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村振兴促进会性质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报告(实用6篇)

时间:2024-12-25 作者:雅蕊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村振兴促进会性质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报告篇一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实施党建年度综合考核,将村级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分类定级,采取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抓两头、促中间”的办法,进一步健全农村党建工作的动力机制,着力营造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结合202x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加大先进村级党组织的培育和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力度,积极创建“五好”党组织,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结合202x年换届选举工作,我局联合市组织部,深入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巡查摸排,调查摸底,加大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力度。

(二)进一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做好农民重特大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截止目前城乡低保包括低保兜底资金共计支出:xxxx万元,保障人口达xxxxx户,xxxxx人左右,农牧民重特大救助截止目前医疗救助xxxx人,支出资金xxx。xx万元,救助限额内救助率已达到xx%。x—xx月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留守儿童xxx名、困境儿童xxx名、散居孤儿xxx名,同时进一步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x—xx月对全县xxxx名xx岁以上失能和半失能老人、xx周岁高龄老人实施居家养老服务,支出资金xx。x万元,202x年我局将争取在全县x个公办养老机构建立日间照料中心,进一步为集中供养老人提供多样化服务。继续对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孤儿实现集中供养全覆盖。

1. 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建立健全村务联系会议制度,构建民事名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设施网络,扩大农牧区社区服务设施综合覆盖面,完善政府购买社区组织服务机制。

2. 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

3. 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加快老龄事业发展。

乡村振兴促进会性质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报告篇二

xx镇地处xx县西北部,环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xx,镇域面积128平方公里。全镇下辖6个行政村和1个街道居委会,100个村民小组,总户数4262户14615人,有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1个。目前,全镇有脱贫户172户467人,脱贫不稳定户3户9人,边缘易致贫户7户1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户2人(正申报中)。

(一)压实领导责任。坚决执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成立了xx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和政府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镇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经常性深入挂点村,调研、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形成了领导示范、上下齐心的良好氛围。

(二)压实行业责任。牢固树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盘棋”思想,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管行业就要管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统筹行业乡村振兴工作,抓好培训工作,补齐知识短板和业务弱项问题。主动协调解决行业部分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压实帮扶责任。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镇村乡村振兴工作站(室),配备了2名乡村振兴专干和7名乡村振兴信息员。全镇共选派109名帮扶干部投入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力量。

(一)加强统筹调度,周密安排部署。先后召开全镇20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整改“回头看”、防返贫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业务培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等会议,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镇党班子会、干部会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常设议题,经常性研究部署,做到了有事必议、逢会必讲。20xx年,党政班子专题研究5次,召开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10次,召开培训会2期。镇纪委和镇乡村振兴站定期到村进行业务指导,抓实抓细落实工作。同时,多次召开了防返贫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业务培训会,对各村(居)乡村振兴信息员、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就信息采集、防返贫监测app使用等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二)全面梳理摸排,精准动态管理。组织镇村干部开展经常性走访,及时掌握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情况,并结合县民政、残联、医保、教育、应急管理等行业部门反馈的信息监测预警名单,建立预警监测台账,组织帮扶干部、村两委工作人员逐户上门核实生产生活及家庭收入情况,确认脱贫户是否存在返贫风险、非贫困户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积极开展防返贫监测“三类人群”app申报政策宣传,提高农户对二维码如何申报知晓率。截至目前,全镇防返贫监测手机app位置采集和监测对象线下信息采集和线上数据录入已完成。全面开展精准识别再摸排,不断强化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做好数据系统维护。20xx年,全镇户内自然增加1人,自然减少6人。

(三)狠抓问题整改,全面补齐短板。针对20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全面排查和省、市暗访督导问题整改,我镇结合实际。共对照认领问题28个,措施32条。其中成效考核问题14个、全面排查问题整改5个,全面排查问题整改“回头看”2个,省暗访问题1个、市暗访问题3个,作风专项整治3个。同时,制定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截至目前,所有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一)“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组织帮扶干部深入脱贫户及监测对象进行入户排查,对“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进行逐户排查,对贫困户及监测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持续关注住房安全,全镇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共有179户,房屋均为a、b住房;围绕全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饮水安全任务,对饮水状况再次进行了摸排,建立了贫困户和监测对象饮用水安全台账,对分散供水和集中式供水水质进行检测。截至目前,全镇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分散式供水128户、集中式供水51户,饮水均为安全。同时,完成全镇3356户农村厕所摸排建档工作,其中问题户厕58户,现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二)教育帮扶方面。定期开展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学生信息摸排,及时更新学生信息,严格做好数据信息比对,逐一核查实际资助标准、资助对象,确保资助对象“全盖、零遗漏”。截至目前,全镇脱贫户子女学生共84人,其中,学前教育1人、小学阶段26人、初中阶段14人、高中阶段8人、职高阶段8人。县内就读脱贫户子女57人,县外就读27人。20xx年春季,发放县内教育补助3.05万元,发放异地就读教育补助2.66万元;发放春季“雨露计划”补助12人1.8万元。20xx年秋季,发放教育补助2.675万元。全年共发放教育补助资金10.19万元。

(三)健康帮扶方面。落实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补偿比例达到90%的适度要求。继续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健康扶贫政策。截至目前,全镇脱贫人口健康扶贫住院对象90人次,医疗总费用78.15余万元,报销比例在90%适度要求。全镇脱贫人口慢性病认证通过69人;全镇6个行政村均建有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有医生坐诊,建立完善了门诊统筹制度。

(四)保障帮扶方面。截至目前,全镇享受农村低保的脱贫户有112户215人、边缘易致贫户6户11人,补贴金额共计93.409万元。全镇享受特困供养的脱贫户有19户20人、边缘易致贫户1户1人,补贴金额共计16.107万元。全镇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中残疾人有96人,其中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有80人,补贴金额共计6.798万元。另外享受孤儿补贴贫困户1户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户3人,共补贴金额为6.6万元。

(五)产业帮扶方面。把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重要举措。加大产业直补宣传力度,动员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积极参与种养业,组织人员上门入户摸排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种养殖情况,共摸排上报118户贫困户享受产业发展补贴,发放补贴金额共计23.49万元。积极推行光伏扶贫政策,建立屋顶分布式电站,25户脱贫户签约加入,前十年每户每年固定收益为1000元,十年后与企业对半分红。共有创业致富带头人7人,带贫益贫20人。现有江西稔穰农业发展基地、河桥稻谷风干基地两个投入使用的扶贫产业基地,带贫益贫5人。

(六)就业帮扶方面。始终坚持把就业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就业帮扶。摸排了全镇农村劳动力状况,掌握就业意愿和需求,完善脱贫劳动力就业台账,积极推动脱贫户就业创业,实行动态管理。全镇脱贫劳动人口为308人,其中已就业232人(在外省务工80人,本地务工152人)。通过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实现63人就地就近就业。截至目前,全镇脱贫户享受省外交通补贴83人,金额41500元,省内交通补贴47人,金额14100元。监测户享受省外交通补贴3人,金额1500元。

(七)金融帮扶方面。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的支撑作用,强化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有效解决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发展资金短缺难题,确保“能贷尽贷”。组织镇村干部及镇农商行工作员入户对所有脱贫户及监测对象进行授信评级,建立评级授信台账。截至目前,累计共有38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获得农商银行贷款109.1万元,现存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26户,农商银行贷款71.62万元,上半年贴息资金1.43万元;共有25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获得农业银行贷款66.4万元。

(八)衔接项目推进方面。20xx年,全镇共有衔接项目2个,合计资金78万元。所有项目通过村级会议研究上报镇级审核通过,再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入库申报、项目申请、县级批复、施工、报账。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工,并验收拨付。

乡村振兴促进会性质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报告篇三

为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地见效,濉溪县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制定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措施,全面发挥金融的功能作用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下沉业务,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重点领域,持续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落地生根。濉溪县高度重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重谋划、寻方法、探路径。成立工作专班,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同时,全县银行机构成立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12个、12家机构设置普惠金融部门。县金融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金融机构调研,督促指导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期间召开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推进会(调度会)3次。加大政策支持,修订金融机构考核评价办法,单列“涉农贷款”考核指标。深入宣传发动,如县农行召开“乡村振兴战略”金融产品推介会,县农商行开展“贷动乡村”助推乡村振兴宣传等活动,形成合力共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取得较好的成效。

用好政策工具,“贷”动乡村振兴快步前行。搭建精准信贷体系,融入农业产业振兴,积极协调银行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全县信贷资源优先配置到农业和农村。设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1年期内无抵押、无担保或弱抵押、弱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按照不低于融资风险补偿基金5倍规模放大信贷,为助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释放农业生产潜力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全县涉农贷款余额281.44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41.33%,比年初增加44.34亿元,为巩固脱贫攻坚和农业农村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了“金融活水”。

围绕工作重点,引导信贷投放精准帮扶。充分发挥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要素保障、资源配置等功能,积极指导辖区内涉农金融机构,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目标,构建金融助力精准扶贫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积极进行信贷资金支持,促农民增收。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补偿金930万元,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5319万元,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设立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劝耕贷”风险补偿金72万元,缓解涉农涉小企业抵质押物不足导致的融资难题。目前已累计为200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企业提供担保贷款,贷款余额超过2亿元。发放“劝耕贷”1798户46909亿元。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372户0.68亿元。

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服务体系普惠民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三农”金融需求,推进金融体系重生再造,塑造真正融入乡村、服务乡村的金融体系。设立农村创业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立体化、多角度的精准支持信贷。创新“科技贷”“劝耕贷”等金融产品“新路子”,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发展。进一步延伸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实现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助农取款服务点全覆盖,达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目标。在镇(街道)金融机构网点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普及数字普惠金融。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持续改善,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广“云闪付”、手机银行等符合农村农业农民需要的移动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在农村交通出行、农副产品收购、农村农贸集市和乡村旅游等场景的建设和运用,不断丰富和完善服务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农村生态的金融服务。提高农村群众的金融服务获得感。

乡村振兴促进会性质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报告篇四

20xx年以深化基层民主管理为主线,以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民主自治组织为重点,统筹推进基层xxx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制度和组织基础,民政局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肩负着巩固农村基层xxx、发展农村基层民主、落实基本民生保障等重要职能任务,必须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奋勇当先、积极作为,切实履行好职责与使命,为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贡献力量,现就我局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同仁批评指正。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动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等各项任务落实,扎实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和完善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突出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领导基层治理、带领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

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加快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布局,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提高农村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建立动态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机制,鼓励社会专业康复机构、支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入农村社区,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活动;鼓励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进入农村社区开展精神障碍康复工作;推进农村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关爱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进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乡村文明、移风易俗,促进乡村绿色发展。

乡村振兴促进会性质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报告篇五

(一)形成了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金融供给机制。针对脱贫攻坚,开发了“富民农户贷”“富民生产贷”和“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经验在全省推广。针对一般农户,推出普惠型的“富民发展贷”,被评为“20xx年度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优秀金融产品”。针对新型经营主体,推出“惠农贷”“兴农贷”,并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二)形成了政银担协同支农的推进机制。为破解银行贷款积极性不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风险高等问题,先后引入省农担、山东德宇担保公司、临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设立沂南县智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形成了省、市、县三级互为补充、平等竞争的信贷担保增信格局,构建了政、银、担合力创新金融服务新机制,为农业农村发展集聚了新动能。

(三)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信用评价机制。在评级授信、信贷准入环节,借助政府资源,县乡村三级联动,对贫困户,建立了“721”贫困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适合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指标量化体系,按照“推荐备选类、关注培育类、整改规范类”分层管理,精选信用良好的主体批量推荐给银行、担保公司。

(四)形成了多渠道的金融产品创新集聚机制。近年来,沂南县农村金融创新亮点频出,全国首家农地收储公司落地,农业发展银行的红色旅游、光伏扶贫、田园综合体贷款,农业银行的田园综合体、旅游扶贫贷款,农村商业银行的富民农户贷、富民生产贷,邮政储蓄银行的富民发展贷、临商银行的“惠商贷”等业务在沂南首发试点并推广,充分发挥了创新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沂南正成为金融产品创新的“孵化地”,金融创新助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

(五)形成了农业新业态新模式联动发展机制。金融资金撬动了社会资本的投入,有效促进了蔬菜种植、粮食生产、畜牧养殖、种苗等优势特色产业,催生了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田园综合体等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新业态,形成了多产业融合的新六产发展模式,加快了农民增收步伐,助推了脱贫攻坚,开创了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

(六)形成了应对有效的农村金融风险化解机制。将农村金融风险化解作为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作为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对出现的农村金融风险及时分析论证,明确镇村对抵押资产的监管看护、协助处置责任,维护好银行债权。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行为,规范整顿涉农民间融资机构,排查整治涉农非法金融信息,肃清农村金融乱象。

(一)农村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不够。由于农户贷款主要是应用于农业生产,贷款面广、额度小、数量大,投入成本高,回收周期长,收入回报有限,自然风险较大,从而导致了多数农村金融机构对支持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意识不够强、积极性不高。

(二)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能力不足。仍然是以传统的存、贷、结算、汇兑等业务为主,对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贷款融资,如证券、个人理财、信托、网银、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仍不能满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均缺乏特色化。

(三)农村资源要素仍未有效激活。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单一,农村生产经营户评信难、抵押物少、估值低、难以变现。如何进行农村抵押物市场化处置、实现流转变现,是农村金融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

一是由金融产品创新向金融服务创新转变。围绕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探索改革优化金融服务体制机制中不适应实体经济需求的业务环节,沿着产业链条培植客户、培育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把沂南县打造成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研发基地,以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二是由稳步发展普惠金融向进一步激活农村产权融资功能转变。沂南县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地抵押贷款改革试点,下一步,把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作为重要引擎,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对象,不断拓宽农业农村融资渠道,构建程序简便、风险可控、高效运行的农村产权融资机制,使抵押贷款管理形成闭环。

三是由机制建立向理顺机制、完善运行程序的转变。探索整合人力、物力资源,把“两权”抵押贷款等信贷业务中涉及风险补偿、贴息、担保费补给和奖补政策实施中各环节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职责任务、完成时限,实行“一站式”一揽子服务。同时,针对扶贫贷款、产权贷款、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等贷款品种,风险完全由金融机构自行承担的,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四是加快推进普惠金融示范区建设。抓住我县被省人民银行列入普惠金融示范区的机遇,加大政策扶持,鼓励银行机构加强乡镇及以下网点的布设;完善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全国性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银行建设面向小微企业的专营机构和特色支行;引导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推动邮储资金回流农村;鼓励农村商业银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支农市场定位。鼓励保险业机构、人员、服务“三下乡”,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引导保险资金以适当方式服务于城镇化建设、“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

乡村振兴促进会性质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报告篇六

(一)农村低保保障

一是全面加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年初,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我市及时印发《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并及时召开专项治理动员会和政策培训会,大力排查整治农村低保领域的各类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作风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动态管理。按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对象纳入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范围,把因病、因残及其他临时困难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作为重点,实现了“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每月保障金按时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发放到位。三是及时上调保障标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将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30元,调整后的标准从xx年7月1日起执行,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xx年12月,我市在册农村低保保障对象3241户,5444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3660人,占全部农村低保人数的67.23%。全年农村低保保障金累计发放66848人次、1635.68万元,其中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发放保障金1000余万元,切实发挥了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作用。

(二)临时救助。

为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效率,我市于xx年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截至目前分3批共下拨93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到各镇街道,启动紧急程序和人均救助金额不超过500元的由各镇街道动用备用金及时救助。人均救助金额超过500元的由按月及时审批,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截至目前,xx年共审批临时救助291户次,支出临时救助金99.92万元,户均救助达3434元;其中救助农村户籍165户次,支出农村户籍临时救助金4.69万元。为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效率,我市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xx年分两批共拨付给各镇街备用金31万元,确保各镇街有充足的备用金及时救助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困难家庭,xx年累计支出临时救助金130.92万元。

(三)农村特困人员。

xx年1-12月,我市发放农村特困供养金1.175万人次,共计金额621.1632万元。为了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切实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于20xx年10月起农村分散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由原来的400元/人/月调整为500元/人/月,xx年7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由原来的500元/人/月调整为559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实行动态化管理,已全部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纳入保障范围,特困供养金也准确及时的发放到位。

(一)继续严格执行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加强主动发现机制,织密救助网络,兜实民生底线,服务疫情常态化防控大局。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包括受疫情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致贫返贫的群体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临时救助保障范围,科学合理确定救助资金额度,切实做到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救助额度科学确定、救助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发放。继续执行好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指导各镇街通过运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的方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切实提高临时救助及时性和救助效率。

(二)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坚持“脱贫不脱政策”,对已脱贫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按实际情况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渐退期。密切关注已脱贫人群中收入不稳定、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群体及低保边缘群体,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于救助,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协调工作。此外我市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主动密切同青白江区沟通协作,做好成德同城化先行融合区发展战略下的社会救助融合发展工作。

(四)继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实行月动态化管理,同时也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调整,保障好困难群众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