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软件开发外包合同篇一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承包范围:按施工图、图集、会审纪要、变更通知的所有工程量。
5、 开工日期;
6、 竣工日期;
7、 总日历天:
8、 质量等级:
二、 承包项目及施工内容:
(1)乙方承包工程主体、屋面、内外墙装饰等,按设计图纸、图集、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所有工程量(除木工、铁工)。
(2)乙方所包的项目中卷扬机棚砌砖,操作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室外硬地面,排水沟,场地清理,放线、打水平、除双排外架外,其他内外脚手架搭设,操作台、走桥铺跳板、门窗过梁,小型预制构件制安,变压式排烟道安装,内外墙与框架柱梁连接处墙钉钢丝网,拉结筋安装、预埋、预留、成品保护、捣砼淋水养护、安全网内杂物清理,砌砖石灰池,试块养护池、落地灰筛出复用,即每项工程量工完清场,扫地出门,验收交付使用等内容均含在包干价内。捣砼时板筋、负筋保护层、板厚专人控制,如无控制好实测不合格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室内顶棚不用抺灰。柱、梁、楼梯间斜板抺灰。
(3)乙方所施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标准施工,砌砖用皮数杆,框架柱上分控制水平高度,天面、外墙、卫生间保证不渗水,各分项施工中要自检,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返工。如无返工每处罚款贰佰元,外墙砌砖不准留架眼。
(4)配合项目部及时做好有关技术、安全资料,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天天小清理,每周大清理一次,有关单位到现场检查,要提前场地清扫。
(5)基础及地面垫层、框架柱、构造柱、过梁、雨蓬、天沟、压顶等零星构件现场自拌不泵送。
三、技术组织与手续要求:
为紧密配合甲方施工进度计划,乙方提供18岁以上的男性民工体健康有组织纪律性、,技术全面的施工队,服从甲方领导安排、指挥。乙方所在施工人员要办理有关手续,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及其它一切劳务手续。如属甲方代办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办暂住证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非施工人员、家属小孩未经甲方许可不准在工地留宿。
软件开发外包合同篇二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
邮政编码: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xx元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乙方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七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__银行转账或支付宝____。
第八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xx元人民币(大写:),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中止的。
第十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依据本协议第十条、第十一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市人民法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软件开发外包合同篇三
五、保密条款
(一)双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盖的商业关系的性质以及具体事项构成保密和专有的信息,同时对任何该等信息的披露将可能对双方造成竞争性损害。因此,任何关于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货物的数量、种类、运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详情或乙方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活动的信息任何时候都应该作为保密信息,未经此信息所有方(视情况而定)事先明确表示或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成本和费用向另一方做出补偿,受害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条款的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后一年,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或撤消而终止。(保密期限据甲方产品性质而定)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此条款在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项中已说明)
2.甲方应承担由于其提供的货物和收货人的信息不正确及因甲方收货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乙方错运或递运不着的责任和相应的重新派送或退运以及乙方车辆和人员闲置所产生的费用。
3.甲方承担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短缺、损坏情况下客户或收货人拒收的责任,并承担退运及处置费用。
4.由于甲方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致使乙方车辆损坏、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及其他直接间接的损失和费用,以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
5.1若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延迟送货,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三天(72小时)扣减当次运费的10%,依此类推,直至扣完当次运费,并按甲方客户要求的赔偿额予以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当次运费);运输时效从装货离厂之时开始计算。(延迟损失赔偿金额按损失大小来定比例。)
5.2运输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的处理原则为: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保险公司的赔款归甲方所有;(玻璃破损的处理方法详见附件二)若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之内,除《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乙方可负责的情况外,均由乙方按照甲方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但实际购销合同价与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之间的差额不得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若该差额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则甲方须另行申报单价,乙方应相应调整保险费。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保险费支付款项。
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货物错送或误送给非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或收货单位、收货凭证上无收货人签收或者收货单位盖章、遗失收货凭证等文件之情行乙方需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5.3为了便于计算保额和结算保费,本部分货物按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确定保险金额,而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按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
5.4 甲方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现的照片、注明货损情况的签收单、货损报告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满前,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约,应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定地点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修改与补充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合同的条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意念。双方在合同到期时均无终止意向的,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需要重新签定)
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处 乙方盖章处
甲方确认签字 乙方确认签字
时间 时间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的服务项目中第
1、4项的承运服务:
1、货物全国门到门运输。
2、承运货物的分拣、包装。
3、仓储(费用另计)。
4、代办保险(保费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合作的,需另签订承运合同。
第三条 服务受理
1、乙方通过电话、传真、e-mail或系统对接等方式接受甲方委托。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应一并移交)。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收取货物手续,按服务收费标准开具运单,及办理保险手续(在甲方提出保险要求并由甲方支付保险费时)。
第四条:费用与结算:
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内容进行收费,运价按照《物流配送价格表》之规定执行(详见合同附件1)。
2、费用结算方式
甲方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以收货人签收的送货单作为运费结算的依据进行运费结算,如不能提供签收单的,由乙方提供保证函,确认该批货品已安全送达收货人,如收货人提出异议的,由乙方负举证责任,乙方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客户收到货时,由乙方按附件2《货物赔偿标准》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3、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费用结算期是对每月 日至 日(或30日)的业务费用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明细后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核对和确认,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账单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4、甲方采用由收货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当向乙方提供保函,并承担因收货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对付费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的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2、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甲方应保守合作期内知道的所有乙方的商业秘密。
4、甲方自己包装时,有义务按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同乙方进行结账,在乙方完成约定的物流运输任务后,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为由拖欠服务费用。
6、甲方特殊要求乙方专人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7、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定及其它要求,甲方不得交寄国家禁止寄递以及侵犯他人权利的物品;甲方应保证其交寄的货物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卫生许可等相关规定;如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被相关部门处罚或对他人赔偿或被收货人侵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为甲方提供安全运送货物服务。
2、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并向甲方反馈信息。
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牌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驾驶。
4、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6、当乙方发现货物的包装、体积等不符合运输要求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直至拒绝承运,但因包装导致的丢失破损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保留因特殊原因(运输市场波动、油价上涨)而调整运价的权力,并通知甲方且须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改动。
第六条 货物保险
本合同采用下列保险方式:
甲方不委托乙方办理保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
2、对于甲方自行包装货物,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或在交接时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灭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由于甲方错误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等信息,导致货物运送延误等损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因乙方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达收货人,应将货物无偿运到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3、乙方与操作项目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以保证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4、甲方委托乙方保险货物发生事故,乙方负责对甲方按声明价值进行理赔。
5、乙方负责制作每天的《运输跟踪表》,将运输信息及时通知甲方,并保证异常情况能及时处理。
6、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每日制作《库存日报表》,及时向甲方汇报库存情况。
三、下列情形,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在委托的货物中故意夹带危险货物品和其它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等行为。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匿报货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铁路及国家安检部门对乙方的罚款及费用。
4、甲方错用包装、储运标志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的。
5、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它
1、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货物破损或灭失的,由乙方按附件2《货物赔偿标准》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因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除外)。
2、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合同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相关证明,由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确定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4、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合同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配送价格表》、《运输服务考核办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操作规程均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当本合同没有约定时,以乙方工作单背书条款为准;当合同乙方工作单背书条款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字日期。
签约地点:
软件开发外包合同篇四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安 徽 鸿 博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业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及其它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1.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约;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应提前提出运输要求,明确告知乙方提货地点、时间及货量。
2.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告知装货顺序,有权检查乙方运输车辆的安全性,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及时落实甲方的整改意见。
2.3甲方发现乙方配货不符合规定(与易燃易爆物品或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混装),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配货。
2.4如果甲方指定收货人领取货物时未在收货文件上注明毁损或其他情况,乙方有权推定该货物为良好情况下交付。为便于解决在乙方承运货物发生损毁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提出合理赔偿时应将受损货物之内容物、原货箱及包装交由乙方检查。
2.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运费。
2.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确的收货单位资料。
2.7 甲方应如实申报货物内容且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须按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从事运输服务。
3.2乙方须服从甲方有关人员对货物运输的安排,乙方送货人员需尊重甲方客户及员工,如实填写送货单的各项内容。
3.3乙方人员在承运甲方货物时若做出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其每次扣罚 人民币,情节严重者,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追诉的权利。
3.4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门到门的优质运输服务和及时的货物在途信息查询服务。
3.5乙方承诺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按甲方员工或甲方客户的要求,安全、有序地将货物摆放到指定位置。
3.6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现场人员有义务保护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情况给乙方指派的专职管理人员。由乙方指派的专职管理人员核实情况后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货物损失,乙方自行协助保险公司调查并保有自行向保险公司追偿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见第7条)
3.7乙方对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运输条件的,有权拒绝运载或提出重新包装要求。
3.8乙方作业人员在取货时,应仔细核对发货单号和货物种类、数量及发运目的地是否相符;同时检查货物的外包装,如有破损应在[货物运输单]上注明货物发运前的外包装状况, 并经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9装货时,乙方应注意装货顺序,以免顺序搞错,造成卸货困难。货物必须规范堆放,少留空隙、防止滑动碰撞,并特别注意货物堆放的方向性。盖蓬布时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勒伤货物包装和使货物过度受压。装卸车过程中,驾驶员、业务人员应负责监督,防止野蛮装卸(包括抛、推、滚动等),凡是在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摔碰应及时通知甲方;装卸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损坏由乙方向甲方照价赔偿(送往批发部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送往零售店的货物按零售价的六折赔偿)
4.送货时效:
4.1甲方每天下午 点之前确定的订单且已备货完整,乙方须于当天发出;甲方 点以后确定的订单,乙方需在第二天发出(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4.2乙方在接货后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发出货物运输情况汇总交由甲方,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
4.3乙方送货人员交回甲方的送货单必须签收完整,其签收数量、规格须与送货单一致(破损遗失的除外,且须注明破损、遗失的缘由),若有不符的单据每单扣罚100元。
4.5若乙方在运输处理中出现交回给甲方的送货单有问题,则此单相对应的运输费用不予结算,待问责、处理完毕后在与其他单一并结算。
5.代收款:
5.1经甲方有关人员委托,乙方送货人员可代甲方收取甲方客户的货款,金额在 元以下;甲方须指定收款对象及缴款对象。
5.2所有代收的货款必须在回款后当天当面交给甲方相应负责人员,若有特殊情况最晚不能超过回款后的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
5.3若代收货款没能交给甲方相应负责人员,以致货款遗漏、丢失或款项不符,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6.在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交接和资料传递与变更:
6.1甲方托运货物时,应填写货运通知单。乙方按照货运通知单载明事项安排车辆运送货物。
6.2货物装车由 方负责,乙方应按照货运通知单中记载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认真清点无误后,在货运通知单上签字盖章。 如有破损应要求甲方更换货物或在发货单上注明外包装受损情况。
6.3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乙方负责卸货,乙方与甲方指定收货人应同时在场清点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乙方所持的签收单据即[货物运输单]上签字盖章。如有货损,或与[货物运输单]上的注明种类、型号和数量不符时,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见第7条。
6.4收货人拒收货物,如果是由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丢失、破损严重、雨淋、磕碰变形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使其免予继续损坏并及时通知甲方,按照赔偿甲方的规定处理;如果属于甲方原因,例如货物型号与外包装不一样等情况,而使收货人拒收货物,所产生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6.5甲方因故需要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货人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更改资料。因变更运输起运后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7.保险事项:
7.1乙方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批发部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送往零售店的货物按零售价的六折赔偿)。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8.到货期限:
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间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手中。货物即到即送,如果货物没按期送到甲方指定收货人,乙方有义务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迟于甲方规定到货时间,每迟一天扣当次运费 。另外所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追索的权利。(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9. 不可抗力:
9.1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9.2 不可抗力事件仅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因乙方驾驶员或其它受雇人的过失而发生)和骚乱、战争等;运输车辆的碰撞或翻车等交通事故不在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之内。无论乙方的驾驶员或其它受雇人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负有责任,乙方都应先行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事后自行向过错方追偿损失,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10. 合同解除:
10.1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1.1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
10.1.2在履行合同中发现乙方无相应运输能力的或满足不了甲方发展对服务的要求,甲方提出意见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10.1.3乙方在考核中表现欠佳的,并经过警告没有明显改善。
10.1.4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10.2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提出意见后仍不能达到乙方要求。
10.3 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合同,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11. 付款方式:
11.1乙方凭经过收货人签收且甲方认可有效的《货物运输单》及正规发票,每月向与甲方结算运费一次。
11.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送货清单,甲方经逐级审核后,需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运费结算给乙方。
11.3结算方式为将运费汇入乙方指定帐户,或将支票交给乙方指定的受票人。
11.4结算价格以双方商定的运价表(附后)为准,运输价格不可随意调整,若因市场原因而需变动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变更。
11.5双方商定的运价已包含乙方的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以及乙方给甲方出具发票时的相关税费。
11.6甲方对乙方的罚扣款和索赔款项(若运费额在所赔额度内)可从质量保证金中先行扣除。
11.7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与15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万元用做运输质量保证金。
12.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其 他:
13.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其中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时须结清合作期间所有费用后支付合同另一方人民币 万元作为赔偿。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届时可补充制定。
13.3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3.5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软件开发外包合同篇五
四、 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
1. 双方约定按照/小时收取服务费;
2. 甲方应在服务开始前付清全部款项,乙方向甲方开具服务业发票;
五、 商业秘密及服务保障
1. 双方应就本协议内容进行严格保密;
2. 双方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晓的对方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4. 本条所涉及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六、 其他
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一、送餐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送餐标准:乙方提供甲方早餐、中餐、晚餐、宵夜的配送工作,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筛选反馈实际的送餐问题,以便双方及时改善操作,以提供更好的服务给消费者。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实施有关的送餐调配。
3、若乙方发生因不可预见的情形(如发生交通事故、汽车故障、天灾等)而不能送餐时,须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
4、如果出现配送过程的损失(如餐盒破损等),以及因配送时间而引起客户投诉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费用。
5、乙方若替甲方代收货款,最迟应当天将货款返还甲方。
6、甲方每天在相应时间内通知乙方到何处调配送餐,确保供应量充足、及时。甲方送餐时间、地点、形式如有变动,应以电话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7、甲方交给乙方的餐具与食品必须附合食品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卫生标若因甲方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所造成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当。
8、乙方不得向消费者收取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9、协议期间甲方不得授权其它团体或个人(自身员工除外)进行送餐业务。
10、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确定甲方停止操作后,在15天内甲方须与乙方清理所有账务。如甲方拖欠乙方配送费用,自停止配送业务之日起,每日按乙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甲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11、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12、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四、收款与结算方式:
2:若商家愿为消费者支付服务费,配送1公里外可享受9折优惠,1公里内每个地址收取3元服务费。
3:商家商品送至同一地址时商品重量不得超过50斤(含50斤),若超过50斤商家需支付商品价值2%的费用做为服务费。
4:每一个地址收取一次服务费。同一建筑不同楼层或同楼层不同房间属于不同地址。
5:商家与外卖服务商以每笔外卖定单为单位进行结算。
五、合同争议: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