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

时间:2024-12-23 作者:碧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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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篇一

鸡鸭两大家族的友谊是从祖先那代就开始,鸭家族的族长来找鸡家族的族长商量搬家。

鸭族长说:“鸡老弟,这片原野上的食物和果实已经被我们吃的差不多了,我们必须要迁徙去寻找食物更丰富的地方。”

鸡族长说:“是啊!我前些天路过对面的山丘时,看到那里环境优美,果实丰富,还有一大片的麦田,不如我们就带着族类搬到那里去生活吧!”

这时候鸭族长开口说话了,“你难道忘记我们鸭子家族个个都是游泳的健将了么?让一只鸡站在一只鸭的背上,这样大家就都能去到对面的山丘了。”

就这样,鸡和鸭一起来到了美丽的山丘上生活,继续延续着两大家族的友谊。

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篇二

这是一些关于,故事发生的时段已经有些泛黄了,就好比挂在墙头上的那张老照片。

童年的时候,我的朋友有很多,家乡里与我年纪不相上下的人也有很多。而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我们,最喜欢的就是玩在一起了,只要我们扎堆在一起,那就是各种热闹。经常大人们一瞧见我们嬉戏玩闹,都免不了的看向我们笑着摇头。

童年的时候,我与我的朋友们玩的游戏可多了,自然的发生在我们之间的就更不用说了。小时候调皮捣蛋的我们,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上山爬树。有时候运气好,我们能在树上掏到不少的鸟蛋。

若是我们掏到了鸟蛋,兴奋至极的我们也就拿着这些鸟蛋回家加餐了。那时候我与朋友们会尝试着去做很多的事情,因为对于那时候的我们来说,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着乐趣,好似什么都能吸引我们一番。

有一次,我和朋友们在一棵树下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小鸟。我与朋友全都蹲下,然后在小鸟的周边围了一个圈圈。我们正在讨论着,该怎么去安置这只受伤的小鸟。如果我们放任不管,那么这只小鸟势必活不成了。而如果我们要管,那么我们又该将这只小鸟放到哪儿去?那我们还得想好要喂小鸟那些吃食等等。

尽管我们讨论了很久,也明白若是我们救下了这只小鸟,那么会很麻烦,但是我和朋友们还是将这只小鸟从树下小心翼翼的捧了起来。而后来,这只小鸟也在我们的努力下救活了。

我的朋友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与朋友待在一起玩耍的时光是如此的美好,美好到每次一回想起来,我都不自觉的微笑。

这是关于我与朋友之间,但是,要知道我与朋友们之间也远不止这些。

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篇三

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叫俞伯牙,这人琴弹得特别好。有一天他在深山老林里弹琴的时候,来了一个打柴人叫钟子期。俞伯牙一弹琴,钟子期就说了:“峨峨兮若泰山。”俞伯牙心里很惊讶,因为他心里正想表现高山呢,就被听出来了。俞伯牙心想:我换一个主题,我表现流水,看你还能不能听出来。谁知,钟子期一听,又说:“洋洋兮若江河。”不管俞伯牙弹什么,钟子期都能听出音乐表现的内容。于是乎两个人就成了好朋友,成了知音。但是,没多久钟子期去世了,俞伯牙痛失知音,伤心到极点的时候,就把自己的琴给摔了,发誓永远不再弹琴。这个故事后来就形成了“高山流水”的成语,形成了“知音”这样一个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词。

诗人郑少谷与王子衡相距千里,素未谋面,却彼此倾慕,忽悠赠答。郑少谷曾有诗赞王子衡:“海内谈诗王子衡,春风坐遍鲁诸生。”意思是:当王子衡讲评诗歌时,就是鲁国孔子的弟子听了,也会如春风。

后来郑少谷死了,王子衡惊闻噩耗,哀伤至极,他不顾千里奔波,特地赶到福建,为他办理丧事,宽慰亲属。

俗话说“文人相轻”,但在唐代文坛上,却有两个文人给后人留下了文人相亲的佳话。他们是白居易和元稹。两人的友谊,是在共患难中建立起来的。

元和十年正月,白居易与元稹在长安久别重逢,两人经常畅谈达旦,吟诗酬和。但事隔不久,元稹因为直言劝谏,触怒了宦官显贵,在那年三月被贬为通州司马。

同年八月,白居易也因要求追查宰相武元衡被藩镇军阀李师道勾结宦官暗杀身亡一案,被权臣嫉恨,宪宗听信谗言,把他贬为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

休戚相关的命运,把白居易与元稹紧紧联系在一起,他们一生交谊很深,世人称为“元白”。

“管鲍”指春秋时期的著名政治家管仲和他的朋友鲍步牙两个人。管仲年轻时和鲍叔牙一起做生意,赚了钱之后,鲍步牙知道管仲家里十分贫困,总是多分给管仲一些,绝不认为管仲贪心;管仲帮助鲍叔牙做事时,不一定件件做得很好,鲍叔牙不认为管仲愚蠢,而理解那是受客观条件所限;管仲做官,曾三次被逐,鲍叔牙深知并非管仲人品不好,或是干得不出色,而是时机和运气问题……管仲深情感叹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也!”鲍叔牙后来推荐管仲做了齐国之卿,帮助君大力推行改革,使齐国成了春秋的第一霸主。现在,人们常以“管鲍之交”形容友谊笃厚。

青年的马克思就有着改造社会的强烈愿望并付诸行动,因而他受到反动政府的迫害,长期流亡在外。1844年,马克思在巴黎认识了恩格斯,共同的信仰使彼此把对方看得比自己都重要,马克思长期的流亡,生活很苦,常常靠典当,有时竟然连买邮票的钱都没有,但他仍然顽强地进行他的研究工作和革命活动。恩格斯为了维持马克思的生活,他宁愿经营自己十分厌恶的商业,把挣来的钱源源不断地寄给马克思,他不但在生活上帮助马克思,在事业上,他们更是互相关怀,互相帮助,亲密地合作。他们同住伦敦时,每天下午,恩格斯总到马克思家里去,一连几个钟头,讨论各种问题;分开后,几乎每天通信,彼此交换对政治事件的意见和研究工作的成果。他们之间的关怀还表现在时时刻刻设法给予对方以帮助,都为对方在事业上的成就感到骄傲。马克思答应给一家英文报纸写通讯稿时,还没有精通英文,恩格斯就帮他翻译,必要时甚至代他写。恩格斯从事着述的时候,马克思也往往放下自己的工作,编写其中的某些部分。马克思和恩格斯合作了40年,建立起了伟大的友谊,共同创造了伟大的马克思主义。正如列宁所说的“古老的传说中有各种各样非常动人的友谊故事,后来的欧洲无产阶级可以说,它的科学时由两位学者和战友创造的。他们的关系超过了古人关于人类友谊的一切最动人的传说。”

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篇四

我有许多朋友,其中和我友谊最深厚的是我的好朋友冰冰。她瘦瘦的.,白白净净的脸上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和薄薄的嘴唇,显得十分俏皮。她不但学习成绩优秀,而且宽容善良,同学们都非常喜欢她。

记得有一次三年级的测验,因为时间快来不及了,刚好唯一的钢笔又突然没墨了,所以我用力地甩了起来。终于能写字了,我拿起笔飞快的写了起来。下课了,我把试卷交了之后,回到座位,发现冰冰的白衬衫上有星星点点的墨汁。不会是我刚刚甩钢笔的时候弄上去的吧?顿时,一股内疚感涌上心头。有一个同学忽然叫了起来,“冰冰,你的白衬衫上怎么会有墨水呢?”“什么,我新买的白衬衫上怎么会有墨水呢?”她转过头来检查她的白衬衫,“怎么可能有墨水呢?我还准备明天穿着它去参加演讲比赛呢!”说着,冰冰就哭了起来。听了她们的对话,我惭愧极了,到底要不要和她道歉呢?她肯定再也不会原谅我了。我想对冰冰说声对不起,可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冰冰会不会原谅我呢?我把她刚买的一件白衬衫弄脏了,她肯定非常伤心,再也不会跟我做朋友了。最后,我还是鼓足了勇气,来到她身边向她道歉。“对不起,我刚刚弄脏了你的白衬衫。”她沉默了一会,说:“没关系,我回家再想想办法。”我顿时感觉到一阵温暖,似乎宽慰了许多。

回家后,我觉得还是很对不起她,准备把我珍贵的零花钱拿出来,给冰冰买一件新的白衬衫作为补偿。第二天,我拿着这件崭新的白衬衫到学校。我不好意思地对冰冰说:“昨天,我弄脏了你的白衬衫,新买了一件作为赔偿。”可她却说不用,反而原谅了我。我感动极了。

这件事过后,我们的友谊更深厚了。她就是这么一个宽容善良的女孩。

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篇五

时至今日才知道,有韬光在身边是一件如何幸福的事。

韬光是我高中时的同桌。她是那种很爽气的女孩,活脱脱一个假小子。整个高中,好像就是短发白衬衣牛仔裤的形象,整天咋咋呼呼扎在男生堆里打篮球,比较令人费解的不是一个女孩会打篮球,而是这个会打篮球的女孩的学习成绩几乎是班里最好的。弄不清是什么时候把韬光当成铁哥们儿的。幸而是韬光,如果换了别的女生,我会被男生笑死。高中男生瞧不起只知道死读书的女生,更瞧不起跟女生玩的男生,好在韬光赢得了几乎所有男生的尊敬与认可。我至今觉得,单单从“弟兄”情谊上韬光在我的交际范围内就无人能代替。我们是高二那年班级元旦晚会评选出的“黄金搭档”和“默契同桌”。

应该讲韬光待我真的不错,甚至不厌其烦地帮我补习物理,给我讲解数学题,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是不是女孩子如果起个男孩名,就能同时拥有男孩的性格和理性思维。我对韬光说如果我以后生了女孩,就借用她的名字。她笑笑说,那要看孩子她妈是不是顺眼,如果是唐菲就批准。

高考前只有韬光知道我对唐菲“不怀好意”,如果不是毕业喝醉了乱说话,恐怕世上只有她知道我从初二就开始暗恋唐菲,且被唐菲拒绝了一次又一次。

唐菲是我初中的同桌,高中只有同窗的缘分。她是静如止水的那种,很甜也很温顺的样子。如果说全校的男生认识韬光是因为韬光富有传奇性的个人魅力,那么,认识唐菲的理由则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唐菲是校花,虽然大家没有公开评过谁是校花。

韬光曾经无数次问过我为什么会对唐菲“执迷不悟”,屡败屡战,如果她觉得我爱唐菲理由充分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我托着下巴想了无数堂自修课仍然找不到答案,于是只好作出一副很痛苦的样子:感情的事是没有原因的。

无论韬光解物理题的本事多大,她终究是个不懂女生心事的假小子,除了从电视里学来的毫无实战性的馊主意,她能做到的,也只能是当个听众,不厌其烦地听我讲我的lovestory,或者皱着眉听我特抒情地唱《同桌的你》。比较公道地讲,韬光做到这点非常不易,我有一副难以忍受的破喉咙。

韬光跟我同桌整整3年,从高一到高三。这3年,我压根没当她是女生,因为我觉得我不会对一个女生怀有崇拜、信任,甚至依赖的感情。

高考像过滤器般把大家区分出高低优劣,我考进了浙江一所理工大学,韬光到北京理所当然地进了梦寐以求的名牌学府,唐菲则到江苏读了外语系。

大学里,我只跟两个女生有书信来往:依然痴心不改地写情书往江苏寄,依然不时跟北京的韬光天南海北地扯皮。韬光依然力图帮我追唐菲,而且已经能真的帮上不少忙,比如,她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摘抄参考。

韬光进了大学后变化很快,一年后再见她时已是长发披肩。

那次同学聚会,韬光破天荒不是跟我们男生扎堆,而是坐在角落里跟唐菲聊天,使得男生们总觉得少了什么人。那天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可能喝酒太多,再加上没适应韬光的长发,竟接连两次把韬光叫成了唐菲。

这竟然惹恼了一向跟男生一样大度的韬光,我哄了她很久才使她不再生气,这使我越发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儿越来越女性化。但我心里仍清楚,追上韬光比较难,我若干次亲眼见过优秀男士兵败如山倒。韬光是个优秀的女孩,用她的话说是“找男朋友至少也要找个比自己强点的吧”。

我没这个实力,我愚蠢地认为我贵在有自知之明。

大三暑假,我放弃了继续写信给唐菲,好像没什么由头。韬光说我可笑,8年了,一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还没把一个“同桌的你”搞定。我说,唐菲不是你呀,你这个“同桌的你”可能比较容易搞定。韬光定定地看着我:“拿我当替补?”我回答:“你们俩差别太大……”韬光做忿忿状,“长得难看连替补都没机会?”

其实,韬光一点都不难看。

大学快读完了,韬光继续直升了研究生,我也在考虑是考研还是工作。韬光是个激进主义者,她认定了考研或出国才更能有所作为。我早就知道,这女孩壮志凌云,一心只想往前飞。

关于我的前程选择,韬光终于不再“意见仅供参考”了,她邀我考到北京读研,态度坚决而诚挚。我踌躇不知如何是好,跟韬光同一城市读书应该很好,毕竟她是我最贴心的知己朋友,但是,随着年龄的逐渐长大,我似乎更愿跟她以通信的方式沟通而不是见面,虽然真的很想她。我不知道是不是虚荣心在作怪,这个女孩总叫我觉得自己技不如人,我还没过英语四级的时候她在长叹六级没拿优秀,我考国家计算机二级那天她也坐在考场里,不过考的却是三级。然而,我不可救药地竟越来越想超过她。

韬光写来一封信,洋洋洒洒数千字,系统分析了我目前的现状,罗列了我考北京的十大理由,信的结尾,一行字灼痛了我的眼睛:“如果你仍觉得理由不充分,还有第十一条:我很喜欢你,认真的。”

不知道什么感觉,真的,耳边都是嗡嗡的声音。

两个星期后,我回了信,“认真”地在信中说,我从没有考虑过考名牌大学的研究生,清华有没有广告系(我的专业)我都没问过,同样我从没考虑过你是女孩……寄出这封信之前,一个哥们儿看过,摇摇头说我迟早会后悔的。

我是个极讲“协调”的人,宁可让红棉吉他空弦也不会降档配根差点的凑合;决不肯套了臭袜子穿新鞋,就连洗了澡以后,我也会尽量把物理作业写得干干净净以显得配套。在没有“实力”配得上韬光以前,我不会让自己有所表白。

韬光似乎对那封信没什么反应,至少没说什么,只是从那以后我们之间有些冷场。

日子一天天过去,考研很快结束,寒假回家,韬光不在。没有了考研的压力,没有了韬光的笑容,整个假期突然觉得很空。惟一挂在心上的,就是考研的成绩。它似乎不但决定着我的求学生涯,更决定着我的爱情。

那段日子一直联系不到韬光,直到4月份,我才收到一封她的电子邮件,“伊妹儿”里她恭喜我考上了研究生。

我立马核实了韬光的消息,不错,我当真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是上海一所不错的大学,虽说比不上韬光的清华,但尚属名校。韬光的消息居然比我这个当事人还灵。

我开始写情书了,给韬光。

我发现情书与情书之间的区别很大,虽然有写过不下数百封的经历,但我仍然不知如何向韬光开口。韬光太了解我。

不知道韬光是否收到了我写了一个星期的信。我不敢问,只是等。

整整一个月后,韬光发了封电子邮件,只有一个单词,no。

我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唐菲带给我的“失恋”都不曾让我用崩溃这个词。韬光的性子我最清楚,她说不的事没有悔改的余地,她有好马不吃回头草的脾气。而且,我可能永远地失去她了,无论作为老朋友、铁哥们儿,还是女朋友。

我觉得自己“玩真的”了。但爱情是双人游戏,我在这边起劲地跑跳蹿叫,可是对手不在。愤怒也好,忧伤也罢,都只是对着空气。研究生一年级过得晕晕乎乎,干什么都有点漫不经心,跟室友伟整天泡在寝室里上网。伟是电脑鬼才,不是黑客却爱在网上干无伤大雅的坏事,曾“破译”了不少人的电子邮件密码。人有时候并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一日,闲极无聊,我鬼使神差输入了韬光的电子信箱,学伟的样子试着输入了觉得可能的密码,最后,我进入了韬光的信箱。

没人会相信我看到了什么,韬光给我的信,或者,韬光给自己的日记。21封没有发出却是以我的名字为抬头以信的格式写成的文章,一封封堆在草稿箱里。

于是那个黄昏我明白了很多很多:为何她会对我错叫她唐菲那么生气,为何她会一心一意要我考到北京,为何她会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原来她比我希冀友情转化成爱情早了那么久!

没有人明白我看到那些邮件的感觉,甜、痛、酸、悔,心里狂跳不止,大脑像严重缺氧一样。数年来海上漂流终于看到了一叶小舟,有救了。

然而,当看到一封名为《替补》的邮件时,一个惊雷在我脑上炸开了,我蓦然明白了一个现实,我终于失去她了:“他有他的生活和选择,我也是。毕竟,我只是他的高中同桌。更为重要的是,我不是他‘同桌的你’。没想到他也像其他男人一样学会了退而求其次,其实,我可以在他身边默默做任何他需要的角色,除了那个‘替补’……”

远处,有人在夜幕里哼《同桌的你》。

韬光,你知不知道,你一直是我心里的“同桌的你”,而且从来没有人把你当“替补”

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篇六

在我远嫁他乡后,华离了婚。

离完婚后的华,一人带着女儿,辛苦地打理着一间蛋糕店。我不知道瘦小的她,是如何撑起生活的天空,又如何在拮据的日子中精打细算的过。电话中的她,总是含糊着,将自已的艰难轻轻带过。我听出她苦涩而无奈的笑中,对未来依然充满了希望。

我不止一次的想,假如我还在老家,我一定要与她共这番患难。就像曾经我们情同姐妹,相依相存。就像我曾经以为的那样,我们的感情独一无二,无人取代。

一切都回不去了,只有在这个并不安静的夜晚,用一首苍凉的歌打开我的记忆之门。如果可以,就让我把自已放在往昔之中,从来时的路重新再走上一遍,我也无悔。

仔细想来,从来没有对其他人,像对华那样,把哄人当成一种乐趣。我喜欢她对我表现出的种种依赖,在她心中,我是最好最值得信任的人。我喜欢这种被人装在心里的感觉。因此每到放假,为了怕她不想我,又为了怕她想我,我几乎天天给她写信。

我会在信里将我诗情画意的一面,发挥得淋漓尽致。对她的思念,是我取之不竭的灵感来源。我相信,我在写信的时候,远远比现在,对文字更有一种神奇的天份与灵气。我一边写,一边都能想像得出,华读信时,眼角该闪烁着怎样激动与感动的泪光。

我将写好的信叠成厚厚的,隔一天寄出一次,以保证她每天都有我的信看,就像我在她耳边说话,就像不曾分开。然后,焦灼地等待回信。那时没有电话,更没有手机,尽管等待的过程漫长而难耐,但在拿到信件的时候,那份突如其来的狂喜,激动到不忍心立即拆开了看。这样的感受,是接一个电话,读一条短信所远不能体会到的。

读华的回信,信纸上的斑斑水渍,将一个个字浸润得模糊不清。我想象着她写字时泪如珠落的样子,心底充满了牵挂与甜蜜。有时,我会做一些手工的东西寄给她。譬如用树叶做的书签,在自制卡片上画点画,写几个如诗的句子,甚至有一次,向来懒且手拙的我,还破天荒地绣了一块手绢。自她以后,我再也没有替谁,做过任何一件手工作品,我所有的耐心,都用在了她的身上。

而十多年以后的某一天,我经过华的门市,华叫住我说,她搬家的时候,翻出了我写给她的厚厚一沓信,还有一块手绢。华向我说的时候,脸上露出的笑容里有很真的眷恋。我装着不经意的样子,坐在她门市的椅子上,看大街上穿梭过往的红男绿女,我仿佛觉得,我与她的友谊,就像被时光定格了的黑白照片,永恒而经典。

我一直飘飘荡荡的,不肯让情感定居下来,好像守着这份挚爱的友情,就是最大的快乐。然而华参加工作后不久,就恋爱了,我还在念书。

那个周末我一如往常的坐车去看她,打开她宿舍的门,屋内空无一人。我就坐在房间里等她,一直等到天黑,等到天明,她也没有回。直觉告诉我,她是恋爱了。恋爱中的人是最没有时间观念的,恋爱中的人是最容易忘却友情的,恋爱中的她,一定不会将我放在心中了。天擦亮时,我一个人跑到后面的山坡上,伤心地发呆。等华与她的男友寻来时,我一脸冷漠地,目不斜视的离开了她。

友谊仍在继续。只是有了点不同。我们像两个圆,曾经是同心圆,慢慢的,被生活的距离拉开,成为相互交集的圆,这共同的交集,便是我们的友情,与记忆中的美好时光。

工作后的我,又有了另外的朋友。我时常与这些朋友打打闹闹,吃吃喝喝,变得没心没肺。对朋友,我大都是好脾气的,却不再煞费苦心的哄人。上班的道会经过华的门市,那时她与她老公开了个小的广告公司。有时从门口经过,我会进去小坐片刻,也不说话,就看她在电脑前忙忙碌碌的样子。有时就打个招呼一闪而过。

那时的华,一心扑在过日子上。个性中那些率真的部分,也渐渐磨耗殆尽。与她在一起,时常从她嘴里听到挣钱的辛苦,生活的抱怨,还有老公的不是。婆婆妈妈的,我有些腻烦,因此在很长的时间内,我都故意从对街绕道而过。

华的身体一直不大好,瘦且羸弱,是一个药罐子。结婚好几年,才敢怀了孩子。怀孕后的华,浑身充满了母性的光辉。其实她在我的心中,总是一副稚气调皮的小女孩样,然而仿佛一夜之间,她就迅速地成长了。

有一晚做梦,梦见华生产了。次日醒来,感觉怪怪的,便奔了她门市去,她不在,她老公在。一问,方知她真的在头一日,剖腹产下了她的女儿。我急忙打车奔向医院,带着激动急切的心情,冲进了病房。

华正在试着给女儿喂奶,眼泪却叭答叭答的往下掉。关心则乱,况且我没生过小孩,没有经验可以传授,因此只有站在一旁急问怎么了怎么了,华才抽抽答答地说,是孩子把她咬痛了。然后又一边哭一边喂,我一筹莫展,心头对这丑丑的婴儿竟有些许憎厌。

写到这里,看了看点,也接近半夜。不禁想起现在北京的她,是否也安然入睡?

去年春节过后,离婚后的她出兑了那个蛋糕店,抱着怀腔希望,随打工的人流涌向了北京。先做保姆,又在饭店打工,后来在一个熟人的帮助下,进了一家印刷厂,做电脑设计,一直干到现在。离家后的她,在残酷的现实中,一天天成熟起来。如果说结婚后的她的成熟,是一种市侩世故的成熟,那么她如今的成熟,是心智上的成熟,是一块生铁久炼成钢的成熟。

虽然有时她还会为一点小事,特意打电话向我征询意见,虽然我会在心里说她欠缺主见,但每次对她的事,我都非常认真的应对。这好像是,多年以来,形成的习惯。

当她在北京,因工资延发而兜里只剩十几块钱的时候,她没有求助于别人,而给我来了电话。我乍一听到,既心急又感动。我想,她能在最困苦的时候想起我,可见我在她心中,仍是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立即托人找在北京出差的熟人,给她捎去五百元钱,不多,惟愿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我很愿意帮她,尽我所能之力,我总是不忍心,看到她受苦。

掰着手指算一算,从初识到现在,我与她的友谊,经历了十八年的阳光与风雨。想想还有几十年的时光要度,还有几十年的友情要共,小小的心脏,竟被快乐撑得要破胸而出了。

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篇七

炊烟人家。

童年时。

友情如游戏一样。

琢磨不透。

似鱼儿戏水,自由不定。

又像春天表情。

一会儿风。

一会儿雨。

年轻时。

友情却似深海流深。

纯净又深厚。

影响力很大,不可抗拒。

同时是夏天酷暑。

让人承受着煎熬与考验。

清风送爽怡心。

中年时。

友情是秋风甘露。

让你惬意又不失凉爽。

是暮色黄昏。

金辉而刻骨青春轮廓。

与你一起踏出。

翡翠簇拥心路。

把你破茧成蛹。

地狱般苦海成就。

那你给他人温暖。

就像是早晨薄雾。

给绿草珍珠般呵护。

《友谊如微风》。

友谊如和煦微风,

你握不住它,

闻不到它,

尝不到它,

无法知道它何时光临,

不过你总能感觉到它,

而且总能意识到它存在,

它可能会来了而又走开,

但你知道它总会回来。

《永恒·沉睡友谊》。

在熟悉城市再也寻找不到。

你气息只能在梦里相遇。

邂逅泪水谁有听我诉说。

昨夜你遇见了我。

竟是回忆无数。

竟是回忆无数。

也敌不过一方矮矮坟墓。

谁把二十年油菜花黄。

做成你墙。

我把十八年友谊天空。

向谁张望。

抓一把黄土哀愁。

那一杯杯苦闷心酒。

朋友!敲击棺木出来与我对饮否?

樱花谢白我又挥手告别家乡。

你坟墓伸出双手把我扣留。

喝一杯知心酒吧!

远行列车不会为谁停留。

我只能多看一眼回忆你风景。

埋藏在我心底触动心灵。

列车纵向我们相逢处驶去。

在这座熟悉城市。

我夜下挑灯想你。

却嗅不到你半点气息。

我唯一知道是你列车。

已向天国驶去。

那么你是不是也彷徨在天堂口。

曾想向我挥手别离。

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篇八

六月里,小猪威尔伯已经快两个月大了。一天晚上,当他躺着为自己的孤独发牢骚时,忽然听见一个细小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这声音听上去很细,很好听。

“你要一个朋友吗,威尔伯?”那声音说,“我可以做你的朋友。我观察你一整天了,我喜欢你。”

“可我看不见你,”威尔伯跳起来说,“你在哪里?你是谁?”

“我就在上面这儿,”那声音说,“睡觉吧,明天早晨你就看见我了。”

这一夜威尔伯醒来十几次,他在等着天亮。肚子里虽然空空的,可他的心是满的,那里都是他的心事。

“天要亮了吧!”似心里说。

当太阳的第一缕微光透进来时,威尔伯开始搜索他的猪圈。他察看了窗台和天花板,可没有什么新的东西。

“请注意!昨天夜里临睡时对我说话的那位先生或者女士,能好心地给我点提示,让我知道你是谁吗?”

谷仓的动物们都抬起头来看他,但没人回答他的问题。威尔伯有些沮丧,正想躺下来继续打盹时,一个细小的声音传了过来。

“敬礼!”

威尔伯一下子跳起来。“敬什么?”他叫道。

“敬礼!”那声音说。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在哪里?”威尔伯大叫。

“敬礼是句问候语,”那声音说,“这是我喜欢的表达方式。至于我在什么地方,你只要抬头朝门角这儿看看就知道了!”

威尔伯终于看到那个好心对他说话的东西了。那是一张大蜘蛛网,从网顶朝下吊着一只灰色的大蜘蛛,有一颗橡皮糖大小。她正向威尔伯挥着其中的一条腿,友好地打招呼呢。

“看见我了吗?”她问道。

“噢,看见了,”威尔伯说,“你好!你早!敬礼!很高兴看到你。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夏洛·阿·卡瓦蒂卡。”蜘蛛说,“你叫我夏洛就行了。”

“太好了,我终于有一个新朋友了。这感觉真的不错!”威尔伯心里说。

在农场里,初夏的日子是一年当中最快活最美好的日子。而威尔伯也一天比一天喜欢夏洛。他常常一边和夏洛聊着天儿,一边舒舒服服地侧身躺着,半睡半醒,做着美梦。他身体很棒,胖了许多。一天下午,最老的那只羊走进谷仓,停下来看威尔伯。

“你好,”他说,“我觉得你发福了。”

“是的,我想是的,”威尔伯回答说,“在我这个岁数,不断长胖是件好事。”

“不过我不羡慕你,”那老羊说,“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让你长胖吗?”

“不知道。”威尔伯说。

“唉,我不想当小广播,”老羊说,“不过他们让你长胖只为了要杀你,就是这么回事。”

“他们要做什么?”威尔伯尖叫起来。

“杀你,把你变成熏肉火腿。”老羊说下去,“一到天气变得很冷时,几乎所有的猪年纪轻轻地就都被农民杀了。我是只老羊,一年又一年,这样的事情我看得太多了。他们会拿起步枪,一枪……”

“别说了!”威尔伯尖叫,“不要!我不要死!救救我,你们谁能救救我?”

“安静点,威尔伯!”一直在听他们谈话的夏洛说。

“我没法安静。我就要死了,可是我不想死啊,我要活,我要和所有的朋友在一起。我不要死啊!”威尔伯扑倒在地上尖叫。

“你不会死的。”夏洛轻声说。

“真的吗?”威尔伯叫道,“那谁来救我?你吗?”

“我正在盘算,不过,你必须马上安静下来,你的哭声让我有点受不了。”

当暮色笼罩了整个农场的时候,安静平和的氛围又弥漫上来。可是,威尔伯却静不下来,他一想起老羊的话,就吓得发抖。

“夏洛?”他轻轻叫了一声。

“什么事,威尔伯?”

“你真的能救我吗?”

“嗯,我不会让你死的,威尔伯,我现在正在制定计划。”

“要我帮忙吗?”

“哦,我想一个人解决。”夏洛说,“我一个人时会想出更好的办法。不过,你现在需要做的事就是加强你的信心,保持充足的睡眠,永远不要着急和担心!把自己吃胖,好好活着这就是你能帮我做的。你明白了吗?”

“是的,我懂了,”威尔伯说。

“那么上床休息吧。”夏洛说,“睡眠是很重要的。”

威尔伯跑到猪圈里最黑的角落,躺了下来。他闭上眼睛,沉默了一小会儿。

“晚安,夏洛!”威尔伯说。

“晚安,威尔伯!”

又静了一会儿。

“晚安,夏洛!”

“晚安,威尔伯!”

一天又一天,夏洛头朝下,等着一个好主意来到她的脑袋瓜里。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冥思苦想。她一定要实现自己的承诺。

夏洛很有耐心。以往的经验告诉她,如果耐心等待,苍蝇就会撞到她的网上。所以,对威尔伯的问题思考的时间足够久,一个好办法最终会想出来。

将近七月中旬的一个早晨,夏洛的办法终于想出来了。“如果我能骗一只小虫子上当,那么,我一定也能让一个人上当,人类未必会比一只虫子聪明,不是吗?”

夏天已经过去一半了。夏洛知道,对于她自己,时间也没有太多了,计划一定要尽快实行,于是,她爬到网中央,在那里咬断几根丝,却又不停地缓慢结网,而这时别的动物都在打瞌睡,甚至就连那只母鹅也没有注意到她在工作,深深躺在他的软床里的威尔伯,也睡的正香。

第二天有雾了。农场里的一切都被雾水打湿了,连草地看上去都像一张魔毯。

晨雾中,夏洛的网显得异常的绮丽。细细的丝线上缀满了无数的小珠子。这张网看起来就像一层纤美的面纱,连对美不太感兴趣的勒维来给威尔伯送早饭时,也被它吸引了。

当蟋蟀在草丛里歌唱着夏天的消亡,秋天的脚步正迈近时,夏洛已经把“光彩照人”四个字织在了网上。可是她却一天一天变得沉默起来。她知道自己所剩的时间已经不多,她也有她自己担心的事情。威尔伯的事,她已经不再那么担心,现在他已经变得光彩照人了。但是,她自己必须得做个卵袋产卵。

又是一天的早晨,当天空出现第一丝光线的时候,威尔伯睁开了眼,他希望第一眼看到的是夏洛。可是,现在他眼睛看到的却是一个贴在天花板上的古怪的东西。像袋子,又像茧。粉红的颜色看上去像是一团棉花糖。

“那是你做的东西吗,夏洛?”威尔伯问。

“是的。那里面有我的五百一十四个卵。”

“五百一十四?也就是说,你将要有五百一十四个孩子了?”威尔伯高兴地叫道,就像是他自己要有孩子了一样。

“没错,但是我可能看不到他们了。”夏洛的声音里有些伤感。

“你不高兴吗?”

“噢,我只是没有力气了,我想我是在衰竭。他们在明年春天就会出世,但我可能等不到了。”

“‘衰竭’是什么意思?”

“就是感到老了,越来越没有力气了。我不再年轻啦,威尔伯。不过我不要你为我担心。今天是你的大好日子。你看看我的网上面有露水,它看上去是不是很漂亮?”

夏洛的网从来没有像今天早上这样漂亮过。每一条丝上停着几十颗闪亮的小露珠。这是一幅设计精巧的.完美的织品。再过一两个钟头,川流不息的人将要经过这里,他们会赞美它,读它,然后低头看威尔伯,惊叹这个奇迹。

日子一天一天在过去,夏洛也在一天天老去。她蹲在天花板的阴影里,前腿抱着卵袋。她已感到十分疲惫了。不过她高兴的是,威尔伯已经完全没有性命之忧了。

当威尔伯和夏洛又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望着安静的夏洛问:“夏洛,你为什么为我做这一切呢?我不配,我没有为你做过任何事情。”

“你一直是我的朋友”夏洛说,“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我为你结网。是因为我喜欢你。再说,生命到底是什么啊?我们出生,我们活上一阵子,我们死去。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就该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

“唉,”威尔伯说,“我不会说话,也不能像你一样说得那么好。不过,夏洛,你知道吗,我很愿意为你献出我的生命!”

“我断定你会的,我感谢你这种慷慨之心。”夏洛说,“可惜,我随时都会死去,现在我连爬到箱子上的力气也没有了。”

“不会的,这怎么可能?”威尔伯扑倒在地,放声大哭。“我不会让你死去!”

当人们又络绎不绝地赶来看威尔伯时,夏洛知道,她没办法跟他说再见了。她鼓起全身的力气向威尔伯挥了挥她的一条前腿,这是她惟一能做到的再见的办法了。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动过。夏洛死了,那些数以千计来看威尔伯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灰蜘蛛曾经起过很重要的作用。

秋去冬来。

威尔伯小心地卫护着夏洛的卵袋,只要有空,他就会盯着它看,就像那是他自己的孩子一样。

当初春的风夹着一些凉意吹来的时候,威尔伯浑身激动得颤抖起来。因为,他看见卵袋终于动了,一只只沙粒大的小蜘蛛从里面爬出来。他们看起来就像夏洛一样。他们在卵袋周围爬了一圈又一圈,探索着这个新世界。

威尔伯感觉这一天是最幸福的。他相信,这样的日子,以后会有很多很多。

几天之后,当威尔伯还沉浸在这巨大的幸福中的时候,小蜘蛛们却把自己倒竖起来。向天空吐出一蓬漂亮的丝,结成一个个气球,飞到空中去了。

“等一等!”威尔伯尖叫,“你们要去哪儿啊?”

可是,小蜘蛛们已经飞得没影了。

威尔伯简直要发疯了。夏洛的孩子们居然都飞走了。

“回来,孩子们!”威尔伯大叫。

“再见!”最后有一只小蜘蛛在吐出气球前跟威尔伯道别,“春天,是我们动身的时刻,我们是飞天蜘蛛,我们要到世界各地去结我们的网。”

“你们都要去吗?我想你们的妈妈并不希望你们都离开这里……”看着雾气一样的气球不断地飘向空中,威尔伯哭了。夏洛的孩子们抛弃了他。他扑倒在地,闭上眼睛,不忍再去看这伤心的一幕。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后半晌。卵袋已经空了。

“你好!”一个小小的声音说,“我在你头顶上呢。”

“我也是。”另一个小声音说。

“我也是。”第三个小声音说,“我们三个留了下来,我们喜欢这里,我们也喜欢你。”

威尔伯抬起头,门梁上结着三个小小的蛛网。在网中心有三个小小的身影蹲在那儿。

时间就这样一月月、一年年地过去,威尔伯再没缺少过朋友。夏洛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一直住在门口那儿。每年春天都有新的小蜘蛛出世代替老的,他们绝大多数都乘气球飞走了,可总是有两三只会留下来,在门口安家。

朱克曼先生很好地照料着威尔伯的一生,让他尽量生活得平和、安逸。

只是,威尔伯从来没有忘记过夏洛。尽管他是那么地爱她的子孙们,但没有一只新蜘蛛能代替夏洛在他心中的位置。她是独一无二的。很少有人能同时既是真正的朋友,又是天才的织网家。而夏洛两者都是。

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篇九

大熊没朋友,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玩儿。

一天,大熊走在路上,突然看见一颗仙人球。

“奇怪,这里又不是沙漠,怎么会生长着一颗仙人球呢?”大熊觉得非常奇怪。“。

不过,这可真是一棵可爱的仙人球!”这样一想,大熊就把仙人球带回了家。

回到家,它取来一只小花盆,一些沙土,准备把仙人球种进去。

突然,仙人球动了一下,吓了大熊一大跳。接着,从仙人球里冒出个小脑袋!大熊赶紧躲到了墙角里。

“哎呀!睡得真香!”仙人球伸了伸懒腰,大熊飞快的关上门,逃到院子里去了。

过了一会儿,大熊趴在窗户上一看,这才明白,原来这不是一棵仙人球,而是一只小刺猬!

从那以后,大熊和小刺猬变成了最好最好的朋友!因为大熊给了小刺猬一个家,而小刺猬呢,给了大熊快乐!

陪伴从来都是相互的,你陪我走一段路,我伴你度过一段时光。从开始的相遇到最后的离开,你们感受的最多的就是安心,哪怕有时候那个人并没有在你身边。但不管是一直陪伴还是中途离开,我们都要学会珍惜眼前所拥有的。

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篇十

廉颇、蔺相如,刎颈之交:

出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战国时期,蔺相如凭着聪明才智,带着稀世珍宝和氏璧出使秦国,最后完璧归赵,受到赵王赏识,封为上大夫,后来又封为上卿,比将军廉颇地位还高。廉颇认为自己英勇善战,为赵国拼杀于前线,功劳却不如蔺相如的一张嘴,很是不服气,于是处处排挤蔺相如。而蔺相如则是以大局为重,处处忍让,甚至见到廉颇后都主动让行。廉颇听说后,非常惭愧,便袒胸露背背着荆条向蔺相如请罪。从此,他们便成了同生死共患难的好朋友,齐心为国效力。

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篇十一

提笔的时候,过往的一幕幕不停地闪现,扰乱着我的思绪,笔尖在在试卷上快速流动,眼里却早已热泪盈眶,心中思绪延绵。最后一门考试的广播响起了最后十五分钟的声音,毕业之际我在思索着,噢,也就是说,还剩十五分钟我们将各奔东西,走近各自的初中,那时,是离别,是伤感,是邂逅,是解脱,是泪水,还是笑容?我暗自思考,在白驹过隙之间飞逝了六年的光阴,直至现在难道真的要离别吗?挥手告别相伴六年日日月月的校园,老师,同学,向他们倾诉隐藏在心底深处六年的衷肠,吐露心声。止不住心中的伤感忧愁,止不住对故人的留恋惜别,止不住对母校老师的离别之情,一股说不出口的感受浓浓地糊在心头,也沧然而涕下。哎,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也确乎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了,和往事,和朋友,和这段充满欢笑,充满汗水,充满辛酸,充满豪情壮志和童趣的小学时代了,我走出建筑,来到操场,驻足痴望这历经沧桑的教学楼看同学们鱼贯走出学校的大门——这也许是和同学的最后一面了。

回首昨日,是无限的伤感离愁;展望明天,是无穷的前途欲望。昨日长叹离别难,今日畅笑消愁愁更愁,明日则是直挂云帆济沧海。

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篇十二

什么是真正的友谊,下面来讲一则寓言故事,从故事中道出的真正友谊:

傍晚,一只羊独自在山坡上玩,突然从树木中窜出一只狼来,要吃羊。羊跳起来,拼命用角抵抗,并大声向朋友们求救。

牛在树丛中向这个地方望了一眼,发现是狼,跑走了;马低头一看,发现是狼,一溜烟跑了;驴停下脚步,发现是狼,悄悄溜下山坡;猪经过这里,发现是狼,冲下山坡;兔子一听,更是一箭一般离去。

山下的狗听见羊的呼喊,急忙奔上坡来,从草丛中闪出,咬住了狼的脖子,狼疼得直叫唤,趁狗换气时,怆惶逃走了。

回到家,朋友都来了,牛说:你怎么不告诉我?我的.角可以剜出狼的肠子。

马说:你怎么不告诉我?我的蹄子能踢碎狼的脑袋。

驴说:你怎么不告诉我?我一声吼叫,吓破狼的胆。

猪说:你怎么不告诉我?我用嘴一拱,就让它摔下山去。

兔子说:你怎么不告诉我?我跑得快,可以传信呀。

在这闹嚷嚷的一群中,唯独没有狗。

真正的友谊,不是花言巧语,而是关键时候拉你的那只手。那些整日围在你身边,让你有些许小欢喜的朋友,不一定是真正的朋友。

而那些看似远离,实际上时刻关注着你的人,在你快乐的时候,不去奉承你;你在你需要的时候,默默为你做事的人,才是真正的朋友!

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篇十三

在一座山丘上,有两只互相帮助的动物结下了亲密无间的友情。

一天,大海吞没了它们的家,它们不得不搬家,它们来到一条很深的大河,这只虚情假意的蝎子停下来对乌龟说“亲爱的朋友,你的自身条件足以使你应对眼前的情况,可是我怎么才能渡过河呢?”“不要担心,我亲爱的朋友。”乌龟回答道。“我会把你驮在背上,安全渡过。”蝎子听了,毫不犹豫的跳到乌龟背上,它的计谋终于要成功了。它得意一笑,乌龟背着蝎子下了水,游了起来,可是刚游到河中间,就听到背上传来了可怕的声音。它问蝎子:“你在干什么?”“我正在把我的刺磨利些,你那坚硬的壳,像盾牌一样保护着你,使你不受伤害,我倒要看看能不能刺穿它!”蝎子回答道。“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想要我的命吗?我有能力救自己,并且让你得到应有的惩罚!”说着,乌龟沉得河中,把蝎子从身上甩下来,让它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团结力量大,同样忘恩负义也不会有好下场的。

公众号:教科语文之家。

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篇十四

西汉时,汉景帝母亲窦太后有一个侄子,名叫窦婴,极有才华。景帝登基后,急需良臣辅弼,于是让窦婴担任太子的老师,在七国之乱平定之后又赐给他魏其侯的爵位,后又拜他为当朝丞相。众多官员知道他深得皇帝恩宠,都来投靠于他。

这位窦丞相推崇孔夫子的思想,而窦太后则是道家学派的忠实信徒。终于有一天,窦太后对他厌烦起来,就让景帝罢了他的官职。窦婴失去权势之后,原来投靠他的人都不再理睬他,而一个叫灌夫的人倒常到他府上来,与他叙谈。

灌夫本是大臣张孟之子。张孟曾是颖阴侯灌婴的部下,因为灌婴很欣赏他,就让他改姓为灌。七国之乱时,灌孟为保卫社稷在战场上死去。从此灌夫恨透了叛军,在作战时特别勇敢,屡立奇功。

汉景帝驾崩后,汉武帝即位,他觉得淮阳(今属河南省)属于交通要道,又屯有重兵,不可轻易托付于人。想来想去,武帝才任命灌夫为淮阳太守。后来,由于灌夫在淮阳任上政绩突出,又被调入京城长安,被委任为太仆(掌管御用车马的官员)。

灌夫非常正直,从不巴结位高权重之人。但他喜欢交往,每天在他家吃饭的英雄豪杰竟然有百人之众。

灌夫酷爱饮酒,一旦喝醉了就很难对自己的言行进行必要的约束。一次,他和窦太后的弟弟窦甫在一起饮酒作乐,菜过五味后他不觉酩酊大醉,好端端让窦甫尝了一顿拳头。汉武帝很爱惜灌夫,害怕窦太后杀他泄愤,就将他贬到外地为官。一晃几年过去了,灌夫因事免职,回到长安,过起了赋闲的生活。

这时,窦婴依旧受人冷落,灌夫就常到他府中走走。

窦婴无权无势之后,体会到了世态炎凉,也认清了那些势利小人的嘴脸。而灌夫的珍贵友谊,使他深受感动。而灌夫呢,也想和窦婴深交,来抬高自己的名声。

两个人都非常尊重对方,甚至有着父子一般的感情,总是融洽地相处,一点儿也不感到厌倦。他们都后悔相互了解得太晚了。

国旗与友谊的故事(通用15篇)篇十五

小秦?你是不是以为她是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小女孩?no!你错了,因为小秦是教我作文的秦老师。为什么叫她小秦而不叫秦老师呢?因为我和她是朋友,所以叫她小秦老师(只敢背地里偷偷的叫哦)。

“臭丫头”

在我第一天上金笔作文课的时候,我一进教室,一张张陌生的面孔让我不知所措,秦老师看见了,连忙笑眯眯的问我:“臭丫头,你是新来的吧?去,坐那儿。”秦老师指着第一排的那个空位子,我拿着书包过去了。“臭丫头”成了秦老师叫我时经常使用的名字,直到现在秦老师还叫我“臭丫头”呢!

“秦老师,母亲节快乐”

我上七级班的时候,有一天,是母亲节。那天一上课我就感觉秦老师满腹心思的样子。细心的我想到了今天是母亲节,我可以给秦老师说一声‘母亲节快乐’让她高兴。可我几次想说,都没说出口。可能是因为胆小,也可能是当着同学面不好意思。于是,我决定放学以后给秦老师一个惊喜。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好,今天就学到这,放学。”终于听到了这句话。按照惯例,我去讲台擦黑板,我擦完黑板就剩同学车亚宁、秦老师和我。于是,我大声的说道:“秦老师,母亲节快乐!”这句话让秦老师又惊又喜,她差点没掉眼泪。秦老师说:“晓萌,做我的干女儿吧!”我连忙答应,车亚宁好像吃了一大坛醋一样,撒娇似的也要做秦老师的干女儿。

小秦,是我最知心的朋友,同时也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同学们,你最知心的朋友是谁呢?赶快写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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