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

时间:2023-11-16 作者:碧墨

读书心得能够帮助我们整理和梳理所读书籍的核心思想,形成自己的见解和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有关读书心得的资料,供参考和借鉴。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一

《彷徨》透过旧社会的人,物,事编织出11个短篇小说,蕴涵着中国的传统文化及其陋习,是一本由字组成的20世纪年代的相集,细阅下能从字里行间找出作者愁绪的踪迹,愁如书名,正是彷徨。人都有彷徨的时候,孤独无依,进退失据,谓之彷徨。无论故事情节有多精彩,文笔有多流畅,也掩饰不了其中心总是围绕着彷徨一词,在不同的情景中体现出这种与犹豫不决或后悔联系在一起的心情。

在《祝福》中的祥林嫂是一个曾有希望最后又幻灭的妇人,失去丈夫儿子,亦没有梦想和目标,就这样碌碌无为地面对着冰冷的生活无止境地彷徨下去,直至死神的怜悯。

《在酒楼上》写的是"我"的旧同事吕纬甫,叹说人匆匆一生,生死只是一个圈的起点跟终点,挣扎无效,摆脱不了,对人存于世的意义感到彷徨。

在《肥皂》中,肥皂本是一种洗掉污迹的东西,但社会上的病态又如何洗掉了,社会的陋习想求变却无力,为国家的前景感到彷徨。

《长明灯》中的疯子想把长明灯打灭,最后却被他的叔伯长辈锁在庙里的厢房之中,想说的只是想打破人们传统又不切实际的迷信,但在根深蒂固的基础下该如何连根拔起植入新苗呢,这也是对社会的前景感到彷徨。

在《示众》中,主角不是被示众的人,而是围观的人,不问被看者为什么示众,也不问自己为什么要看。只是要看,便看了,这种不正也是中国人长命百岁的恶习吗,彷徨的也是如果改变这个患病的社会。

在《孤独者》中,魏连殳跟吕纬甫有所相似,只不过魏连殳最终以死去诉说人生道路上的彷徨而已,有起有跌的生活让人有所觉悟,可明明这一刻已觉悟,可一转弯又陷入彷徨中,反反复复何时才完,生始死终,借死逃避彷徨或者也不失一个好方法。

在《弟兄》中,对于弟弟的病,为兄所受的煎熬不单是为弟弟的病而愁,更有从最后看出是否可以把弟弟抛出街外以免传染自己传染性的内心矛盾,两种思想的激烈搏斗便是想透示对人性的彷徨,犹豫不决不是兄没有情,而是为情死的觉悟并不是人皆有之,敢献出的固然是伟大,不敢的亦属人之常情,何来对与错。

在《离婚》中,一个乡下妇女以泼辣震慑众人,但在有势的官一声下变得惊慌失措,强烈的对比全因中国的制度上,两千年来中国均是封建统治制度,这种专制性压得人们不能畅所欲言,为国忧心。

彷徨二字足以总结全书,每一个人都一样,是生为起点,绕了一个小圈子,然后回到名为死的终点。不同的只是所绕的圈子的大小,这路上便是沿着彷徨去前进。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二

我从初中开始读《史记》,直到如今,床头总还是摆放着这本书,虽然读了不下五遍,却仍然觉得,《史记》所蕴含的知识还远远不止我所理解的。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礼貌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能够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18年时间,在他60岁时,最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古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卫青霍去病漠北决战,扬大汉雄风。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平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

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百姓与其团结一心,风餐露宿,最后制服水患,而使华夏民族能一代一代生息繁衍;句践卧薪尝胆,越国百姓与其同甘共苦,奋发图强,最终雪耻复国,而成诸侯强国。这天,这精神依然在发光,在弘扬。曾记得,在年初暴风雪肆虐的日子里,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让我们挺过难关——武警战士扑在高速公路上顶着寒风奋力除雪,疏导交通;电力职工在高空连夜抢修受损电网,甚至付出年轻的生命;出租车司机在油价高涨的日子里,免费接送受困市民。古往今来,在困难挑战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往往能成为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跋山涉水,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众志成城,每个中国人心中的一道长城。

培根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搞笑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搞笑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应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在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先进,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完美,但是我们依旧需要中华民族聪慧的祖先给我们奠定精神基调。在我们构想宏伟蓝图时,给我们前车之鉴。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中找到我们的幸福未来。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三

--岁如果是最美好的年华,那这本书会告诉我,--岁,我们还有太多的困惑,有太多的无奈,挪威的森林读后感。同时年轻的我们有这必然的叛逆和率真。这部由村上春树所写的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是那样的平缓舒雅,动人心弦,却有这淡淡的悲伤。

海潮的清香,遥远的汽笛,女孩肌体的感触,洗发香波的气味,傍晚的和风,缥缈的憧憬,以及夏日的梦境.这些组成了村上春树的世界,这或许是个模糊的世界,如果用泪水抚平会发现这里的清晰,这就是一种感动。

渡边、绿子是现世社会里两颗绝无仅有的璀璨明珠。他们天生就懂得尊重自己感觉,不会因为内心感觉奇特、“肮脏”、自私而刻意压抑它们,他们天生就有抗拒“非黑即白”的现世道德的力量。他们不会自己把自己看成怪人,别人把他们看成是怪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是怪人。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如此.

只是渡边与绿子获得尊重自己感觉的途径不同。绿子尊重自己的方式仿佛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不隐瞒自己的感觉,不用非此即彼的现世道德约束自己,是绿子与自我和解的方法,是绿子尊重自己的感觉的途径,也是她深深吸引渡边之处。

渡边天生淡定从容,现世规则控制不了他,他自己也不控制自己。在他那里,既也善也无恶,既无好也无坏,既无忠也无奸,他“既不辩护也不解释”。他像海上一叶小船,既无帆也无升帆的欲望,只任海风海浪任意把他吹到任一个角落。他在哪儿都是他自己。

渡边选择绿子合情合理,只有绿子才是渡边内心感觉的栖息之地,绿子是渡边自我的实现之地。一开始,渡边以为自己只会迷恋纯而美的直子,但渡边最后认清了自己的内心,对绿子说:“但见不到你后我才深深意识到——只因有你,我才得以好歹坚持到现在。而失去你之后,我实在孤独得好苦。”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四

这篇文章是写一位母亲在地震来临时的举动,她有可能自己逃生,但她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她将她的孩子紧紧地抱在她的怀里,弓着并不结实的腰,用她的身体保护着她的孩子,孩子活了,她将生的希望留给了孩子,临死前,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写下了下面的话: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她知道,她不能陪她的宝宝一起长大了,她想让她的爱伴随着她的孩子一生。我被这句话感动了,我觉得世界上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位老师,她对我很严格,但我觉得这是妈妈表达她对我的爱。我以后一定要听妈妈的话,不再和她赌气了。

笑猫被杜真子的妈妈赶出了家门。这只猫有两个特点:一是不吃老鼠;二是会笑,能听懂人说话。他和老鼠成了好朋友,老老鼠把夏宫让给他祝有一天,他看到有一位对对眼老头虐-待猴子,便和马小跳一起拯救这只猴子,终于正义战胜了邪-恶,马小跳把猴子带回了家。猴子看着人的生活很舒服,也想变成人,便制造出不少麻烦,但他却浑然不觉。马小跳的爸爸用了千方百计才把猴子放回了大自然。

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尤其是对对眼老头虐-待猴子的情景让我感到十分气愤,由此我联想到了生活中有时发生在身边的一些虐-待动物的现象,如街头耍猴的,耍猴人手拿长鞭击打被耍的猴子,命令他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可怜的猴子为了一点可怜的食物,为了不被抽打,不得不服从。每当看到这些现象,我就感到非常气愤,也非常痛心。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人与动物应和-谐相处。让我们团结起来,共同为保护动物做出努力吧,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因为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家园。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五

读完《藏羚羊跪拜》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心情很是沉重。为什么呢?是因为我为藏羚羊妈妈沉甸甸的爱,和老猎人没有同情心而感到悲哀。

《藏羚羊的跪拜》的故事是这样的:藏北的老猎人发现一头藏羚羊,藏羚羊祈求他放过它,并跪了下来。可老猎人还是毫不犹豫地开了枪。开膛破肚之时,才发现藏羚羊子宫里竟静静地躺着一头小藏羚羊。老猎人很是后悔。从此这个肩披长发,脚蹬长筒蔵靴的老猎人就从此没有再出现了。

在这个世界上最常见的爱就是亲情,但亲情也是最珍贵的。藏羚羊妈妈为自己的孩子留下眼泪,不屈跪下,实在是令我十分感动。

在我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一直在想:藏羚羊妈妈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一定是十分不情愿吧,因为她大概是带着仇恨离开了这个满是杀害的世界的。虽然,动物流泪对我而言,似乎是个传说。虽然我并没有见过,可我还是猜想得到那双盈满泪水的双眼,那冰凉的泪水!

可最终慈爱的藏羚羊妈妈还是没有逃过一死。是的,“天下所有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

让我们记住藏羚羊的跪拜,记住那行行泪水,更要记住的是老猎人的行为!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六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七

祥林嫂--一个旧社会的典型代表,平凡的人生经历了不平凡的伤痛,弱小的身躯支持着沉重的压力,经历着时代轮回,四季交替,在凛凛寒风中,走向了生命的尽头--死亡,永远沉睡在厚厚的积雪之下。

祥林嫂怀着对世界的渴望来到了人世,却带着无尽的愁苦古都离开了。怜悯之心,固然有志,但更多是对社会的评判。这是我想起了孔乙己,同样是生活在旧社会,同样是受尽煎熬,同样是艰难的朝向远方,满满的逝去,留下一个沉痛的身影。这与祥林嫂惊人的相同。封建社会的腐朽,还有那艰苦挣扎的农民,一声声无奈的叹息,随着一个王朝的灭亡,一同消逝,找不到半点踪迹。

当清晨的风刮起第一粒沙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像电视画面一样,不自然扭动了一下,立即转向原貌,云依旧飞。风依旧吹,但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这一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了。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八

之前一直在犹豫要不要买这本书的。一般来说,我不爱买那些畅销榜名单上的书,因为觉得无趣,过于通俗。对于书,有时还是很挑剔的。书架里摆着一层专属于青春文学系列的书,那是我中学时期的取向,如今默默地摆在书架里,于我,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我应该不会再去看了。也不爱看外国翻译过来的小说,很简单,因为英文翻译成中文以后,那些文字和语言显得如此枯燥与空白,就好像菜里没有了盐。我也很讨厌各种怎么都记不住的英文名,这让我无法搞懂人物关系和剧情的发展。所以说,《岛上书店》这本书是我多年以后,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

起先是在舅舅那里借来看的,便签夹在书的后篇部分,不知道他是没有看完,还是因为知道了结局不愿看完而停留了在那里。当我读完整本后,我后悔了,停在便签所在的位置就好。很巧,便签所夹位置的后部分,男主人公a.j患上了癌症并死去了,曾经有过幸福的女主人公最后离开了岛上书店,可以说是悲剧。而之前的部分,说的正是a.j在经历事业中落与丧妻之痛的人生低谷后所得的幸福,来之不易的幸福,那是喜剧。

至少我会认为结局会像韩剧里的主人公一样皆大欢喜,大家都找到了各自的幸福,永远地并美好地生活了在一起,看来作者没看过韩剧。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结局,岛上书店才有了真正的意义。在女主人公和孩子都离去了以后,在大家纷纷担心书店何去何从的时候,警官和他的后妻,也就是男主人公的前妻姐,最终接手了这个岛上书店。

也许岛上书店的意义就在于无论如何,岛上一定要有书店,无论主人是谁,岛上书店一定要存在下去。为什么?因为岛上书店是一个充满了爱和产生爱的地方!有书店的存在,爱就会一直存在下去,对,就是这样子的。

读这本书的时间花得有些长,没有囫囵吞枣般地看完,看得有些慢,几乎都把每句话很认真地看了一遍,甚至会翻到前面的部分看一遍,就剩没有做标注了,因为我不喜欢在书上画。很多话都写得特别暖心,看着看着就会觉得有一双大手突然间把你的心捂热了,温暖无比。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想了解一个人,你只需要问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哪本书?很有道理的样子,然后我把这句话发到了朋友圈里,各式各样的回复,但是很准!书里总是有许多点会莫名让我特别兴奋,比如,每一章节就像个短篇小说一样组成一整部长篇小说,恰巧男主人公很喜欢短篇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像是主角一样,哪怕是生活糟糕透了,幸福还是会降临的;书里的每句话都好像心灵鸡汤一样,暖暖的,蛮有道理的。

我很喜欢阿米莉亚,男主人公a.j的最后一个妻子,如果可以的话,很想和她做个朋友。隐隐约约中,我在阿米莉亚身上看到了作者,也可能作者就是原型,是我看到作者的相片以后发现的。阿米莉亚对书的热爱与挑剔,让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无论是对书还是音乐,我都很挑剔,只要是我喜欢的,不管是什么途径,我一定要找到。很多人总是说我为什么成天买这么的书,很简单,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书更为值钱,哪怕不吃饭也要省下钱来买书,这就是我。我也更加坚定了,没有什么比兴趣相投更为重要的,就像阿米莉亚和a.j,哪怕初次见面很糟糕,没有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不相信这些东西的,我相信:人与书是一样的,要读下去,才会更了解。

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书会在畅销榜单里了,也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喜欢上这本书。读完,一直在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做心电图的话,可能会看到我的心脏像波浪一样跳动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永远不会过时。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九

先听我讲一个故事:1934年的白洋淀,奶奶为了保护八路老钟牺牲了,嘎子只身上县城找传说中的罗金保,打鬼子替奶奶报仇。于是。他认识了许多小伙伴,英子,佟乐,胖墩。四个人找八路,深入鬼子司令部。最后,终于消灭了在白洋淀的全部敌人,并活捉了鬼子的头儿斋藤。

没错,这就是小兵张嘎里的故事了。初读完这本书,心里真是激动万分。嘎子这位有勇有谋的少年,真叫人佩服!在敌人的刀枪前,他镇定自若;在面对卖国贼,更是义愤填膺。他做了许多中国人应该做的事,也做了许多中国人不敢做的事。正因为有了他,八路军才顺利将鬼子赶了出去。

苦难中出英雄。若是凡是事不经努力,任何事也办不成。若是张嘎子出生于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一切会不同。凭着嘎子的那股劲,很可能走向两个极端,一是钻入学问,二是成为老师家长都束手无策的问题青年。两者看是距离遥远,但其实只有一念之差,就在于你想不想努力。

说实话,我们不可能成为像张嘎子那样的人。但其实只要我们努力,一样可以让国家强大。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说不定,下一个诺贝尔奖,就是我们中国少年!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十

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光。我们这一代的小朋友更幸福,吃着营养食品,穿着高档服装,玩着电子玩具。

可凡卡的童年呢?他父母双亡,只是靠爷爷当守夜人的报酬生活,衣服破烂单薄,连想都不感想的高级食品,他只求和世上的唯一一个亲人——爷爷在一起。

9岁正是接受教育的时候。我们在这个时候早已坐在教室里了。而凡卡呢?在老板家白天做苦力不算,更糟的是,每天晚上还要去给老板的儿子去摇摇篮,有时一摇就是一夜!

当我读到凡卡在老板那里受苦的时候,“凡卡真可怜!”“他能支持住吗?”我不禁这样想。对于九岁的小孩来说,挨打,挨饿,挨困已经是很难熬的事情,还要被别人捉弄,受尽了欺凌与讥笑。而且亲人就只有一个远在乡下的爷爷,身边没有亲人的陪伴,也就没有了温暖。小凡卡就是在这种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中打工,那情景可以想象是多么的悲惨!

当我读到“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熟睡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这就是凡卡的梦,他渴望自由,渴望回到爷爷的身边。

可是他的梦能够实现吗?不,绝对不行。这不单单只是因为他没有贴上邮票,地址不详细,还因为爷爷绝对不可能来接他。爷爷太穷了,他只是一个别墅的守夜人,根本没有可能把凡卡养活,这也是爷爷把凡卡送入城里做学徒的原因。

凡卡失去东西的太多了。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人们的关心,没有……命运夺走他的够多了,狠心的老板、老板娘还百般虐待他,生活和命运对他来说是多么残酷呀!

凡卡的信,爷爷不可能收到,他也没可能远离这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他是多么的可怜!而我们,不愁吃穿,有亲人的温暖,有老师的培养,是多么的幸福!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报答所有关心我们的亲人、朋友!把我们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加辉煌!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十一

当一本书清新的空气渗透脑海,恰如月光下的倒影寂寞环绕,那又是一种战斗,战斗在尘世中的寂寞自然里。

《瓦尔登湖》的品读,总觉得地点不够好,每次翻阅,总觉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好似有一堵墙,让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却又觉得如此得体,这一种感觉就像是熟透了的柿子从树上掉下来,烂透了!直到有一次,与朋友争执被骗,躲在窝里再次翻阅,只觉每种生命都是一个悠哉的精灵,畅快与满足之感油然而生。

寂寞的书自然有寂寞的读法,也许只有一个人的心真的可以静下来的时候才能读出这本书的滋味。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否懂了,只是觉得,好美。

幻想了一下作者的瓦尔登式生活,天作棋盘星作子,地为琵琶路为弦,或许作者不感到寂寞,因为他可以举杯邀明月,飞鸟相与还,大自然就是他的无穷无尽良友,清风作伴,任尔春水东流。只是在我看来,未免有些许恐怖了,终日难见人影,就是“辟谷”也受不了这么长时间的孤寂,人终究是一种群居动物,或许人们可以有鲁滨逊的坚毅,但极少能忍受闭关锁国的“百年孤独”。

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作者在这一寂寞中寻找自然的弦律,书中那个留下痕迹的小动物描写令我神往,晨曦出黄昏归,却发现有貌似小松鼠留下的问候,何等惬意与满足?恐怕陶渊明知道了也非得羡慕不可。正是这份寂寞,给了作者格外敏感的感觉与美好的想像,纵然雨中漫步,四处飞舞着的也是自然的朋友,可以说作者甚至可能将一个水分子幻想成一个水精灵,倾听着它们在和风细雨中的律动与笑声。这种极端的联想令作者深深爱上了自然,因为它是如此的生机勃勃并且仁爱有情,这就是作者寂寞的寄托了。

在对世事的抵触中,在对大自然的满心欢喜时,作者笔下的每个物体,都被赋于了生命的脉膊,就如《诗经》中的“霭霭停云,蒙蒙时雨”一样,即使云雨也有了各自的喜怒哀乐,作者自然沉醉其中,“泌之洋洋,可以乐饥”之下,一切烦恼皆烟销云散了。

生活就如同一场梦,只不过每个人的陷入深浅不同,作者以梦视人生,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幻想,这是一种对世俗的妥协与退避,这也是多少隐归山林之人的想法,当一个人面对一个社会的规则,而且这个规则在当时又是无可厚非的时候,他没有凌驾规则之上的实力,却又不愿在规则下低头,就只好跳出这个规则,那就只有跳出这个社会了,听起来这多少有些“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仙风道骨,只可惜却带着满腔的愤懑。

作者跳了出来,他用自己的行动表明,跳出来是可以很好的生活的,只是不知道是作者小视了自己的品质,还是高估了社会的品质,他的书并未一片大好,他的事也没被标榜,或许只有在一干寂寞的人打发寂寞时,看一下他的书,之后惊叹:呀,这种生活真好。之后,寂寞的人不寂寞了,也就放在书柜中封存了。作者笔下的动物即使再生动,大多数人也无非说一句:写得真好。罢了。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还是喜欢规则的,即使穷一生之力,毕其功于一役,也还是想抓住规则。

作者倒也给了人们另一种规则:自然规则,日出而作,日落而眠的悠闲,抚月吟夜雨、随日荡清波的自在,这的确是一种好规则,的缺点就是孤寞——人少。可万一人多了,不知道作者是否想过,再完美的规则也抵不住人多,这就是一个悖论,找不到解决的方法。

作者的寂寞是一瓶封存的老酒,愈浓愈香,只是读者偶尔才能从书中呷上一口,虽回味悠长,却无可奈何,无法贮酿,但就是这么一小口,就如一句精简的诗句,令人终生难忘。

就是这么一口酒,值得任何人去品尝。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十二

读《史记》,缘于对庄周梦蝶的心心向往,起于对西楚项籍近乎盲目的崇拜。彼时少年意气,总觉得男子此生立于天地间,若不能如项霸王一般横绝宇内而绚烂璀璨,就应当像庄逍遥那般独立世外而持竿不顾。

当年尚在井底,以为天下不过方寸;当年划地自封,以为一步便能上了青天。

当年年少,尚未读史。

那时候的高中啊,几乎满校园都是琅琅书声,晨起读诗词,傍晚背英文,间或不过五分钟的课间休息时间,也都大抵被拿来推演数理方程,几乎每个人都显得忙碌而充实,唯独我,度过一节又一节令人呼呼欲睡的数学语文课之后,总会于课间坐在教室门口高居五楼的连廊扶栏之上,晃荡的双脚下是离我十多米的花砖广场,背后是不敢随意靠近的甚或偶尔会惊呼出声的同学和远远赶过来喝令我下来的班主任,可是班主任办公室去多了便也和一次都不去的并没有区别,我依旧会在课间坐在扶栏上,嘲笑着教室里埋头苦读的好好学生,以此来彰显我行我素的桀骜不羁的青春。

当时看书不爱看正文爱看附录,偶然间便看到了庄周梦蝶那一段,至今想来,仍然神往之至,我是梦中有蝴蝶还是蝴蝶梦中有了我,恍恍惚惚之间,我如梦如醒,朦胧中抓到一丝明悟,却悄然而逝。

那一次,我开始想探究一人一蝶之史。

那之后一次考试,我从全班倒数变成了前十,其间辛苦并不为其他,只是少年认为,如此一来,日后若有人为我著书立传,当有“读‘庄周梦蝶’而顿悟”这一段“佳话”。

那以后,逐渐开始读语文课本正文的我,第一次接触到了《史记——项羽本纪》,当我一气将并不完整的文字读完之后,心中的震撼久不能平息,让我始终无法稍稍忘却的并非霸王面对气势滔天的秦皇车仗所言“彼可取而代之”的豪情,亦非巨鹿之地背水一战而使诸将“无不膝行至辕门”的威霸,更非垓下死境突围而出“所杀数十百人”的神勇,而是必死无奈下与虞姬的铁血柔情,更是乌江有渡而不渡的小小固执。

千古独此一霸王。

荒荒坤轴,悠悠天枢。江海桑田,明月千古。君莫语,君不见,长河滚滚,古今兴亡皆尘土。

那个时代的战场,你方唱罢我登场,将军士卒沙场生而沙场死,多少枯骨?唯有西楚霸王项羽,骑乌骓,携虞姬,一枪刺出,便把天下捅了个通透。

那一次,我开始想探究一朝一代之史。

那之后的每一次模拟高考,我若不是全班第一那定就是第二,可我依旧每个课间都会坐在高高的扶栏上,做着那些所有人都认为危险的动作,我依旧三天两头跑班主任办公室,只是,这一回,班主任不再只是批评我,而是淡然笑着对我说:这学校,也许真需要你这种理想主义者。

我也是报之一笑,那时候我为考试所付出的一切辛苦啊,其实也不为其他,只是想着,日后当有颜面去面对鬓角渐白的父母,只是想着,让这个死气沉沉而美其名曰为将来奋斗的学校有一些生机。

我若有一枪,定要把那些刻板与过分现实的青春捅个通透。

我正式开始读《史记》全书的时候,已经进了大学。

世界太大,《史记》却很小,于是我选择先读一读《史记》吧,看一看庄子是怎样的持竿不顾,看一看霸王是如何的千古无二,看一看那群翻云覆雨的人物,看一看那些兴亡成土的岁月,看一看我,应该怎样走出我的“史记”。

那一晚,刚入夏,我捧书坐在阳台窗前,檐外细雨蒙蒙,檐下灯光泱泱,暑热之后,可沁人心脾的清凉阵阵扑面而来,宿舍内的兄弟谈笑声渐行渐远,我观史,入史,青山沧海、冰河蜃景尽皆入梦而来。

我看到尧舜祁天为万民求恩泽,我看到夏桀商纣酒池肉林中;我听到大韶之乐上九霄,我听到万马齐喑金戈鸣;有李耳骑着青牛悠然出关,有周家天下分崩离析,有秦皇横扫六合,有汉王创业维艰;更有吕氏奇货可居为储君,陶朱公千金散尽还复来;更有匹夫一怒刺帝王,有天子一怒血漂橹。

洋洋乎世间百态,滚滚去青史东流。

我脑中轰鸣,瞬间山海退散,史书上零零散散的史事横陈于眼前,恍然如一排坐标点,每一点代表一个时代,代表一个典故,连点成线,则描述了多少人的一生?坐标点连成的坐标轴无穷无尽地延伸向远方,我极目远眺而不见边际。

于是,我回头:

身后竟亦是一条无穷无尽的坐标轴——却空无一物,不见哪怕只是一个坐标点,我幡然大悟——走过才能成历史,茫然无措的就只能在原点徘徊。

我轻轻合上《史记》,长舒出一口气,历史长河无穷尽,能付诸笔端不过两三事,我辈观史,又何尝不是在观己?我返身一步踏出,往着无限空白之轴独行而去。

这世上本没有史,人走过,才留下了《史记》啊。

生者百岁,相去几何。欢乐苦短,忧愁实多。何如尊酒,日往烟萝。花覆茅檐,疏雨相过。倒酒既尽,杖藜行歌。

孰不有古,南山峨峨。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十三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遍中华上下五千年,里面的故事荡气回肠,妙趣横生,让我读起来是津津有味。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司马迁忍辱写史记》的故事。

司马迁出生在黄河岸边的龙门。他从小看着波涛滚滚的黄河从龙门下呼啸而去,听着父老乡亲们讲述古代英雄的故事,心里十分激动。父亲司马谈是汉朝专门掌管修史的官员,他立志要编写一部史书,记载从黄帝到汉武帝这2600年间的历史。受父亲的影响,司马迁努力读书,大大充实了自己的历史知识。他还四处游历,广交朋友,积累了大量的历史资料。

司马谈临终之时,泪流满面地拉着儿子的手说:我死之后,朝廷会让你继任我的官职的,你千万不要忘记我生平想要完成的史书哇!司马迁牢记父亲的嘱托,每天忙着研读历史文献,整理父亲留下来的史料和自己早年走遍全国搜集来的资料。

正当他专心致志写作《史记》的时候,一场飞来横祸突然降临到他的头上。原来,司马迁因为替一位将军辩护,得罪了汉武帝,入狱受了酷刑。司马迁悲愤交加,几次想血溅墙头,了此残生。但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他想:人总是要死的,有的重于泰山,有的轻于鸿毛。我如果就这样死了,不是比鸿毛还轻吗?我一定要活下去!我一定要写完这部史书!想到这里,他尽力克制自己,把个人的耻辱、痛苦全都埋在心底,重又摊开光洁平滑的竹简,在上面写下了一行行工整的隶字。

就这样,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18年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古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是司马迁的观点。他认为自己的死不过是九牛一毛,微不足道。就是这种信念,使他坦然地接受宫刑。也正是这种信念,使它能够忍辱负重写完《史记》。还是这种信念使他明白,从他父亲去世的那一刻,他的生命就不只属于自己了,他还属于父亲的遗愿,属于《史记》。正是有了这样的决心,才使他花费了13年的时间完成了这部52万字的辉煌巨作——《史记》,司马迁在常人看来难以克服的困难面前,没有低头,没有屈服。

司马迁在忍辱负重的情况下写完了《史记》,那是多大的痛苦!这是因为他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才能继续坚持下去。没有了责任感,任何事情都无法很好完成。

司马迁一生很受人敬仰,让我们像他一样奋斗,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十四

今年夏天在,我读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103010是西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作品,记载了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时期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历史,是“二十四史”之首。

我非常敬佩司马。

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

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十五

这个寒假我读了《史记》。

这是一本能丰富头脑,补充知识的神奇的书。

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情绪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简单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搞笑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搞笑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应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搞笑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十六

《史记》记载了从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黄帝时代到汉武帝元狩五年,共有3000多年的历史,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史记,我敬孔子,怕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恨周王,悲韩信,怜李广。

读完整本书,我觉得项羽是英雄。虽然他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我仍然钦佩他。他在楚歌的四面失败,最终自杀。当项羽被汉军包围时,他杀死了数百个敌人最后。乌江亭长劝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而,“燕雀知天鹅之志”和“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怎么能谋生呢?于是,一代霸王的悲情就实现了。

有生有死,有战争有和平,事情总有两面性。古今有多少事情,都是在笑话中付出的。

史记读书心得和感想(优秀17篇)篇十七

这个寒假我读了《史记》。

这是一本神奇的书,可以丰富头脑,补充知识。

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世代相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好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改变。喜欢主人公的喜悦,担心主人公的忧虑,感受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遥远的时代。各时代的背景特征;各国的风土人情;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看《史记》就像是一次不离家的历史旅行,欣赏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各种难忘的历史事件。体验当时人们的思想感受。

看《史记》就像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的历史人物生动地告诉你他们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像和一位历史学家面对面交谈。他被自己准确到位的语言深深打动。不知不觉中,必要的历史知识得到了增长和丰富。

《史记》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既生动又有趣,可以增加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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