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软件开发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通用篇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
邮政编码: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xx元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乙方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七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__银行转账或支付宝____。
第八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xx元人民币(大写:),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中止的。
第十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依据本协议第十条、第十一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市人民法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软件开发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通用篇二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车辆挂靠租赁于甲方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挂靠租赁车辆状况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现将车辆(车辆的有权归乙方所有),车牌为 发动机号 车辆型号 挂靠租赁于甲方租赁服务部,经甲、乙双方共同定价,车辆现总值为 万元。
二、挂靠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
挂靠租赁期限为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每月按 元向乙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为 号以前。合同期间因车辆维修,保养及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不能正常经营时乙方不承担减免租金的责任。
三、甲方责任
1、 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租赁服务部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1) 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车辆转让,出售、抵押、质押、不得将
(2)车损险;
(3)每个座位保额一万的座位险;
(4)不计免赔险;
5)自燃险。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进行明确,并按照有关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软件开发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通用篇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
4、设计工程范围:
室内装修设计(不含结构设计)
1、设计限期:
设计限期为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乙方交付全套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定金,总设计费的%。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构思(包括平面功能定位图,及一些设计概念图思想)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第二期设计费用,总设计费的%。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四维空间动态浏览、体验”(详细装修设计方案是在笔记本电脑中讨论,修改确认)
(3)甲方确认四维空间立体设计方案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用,总设计费的%。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开始制作四十张左右效果图,一部验收设计效果mtv电影,施工用的总体设计尺寸图。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更变。甲方更变设计委托事项或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定补充合同(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程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内容。
5.乙方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设计。
6.甲方确认设计图后,乙方设计师应按约定陪甲方选取施工材料;甲方工地开工后,乙方设计师应根据施工情况需要到现场,解决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问题(包括甲方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1.设计费总额:
人民币元整: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元。(按设计总额的%计算)
(2)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设计费总额的%);
(3)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设计费总额%)
(4)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竣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1.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迟延履行合同。按每日元予以处罚。
2.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的违约金。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的违约金。
4.乙方在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如甲方不愿意做履行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设计费,但必须交给甲方平面布置图及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法人应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设计竣工后终止。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____年__月__日
软件开发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通用篇四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型号发动
机号合格
证号车架号海关
单号商检
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 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软件开发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通用篇五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釆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咎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釆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釆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软件开发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通用篇六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产品(xxx)ui和ue外包服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甲方为产品设计使用者,即外包服务使用方;
乙方为产品设计外包服务供应商。
1、订立正式服务合同后,乙方根据需求进行产品设计。
2、如甲方在按照乙方产品设计进行产品研发时,需要乙方协助修改,乙方有责任进行协助。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产品设计,在交付时候提供所有设计相关原始文档,且该文档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产品设计过程中严格遵守设计保密原则,不得向非甲乙方外第三方泄露。且自身不可以用于商业化用途(包括不得向第三方展示),如有违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溯法律责任的权利。
2、双方合同执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提交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
负责人:
日期:乙方:
负责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