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 钢结构分包合同协议书(详细篇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图纸的,按图纸要求。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的,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 工作日,其中安装工期 个工作日。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 gb50017-20xx
五、合同价格
金额(人民币,以下同) :(大写) 五十五万元整
六、付款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材料到达甲方的施工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约 40 %,计 220xx0 元,材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每星期报一次进度,按进度的80% 预付给乙方
3、其他约定: 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 48 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 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8、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师)为 1 名,姓名为: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称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悖的签单无效,除非经乙方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
5、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6、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
(三)工程监理
1、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
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八、设计与施工
(一)设计
1、正式、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据。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图纸设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2 日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依据、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内空中高低压力网线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3、甲方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应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等技术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图纸 7天后,既没有组织图纸会审,也没有提出任何疑议,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可按图纸组织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准备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本工程开工所需的合法手续,如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及勒令停工损失等。
(2)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坪并埋设好预埋螺栓;如无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须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证乙方的安装机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 (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道路必须满足可承载汽吊车辆的通行,地坪平整压实,有足够的钢结构堆放场地,施工区域地面和空中无障碍物。
(4)甲方在乙方进场时,负责签发“工地晴雨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对工地气候变化情况进行记载。
(5)乙方按图纸组织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安装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则予以确认。
(7)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时报给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8)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2、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若在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3、进度计划
(1)乙方在进场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驻工地工程师(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
4、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行为违反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约定的条款提供开工条件;如未按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办理施工手续、场地不具备钢结构安装条件等。
b、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按第8小时顺延一天计。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g、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验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2)竣工验收
a、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d、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从第 8 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甩项造成的损失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视同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已认可,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
7、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
(4)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5)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一)材料采购
1、乙方应按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和配套件,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乙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乙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乙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配套件的质量负责。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建筑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5)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10、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1、附则
(1)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在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发包方(全称) : 承包方(全称) :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 钢结构分包合同协议书(详细篇二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景德镇近现代陶瓷工业遗产综合保护开发项目――a、b、c区钢结构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 景德镇市新厂西路150号(原宇宙瓷厂)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a1、a2、a3、c1、c2、c3、c5、c6、c8、c11、c15楼号钢结构(梁、柱、楼梯等)的深化设计(出图及计算书)、制作(含除锈涂装、防火涂料)、运输及安装 。
二、 分包合同价款(暂定):
大写金额:人民币 壹仟柒佰叁拾万 元整,小写: 17300000.00 元。
本合同价款为含税综合单价,闭口包干(详见附件分包人的报价单)。
三、 分包工程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xx 年 11 月 20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xx 年 05 月 20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90 天。分包人必须根据承包人节点工期要求,落实好各项材料、设备、劳动力等调配工作,不得因承包人或发包人工期的调整而增加任何额外的费用。
四、 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五、 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招标文件、补遗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 分包人的投标书及报价书、承诺书及其他附件;
4. 除工程价款及与造价、付款有关条款之外的总包合同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本合同专用条款;
7. 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 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质量等级,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 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全部责任。
十、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分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的充分授权)、施工本工程的相应资质、能力,并承诺提交给承包人的资格、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及授权书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十一、 合同份数及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11 月 15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上海市宝山路888弄12号303室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各执二份,正本不得省略通用条款,副本可以省略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对正副本均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法人公章,并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 钢结构分包合同协议书(详细篇三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及地点: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条例规定,同意订立合同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一)、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二)、承包内容:乙方包钢结构、屋面、围护的材料、制作、生产运输、安装。但不含土建配合费和防火。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 (¥ 元,含总包费3%);未含税收,如要乙方提供发票,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加5.72%作为税金。
第三条:工期:
工期初定为 天, 从 到 。
第四条:付款方式与结算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二)、钢结构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三)、屋面材料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四)、工程进度达到80%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 整(¥ 元)
(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额的5%的余款,即人民币: 整(¥ 元)
第五条、工程技术条件:(详见图纸)。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钢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二)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相应的国家规定进行设计,生产和安装。
(三) 乙方应严格保证材料质量,加工产品严格检验,检验记录留厂内备查,出厂产品附备查验文件。
(四) 乙方设计图纸需及时提交甲方确认后方能制造安装。
(五) 所有钢结构表面必须作防腐处理。二底漆二面漆。
(六) 乙方对钢结构的使用性和安全性能负责。
第七条、验收和资料:
(一) 验收
(1) 工程竣工,乙方自检通过后报甲方组织验收,并以竣工验收为准。
(2) 验收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及本合同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二) 资料
(1) 验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有关的产品合格文件及有关质检评定资料一式三份,作为整体工程资料备案,资料按gb(jgj17-88)整理。
(2)本工程一切来往文件、通知、请示等资料均需有对方工地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如有发生争执当以有效文件为依据。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 及时组织审核乙方的设计、施工等有关图纸和工程竣工验收。
(3) 组织钢结构安装用工作面的验收,工作面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安装并顺延工期。工作面(主要指基础平面等)不属于乙方承包内容,甲方必须提供合格工作面,不得推卸责任。
(4)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土建等方面的关系。
(5) 组织有关单位检查和处理四边建筑物情况,做好防护和善后工作,因此发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6)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各方面的关系。负责与有关方面协调,提供本工程水电接驳以及生产临时场地,提供安装人员住宿。
(二)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组织材料,生产和安装。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
(2) 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3)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
(5) 指派专门工地代表或负责人,以便联系工作。
(6) 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7) 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第九条、其它
(1) 本工程为专业较强的工程,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者。
(2) 本工程以总价包干,竣工后按合同不变总价结算。
(3) 甲方由于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没有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曰期可相应顺延。
(4)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期,可根据甲方工地代表签证后顺延。
第十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在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执,经协商不能调解时,由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日起一年保修期满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禁止单方改动,如需改动,双方代表人同时签字,并盖双方合同章(或公章)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条款。
甲方 :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 钢结构分包合同协议书(详细篇四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工程具体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工程概况
(一)名称:绿城翡翠湖玫瑰园3#楼钢结构梁柱工程
(二)工程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工程形式及内容:
工程形式:地下室至17层所有钢结构坚心梁柱
第二、工程合同范围
(一)工程合同范围:
钢结构梁柱的制作、运输、安装、检测,以及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等工程。
(二)本合同不包括内容:
1、照明设施,水、电、暖气、通风、土建工程;
2、钢结构防火涂料及施工。
第三、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本合同签订后,如果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由发包方负责;
2、负责对基础、预埋件埋设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的验收工作,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接通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施工场地构件运输进场的平整,拆迁障碍物,便于承包方进场施工; 现场的垂直运输塔吊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要合理调配好塔吊,配合好承包方的现场施工。
(二)承包方:
1、组织现场施工人员熟悉图纸,察看工地,编制钢结构部分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教育,进行施工技术、工程图纸交底;
4、协助发包方做好施工场地周围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保护,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第四、材料、设备供应:
(一)本工程合同范围内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钢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均由承包方采供;
(二)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附有合格证,严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
第五、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按照土建进度要求工期同步进行 。
(二)开工前七天,发包方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承包方收到开工通知书六天后进入施工现场。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现场施工。
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边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工程进度款影响施工。
5、如遇外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灾害等)而延误工期。
第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
(二)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主体竣工验收通知书及验收资料,发包方应在十五日内组织验收,如十五日内不组织验收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视为合格。
(三)发包方按施工图及说明和国家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承包方提供质保单。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视为合格工程。
(四)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发包方正常使用若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为发包方修理,修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损坏,发包方应承担材料及人工费用。
第七、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为包工包料,钢构部分按照每吨钢结构综合单价8096元/吨结算。 全部工程总造价为暂定人民币3500000.00 元整(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按图纸及现场签证部分实际发生量进行理论计算决算(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检测费、图纸深化费)。
(二)该工程开具的发票,70%为材料发票,30%为人工劳务费。
(三)发包方不得向承包方收取现场施工配套费及其他管理费用。
(四)现场水电由发包方向承包无偿提供使用。
第八、风险责任
(一)本工程承包方从原材料、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责任即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二)在施工当中,由于施工不当或质量缺陷等承包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
(三)承包方负责图纸深化设计,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承包方对其所深化设计的图纸负全责。
第九、付款及结算方式:
(一) 合同签定后三天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工程预付款。
(二)钢结构进场施工时且主构件制作完成50%时,付合同价款的30%。
(三)全部构件制作完成付合同价款的15%,)。
(四)全部安装完成7日内付至决算价款的95%,
(五)发包方预留决算后总额的3%为质保金,此款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发包方:翡翠湖玫瑰园项目部 承包方: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 钢结构分包合同协议书(详细篇五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及地点: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条例规定,同意订立合同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一)、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二)、承包内容:乙方包钢结构、屋面、围护的材料、制作、生产运输、安装。但不含土建配合费和防火。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 (¥ 元,含总包费3%);未含税收,如要乙方提供发票,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加5.72%作为税金。
第三条:工期:
工期初定为 天, 从 到 。
第四条:付款方式与结算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二)、钢结构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三)、屋面材料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四)、工程进度达到80%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 整(¥ 元)
(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额的5%的余款,即人民币: 整(¥ 元)
第五条、工程技术条件:(详见图纸)。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钢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7-88)进行设计选材、制造和安装。
(二)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相应的国家规定进行设计,生产和安装。
(三) 乙方应严格保证材料质量,加工产品严格检验,检验记
录留厂内备查,出厂产品附备查验文件。
(四) 乙方设计图纸需及时提交甲方确认后方能制造安装。
(五) 所有钢结构表面必须作防腐处理。二底漆二面漆。
(六) 乙方对钢结构的使用性和安全性能负责。
第七条、验收和资料:
(一) 验收
(1) 工程竣工,乙方自检通过后报甲方组织验收,并以竣工验收为准。
(2) 验收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及本合同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二) 资料
(1) 验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有关的产品合格文件及有关质检评定资料一式三份,作为整体工程资料备案,资料按gb(jgj17-88)整理。
(2)本工程一切来往文件、通知、请示等资料均需有对方工地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如有发生争执当以有效文件为依据。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 及时组织审核乙方的设计、施工等有关图纸和工程竣工验收。
(3) 组织钢结构安装用工作面的验收,工作面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安装并顺延工期。工作面(主要指基础平面等)不属于乙方承包内容,甲方必须提供合格工作面,不得推卸责任。
(4)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土建等方面的关系。
(5) 组织有关单位检查和处理四边建筑物情况,做好防护和善后工作,因此发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6)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各方面的关系。负责与有关方面协调,提供本工程水电接驳以及生产临时场地,提供安装人员住宿。
(二)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组织材料,生产和安装。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
(2) 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3)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
(5) 指派专门工地代表或负责人,以便联系工作。
(6) 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7) 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第九条、其它
(1) 本工程为专业较强的工程,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者。
(2) 本工程以总价包干,竣工后按合同不变总价结算。
(3) 甲方由于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没有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曰期可相应顺延。
(4)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期,可根据甲方工地代表签证后顺延。
第十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在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执,经协商不能调解时,由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日起一年保修期满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禁止单方改动,如需改动,双方代表人同时签字,并盖双方合同章(或公章)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 钢结构分包合同协议书(详细篇六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内容
1、 厂房地脚螺栓,主钢结构,次钢结构和维护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具体工作内容:(按图纸所包含的所有钢构相关的内容)。
2、 乙方包,材料采购供应,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等,以单价包干形式承包该工程。(本合同内容不包含窗、楼梯护手、土建、水电及所有装饰部分)。
三、 工期
1、 以本合同生效,施工人员和主钢结构件进场的第二天开始算,总工期为____天完成制作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遇雨天、停电和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四、 质量和材料采购要求
1、 主钢结构材质(除吊车梁、抗风柱为q235b)以外,其他所有主钢结构材质均为q345b,所有材料厚度下差不得低于50丝。
2、 所有次钢结构材质均为q235b。
3、 屋面和墙面彩板厚度均按图纸要求加工安装。
4、 乙方所采购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5、 施工质量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其他标准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
五、 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
1、 本合同工程单价为:___________计算,工程全部完工按实际建筑四周滴水为界收方,以现场实际所收方量为准(夹层不另行计算)。
2、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工程总造价约为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整)。
3、 合同结算方式为:(合同约定单价包干)。
六、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主钢构材料的预付款,款到开始购料。
2、 主钢材料进入工厂并通知甲方,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到工厂取样送检。
3、 甲方取样后乙方开始正式加工生产。
4、 主钢构全部进场并开始正式安装,(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次钢材料的购料款。
5、 所有次钢和檀条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维护材料的购料款。
6、 余下本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质金。
7、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自验收之日起(一十二)个月内,无其他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工程10%保质金,合同终止。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工作。
2、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电源、水源。道路场地平整、职工住宿等与本工程相关的良好施工条件。
3、负责协调乙方和土建、设计及其他部门的配合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每日工程量总造价的0.5%比例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直至按约定付清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超过合同约定日验收,结算,按每日工程量总造价的0.5%比例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及时采取措施弥补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经济损失,并顺延工期。
7、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造成的质量和其他问题,由甲方全部承担责任,同时视为(本工程合格)。
五、乙方责任
1、在施工中乙方应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避免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及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规范,甲方有权勒令停工、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工程拖期,每日向甲方支付每日工程量的0.5%违约金。
4、服从业主、监理及甲方的监督、管理并随时提供施工资料和工程实物检查。
5、遵守业主,甲方的规章制度。
6、施工安全设备、劳保用品和机具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六、工程变更
1、设计图纸经会审后,原则上不准变更,如需变更时,应提前十五天办理变更手续,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造成的追加工程量应及时签证,并加以计算。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或说明不符合设计要求,要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处理,若不能正常施工,应顺延工期。
七、 工程验收
1、 工程验收交接工作由甲方组织,依照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设计变更通知书、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评定交接。
2、 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进行竣工验收,甲方七日内未组织进行验收的,视为合格;验收合格七日内,乙方应将完成的竣工资料交与甲方。
3、 超过合同约定日期验收、结算,甲方应按本工程总造价的0.5%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
八、 工程质量及保修
1、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十二个月,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间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 在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到场维修,如乙方不按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 违约条款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除赔偿对方预付款外,另罚预付款的50%罚款。
2、 工程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有好精神,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可以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若调解无效,可依据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 本工程经双方认可的清单以及往来文件、图纸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增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与合同精神相抵触。
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6、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验收自合格,结算全部工程款后失效。
十、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