事情,实际上他们这样做也并非出于恶意,其目的很单纯:引起大人们对他们的关爱、重视。而一旦他们出现了这种情况,大人们的反应多会是生气,继而可能就是打骂,而很少会想到应该给他们更多的关爱,给他们以亲情的抚慰。而孩子得不到其所需之后,可能会做出更加出格的事情来,由此进入一个恶性循环,长此以往,对于孩子的发展就非常不利。
二、监护不能落实。
“留守子女”中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占56%;无人监护占26%;其他亲戚监护占18%。隔代监护,一是心理代沟太深,祖孙难于沟通,二是祖辈过度溺爱,百依百顺,三是没有教育理念;亲戚监护,日子一长,孩子或多或少有过失,只要亲戚批评责备,他们之间就有可能产生心理隔阂,严重的甚至闹矛盾;没有人监护,不仅这些孩子心理没有安全感,而且很多事情就有可能因拿不准主意而失误。
三、学习压力大。
调查发现“留守子女”的学习成绩明显偏差,成绩排名中,留守子女只占优秀生的10%,而差生当中有70%都是留守子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监护人的文化程度偏低,不能对孩子进行及时的辅导;其次,家庭中的学习氛围不浓,家长对孩子的学习不够重视,多采取放任的态度,认为只要孩子不调皮就好;再次,教育方法落后,家长不注意与子女的沟通,训斥多表扬少,往往以命令职责的形式教育子女,其实简单粗暴的方式不但难以收效甚至适得其反。
同样,我们对造成农民工“留守子女”的教育诸多问题的原因也进行了分析。城市农民工在城市阶层中属于弱势群体,对农民工子女来说,实际上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受教育的公平环境,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受教育的途径有限,公办学校容纳量有限;农民工子女受教育保障制度缺失等等。
很显然如果农民工子女继续留守得不到很好教育的话农民工这个阶层与整个社会的脱节就会越来越严重这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也是十分不利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广泛力量的密切配合。了解了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原因后,我们针对这些问题的对策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一、政府要高度重视对留守儿童教育的责任。
区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工作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工作规划。
二、家庭和学校密切配合,高度重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对于父母来说,家庭教育的内容不能仅仅停留在对孩子学习成绩的关心上,而更应该从情感的角度去关心和爱护他们。农村学校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职权和职能范围内,加强对留守子女的关心呵护。针对留守孩子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学校应该加以正确的引导。同时,家长与学校应该加强沟通,了解他们各方面的表现。
三、整合社会资源,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开展各种形式的关爱“留守学生”工作和主题活动的宣传活动,开展爱心募捐、义务家教、艺术培训、心理咨询等关爱活动,更大程度地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关爱行动,动员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关爱留守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营造一个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环境,对于家庭、学校和政府来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多方位、多角度地采取相应措施并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才能使“留守儿童”受到正常、健全、完善的教育,让他们和同龄人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进而使外出务工人员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1郭燕聂,王永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及对策分析,中国电力教育,20xx。
3熊正财,李作红;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之我见,20xx。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八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全国各地大力发展劳务产业,广大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随之而来的人口迁移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趋突出。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超过12亿,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则有近20xx万。他们当中,失学率高达93%,近100万名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有学者认为,这100万游荡在城市街头的失学农民工子女,他们耽误的不仅是自己的前途,还会成为未来社会的“定时炸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亟待引起各方重视和尽快解决。
进城的农民工子女一般指6至14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有学习能力的流动人口。他们就读的主要途径有四种。
一是借读公立学校。这是城市农民工最愿意接受的形式,但其家庭得交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目前进人此类学校的人数不是很多。
二是进人正规民办学校或私立学校学习。这类学校符合国家的办学标准,得到政府教育部门的批准,办学条件较好,教育质量也高,但进入这类学校需要较高的收人支撑,一般农民工子女只能望而却步。
第四类也是重要的一类就是非正规农民工子弟学校,这类学校往往被视为“非法”,它们尽量避开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视线而成为“地下学校”。它们的办学条件比较简陋,部分教师素质较低,教学质量良莠不齐,可是费用较低,就读于这类学校的农民工子女的绝对数量是巨大的。
综合以上所述,以上四类学校是农民工子女就读的主要途径,都存在各自的问题。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现状真的很让人担忧。很多农民工子女仍然得不到正规、合理的基础教育,使得他们和城市孩子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近年来,农民工子女教育难的问题,虽然逐步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是收效甚微。那么,原因何在呢?一是长期形成和执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致使地方政府职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办学经费不落实。二是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需求不相适应、不够协调,导致了农民工子女就地接受教育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和赞助费,“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政策较难操作。三是教育公平发生偏差,部分学校和教师歧视农民工子女学生,非法无情地剥夺了农民工子女学生与城市学生同等的一些受教育权利。四是农民工子女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弱、流动性大,办学合法化问题很难解决。五是农民工收入较低,大部分还生活在城市贫困线以下,面对城市学校尤其是公办学校昂贵的求学成本,他们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把“望子成龙”的迫切心情无奈地藏于心间。
3、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首先改革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本身要改革创新,取消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取消对进城农民工子女的限制,加快我国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公平,地区公平的国民义务教育制度。
第二,建立和健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工作制度机制。其中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也许能给我们某种启示。例如,在法国16岁以下的适龄儿童,无论国籍是否为法国,都能够享受跟当地孩子同样的教育机会和权利,没有任何差别,不管这些儿童有没有合法的身份。法国人的观念是,对社会来讲,这些外来人口既然来了以后更有可能在这里,教育是最好的融入渠道,同时现在让他们受教育也避免了未来可能产生的失业,犯罪问题。这就对移民子女给予了一视同仁的教育机会,坚持了公平性原则,同时也避免了未来可能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第三,解决法规与政策实施之间存在的矛盾。农民工流入地政府有能力也有义务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义务教育机会。农民工流入地政府有能力也有义务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义务教育机会。流入地政府要制订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通过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学。
最后,加大公办学校投资力度,适当放宽条件,保证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广度,农民工子女上学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加快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设。
这次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调查了农民工家庭的状况,取得了很大的成果,获得了丰富的资料,培养自己的组织能力。但效率比较低,时间花费较久,有待改进。并且意识到,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处理和解决好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工子女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问题,关系到中国社会的稳定和未来的发展,各级政府必须群策群力,深化改革,真正解决这一社会性难题。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九
为做好迎接国家对我省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地核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决定对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关于根治欠薪工作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
要坚持问题导向、考核导向,以解决根治欠薪工作存在的各类问题为根本工作目标。深入研究考核办法,吃透国家考核工作任务清单,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国家考核工作任务清单,及时对照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考核材料,确保经得起看、经得起查、经得起检。全力迎接国家根治欠薪工作考核。
本次专项行动由人社部门牵头,抽调住建、交通、水利等行管部门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检查。盯紧工程建设领域,集中发力整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各项文件制度。采取各种法律手段督促落实国检任务目标清单。
本次专项行动从8月14-9月30,为期45天,分为两个阶段。
(一)集中检查阶段(8月14日-8月31日)。
主要对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伤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按月支付工资、实名制平台落实、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开设、农民工维权信息牌设立等国检任务清单检查内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对是否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由行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建立检查台账,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杜绝欠薪情况发生。
(二)整改复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针对第一轮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整改复查,对于逾期不改正的项目单位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进行处罚。
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负责做好本次行动的牵头抓总工作;住建、交通、水利统计所属领域内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发改部门统计政府投资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名单并于8月14日前提交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纸板盖章,电子版发送到根治欠薪工作群)。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
近年来,农民工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名土木工程系的大学生,我对这个问题一直都很关注。正好借着这次在寒假往返的列车上近100个小时的时间里,接触了很多民工,在与他们的谈话中,我进一步了解到他们的不易与艰辛!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许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钱打了水漂,家里的生活没了着落。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动性比较大,有关部门管理相对困难,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广大农民工对建筑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没有他们的付出,取得今天的建设成果是不可想象的,我想,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尤其是一些包工头恶意拖欠,行为特别恶劣,令人气愤。
是什么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屡见不鲜呢?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建筑市场不规范。有的建筑队为了揽工程垫姿施工;而垫姿款也有可能是贷款来的,一旦发生资金短缺,很容易拖欠劳动者工资,损害民工权益。有的工程层层转包,加上监管不利,很容易发生“包工头“卷款逃逸,让辛辛苦苦一年的民工们血本无归。
我认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或被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据不补发的,要与有关部门一起帮助农民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姿的施工企业,依法给予制裁和惩处,作为不良记入企业信用挡案;性质恶劣的资质年检时按不合格处理,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筑单位拖欠企业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防地产企业施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准许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鉴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制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我对着方面的查询与调查,总结出以下四点主要原因。
1、现有法律对侵权者处罚太轻。
调查中我发现一个怪现象,企业用人单位老板有意和民工不签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权益在发生伤残赔偿是推脱责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单位即便签了合同,大都是一企业老板自身利益为重,不考虑民工权益的霸权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签订合同按法律享受权益时,往往遭到解雇开除。在我国人多岗少就业严峻的情况下,民工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负重,任人宰割,民工给笔者算了一笔帐令人吃惊,按法律用人单位每年最少克扣侵占民工工资在5000元以上,有些老板动用暴力等手段撒赖或卷款一跑,民工一年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就付之东流,连吃饭回家成问题。一位民工以他600来人的单位为例,企业通过罚款不给加班费,结帐克扣压低工资等非法手段,一年仅侵占民工工资福利一项竟达四五百万元,触目惊心,不敢想象。而这些老板如此聚敛财富,到处挥金如土,横行霸道却无一人因此获罪判邢岂能不肆无忌惮。
2、摆补正民工权益保障的'位置。
在一些地方,保护民工权益还停留在口头上,只喊口号,不见行动,如有行动也是雷声大,雨点校制订政策文件时如同儿戏,政治口号满篇,只字不见硬措施,强手段。前段时间新闻媒体对北京某执法部门落实每月按时不足额给民工发工资时,出台这样条款“用人单位每月保证300元工资,如有困难的单位可逐步落实“,这种摸棱两可,愚弄民众的文件进行了有力地批评就是典范一例。我们不明白,出台这样的单位领导为何对用人单位那么地暧昧,处处考虑周到,就连每月足额发工资的法规于不顾大打其折扣,让只发300元,还是有困难可逐步落实。相反,对民工竟是那么的冷漠,苛刻。他们不会不知道民工这点血汗钱是一家人赖以为生的救命钱,按时没有他民工家里的老人、妻子、孩子就要挨额,无法生活。当企业用人单位发生侵害民工权益和特大恶性事件是,有部门追究,有写领导竟以影响投资环境,安定团结冠冕堂皇的理由进行袒护,压制处理。可从来没有任何部门,任何领导以为自己为虎作伥,才是真正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3、劳务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全国劳动力市场而言,企业老板,用人单位私招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职业更是鱼目混杂,坑蒙拐骗,泛滥成灾,发生侵权后无人过问;而拿着纳税人工资的当地政府,劳动监督部门连自己管辖内有多少用人单位,多少在业人员都搞不清楚。执法摆出一副官僚衙门作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民高了相互推委,久拖不决。按说一个地区拖欠民工工资,侵权事件,恶性流血时间频繁发生,当地政府,劳动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可至今没有人和部门因此受到处罚。如此执法,如此监管全国拖欠民工工资达千亿元之后就不足为怪了。
4、受害民工投诉艰难。
民工遭受侵权后,按说解决途径很多,可向劳动监察,政府,信访,劳动仲裁,法院等执法部门投诉得到解决,可事实上民工投诉极其艰难。因国情人多岗少就业严峻,民工要求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往往遭解雇,开除。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霉。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如何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和切实保障民工权益,我将谈一谈自己的观点。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一
农民工是**区的新型劳动大军,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经济和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民工成为一个典型的弱势群体,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屡有发生,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特别是受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大批农民工提前返乡,对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一、**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目前,在**区务工的外来农民工约2万余人,大多从事建筑、加工、服务等劳动强度大、收入报酬低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我区的建筑工地、工厂、饭店、娱乐等场所。外出务工人员6万余人,主要是在北京、广州、深圳、珠海等沿海经济发达城市从事制造、建筑、加工、电子产品生产等工作。
当前,**区农民工具有以下特点:
(一)经济上贫困,生活质量低下。
当前,我市60%以上的农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30%左右月收入在800~1200元之间,只有少数能拿到1500元以上的工资。经济上贫困决定了生活质量的低下,农民工衣着简朴、粗陋,一般都暂住在工地、厂区或合伙租住于城乡结合部,由于农民工的劳动强度普遍较大,劳动时间较长,闲暇时间少,基本上处于一种工作、吃饭、睡眠的生活状态。
(二)中青年居多。
**区的农民工中约80%是中青年,留在家种田的大多是老人、妇女。
(三)文化水平普通偏低、职业技能差、谋生能力弱。
农民工大中绝大多数为初中毕业,少数为高中毕业,由于文化水平偏低,农民工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建筑业和加工业等几大领域,从事普通的劳务性工作,对职业技能没什么要求,收入不高,在城市生存能力较弱。
(四)法律意识不强。
**区农民工中很多人没有接受完整的教育,在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很少,从各种途径接受的法律宣传教育少,法律意识普遍不强。
(五)具有群体性特征。
农民工一般都是属于一个地方或区域的,经朋友、老乡等介绍工作的,很少有单个农民出来打工,呈现群体性的特征。
二、农民工返乡给我市社会治安造成的影响。
自下半年以来,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也逐步凸显出来,一批中小企业倒闭,就业机会减少,**区外出务工人员逐步回流,从而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的同时,有一部分不良人员也随之返乡,并将外地恶习带回,给本地治安带来压力。
三是有的外出务工人员长期在外务工,长达数十年之久,在外务工过程中的现实表现本地公安机关不甚了解,可能存在负案在逃或是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行为人员。
四是今年的就业形势严峻,加之有的单位不讲诚信拖欠民工工资,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和相应救济手段还很不完善,恶化了农民工生存环境,从而诱发犯罪。
三、关于解决农民工返乡给我区社会治安带来问题的对策。
二是以“大走访”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农民工返乡情况的调查工作。结合“大走访”活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户调查,并召开村(居)委座谈会等,全面摸清辖区返乡农民工情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仔细梳理归纳农民工返乡原因,并全面掌握返乡农民工在生产、生活方面的现状,了解其思想动态;加强同返乡农民工的沟通联系,交心谈心,身体力行为其解决力所能及的事情,从行动上、言语上正面加以引导。对有不良行为与不良嗜好的人员进行彻底摸排,并积极依托基层群防组织加强情报信息收集掌握,对重点人员要钉死、看牢,防止其趁火打劫,危害社会。
农民工手中,让农民工做法律的明白人,自觉维护其正当权益。建立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农民工开展法律竞赛等有益活动。切实提高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帮助他们牢固树立“失业不矢志”的理念。
五是加大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力度。积极协助工商、劳动等部门,严厉制裁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为农民工增加就业,并给予有实际困难的群众以保障、扶持,缓解严峻的社会形势。加强街面及治安复杂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治安防控工作,保持高压态势,遏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营造一个有条不紊的、和谐的、良好的外部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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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二
外来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将关系到未来民工子女的前途,关系到本地区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关系到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迅速发展。国家规定民工子女也应和本地孩子一样享有义务教育的基本权益,并接受良好的教育。作为全日制公办学校的我们,应关注他们的教育。为此,我们对本校初中部外地生进行了一次教育现状随机抽样调查。
二、问卷情况。
学校对初中部245名外地生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分别就家庭背景、家庭教育、学习情况等四个方面设置了55个问题进行了调查。
三、调查结果分析。
(一)家庭背景。
从调查来看,48.37%的孩子生活在四口之家,也就是说,这些孩子一般都不是独生子女,他们大都有兄弟姐妹,这样的家庭,家长的精力较分散,不可能集中在一个孩子身上,这样家庭中的长子或长女往往承担了较重的家务,或担负着照顾弟妹的责任,他们的生活能力较强,但学习方面因为时间、精力的原因成为他们的弱项,学习成绩的提高存在一定困难。合理的时间分配和劳逸结合的生活方式对他们显得尤为重要。
调查中另有23.17%的孩子生活在三口之家,这些孩子自出生起就受着全家人的呵护,处处都被庇护着,处于养尊处优的地位。父母对他们的学习很少关心,只是在物质环境中一味溺爱,盲目宠溺,他们的动手能力和独立做事能力相对较弱,内心脆弱,一旦面临挫折,表现得茫然而不知所措。这时,我们应该提醒家长正确对待孩子的爱,千万不能把对孩子的那种关爱变成一种溺爱,是他们身心得不到健康的成长。
另外还有28.46%的孩子生活在多子女型家庭或几代同堂的家庭中,家庭成员构成复杂。对于多子女型家庭中的孩子,如果是家里的老大,其父母把他当大人看待,不但做饭、洗衣等家务活样样都做,而且还要照顾比他小的弟弟妹妹的学习和生活,父母不在家时一切家务都由他料理。他们在家的学习时间得不到保障,更不用说什么学习环境了。父母也不会有太多时间去关心他们的学习,对他们的教育自然就被忽视了。对于这样的家庭,家长就要改变思想和教育方式,抽时间去多关心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孩子完成该属于他的权力和义务。
(二)家庭教育。
调查中发现,对于孩子的犯错,69.39%的家长会耐心地跟孩子讲道理,帮助孩子找到错误根源,并督促他们改正错误,在他们考试成绩下降时,他们会帮助孩子分析反思考试情况,找到下降的原因,督促并协助孩子在今后的学习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学习方法,并取得较好成绩。但还有30.61%的孩子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家长们只是以粗暴的打、骂来惩罚孩子,这样的孩子如果长期得不到家庭的关心和肯定,会造成心理上的障碍或疾病。在孩子考试成绩下降时,也得不到家长的关心和支持,家长们对他们的成绩要么无所谓,从来都不管不问;要么就打骂。这样的家长往往文化素质偏低,教育意识和教育方法匮乏,这是影响家庭教育的主要因素。对此,家长们应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用正确的教育方法来教育孩子。作为我们学校,可以通过家校联系或家长学校等形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使家长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科学性,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帮助他们改变“孩子上学后的教育是学校的事”等错误想法,走出家庭教育的误区,明确家庭教育责任,端正家教方向,提高教育效果,通过学校、家庭、社会三者协调配合,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氛围。
(三)学习情况。
学生的学习情况,正确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直接影响学习效果。调查发现,能经常看书并注意学习方法的只占百分之30%左右,偶尔看书和稍有学习习惯的占50-60%,还有余下的学生根本没有看书的习惯,也没有正确的学习方法。怎样改变现状,促使他们从不爱看书变成爱看书,并乐于看书,把看书变成一种爱好和乐趣,这是我们每个做教师的值得深思和探讨的课题。在这样一个不爱看书的群体里,学生课堂发言的比率跟看书习惯成正比,能经常发言和不发言的都是只有17%,偶尔发言的是百分之66%。如何改变学生的学习方法和态度也是我们课题工作研究的重点,其关键就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特别是自主学习能力。在老师的指导下,依靠集体的力量,让那些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带动部分学习能力差的学生,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方法,培养正确的学习态度。
(四)其他方面。
还对家长希望子女完成学业达到的程度进行了调查,有47.93%的家长希望子女能完成大学学业,27.69%的家长希望子女完成高中学业,22.31%的家长希望子女完成初中学业。
从调查结果来看,绝大部分的'家长希望子女初中毕业后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这就说明,现在的为了民工对子女的教育要求比我们想象中的要高得多,他们不局限于满足对子女完成初级教育,毕业后去找份工作帮着养家糊口;而是把自己从小没有受高等教育的遗憾转化为对子女未来的期望,希望他们能收到良好的教育,同时希望能有一个比自己更好的前途。然而,这种高要求的学历期望和职业期望与他们的家庭教育,就像家庭教育情况调查中所显现的那样,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何通过有效手段缩短这个差距,也是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继续关注的问题。
四、思考与改进措施。
通过本次调查问卷让我们更清楚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同时也了解到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并应注意的问题,为进一步开展对外来民工子女的教育,并推进课题的进程提供了良好的依据。在近阶段的课题研讨中,我们应该关注一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家校联系及家长学校。
学生在学校学习,接受教育的同时,家庭教育必须跟上,教育好孩子不仅是学校的事,也是家长的事,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实施教育。家长要在关心孩子学习结果的同时,更要关心他们的学习过程,要关注他们的学习习惯和品行习惯的养成,要知道在孩子的学习问题上,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值一定要恰当,要让孩子可以“触摸”到,千万不要提出高不可攀的目标,使孩子纠结于挫折和失败的困惑中,把自己健康的心理彻底摧毁。要知道理性的期望值是成功的基石。
(二)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成功的关键。
俗话说:“积千累万,不如养成个好习惯。”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是非常重要的。首先,从小处着手,从点点滴滴抓起。在家和在学校要学会如何合理安排时间,要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完成作业的习惯。
其次,要帮助孩子端正学习态度,每天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笔头作业外,还要做好口头作业,把口头作业像笔头作业一样对待并完成好,因为,这是学习的延续和拓展,是巩固知识和提高学习成绩的必要手段。
另外,写字、整理学习用品、爱护书本、保持书本整洁等习惯也是十分重要的,尤其对刚上学的孩子来说,家长对此要足够重视。孩子的习惯是积年累月而逐渐形成的,对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培养不容忽视,要坚持从小事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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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三
摘要:本文基于上海市的实地调研数据,侧重于从人口学视角分析农民工迁移流动特点、未来发展趋势对其子女教育的影响,揭示了现阶段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机制中不利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因素,在此基础上就如何统筹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提出了战略思路与实施推荐。
本文在收集农民工子女教育相关统计资料及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透过对上海市嘉定区、杨浦区三所学校农民工子女的问卷调查,同时结合对上海市教委相关职能部门、杨浦区教育局,浦东、闵行两所农民工子女学校的访谈资料,在分析现阶段大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的基础上,依据农民工群体迁移流动的特点及其未来发展趋势,就现阶段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就如何统筹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提出了战略思路和政策推荐。
(1)政策保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的“两为主”原则。20底,上海市教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细化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以流入地的区县政府管理为主,以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学为主”的“两为主”原则。2月,上海市教委拟定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探索以公办学校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辅的运作格局,在各方应对农民工子女与上海户籍学生同等对待。4月,新修订的《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将持有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义务教育适龄子女划为借读生,对贴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借读,与上海市户籍学生按照同样标准收费。1月,上海市教委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上海市加强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一揽子”计划。
(2)机制保障:市、区两级政府层层落实,将农民工同住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的范围。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在市级层面,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理解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相关区县也纷纷建立健全了分工管理体系,履行本区域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管理职能。二是建立经费投入机制。上海市教委在2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中,把农民工子女理解义务教育的经费纳入年度的教育经费预算,并且按照学校的实际在校人数和定额标准,划拨给理解农民工子女的学校。三是逐步完善运作机制。年9月,上海市教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免借读费工作的意见》,对农民工同住子女身份的认定在全市范围内加以统一。
(3)质量保障:拓展教育内涵,逐步改善和规范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207月1日,上海市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以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性质及其办学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与此同时,自年起,每年下拨3000万元,用于改善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安全、卫生、教育教学条件,并透过登记备案、督导评估等措施规范此类学校的办学行为。上海各区县政府也透过种种措施,提升辖区内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公办民营的农民工子女学校能够看作是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向全日制公办学校转变的一个过渡,作为一种探索模式,在未来必须时期内也将成为一种重要的发展趋势。
(2)学段分布以低年龄段为多。小学阶段在上海理解教育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占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总人数的比例,年为82。79%,年为79。47%,说明义务教育阶段在上海理解教育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以小学阶段为主。[4]进一步考察则能够发现,各年级学生分布呈现出典型的金字塔形状,即越是高年级的学生数量越少。
(3)就学渠道以公办学校为主。20之前,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子女在农民工子女学校就读,2000年之后,上海市政府加大了对农民工子女学校的管理力度,同时增加了本市公办、民办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力度。目前,大部分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子女已经为本市的公办、民办学校所接纳。农民工子女在沪理解教育的渠道通常包括:进入公办或民办学校,数量逐年递增;在农民工子女学校就读,数量逐年递减。截至9月,上海尚有农民工子女学校258所。[5]根据市教委规划,到,上海将基本完成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1。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带给者dd市、区两级政府和学校面临的主要问题。
作为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带给者,市、区两级政府主要承担教育管理和教育财政经费转移支出等职责,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学校则主要承担教学任务。透过上海的实地调研,结合全国其他地区的公开报道及研究信息,本文认为,目前流入地政府开展农民工子女教育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1)相关统计制度尚未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农民工子女数量不明,难以对这类学生的入学率、巩固率等进行监测。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实有人口管理的信息登记系统,相关统计工作尚不完善,有关部门不能带给较为准确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数据,教育部门作为职能部门,掌握的只是自身有受教育需求的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并为他们带给受教育的机会。如此的制度框架,既影响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规划的制订,同时也难以对这类学生的入学率、巩固率等进行监测。
(2)农民工集中居住,区域公办教育资源供需矛盾突出,降低了义务教育资源的总体承载力。由于农民工往往集中居住而且多居住于城郊结合部,这使得义务教育资源区域性供给短缺的现象十分突出。对上海来说,出现这一现象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因素影响:一是流动人口子女超多集中在城郊结合部。如嘉定区的外来人口已经超过户籍人口,教育资源的压力很大,而这些地区又面临本地区农民向城镇集中、中心城区人口因市政动迁导入的冲击。三种类型人口共聚一区,必然造成校舍、师资等教育资源供给紧张。二是部分闲置教育资源已经转让或出卖。过去一段时期,由于上海户籍在校生的减少,各区县公办学校校舍曾一度出现闲置,不是改作他用便是出让置换,使得可容纳量减少。例如,普陀区公建配套的教育资源中,被改作他用的托儿所、幼儿园及中学达46所,占地面积156845平方米,建筑面积38530平方米,其中相当一部分已经无法收回。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农民工子女不能跨镇、区(县)入学,因此区域性教育资源短缺的矛盾将始终存在。一方面流入地全日制公办学校供不应求,另一方面中心城区的教育资源吸纳不足,从而导致上海整体教育资源的承载力下降。
(3)农民工无序流动,学籍管理尚未联网,增加了义务教育管理以及教育发展规划制订的难度。由于农民工的工作地和居住地不稳定,其子女为了继续就学不得不频繁转学,而且在农民工子女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转学的发生比率和人均转学次数都偏高,就学的流动性也更大。频繁转学既影响了其受教育的连贯性,也给区域教育规划管理、学籍管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农民工举家迁移及随产业布局调整向远郊集聚,致使义务教育资源供给的区域性短缺矛盾由近郊区向部分远郊区扩展。我国目前已经进入到流动人口家庭化的发展阶段,流动人口举家迁移和整体流动的比例显著上升。[7]流动人口家庭化的发展结果,导致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人口子女数量大幅增加。此外,随着上海产业结构的空间调整,尤其是工业园区向远郊地区的转移,上海的农民工也出现了向近郊及部分远郊集聚的态势。这不仅仅会改变区域教育资源的配置,使基础教育资源供给区域性短缺的矛盾从近郊区向远郊区扩展;而且,由于远郊区教育资源相对较为薄弱,农民工及其子女的集聚将会进一步加剧这些地区教育资源的区域性短缺,也不利于远郊区教育资源的优化和提升。
(5)户籍人口出生小高峰以及户籍生育政策调整后的生育堆积效应,将加剧近期教育资源供需矛盾。以上海为例,2000年以来,上海逐渐进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统计数据显示,上海常住人口新生儿从20的8。1万人增加到20的16。66万人,将近翻番。同时,上海户籍人口自1993年起持续负增长,很可能在前后对现行的生育政策做出调整,允许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8]新政策一旦实施,很多人会选取在第一时光内生育,这将导致生育的堆积效应。理解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的增多,会对上海全面贯彻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提出更为严峻的挑战。
(6)农民工子女初中后教育通道一旦建立,将对义务教育资源构成必须的冲击。由于户籍制度和中高考制度的限制,目前农民工子女尚不能与户籍学生一样在流入地享有继续理解初中后教育的平等权利。在上海,虽然政府相关部门与社会各界已构成共识dd将向农民工子女开放中等职业教育,但目前仅限于试点阶段。我们认为,无论是开放职业教育还是开放普通高中教育,农民工子女初中后教育的通道一旦建立,不仅仅将加大城市高中教育资源的压力,也会对义务教育资源尤其是初中阶段的教育资源构成较大冲击。
(7)义务教育借读费取消之后,大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难度将进一步加大。2008年11月,国家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1月1日起,在全国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教育部门涉及的10项收费中就包括义务教育借读费。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将对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带来巨大的压力,经费不足将成为首当其冲的现实问题,教育财政经费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同时,此项政策的出台会对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数量及其渠道产生影响。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对外来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很大,取消借读费后,不仅仅会影响农民工对其子女是流动还是留守的抉择,导致更多的农民工子女透过随迁的方式进入大城市就读;而且因为公办学校的教育资源优于民办及农民工子女学校,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可能导致较多的农民工子女转向公办学校借读。
(2)免收学杂费的政策尚未惠及所有农民工子女,部分低收入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利仍难以得到保障。仍以上海为例,在国家已经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的政策大背景下,上海将面临两难选取dd取消并禁止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存在,将使部分低收入且不贴合同住子女条件的农民工子女无处就学;降低或取消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的借读门槛,则如何解决该部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费用及如何预防更多的教育移民将成为一大难题。如果上述矛盾得不到妥善、有效的解决,那么,由于教育市场和获利机会的存在,新的、非法的农民工子女学校仍会不断地冒出来。
综上所述,农民工居住地域相对集中,造成区域教育资源供给短缺与闲置并存的局面;受未来流动人口发展的变化及相关政策的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变动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相关统计制度的不完善使教育职能部门难以掌握农民工子女的基本状况,由此增加了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和规划的难度;初中后教育通道以及免收义务教育借读费等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加大了资源供需矛盾的核心dd财政压力,而借读条件门槛的设置是不得已之举,显然会让一部分农民工子女失去受教育的机会,也加大了对农民工子女学校的整治难度。农民工子女教育基础薄弱、社会融合进程缓慢、高考户籍制度的限制等因素的存在,也造成其受教育难的客观现实。就应说,上述问题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仅会影响农民工子女教育的进程,也会影响户籍学龄人口义务教育水平的提高。
上海开展农民工子女教育中所面临的难题在全国具有必须的普遍性。本文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大城市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难的问题,务必从战略的高度对相关制度加以改革和创新。
首先,务必适应农民工群体的发展特点,实现战略思路的转变。一是教育机制从政策保障向制度创新转变。农民工子女教育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近年来,虽然各地已经构建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基本制度框架和保障机制,但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两为主”原则,如何解决教育财政政策和教育入学政策的问题,如何解决区域内部教育资源不均、负担不均的问题,仍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创新,使现有的工作系统化和规范化。二是教育目标从教育机会公平向教育内涵拓展转变。流动人口家庭化、常住化的发展趋势充分说明,就应改革以户籍学龄人口为对象的义务教育管理模式,建立覆盖常住学龄人口的义务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相应地,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内涵务必进一步拓展。也就是说,不仅仅要解决义务教育起点的公平问题,还要关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公平问题。在关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同时,还要逐步解决初中后教育的通道问题。
其次,就应秉持“统筹发展、区域调配、多方投入、重点扶持”的指导思想。统筹发展,是指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本市义务教育的统一范畴,将户籍基础教育改革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实施有机结合。区域调配,是指根据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分布及求学需求,对全市存量教育资源加以统一调配,对农民工子女教育实施跨区域资源配置。多方投入,是指“两为主”原则体现了政府公共服务的一个基本价值,但并不意味着强化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也不意味着强化政府包揽一切的做法。强调在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上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方针并不是排斥其他社会力量、尤其是民间资本和“民办学校”参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重点扶持,是指对贴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学校,透过重点扶持的方式,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保证教学质量。
最后,就应依据农民工流动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对现有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加以改革和创新。具体的政策推荐包括:
(1)强化和改善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将农民工子女教育资源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其一,根据各区域人口变动的不一样状况决定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向。市级财政要加大对人口导入区县尤其是农民工子女集聚的区县的支持力度,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较多承担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增加教育资源短缺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的供给,提高这些区县公办学校理解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潜力。其二,透过对外来务工者居住地的规划引导,及时调整不一样区域学校的设点布局,使其与新的人口格局相适应。为分散农民工子女居住和就学的密度,大城市市区相关政府部门要对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地予以相应的规划和布局。
学生就学。二是应以城市教育附加费及透过社会赞助等方式建立专项基金,透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带给教科书等方式,帮忙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就学。
一部分。市场操作,是指让有企业背景的职业学校进行培养和消化一条龙,企业也能够委托培养方式招生。教育成本由企业、个人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担,企业有权在录用方面淘汰不合格的学生(政府应限定最高淘汰率)。与此同时,政府务必制订规则,强化对成本、价格和教育质量的监管。
(4)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民办学校参与农民工子女教育。其一,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就应说,上海市政府将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管理的方向是正确的,但在当前农民工子女数量大幅增加、上海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有限的客观现实下,应允许农民工子女学校继续存在,扶持尚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用心创造条件转为民办学校。同时根据实际状况,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办以接纳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
(5)根据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发展特点,建立涵盖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要适应流动人口常住化和家庭化的现实,改变当前以户籍人口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把常住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以及政府教育的日常管理。具体包括三方面:第一,加强外来人口的综合管理工作,建立外来少年儿童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第二,充分发挥农民工子女教育领导机构的作用,统筹协调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涉及面广,需要由政府牵头。第三,根据农民工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特点,实行农民工子女学籍管理信息化。可试行发放农民工子女“入学绿卡”,专设便民窗口,统一界定、办理农民工子女的入学手续。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住所不定的特点,学校能够按照受教育时光、分段收取相应费用的办法,以免造成农民工的经济损失。
本文是在“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专项研究课题dd农民工子女教育(农工党上海市委课题组,2008。吴瑞君任课题负责人并主笔课题研究报告)的部分成果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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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瑞文,廖大海。民工子女教育的相关问题研究[r]。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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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邵宁。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的公平问题研究dd以上海市四所农民工子女学校为例[d]。上海:上海大学,2007。
[12]李蓓蓓。上海市外来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调研[j]。历史教学问题,2004,(06)。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四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年底,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69亿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1277万人,占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9。3%。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已经成为一个较普遍的社会问题,甚至必须程度上影响国家建设和未来发展。尽管在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义务教育阶段透过公办学校培养的方式基本得到解决,但仍然存在必须的教育不公现象[1]。具体可能表现为,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资源差,教育资金缺乏,家庭教育差,存在自卑心理等。
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造成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财政职责主体缺位。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以地方财政拨款为主的财政管理体制。具体实施:中央政府主要负担由中央各部门兴办的教育机构的拨款,同时对落后地区的教育发展给予必须的资助;地方财政主要负担各级地方政府举办的教育机构的预算内拨款。这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二元化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是造成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的核心制度因素[2]。同时,由于农民工子女在农村交纳的教育附加费并没有根据农民工的就业流向在地区间转移,城市政府从财政中划出的经费专供辖区内拥有户籍的市民子女理解义务教育之用,并不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子女。这就造成教育财政职责主体缺位的问题。
2。配套法律政策不完善。
在保障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入学的政策变迁过程中,配套法律政策不完善。首先是相关政策在国家法律层面始终存在空白,政策多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法律位阶不高,其约束效力有限。3月,原国家教委初步确立了“两为主”(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解决思路。最主要的立法是的《义务教育法》,该法本应清晰、明确地将“两为主”的政策表述清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加以肯定,但实际却语焉不详。而且该法中缺少罚则,没有规定“流入地政府拒绝”和“流入地公立学校”不接收进城务工子女理解义务教育的处罚措施。地方配套政策缺乏操作性,在落实中存在很多问题,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亟待解决。
3。公立学校入学难,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学质量差。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任务主要由民办学校承担,流动儿童的入学需求,与流入地学校利益之间是有冲突的,由政府全额拨款的非盈利性公办学校,其自身没有额外的经费,承担流动儿童的就学成本,一些中小学校拒绝接收非本区域户籍的生源,导致许多农民工子女无法进入公办学校。既然公立学校不能完全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大批民办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便应运而生。自从国家统一取消义务阶段借读费的规定出台后,许多学校办学经费紧张了,教育资源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民办学校存在诸多不足,严重阻碍其发展。大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存在很多问题,如办学条件差、管理水平低、教学质量低下等。
4。家庭生活质量的差异,导致产生厌学心理。
很多农民工子女以前在老家上学,由于当地教学条件较差,学习基础较差,初进入城市学校,容易跟不上学习进度。并且,由于地区差异,他们的各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水平、见识等都与城里的孩子有很大差异,容易产生自卑和厌学心理。读书改变命运、知识成就未来的口号并不能消除许多民工子女的迷茫,父母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教育。家庭收入水平与城市孩子生活在一齐被放大了差距,这让不少农村孩子情绪低落、自卑,导致学习成绩很不理想。
中央财政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向理解农民工子女就读人数较多的地区给予倾斜,并明确要求地方加大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学校的投入。支持地方政府切实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学校的办学条件,使地方城市学校有更大的潜力理解更多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中央和省级政府设立进城农民工的子女教育专项资金,并加强调控和监督,按实际招收农民工子女人数划拨到各地,分担流入地政府和学校的财政压力[3]。运用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分担和配置义务教育资源,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2。建立完善的教育法制和政策体系。
国家应从法律角度,尽快明确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明确规定他们的平等教育权。使各级政府、教育等机构在处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时,有法可依;农民工家庭和子女在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时,有明确的法律凭证。
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在当前农民工子女数量大幅增加、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有限的客观现实下,应允许农民工子女学校继续存在,扶持尚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用心创造条件转为民办学校[4]。根据实际状况,降低民办学校的办学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办以接纳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
4。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成长,营造和谐平等的成长环境。
本地学校既然接收了农民工子女入学,就要关爱这些孩子,让孩子有机会享受同等的教学条件、教育资源,客观看待他们与城市孩子在家庭背景、环境教育、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诸多差异,让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本地居民就应从心理上接纳农民工及其子女,以平等的眼光看待他们。社会舆论就应发挥作用,社会各界要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并且给予农民工帮忙平台。
参考文献: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五
在目前中国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革的背景下,农民工返乡子女群体规模并没有因20~间的农民工“返乡潮”结束而缩小,相反正呈现持续性增长、常态化存在以及多样性转化的特征。在笔者看来,农民工返乡子女群体绝非短时期的存在,农民工返乡子女就学政策也不应该局限于应时性的政策目标。
笔者所在的“农民工返乡子女的文化冲突与社会支持系统构建研究”课题组,在调查了四川省的237位教师,走访观察数十位返乡子女的就学和生活情境,以及对7个孩子长达半年左右的深度追踪研究的基础上认为:在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系统中,应该通盘考虑返乡子女就学政策的价值定位和政策效能,并仔细分析政策背后潜藏的制度基础,特别是户籍制度的深层影响,尽力推动农民工返乡子女就学政策实现制度重构。
农民工子女从二元划分悄然转向三类结构。
据国务院最新数据显示,截止到年底,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69亿人,其中外出的农民工1.66亿人。面对如此大规模的劳动力转移流动,社会结构、阶层、文化冲突与融合等重大问题都需要我们从全局角度深入思考。
笔者认为,首先,应该注意到近年来中东西部大范围跨省劳务输出趋势的变化。据全国妇联20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全国流动儿童中县内跨乡流动的儿童占全部流动儿童的比例最高,跨省流动儿童比例位居第二。具体情况是,跨省流动儿童占全部流动儿童的30.11%,省内跨市占18.80%,市内跨县占12.83%,县内跨乡占38.25%。部分省份的流动儿童则是以省内流动为主,如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和贵州等省份,省内流动儿童比例占90%以上。
这一农民工子女“社会漂移”的新趋势,必然带来农民工返乡子女呈现多类型转化特征。其中,返乡再流动学生的持续增加即是这种“漂移”新趋势下的直接反映。“跨省流动——返乡——省域内流动”逐渐成为农民工子女“社会漂移”的重要模式。
其次,应该思考农民工“引返”抑或“促融”政策的价值选择及政策效能对农民工子女结构性变化的深刻影响。就整个农民工政策而言,是促进其更好的融入城市,还是引导其返乡创业?这是农民工整体政策的核心价值选择。从这些年的政策走向来看,“引返”抑或“促融”政策,似乎是一个两难困局,且摇摆不定。近年来,政策的天平似乎倾向于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在总体性、高密度返乡创业政策的引导下,农民工返乡创业已经成为一股潮流,农民工随返子女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客观事实。
尽管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执行效果尚需客观评估,但有几点事实必须予以注意:第一,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将会促使更多的农民工及其子女“走在返回家乡的路上”;第二,一旦“引返”政策执行效果不力,将很有可能让这些带着返乡创业愿望,但又耗不起的农民工再次选择外出社会漂移;第三,带有“返乡印记”的农民工子女的绝对数量持续增长已是客观事实,并且正在改变着农民工子女的整体结构。
在本课题组看来,传统的农民工子女二元划分(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已经向农民工子女三类结构(留守儿童、随迁子女、返乡子女)悄然转变。
借此,笔者认为,面对农民工子女三类结构变化,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其顶层制度设计,充分考虑三类农民工子女在当前“社会漂移”中的类型转化以及带来的文化适应和制度障碍。
孤立政策不能解决“漂移”带来的综合社会问题。
笔者认为,由“返乡潮”牵扯出来的返乡子女问题以及政策,其实是农民工子女的一个综合问题。它既是一个“他乡”与“故乡”文化冲突在农民工子女身上的直接体现,也是流动、留守以及正常农村孩子身份的一个关联性节点。在一定程度上,它仍是一种“漂移”所带来的综合社会问题,也绝非孤立政策所能解决的。
本课题组在长期的调研中发现,为数不少的返乡再流动子女往往在学校办学条件差、师资水平低、经费投入不足、校园安全存在隐患的民办学校就读;有幸进入公办学校的返乡再流动子女大部分无法进入优质资源校;即便进入公办学校,也存在着单独编班或者在座位上实行划块管理的情况。
总体而言,返乡再流动子女和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一样,在教育过程中受到的显性或隐性不公平待遇十分突出。所不同的是,这部分学生较之非返乡流动的孩子而言,在社会的漂移中经受着更为频繁且持续的文化冲突和适应。而农民工返乡子女的就学政策边界实际上并没有涵盖或者延伸到返乡再流动子女这一分化的群体中去。
从政策对象的精细化、政策边界清晰程度、政策网络成熟度等影响政策效能的诸多因素综合考量,返乡再流动子女的就学问题应该放置在返乡子女就学政策网络中加以优化。这也正如学者段从荣所言:“今天我们的城市化是只见劳动力,不见‘人’的城市化,是只见孤零零的个体,看不到家庭的城市化。”
所幸的是,目前,不少省份已在实质性推进削减户籍制度的深层制约。比如,四川省已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相应要求,全面实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有义务教育公办校对随迁子女“开门”,稳步提高接收比例,避免将随迁子女限定在少数学校。
笔者建议,应该在遵循人口迁移、人口城市化的.内在规律的基础上,基于“儿童优先”的原则,进行流动儿童、留守儿童以及本课题重点关注的返乡子女的整体性的顶层制度设计。
努力消除就学中的户籍障碍或利益捆绑。
从更为宏观的农民工政策系统来看,户籍制度仍将持续且深刻地影响着“引返”“促融”政策效能,继而导致为数不少的农民工子女在“留守”“流动”之外,将长期存在着“欲走还留”“且走且留”的社会漂移和持续的文化适应问题。
据3月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志明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已达200万人左右。各地政府也在返乡创业政策方面,大力宣传和努力推进。
从世界各国发展历史来看,现代化进程都伴随着大量的人口转移与流动,也一定会带来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的压力。但由于大多国家并不存在中国这样的城乡“二元结构”户籍管理体制,所以,国外户籍制度改革并没有造成户籍对人自由流动的阻隔以及身份等级的区隔。而我们的情况是: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户籍管理体制使得诸多教育政策的执行效能受其掣肘,返乡子女就学政策也深受此制度影响。户籍制度将会与返乡子女的就学政策,乃至与整个农民工子女就学政策网络产生更为频繁的摩擦和冲突,影响着相关政策的执行效能。
发达国家大多是通过法律政策的创新和实践来形成对流动人口及其子女教育的制度化管理。美国自1966年推行至今的“流动学生教育计划”(migranteducationprogram,简称mep)影响最大,成效显著。联邦政府的强力介入和干预、充裕的专项资金支持与完善的流动儿童登记制度挂钩所形成的激励机制值得借鉴。日本基于“住民基本情况网络登记制度”搭建自由的户籍迁徙制度,以此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不分地域自由择校。欧盟以高效的管理协调机制,全面的社会融合政策来确保欧盟区域内成员国人口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等。另外,非政府组织参与应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方面也有大量的经验。
具体到返乡子女就学政策而言,笔者建议,首先需要加大异地高考(精品课)政策执行力度,解除就学中的户籍障碍或利益捆绑,最大程度地消除因升学原因造成的被迫返乡现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升学原因造成的返乡子女亲情疏离。同时,针对返乡子女再次流动,特别是省域内的省内跨市、市内跨县、县内跨乡流动态势,我国政府应该切实加快推动户籍制度改革,逐渐剥离户籍上的利益捆绑,回归户籍的登记功能。
就学政策动力不足直接影响政策效能。
纵观大多数省份,在农民工返乡子女就学政策的执行上,仅仅体现了政策的逐级传达和一般性的政策宣传。从更为基层的政策执行方式和推进思路来看,几乎没有超越上述政策主体所搭建的政策框架。可以说,农民工返乡子女就学政策动力不足直接影响着该政策的效能。
针对返乡子女就学政策目标执行表浅、执行动力不足等问题,笔者认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需着力加强该政策的执行动力系统,特别是对基层执行主体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建设。
首先,需要清楚认识:农民工返乡子女的就学政策需要末端执行主体积极主动的行动,方可实现。如何防止基层政策执行者对于该政策的窄化理解,从而导致“返乡潮”后农民工返乡子女政策的沉寂和淡化?如何避免学校管理者的无区别甚至消极对待,调动学校各级管理者细致、有针对性且充满爱心的工作?这都需要对返乡子女群体的拓展及转换等情况在政策中有进一步的清晰界定和表达。
其次,要切实在国办发[]130号文件“将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列入当地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精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返乡子女就学质量公平的绩效考核指标,以此培育政策利益群体积极、多频的互动,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基层学校对返乡子女群体就学问题的切实关注,防止基层政策执行者对该政策窄化、静态的理解。同时,针对返乡子女与留守儿童和流动子女的转化特点,引导各级政策执行主体(特别是基层学校)整合、优化农民工子女的管理事务,以监督促激励,最终实现管理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以保证农民工返乡子女就学政策执行动力的持续提升。
总之,在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子女返乡的持续性、常态性及转化性的基础上,推动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各级管理者的保障激励和监督机制建设,现在必须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我们要在大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系统中去思考返乡子女就学政策的问题指向、价值指向和发展趋向,提升农民工返乡子女就学政策的执行效能。
如何建立返乡子女支持系统。
笔者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思路:
由当地政府牵头,建立农民工返乡子女信息登记采集制度。对于农民工返乡子女的具体数量、家庭背景、年龄、性别、返乡原因、回乡居住及生活状况进行详细登记。如有可能,建立以县为主的返乡子女基本情况网上登记制度。可以和留守儿童、流动子女登记制度联通,从而在信息采集方面做到心中有数。
对于返乡子女的不同类型进行区别对待。比如,对于成为留守儿童的农民工返乡子女,可以建立结对子帮扶机制,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的“青神模式”就是一种有意义的探索。必须强调的是,各地既要有效地将返乡子女的就学等问题区别对待,同时,也要看到返乡子女向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以及正常家庭孩子的转换,在整体性农民工子女关爱网络的大战略下思考返乡子女的关爱系统。对于再次流动的返乡子女,要将其纳入流动子女就学政策的框架中去。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家庭为依归、社区为依托的基层关爱网络和安全预警机制。比如,可以考虑返乡子女占一定比例以上的学校增设生活和心理辅导教师编制,专职从事此方面工作。可以在各村、社区建立农民工返乡子女互助关爱服务站。在该公共活动空间中,以书籍阅读、游戏、亲子网络联系小屋、“外面的世界”视窗等功能分区构建返乡子女、留守儿童、普通孩子的公共交流空间。同时,针对返乡子女的个人安全等问题,在关爱网络搭建的同时,也应在信息采集系统的配合下,建立返乡子女个人安全监护人责任制度,并以此构建安全预警网络。
农民工返乡子女的支持网络建设和优化,还需要充分考虑目标群体的支持网络感受度,积极推动返乡子女由被动接受向主动的寻求利用支持网络转变。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六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试着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目前现状。
调查发现,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一些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投入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而用于农民工培训的经费更是少之又少。政府没有足够的农民工培训保障体系,一些企业也不愿培训。
二、问题及原因。
农民工培训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工作,尽管政府投入了许多财力、物力,各级工会也多方努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
首先,从农民工整体来看,对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有着强烈渴望和迫切愿望,但具体到单独的个体和实际的培训工作中时,却不然。据调查,不少农民工参加培训都是各级政府下达指标,农民工对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另一方面,一些有学习热情的农民工却由于受环境和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参加培训。
其次,从农民工分布情况看,农民工比较多的企业往往为民营、外资企业,其中不少企业认为,工人只要每天完成生产任务“能干”、“够用”就行,对农民工技能升级和有关思想道德、安全、维权等方面的培训热情不大,使不少农民工只能长期从事低级体力或简单熟练工种。
第三,农民工教育培训具有教育对象分散且流动性大、教育层次不齐、教育时间不定、约束力不强等特点,这使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1.一些农民工受自给自足思想束缚,视野较窄,缺乏长远性和开拓性。
2.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偏见和歧视,使其很难摆脱心理上的自卑。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形态之间的反差,不少城市人对农民工怀有偏见,使其在城镇寻求自我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受到挫伤。又由于其在城镇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因而其对城市也怀有一定戒备和恐惧。
3.不少农民工外出打工并没有明确的目标,不知该不该学、学什么、学了有什么用。另外,多数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虽然不支付培训费用,但仍需支付车票、伙食费、住宿费等费用。
4.由于城市企业在用工制度上对农民工的歧视,以及农民工自身先天的不足,他们中的不少人目前还没有谋取固定工作,甚至连劳动合同都没签过。这种短暂的工作状态,使他们只能选择得过且过方式。很难激活其潜在的培训需求和培训热情。
5.一些培训课程的设置不符合农民工就业的实际需要,按规定每个农民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而根据农民工择业的需求,常常掌握二三门技术的农民工才能更好地找到工作。
6.用人单位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其在农民工培训问题上不愿有较多投资。一些企业以农民工缺乏稳定性为由,拒绝对其实施培训。这就导致一些农民工虽打工数年,但在职业技能方面并无长进。所以,一遇企业结构调整或技术改造,便被淘汰出局。因此,不少农民工的职业技能与科技和生产水平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于是出现了一边是大批农民工进城打工,一边是用人单位发愁招不到人的“民工荒”难题。
三、对策及建议。
农民工培训将是我国今后教育的一个新增长点,国家正在构建农民工培训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各级工会来说,既是艰巨的任务,也可能是新的发展机遇。因此,各级工会应有长期的眼光和规划,在尽快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同时,一方面要逐步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管理,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工会在农民工培训上的特色之路。
1.转变观念,高度重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农民工培训工作意义重大,关乎社会的稳定,社会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各级工会不但要充分重视,而且要转变过去工会搞职业培训的观念和模式。农民工的培训不是把物质条件创造好了“等”其主动来参加培训,而是要想尽一切办法“让”和“请”农民工来参加培训,要教育和吸引农民工认识到接受培训的好处,激发其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综合素质的热情。真正实现“让农民工满意,让用人单位满意,让政府满意”的目标。同时,要积极协调和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培训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制度,在强化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力市场“通行证”的就业准入制度的管理方面尽快出台政策。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随机应变,因人施教。
(1)办学形式要多样化。对农民工的培训应当根据农民工的工作特点采用集中授课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可以把课堂开在工地、车间。在开课时间上可采取脱产和业余相结合,节假日、休息日、八小时之外,只要有需要就开班开课。学制上也可以采取系统培训和一技一能的短训或超短训班结合的形式,使培训的成果一点一点积累。在教学手段上传统的教学和现代的科学技术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制作教学光盘,使农民工在业余时间自学。
(2)办学对象要层次化。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层次进行“因人。
施教”。对于知识文化水平稍高的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难度较大、要求稍高、精密技术工种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系统培训。对于知识文化水平中等的大多数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有一定技术难度的、要求不太高的技术工种和规范化管理操作方面的系统培训,使农民工由纯体力型向体力技能型转变。对于少数知识文化水平偏低,没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难度不大、要求较低、容易操作的技术工种培训。当前培训的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家装、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
(3)办学方法要多元化。一是和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合作,举办针对行业特点的专业技能培训;二是与农民工市场合作,把培训和向用人单位的农民工推荐结合起来;三是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合作,送教师、教材到企业。企业参与培训是提高农民工素质的一条重要渠道。应当逐步建立起“定单培训,企业参与”的机制,走先培训后输出,以培训促输出、定向培训、定向输出的路子。
(4)办学内容要实用化。在教学培训过程中,要既不拘泥于教材,也不脱离教材,始终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随机应变、因人施教;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尊重对象、适应环境;故事案例、提问解疑。摆脱程式化的课堂教学方式,使农民工的培训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3.探索实践,搞好结合,调动积极,实现双赢。
(1)培训和考证结合。根据一些行业农民工分散性、流动性、季节性,工作时间长、不固定的特点,采取课上授课和课下自学结合,长训和短训结合的办法,分阶段教学,累计学时,逐步推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方便有一定文化基础和能力的农民工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并允许培训学校通过考核将农民工已有的知识和技能认定为学分,学校可以将这类学分折算成接受本校学习的学历学分,凡是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只要累计达到所需学时,或完成各个阶段的教学要求(通过阶段的考试)即可颁发证书。同时,为激励农民工学习知识,学习技能的'积极性,工会或联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举办农民工技能大赛,通过技能大赛对农民工进行技能等级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只有这样,培训才有吸引力,培训后的农民工在就业中才具有竞争力,才能体现培训主体、培训对象和用人单位的三赢局面。
(2)免费和收费相结合。政府对农民工的免费培训投入是有限的,只能是针对每个农民工的一次性免费培训,而对于那些有一定技能,生活基本稳定还有技能升级需求的农民工,培训就可收取一定费用。另外,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合作,根据企业需要,对有一定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先免费招聘和培训,合格上岗后由企业支付培训费,或从农民工的每月收入中(在其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逐步扣除。
(3)培训和就业信息、维权服务相结合。就业信息服务还应包括职业趋势分析,引导农民工正确选择技能培训方向。把培训、劳务输出、信息资源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会在专业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上应当以市场为导向,使农民工培训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农民工培训和农民工子女的培训、教育结合。农民工培训的最终目的是顺利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而关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与培训则是从更长远的眼光来推动这个转移。同时,要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教育上发挥工会职业和学历教育的优势。工会可以和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照顾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入学与接受教育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参加中职教育。
总之,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这种系统性表现之一就是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培训本身,更需全社会对农民工的真正关注,需要对他们的生存状态有更真实的了解。许多农民工表达的想法和要求已超出了培训内容,更多的是对平等的要求和对公正的渴望,希望全社会尤其是城市居民改变对他们的歧视。与培训农民工的城市文明素质(如公共场合礼仪等)相比,提高城市居民的平等意识是更为重要的工作。系统性表现之二就是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农民工培训。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七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内治欠办发[2022]9号)要求,我局决定自2022年11月中旬至2023年春节前,在全旗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坚持超前发力、精准施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形成执法检查合力,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实施集中整治,全面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落实落地,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或极端事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集中排查,全面摸清欠薪风险隐患。
11月中旬至下旬,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欠薪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活动,做到工作重点前移、工作重心下沉,采取包片包项目、监管责任明确到人的监管模式,以及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线上排查等方式,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隐患。对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施工过程结算等制度落实情况和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发挥实名制平台预警监测作用,持续进行线上动态排查。
1.排查重点,重点排查政府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房屋市政工程“两拖欠”(拖欠工程款、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欠薪问题。
2.建立排查台账。一查重复信访隐患,全面清查我旗内房屋市政工程被多次反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列出清单,明确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整改举措,二查群体信访苗头,对排查中发现可能引发群体信访的欠薪隐患和线索,制定行之有效化解措施,逐条确定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立行立改。三查历史陈欠积案,进一步排查因陈欠可能引发的突发性、及时组织风险评估预判,集中力量化解长期未解决的'历史遗留欠薪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二)开展集中处置,着力化解欠薪突出问题。
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要充分发挥好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调解仲裁、刑事司法联动机制、集中处置排查发现的欠薪问题、信访案件,并予以妥善化解。
1.开展专项接访,强力化解欠薪信访案件,领导要带头接访,安排专人负责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信访事项。对接访过程中发现的复杂疑难和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信访事项,制定具体化解方案,实行领导包案。
2.强化行业治理,系统解决欠薪问题。加大力度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强化相关问题整治,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重点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强监管,防止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严防规模性欠薪。会同有关单位对政府投资房屋市政工程欠薪问题进行有效整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违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处置;对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职责的要及时通报移送相关部门。
3.完善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因房屋市政工程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或极端性及重大舆情的事件,要及时、快速、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四)开展集中整改,巩固拓展根治欠薪工作效果。
12月份,结合年度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反馈问题和行动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三倒查”,查项目整体工资支付情况、查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查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逐一销号、限时整改、全面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面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工作专班,坚决守住底线、防住风险,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2023年春节前,要继续对欠薪问题保持高度警觉,把整治欠薪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松、行动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化推进、全力维护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履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制度规定,切实发挥职能优势。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营造尊重劳动、关爱农牧民工的良好氛围。对项目负责人和劳资专管员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牧民工工资的法律意识。对欠薪舆情要坚持线上监测和线下处置相结合,从速查清事实,稳妥处置化解,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四)加强调度协调,做好信息报送。按照盟局工作安排,每月按时报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排查表,于2023年1月前做好专项工作总结,及时报送。
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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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个寒假,我前往了崇明的前卫村,在观光游玩的同时体验了一回农家的生活,颇有收获和体会。品味到了纯情朴实的农村生活,也体验到了“回归自然的人生境界”。久居喧嚣闹市的城里人到此一游,可以一洗烦嚣,陶冶性情,使身心得到调养。我这次的实践主要是当了回小导游,当导游当然先要了解前卫村的历史,现状及发展前景,为此,我做了一系列的调查,使我能更好的完成这次的实践活动。
据介绍,前卫生态村位于崇明岛中北部,于1969从一片滩涂中围垦而成,总面积3671亩,人口753人,经过30多年的艰苦创业,目前已形成集农、工、副、商、游全面发展的生态村,投资规模达1.2亿元。昔日一片荒凉的沉寂小村,如今是既具城市风光,又有田园诗意,这里水洁、土净、空气清新,花果绕村争香斗艳,碧波锦鳞鳖蟹嬉水,大棚喷灌一派风光,树木成林鸟语花香,漫步绿茵深处健身苑之间,疑是桃花源中行,使人感到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前卫将工业下脚、菜园黄枯,人畜粪水等废物变成了资源,环境得到了保护,使工业、农业、副业、旅游业等产业得到协调发展,国内外农业专家近年纷纷前往前卫村参观调查,对这里的生态工程赞不绝口,党和国家领导人朱钅容基、尉健行、温家宝、吴邦国、黄菊、李铁映等都亲自来村检查视察。自1984年以来该村连续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五好村党支部、”“标兵村”,95年又被评为“全国绿化千佳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96年被联合国在土耳其授于“全球环境500佳”提名奖。
千禧年之际,前卫生态村隆重推出“农家游”旅游项目,让游客“让游客“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学农家活、享农家乐”。做一天真正的崇明人,享一回有趣的“农家乐”。目前,前卫村共有28家接待农户,其中4家为aaa级,15家为aa级,“农家乐”上了新的台阶。在领略田园风光之际,亦有观赏斗鸡、鱼鹰表演,到古村踩水车、学推磨、坐花轿等游乐项目,另外,还有更多的休闲娱乐设施还在建设之中。
旅游,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已成为时尚选择。旅游业的开发,不仅能充分利用区域资源优势,还能推进环境治理,营造文明向上氛围,挖掘能供游览的景观特色,不断塑造区域绚丽多姿的美感,吸引游客观光。前卫生态农业旅游区农家旅游项目,正是在社会化旅游大格局不断形成的背景下,抓住机遇脱颖而出的。本着政府搭台,农户唱戏,为民办事,大众参与,协调管理的原则,旨在绿化、净化、美化村庄,加大生态农业全球500佳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小区市级文明功能优势,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致富百姓,展示前卫精神文明建设风采的宗旨。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旅委、镇党委的直接关心支持下,金秋十月隆重推出的“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学农家活,享农家乐”活动一炮打响,赢得了声誉,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践证明,开发农家游旅游特色项目,深得都市游人的欢迎,其开发市场广阔,前景无限美好。据有关人员介绍,计划3年内通过不断建设和自我完善,使前卫生态村“农家游”成为上海地区乃至全国一流的休闲新景点。
在采访了有关的领导之后得知,“农家游”在上海地区目前没有现成的模式,在考察总结四川成都“农家游”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前卫生态“农家游”经营机制。准备组建“农家游”旅游接待服务公司,其职责主要是与大西洋旅行社合作,对外宣传促销,组织团队,对内做好服务接待工作,并成立旅游接待处和综合服务队。其次是提高服务水准。“农家游”虽不象宾馆那样正规,但在服务接待上,严格按照宾馆的服务体系,贯穿于整个接待的始终。一是服务上体现优质化。加强对接待人员和农户的培训,提高其综合接待素质。在接待过程中既要体现农家的热情好客,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二是在操作上形成规范化。游客统一在旅游接待处登记,选择所食宿的农家。对团队游客,导游(讲解)员按照接待程序组织游览和各项参与性娱乐活动,对散客,由接待员负责做好旅游向导;三是在管理上形成制度化。成立“农家游”督查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负责接待的农户、警务室、“农家游”招待所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整个接待过程安全、合理、卫生;四是在菜肴上形成特色化。推出酱瓜白扁豆、煮豆节等崇明农家特色时令菜肴。
通过这次的调查和实践使我对前卫村有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也锻炼了我自己的社会工作能力,意义颇大。相信随着崇明的大开发、大开放,前卫村的前景也将更加灿烂,期待的同时我也祝愿这个美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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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问题调查报告(精选19篇)篇十九
在我国城乡之间,每一天流动着上亿农民,农民工已经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于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这些农民工的身后,有着数千万未成年的子女。这些孩子是一批游走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的教育问题也是这些流动农民的心头之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是当前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中的难点之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并且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转到非农业,从农村转到城镇,流动农民及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农民工子女是一个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加的群体,其权益保护不容忽视。我们对长沙市马王堆等中学部分农民工子女及其家长展开了问卷调查,学生年龄段为13d16岁。
不愿意。
尽管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度都充分思考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尽管许多城市的主管部门都在承诺着手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但实际上都收效甚微。农民工子女教育困难的原因究竟在深层次的体制矛盾上体此刻哪些方面,我们的看法是:
首先,许多地方在计算经济发展总量或列举政绩的时候,基本上是以本地常住人口作为基数。如果增加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既要增加财政投入的支出,还要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影响到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因此,当地主管部门只得采取排斥和关掉的办法,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其次,出于对农民工进城数量增加的担忧。近年来,人们已经逐步习惯于单身农民工在城里就业。因为他们只带给廉价劳动,来去自由,由于没有子女和家庭的负担。但是一旦要把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作为城市政府务必要解决的日常工作,直接导致的现象就是,农民工家庭的整体进入。那么城市政府要解决的就不仅仅仅是教育问题,还要涉及到他们的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就业问题,甚至对于城镇公共设施供给的压力。
第三,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也关系到我们国家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问题。尽管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在对农民的问题上存在着不公平现象,而且也需要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和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逐步加以解决。但现实中,农民工子女离开了农村后,由于交纳的教育统筹费用没有根据民工的就业流向在地区间划转,而农民工就业所在地的城市财政体制在义务教育支出中并没有包含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等于在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体制中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实际上的受害者就是这些在城市打工就业的农民的下一代。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曾说,农民工子女教育属于九年义务教育,享受义务教育的一系列扶持政策,这完全贴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
那么,就上述体制矛盾上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不仅仅仅是教育部门的问题,也是全社会的问题。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各级政府站在什么样的角度去认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是否能够从心理上把他们与城里人公平对待,并逐步从体制环节上来解决这些现实的矛盾。如何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有以下推荐:
首先,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要正确认识农民工也是城市财富的创造者,他们在无法享受城里人各项公共福利的状况下,以极低的成本为城市的企业带给了超多利润,并创造了城市的税收,同时还在很多方面承担各种不公平的费用。因此城市政府有职责有义务来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这是政府对于作为纳税人之一的农民工的正常的服务。政府应着力解决导致教育领域受教育权利事实上不平等的体制性问题,取消二元户籍制度所强加的受教育界限,取消教育赞助费等其他不合理的收费制度,保证流动劳动力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并为其带给公平的教育环境。注重义务教育公共投资的内部效益,务必建立严格的教师人力资源配置制度和合理的学校设置制度。
其次,是要正确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我们是在以一部分农民不能享受正常的城镇化进程的代价换取了近些年城市的快速发展。当我们看到农民工的子女超多失学,而在一部分城市却盲目地提出教育已经现代化的口号,把超多投资用于提高城市教育的硬件设施,使城里人的后代和农民的后代文化素质的差距日益扩大。这不仅仅不贴合我国的现实国情,而且会拉大我国的城乡差距,引发长期的社会矛盾。因此,应允许在城市里专门解决农民工子女基本教育的民办学校存在,不能以降低城市教育水准为借口关掉这些学校,使超多农民工子女失学。对农民工子女应放宽就学准入,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入学就读程序,畅通人员流通,尤其是加强民工子女教育引进的绿色通道,在民工子女的就学、就业等方面带给便利条件。消除体制障碍,改善地区、城乡关系,进一步放宽农民工子女来杭就读的准入条件,切实做好教育、社会保障等等方面的配套措施,为民工在城务工减少后顾之忧。
再次,消除偏见,提高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师的福利水平,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管理和建设,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不必担心农民工超多的涌入城市,会带来城市的不安定。因为根据近些年对农民工的调查跟踪,农民工的流动就业行为是完全理性的,并非盲目的。因为农民工也需要就业的稳定,个性是携带子女的农民工家庭。如果没有稳定的收入和就业条件,农民工很难选取带着妻子儿女饱受颠沛流离。他们在家乡还有一块土地作为他们永久的社会保障和满足温饱的收入条件。作为中国农民还有一个十分眷恋家园的传统。从未来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上看,农民也就应享有这个国家礼貌和城市礼貌的正常权利,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当然这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逐步要解决的城乡分割体制的根本矛盾,要有一个历史过程。
部分。教育部政策与法制建设司副司长孙霄兵认为,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不仅仅仅是民办教育问题。农民工子女受教育,要由流入地政府负责首要职责。政府要把这些子女安排到公办学校当中,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地理解教育。在政策运用上,当地政府要采取措施用心扶持农民工子女学校,使他们的办学条件到达规定标准,而不能采取达不到标准便取消的方式。
“我的普通话不标准,一开口说话城里的孩子就笑话我,而方言又听不懂,很难和他们沟通所以我在学校很少开口讲话”这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无奈地表示。
另外,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4。9%的父母偶尔辅导他们的学习,而5。1%的家长从不对孩子的学习进行辅导。对于孩子在学习中无助的表现,家长调查中也同时证明,有12。5%家长表示“从来没有”时光辅导孩子学习,而70。83%家长表示“有,但时光不是很多”,这些都会对孩子的情感与心理方面产生影响。
调查证明,有39名农民工子女,以前因父母务工地点或学校接收等方面的原因转过学。其中转学1次的有26人,转学2次的有8人,转学3次或3次以上的有5人(见图二)。而在针对家长的问卷调查中也同时显示,受访农民工夫妻双方都在外务工的占58。33%,经常更换地点租房的占37。5%。这些无疑都对孩子的学校教育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
而在我们对在学习和生活中寻求帮忙的对象状况分析中发现,农民工子女在学习上或生活中遇到了问题,选取同学为第一倾诉对象的比例为59。18%,第二为父母,比例为37。76%,而第三则是老师,比例为3。06%。农民工子女在学习生活中有了烦恼向家人倾诉的比例并不高,而老师就更低。孩子与家长老师缺乏沟通,而这种情绪的长期积累,对于他们心理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
而上述问题并未引起家长重视,甚至在学校方应对这些问题也了解甚少。城市里的大部分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质较低,也不懂得教育孩子的艺术,家里也没有营造适合孩子读书的基本环境。这样,就导致了孩子由于学习遇到困难而不知向谁请教的现象。我们的访谈结果证明,农民工跟孩子间沟通的话题主要是学习方面。其他各个方面的沟通都相对欠缺(见图三)。
这一问题的产生究其原因,能够从以下方面来看:一方面,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很忙,有的家长须每一天工作12小时以上,和孩子在一齐的时光不多;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孩子还小,不会有诸如情感、经济方面的问题。很多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也未能重视他们的心理教育。根据我们的调查数据体现,25%的农民工家长认为家庭教育较为重要,而有62。5%的农民工家长认为学校教育更为重要,12。5%的农民工家长则认为社会教育更重要。在学生问卷调查结果显示,31名学生表示学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或组织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占调查人数的31。63%,这无疑也是学校在对待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的所存在的缺失。
种种问题,给这些到城市就学的农民工孩子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首先,被爱成了一种负担。农民进城后,主要从事小商品买卖,有的工作较稳定,如农贸市场的业主、小吃店店主等,但还有很多的工作和收入不稳定,如各种建筑工地的民工等,他们的收入普遍比较低。辛苦务工的家长为了孩子的教育付出的“巨额”投资和急于回报的殷切期盼,像铅一般沉重的压在孩子们的心头,使他们感到不安、烦躁和自责。在我们的调查问卷中显示,83。67%的农民工子女对父母在外务工抱理解的态度,认为父母为了家庭,工作很辛苦。这种理解的态度无形中对孩子们的学习也产生了不小的压力。
第二,成绩的压力让人窒息。由于原先的教学质量较差,新入学后教材的变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大多数农民工的.孩子学习成绩较差,跟不上教学进度成了一块压在他们心中的石头。
第三,尽管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学习十分努力,但由于智力、基础等因素的影响,他们的成绩常常远低于自我的心理预期,不理想的成绩是他们心头的一座大山。
第四,自信自尊受到必须的打击,心理变得比较敏感脆弱,长期处在紧张焦虑的状态下,他们的身心健康和个体社会化发展受到影响。性格上也容易产生变化。多表现为性格内向、孤僻、不合群,攻击性行为多、不喜欢与同伴交流,适应过程比较长。在我们的调查中也体现了这一状况。有52。04%的农民工子女认为在从农村转到城市学习后,曾因为心理落差或其它情绪反差造成其性格上的变化。这不仅仅给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造成了压力,也给学校的教育带来了困难,带来了困扰。
第五,心理发生变化。透过对农民工孩子在学校的学习、交际、身体症状、自我倾向等方面的调查结果证明: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低于城市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他们比城市孩子表现出更高的学习焦虑、孤独倾向和自责倾向。他们渴望能得到与本地学生同等的待遇,他们在学校里常常感觉自我是一个异类,这使他们缺乏自信,产生自卑。而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41。82%的农民工孩子曾担心从农村转到城市后,在学校会受到城市同学的排挤。
图四是我们在这次问卷调查中发现的另一个问题。在农民工孩子觉得父母在外务工对其成长、发展方面存在的负面影响因素中,认为家长对其学习介入过少导致的学习问题是主要的影响因素占到了很大的成分,其次认为是缺乏完整的家庭教育导致的心理问题与缺乏亲情抚慰导致的生活问题,另外父母不会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以及突然应对陌生的社会有时感到孤独等也被孩子们写上了问卷。
农民工学生已经成为城市学校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学生群体,因此,针对他们的心理行为特征,采取相应的教育管理措施,已成为学校、教师、家庭的当务之急,务必引起高度的重视。我们认为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学校在以下几方面切实加强对这部分学生的管理。
首先,学校应给与农民工子女更多的关心与爱护。由于农民工孩子来自农村,使他们与群众中的城市学生之间存在差异,表现为交往中具有退缩、提心吊胆、没有魄力等特点。有的孩子还是半路转学,就更加缺少和同学们认识熟悉的过程,在活动中容易受到冷落,胆小一些的学生越是受到冷落就越不愿和同学们交流,于是恶性循环构成孤僻的性格,导致了自卑心理的构成,他们想融入到群众之中,却又害怕来自城市同学的冷漠。共同的处境使他们同病相怜,常常在农民工孩子内部自成“一帮”,构成一些小团伙。这些小团伙具有极强的小团体性,并和班群众存在必须的距离,成为一个游离的群体。还有一些学生放下学校环境到社会上寻找温暖,与社会中的无业青少年相结识,这些处于青少年期的孩子,自我控制潜力差,社会阅历浅,认知水平低,从而导致相应的问题行为频频出现,也对社会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因此,学校在对待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就应注意减轻他们的学习压力,多发现他们身上的其它长处,并给予足够的表扬,帮他们提高在群众中的地位,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并且要努力防止构成小团体,注意它们于社会上的交流,避免给社会和正常的学校教育带来隐患。
其次,学校应有足够的耐心和爱心来对待农民工子女。农民工孩子的父母千辛万苦来到城市,把子女送到城市读书,渴望的就是孩子能受到良好的教育,能有一个健康的发展,能像城里孩子一样生活、学习。因此,无论是成绩的差异,还是性格的不合,抑或是心理的缺陷,学校老师都要一视同仁,从内心去关心他们,并努力做好他们的心理转化工作,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爱护,在精神上给予鼓励和支持。
第三,学校多开展群众活动,增强与同学间的亲和力,使农民工孩子尽快“本土化”。由于农民工学生的自卑心理,不能很快的融入到群众中去。那么学校就就应组织班级学生多开展一些群众活动,并有意地安排这部分学生参与到各种活动中,并让他们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老师还要用心地协助他们,为他们出谋划策,让他们能在各种活动中表现自我,为他们树立信心。并有意安排他们与其他学生一道共进退,增强与同学间的友谊和凝聚力,也能使他们尽快与班级融为一体,适应当地的学习和生活。
第四,注重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如果开设有专门的心理课程或配备有专门的心理教师或组织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就能够掌握这部分学生的心理健康基本状况,把握影响他们心理健康的因素。这对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有着极大的帮忙。
第五,注重家长与社会力量的参与,共同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与农民工孩子父母的联系,是促进农民工子女尽快融入学校的一个关键。学校的教育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因此,多组织农民工家长学习孩子的心理,了解教育,更能从根本上解决孩子心理上的种种问题。
综合我们从问卷调查中发现的一些现象与提出的一些浅陋的观点看,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城市人不应歧视农民工和他们的孩子。我们要认识到农民工子女应对的不单单是读书的问题,更有如何融入城市的问题。农民工的后代,将不再是“农民工第二代”,而是城市新公民。他们能够成为农村走出来的最有期望的一代。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问题突显在我们面前,更让我们深思此刻中国教育存在的一些十分严峻的问题。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转型期我们不得不应对的一个十分棘手的社会问题,是中国社会转型中的成本,这个成本需要政府、全社会和农民共同来承担。政府要把农民工问题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合二为一,切实解决好农民工这个特殊的城市群体的问题。而教育部门就应和社会共同协起手来,办好教育,办好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学校应把农民工孩子的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尤其是心理教育,帮忙他们尽快且和谐融入城市。这样不仅仅仅对于农民工及其子女,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都有深远的好处。
参考文献:
[1]雄若愚,董结琴.中国农民工问题调查报告[j].中国国情国力,,(12).。
[2]郑杭生.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项中新.均等化:基础、理念和制度安排[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5]百度网、中国期刊网。
作者简介:湖南商学院法学0501班学生,组长:范芳。
指导老师:刘梦兰向延仲聂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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