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货物合同法篇一
合同号码: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_________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_________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_________
8.装船时间_________
9.装运口岸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条件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1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1.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1.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1.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1.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1.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1.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1.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1.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2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3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4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5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6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7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
18.8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9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
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货物合同法篇二
甲方:
乙方:
1、物资装卸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2、为了保证本协议的工作质量、进度及有效性,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注意安全并且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仓储专责调度安排。如不服从,甲方仓储专责有权停止乙方工作,且不予乙方当日工作报酬。
4、如有临时或紧急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接受工作任务。否则,不予乙方当日工作报酬。
6、乙方在装卸工作期间,必须安全操作,不准抢装、抢卸,不准以种种借口推委、扯皮,拖延装卸时间。
7、甲方提供乙方食宿与住宿,乙方不得在住所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检举。
8、乙方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并且必须严格按照《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果在工作中不认真遵守执行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9、乙方在工作中不认真遵守执行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协议,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一方要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10天告知对方,双方协商而定。否则,赔偿对方500元人民币。
1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履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调解决。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
货物合同法篇三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运货物出口运输事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承接乙方委托的空运出口运输业务。乙方指定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安排提货、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之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传)向甲方提交《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或托单)。
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托运人(shipper)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收货人(consignee)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通知方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航班号、日期、始发港、目的港;
5.货物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声明价值;
6.运费及其它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7.托运人的签名、盖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没有签名盖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补正,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委托。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乙方应对其提供的文件和单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委托内容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付出的额外费用。
五、接收货物
如果甲方在收货时发现乙方的货物表面状况(包括外包装)不良,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改良,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出运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损失索赔。
六、对货物的要求
乙方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有关对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的规定以国际公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协会等的明文规定为准。如乙方谎报货物品名,夹带上述物品,乙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所有运杂费用。乙方应在货物起飞后30天内将相应款项支付给甲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货物合同法篇四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 __
根据及 年 月 日 (招标中心名称)关于 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货物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货物品名规格产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配件交货
时间
第二条 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rmb 。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第三条质量
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 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3. 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4. 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1. 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地点: ,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2. 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
3. 货物和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 之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而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 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 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
6.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乙方在甲方货物质量和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备齐下列文件并送交 财政局办理付款手续。 财政局采用人民币转账方式在 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余下合同款项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于系统运行一年满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
(1) 《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表》(需由 政府采购中心签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需由 政府采购中心加盖公章)。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 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 ) ;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为 小时;非工作期间为 小时;售后服务电话_ __ ___。
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 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 乙方须每隔半年上门对甲方进行回访,并请甲方填写《 政府采购项目回访调查表》。(需由用户盖章确认。)
8.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2. 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4.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七条第3款处理。
5.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的违约金。
6. 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七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违约金按第七条第3、4款执行。
第八条 争议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 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如选择仲裁务必填写仲裁委员会名称。)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 本合同正本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财政局 份,采购中心 份,招标中心 份。
2.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___ _____ 乙方(盖章):____ 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 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 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 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 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货物合同法篇五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
乙方(中标人):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甲方委托商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5号]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及合同价格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
2.2交货地点:
3、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货物交货付款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4.2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时间)支付。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7、验收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
8、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9、知识产权
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
10.1.2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 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 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1.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
14.1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漳州市芗城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漳州市商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货物合同法篇六
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包装
7、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协议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第三条 保管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人应按照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协议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 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 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法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人的责任:
1、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协议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二、存货人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协议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人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人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 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一条 其他:
货物合同法篇七
寄存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一条 保管物
保管物的名称: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价值:_________
第二条 保管场所:_________
第三条 保管方法:_________
第四条 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第五条 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六条 保管物(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
第七条 保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八条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九条 保管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十条 保管费(大写)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保管费的的支付方式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二条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时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保管人(签章):_________
寄存人(签章):_________
货物合同法篇八
(合同编号:______)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项目开发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2。1交(提)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运至施工现场,到达现场后______天内安装调式验收合格完毕。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停电等意外因素影响,工期顺延。
2。2交(提)货地点:______(甲方指定地点)。
2。3交(提)货方式:______ 。
2。4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乙方包运输及下货,运输及下货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方承担)。
样品或行业标准或合同要求(颜色、规格、材质、品牌、包装、配件、技术指标等。
产品属,日常维护管理由甲方负责。因
甲方维护和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遗失,乙方不负责任。因产品质量本身存在的
问题造成的损坏,或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在一年期限内由供方免费维护。产品质保期为一年,一年质保期过后维护只收取材料费。
预付款,安装验收合格付。
7。2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甲方不能按规定时间支付货款,每延迟一天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的1%的向对方支付违约罚金。
7。3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根据以下资料以银行转帐、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单位名称: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乙方指定为合同业务办理人,联系电话:______;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形式的付款委托。乙方必须在付款时出具全额有效的税务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加盖公章的请款报告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计,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质保金发票也需在安装验收结算完毕后5日内提供。
附件:1。材料进场验收单;2。合同请款单;3。廉洁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约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约人):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货物合同法篇九
需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供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所订产品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共计: 元(不含税) 大写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 元(不含税) 大写人民币:
(2)、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订金
元(不含税) 大写人民币:
订金到账后,甲方通知乙方以承兑汇票的支付方式支付货款;乙方需在三日内发货,(乙方支付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其余价款每批货物送到甲方接货地后,甲方需在三日内支付货物全部价款,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3、提货方式:配货车送甲方所在地,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接收货物后,签发回批单。
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地磅检斤,合理磅差为3‰以内。
5、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欠款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解除合同。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其他约定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书面补充合同为准。
8、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汇款名称:
账 号: 农行卡号: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货物合同法篇十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根据有关规定,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编号:
包装:
货物名称:
品种规格:
数量:
质量:
第二条货物包装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_____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______天,国外到货不超过______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
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_________。
保管方(盖章):_________存货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