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营销系统合同篇一
甲 方:
乙 方:
甲方原有的电视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已经运行多年,维护期早已界满。为加强加油站的安全管理,保证监控系统设备的良好运行和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项目的地址:
二、服务范围:
(一)系统中设备的故障排除;
(二)系统中设备损坏后的维修和更换;
(三)系统线缆检查和维护;
(四)系统改造和升级的建议;
(五)用户操作人员的培训;
三、结算方式:
对于需要更换或维修的器材将根据实际器材价格和维修费由甲方承担,费用当即结算;
四、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
(二)在乙方实施服务过程中,甲方应与乙方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
(三)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的四十八小时内到达现场,检查并排除故障;
(三)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与终止:
(一)乙方不能按照协议提供及时的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三)甲方不能按照协议结算,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七、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 字: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营销系统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就 安防监控项目的产品供应及安装内容充分协商,乙方供应的监控系统按照企业标准生产,甲方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验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造价
1.造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元。
2.说明:
本合同价格含生产、安装、运输、调试、培训费、税价等。
三、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1、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监控设备的生产及由生产厂家到甲方工地现场的运输;
(2)监控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
(3)对甲方派出的操作人员的培训;
(4)乙方全权负责施工安装期间的安全责任。
2、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2)甲方在现场安装时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工作;
(3)负责安装现场的有关保卫、消防等协调工作;
(4)在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开始时间,甲方派出熟悉计算机的操作人员,以掌握监控系统相关情况并接受现场培训。
3、甲方应对监控系统的安装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如:强电到位、货物堆放与保管),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安装的标准。
4、监控系统的安装方式、位置由甲方确认,若甲方无明确意见,视为默认乙方常规操作。
四、产品维护
1、乙方负责对监控系统进行终身维护,免费维修壹年:(自监控系统工程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起算),免费维修期间,乙方免费更换原器件及维护,维修期满乙方只收取维修成本。
2、若监控系统本身出现问题,乙方接到通知12小时内赶到甲方所在地进行解决。此前甲方应向乙方以书面形式(传真)说明所出现的基本情况,以便乙方进行相应材料和工具准备。
3、监控系统使用中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及意外情况或不可抗力(如:地震、战争)造成的损失,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安装进度及验收
1.整个监控系统于 年 月 日完工,并配合甲方组织验收。
2.监控系统验收合格前,所有控制操作必须由乙方完成。
六、产品费用结算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支付设备款。
七、违约罚则
1、由于乙方原因(不可抗力或经甲方同意除外)监控系统未能按预定工期( 年 月 日)交付甲方验收及正常使用,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则乙方应予以承担。
2、甲方在合同签字后未能及时支付货款未能及时提供或期它原因,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其它
1、甲、乙方双方保证信守合同全部条款,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果违约,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公章) 代表(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营销系统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按设计图纸内及消防部门验收规定范围内全部消防工程.
四、承包方式:
1、由乙方包图纸、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包维护维修一年,所用材料质量必须是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2、甲方要求消防以外增加的部分按实际人工费、材料费计算。
3、乙方对全部消防工程,必须按消防部门设计的图纸及验收要求进行施工,如不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应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总造价:
六、付款方式:
2、该工程消防主要设备及消防管道进场后,甲方应支付90%工程进度款。
3、该工程消防调试完成后,甲方支付的90%工程进度款,余下部分待消防验收后6个月再付清工程进度款:
4、甲方以现金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向相关款项。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1、工程完成后双方合同公安消防部门做好验收工作,乙方必须包该工程消防验收至合格。并应提供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书给甲方。
八、其他事项;
1、该工程设计的土建、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在消防水泵控制柜未安装前的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由甲方负责,泥作部分由甲方负责施工,其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如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时,甲方负责会同第三方一起协调解决。
2、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均应严格按照行为操作规范,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因要变更设计图纸必须书面向乙方提出。涉及材料增加部分或已完成部分项目费用应向甲方负责。
4、施工期间,甲方须指定专人监管质量及安全工作,如乙方不符合施工消防防火要求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负责该工程的全部消防验收工作及相关费用,提供消防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给甲方。
6、在维护维修期间,其安装的设备及线路等方面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管理不善或人为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九、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营销系统合同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监控系统20xx年度(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维护保修项目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维护保修内容
20xx年主要维护任务是将安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所有设备进行全包式(即:维护部件、材料、维修及人工差旅费全包性质的)维保(荧光屏显象管部分损坏的监视器,以及雷击、强电入侵、人为等引起的非自然损坏因素除外)。具体维保设备清单见附件.
二、维护保修的任务与要求
1、按照总额承包方式结算的项目内容,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一年内,每半年对分布在市、县、镇各地的设备、系统、转接部件及其视频、电源和控制转接线路进行维护检修与性能测试一次,检修所需要更换的元、部件和线材由乙方承担。乙方要及时修复一年内所有自然损坏(荧光屏显象管部分损坏的监视器,以及雷击、强电入侵、人为等引起的非自然损坏因素除外)的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乙方维修所需要的元部件、线材、辅助材料、维修费用、人工费用、食宿费、交通费、返修设备往返运保以及与维修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系统主机故障时,乙方应及时提供备用主机接替。
3、乙方必须保证对发生故障的设备现场维修的修复时限不超过70小时;返修设备的修复时限不超过150小时。
三、维保质量的考核与验收:
1、甲方应根据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的实际状况和系统设备的故障现象及乙方进行维护保修处理的情况做好详细的电子和纸质纪录。乙方应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维护保修项目建立一个详细的维护保修工作档案。
每延迟24小时,按照当季维保金额的0.25%比例扣除相应的维保费用。
3、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下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30日以前将上一季度的维保款汇到乙方的帐户上,甲方无故逾期付款超过10天,从次日起,每加一天,按逾期付款金额的0.062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四、年度维护保修的费用及付款方式
1、总额承包方式结算的项目全年维护保修的总费用为人民币50,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当季维保费用在下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30日以前结算一次。维修保修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限壹年。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协议章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 肆 份,双方各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变更
本协议约定事项如有任何变更,变更之处均应有签字确认,否则变更无效。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南京名品城
(盖章)
签字:
乙方:南京汉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盖章)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系统设备清单:
营销系统合同篇五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内容:标识系统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项目的标识系统的制作、安装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且共同遵守。
2.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2.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
2.3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
景观设计总面积_______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景观设计面积为准。
3.1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3.2甲方所提供的标识系统全套施工图。
3.3本工程设计图纸的编制方法,应以《市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为标准。
3.4设计规范和规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有关设计规范和设计规定。
3.5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6所有设计和来往文件的使用文字均为中文。
4.1甲方责任
4.1.1提供标识系统的全套施工图,以作为乙方的设计依据。
4.1.2甲方应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负责提供将施工水电接至乙方施工区域边缘,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负责施工其间的水、电费用。
4.1.3负责通至施工区域门口与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进出的需要。(乙方应在该通道上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道路的畅通,且费用自理)。
4.1.4对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一切造成的损失。
4.1.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及时支付建设费用。若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乙方的建设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违期的设计费的万分之五计算。
4.1.6若由于甲方的原因使工期延误,合同条款中相应的竣工日期将向后顺。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
4.2.2工程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主要施工人员的稳定性、专业性;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遵守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
4.2.3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当地居民干扰施工),或非甲方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消化。
4.2.4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协调解决此类矛盾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将承担80%的责任。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
4.2.5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甲方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4.2.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
该项工程将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按照上述基本服务内容,乙方的标识设系统制作、安装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支付步骤如下:
6.1甲方支付20%的工程款后即开始工程制作;
6.2标识制作安装完毕,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验收之日起十天内付款至结算总价的90%止(注:如甲方提出增加工程量,即多出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最后结算付款)。
6.3留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保修期满后按实结清。
7.1工程保修金为本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五。
7.2保修期以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7.3甲方代表在保修期期满之前,指示乙方重建、修补缺陷,乙方应在保修期内或保修期满后的14天内实施甲方代表指示的上述工作。
7.4如果甲方代表认为修补缺陷的必要性是由下述情况造成的,则所述的全部工作应由乙方自费完成:
7.4.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
7.4.2乙方负责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出现了缺陷;
7.4.3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者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7.5乙方在合理时间内未能执行甲方代表修补缺陷的指示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单位来完成这项工作。如果这项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乙方自费完成的,则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支付。
7.6在保修期满之前,如工程出现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甲方代表可指示乙方在甲方代表的指导下调查原因。如果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不属于乙方的合同责任,乙方进行这项调查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果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属于乙方的合同责任,则上述调查工作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自费修补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
7.7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该继续维修,相应的保修款待三个月满后支付。
7.8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负责。
7.9保修金返还方式:
从保修日期起算,一年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剩余保修金。
双方同意,如对本合同内的工程相关事项有所争议,将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中国境内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遵守其根据中国法律所做出的裁决。
8.1本合同及合同条款如需增订、修删,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时间顺序编号,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最新的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2双方约定彼此间联系方式除特殊规定外一律以传真为主,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为辅,并即时对文件作确认与签收,就其中内容须在三天内作出答复。
8.3合同执行时,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而无法履行时,可由双方协商作出决定,将本合同顺延期。
8.4甲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为本项目负责人,如果更换本项目之负责人,须提前一周书面以公司的名义并法人签字通知甲方,同时须征得甲方同意。
8.5通知: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外,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邮局挂号、快递等方式。如通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则以发传真或电字邮件当日为通知日;如通知以邮局挂号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则自寄送日起第二天为通知日。
8.6因履行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著作版权和专利申请权等和知识产权权益给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根据设计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乙方委托外聘顾问指导完成的成果。
8.7工程停建、缓建、终止合同、奖罚:
8.7.1停建:当甲方终止或中断景观工程,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做停建论。甲方则须支付于乙方各阶段已做出的局部或全部设计费用,乙方收清费用后,合同终止。
8.7.2缓建:如本工程在停建后于合同有效期内恢复施工,无重大修改,此工程作缓建论。乙方需继续依据合同条款提供一切设计和顾问服务,由此涉及的尚未付清之部分服务费由双方重新商定。所有因缓建而导致的任何增加工作,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乙方补偿。
8.7.3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在此工程进行的整个时期需努力维持一个互信的良好合作关系,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发生不可抗拒的力量,无论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不因对方错误或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终止合同,都应支付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补偿费用。
8.7.4奖罚:若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进度拖延或甲方无故推迟支付乙方工作酬金,则每拖延一天按设计总费用的0.3%加以扣出或补偿。
8.8本合同及合同条款中文版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贰份。本合同及合同条款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营销系统合同篇六
委托方(甲方):
联系地址:
受托方(乙方):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项目进行前期策划、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全面代理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1. 委托内容及期限:
1.1 甲方取得位于 处,土地面积 平方米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附地块图),土地用途为 商住 ,甲方在该土地上兴建商铺和商品房,项目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提供策划、代理销售及招商服务,委托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1.2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案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服务商,本案为住宅/商业用地,甲方承诺本合同有效履行期间,不再委托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作为该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执行人。
1.3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售物业销售至 %止。
2. 费用负担
2.1项目广告推广费:控制在销售总金额 以内,该笔费用支出由甲方承担。根据销售实际需要分期投入;详细广告方案及费用开支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批复后执行。本项目的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媒体单位洽谈并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发布方付款。乙方负责具体实施及效果监控,并适时提交效果评估报告。本营销推广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户外广告、楼书、单页、海报、展板、促销活动、沙盘制作等制作及发布费用,同时包括以上内容所涉的非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样板房、样板示范区和售楼部装修费用不含在推广费用内)。
2.2 乙方派出的所有策划人员、营销管理人员及所有销售人员的工资薪酬、销售提成、社会保险、福利津贴、住宿费、工装、差旅费及日常生活支出等由乙方负责承担。
3. 销售价格
3.1 本项目的销售基价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在项目排号销售前1个月提出书面建议,由甲方书面批复后方可执行。
3.2在销售基价确定的基础上,乙方编制项目代理销售一房一价底价表。
3.3 销售基价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如遇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或基价与市场销售价有偏差时,甲方可适时调整价格及其他营销策略。
3.4 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并在征得甲方书面认可后,对现行销售基价进行上调。
3.5 本项目的优惠政策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经甲方书面批复确认后方可执行。
4. 佣金及支付方式
4.1 甲方预支给乙方前期费用约为 万元整,乙方按甲方实际支付额归还甲方。
4.1.1支付方式:预支前期费用分3批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次预支前期费用人民币 万元,以支持乙方项目组开展工作。
乙方收到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和产品定位的《项目产品研究报告》、以及甲方向政府申请的优惠政策提案。甲方在乙方正式提报后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工作成果及建议提出书面反馈意见,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反馈意见对以上报告进行修改直至甲方书面认可;同时完成与建筑规划设计公司对接,直至项目产品规划建议能为项目创造最高利益。随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整体营销策划报告》,甲方在乙方正式提报后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工作成果提出书面反馈意见,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反馈意见对以上报告进行修改直至甲方书面认可。甲方在以上报告书面认可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次预支前期费用,即人民币 万元。
第三次在乙方销售员进驻甲方销售现场后,甲方分五个月再预支 万元给乙方,即每月 万元,此预支款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即停止;乙方归还甲方的借款也按实际借款金额返还。
4.3.1商业佣金按照本项目商业总销售金额计提,方式如下:
4.3.1.1公寓、写字楼、综合体沿街、小区配套、步行街和206国道的商铺(含楼上楼下)佣金按照总销售金额的 计提。
4.3.1.2综合体内部商铺按内部商铺销售总额的 计提。
4.3.2乙方代理住宅、可售车库以及其他产品销售佣金按照本项目住宅总销售金额的 计提。
4.4销售代理费根据乙方销售进度,以实际销售收入金额为标准计算,具体如下: 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执行计划》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1-30%时,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5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31%—60%时,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7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61%—80%时,代理费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8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81%以上,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90%结算。剩余10%佣金是乙方保证金,待项目整体完成95%销售率任务及所有交房等事宜后甲乙双方最终结算。
关于当期推售总量的约定:指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确定的销售计划,乙方将根据整体项目推广及客户情况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计划》,由甲方书面确认为准,并作为合同附件。
关于销售完成率约定:当期计划销售总面积与当期实际销售面积之比。
关于销售价格的约定,乙方在确定当期推售体量后,向甲方提交《价格制定建议》和《底价表》,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销售过程中,乙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交《价格调整建议》,由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结算方式:根据客户采取的付款方式制定不同的结算方式;具体如下:
4.5佣金由甲方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每月1日向甲方提交上月成交情况报表,甲方收到报表后在10日内审核完毕并于每月20日向乙方预支付销售佣金。
4.6甲方可预留不超过本项目全部可售物业 的房源自行处理。该部分房源的销售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乙方有责任为该房源提供客户介绍、看房、按揭办理等服务,不计提销售佣金。
4.7本合同履行期间,经甲方介绍的团购客户计入乙方销售业绩并按 提取销售佣金(团购标准为20人及20人以上)。除团购客户外,甲方关系客户在预留房源之外的成交,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之佣金计提标准全额计算销售佣金。
4.8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延期交房、企业信誉等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不再退还。所退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只能按一次销售计算服务佣金,原已计算的不重复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承诺、客户投诉等)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由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再次销售;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按揭资料审核不合格,资金不到位等)造成退房的,客户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如因其他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自然灾害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9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含代理销售佣金)的税收,由乙方自行负担,并向甲方提供正规可入账发票。
5. 甲方责任及义务
5.1甲方对本合约项下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乙方的策划方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5.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需要的项目资料。
5.3 甲方需在收到乙方策划方案后(含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10个工作日提出反馈意见,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文件或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甲方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以便乙方能够充分领会甲方意图,提高修改的效率和质量。
5.5甲方应提供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销售合同等资料,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由甲方授权的乙方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经甲方确认后签章。为方便销售,乙方从甲方处限量领取已加盖甲方公章的空白《认购书》,乙方人员必须要按认购书编码登记领取,如有作废的认购书必须按原编号归还甲方,再领取新的所需认购单。
5.6《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中除价格、面积、房号外,其余均按甲方书
5.7甲方负责在楼盘现场提供合适的地点进行装修后供乙方做售楼部,并提供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销售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宽带费等由甲方承担。
5.8甲方负责指定财务人员统一收取客户的定金及购房款。甲方负责管理全部售楼款的帐务、销售合同、客户档案工作;所有销售款项、销售合同及客户档案必须由甲方指派的人员收取和保存。任何与客户有关收款和资金形式的往来,均由甲方向客户收取,开具收据。乙方与客户签订预定合约《认购书》。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在此过程中协同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协同开发商催告客户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约定款项和办理按揭手续。在房屋交付期间,乙方协助甲方向购房人交房。
5.9甲方如认为乙方销售策划、销售主管及销售人员不能履行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合适人员直至甲方认可为止,调换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5.10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用。
5.11如购买方签署《商品房认购书》后违约,有关事项由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如购买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首期款后违约,有关事项由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6. 乙方责任及义务
6.1 在合同期内,乙方负责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市场调查、营销策划、宣传推广、 平面设计、及销售代理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安丘王五里河地块项目全案营销策划及代理服务工作内容”。
6.2 乙方保证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所提供的属于保密范围内的资料予以绝对保密。因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3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隐瞒或过度承诺。
6.4 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6.6乙方应于每个月初召集工作例会,向甲方通报各项工作进度,并提供上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召集紧急工作会议,乙方应给予谅解和支持。
6.7乙方应为工商局注册的合法公司,合同签订时负责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签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应确保本项目销售时乙方应具备的各种合法经营手续。
6.8乙方在执行上述条款、提出专业意见以及配合甲方的有关销售及推广工作时,必须以高效和高质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从而影响整体工作。确保按销售计划及时组织销售。
6.9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完成交房相关事宜。
6.10乙方不得将销售代理权转包或委托给其他代理商。乙方在代理销售本项目期内,不得在本市再代理其他楼盘的销售工作。
6.1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6.12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售后服务工作。
6.13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问题和改正意见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甲方意见做出书面答复。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或提交书面答复但未按甲方改正意见执行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尾款归甲方所有。
6.14乙方受聘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意外伤害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深度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如工作深度不够,须在甲方出具书面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且无正当理由情况下,仍未达到合同附件所要求的工作深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3乙方连续2个季度未能按销售进度完成代理销售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五日内办理完毕移交手续,还清预借甲方的前期费用款并撤离售楼处。
7.4 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另用其他公司开展代理销售相关业务,否则,视甲方单
7.5甲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容许其提前终止合同,但需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的代理费。
8. 通知与送达
8.1 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所有材料的通知与送达,均以以下联系信息为准: 甲方通知与送达方式:
甲方联系地址:
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通知与送达方式:
乙方联系地址:
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8.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的通知均按上述载明地址发出,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的,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之日。
8.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9. 保密责任
乙方从甲方所获得的有关该项目的任何信息资料皆属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违约,甲方保留其法律追究的权利,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书连同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及执行。
10.3 因本协议的解释、效力、订立、履行等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1. 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签署时间不一致时,以最后签署时间为准)。
11.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署书面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销系统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监控系统长期、稳定、安全运行,经双方认真协商后,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监控系统保修期后的系统维护、保养、巡检调试、升级等服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 服务项目的名称:
服务项目的地址:
服务项目的时间: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二、 服务范围:
(一) 系统中设备故障的排除;
(二) 系统中设备损坏后的维修和更换;
(三) 系统线缆检查和维护;
(四) 系统改造和升级的建议;
(五) 用户操作人员的培训;
(六) 每季度一次对系统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
三、 结算方式:
(一)年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整,为全年乙方提供服务的维修检查费;
(二)服务费一年结算一次,甲方在一年服务期满当天支付给乙方;
(三)对于需要更换或维修的器材将根据实际器材价格和维修费由甲方承担,费用维修完毕当即结算。
四、季度维护方式:甲方通知与乙方定期巡视相结合。
五、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二)在乙方实施服务过程中,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并提供方便以进行维修工作;
(三)在乙方服务完毕后,甲方有义务在维修记录上认真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进行费用结算。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三)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服务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相关规定;
(五)服务后由乙方详细填写维修单,维修单应包括项目名称、故障时间、故障现象、解决时间、维修人、用户意见、用户签字盖章等项。
七、违约与终止:
(五)协议终止时需有书面材料通知对方并签字确认。
八、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有效期至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协议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营销系统合同篇八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本_________小额支付系统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甲乙丙三方就_________小额支付系统网络工程项目的事宜,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小额支付系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以及丙方_________三方就_________小额支付系统网络工程项目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所有采购货物和软件应用于_________小额支付系统网络工程。
第二条法定地址
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进行的一切正式联系,除另有商定外,均应使用以下地址: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第三条定义
本合同词组,将具下列特定含义:
工程:指本合同项下要求乙方为甲方、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总和。
服务:指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培训、安装及所有测试、调试、检验和技术支持等。
产品:指硬件、软件和卡片。
硬件:指在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和合同规定的技术文件(包括设备安装、运行和维修所需图纸和手册)。
软件:指在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程序和任何其他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增加或替换的程序。
合同价格:指当乙方在全面正确地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格。
工地:指系统安装所在地。
三方:指甲方、乙方、丙方之统称。
第四条工程范围
经丙方组织和工程全程监督,甲方同意采购,乙方同意提供设备、软件及服务以建设_________小额支付系统网络工程。
本工程简述如下:
1.丙方受甲方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组织系统集成商对工程项目招标,征求甲方意见后,确定乙方为工程项目的系统集成商,并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工程管理控制和技术把关。
2.乙方提供整套全新的产品,并负责进行安装和测试,使系统正常运行。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详见附件。
3.由乙方提供及保证系统之技术性能、质量及提供服务支持。
4.乙方应在工地进行工程的安装,并在甲方、丙方参与下实施系统完工测试和调试。
5.乙方须按要求对甲方技术人员提供培训。
6.除以上二、三、四项由乙方负责外,甲方负责_________及pos机具的建设与投入、安装调试;甲方所提供产品须符合乙方及丙方的技术要求,保证与乙方负责的工程建设部分的良好对接,成功运行;并保证符合丙方的行业要求。
7.丙方提供整套系统相配套的网络建设,督促_________按时完成_________网络建设,并将相关接口按时提供给甲方和乙方。
第五条合同的文件
以下文件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共_________页。
注:所有技术及功能要求以乙方提供的系统方案建议书之描述和最终用户的需求为准。
2.合同附件,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清单及价格组成,与本合同为一整体。
第六条价格
设备及系统(内容详见清单)安装费用_________元,卡片费用_________张共_________元,总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圆整)。
第七条履行
本合同系统工程的履行均由四个阶段组成,包括程序设计及生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初步验收、技术服务。
1.程序设计及生产阶段:乙方在收到本合同规定的预付款后,应根据合同附件的要求,开始组织产品的开发及生产工作,上述工作应于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完成。
2.安装调试阶段:在上述规定的交付日期前,由乙方直接向甲方交付经丙方审核的本合同所述产品,并派出专人上门进行安装调试。
3.试运行及初步验收阶段:安装调试完毕后,即开始为期壹个月的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结束后一周内,甲方应会同丙方对工程进行书面的初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超过一周不通知乙方视为初步验收合格。
4.技术服务阶段:在甲方、丙方对产品初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乙方应对其产品向甲方提供免费的技术服务,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第八条在完成施工和生产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第九条设备及系统付款方式
甲方先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乙方的项目启动资金,乙方收到该笔货款后开始整个项目的设计及施工,系统完工并由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个月内付_________元,余额在初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付清。
第十条卡片付款方式
乙方按项目需求进行分批生产,生产周期为甲方及银行定稿后_________周左右到货,每批次卡片不小于_________张。甲方在收到卡片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_________%的相应货款,余额在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天内付清。卡片验收期限为_________周,超过_________周甲方未通知乙方视为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丙方负责本合同中支付条款的落实和监督,甲方未能履行支付责任,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有责任派遣熟练和合格的技术专家以培训甲方和丙方的技术人员和解释合同范围内所有相关技术问题,以使甲方的操作、安装和维护人员可以清楚产品的配置、性能以及安装程序和维护标准,并掌握操作、维护和应付紧急事件的方法。
第十三条培训地点与培训时间
在每期工程安装调试后在工地进行,为期_________周。
第十四条培训费用
在工程正式验收前,产品提供方免费对甲方和丙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在甲方、丙方对工程正式验收合格后,若甲方需要乙方继续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用,具体数额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试运行与初步验收阶段
1.在试运行阶段,甲方和丙方应根据合同附件的规定及性能标准对产品进行测试,若产品能基本符合上述要求,并能稳定运行,则甲方、丙方应对产品进行初步验收。
2.若产品没有通过初步验收的,乙方应在_________个月内排除故障,并重新开始试运行期。
第十六条正式验收
1.验收标准:甲方、丙方应根据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进行验收。
2.验收时间及方法:甲方、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后半年内须对工程进行正式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应出具书面验收确认书。若发现工程存在任何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问题,应在上述验收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3.若逾期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第十七条电话咨询
在产品正式投入运行后,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难问题,乙方应通过提供的热线电话向甲方进行咨询,由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甲方解答各种疑难,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小时。
第十八条上门服务。
在产品正式投入运行后,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仅通过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尽快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提供技术服务。若是过了产品保修期后,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九条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设备的保修内容及保修期限,以设备原厂商的保修承诺为准,但由于甲方或其客户保管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乙方不予负责,若需进行维修,则由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在上述免费技术服务期满后,乙方可向甲方提供有偿的技术服务,具体费用另行约定。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合同各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但解除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合同各方共同签字确认。
2.当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可解除本合同,但解除协议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解除合同的后果。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若乙方已根据本合同履行了全部或部分义务,则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分的合同价格。
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
若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其未能按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述产品的,或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其未能按时付款的,每迟延1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万分之_________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3.丙方的陈述和保证。 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农村信用合作社;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保密
一方对因_________小额支付系统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但该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合同各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二十六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核污染或事故,或其它任何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并在合同当日或之后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则合同执行时间得根据受影响的时间相应延长。但是,合同价格不得因不可抗力而调整。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二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三方同意提交申请仲裁。
第二十九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三十条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三十二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所述工程项目完成时止。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