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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测工作建议篇一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确保高质量、打好收官战”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黔扶领通〔2020〕9号)要求,进一步抓好抓细抓实防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有关行业部门在监测端和帮扶端的作用,进一步增强部门间工作合力,有效防止脱贫户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楠木渡镇共有贫困户196户641人,近几年来,在各项政策的帮扶和各级领导的支持下,我镇大力开展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帮扶措施,截至目前,我镇贫困户已全面实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严格按照程序高质量脱贫。今年,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民携手步入小康社会,我镇克服疫情影响,坚决避免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地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实现小康目标。
一是法制教育力度有待加强,导致个别农户隐瞒家庭实际情况,争当贫困户,争当“边缘户”,无理缠闹现象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二是虽然“扶贫扶志”与“志智”双扶工作一直开展,绝大部分贫困户均从此项工作中受益匪浅,改变思路自力更生,但有部分贫困户懒惰性情根深蒂固,不愿靠双手创造致富,还存在“等靠要”思想。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理论宣讲工作。引导贫困群众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和内生动力,努力实现物质脱贫和精神脱贫相互促进、同步提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宣传勤劳致富、守法致富的典型,面对面解答群众的疑问,让党的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政策宣讲解读、咨询问答等方式引导群众理解政策,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推进脱贫攻坚的责任意识。
(二)继续巩固脱贫成效。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定力、持续发力,讲政治,强责任,补短板,强弱项,紧紧围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医疗住房和安全饮水、易地搬迁后续服务、兜底保障等,不断巩固脱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抓具体抓深入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影响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紧盯影响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的风险集中点,以七项主要督查内容为重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研究解决,一个堡垒一个堡垒攻克占领,把每一项工作都做深、做细、做实,以求真务实优良作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工作。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价格监测工作建议篇二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和规范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保障价格监测数据的真实、及时和准确,发挥价格监测预警在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预警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价格监测预警,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政府价格调控监管的需要,对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市场供求等变动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审核、分析、报告和发布警示信息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是指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资源稀缺的商品价格、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具体监测品种实行目录管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予以公布;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补充目录并予以公布。
第四条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及时、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的粮食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健全价格监测预警网络,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手段。
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及价格监管工作的需要,合理规划和设置价格监测预警网络,做好价格信息的采集、处理和传报工作,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八条价格监测预警实行报告制度,包括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报告、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的定期报告和警情报告。
省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需要,制订本行政区域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经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的规定,指定能代表本地区同类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予配合。
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因生产、经营品种发生变化等原因,不能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价格信息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第十条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应当按照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的规定,真实、及时、准确提供价格及相关信息,不得拒报、瞒报、虚报、迟报信息,并对其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所承担的价格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价格监测定点单位需要了解其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价格本地区平均水平的,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提供,但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除外。
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对其指定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
第十二条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人员调查、采集价格信息,应当按照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规定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和程序进行。对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价格信息,应当按规定予以保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信息审查复核制度,加强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所报送数据的审查复核。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采集的价格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定期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地区市场价格总体情况;
(二)被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及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
(三)重大价格政策及与市场价格相关的经济政策出台后的社会反应;
(四)被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原因及趋势预测;
(五)价格调控监管的对策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价格信息的跟踪与分析,并对价格变动趋势进行预测。发现市场价格变动出现倾向性情况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五条当市场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征兆或者发生异常波动,可能或者已经危及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情况时,发生地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送价格警情报告。
价格警情的等级划分和报告的具体办法,按照《浙江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制订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警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工作预案,依法采取干预措施。经贸、工商、质量技监等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警示信息。
价格警示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已查处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违法案件;
(三)其他需要向社会发布的价格警示信息。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未按照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和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价格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瞒报、虚报、篡改价格信息的;
(二)上报的价格信息失实,严重影响信息准确性和代表性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条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取消其价格监测定点单位资格:
(一)拒报、虚报、瞒报价格信息的;
(二)3次以上迟报价格信息的。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价格监测工作建议篇三
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办)及交通、水利、城建等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全区20xx3米的.栽植密度,选用慈孝竹、楸树、白蜡、楝树和银杏等五个兼具生态防护功能和景观功能树种,绿化长度公里;在龙江路以北(幸福渠—五台山路之间)高压走廊两侧,建设600亩的生态围城林带,栽植玉兰、海棠、樱花等观花苗木10万余株,五颜六色的鲜花次第开放,形成市民游览观赏的花海;在幸福渠、六支渠沿线建设20xx亩的防护林基地。基地建设总体采用高大乔木、搭配花灌木及地被植物,以达到四季有绿、四季有花。主要栽植有黄连木、三角枫、元宝枫等20多个品种14万余株,分为楸枫特色林、银杏特色林、玉兰春色林、榆梓特色林、阔叶用材林、果园特色林、针叶用材林、连榆混交林、樟枫混交林9大特色区。
2.生态廊道建设全面提质。对107国道两侧绿化提升档次,形成乔灌花结合、落叶与常绿相搭配的通道绿化景观。在沙河、颍河、吴公渠、幸福渠等4条河流两侧退耕还林,完成水源涵养林1000亩。龙城镇在坡大线单侧不低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500亩。
4.镇村绿化美化有序铺开。以创建“市级园林式乡镇”、“市级绿化示范村”为目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积极绿化美化政府所在地及四周环境,并择优选择1—3个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的行政村开展绿化造林工作。其中7邓村在村庄周围营造生态观光林基地850亩,栽植水杉、青桐、雪松等16个品种6万多株;7和龙城镇7村被评为市级绿化示范村,市政府各奖励1万元资金。
5.林业产业稳步发展。依托区位优势及资源优势,增扩猕猴桃、葡萄等特色经济林种植基地,建设和提升乡土树种及珍稀名贵树种培育基地,做优、做强林业产业品牌,实现林业产业精品化、规模化、基地化。新发展经济林面积1000亩,主要集中在7等镇;如7佳程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在龙城镇幸福村增扩猕猴桃种植面积400亩,李集镇李集、老集等村新发展猕猴桃255亩。新发展苗木花卉面积20xx亩,主要集中在新店、商桥、裴城等镇;如7等村新种植复叶槭、玉兰苗木400亩,旺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裴城镇胡刘村增扩白蜡、北美枫香等苗木培育面积xx0亩。
石堆镇位于安丘市东部,面积67平方公里,辖47个行政村,万户,人口万,耕地面积万亩。今年以来,石堆镇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着力点,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以开展“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创建活动为主线,加快推进“四个城市”建设,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
价格监测工作建议篇四
2022年,在住建局的领导和省、市局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狠抓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制度,进一步增强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法制意识,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健全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确保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稳步提高,现将我站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工程质量管理
我站全年共监督项目35个,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已竣工项目9个,建筑面积万平方米。目前共有在建工程26个。在日常监督中,坚持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影响使用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为监督工作重点,严格监督程序,重视对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构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在抓好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的同时,逐步加强重要环节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工作,并取得一定效果。共下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70余份。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全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抽查工程施工资料,及时纠正监督检查、巡查中发现的各种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
2、安全生产工作
2、积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根据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排,从元月份至今,我站共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4次,开展了8次隐患排查,5次专项质量安全大检查,4次消防安全检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约200余条,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3、认真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我站根据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及时制定打非工作方案,按时报送打非工作信息,对工程项目组织了打非专项检查。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编印针对性强的施工安全知识小册子,制做安全生产宣传展板,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咨询日现场进行展示,并发放建筑工程安全宣传资料300余份,要求各在建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环境,使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5、汛期期间,根据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我站及时下发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局汛期工作部署和安排,及时召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于5月28至8月份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汛期安全生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分别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停工整改通知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查明情况,判断危险程度,近一步落实好监测预防责任。
6、认真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景观整治工程、立面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对各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景观整治工程、立面改造工程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派出专业技术人进行专人负责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以确保各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建筑节能工作
我县境内的项目,设计单位都能按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在施工图中设有建筑节能专篇,建筑节能要求明确。施工图纸全部经市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查合格后使用,我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节能工作。
一是重点检查建筑节能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检查,提高了建设领域各责任主体节能减排意识。在各项目的`阶段性验收中,提醒施工单位使用建筑节能材料。
二是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的要求,实施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目前实施建筑节能的施工工地均未完工,待验收阶段我站将按照建筑节能的相关要求做好专项验收工作。
三是要求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要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制定具体监理措施,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须有建筑节能方面具体施工方案。对未按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节能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坚决要求改正。
3、下一步工作打算
1、对违规质量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坚决克服困难,严格执行监督抽测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工程变更程序。对于涉及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将加大查处力度。
2、由于我县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工程技术人员对节能部分的相关规范及规程掌握不够,给建筑节能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下一步我站将组织人员加强学习,争取把建筑节能工作做得更好。
**自治县住建局
工程质量监督站
价格监测工作建议篇五
1、继续对分支机构监测室开展内部质量控制竞赛。
2、针对各分支机构监测能力与监测项目,开展支机构化验员内部培训。
3、不断提高水质监测中心化验员的专业能力,定期开展内部业务知识学习。
4、积极参加杭州公用事业监管中心举办的盲样考核活动,并争取在考核中获得优异成绩。(具体考核时间等通知)
5、参加省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能力验证活动。(拟在本年度活动中参加7个实验项目的能力验证,具体时间等通知)
1、不断深化对计量认证体系的改进。
2、定期开展《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的学习。
3、按年初计划适时开展质量监督。(拟定于x至x月份开展总氮、codcr等7个项目的回收率测试)
4、按计量认证要求,规范开展实验室内审和管理评审并对实验室工作提出改进。
5、做好计量认证监督审核即中间审核的准备工作。(具体审核时间等通知)
1、为提高实验精准度,下半年计划上报申请,添置新气象色谱设备。
2、为确保实验室安全,计划对部分实验设施设备存放地点进行调整。
1、配合生产部,做好对截污纳管企业的监督管理。
价格监测工作建议篇六
(二)制定死因信息监测方案,设立监测点,培训专业技术人员。
(四)按照工作规范,结合绩效考核进行督导检查。
二、指标措施
(一)机构队伍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专业技术队伍。
(二)死因监测按照省厅统一方案设立市及以上医疗机构为监测点,开展培训,启动监测工作。
(三)开通死因信息监测报告系统。及时、准确报告死亡信息,并做好系统的维护工作。
(四)做好死因信息的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并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存。
(五)健康教育,利用有关慢性病的宣传日,如爱牙日、高血压防治日、精神卫生月、糖尿病防治日等,编印宣传资料,并以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死因监测的重要性。启发群众积极参加的必要性。从而达到引起政府重视,职能部门参与,群众积极配合的目的。
三、检查评估
价格监测工作建议篇七
(一)?机构队伍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专业技术队伍。
(二)死因监测按照省厅统一方案设立市及以上医疗机构
为监测点?开展培训?启动监测工作。
(三)开通死因信息监测报告系统。及时、准确报告死亡信息?并做好系统的维护工作。
(四)做好死因信息的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并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存。
(五)健康教育,利用有关慢性病的宣传日,如爱牙日、高血压防治日、精神卫生月、糖尿病防治日等?编印宣传资料?并以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死因监测的重要性。启发群众积极参加的必要性。从而达到引起政府重视,职能部门参与,群众积极配合的目的。
价格监测工作建议篇八
(1)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
(2)列入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的企业;
(3)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
(4)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企业和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5)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的4个化工聚集区(附表13)、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应当开展地下水自行监测的企业。
(1)自行监测方案制定情况,重点核查监测点位、指标和频次的完整性:
c.既未发布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又未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其中国控企业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的监测内容、项目和频次执行,非国控企业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要求的监测内容、项目和频次执行。
价格监测工作建议篇九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_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正确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众服务职能,提高社区应急自救能力,创新应急管理体系,维护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任副组长,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和国土分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质监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及各街乡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办,负责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工作目标
编制区社区应急总体预案,完善预警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设施建设、开通社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社区应急避难场所。
(一)在现有预案的基础上,建立标准化的社区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社区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专职联络员,进一步完善社区突发事件预警及处置机制。
(二)配合市民政部门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组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
(四)在市_门的指导下,推进社区医院的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五)根据辖区内社区分部情况,充分利用我区中小学操场等现有设施,逐步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四、责任分工
区应急办负责全区社区总体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承担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办任务。各街乡、各相关部门分工如下:
(一)社区应急专项预案的编制和预警处置机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