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篇一
一、指导思想
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县”为目标,以清理整治乱埋乱葬为突破口中,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殡葬设施更新改造,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目标任务
按照每个村修建一个公墓或一个骨灰堂(楼、塔)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全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实现村村有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楼、塔)的目标。
三、建设要求
(一)新建公益性公墓
1、公墓本着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按60个穴位为一个标准公墓区。
2、公墓建设要因地制宜,努力降低建设成本,墓地面积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
3、基地平台按
米统一规划,墓碑高度不超过80公分,宽不超过60公分,墓穴间距
米,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二)改造公益性公墓
对2009年以前已建的公益性公墓,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改扩建。
(三)新建骨灰堂(楼、塔)
凡新建骨灰堂(楼、塔)必须达100个穴位以上。
四、补助标准
坚持村自筹为主,县乡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自
2009年1月1日,凡每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2000元;凡每村改造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15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楼、塔)的,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6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4000元。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工作落实。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20-4月29日)。围绕建设生态墓地,推行绿色殡葬,提倡深埋,不贸坟头“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乡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
责任单位:
各村村委会、民政办
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4月30日是-7月底)。各村负责墓区道路完善、绿化工程等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公墓的安葬、维护、管理制度;建设所负责搞好建设的规划、布局,土地所负责公墓建设用地的选址和用地审批,林业站负责公墓建设所需征占用林地审批。民政办负责做好公益性公墓审批与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
各村村委会、建设所、土地所、林业站、民政办。
第三阶段:
验收启用(8月1日是-8月20日)
县殡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公墓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落实补助资金。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公墓建设的领导,要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主干亲自抓,信息联系员具体抓,部门配合抓好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力求将丧葬习俗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之中,使改革和生态墓地建设得以顺利进行。确保全面完成公墓边建设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责任考核。公墓性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出现乱埋乱葬现象,由各村负责制止整改。殡葬管理工作要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文明建设创建考核内容。
(三)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村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清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或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村,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次督查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篇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石家庄兴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申请-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执业单位签订的制式劳动合同复印件;
6、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7、带有条形码的人员汇总表一份。
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
单位 公章:
20xx年3月2日
单位经办人姓名:
联系方式:
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篇三
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政府民生工作项目,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县”为目标,以清理整治乱埋乱葬为突破口中,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殡葬设施更新改造,树立健康、文明的殡葬新风,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目标任务
按照每个村修建一个公墓或一个骨灰堂(楼、塔)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全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实现村村有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楼、塔)的目标。
三、建设要求
(一)新建公益性公墓
1、公墓本着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按60个穴位为一个标准公墓区。
2、公墓建设要因地制宜,努力降低建设成本,墓地面积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的有关规定,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
3、基地平台按米统一规划,墓碑高度不超过80公分,宽不超过60公分,墓穴间距米,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二)改造公益性公墓
对2009年以前已建的公益性公墓,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改扩建。
(三)新建骨灰堂(楼、塔)
凡新建骨灰堂(楼、塔)必须达100个穴位以上。
四、补助标准
坚持村自筹为主,县乡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自2009年1月1日,凡每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2000元;凡每村改造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15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楼、塔)的,完成60个以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6000元,乡财政给予补助4000元。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工作落实。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20-4月29日)。围绕建设生态墓地,推行绿色殡葬,提倡深埋,不贸坟头“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乡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
责任单位:各村村委会、民政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30日是-7月底)。各村负责墓区道路完善、绿化工程等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公墓的安葬、维护、管理制度;建设所负责搞好建设的规划、布局,土地所负责公墓建设用地的选址和用地审批,林业站负责公墓建设所需征占用林地审批。民政办负责做好公益性公墓审批与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村委会、建设所、土地所、林业站、民政办。
第三阶段:验收启用(8月1日是-8月20日)
县殡改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公墓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落实补助资金。
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公墓建设的领导,要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主干亲自抓,信息联系员具体抓,部门配合抓好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力求将丧葬习俗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之中,使改革和生态墓地建设得以顺利进行。确保全面完成公墓边建设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责任考核。公墓性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出现乱埋乱葬现象,由各村负责制止整改。殡葬管理工作要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文明建设创建考核内容。
(三)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村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清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或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村,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次督查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