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事业编合同制和正式编有区别篇一
出生年月 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
身份证件号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根据《^v^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双方或一方不愿续订的,本合同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乙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务(该工作为甲方事先确定并且完成目标是确切具体的)为合同终止期限。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2)乙方的具体岗位在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关标准执行,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劳动任务。
(1)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乙方的具体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按规定安排补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及本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每月 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发放),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确定: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加班加点工资按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标准计算。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实行年薪制的每月预付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甲方乙方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4)乙方实行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作特殊保护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本合同的续订,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事业编合同制和正式编有区别篇二
企 业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成都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1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1、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3、以完成1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2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合同范本 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3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2105的经济补偿。
3、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第4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10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1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106小时。
1、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2、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3、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5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第6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2、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4、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7条 劳动纪律
1、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104条中约定)。
第8条 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9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1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3)乙方死亡的;
(4)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5)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第10条 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101条 本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1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8)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3)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乙方解除合同:
(1)应提前3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1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103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1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1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104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105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1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6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成都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1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1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事业编合同制和正式编有区别篇三
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事业编制,合同制区别
总体来说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编制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两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
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
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业单位的新近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有些单位硕士按引进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两种还有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新近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
所以现在江浙沪一带的编制其实一般是第二种情况!就是人事代理编制,对于医院这个编制是有的!对于个人只是占用这个编制,但是不占有!就是所这个编并不是你的!其实具体到个人还是没编!
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人事代理编制想转成事业编制是基本不可能的!
前两种如果是应届生需要用到派遣证!那么对于应届生如果你的就业协议有医院,卫生局,人事局和学校的章的话,至少可以保证你是一个编内人员了,如果你的档案寄往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说明你是人事代理编制(一般都是这样),如果寄往人事局,那么你是事业编制(基本很少),如果你没有人事局和卫生局的章而只有医院和学校的章那么很可能应该就是我下面要讲的第三类人员!
第三类合同制,是医院不用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要人签订合同,可以不要档案!签订的只是劳动合同!在江浙的很多(机会95%以上)医院此类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在编相同即同工同酬(当然有些医院连这点也做不到的),但5险1金的缴纳不同会少一些或没有,单位其他福利也少或没有!想走就走,单位也可以随时解聘只有多付给你一个月工资!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此类人员想转成上述两种也是基本不可能的!
所以大家在找工作时对于编内编外一定要问清!
而编内的两种更具有迷惑性,一般应届生都搞不清编内还分两种!招聘单位一般会利用这一点,只说编制而不说是那类编制,现在事业编制非常难弄(不管你是博士还是教授---进来没事业编制再想转非常难---毕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一般的编制也都是人事代理编制! 可以看出来三类人员第一类编内最吃香,但是这类编很难搞到(和学历职称往往没关系,和关系往往有很多关系!)而第二类编内往往有学历职称者可以获得,那么没有学历职称者只能占有第三类编外了!
虽然这次两会提到打破编制,实行全员聘用,把医生变为自由人,但是在执行起来个人认为存在莫大的困难,既得利益者很难把现有的利益让出来,而且特别是这类人往往都身居高层时,不过国家既然重视了,肯定会变,最终会让大家都满意,这点我对zf还是有信心的,但是变革应该是一个长期反复曲折的过程,特别是大的变革!所以,我建议大家现在找工作时还是按现有人事制度进行职业规划,不要考虑太远,以后的事有点远!而你的青春去不是那么多!三思后行!派遣证就管那么一年!希望大家用好!
应广大园友需要进一步解释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编制与非人事代理编制的区别
所谓人事代理编制其实是一种流动编制,清华首创,其目的是为了用活人才!但是现在人才多了,这种编制不免会给新人才的幼小心灵造成不安!
(2)固定事业编制有空缺,但是需要通过使用流动编制降低用人风险;(3)因单位特殊的人事管理体制,需要使用流动编制。第一条在大医院可能性现在已经不大因为医院可以通过合同制解决这类麻烦,大医院不缺人!为什么说人事代理编制会降低单位用人风险呢?这就引出了人事代理编制与非人事代理编制的区别。
人事代理编制做为一种流动编制,双方签订要签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聘用期限,聘期到了可以解聘!档案是人才交流中心代管,这种第三方代管的好处是促进了人才流动!比如你以后(聘期未到)要跳到另一家医院,那么你只要跟医院提前一个月递书面申请,由于你的档案不在医院那么,医院不能以非正常手段扣留你的档案了,一个月医院如果不给你答复,你可以去人才中心自己调档走人!(当然你要是另签的合同比如进修合同那么同时还要照那个合同来)还有就是比如你签的是5年的合同那么好了,合同到期,如果不继续签那么你的档案可以由单位找人才中心代理转向个人找人才中心代理(就是聘期满走人),这就存在你可以随时走人,单位也可以随时让你走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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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合同制和正式编有区别篇四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天实施。省人社厅昨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该条例最大的转变是,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确立了双方平等人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员可以自主应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享有待遇。自2002年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
条例还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日前,国家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目前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签订工作还有“死角”,不少单位的合同管理流于形式、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聘用合同还没有充分体现行业、岗位特点。条例实施后要继续扩大聘用制度的推行面,做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消除制度推行的死角。
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下月参加社保
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4年也因此成为养老金并轨破题之年。
据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于5月15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按照《条例》的要求,有分析预计,随着新规于7月1日开始实施,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条例》只作出原则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建忠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误读的存在,说明有些人对已经进行了10多年的改革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相关的配套政策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此番的事业单位社保改革,诸如“养老金并轨怎么并?钱从哪里来?”等问题并没有给出可操作性规定。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认为养老金并轨的最大难题是从哪里找钱,养老金制度有3个环节:找钱、管钱、发钱,而这3个环节首先是要找到钱,这也是遇到的最大难题,然后才是如何确定待遇,如何发放待遇。
事实+事业单位聘用制“有进难出”
实际上,事业单位聘用制早已在全国多个城市试点。数据显示,到2013年,全国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同签订率均超过了90%。
然而,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一些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出现落聘下岗,实行人员辞聘解聘制度,也使人员面临出口问题。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尤其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建立,虽然在聘用制层面上明确了要实现人员能进能出,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无法真正实现,“单位人”还是难以变成“社会人”。
在这么多年推用聘用合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个是聘任走形式,或者假聘任,表面上我们签了聘用合同,实际上还是铁饭碗、大锅饭、保险箱。在这么多年推行聘用制过程,我们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没有聘用的人员,主要以内部消化为主,不能简单的推向社会,要维护稳定,要和谐,不能出问题,也就是说不能不聘,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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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合同制和正式编有区别篇五
总体来说这两类(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编制)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两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
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档案在人事组织部存放;
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业单位的新近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有些单位硕士按引进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两种还又第三种那就是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后面我还会提到)。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新近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
所以现在江浙沪一带的编制其实一般是第二种情况!就是人事代理编制,对于医院这个编制是有的!对于个人只是占用这个编制,但是不占有!就是所这个编并不是你的!其实具体到个人还是没编! 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人事代理编制想转成事业编制是基本不可能的!
前两种如果是应届生需要用到派遣证!那么对于应届生如果你的就业协议有医院,卫生局,人事局和学校的章的话,至少可以保证你是一个编内人员了,如果你的档案寄往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说明你是人事代理编制(一般都是这样),如果寄往人事局,那么你是事业编制(基本很少),如果你没有人事局和卫生局的章而只有医院和学校的章那么很可能应该就是我下面要讲的第三类人员!
第三类合同制,是医院不用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要人签订合同,可以不要档案!签订的只是劳动合同!在江浙的很多(机会95%以上)医院此类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在编相同即同工同酬(当然有些医院连这点也做不到的),但5险1金的缴纳不同会少一些或没有,单位其他福利也少或没有!想走就走,单位也可以随时解聘只有多付给你一个月工资!按照现在的发展势头此类人员想转成上述两种也是基本不可能的!
所以大家在找工作时对于编内编外一定要问清!
而编内的两种更具有迷惑性,一般应届生都搞不清编内还分两种!招聘单位一般会利用这一点,只说编制而不说是那类编制,现在事业编制非常难弄(不管你是博士还是教授---进来没事业编制在想转非常难---毕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一般的编制也都是人事代理编制!
可以看出来三类人员第一类编内最吃香,但是这类编很难搞到(和学历职称往往没关系,和关系往往有很多关系,哈哈!)而第二类编内往往有学历职称者可以获得,那么没有学历职称者只能占有第三类编外了! 虽然这次两会提到打破编制,实行全员聘用,把医生变为自由人,但是在执行起来个人认为存在莫大的困难,既得利益者很难把现有的利益让出来,而且特别是这类人往往都身居高层时,不过国家既然重视了,肯定会变,最终会让大家都满意,这点我对zf还是有信心的,但是变革应该是一个长期反复曲折的过程,特别是大的变革!所以,我建议大家现在找工作时还是按现有人事制度进行职业规划,不要考虑太远,以后的事有点远!而你的.青春去不是那么多!三思后行!派遣证就管那么一年!希望大家用好!
应广大园友需要进一步解释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编制与非人事代理编制的区别
所谓人事代理编制其实是一种流动编制,清华首创,其目的是为了用活人才!但是现在人才多了,这种编制不免会给新人才的幼小心灵造成不安!
流动编制。第一条在大医院可能性现在已经不大因为医院可以通过合同制解决这类麻烦,大医院不缺人!为什么说人事代理编制会降低单位用人风险呢?这就引出了人事代理编制与非人事代理编制的区别。 人事代理编制做为一种流动编制,双方签订要签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聘用期限,聘期到了可以解聘!档案是人才交流中心代管,这种第三方代管的好处是促进了人才流动!比如你以后(聘期未到)要跳到另一家医院,那么你只要跟医院提前一个月递书面申请,由于你的档案不在医院那么,医院不能以非正常手段扣留你的档案了,一个月医院如果不给你答复,你可以去人才中心自己调档走人!(当然你要是另签的合同比如进修合同那么同时还要照那个合同来)还有就是比如你签的是5年的合同那么好了,合同到期,如果不继续签那么你的档案可以由单位找人才中心代理转向个人找人才中心代理(就是聘期满走人),这就存在你可以随时走人,单位也可以随时让你走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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