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反思自己的过程,并找到进步的方向。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在写作心得体会时有所帮助和启发。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一
在大学期间,我们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实训课程,而作为会计专业的学生,会计处理程序实训可以说是我们最为熟悉和重要的一门课程之一。通过这门课程,我们不仅学习到了实际的财务处理技能,还培养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在这段时间的实训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并深深体会到了会计处理程序的重要性。
首先,会计处理程序实训帮助我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作为一名会计专业的学生,我们所学习到的理论知识非常丰富,包括会计准则、会计规则等。但是这些理论知识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需要通过实际操作才能更好地理解其内涵。而会计处理程序实训恰好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我们可以在实际环境中操作企业的账务,了解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从而更好地掌握会计处理程序。
其次,会计处理程序实训培养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几乎没有一个人能独自完成所有任务,团队合作是必不可少的。在实训过程中,我们被分成了小组,并且每个小组负责一个企业的账务处理。我们需要共同商讨制定计划、分工合作,互通有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这样的实践,我们学会了如何与他人合作,如何发挥各自的优势,从而实现整个团队目标的达成。
另外,会计处理程序实训也提高了我们的沟通能力。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会经常需要与同事、上级以及其他部门进行沟通,要及时、准确地传达信息。在实训过程中,我们需要与小组成员进行交流,及时沟通任务进度、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通过这样的实践,我们逐渐提高了我们的沟通能力,学会了如何与他人有效地交流,这对我们的职业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此外,会计处理程序实训还培养了我们的责任心和细心。在会计工作中,一个小的错误可能会导致整个账务的混乱,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对于会计人员来说,细心和责任心是非常重要的。在实训过程中,我们要求要尽可能地减少错误,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通过这样的实践,我们体验到了这种责任心和细心的重要性,并将其应用到了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
最后,会计处理程序实训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在实训过程中,我们亲身体验到了会计工作的繁琐和重要性,我们的每一次操作都会影响整个企业的财务状况。通过这样的实践,我们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会计人员的责任重大,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以保证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综上所述,会计处理程序实训是一门十分重要的实训课程,通过这门课程,我们不仅学习到了实际的财务处理技能,还培养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通过实践,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并体验到了会计人员的责任重大。这段时间的实训收获很大,它将对我的职业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以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工作挑战。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二
做为一名会计,我已经从业多年,每一天都会面对各种各样的账目和对账,这些对我来说几乎已经成为了日常工作。但是,经过这些年的工作,我已经对于会计处理工作有了一些自己的心得和体会。下面我将从五个方面来分享我的经验。
第一,注重细节。会计处理工作注重细节,这是经常被强调的一点。在每天的工作中,我总会发现一些微小的差错,但是这些差错可能会在之后的工作中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细心地检查每一条记录,每一个数字都至关重要。
第二,秉持公正。一个好的会计需要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在处理账目和对账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公正的原则,以确保我们的工作是准确和合法的。我个人会挑战任何可能不公正的问题,以确保我们的账目清晰,确保公司会计事务可以正常运作。
第三,良好的沟通能力。会计工作需要良好的沟通技巧,这可以使我们与别人沟通清晰。这是尤其重要的,因为会计员的责任是保证公司的预算和财务记录是正确的。当我们发现问题时,我们需要能够明确地解释问题,以便其他部门或管理层更好地理解我们的工作。
第四,提升技能。会计的工作是充满挑战的。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和数字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我们也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我们不只是会数学,在掌握好固有知识的同时,也应该学会如何应用计算机软件等高科技,更加简洁而有效率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第五,时刻保持耐心。我们都知道,会计工作的本质是细致且繁琐的,这需要我们时刻保持耐心。当我们面对复杂的账目和对账时,我们需要以平静的心态和尽职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细节。耐心的态度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账目,更好地审查各项预算,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要保持稳健。
总之,会计处理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和专业的工作,这需要我们具备很多技巧和经验。当我们深入地贯彻这五个原则时,我们的工作将会更加明确,我们的数据处理会更加准确和高效。希望我的经验能够对那些想要成为优秀会计人员的你有所帮助。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三
会计是一门既抽象又具体的学科,要求学生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和灵活的思维能力。在学习过程中,我逐渐理解到会计处理的重要性,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对会计处理的认识和体会,希望能对进一步学习和实践有所启发。
首先,会计处理的核心在于准确记录和分析经济业务。会计是一门要求科学严谨的学科,要求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进行准确记录,以便后续的会计处理。在我的学习中,我发现只有准确记录和收集信息,才能为后续的会计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例如,在核算资产负债表时,如果对账户的记载不准确,将导致资产和负债的数额计算错误,最终影响到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判断。因此,我认识到记录准确和信息收集的重要性。
其次,会计处理需要合理的逻辑推理和分析能力。会计处理不仅仅是简单的数据填写和计算,更需要对数据和信息进行合理的分析和推断。在我的学习中,我发现通过合理的逻辑推理和分析,可以从大量的数据中找出关键的信息,进而预测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例如,在进行财务报表分析时,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之间的关系,找出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运营能力的状况,从而预测企业的未来财务状况。因此,我认识到逻辑推理和分析能力对会计处理的重要性。
第三,会计处理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的态度。会计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领域,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掌握新技能。在我的学习中,我发现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会计处理能力。例如,在学习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时,我们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法规和规定,以便对企业的财务处理进行准确的指导。同时,我们还需要不断与同行交流和比较,了解不同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实践经验,以便不断改进自己的会计处理方法。因此,我认识到持续学习和实践的重要性。
第四,会计处理需要综合能力的支持。会计处理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技能和知识,包括财务分析、税务管理、企业管理等。在我的学习中,我发现只有综合运用多种技能和知识,才能更好地进行会计处理。例如,在进行财务分析时,我们不仅需要掌握财务指标和财务分析方法,还需要了解行业特点和市场动态,从而进行准确的分析和预测。因此,我认识到综合能力对会计处理的重要性。
最后,会计处理需要严谨和诚信的态度。会计不仅仅是一项技术,更是一门职业。在我的学习中,我发现只有具备严谨和诚信的态度,才能更好地进行会计处理。例如,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我们需要保持严谨的心态,对每一笔经济业务进行准确的记录和分析;同时,我们还需要保持诚信的态度,不得隐瞒或篡改财务信息,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和可靠性。因此,我认识到严谨和诚信的态度对会计处理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会计处理是一门既抽象又具体的学科,要求学生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和灵活的思维能力。通过学习和实践,我认识到会计处理的核心在于准确记录和分析经济业务;会计处理需要合理的逻辑推理和分析能力;会计处理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的态度;会计处理需要综合能力的支持;会计处理需要严谨和诚信的态度。希望我的这些心得体会能对进一步的学习和实践有所启发,帮助我不断提高自己的会计处理能力。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四
会计处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工具,合理的会计处理能够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会计处理的重要性和技巧。以下是我对会计处理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首先,在会计处理中,准确性是最为重要的。会计处理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如账务处理、准则的明确、政策的合理和程序的正确等。准确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核心要素,对于企业及相关各方而言都十分重要。只有准确的会计处理,才能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为企业的管理决策提供正确的参考依据。
其次,在会计处理中,要注重时间性。会计处理是按时间和周期进行的,具有时效性要求,及时性是保证财务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的前提。对于企业而言,及时了解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对于决策者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会计处理中,要做到及时清晰,确保财务报表、资料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生成和提交。
另外,在会计处理中,要保持规范性。会计处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和准则,如会计法、会计准则等,这些规范和准则保证了财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遵循规范性的会计处理,能够保证企业的财务信息能够被各方所认可,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此外,在会计处理中,要注重科学性。会计处理不仅仅是简单的记录和统计工作,更重要的是理论的科学性和方法的科学性。会计处理需要借助会计的原理和方法,进行科学的处理和分析。通过科学的会计处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最后,在会计处理中,要强调实用性。会计处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为利益相关方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全面、准确和及时的信息。因此,会计处理应该具有实用性,符合管理决策的需要和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只有具备实用性的会计处理,才能真正帮助企业管理者做出准确的决策。
综上所述,会计处理在企业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切认识到会计处理的准确性、时间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对于企业的经营决策至关重要。作为一名会计专业的学生,我将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会计处理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五
会计处理程序是会计学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通过实训活动,旨在让学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会计处理程序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在这次实训中,我深受益处良多,不仅对会计处理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掌握了一些实用的技能。以下将从学习的目的、实践的过程、收获的经验、困难与挑战以及今后的努力五个方面来总结我在会计处理程序实训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对这门课程有了更明确的学习目的。在实践中,我逐渐明确了学习会计处理程序的意义。会计处理程序是会计工作中的基础,是保证会计信息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关键环节。通过学习会计处理程序,我能够更好地处理日常会计事务,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同时,我也了解到合规性和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保持会计处理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其次,实践过程中,我不断增加了自己的操作经验。会计处理程序的实践操作是课程中重要的一环,通过实践,我逐渐熟悉了会计处理程序的运行流程和各个模块的使用方法。我了解到会计处理程序的模块和功能都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在理解了整个程序的框架和逻辑后,才能更好地使用。在实训中,我通过学习和模拟操作,熟练掌握了会计处理程序的基本功能,例如凭证录入、科目查询、报表生成等。
第三,实践过程中,我明白了会计处理程序实际应用的重要经验。在实训过程中,我逐渐明白了会计处理程序的实际运用需要一定的经验和技巧。首先,凭证录入时需要注意字迹清晰、条理分明,确保凭证的可读性和准确性。其次,科目查询时需要具备较强的会计基础知识,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财务会计科目。最后,生成报表时需要灵活运用各个模块的功能,确保报表的全面和准确。通过实践,我学会了如何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更好地应用会计处理程序。
第四,实践中的困难与挑战也给了我很多启示。在实训过程中,我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操作过程中存在的细节问题需要细心和耐心,不能忽视任何一个小细节。其次,代码出错和报错信息的处理需要一定的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不能盲目地进行修改。最后,时间的紧迫性也是一个挑战,需要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提高效率。通过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我不断加强了自己的学习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最后,我将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在会计处理程序实训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不断学习和实践的重要性。作为一名会计学专业的学生,我将继续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探索和应用新的会计处理程序和技术,保持自己的专业竞争力。同时,我也会注重实践操作,通过参与实习和实务活动,提高自己的实际操作经验和技能。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一定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会计处理程序实践者。
通过这次会计处理程序实训,我不仅获得了实际操作经验和技巧,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学习目的和方向,提高了自己的学习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我相信这次实训对我未来的职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会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成为一名优秀的会计处理程序实践者。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六
在大学学习会计专业期间,我们不仅要学习理论知识,还需要通过实训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作为一门技术性较强的学科,会计处理程序实训是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实训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会计处理程序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加深了自己对会计专业的认识。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的实训经历,从实训内容、实训目的、实训过程、实训收获等方面,谈谈我在会计处理程序实训中的体会。
一、实训内容。
会计处理程序实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和运用会计软件。通过学习会计软件的各种操作技巧,了解财务会计信息的处理、整理、分析和生成。实训内容包括基础的票据录入、财务报表生成,以及更高级的成本核算、税务申报等,非常全面和系统。通过实际操作,我们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和掌握会计软件的各项功能,提高操作技能。
二、实训目的。
会计处理程序实训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会计软件的运用已成为现代企业的基本要求,拥有熟练的会计软件操作技能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尤为重要。通过实训,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实际的应用技巧,并能在实践中熟悉和掌握各种会计核算方式和编制财务报表的方法。
三、实训过程。
在实训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学习并熟悉会计软件的基本操作。通过较简单的例子进行练习,逐渐掌握会计软件的常见功能以及日常操作流程。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需要学习会计软件的高级功能,如成本核算、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等。通过实际操作,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会计原理,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处理和管理能力。
四、实训收获。
在会计处理程序实训中,我不仅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还提高了实际操作能力。通过实训,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会计软件的操作流程,掌握了各种会计核算方式和编制财务报表的方法。同时,实训还提高了我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通过与同学们共同合作,我们相互交流经验,解决问题,共同进步。
五、展望与启示。
通过会计处理程序实训,我深刻认识到会计软件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性。掌握会计软件的操作技能不仅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还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实际工作中的复杂情况。同时,实训还让我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会计专业知识是座大厦,会计处理程序实训是其中的一块砖瓦。只有不断努力学习和实践,才能使自己在会计专业的道路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总之,会计处理程序实训作为会计专业的重要环节,通过实际操作提高了我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在实训中,我们学到了很多实用的知识和技巧,并取得了实际成果。通过实训,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会计软件的操作流程,掌握了各种会计核算方式和编制财务报表的方法。同时,实训还提高了我们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通过与同学们共同合作,我们互相学习交流,解决问题,共同进步。希望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为会计专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七
会计人员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不仅要负责账目的准确清晰,还要确保金融数据的规范、合规,并为企业管理层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建议。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深入了解了会计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和体会,本文将分享给读者。
第二段:直面难题。
刚开始接触会计处理工作时,我觉得最大的困难是识别与分配各种费用。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有许多东西不只是明显的成本项目就能涵盖的,有时候还会受到一些变量影响,例如,无形资产和公共服务费用。为了有效规避这些问题,在做账时我们需要与其他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合作,深入了解他们的实际运用和计费方式,才能将成本正确核算,得出符合现实和法律等方面的报告。
第三段:借力机会。
会计处理工作不仅涉及到严谨的财务计算,还需要将数据转换成报告形式。这就需要我们灵活运用Excel等计算工具,从中获取价值更高的信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小技巧可能就是解决财务转化过程,在交流上产生实际结果的重要关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注意学习市场间的趋势技能,在Excel中设置分析工具和格式,使自己能够高效处理数据。
第四段:严守准则。
在会计处理工作中,遵守会计准则是至关重要的。我们不仅要尊重会计规范,还要深入理解财务操作过程和法律法规的遵守方式。我们要明确把握的是,会计记录是企业管理和发展所必需的一步。因此会计处理也是企业管理的基石,需要认真对待和评价。毫无疑问,遵守准则是会计处理成功的代名词。
第五段:充实自己。
在会计处理工作中,我们也需要注重自己的知识更新和职业规划。了解最新的会计准则、邮政数据处理软件以及其他重要的课程和实践经验可以增强自己的基础,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唯有熟练掌握财务分析等实践技能,才能更好的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目标。总之,充实自己不仅可以助我们在工作中更加熟练和高效,还有助于我们达成更高层次的职业目标。
总结。
在我不断探索和实践的经历中,会计处理工作体验是非常过程化的,而我们需要意识到遵循规范准则和自学规划是两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同时需要不怕学习和有限的冒险体验,以便更深入理解财务运营,帮助企业取得成功。希望本文对会计处理工作有兴趣的读者提供了一些启示和建议。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八
会计处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企业的财务活动的记录、分类、报告和分析。作为一个会计专业的学生,我在学习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会计处理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此我将通过分析心得体会,分享我在学习会计处理时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会计处理需要准确的记录和分类财务交易。在学习会计处理的过程中,我意识到准确性是会计处理的核心要求。任何一项财务交易的记录和分类都需要十分严谨和细致的处理。例如,在编制会计凭证时,每一项交易都需要有准确的日期、金额和科目,任何一个细节的错误都将导致整个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受到影响。因此,我始终保持着高度的严谨性和细致性,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不敢有丝毫的马虎。
其次,会计处理需要对数据进行报告和分析。会计处理并不仅仅是记录和分类财务交易,更重要的是对这些数据进行报告和分析。在学习会计处理的过程中,我明白了财务报表对于管理者决策和外部投资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通过财务报表的分析,可以清晰地了解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决策。因此,我注重学习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方法,并努力提高自己的数据分析能力。
此外,在会计处理中需要注意会计伦理的问题。会计伦理是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的准绳,对于会计处理来说尤为重要。在学习会计处理的过程中,我接触到了很多会计案例,很多案例都是因为会计人员违反了会计伦理导致的,这对于企业的信誉和形象造成了极为负面的影响。因此,我深知作为一个会计人员,要始终遵循会计伦理,保持职业操守,做到公正、诚实、透明,并对债权人、股东、员工和社会公众负责。
最后,学习会计处理需要同时掌握理论与实践。会计处理是一门既重视理论学习又强调实践能力的学科。在课堂上,我学习了会计处理的理论知识,了解了会计处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但是,仅仅学习理论知识远远不够,需要通过实践运用来巩固和加深理解。在学习过程中,我积极参与实践活动,例如参与企业的实习,通过实际操作来提高自己的会计处理能力,学会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应用。
综上所述,会计处理的学习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和掌握会计知识,更重要的是要理解会计处理对于企业而言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准确记录和分类财务交易、报告和分析财务数据、遵守会计伦理以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于提高会计处理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会计处理,我深刻体会到了会计的重要作用,也为将来从事会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九
1.将增值税进项税额纳入采购成本为使存货成本符合实际成本原则,纳税人购进货物时支付的进项税额应计入存货成本中,即存货成本为购进资产的买价、相关费用等与相应的进项税额之和。同时增设“递延进项税额”科目,在科目借方登记本期商品销售成本、视同销售成本中所含的进项税额以及当期计算的进项税额转出金额。当企业取得合法扣税凭证,且达到法定扣税范围是,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递延进项税额”。
2.增设过渡科目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及销项税额为解决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不相配比的情况,应增设过渡科目。以权责发生制的为基础,企业购进货物时未支付货款对应的进项税部分及销售货物时未收到货款对应的销项税部分,先将税费计入增设的过渡科目,待实际支付或收到款项时再将相应的税费转入相应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从而让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符合配比原则。
(二)完善增值税信息披露的全面性。
1.构建“价税统一”的会计核算完善体系针对增值税会计信息存在的可比性问题,可以建立统一的“价税统一”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建议在“财税适度分流”的模式下,借鉴英国增值税会计核算模式,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建立统一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提高增值税会计处理的有效性。
2.增设“增值税费用”一级科目现行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使得企业的增值税负不能准确测算,从而造成增值税相关信息披露不够详细。如果实行“财税适度分流”模式,即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相互独立、相互协调的基础上,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能各自满足其目标,通过借鉴所得税会计的改革,通过,让增值税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更为明晰,方便财务报告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息的理解。
(三)应收账款中已缴纳增值税的抵扣和退还。
现行核算规定,发生坏账时,应收账款中包含的由销货方代缴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允许退还。但因为销货方只是代缴由销货产生的销项税额,并不应该承担这部分税负,如由销货方负担,无疑对销货企业不公,造成更为严重的债务负担。所以我国可以借鉴外国处理方法,允许销货方在发生坏账损失时,对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予以退还,从而减少企业损失,避免税负不公现象。
二、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仍不够完善,现行的”财税合一”模式下,在会计确认、计量、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着眼于“财税适度分离”的会计模式,完善“价税合一”的会计核算体系,将增值税“费用化”,规范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从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文档为doc格式。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9.“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一
财会[]2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布置本地区相关企业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12月24日。
附件: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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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政策法规。
教育政策法规知识。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二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9.“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二、账务处理。
(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3.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自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按取得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4.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5.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等业务的账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6.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处理。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境内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进项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按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时,应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2.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3.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此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应在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冲减当期收入;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同时冲减收入。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四)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出口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在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在规定期限内,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抵减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足部分按有关税法规定给予退税的,应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五)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
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上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尚可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
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计提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对于结转以后期间的进项税额,应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七)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4.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
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月初,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九)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三、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四、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4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三
公司若发生退货事项,可按下面几种方式处理:
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多栏式明细账的,可用红字冲销多栏式明细账已登记的同样金额的分录。
未设置多栏式明细账的,可按购进时的会计处理做与对应科目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取得的收人额为60000元(不含税),但时隔不久,产品因与合同要求不符而被对方退回,该产品的销售成本为48000元,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该公司还负担了该批商品往返的运杂费5000元。
公司应做的会计分录为(此处考虑用红字冲销法):
借:银行存款68600h。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3600。
营业费用5000。
将退回产品入库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产成品—某产品48000h。
贷:主营业务成本48000。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四
进口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进口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希望对你有帮助。
企业进口商品,其采购成本一般包括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一律以到岸价格为基础)和应缴纳的关税。若进口商品系应税消费品,则其采购成本中还应包括应纳消费税。进口商品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与国内购进商品基本相同,主要区别有两点:一是外汇与人民币的折合,因为进口商品要使用外汇,企业记账要以人民币作为本位币;二是进口商品确定进项税额时的依据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海关出具的关税完税凭证。
例如,红星公司2004年1月20日进口服装一批,到岸价格68000元,关税税率为50%,另外支付国内运杂费2400元,其中运费发票金额2000元,保险费、装卸费等400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则会计处理如下:
(1)组成计税价格=68000+68000 ×50%=102000(元)。
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02000 ×17%=17340(元)。
(2) 购进商品时:
借:物资采购 10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340
贷:银行存款 119 340
(3)支付运杂费时:
借:经营费用 226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倾) 140
贷:银行存款 2400
(4)商品验收人库,结转采购成本时:
借:库存商品——服装 102000
贷:物资采购 102000
问题内容:我司拟进口一些鼓励类项目下的机器设备,按照规定,关税可以减免,但增值税予以缴纳。按照增值税计算方法:增值税=(cif价+关税)x17%, 但该批设备关税是减免的,在计算应缴增值税的时候,关税还用核算在内吗?请赐教,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x增值税税率。
1、进口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其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内购进货物的处理方法相同,只是扣税依据不同。
2、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为了分别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欠交增值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的情况,避免出现企业在以前月份有欠交增值税,以后月份有未抵扣增值税时,用以前月份欠交增值税抵扣以后月份未抵扣的增值税的现象,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份终了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中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经过结转后,月份终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仍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当月交纳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税,则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4、减免及返还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实行增值税后,国家仍在一定范围内保留了减税、免税,并采取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等形式。
对企业减免及返还的增值税,除按照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会计处理时,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对于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5、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处理
(一)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由于小规模纳税企业实行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其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及劳务的成本。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应按支付的全部价款和增值税,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按实现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与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合计,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实现的不含税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发生的销货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缴纳增值税款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的纳税期限上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五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9.“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二、账务处理。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六
全面营改增后,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销售建筑服务,特定条件下需要预缴增值税。如: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再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预缴增值税应作计提的.会计处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案例:假定a房地产开发公司甲项目(老项目、一般计税)于2016年6月1日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住房一套,收取款项111万元,6月份期末由“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金额为7万元(应交税费与增值税有关的科目设置如附表,暂不考虑其他业务)。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相关规定,a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7月份申报期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3万元(111÷1.11×3%)。如果企业不计提应预缴的税款,直接在7月份缴纳: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3
贷:银行存款 3
这样做,会有两个小麻烦,一是在七月申报期内需要重新梳理、核对六月份预收房款的情况,然后计算并缴纳应预缴的增值税;二是在七月份缴纳六月应纳税款时,需要一并做这样的会计处理才行: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3
银行存款 4
如果不做上述会计处理,直接按七月份“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期初余额申报缴纳增值税,会使预缴的增值税没能抵减应缴纳的增值税。
出现这两个麻烦,是因为在发生预缴义务时,未做预缴税款的“计提”处理。根据预缴增值税的规定,发生纳税义务(如销售建筑服务)或收到预收款(如预售房屋)时,纳税人负有预缴税款的义务,此时,应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负债,通过“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核算,由于该负债可以抵减未来应纳增值税款,所以,同时应当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来核算。于是,上面的案例中,在收到预收款111万元的当月(6月份),应进行这样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确认为资产)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3(确认为负债)
这样的会计处理后,6月份期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余额是贷方4万元(7-3),“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余额是贷方3万元。这样,在七月申报期内,无须核对上月预收房款情况,只需根据七月份期初“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余额情况,在申报期内缴纳税款即可: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3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
贷:银行存款 7
应预缴的税款做计提的会计处理,还有一个好处是:提醒纳税人按期预缴增值税。不按规定预缴增值税,后果也很严重。《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未按本办法规定预缴或缴纳税款的,由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这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税务机关的处理措施是:处以少缴税款50%到五倍的罚款;如果没有少缴,但未按期预缴,则要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七
为了核算增值税的应交、抵扣、已交、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各专栏的主要内容如下:
1.“进项税额”专栏。
“进项税额”主要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专栏。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3.“销项税额”专栏。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4.“出口退税”专栏。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办理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增值税款,用红字登记。
5.“进项税额转出”专栏。
“进项税额外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八
公司本期应交的增值税包括如下内容:购进、接受各种物资时的进项税额;期末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时的差额。其原理在于:销项税额是企业代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牲允许以进项税额抵减销项税额时,其大于进项税额的部分要由收款单位上交税务部门。这样的业务大量穿插于公司的购、销活动及由此形成的税款收取、支付活动中。若是公司本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公司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就出现借方余额,这样的数额应由以后月份的应交税金抵补。
进行这种核算,公司要计算出本期已经交纳的增值税金,进而再以实际交纳的部分登记账薄。因此,公司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借方设置“已交税金”专栏,该专栏记录公司已交纳的增值税额。公司交纳增值税时用蓝字登记,若有退回多交的增值税事项时,用红字登记。
将上述例题的资料汇总可知,某公司本期有着下述与增值税相关的业务:
(1)销项税额部分。
销售产品及附加收回680000。
对外提供劳务收回170000h。
其他业务收回(含没收的包装物押金)116200h。
在建工程负担149600。
长期投资负担74800。
营业外支出负担18700。
合计1209300h。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十九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相关的会计处理怎么做?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按月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平时,企业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多栏式明细账户中核算增值税业务;月末,结出借、贷方合计和差额(余额,下同)。
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借方差额,表示本月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继续留在该账户借方,不再转出;若为贷方差额,表示本月应交增值税税额,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账户,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由于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的企业不存在当月预缴当月税款的情况,月末也不会有多交情况。若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只能是当月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以后月份继续抵扣)。
(二)按日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按日(1、3、5、10、15日)缴纳增值税,则平时按核定纳税期纳税时,属预缴性质;月末,在核实上月应交增值税后,应于下月10日前清缴。
平时,企业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核算增值税业务。其中,当月上交当月增值税额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月末,结出该账户借方、贷方合计和差额)。
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为贷方差额,表示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应转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贷方,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为借方差额,由于月中有预缴税款的情况,故该借方差额不仅可能是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而且还可能包含了多交的部分。多交税额是多少,尚未抵扣额又是多少,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差额大于“已交税金”合计数时,表明当月已交税金全部为多交。同时,两者差额为本月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例2]某企业4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资料,如下所示:
借方贷方借或贷余额进项税额2850,销项税额2550,已交税金1200,合计4050,合计2550,借1500,借方差额1500元中包括多交的1200元,税款和留待抵扣的300元,进项税额(2550-2850=-300),多交税额应从“转出多交增值税”账户转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尚未抵扣税额留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200结转后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借方余额300元。
2.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差额等于“已交税金”的合计数时,表明已交税金全部为多交。同时,本月无待抵扣进项税额。
[例3]某企业4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资料,如下所示:
借方贷方借或贷余额进项税额2850,销项税额2850,已交税金1200,合计4050,合计2850,借1200,借方差额1200元,即为已交税金1200元或多交税金1200元。同时,当期销项税额2850元即为当期进项税额2850元,无待抵扣进项税额。作会计分录同上。结转后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余额为零。
3.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差额小于“已交税金”的.合计数时,表明已交税金中部分为应交税额、部分为多交税额,借方差额即是多交税额。
[例4]某企业4月份“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资料,如下所示:借方贷方借或贷余额进项税额2850,销项税额3000,已交税金1200,合计4050,合计3000,借1050,本月该企业已交税金1200元,其中应交150元(3000-2850=150),故多交105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5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050
结转后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余额为零。
(三)实际上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当月预缴、上缴当月应交增值税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月初结清上月应交增值税或上缴以前月份(年度)欠缴增值税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账簿设置和账务处理的要求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项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一)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二)月份终了,企业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当月缴纳本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四)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六)“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增值税。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进项税大于销项税不用做帐务处理;销项大于进项,才做帐转出.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22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和“转出多交增值税”(借方余额)科目.
1.月末,如果有留抵税额,企业应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如果有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最优增值税会计处理心得体会(案例20篇)篇二十
为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7号公告,以下简称“7号公告”)规定,湖北省自4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38号,以下简称“38号通知”),“7号公告”明确将“耗用籽棉生产皮棉”纳入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并确定了其扣除标准为“耗用籽棉生产的皮棉,平均单耗数量为2.64”。
(一)进销税率一致,消除了税额“倒挂”现象。
在原来的凭票扣税法下,棉花企业销售时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收购时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相当于按14.9%①的进项税税率计算进项税额。所以棉花企业在毛利率较低时,就会出现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倒挂”现象。也正是因为农产品收购企业存在这种进销税额“倒挂”现象,才出现了许多不法分子注册成立皮包公司,专门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利的现象。
施行核定扣除法后,“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8号通知)”,农产品的进、销税率都统一为13%,从根本上消除了税额“倒挂”现象,使得虚开增值税发票再无利可图。
(二)核算要求较高,操作难度较大。
1.单耗标准问题。
“38号通知”要求:在投入产出法下,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
由于不同企业单耗会存在差异,比如自动化程度高、操作规范、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单耗相对低些;即使同一企业的不同阶段单耗也会存在差异,比如筹建期、设备磨合期、新产品试产期,单耗相对会高些。如果不考虑企业实际,所有企业一刀切的采用同一个标准,将会使强者更强,弱者愈弱,使企业在筹建期、转产期面临更大的挑战。
2.平均购买单价问题。
“38号通知”要求: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
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为了取得准确的农产品耗用数量,就要求企业在核算产品成本时,不能仅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核算,对于该产品所耗用的直接材料,还要分品种登记耗用数量。
为了取得准确的农产品购买单价,在购进农产品入账时,要分别设置买价和杂费明细科目,分开核算各自发生的费用。
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上述特点,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规定,结合增值税、会计核算相关要求,笔者就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运用投入产出法核定扣除前后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的会计处理作出如下分析及对比。
凭票扣除法下,农产品收购企业实行13%的扣除率,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38号通知”要求,“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注明的金额及增值税额一并计入成本科目;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按照注明的买价直接计入成本”。这将造成农产品收购企业收购农产品时账务处理也发生相应的变化。
例如:某棉业公司204月共收购籽棉500吨,收购单价7000元/吨,共支付收购款350万元。
在凭票扣除法下,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籽棉。
3045000(500吨×7000元/吨×87%)。
455000(500吨×7000元/吨×13%)。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3500000。
借:原材料――籽棉3500000。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3500000。
加工出棉籽数量=500吨×58.12%=290.6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