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

时间:2024-12-21 作者:字海

实施方案的执行过程中需要不断监督和调整,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以下是一些实施方案中需要注意的法律和道德问题,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篇一

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这一主体,着力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我区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以实施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十项“基本制度”为重点,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责、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镇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枫桥经验”引领的“四治融合”村居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润绍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行动,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实施“村社两约”规范提升项目,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式”道德体系,加快全域“智安小区”建设工作。坚持区、镇街、村“三级联动”,有效发挥镇街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评估和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村社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20—2025)》,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深入开展“包网入户”“擂台比拼”等做法,在各级全面推行村社书记工作交流制度,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绍兴市村干部守则》,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积极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审批、审核、审查)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和工程项目等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办)。

9.深化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适应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区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力筑固反腐防线。

11.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域推广“清白码”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2.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级纪委(纪检委员)一体运作优势,开展村级监察联络站片区协作,打造基层纪检监察监督2.0版,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街、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推进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越文明越风尚”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养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广旅游局)。

14.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出纳“双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鼓励地方审计机构强化内部职能,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和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5.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全区“三农”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轮政策调整和扶持资金预算安排。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6.聚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每年过筛倒排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村级班子过筛体检,对举报不断的村干部要审慎对待,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作出结论,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推进“数智”管理。

17.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以“数字乡村一张图”理念,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大数据中心)。

18.数字赋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抓实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中心)。

19.抓住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契机,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实行“一码管宅”,实现“人、户、地、房”和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宅基地租赁、退出、转让、抵押、登记发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全面推行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村居全覆盖,实现村集体无现金收支、收支有据可查。积极推进省级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和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稳步推广“数字账本”积分体系,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

清廉村居建设实行项目化、清单制、销账式管理推进机制,根据任务书和时间表,通过领导督办、督导调研、动态跟踪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前后对比、实时督促,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2021年7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建立,村级组织职责事项分类目录系统梳理初步完成;12月底前,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区级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打造若干清廉村居典型案例,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2022年6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对村社“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12月底前,形成丰厚的清廉村居建设实践基础和示范经验。根据全省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和清廉村居标杆建设办法,打造若干标杆镇街和标杆村居。

2023年6月底前,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全面运行,实现监管网络化、实时化和科学化;12月底前,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治理模式有序推进,村居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24年6月底前,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得到有效完善,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全面建立;12月底前,清廉教育全面推进,村居社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文明村居全面覆盖。

2025年6月底前,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基本定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农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12月底前,巩固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果,全区清廉村居基本成型,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镇街党委、政府清廉村居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区里由区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协同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改革办、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审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办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推进。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作为清廉越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等考核内容。各镇街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区、镇街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篇二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力举措,也是构建和谐治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镇“十二五”经济发展,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的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营造一种风清气正、安定团结、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以及县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党务工作会议以及全镇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风廉政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繁荣治河,实现治河渡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

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镇领导班子成员、村 “ 两委 ” 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内容,要利用当前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广播为载体,组织村 ( 场 ) 干部、基层党员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群众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倡导说真话、办实事的风气;以治假、治浮、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积极鼓励农村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切实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和创业的积极性。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

完善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 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等相关配套措施,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凡是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经村(场)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公益事业 “ 一事一议 ” 制度。

完善镇村 ( 场 ) 财务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成立村理财监督小组,一般由 3-5 人组成,任期 3 年,对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监督。完善 “ 村账镇管 ” 制度, 从 2011 年起,各村场必须每年向镇财务管理中心报账两次(即每年 7 月底报账一次,次年 2 月底报账一次),逾期不报的将追究支部书记和报账员的责任。积极稳妥的做好镇、村债务化解工作,解决村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防止村场产生新的债务。

(三)搞好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办事公开。

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 按照公正、便民、真实、及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镇政府机关要把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推进村务公开。 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写入乡规民约,村 ( 场 ) 公开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凡是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特别是财务收支问题,要作为公开的重点。各村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对多数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事项,也可视情况及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

推行农村党务公开。 镇制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办法,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切实推进站、所办事公开。 镇各站、所、部门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切实解决一些与民争利、服务质量差、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要在站、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将其执行办事公开制度情况纳入评议内容。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 镇机关各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规范农村党员、干部和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切实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钱粮湖大圈围堤加固项目、房屋拆迁、安全区规划、自来水厂建设等重大事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镇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不准对执行政策规定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准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赊账消费和公款旅游;不准借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不准拉票贿选,损害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不准利用职权私借公款和公款私存;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严明村支“两委”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匡正换届风气,确保各村场党组织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镇纪委将加大对换届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纠正在环节中可能出现或存在的问题。

( 五)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开展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 强农惠农政策 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涉农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尤其要建立支农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坚决查处农业投资项目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加强对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劳动力转移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对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因征地纠纷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

( 六)加大农村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农村信访工作。 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定期排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建立信访台帐,坚持领导包案制、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制和实名举报奖励制。镇党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廉情分析会,掌握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计划生育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大力整治企业排污、乱砍滥伐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重点解决农村学生上学难、上不起学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土地征用中侵犯农民群众合法利益问题。

坚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扶贫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和不正当利益案件,违规打牌、参与赌博、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出现涉农恶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违规流转土地及买卖土地、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案件。要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要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基层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督促搞好建章建制。

(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

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镇党委和政府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镇党委每半年至少要专题听取一次下一级党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继续完善镇、部门单位和村场责任体系,在巩固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镇党委、政府与村(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好镇专职纪检监察员的配备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付强军同志任组长,蔡智同志任副组长,刘军、李云峰、严志球、汤治荣、肖明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志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其他日常工作。

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篇三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的意见》(甬党发〔2021〕10号)精神,结合宁波农村基层实际,为深入推进我市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抓住党员干部关键,坚持党建引领、群众至上、系统推进、示范引领的原则,着力提升“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到2025年,农村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明显下降,政治生态显著优化,党风政风与村风民风良性互动。到2035年,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全面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深化推广村党组织运行“五小”工作法,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星级考评和底线管理,对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实施“四个一”组团帮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责关系。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社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3.全面推行村级事务清单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职、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乡镇(街道)、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浙江省村(社区)减负清单指引和《宁波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涉村(社区)职责事项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

4.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坚持发展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围绕农村地区的平安建设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全面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善治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农办、市司法局)。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5.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范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社员)会议、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加快推进“村民说事”制度标准化建设进程,深入实施“村民说事”国家级标准化试点。(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6.深化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快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标准化建设进程,动态评价和修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推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迭代升级,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积极推广基层公权力运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7.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金去现金化管理,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提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深化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探索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的做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全面构筑反腐防线。

9.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资产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数智化技术手段和传媒平台拓展公开方式。(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10.完善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

11.完善农村财务常态化审计机制。加强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支撑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门要强化内部职能,加强农村审计业务指导,加大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

12.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全面深化对村(社)的巡察工作,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专项整治,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行为,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全面深化清廉文化。

13.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包网入户”行动,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14.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正面引导,做好廉洁从政从业宣传,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深入挖掘本地清廉元素,融入村规民约,融入农村文化礼堂、村容景观建设。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15.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传承红色家风、弘扬光荣传统,精心组织“家风伴我行”系列活动,以醇正的家风涵养清朗的党风政风社风。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开展文明乡风好习惯养成行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将村级收益分配、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

(五)大力推进数智化管理。

16.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加快推进小微权力“36条智慧运行系统”、“村民说事e说通”试点,实现权力运行线上监管、线上说事。加快推行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结算,推进无现金支付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级财务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快省、市、县、乡、村五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17.积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整合、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完善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事软件应用,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部署推进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健全清廉村居工作机制,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等。

2022-2024年,根据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每年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部门协调推进;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创建、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行;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质量中期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全面提升村居治理能力。

2025年,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全市清廉村居基本成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乡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健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市由市农办牵头,协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建立会商交流督促机制,整体联动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清廉宁波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区县(市)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主流媒体、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市、县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

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篇四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做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力举措,也是构建和谐治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镇“十二五”经济发展,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的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营造一种风清气正、安定团结、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以及县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党务工作会议以及全镇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风廉政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繁荣治河,实现治河渡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

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镇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内容,要利用当前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广播为载体,组织村(场)干部、基层党员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群众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倡导说真话、办实事的风气;以治假、治浮、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积极鼓励农村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切实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和创业的积极性。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

完善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等相关配套措施,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凡是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经村(场)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

完善镇村(场)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成立村理财监督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任期3年,对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监督。完善“村账镇管”制度,从2011年起,各村场必须每年向镇财务管理中心报账两次(即每年7月底报账一次,次年2月底报账一次),逾期不报的将追究支部书记和报账员的责任。积极稳妥的做好镇、村债务化解工作,解决村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防止村场产生新的债务。

(三)搞好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办事公开。

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按照公正、便民、真实、及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镇政府机关要把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推进村务公开。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写入乡规民约,村(场)公开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凡是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特别是财务收支问题,要作为公开的重点。各村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对多数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事项,也可视情况及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

推行农村党务公开。镇制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办法,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切实推进站、所办事公开。镇各站、所、部门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切实解决一些与民争利、服务质量差、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要在站、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将其执行办事公开制度情况纳入评议内容。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镇机关各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规范农村党员、干部和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切实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钱粮湖大圈围堤加固项目、房屋拆迁、安全区规划、自来水厂建设等重大事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镇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不准对执行政策规定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准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赊账消费和公款旅游;不准借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不准拉票贿选,损害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不准利用职权私借公款和公款私存;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严明村支“两委”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匡正换届风气,确保各村场党组织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镇纪委将加大对换届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纠正在环节中可能出现或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开展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涉农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尤其要建立支农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坚决查处农业投资项目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加强对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劳动力转移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对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因征地纠纷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

(六)加大农村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农村信访工作。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定期排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建立信访台帐,坚持领导包案制、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制和实名举报奖励制。镇党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廉情分析会,掌握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计划生育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大力整治企业排污、乱砍滥伐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重点解决农村学生上学难、上不起学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土地征用中侵犯农民群众合法利益问题。

坚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扶贫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和不正当利益案件,违规打牌、参与赌博、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出现涉农恶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违规流转土地及买卖土地、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案件。要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要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基层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督促搞好建章建制。

(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

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镇党委和政府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镇党委每半年至少要专题听取一次下一级党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完善镇、部门单位和村场责任体系,在巩固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镇党委、政府与村(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好镇专职纪检监察员的配备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付强军同志任组长,蔡智同志任副组长,刘军、李云峰、严志球、汤治荣、肖明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志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其他日常工作。

(1)指导思想。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农村主导、村民共建,以农村基层惩治和防腐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基层干部廉洁高效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规范村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廉勤委员会监督权为出发点,促进村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及时有效解决基层矛盾,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村风文明和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总体目标。通过努力通过努力打造,注重村组干部队伍好、民主管理好、经济发展好、道德风尚好、干群关系好。

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群众举报、评议和监督渠道畅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及时到位。

(三)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告知书、手机短信、公示栏、会议等媒介全面公开,强化“面对面”、“点对点”公开。进一步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村民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要加强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三资”管理。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排查信访问题,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矛盾早化解、信访早息诉。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农民得实惠。加大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注重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五)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落实村“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保障工作运转有序,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提高群众信任度。定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制订建设方案,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对重大问题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廉洁村庄”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评。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严格奖惩。积极探索“廉洁村庄”评价指标体系。着重从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创新、廉勤监督、工作作风、发展稳定、民意测评等方面,细化指标,注重量化,探索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示范引导,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并强化动态管理。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乡村主导、村民共建,以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基层干部廉洁高效履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规范村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廉勤委监督权为抓手,促使村组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基层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村风文明和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和促进农村社会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通过努力创建,全乡各村着力时限村组干部队伍好,民主管理好,经济发展好,道德风尚好,干群关系好。

(一)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开展“廉洁文化进村入户”活动,大力开展政策形势、法制观念、廉洁诚信等公民素质教育活动,把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廉洁文化与民俗文化,大力开展以倡廉、尚廉、颂廉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和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民间民俗艺人的作用,加强党纪法规和反腐倡廉成果宣讲,营造群众诚信守法、崇廉尚洁浓厚氛围,邻里关系融洽,村风文明和谐。

(二)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村“两委”集体决策和村民议事制度、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深化村支部纪检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规范监督程序,强化教育培训和指导考核,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确保村支部纪检组布点到位、工作保障到位、作用发挥到位,切实形成村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群众举报、评议和监督渠道畅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及时到位。

(三)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告知书、手机短信、公示栏、会议等媒介全面公开,强化“面对面”、“点对点”公开。进一步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村民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要加强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三资”管理。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排查信访问题,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矛盾早化解、信访早息诉。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农民得实惠。加大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注重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五)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落实村“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保障工作运转有序,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提高群众信任度。定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制订建设方案,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对重大问题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廉洁村庄”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评。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严格奖惩。积极探索“廉洁村庄”评价指标体系。着重从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创新、廉勤监督、工作作风、发展稳定、民意测评等方面,细化指标,注重量化,探索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示范引导,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并强化动态管理。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乡村主导、村民共建,以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基层干部廉洁高效履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规范村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廉勤委监督权为抓手,促使村组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基层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村风文明和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和促进农村社会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通过努力创建,全乡各村着力时限村组干部队伍好,民主管理好,经济发展好,道德风尚好,干群关系好。

(一)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开展“廉洁文化进村入户”活动,大力开展政策形势、法制观念、廉洁诚信等公民素质教育活动,把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廉洁文化与民俗文化,大力开展以倡廉、尚廉、颂廉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和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民间民俗艺人的作用,加强党纪法规和反腐倡廉成果宣讲,营造群众诚信守法、崇廉尚洁浓厚氛围,邻里关系融洽,村风文明和谐。

(二)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村“两委”集体决策和村民议事制度、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深化村支部纪检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规范监督程序,强化教育培训和指导考核,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确保村支部纪检组布点到位、工作保障到位、作用发挥到位,切实形成村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群众举报、评议和监督渠道畅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及时到位。

(三)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告知书、手机短信、公示栏、会议等媒介全面公开,强化“面对面”、“点对点”公开。进一步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村民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要加强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三资”管理。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排查信访问题,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矛盾早化解、信访早息诉。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农民得实惠。加大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注重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五)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落实村“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保障工作运转有序,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提高群众信任度。定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制订建设方案,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对重大问题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廉洁村庄”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评。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严格奖惩。积极探索“廉洁村庄”评价指标体系。着重从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创新、廉勤监督、工作作风、发展稳定、民意测评等方面,细化指标,注重量化,探索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示范引导,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并强化动态管理。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升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根据《中共*省纪委关于开展“评星晋级”活动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开展“评星晋级”活动为抓手,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通过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体系,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和有效的奖惩机制,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动力,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全乡所有行政村。

从*开始,党风廉政建设星级村创建考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其中,村级自评申报于每年9月10日前完成;乡于*10*月*10*日前完成一至二星级村的考核评定,并连同三至五星级村申报材料报送到县纪委党风室;由县考核评定,并进行命名表彰。

l、一星级行政村。

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村两委关系协调,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作用明显。

(2)建立党务公开制度。设立党务公开栏,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员发展、党费交纳及有关制度按《*县乡镇推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公开。

(3)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在便于群众阅览的地点设立村务公开栏(墙),公开内容按照《*县村务公开目录》执行,做到全面、真实,对村级重大事项、重点工程、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或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逐项公开。

(4)实行村级财务“双”制度。村级帐目与现金委托乡村级财务中心代为管理,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县村级招待费管理若干规定》。

(5)执行招投标制度。达到规定标准的村级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一律进入县、乡招投标中心公开交易,规定限额以下的小额工程项目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上报乡纪委备案。

(6)*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村级党组织坚强有力,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能够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制度保廉工作。村委会办事公正,严格依纪依法、按政策办事,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改进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民主的方式和法律的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7)党员干部勤政廉洁。村两委主要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2、二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一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班子团结有力。

(2)建立村务管理制度,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健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程序规范,会议记录齐全,每年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不少于两次。

(3)建立村务监督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转正常,按规定开展监督工作。

(4)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切实做到“三到位”,公开栏、意见箱等设施齐全、整洁,村民对村务、事务、财务公开满意率达80%以上。

(5)财务管理规范,审批权限明确,报账及时,票据管理规范。

(6)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治安良好,群众信访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无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达到平安村标准。

(7)认真制定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并公示,每年开展村两委主要干部廉洁承诺、述职述廉,接受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两委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三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二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经济发展思路明确,新农村建设有项目、有措施,村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落实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两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党支部中设有专职的纪检委员,建立健全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有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和制度的操作流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3)村务公开档案齐全,村务公开资料及时收集归档,年底及时装订成册。

(4)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格控制使用白条,杜绝工程项目支出白条入账,预领款及时报结,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合理。未出现因村级财务、工程发包、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而引起的上访问题。

(5)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群众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活动。

(6)建立村干部廉情档案,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4、四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三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推行村民质询制度,实行“五议两公开(即党支部提议、两委班子商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核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决议公开、结果公开)”,95%以上的村民代表能经常参与村内重大活动。

(2)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依法编制并实施村庄建设规划,村容整洁,村风良好。村经济状况在全县处于上游水平或经济增幅处于前列,达到县级以上文明示范村的标准。

(3)村级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公开率均为100%,村级集体经济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率达*100%,村民对村务、事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4)被命名为县级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

5、五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四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两委干部干净干事,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意识强,具有明显的双强双带(双强:即自身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双带:即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本领,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受到群众拥护,村民人均收入处于上游位次或增幅处于前列,群众对干部的勤政满意率达90%以上。

(2)以“创清廉村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进农村特色明显、氛围浓厚,被命名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或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

(3)村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4)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群众对村内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85%。

(5)村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90%以上的农户达到“遵纪守。

法户”标准,近三年村内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四星、五星级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制,主要包括:

(1)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2)村级组织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的;

(4)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5)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l、严格考核,分级评定。“评星晋级”工作要坚持“分级负责、严格把关”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申报与自上而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先由村两委对照标准自评申报,然后由上级有关部门考核评定。其中一至二星村由乡考核定级,并报县审定后由乡发文公布;三至五星村在乡考核定级的基础上,由县实地验收,并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发文公布。乡将建立严格的考评程序,把好标准关,确保星级评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星级评定的等次,每年要通报并挂牌明示,对高星级村要进行表彰和宣传。

2、动态管理,分类指导。星级评定每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升级。建立星级管理公告制度,及时公布星级村变化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扩大社会影响。同时,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各村存在的不同问题,指导制定年度晋星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3、注重应用,落实奖惩。星级评定结果与各类考核评先、项目资金安排和村干部基本报酬等相挂钩,安排项目建设资金、联系结对单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星级高的村。四、五星级村推荐参加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命名表彰,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对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及村主要干部,当年不能被评为年度综合考核先进,乡加强指导、重点帮扶,促其早日达到星级标准。要通过星级评定的结果体现奖惩机制的导向,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互促互进,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原动力和生命力。

l、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评星晋级”活动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评星晋级”作为下一阶段“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点,作为推进和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扩大“评星晋级”活动的社会影响,调动广大农村干部和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这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分级负责,落实责任。乡党委、政府要根据县里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具体措施,要做好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分工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分明,形成工作合力。党委、政府定期分析研究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和落实工作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乡纪委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督促指导村级组织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实施方案,对工作的每一个阶段都要认真把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创出成效。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新鲜经验。村级组织作为活动的主体,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热情。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齐心协力抓好“评星晋级”活动。

3、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村在开展“评星晋级”活动过程中,要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紧密联系当地农村实际开展工作。要把推广工作与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坚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村级经济发展来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的创建,抓“评星晋级”活动的推行。要与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务决策、管理、监督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权力运行,切实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要与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集中精力办一批惠农惠民实事,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村(居)党(总)支部、单位部门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乡村”的意见》,确保“廉洁乡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张郭镇“廉洁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通过“廉洁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增强专责监督力量,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进一步打通“两个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动镇村干部履责“知行合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制度管束力量,着力完善“不能腐”的制度防范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文化感召力,着力营造向善向上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挥评价导向作用,不断增强“廉洁乡村”建设评价精准度,着力提升“廉洁乡村”建设成效。

(一)发挥纪检监察专职队伍骨干作用。

1.配齐、配强纪委专职人员。从事纪检监察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已完成。

2.深化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纪委书记不直接参与班子其他工作分工,专注监督执纪问责,定期上报“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建立村监委督查和问题线索即时上报机制,及时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已完成。

3.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细化工作制度,落实奖惩措施。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民政科。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二)发挥纪委委员岗位作用。

4.建好纪委委员联系点制度。落实全覆盖要求,每位纪委委员分别联系3-5个单位部门党组织,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5.建好纪委委员定期例会制度。每月组织纪委委员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每季度集中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新问题,每半年集中分析当地党风政风新动向。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6.建好纪委委员履责评议制度。每年组织纪委委员向党委和纪委述责,并接受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和工作质效反馈至主管部门,并纳入对纪委委员的年度考核。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三)发挥村及单位部门党组织纪检委员基础作用。

7.健全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岗位设置。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全面设立纪检委员,村纪检委员原则上由不是村委会主任的副书记兼任,单位部门纪检委员由支部副书记兼任。

责任单位:镇组织科、镇纪委、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8年11月30日。

8.加强履职情况监督。每半年组织纪检委员向镇纪委和所在支部报告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9.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学习培训。每月组织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交流工作,提升政治素养和监督水平。

责任单位:镇组织科、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四)强化定责明责。

10.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助推两个责任落实的实施办法。层层传达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工作要求,强化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划定各自“责任田”,提升履责自觉。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1.建立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制度。结合基层实际,突出阶段性履责重点,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2.全面推行履责全程记实管理。推进“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向村级延伸,确保履责情况全程留痕,同时发挥好全程纪实情况在督责、查责、追责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9年4月30日。

(五)强化正风肃纪。

13.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抓好初核落实率;突出抓好扶贫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上级部署,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六)强化履职问责。

14.坚持有责必问,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履责情况监督检查,坚持“一案双查,”严肃党内问责。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5.配合市巡察办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五年内实现全覆盖,推动个性问题即时整改,共性问题全面整改。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五年。

(七)加强农村廉政风险防控。

16.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结合信访、巡察、审计、监督执纪、社会舆情反映的问题,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广泛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形成风险点清单。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7.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照拟修订制度项目清单,逐项完善,着力构建起务实管用的“不能腐”的制度防范体系。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八)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创新。

18.加快推进“阳光扶贫”和“阳光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按照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两个平台建设工作,并保障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镇农经站、镇会计代理中心。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九)加强履职保障和失职追究。

19.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明晰岗位职责要求。根据工作实际,逐个明确廉洁风险防控重点岗位职责要求。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20.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失职追究。对制度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扎实,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制度建立不完善、制度笼子扎得不紧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党员干部,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十)积极挖掘乡土廉洁文化精髓。

21.增强廉洁文化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收集整理本地文化典故、名人轶事,树好廉洁典范、讲好廉洁故事。

责任单位:镇宣传科、镇文化站、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22.开展家规家风文化建设。征集宣传当地优秀家规家训和传统家风箴言,引导村民重家风传家训。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组织科、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十一)多途径抓好纪律自觉向思想自觉文化自觉的迁移转化。

23.常态开展“四谈”活动。深化党委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责、纪委书记谈纪、支部书记谈心,紧扣关键节点,重申纪律要求,帮助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底线。

责任单位:镇党委、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十二)强化结果运用。

24.每年开展“廉洁乡村”建设成效评价,以评促建。结合两个责任分级管理评价结果作为评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选拔任用干部、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思想上再重视。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廉洁乡村”建设,对照目标任务,强化“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廉洁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2.措施上再细化。各责任单位要充分领会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根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廉洁乡村”建设顺利开展。

3.宣传上再发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媒体的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廉洁乡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为“廉洁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这一主体,着力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我区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以实施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十项“基本制度”为重点,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责、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镇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枫桥经验”引领的“四治融合”村居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润绍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行动,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实施“村社两约”规范提升项目,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式”道德体系,加快全域“智安小区”建设工作。坚持区、镇街、村“三级联动”,有效发挥镇街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评估和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村社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20—2025)》,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深入开展“包网入户”“擂台比拼”等做法,在各级全面推行村社书记工作交流制度,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绍兴市村干部守则》,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积极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审批、审核、审查)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和工程项目等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办)。

9.深化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适应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区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力筑固反腐防线。

11.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域推广“清白码”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2.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级纪委(纪检委员)一体运作优势,开展村级监察联络站片区协作,打造基层纪检监察监督2.0版,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街、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推进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越文明越风尚”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养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广旅游局)。

14.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出纳“双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鼓励地方审计机构强化内部职能,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和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5.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全区“三农”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轮政策调整和扶持资金预算安排。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6.聚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每年过筛倒排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村级班子过筛体检,对举报不断的村干部要审慎对待,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作出结论,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推进“数智”管理。

17.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以“数字乡村一张图”理念,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大数据中心)。

18.数字赋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抓实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中心)。

19.抓住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契机,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实行“一码管宅”,实现“人、户、地、房”和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宅基地租赁、退出、转让、抵押、登记发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全面推行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村居全覆盖,实现村集体无现金收支、收支有据可查。积极推进省级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和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稳步推广“数字账本”积分体系,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

清廉村居建设实行项目化、清单制、销账式管理推进机制,根据任务书和时间表,通过领导督办、督导调研、动态跟踪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前后对比、实时督促,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2021年7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建立,村级组织职责事项分类目录系统梳理初步完成;12月底前,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区级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打造若干清廉村居典型案例,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2022年6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对村社“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12月底前,形成丰厚的清廉村居建设实践基础和示范经验。根据全省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和清廉村居标杆建设办法,打造若干标杆镇街和标杆村居。

2023年6月底前,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全面运行,实现监管网络化、实时化和科学化;12月底前,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治理模式有序推进,村居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篇五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xx〕1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xx年,确保全省乡村医生普遍具备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50%以上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生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结构更加合理,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合理待遇得到切实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任务。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四)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人力资源。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没有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医生提供服务,或引进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实有人员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原则上不得新进人员。

(五)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准入管理。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从事护理、药事及医技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六)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的原则,完善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组织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遵守基本医保规定,学习培训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具体考核工作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原则每年不少于1次。在村卫生室内部建立考核和收入分配机制,收入分配向业务骨干倾斜。

(七)强化执业服务监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逐步将乡村医生纳入医务人员执业监管信息系统。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从严打击乡村医生非法行医、违规购销药品、诱导服务和过度医疗以及违规转诊病人的行为。

(八)完善乡村医生退出制度。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考核退出、到龄退出、违法违纪退出机制。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得在村卫生室继续执业。对严重违法犯罪或出现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乡村医生,吊销或暂扣其执业资格,并责令退出村卫生室。各县(市、区)政府制定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办法,积极探索村卫生室富余人员退出机制。

(九)加强学历教育。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xx―20xx年)》要求,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

(十)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大学专科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免费医学生可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工作时间计入协议规定服务期,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定岗的乡镇卫生院要在进修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

(十一)规范开展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各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乡村医生开展网上在线培训。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十二)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通过“三支一扶”等渠道公开招录高等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补充乡村医生队伍,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享受“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后,乡镇卫生院可按规定在编制内办理招聘手续,继续用于乡村医生岗位,实行“院派院管”。

(十三)开展契约式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乡村医生或由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含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乡村医生提供签约服务,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地方,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成本,要通过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措施,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各县(市)至少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加大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乡村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十四)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执行,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十五)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经费等补偿政策。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在20xx、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服务的乡村医生,各地要适当增加补助。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十六)规范经费拨付方式和监管。规范村卫生室账户开设和核算运行,加强财政补助经费和医保补偿资金的使用监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实行“按季预拨、打卡发放、考核结算”,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一般诊疗费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季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年终结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监管。

(十七)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完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机制,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执行。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具有乡村医生资质、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乡村医生,落实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对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或退出年龄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可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制定具体办法,适当给予补助,补助水平不得超过符合条件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

(十八)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采购。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十九)拓展乡村医生职业前景。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二十)完善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村卫生室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完善乡村医生执业风险防范机制,按照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的适当比例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县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

(二十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统筹考虑。各市要在5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十二)落实资金投入。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予以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二十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篇六

自20xx年启动美丽乡村建设以来,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点更亮、面更广”,根据“共建生态家园、打造美丽乡村”行动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先进县为目标,在深入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全力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示范村、“六美”乡村,彰显常山新农村建设亮点,提升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大力开展“六化六美”乡村建设,全力打造村点出彩、沿线美丽、产业精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活家园、市民休闲旅游乐园。到20xx年底,建设10个左右可看可学可借鉴的示范村,完成3条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谋划建设胡柚景观大道,力争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先进县。面上,以实行申报审批制为原则,在20xx年的治水示范村和重点村中,大部分村完成“六美”单项创建,同时打造一批美丽乡村;在20xx和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村中,力争有美丽乡村创建成功,同时部分村完成“六美”单项创建。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指导原则。结合县域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风景线建设规划,细化美丽乡村行动点、线、面的区域布局和功能定位。

(二)因地制宜原则。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顺应发展变化趋势,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挖掘各村文化内涵,在此基础上彰显常山整体以及区域的风格和特色。

(三)分类推进原则。坚持梯度培育,分类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年度建设目标,有序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六美”乡村创建,确保取得实效。

四、建设标准。

按照净化、洁化、绿化、亮化、美化、序化“六化”和环境秀美、布局优美、产业精美、生活富美、服务完美、社会和美“六美”要求,深入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突出抓好重要节点建设,进一步优化村庄建设布局,通过扮靓“景”做亮“点”,凸显村庄特色。

(一)夯实农村环境基础,建设环境秀美乡村。把环境秀美乡村创建作为“六美”乡村建设的工作重点,深化村庄环境整治,大力实施水环境治理、养殖污染治理、户厕改造、村道硬化等项目。积极创建市级生态村,深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庭院、道路、河道、村庄综合保洁工作。大力开展村道沿线、水体沿岸、活动场所、农户庭院、房前屋后的绿化、美化、净化、洁化工作,鼓励种植香樟、桂花、胡柚等乡土树种,抓好安置点和新建房的“赤膊墙”粉刷和生活污水设施建设。

(二)推进村庄建设规划,建设布局优美乡村。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结合“三改一拆”工作,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拆除村内破旧房和违法建设,着力打造“无违建”村。加快空心村整治,推动农民建房整齐有序、布局合理,积极引导农民到安置点、安置区建房,促进人口向中心镇(村)聚集。

(三)彰显乡村特点特色,建设产业精美乡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平台,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经营。鼓励和引导农民从事来料加工、农家乐等二、三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家庭农场、乡村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

(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设生活富美乡村。扎实推进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异地搬迁和农民素质提升等工程,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盘活和经营好房屋、山场、林地等集体资产,探索建立宅基地收储和管理等制度,发展物业经济,实现村级集体经济较快增长。

(五)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完美乡村。统筹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成集管理、教育、服务、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服务中心,加速构建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化发展,大力实施农村公路联网、农村饮用水安全等工程项目,切实完善农村文化教育卫生设施。推进社保救助广覆盖,积极组织实施新农村合作医疗、居家养老服务和银龄互助、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做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

(六)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建设社会和美乡村。深入实施“三民工程”标准化建设,坚持“三个一”村级工作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村级组织和干部的社会管理能力。切实抓好平安维稳工作,不断完善基层网络建设和社会矛盾纠纷协调处置机制,深入推进“平安村”、“法治村”建设,逐步实现平安维稳长效化。

五、建设任务。

(一)建设美丽乡村风景线。按照“整线(片)统一规划、点线面有机结合、区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沿线产业、生态等资源禀赋,大力推进沿线河道清理、道路绿化、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景观设置、墙面美化等环境综合整治。一是中国观赏石艺术长廊:依托青石镇丰富的花石、青石资源,加快推进中国观赏石博览园建设、砚瓦山观赏石市场改造和道路沿线市场整治,建设青石镇砚瓦山村至青石镇大塘后村的中国观赏石艺术长廊,带动周边村庄和农户发展集生产、加工、销售、休闲旅游一体的石产业经济。二是乡村休闲旅游长廊:依托黄冈农家乐、长风渔庄以及“月亮湾”(原溪东村)的生态资源,建设g205金川街道徐村村至何家乡长风村的乡村休闲旅游长廊,打造省级农家乐特色区块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渔家乐一条街。三是生态农业示范长廊: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彤弓山历史文化村等资源,建设“上红线”球川镇后弄村至同弓乡彤弓山村的生态农业示范长廊,带动周边村庄及农户大力发展旅游观光、农家乐体验游、水果采摘游。同时,谋划建设胡柚景观大道。

(二)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以水环境治理为基础,大力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主导产业转型提升,特色文化培育发展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夯实农村基础设施,美化村庄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带动村庄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美丽乡村示范村实行“推荐申报、竞争建设、动态管理”,县里推荐10个村优先申报(“中国观赏石艺术长廊”沿线的砚瓦山村、溪口村、大塘后村;g205“乡村休闲旅游长廊”沿线的长风村、黄冈村、徐村村;上红线“生态农业示范长廊”沿线的后弄村、芙蓉村、彤弓山村以及路里坑村),开展竞争性建设,全面实行动态管理,优中选优,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鼓励其他村申报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

(三)创建“六美”乡村。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围绕“六化六美”要求,对照美丽乡村创建内容及评价标准创建一批“六美”乡村。对“单村创建”考核评定分在90分以上的,给予单项命名表彰;对全面完成“六美”乡村创建,符合“六化”的要求,各个单项考核评定都在90分以上的,予以美丽乡村的命名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各工程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积极做好计划安排、督查指导、协调服务、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美丽乡村建设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采取务实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带领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建设好美丽乡村,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和新农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密切配合协作。相关部门要按照“建设共担、成果共享”的理念和“计划对接、规划衔接、项目配套”的要求,加强配合协作,捆绑落实建设计划,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房改造、中心村培育、村庄整治、异地搬迁、农民饮用水工程、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一事一议等各种涉农项目有机结合,并将相关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到美丽乡村创建村,发挥项目叠加效应。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县机关部门重点挂联帮扶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六美”创建村,组织和引导社会工商资本、民营企业和农村先富起来的群体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加大扶持力度。以“乡村为主、财政奖补、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为原则,县财政安排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以奖代补。对照“六化六美”标准,制定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验收合格按照农村户籍人口数进行以奖代补,其中户籍人口在1600人以下的行政村,补助100万元;户籍人口在1600-2300人的行政村,补助150万元;户籍人口2300人以上的行政村,补助200万元。“六美”乡村单项村给予定额奖励,其中“环境秀美乡村”奖励40万元,其余的单项村分别奖励5万元。同时,对各条美丽乡村风景线的创建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单列,作为乡镇(街道)、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新农村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使各项建设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采取“一季度一通报”的形式,严格落实长效管理的人员、制度、职责和经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浓厚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形成声势。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创新宣传载体,积极宣传造势,凝聚县内各方力量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尤其是要引导广大农民主动参与宅间硬化、庭院绿化等以农民投入为主的项目建设。要积极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品牌经营文章,提炼总结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和典型经验,采用专题报道、领导访谈、专家调研、相关会议介绍等方式,加大对外的品牌宣传和推介力度,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知名度。

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篇七

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市xxx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根据山亭区《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按照科学发展、“四化同步”、城乡统筹和“三农”优先的要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的,以乡村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示范带动发展为突破,以镇村为主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保障,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基础完善、生活殷实、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从20xx年开始,全镇共选取王庙村、黄沟村、柴林村、桑村村等3个村庄作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到20xx年底这3个村庄通过考评验收,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自20xx年起,在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其他村庄,进行分类、分批整治改造建设,逐步使“美丽乡村”建设转入常态化。

(一)推进村庄建设。

一是编制建设规划。试点村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据小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详细、明确、可行的建设详细规划,明确在产业发展、村庄整治、农民素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和措施,规划编制要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既要考虑当前农民生产生活所需,又要考虑农村人口、环境的综合承载能力;既要考虑农村水、电、路、气、厕、卫等设施综合配套,又要重点突出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较大公共设施项目的有序、有效安排。

二是科学改造提升。按照村庄建设规划,优化村庄路网布局,合理设计主要街道、小巷胡同,打通村内断头路。结合乡村文明行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旧房、空心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装扮美观舒适住宅,改善农户住房条件。推广应用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配套庭院环境卫生设施,全面完成改厨、改厕。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严格管控无序违章建房,从严查处违章违规建房行为,促进村庄整体风貌协调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三是建设新型社区。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创建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合村并点,集中连片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按照“配套、完善、提升”的要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农民的能力。

(二)整治村容村貌。

一是提升硬化水平。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村庄主次干道硬化。主街硬化率达到100%,小巷硬化率不低于70%。主街两侧铺有路沿石,街巷建有排水设施,形成纵横有序、便捷舒适的村内路网。

二是提升绿化水平。加快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积极倡导庭院绿化,鼓励农民栽植经济林木、观赏树木。推进路旁、水(渠)旁、村旁、宅旁等“四旁”绿化,配建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形成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多层次立体绿化效果,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三是提升亮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巷及公共场所,采取各种方式实施亮化工程,有条件的村庄应安装太阳能路灯。加强对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夜间照明效果。

四是提升净化水平。建立村内卫生日常保洁机制,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街运转、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按每5-10户不低于1个的标准配备垃圾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箱、垃圾清运车;设立环境卫生专管员及环卫清洁队伍。同时,全面清理村庄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推行“三堆两垛”(沙土堆、粪便堆、杂物堆、柴草垛、砖石垛)定点存放。妥善处理并积极利用禽畜粪便,鼓励村民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五是提升美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墙壁进行统一整洁或粉刷,合理布局宣传栏、文化墙等,形成整洁有序、特色鲜明、实用美观的景观效果。整治村内影响观瞻的陈旧电线电路,坚决杜绝乱扯乱挂现象。

六是提升饮水安全水平。加强对分散式水源的卫生防护和周围环境的清理整治,构建户户通的自来水管网,保证自来水供水入户率达100%,水质合格率达100%。做好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置,科学建设一批净化池、氧化塘,有效降解水质污染,生活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完善服务设施。

一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基本达到“七室两超市一广场”标准,即具备综合办公室、综合活动室、综合服务室、卫生室、文化室、警务室、调解室、生活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和村民文体活动场所等功能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科学布局建设学校,鼓励社会力量在村内兴办幼儿园、托儿所。推动金融服务网点向试点村延伸,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立金融服务网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二是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推进有线电视、宽带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探索建立村级信息综合网络服务平台,开设党务村务公开、政策信息发布、农业技能培训、市场供需动态、社会治安管理、灾害预警防治等信息服务栏目,设置村民意见建议箱,设立阅报栏、科普栏、宣传栏、社情民意反馈栏。

三是完善“五员”服务体系。设立政策宣传员、市场信息员、农技指导员、纠纷调解员、电教推广员等“五员”,强化政策、农资、科技、金融、市场信息等支持,增强服务农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宣传力度,进一步简化费用交纳、报销、领取等手续。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建设一批农村托老所、幸福院等,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科学使用农村村集体收入,重点用于村集体开支、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困难农民生活、医疗补贴等。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是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在村内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公共场所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现“电子眼”监控体系无缝隙覆盖。建立村民自治联防组织,实现夜间巡防常态化。

(四)发展农村经济。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土地合作社,推进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大幅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积极培育特色集体农场、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在试点村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改革和农村资产产权化改革。

二是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工程,打造特色专业村。充分利用农村自然景观、田园风光,重点建设高标准的主题农庄和农家乐。大力发展自助采摘游、城郊休闲度假游、生态农业观光游、民俗风情体验游等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业,推动乡村生态旅游业发展。积极培育农村服务业,围绕加强产业服务,积极开发餐饮、住宿、交通等三产服务项目,适度发展短途物流、设备租赁、劳务输出等配套产业。

三是扶持农民就业创业。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培育一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加快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现代职业农民。完善和落实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五)倡树文明乡风。

一是弘扬乡土文化。发掘、保护、开发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加强对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的保护,推动民间传说搜集整理、民间艺人技艺传承,弘扬具有地域特色的农耕文化、山水文化和民俗文化。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四德”教育、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健全村规民约,强化组织机构和制度落实,营造浓厚教育氛围。

三是开展示范创建。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组织文明生态示范户、致富创业带头户、敬老模范户、子女教育模范户、计划生育模范户、“五型家庭创建”(和谐型、致富型、美好型、学习型、诚信型)等创星评比,建立动态考评机制,颁发并悬挂农户家庭评定匾牌。结合实际开展弘扬传统美德实践活动,引导农民破除陈规陋习,培育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是强化村民自治。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村级财务管理等自治制度,加强农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营造和谐的农村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桑村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事处和镇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办。领导小组抽调村建、环保、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利、卫生、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美丽乡村”创建专家指导组,负责对“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二是完善投入机制。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金,建立完善政府的财政投入、村级自筹和社会多方支持三位一体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保障体系。镇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创建试点村予以奖励。要加强对涉农资金、项目的整合,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管理使用”的原则,集中对创建村进行投入。要调动各方面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投工投劳,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公民投资或捐资建设,多渠道、多元化筹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三是强化考核奖惩。镇政府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半年通报、年度考评,创建期满总评、验收和表彰。对通过年度考评的村兑现资金奖励,对通过总评验收的村,由镇报区,由区报市命名为“枣庄市美丽乡村”。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镇街,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镇街,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并责令继续做好工作,直到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篇八

根据镇党委围绕“活力xx、生态xx、文明xx”三大目标,开展新兴产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幸福新城建设三大行动的总体思路,按照《xx镇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纲领(20xx-20xx年)》,为在新的起点上统筹推进xx三个片区的新农村建设,实现产业繁荣、生态优化、环境整洁、设施完善、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今后三年,xx镇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推进新。

农村建设,努力把xx镇新农村建设成为城乡统筹的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生态化的'后花园,成为生态、文化、田园风光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的新型代表,成为继九峰山、紫石片区之后的全区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典范。

(一)规划指导。专门组建包括多家规划设计单位和国土、

规划、城建等部门在内的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开展xx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xx镇农村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x镇绿化景观设计整体规划等规划设计工作,为xx镇新农村建设指明方向。

(二)基础先行。把基础设施放在主导的位置,全面加快交通、配套设施、旅游接待设施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城镇功能。

(三)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注重地方特色文化、历史底蕴与城镇建设的有机结合,突出海洋文化,提升文化内涵。

(四)生态优先。突出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着重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生态优美的自然景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

(五)示范引导。根据总体规划和村庄特点,分类确定试点村(社),分别在村庄环境整治、“农家乐”旅游发展、村落文化打造等方面选择试点村(社)、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用三年时间打造第一批示范村庄、示范经营户、示范农户。

根据总体目标定位、实施原则和方法,三年内重点开展基础、文化、环境、产业四大工程,全面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基础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基础。根据总体规划及各项具体规划,进一步梳理全镇各村(社)水、电、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近三年重点实施项目。(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城建办、各村社)。

(二)文化工程。充分挖掘并保护各村社的历史文物、文化素材,设立具有xx特色的海洋文化、农耕文化展示馆,突出主题,完善细节陈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注重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旅游标志系统的建设,设计优质、吸引一定客源的游览线路,强化洋沙山风景区管理和沙滩文化打造,实现文化内涵提升与旅游产品开发有机结合。(牵头领导:xx。责任单位:社事办(文卫)、文体站、各村社)。

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篇九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具体落实大力推动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满足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向深入,提高教育水平和实现孩子综合素质提高,按照中、省、市文明办和市教育局关于创建学校少年宫建设的要求,学校决定建设少年宫。

学校少年宫既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要求,也是学校深化素质教育、优化少年成长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育人质量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办好我校少年宫,根据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规划》制定本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和谐舞台建设。

充分利用已有的教学场地、器材、师资力量等教育资源,积极配置活动必需的设施设备,把少年宫建成培养未成年人兴趣爱好、拓展能力素质、陶冶道德情操的课外乐园。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力所能及的技能培训活动、内容鲜活的经典诵读活动、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和伦理、心理、生理“三理”教育等活动,促进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特殊技能的发展。

学校成立少年宫管理办公室。

主任:xxx。

常务副主任:xxx。

副主任:xxx。

行政部:xxx。

活动部:xxx。

安全部:xx。

科研部:xxx。

后勤部:xxx。

成员:xxx。

1、少年宫管理办公室每期开校时,召开会议研究活动设置,落实专兼职辅导员及场地、设施等事宜。

2、活动时间安排在每周星期一、星期三下午;周六上午9:00—11:00;寒假集中8-10天、暑假集中15-20天开展。具体活动时间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3、由教务处牵头,班主任动员学生自愿报名,分组活动。在周末及寒暑假开展的活动,原则上应征得学生及家长的同意,自愿参加。

4、少年宫辅导员要认真设计活动方案,所有活动小组活动内容均应渗透生命安全、环境保护等教育实践活动内容。

5、少年宫辅导员必须按时到位,认真开展活动,负责活动过程在学生的组织与教育管理,做好活动记录。

6、班主任负责督促学生按时参加各组活动,并配合辅导员搞好学生的教育管理。

7、学校教务处统一印发活动记录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按第二课堂标准计发津贴。

8、学校每学年以艺术节、科技节、田径运动会、球类运动会、社团才艺展示等多种形式检验少年宫活动成果,努力培育特色活动项目。

9、学校列专项经费为少年宫活动提供物质(辅导材料、设施、设备)和经费保障。

10、少年宫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需要的同时,定点挂牌,明确少年宫活动场所,保障少年宫活动顺利进行。

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篇十

月24日、25日,县委副书记于燕红,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农工委书记傅士君带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县美丽乡村建设“三清一拆”专项行动进行了观摩拉练。

每到一处,观摩团认真听取各观摩点的介绍,实地查看“三清一拆”开展情况,并进行现场评比,及时交流经验、查找不足。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傅士君强调,全县美丽乡村建设“三清一拆”专项行动,动作大、声势大、顺民心、得民意,在全市观摩拉练中成绩突出,得到了市、县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县各级干部的不懈努力,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总结经验,将美丽乡村建设同抓基层党建结合起来,再掀高潮,向全方位纵深发展。各乡镇一把手要亲力亲为,做好督导工作。要在清理工作中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将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来一次大清扫。同时,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因地制宜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精品产业,使美丽乡村建设有产业支撑。

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及省、市、县关于新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苏坑镇嵩山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结合该村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苏坑镇嵩山村系革命老区基点村,位于永春北部,是苏坑镇政府所在地,毗邻德化,泉三高速德化连接线、泉德公路贯穿全境,全村人口4576人,耕地2100亩,山地3700亩,20xx年工农业总产值5536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344元,村集体收入26.4万元。村党支部、村委会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工作着力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任务。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推进新跨越,建设新永春”工作主线位,坚持产业带动,继续推进苏坑茶叶加工集中区建设,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立足村情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力争使该村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上取得新成绩,为全县新农村建设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村庄整理。拆除老厝、旧房屋30幢4xxx平方米,附属建筑45座1700平方米,征地35亩,新建房屋100套,计划投入60万元。

2、立面装修。推广永春县美丽乡村农村住宅设计图集,将对塔兜31幢房屋进行立面装修,店前埕硬化,排水排污设施建设,计划投入80万元。

3、道路建设。加宽、硬化小区道路1.6公里,新建道路500米,计划投入75万元。

4、溪岸筑砌。筑砌溪岸500米,计划投入40万元。

5、村庄绿化。开发“四旁四地”等规划林地,种植红豆杉、香樟、罗汉松、桂花、天竺桂等珍贵树木5000株,建设篮球场,内设健身器材1套,计划投入45万元。

6、环境保洁。配置垃圾转运车1部,推车2部,专职保洁人员3人,新建垃圾池15个,河床清淤3公里,计划投入15万元。

7、村庄亮化。架设太阳能路灯18盏,电力型路灯300盏,计划投入1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为切实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村专门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镇人大主席蔡明福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组织委黄裕滨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组成。具体负责我村美丽乡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1、规划先行。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从我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做好规划工作,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

2、广泛宣传。通过进村入户、召开两委会、群众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力度,真正使美丽乡村建设这一“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家喻户晓,让群众看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成效,从而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

3、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多方筹资,全力搞好美丽乡村建设。在建设中采取对口部门投资,群众投工投劳的原则,全力配合各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引导群众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主体和重要投资成分。

4、细化分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落实政府引导、农户为主体、社会来参与的工作机制,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先行,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有钱出钱,有物出物,齐抓共管,尽心尽责。

5、强化监管。推选村民代表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与党务村务公开一样,实行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篇十二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三清一拆“行动,全乡所有村庄积存垃圾得到清理,残垣断壁和违章建筑得到清除,柴草及杂物等堆放整齐,道路干净交通顺畅,庭院干净,村容整洁,村庄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各村基础条件、人口规模、区位特点等方面差异,因地制宜推进'三清一拆“行动,总结经验,探索路径,由点到面,全域展开。

坚持群众主体。通过宣传教育、政策激励等形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农民自主开展、主动配合'三清一拆“行动。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开展工作,严格工作界限和程序,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注重文化传承。保留体现村庄自然禀赋、文化特色、民风民俗、乡愁乡恋的文化符号和建筑符号,对有保留价值的古建筑、古庙宇、古祠堂、古树名木等进行挂牌保护和妥善利用。

完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人员、设备、制度、经费等保障措施,推行ppp模式为主的市场化模式,逐步实现村庄环境卫生的有效管理,确保整治效果能够长久保持。

二、重点任务及要求一是清垃圾杂物。对村庄内外、环村河道、道路两侧(含村与村之间道路)、景区周边、城镇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长期以来积存的垃圾,以及村内乱放乱倒的垃圾进行清理整治,彻底消灭农村环境卫生盲区和死角死面。对农户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进行整治,科学安排农具、柴草及杂物的堆放地点,做到既整齐美观,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二是清残垣断壁和路障。对长期废弃不用、濒临倒塌、有碍观瞻的老旧房屋院落及村外厂房、畜禽棚舍等进行清理和拆除,用于栽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对可利用的要进行维护修缮,开发利用。对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进行清除,整修街道路面,确保道路畅通。

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篇十三

style="color:#125b86">为进一步加快我村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大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富裕和谐的理念,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本方案。

_,以促进本村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突出产业优势、改善村内环境、加强基础建设、提升职工素质,加快村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设施化发展进程。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行政村主导、党员群众主体的原则。行政村履行行政村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能,教育和引导党员群众建设好自己的家园,充分调动党员主体积极性,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依靠群众力量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本村实际情况,从现有经济基础出发,明确阶段性目标,分步实施。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指导的原则。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整体建设和局部改造相结合,建设生态型、文化型、节能型、民俗型、旅游型等充满时代气息的新大队。

(四)坚持整章建制、规范操作的原则。牢固树立“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意识,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行政村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真正做到改善本村环境,提升党员群众素质。

(五)坚持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科学编制行政村发展规划,统筹大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党员群众教育、行政村管理内容,实现我村可持续发展。

三、任务目标。

(一)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争取居民点中间道路的硬化,推进村村通道路建设。

2、排水建设。清淤清沟,保证排水通畅,确保路面、路沟无积水。

3、住房建设。抓住国家政策机遇,加快危改造步伐,加快移民新村建设,争取十年完成群众的整体搬迁。

4、场所建设。修善办公室、阅览室、会议室、活动室和党员学习学校。

(二)环境整治。

1、设固定垃圾场。行政村内设立固定垃圾堆放点,引导群众使用,保证垃圾池不是摆设,定期清运,做到住房周围、路边无垃圾。

2、搞好五改四清。改造危房,消除主街道两侧猪圈和厕所,推广清洁能源灶,试点村实现无垃圾、无污泥、无粪便、夫柴草垛。

3、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行政村设专人管理本村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三)民主管理方面。

1、建立民主管理机构。完善民主理事、民主理材、民主决策的民主管理机构和群众协会等自治组织。

2、制村规定民约。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村规民约等群众自治制度。

3、设立公开栏。完善党务村务政务财务公开设施中,规范程序,及时公开。

4、开展基层组织“三级联创”活动。加强班子“五好”(干部带头作用好、群众反映好)和党员“三强”(政治素质强、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建设,增强行政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5、制定群众培训计划。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学文化知识、政策法律、农业技术、做工技能、民间手艺、经营本领活动,建立劳务输出信息库,促进培训就业一体化。

6、开展文明户创评活动。利用文明户创评活动,破除封建迷信,建立文明新风理事会,制定文明公约,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

7、创新行政村管理方式。探索行政村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新农村建设连续性。

(四)资金投入方面。

1、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积极争取总场的支持,争取国家资金,加大扶助新农村建设力度。

2、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鼓励群众出资出劳,加强行政村整治和新农村建设。按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行政村和党员群众投入资金要匹配到位。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行政村成立支部书记为组长,队长为副组长,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村建设检查指导和督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新建农村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自学性。及时总结新农村建设的好的思路、好经验和好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管理,严格自查。

一是行政村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新农村建设自查工作。二是是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定期开展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听取群众心声。

最新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汇总14篇)篇十四

按照县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县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20xx年度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文件精神,为稳步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圆满完成本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加快白马关景区开发建设。编制《罗江县白马关景区总体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并结合灾后重建、整合发改、建设、交通、水务、林业、旅游、文化、等部门的项目和资源,配套完善景区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建酒店、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启动白马关“aaaa”景区创建工作,不断推进白马关景区开发建设。

2、协调白马关二酉村新农村建设。二酉村隶属于德阳市罗江县白马关镇,是我县特色产业型精品村。按照建设中国幸福家园精品村的要求,实施特色产业精品村建设,将加快全镇水果产业发展,以梨为例,实现面积达512亩,总产量达300吨,按5元/千克测算,人均增收950元以上,有利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改善农民生活生产条件,带动村民再就业,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真正实现开发一个景区,带动一片就业,致富一方百姓。继续推进白马关二酉村新农村建设。

按照以“十点五线”的旅游发展总体格局,继续推进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指导香山路岛(金山镇)按照规划加快生态休闲度假区建设,现已初步完成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功能;指导协助天马山(万安镇芒江村)旅游景点建设,新建投资规模较大的酒店、农家乐等设施,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的配套水平和服务能力;尽快完善聚友休闲山庄(略坪镇)和蔡家院子(御营镇)两处四星级农家乐的旅游标识标牌,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农家乐。

县旅游局根据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结合县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xx年新农村建设工作要求,利用白马关景区、“十点五线”乡村旅游,不断吸引更多的游客的同时,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新农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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