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人合伙承包快递合同精选篇一
第一条 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派件(操作区域明细见附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所以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最迟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 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签署后按规定或约定时间内乙方须将风险保证金、首次物资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如违反则视同合同未生效。
3、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3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3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双方终止合同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第三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 写: )作为加盟费,以确保乙方获得该区域范围的百世汇通快递业务的经营权。
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经营,维护百世汇通快递的声誉,如果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或从遗失风险押金中扣除。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百世汇通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义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详见附件),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送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百世汇通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百世汇通总部的网络管理规定,乙方将已派送货物签单全部返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遗失风险押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加盟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结算条款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存到网银账户,最晚不到超过次日12: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存款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存款项目明细。
2、到付款、派送费、保险费、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1-31日。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个月,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存入甲方网银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第六条 经营权的转让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基于彼此信任而签订,除乙方违规操作或者条件发生变化不再适合作为百世汇通快递加盟成员,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将乙方经营区域的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2、乙方因投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变动、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转让经营权的,得提前30日向甲方申报,待甲方审定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风险保证金、网络结算预付款等费用支付给甲方以及签约后7日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证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50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百世汇通网络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15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八条 风险转移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发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附加,所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以下是双方签字盖章处,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人合伙承包快递合同精选篇二
关于土地合伙承包合同的回答为依据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农场____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_____________大队________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___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_________________按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当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人合伙承包快递合同精选篇三
乙方:
第一条 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 江西 省 南昌 市 青山湖 区 南昌航空大学校内及家属区 双方确认的区域范围内经营取派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需及时(最迟两日内)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 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3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3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3、双方终止合作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4、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在合同生效协议时间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甲方的加盟商。
第三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000(叁仟)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对本合同的履行。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经营,维护天天快递的声誉,如果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 “天天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业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详见附件),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件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天天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双方签订的《运营守则》,乙方将已派送货物签单全部返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加盟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结算条款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交与甲方,最晚不得超过次日24: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交接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资金项目明细。
2、到付款、派送费、保险费、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1-31日。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5天,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项交与甲方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风险保证金、网络结算预付款等费用支付给甲方以及签约后7日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证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50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业务,若未通过天天快递转运的,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50元-200元。
4、乙方私自印刷甲方工作单的,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10000元。
5、乙方不能按照规定返回到付款、代收款的,甲方将根据200元/天的标准进行处罚。超过2天未返款的,甲方暂停合作;超过7天未返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6、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天天快递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15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7、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和操作要求,如考核不达标或操作不能达到的应在一周内整改,一个月内仍不达标,对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无需向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第七条 风险转移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发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附加,所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伙承包快递合同精选篇四
b.错报超重物品重量;
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 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 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乙 方,3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2 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4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 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 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七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b.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 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语言是中文。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 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 品上使用双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11.1 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1、甲方将该地区市场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备车辆,服从公司管理,及时送件、取件、发件,维护公司利益和信誉。
2、乙方进行市场维护和开发,尽可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收派的见每 天收派送一次。发送键及时取,及时发。
3、甲方给乙方派送件时,乙方按照公司派送流程及时派送,如有遗失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付 3000 元,作为承包保证金。
4、发送件每天晚7点前送到甲方门市,派送件乙方在货物到达临颍总店到门市取。
5、乙方为甲方派送件,甲方付乙方公司结算干线费价格。
6、在甲方双方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安全其他人涉及该地区的市场经营,乙方不得超出收派范围。
7、合同终止后,甲方返还乙方承包保证金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人合伙承包快递合同精选篇五
甲方:乙方:
第一条 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 江西 省 南昌 市 青山湖 区 南昌航空大学校内及家属区 双方确认的区域范围内经营取派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需及时(最迟两日内)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 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3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3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3、双方终止合作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4、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在合同生效协议时间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甲方的加盟商。
第三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000(叁仟)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对本合同的履行。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经营,维护天天快递的声誉,如果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 “天天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业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详见附件),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件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天天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双方签订的《运营守则》,乙方将已派送货物签单全部返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加盟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结算条款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交与甲方,最晚不得超过次日24: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交接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资金项目明细。
2、到付款、派送费、保险费、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1-31日。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5天,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项交与甲方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风险保证金、网络结算预付款等费用支付给甲方以及签约后7日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证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50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业务,若未通过天天快递转运的,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50元-200元。
4、乙方私自印刷甲方工作单的,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10000元。 5、乙方不能按照规定返回到付款、代收款的,甲方将根据200元/天的标准进行处罚。超过2天未返款的,甲方暂停合作;超过7天未返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6、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天天快递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15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7、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和操作要求,如考核不达标或操作不能达到的应在一周内整改,一个月内仍不达标,对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无需向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第七条 风险转移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发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附加,所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人合伙承包快递合同精选篇六
第一条 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 江西 省 南昌 市 青山湖 区 南昌航空大学校内及家属区 双方确认的区域范围内经营取派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需及时(最迟两日内)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 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3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3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3、双方终止合作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4、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在合同生效协议时间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甲方的加盟商。
第三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000(叁仟)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对本合同的履行。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经营,维护天天快递的声誉,如果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 “天天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业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详见附件),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件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天天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双方签订的《运营守则》,乙方将已派送货物签单全部返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加盟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结算条款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交与甲方,最晚不得超过次日24: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交接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资金项目明细。
2、到付款、派送费、保险费、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1-31日。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5天,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项交与甲方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风险保证金、网络结算预付款等费用支付给甲方以及签约后7日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证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50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业务,若未通过天天快递转运的,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50元-200元。
4、乙方私自印刷甲方工作单的,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10000元。 5、乙方不能按照规定返回到付款、代收款的,甲方将根据200元/天的标准进行处罚。超过2天未返款的,甲方暂停合作;超过7天未返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6、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天天快递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15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7、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和操作要求,如考核不达标或操作不能达到的应在一周内整改,一个月内仍不达标,对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无需向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第七条 风险转移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发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附加,所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人合伙承包快递合同精选篇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邮政法》等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充分发展业务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的承包经营范围和承包经营方式签订本合同。
一、协作经营范围:甲方划定 区域为乙方的经营范围,并从事经营快件活动。乙方不得超区域经营,否则产生的后果对方负责。
二、乙方在协作经营期内每天按公司规定操作并领取所承包经营区域内所有快件,并按相关公司要求12:00前送达 ,22:00前送达。如确有某些原因不能派送到位的快件要于当日移交至甲方带回公司处理并注明原因。因乙方在派送过程中发生快件延误、遗失、短灭而产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延误、遗失、短灭造成的信誉下降的相关处罚。乙方必须按照《邮政法》的部分相关法律组织派送、揽收业务,必须服从上海总公司及相关部门的法律规章,服从甲方上级公司统一管理和调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风险保证金及协作经营费、其他核算方式:
风险:由于快件存在延误、遗失等相关风险,乙方与鉴定合同时主动自愿交纳 元为其承担风险。合同期结束,与公司财务结清,不再续约凭相关收据一次性退回。承包经营费:甲方按元/年向乙方征收其快件运输管理及承包等相关费用,并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合同期内协作经营费用不予加收,次年协作费用则按上年度增长率同步递增并适当修改。
发票由公司统一代开、代购。严禁购买、使用违规票据,否则违反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完全承担责任。
四、乙方相关的相关责任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客户的任何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任何行为及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否则自行承担产生的法律责任。
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产生的劳动纠纷、人身安全等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邮路安全,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经营活动必须符合《邮政法》等相关规定、必须做到验视等各项安全制度,不得揽收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禁止揽收的快件。
乙方依据账单及时结清相关账款。如有误差应在十日内相互协调完毕
五、承包期限:于 年 日至 年 日,合同期满无条件归还区域经营权。次年续约,甲乙双方再行商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应。
以上条款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后制定,且双方都表示理解、认可。未尽事宜,参照上海麦力快递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注:
快件理赔:为更好的服务客户,甲方有权利在客户理赔与乙方无果后,先行赔付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投诉处理:公司按规定受理投诉,一经有效受理,按 元/次先行处罚,后再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