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策划需要考虑到活动的目标和宣传推广的方式,以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和支持者。随着游戏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以下是几个成功游戏策划的案例分析和评价。
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方案篇一
让我们“以人为本”思想到达一个共识多去关爱留守儿童,通过活动能让更多的儿童们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与友爱,构成用心的、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情感体验。
1、通过开展这项活动,更深入地了解留守儿童的需求,为这些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
2、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留守儿童,进近留守儿童,让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和寂寞。
:xx小学
1、欢迎仪式负责人:平垌小学
3、游园活动负责人:平垌小学
4、庆祝“六一”大会主持人:平垌小学
(1)介绍参加慰问活动的单位及代表
(2)节目表演:唱歌(梁兴文)、舞蹈(陈思明)
(3)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优秀青年教师林雪瑜讲话(作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辅导)
(4)颁发留念品
(5)平垌小学活动总结
(6)合影留念
1、横幅:“心手相牵快乐成长”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主办: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团委会、高州市邮政局团支部
承办:高州市云潭镇平垌小学
另制作四条激励性的标语挂在校园,以激励学生积极进取。(联系人:赖锦强)
2、根据活动节目制作一个音乐光碟
3、车辆带给
4、参加人员数量高州中学初中校区:8人高州市邮政局:5人
组成一个临时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3人)
1、参加人员用心活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2、活动以简单愉快氛围为主,以开心为导向。
3、以留守儿童为中心,顺其自然的开展,不注重程序和广告新闻效果。
4、要报节目的义工提前报上节目、统一制作,活动前一天统一彩排。
5、义工服务队人员要求:听从安排。
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方案篇二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三)工作目标
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xx年,全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和制度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一)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落实政府责任。政府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强化基层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的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每月至少走访一次留守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并每个季度向县民政部门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并抄报县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县民政局)
3.加大教育保护力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教育局)
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和在校生活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逐一登记其父母外出务工和监护人变化情况(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并在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确保所有留守儿童都有结对帮扶教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并给予必要支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4.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在开展活动或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工会、共青团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他们及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残联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通过老少携手、实名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关工委活动阵地,开展日间照料、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各项关爱活动,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关工委分别牵头,县公安局)
5.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妇联、团县委)
(二)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6.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对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应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受理报告及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妇联、县检察院、县法院)
8.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建立评估档案,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
9.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
(三)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10.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
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本人及家属落户。(县公安局)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县城建局、县财政局)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倡导用工单位、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为其照料未成年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和更多帮助。(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11.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发展经济,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妇联、团县委)
县政府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牵头部门,应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统一整合,配备专职人员。(县民政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20xx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
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要加快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和各方职责,特别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
(二)加强能力建设。民政部门要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基本建设,依托救助管理机构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场所。(县民政局)
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规划,将新建、改扩建救助管理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予以支持。(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
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满足临时监护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岗位设置的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设置救助管理机构工作岗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39号)精神,落实好救助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工资倾斜政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提供必要托管服务。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街道)配备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职人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妇联、县财政局)
(三)强化激励问责。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各级人民政府、县综治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
各乡镇(街道)要在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留守儿童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实施方案》;要做好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的有效衔接,精准实施关爱保护,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和有效关爱保护。
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方案篇三
做好孤儿、留守儿童工作,关系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家庭的和谐幸福,关系昭化的`希望和未来。做好这部分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关心关爱工作,对于昭化区深入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宜业宜居幸福昭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活动旨在拓展留守儿童、孤儿的视野,锻炼他们的自理能力,培养他们团结协作意识。
20xx年8月9日—8月11日
元坝-仪陇-广安-苍溪-太公红军山
昭化区10名留守儿童,14名孤儿,民政局工作人员2名,团区委工作人员1名,记者1人,随行医生1人,共计30人。
区民政局、团区委。
8月9日:
17:00-18:30开展活动启动仪式(1、区领导讲话。2、参加活动的孤儿讲话。3、留守儿童进行自我介绍。4、工作人员与留守儿童、孤儿互动,并发放活动服装。)
8月10日:
7:00-7:40早餐
8:00-11:30从元坝出发至朱德故居游aaaa级琳琅山风景区(免票,2小时)。参观朱德纪念馆、朱德旧居、朱家祠堂、朱德诞生地、祖坟,详细了解朱德一生。
7:00-7:40早餐
1、车费:
2、生活费:
3、门票费:
4、解说费:
5、爱心礼物:
6、其他费用:
合计:
1、出行上要有安全保障,与租车公司签订租车协议,请卫生院医生全程参与,注意食品安全。
2、夏季防暑防晒,带好防暑药品,提前做好防晒防雨措施。
3、各参观游览节点提前做好沟通联系,确保参观环节通畅。
4、联络人员:团区委刘亮:18791678816;民政局。
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方案篇四
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生理、心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净化成长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部署,把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有关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创新管理,扎实工作,为我镇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努力,在全乡范围内建立起全方位、综合性、制度化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留守儿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的改善。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工作等,努力实现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一)构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网络
健全以留守儿童亲属为主体的监护网络,督促监护人履行法律责任;建立以基层党政组织为主体的行政村管护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加强学校、监护人与社会的密切配合,建立完善与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制度;建立以群团组织和志愿者为主体的社会关护网络,在思想、生活上给予关心,扶助家庭贫困的留守儿童;建立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二)建立学校教育和管理留守儿童的机制
首先,各中小学校要对在园在校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做到清楚留守儿童的姓名、性别、年龄,清楚留守儿童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清楚留守儿童病史状况,清楚留守儿童父母的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清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通过摸底调查,学校要将调查信息分类整理建档,同时将调查统计表汇总报镇政府备案;其次,对留守儿童实行三个优先。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第三,要多渠道与留守儿童沟通。开展谈心活动,增进学校和家长的沟通联系,要加大财政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
(三)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指导机制
各村(居)委会要对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摸底。留守儿童较多的村要宣传普及家教知识,教育留守儿童家长及其监护人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要在留守儿童家长中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家教实践活动,优化养育和监护行为。要利用节假日、农忙时节,组织召开返乡家长会,引导留守儿童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
(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1.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关闭中小学校园200米以内的网吧或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坚决打击利欲熏心、屡教不改和触犯法律的网吧或电子游戏厅的经营者。
2.建立留守儿童利益维护平台。镇里要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托现有的司法和妇联法律援助渠道,为有需要的留守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3.加强“五老”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好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特殊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的监督工作。引导留守儿童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轨人群,人格上做到自尊,生活中学会自立,独处时能够自律,成长中力求自强,防范不良行为,快乐健康成长。
(五)建立留守儿童服务机制
1.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帮扶活动。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各种帮扶活动。在农村,由村支部负责组织镇村学校的教师、妇代会主任、退休老同志、共青团员等担当“代理家长”、义务辅导员;邀请“五老”当好校外义务辅导员,积极开展对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品质培养和成长教育的“大手牵小手”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和青年志愿者队伍的骨干作用,开展“心手相连”结对帮扶活动;做好关爱和服务工作,使每一名远离父母的留守儿童都能“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帮助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树立信心,克服困难。
2.搭建留守儿童活动和交流的新平台。在镇、村组尽可能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活动室”等,为留守儿童提供课外活动的场所。
3.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要引导农村劳动力打工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减轻城市膨胀压力,做到务工增收与子女教育两不误。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各方优势,资源共享、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镇里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乡留守儿童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
(二)分工协作,做好服务。中小学负责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及时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工作;建立和完善家长学校,加强对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培训,及时交流沟通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思想情况,提高家长和监护人的育人水平;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做好留守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儿童行为和心理健康咨询,宣传疾病预防知识;指导婴儿家长合理喂养、科学喂养,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优育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关爱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留守儿童,促其健康成长。共青团负责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开展帮扶留守儿童工作,联合司法部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妇联负责组织广大社会爱心人士担任留守儿童的“爱心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和关爱行动。关工委负责组织“五老”队伍开展对留守儿童的帮扶工作;协助公安、文化等部门净化网吧、游戏厅等经营场所。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明确工作重点,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三)制定方案,加强考核。全镇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负责制定全镇工作计划,有督促,有检查,突出重点,争取每年取得新进展,并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方案篇五
1、自我封闭性格孤僻
这些孩子在年幼时便与父母长期分开,家庭环境的不稳定使他们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从而带来较强的孤独感。他们由于缺乏感情依靠,性格内向,遇到一些麻烦事会显得柔弱无助,久而久之变得不愿与人交流。长期的寡言、沉默、焦虑和紧张,极易使这些孩子形成孤僻、自卑、封闭的心理。这样的儿童在人际沟通和自信心方面自然比其他的孩子要弱。
2、情绪失控容易冲动
留守儿童一般年龄在16周岁以下,正处于身心发育时期,情绪欠稳定,再加上意志薄弱,容易造成情绪失控和冲动。他们还容易对周围人产生戒备和敌对心理。这种敌对心理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攻击行为。有些儿童总感到别人在欺负他,一点小事就斤斤计较,对教师、监护人、亲友的管教和批评也易于产生较强的逆反心理,严重者往往还有暴力倾向。
3、认知偏差内心迷茫
少数留守儿童认为家里穷,爸妈没能耐,才会出去打工挣钱,由此产生怨恨情绪和偏激想法。有的孩子在父母回家后疏远他们,导致情感隔膜。他们难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未来感到茫然。多数儿童进取心不强,纪律涣散,再加上家里无人辅导,学习成绩普遍较差,逐渐逃学、辍学,以致过早地流向了社会。
4、敌对
“留守儿童”存在一定程度的孤僻、偏激、不团结、搞破坏、易产生敌对等不良心理问题,从而导致打架斗殴、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缺乏道德感和理智感,严重者有的参与盗窃、抢劫,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
1、加强家庭教育,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是父母和监护人的责任。父母尤其是出外打工的父母应与孩子经常交流和沟通,除了关心孩子的生活、身体和学习外,更要注重与子女的情感交流和心理沟通,让孩子时刻感受到父母的关心和爱护。这样不但有助于缓解孩子的紧张、焦虑心理,也可通过讲述打工的经历,使孩子了解父母工作的辛苦,明白生活的来之不易,理解尊重父母,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另一方面,负责抚养监护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亲属应民主、平等地对待孩子,真正担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不能过分溺爱和放任,给孩子以科学的管理和引导,从而塑造孩子的健康心理。
2、发挥学校的主导教育功能。学校作为留守儿童所在地的教育机构,要完善健康教育观念,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德育教育的主要途径。学校要尽可能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首先,学校应该加强对教师的素质培训,使教师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充分发挥教育优势,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给予心理上的体贴与温馨,及时疏导他们的心理压力,让孩子有一个稳定的情绪、积极的情感,营造和谐大家庭的氛围,满足孩子们的精神需求;其次,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建立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档案和跟踪管理档案,及时了解留守儿童的总体心理健康状况,对常见的心理和行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和管理。
3、应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的心理辅导和咨询老师,为全校教师和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要注重对留守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使他们端正教育观念,掌握跟孩子沟通的方法与技巧,家校结合以更好地教育孩子。
4、留守儿童自身应加强心理素质培养。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外因要通过内因来起作用。我认为留守儿童本身应该学会调整自己的心态,应该学会自信、自立、自强,把父母不在身边的现实看成是对自己的锻炼和考验,学会正确应对挫折和逆境,培养坚强的意志,为自己树立目标,培养各种兴趣,端正学习态度,多与老师、同学接触,主动与父母沟通,提高自己的独立性、坚定性和自制力,从而使自己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5、整合社会力量,共同搭建留守儿童爱心教育平台。政府要针对部分农村社会教育薄弱、教育资源缺乏、教育观念陈旧的现状制定相关政策,通过政策激励和引导,把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形成合力,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发展。
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方案篇六
按照县政府、政府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普遍接受良好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改善,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政府履职、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监护有人、生活保障、全民关爱”的工作目标。
(一)高度重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文件要求,把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局领导牵头、相关股(室)和镇(街)社会事务办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局属各科室积极参加、各司其职,镇(街)及村(居)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齐心协力抓好留守儿童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联席会议、召开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制定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等方式,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给予农村留守儿童更多亲情关爱。
(二)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爱保护留守儿童这项民生工程,宣传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感人事迹,激发全社会重视和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热情。一是借助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工作简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手机短信、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民生工程的内容意义、进展情况、社会反响、典型案例等,扩大关爱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利用活动宣传。会同相关部门广泛组织广场咨询、知识竞赛、编排儿童剧巡回演出等活动宣传关爱留保护守儿童工作。各镇(街)要利用社会宣传栏、村务公开栏、标语、宣传单等形式或组织留守儿童成立宣传小分队,面向村(居)、学校等广泛宣传关爱保护留守儿童民生工程。通过“致留守儿童家长、留守儿童一封信”、群发手机短信,组织文艺演出、总结表彰等形式,使外出的家长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促使家长更好地履行监管责任,激励留守儿童奋发上进、自强不息。
(三)定期摸底排查,精准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和数量。
指导各镇(街)建立和完善人头档案,确定专人结对帮扶,加强沟通、监管,进行重点保护,并及时将相关数据表格和花名册等报送民政局。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和村(居)定期摸底排查,坚持每一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排查核实工作,更新一次数据,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及时更新数据,形成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和引导社会力量实行精准关爱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四)落实“四个”责任,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1.履行好牵头组织的职责。各镇(街)社会事务办要主动向单位领导请示汇报,征得单位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争取必要的关爱保护工作经费,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各镇(街)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建设大局中来,落实镇(街)属地责任,结合实际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构建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民政部门是留守儿童工作的牵头单位,必须首当其责,发挥好牵头组织的作用,定期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
2.主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民政局要配合派出所、镇(街)、村(居)建立强制报告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共同做好家庭监护情况调查评估、救助帮扶、监护干预等工作。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中小学校的沟通协作和资源整合,实现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关爱的统筹、协调、可持续的联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志愿者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深入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解读宣传《实施方案》精神,及时总结推广成熟工作经验。
3.发挥好督促指导作用。民政局要通过政策培训、技术支持等方式,指导镇(街)、村(居)做好摸底排查、定期走访、重点核查、家庭监护监督等工作。指导镇(街)、村(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切实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部门、镇(街)、村(居)的责任落实、协作配合、实际成效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及时掌握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落实好兜底保障的职责。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和公益慈善方面的.作用,镇(街)、村(居)要定期走访、主动发现处于生活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特困人群,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保障范围或协调公益慈善力量提供关爱帮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救助管理站要及时接收公安部门护送来的无人监护或遭受监护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做好临时监护照料工作。依法开展家庭监护干预工作,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遭受监护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妥善照料监护。
(五)落实政策,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生活权益。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和公益慈善方面的作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补贴范围,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范围;协调公益慈善力量提供关爱帮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争取项目支持建立儿童救助中心(救助站)、创造条件推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升级为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运用社会工作等方法,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教育辅导、思想引导、心理疏导,临界预防,社交指导,安全教育等精准服务。
1.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留守儿童是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由于与父母长期分离,导致不少农村留守儿童缺少精神引导、道德管教、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有些受到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在未来较长时期内,我们仍将面临农村劳动力外出、部分儿童不得不在家留守的实际情况,儿童留守现象仍将在相当长时期存在。因此,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而且关系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
2.健全机制,真抓实干。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制度和统计季报、年报制度,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应急处置和监护网络。要定期统计更新留守儿童家庭基本情况和留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每名留守儿童纳入关爱服务范围。
3.创新载体,提高实效。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这个大主题,通过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关爱保护效果,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真正落到实处。
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方案篇七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务工,一年中可能只有春节期间才能与孩子团聚,因此留守儿童容易形成三种错误认识:一是忽视父母的存在,由于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幼小的孩子逐渐淡忘了父母,父母好不容易回一次家,但孩子对父母敬而远之;二是挣钱重要,自己不重要,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父母很少关注孩子,即使关注也只能通过电话问候,缺少细微和深入的关爱,孩子就逐渐形成了挣钱重要的认识;三是挣钱重要而读书不重要,在外务工的父母大多数读书也不是很多,再加上把正在读书的孩子留在家里,孩子就形成了挣钱比读书重要这样的错误认识;四是有钱就有一切,由于隔代管护溺爱多于教育,物质满足多于心理满足,再加上父母一年半载回家一趟,为了弥补自己对孩子的思念与愧疚心理,便给孩子在物质方面较多的补偿,更坚定了孩子的这种错误认知。这样的认知使留守儿童极易形成厌学心理,进一步形成留守儿童的学习障碍。
城市留守儿童由于主要由祖辈管护,其次由亲戚或兄长(姐姐)管护,这些管护以物质方面的管护为主,缺少有效的沟通与教育,更缺少对孩子的心理指导与要求,孩子有了心理问题要么自己解决,要么只能与自己同样为留守儿童的同学交流,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因此留守儿童容易形成焦虑、冷漠、消极等情感问题。这些情感问题如果进一步发展,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留守儿童容易形成四个方面的人格障碍:一是自卑心理,留守儿童因为父母不在身边,与有父母的孩子相比,他们经常觉得低人一等,看见其他的孩子由父母领着上学或玩耍时,非常羡慕,他们觉得自己没有依靠和归宿;由亲戚管护的孩子,有寄人篱下的感觉,这些因素导致留守儿童产生自卑心理。二是内向孤僻,父母的言行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孩子,父母之间的交流以及与孩子的交流对培养孩子的自信与人际交流能力十分重要,但父母外出务工,留守儿童缺少这样的机会,因此留守儿童与别人交往的机会明显减少,容易形成内向孤僻的心理。三是任性,由于隔代教育对孩子的溺爱和娇纵,容易助长孩子任性的心理,这种心理对孩子走入社会又进一步带来负面影响。四是压抑,留守儿童在生活中遇到问题时缺少解决的渠道,渴望父母关怀的愿望得不到满足,长期下去,就会形成压抑的心理。
由于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缺失,监管不到位,他们在出现一些行为方面的`错误时缺少监督改正的机会,使小错误发展成大错误,逐渐形成行为障碍,主要包括小偷小摸、抽烟、打架、抢劫、敲诈勒索等。这些行为障碍如果得不到及时疏导解决,将会导致他们进一步走上犯罪道路。湖南作家阮梅在《罪童泪》一书中,介绍了11个儿童犯罪的案例,其中留守儿童犯罪占了多数。
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方案篇八
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在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的过程中,很多农村孩子成了留守儿童。这些孩子因为缺乏父母的管教和关心,情感丰富而脆弱,在认识、价值观上容易产生偏离,因而也容易引发各种心理问题。
自信心就是相信自己一定能够达到某一目标或完成某一项任务的心理状态。留守儿童由于不能得到父母及时的管教,而隔代监护人爷爷奶奶等又常常溺爱或放纵他们的行为,致使他们学习的自觉性较差,成绩落后,久而久之就失去了自信心。
留守儿童要学会正确评价自己。“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不要死盯着自己的短处,要善于发掘和发展自己的优势,“避己之短,扬己之长”,对自己做出公正全面的评价。教师要指导留守儿童去做一些力所能及、把握性大的事情,如帮爷爷奶奶做一些家务,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学会克服自己学习上的一些不良习惯等,即使很小的事,也能获得成功的体验,起到增强自信心的作用。
挫折可以称为是需要得不到满足时的紧张情绪状态。挫折感在留守儿童的心理上表现很明显,他们常常会由于考试的失败、学业的担忧、社交的障碍、缺少父母的关爱等方面的原因体验到挫折感。他们的情绪常常处于失望、焦虑、沮丧等紧张状态。
遇到挫折时应进行冷静的分析,从主客观、目标、环境条件等方面找到受挫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要善于根据自己的优势确立奋斗目标,在前进过程中发现不切合实际时,要及时调整,化压力为动力。其实,适度的刺激和压力能有效地调整机体的积极因素,正所谓“自古雄才多磨难”。要有一个辩证的挫折观,保持自信和乐观的态度,学会悦纳自己。
现代社会人际交往和合作能力愈来愈显得必不可少。但这方面的能力并不是天生的,而是经过一定的实践逐渐形成的。留守儿童由于长时间缺少父母的关爱呵护,自闭心理较为严重,常常不愿与人交往,心理压力较大。在学校教育中,教师要鼓励他们多参加班级和学校的各种活动,为他们展示和表现自己提供一定的平台。应该鼓励他们克服自闭心理,试探着主动与人交往,慢慢获得成功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