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项目实施方案范本一
一、目标任务
以重大出生缺陷—神经管缺陷为干预目标,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内免费服用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发生。到20xx年,以上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的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均达到90%。
二、项目范围、对象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本辖区内各行政村;
(二)项目对象: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的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
(三)项目内容:项目相关管理人员补服叶酸知识培训、相关人员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服用对象的健康宣教、叶酸登记、发放、服用、随访和信息上报。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了上秦镇“育龄妇女增补服用叶酸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丽 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曾学仁 镇计生办主任
成 员:王庆玲 镇计生服务所所长
保丽霞 镇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
赵丽娟 镇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
镇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和技术服务指导。
(二)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
1、职责分工
(1)由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向上级主管业务部门领取发放药品。
(2)由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项目的具体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负责全镇基础数据收集、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统计和高危待孕妇女叶酸服用情况进行随访、监督和登记,负责本辖区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每季度定时上报给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3)各村负责了解本辖区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负责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育龄妇女(含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摸底统计工作。负责及时向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上报本辖区高危待孕妇女信息。
2、工作流程
(1)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的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通知其领取叶酸片,对其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使服药妇女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知晓率和服用率。
发放对象每次领取l个月的量,每天服用1片(0.4毫克),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随访,每月2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女领取叶酸、服用、随访情况进行登记。
(2)高危待孕农村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高危待孕农村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高危待孕妇女叶酸服用量按每人每天4毫克剂量发放。
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收集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进行登记,通知其到镇计划生育服务所领取叶酸片。对高危待孕妇女进行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发放3个月的叶酸片,进行发放登记,并将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片发放信息反馈给各村,各村管理员对高危待孕妇女叶酸服用情况进行随访、监督。
对每个服药对象最多免费发放6个月的叶酸片,如果农村妇女服用6个月后,仍需继续服用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服用。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根据要求合理安排进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指派专人负责,确保项目的落实。建立分工负责制,明确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员职责,确保叶酸的规范发放。
(二)加强宣传,广泛参与。各村要利用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孕妇免费服用叶酸的科学知识和重要性,要充分协调村干部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评。要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项目的实施监管和评估。要按照《甘州区人口委关于叶酸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建立考评机制,把该项目列入年终考核。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村每月向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上报本月怀孕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程序,同时要总结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上秦镇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信息登记表
推荐项目实施方案范本二
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意见》(苏卫社妇〔20xx〕6号)、省卫生厅《江苏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方案》(苏卫社妇〔20xx〕11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卫基妇〔20xx〕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总目标
自20xx年8月起,在全县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引导农村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定点助产机构分娩,促进助产机构规范化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
2、年度目标
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1、项目范围:全县所有的镇及农、盐场。
2、项目对象:20xx年8月1日起,射阳县农村户籍孕产妇在有助产资质的县内外医疗机构接受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服务,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给予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县内非本县户口的农村孕产妇不享受本县住院分娩财政补助。
3、项目限价要求:全县助产机构统一执行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意见》(苏卫社妇〔20xx〕6号)制订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收费标准,保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服务质量和合理收费。
1、县卫生主管部门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所。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确定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并向社会公示;协调落实项目补助经费。项目办负责项目的实施、检查评估、经费审核、信息统计等。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产科质量监管,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产科质量评估与考核。
2、县妇幼保健所按县统一要求,负责全县产科设置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导,严格助产机构、助产人员准入。加强高危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相关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项目考核等工作。做好本县户口在外地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补助申报资料的审核,及时进行项目经费补助结算,按季做好结算经费的公示工作。
3、凡取得县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助产执业许可的县内医疗机构均为定点助产机构,定点助产机构按《江苏省助产技术评审标准》要求,加强妇产科和围保门诊的标准化建设,制定产科质量控制评估标准。严格剖宫产指征,控制剖宫产率,降低医疗风险,维护孕产妇生命安全。
1、宣传动员:广泛宣传、充分告知,县围保门诊在进行孕产妇产前检查时,要动员农村孕产妇凭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各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享受财政补助。
2、住院分娩:县定点助产机构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生必须审核孕产妇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对符合条件对象收集好孕产妇的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在入院通知书上注明是“住院分娩补助”对象,按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提供服务,住院分娩财政补助部分直接冲减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对符合补助要求的产妇进行登记。
3、经费拨付:县定点助产机构每月10前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入院审核登记表”、与表相符的产妇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收费处打印的“住院分娩补助”对象“射阳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报县项目办,县项目办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专项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4、本县户口在县外住院分娩的孕产妇,须按分娩地相应的限价收费标准在分娩机构缴纳所需费用,并于分娩后6个月内由所在镇医院(卫生院)防保科(所)携带住院分娩结算发票、费用清单和出院小结,以及孕产妇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产前保健手册,到县项目办按规定审核报销。
5、对20xx年8月至20xx年2月已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按“20xx年8月-20xx年2月住院分娩补助发放流程”要求,于20xx年4月底前做好补助经费的回顾性补发工作。
6、县各助产机构要及时向县项目办上报相关报表:“射阳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月统计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情况季报表”。
1、参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补助在财政补助之外的住院分娩费用,仍按合作医疗规定定额补偿标准执行。对个人负担较重的贫困孕产妇,可按县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规定再给予救助。
2、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实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通过妇幼卫生信息网实行全县联网核查,加强经费使用的全程监控,补助经费按月结清账目,按季向社会张榜公布经费使用情况。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借用和挪用专项资金。对故意虚报骗取专项资金的,除责令改正、追回专项资金外,还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县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根据项目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半年向县政府、市卫生局报送一次项目进展情况。接受上级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为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提供依据。
2、县妇幼保健所须由专人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补助工作,开展孕产妇保健健康教育,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要求。按规定做好全县农村孕产妇基础信息的统计上报及项目管理中补助对象的审核上报工作。
3、县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省级限价收费标准,按规定提供服务,严禁扣减服务内容,严禁将正常产划为剖宫产,特殊情况需收取规定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服务费用,需征得孕产妇本人或家属同意。否则一经查实,扣减项目补助金额。
推荐项目实施方案范本三
对贵校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工作我公司给予高度重视,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学校挑选即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将针对每个项目进行认真的组织和准备,选拔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和政府采购的人员组成专项业务部,负责贵校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每一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认真领会低投入、高产出的办事原则,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业主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务承诺。 我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取得了较好的招标效果,维护了招标单位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各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不仅得到各业主单位的好评,也得到广大投标单位的信任。
为做好贵校的招标代理工作,我公司在总结近几年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首先,我公司会针对项目安排主要负责人,并对项目阶段进行划分及确定各阶段责任人。 其次,项目各阶段的时间安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最后,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
(一)招标领导小组
1、组成:业主单位派项目负责人
2、职能:
(1)对整个招标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协调;
(2)解决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监督机构
1、组成:业主单位的监督代表
2、职能:
(1)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2)监督投标人综合得分的计算与统计。
(三)评标委员会
1、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
2、职能:
(1)审阅投标文件,审核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分析、评审投标方案;
(3)负责组织询标、答疑;
(4)根据既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独立打分,推荐 中标候选人;
(5)出具评标报告。
(四)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代理机构为:
2、职能:
(1)接受委托,负责整个招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相关服务工作;
(2)负责评标工作时的数据统计和服务;
(3)负责向招标领导小组、监督部门及业主单位报送 有关评标资料;
(4)负责向业主及监督部门备案。
根据近几年我公司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经验,拟采用以下工作流程:
1、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签订招标委托代理协议之后,我公司将根据每
次招标项目的特点,分别组织参加过类似招标工作、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并将他们补充进招标业务小组,确定项目经理,全面开展每次招标项目的组织及实施工作。
2、招标资格与备案(根据需要) 携带本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政府采购计划批文等材料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并审查代理人及项目法人资格。
3、编制招标文件
3.1按照业主的要求和有关行业部门的规定编制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a投标邀请书;
b投标人须知:应写明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对项目的质量要求、时间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提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地点和方式、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c合同基本条款
d适用的技术条款:包括技术规范要求,有关质量及验收标准等;
e合同格式:合同协议书及履约保函格式;
f投标文件格式:根据项目类型编制;
g评标方法和标准。
3.3我公司将在认真研究业主单位提供的有关背景情况、资料、目标、数据及具体要求的基础上,向业主单位提出咨询意见。
3.4有关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我们将充分与业主单位进行协商,并周到考虑各种实际情况,务求令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既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单位的要求,又符合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4、招标文件报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业主方)。
5、发售招标文件
5.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5.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向已发放投标邀请书并接受邀请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标前答疑会与现场踏勘 我公司将在业主单位的协助和支持下,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并与业主单位共同组织标前答疑会与现场踏勘。
7、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8、开标会议
8.1开标会议的准备工作 代理机构与业主单位协商确定会议议程,安排所需工作人员,发放会议指南。
8.2投标文件的接收 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投标文件的接收登记、投标保证金的接收登记、投标人签到、业主及来宾签到等事宜。
8.3组织开标会 代理机构根据法定的招标程序组织开标会。
9、组织评标、定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实力、以往业绩、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同时还应对投标人的经济能力进行评估,综合评审后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报告向业主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由业主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所有评标过程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10、报送评标报告
评标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向业主单位、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标报告及有关资料。
11、公示
12、发放中标通知书 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审查,并经业主确认中标结果后,由我公司代业主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人通报中标结果。
13、签订合同 协助业主方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如委托)。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将向中标人及未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4、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人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我公司将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报经业主单位批准同意后,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业主单位另行在评标委员会推荐范围内确定第二名为中标人。
1、为维护业主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招标代理工作的质量,招标过程中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同时,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整个招标过程的质量控制。
2、我公司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和部分技术部分,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将提供技术标书所需的技术参数和要求、技术条件和性能指标、以及设计文件和图纸等。项目经理将对业主和业主的委托人就编制标书的基本原则进行解释、宣传和指导,包括:
2.1、竞争与非歧视性原则;
2.2、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2.3、经济性原则;
2.4、合理分包打捆的优化原则;
2.5、最大限度的量化原则和最低要求限制原则;
2.6、执行国家消防、安全、劳动保护、节能、环境保护等政策的原则;
2.7、遵守《招标投标法》等有关经济法规,符合国际惯例的原则。
3、招标文件将说明评标原则和方法及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