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接待用餐方案(大全5篇)

时间:2024-09-30 作者:念青松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接待用餐方案篇一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小学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三、小学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四、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小学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七、按小学作息时间准时开饭,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接待用餐方案篇二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存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装材料的储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2. 职责:

.仓库:负责物品的标识、超期物品的报检,库存不能使用物料的报废。

.品质:负责超期物品的抽检。

.生产部:配合仓库和品质对物料进行全检。

3. 管理规定:

物品的储存期限(以原材料或产品标签上注明的日期计算)。

仓管员在日常管理中一旦发现有超期物料的就必须标识出来,填写《报检单》备注送检原因送交品质部检验,品质将按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库存超过1个月的成品,在出货前,生产须送交品质部检验,品质将按标准抽检,抽检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检验后应做好相应的标识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相应的检验记录单中。

仓库对超期或重新送检不合格者,经判定不能使用进行报废处理,并记录于《报废清单》中。

接待用餐方案篇三

第2条 公司员工对所使用的电脑有管理、维护的责任与义务。

第3条 公司电脑已全部建档立案,并进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二、电脑使用与管理

第2条 不得将任何与工作、业务等相关的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根目录、桌面、我的文档中,未按规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丢失的,后果自负。

第4条 严禁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看在线电影,看淘宝,炒股票和使用通讯软件上的娱乐功能,发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发现一律罚款500元,再次发现者将立即予以开除。

第5条 不得私自拆卸电脑及外设,更不得私自更换电脑机箱内的硬件设备,如有发现,一律由行政办进行严肃的处罚及处理。

接待用餐方案篇四

为树立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公款接待用餐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适用本规定的全区各单位,不得用公款在经营性酒店招待本规定第五条以外的客人。接待须用餐的只能在接待单位的食堂、内部招待所或本单位指定并上报备案的定点餐馆用工作餐,因公到街镇(外)、村或企事业单位的,只能在街镇(处)、村或企事业单位的,只能在街镇(处)、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就餐,需在村就餐的只能在农户搭伙,自付伙食费,单位可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条在本区范围内,禁止上下级之间,部门、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

第三条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第四条党校及各类学校、党政部门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学员,参加各类会议的与会代表在培训及与会期间不得到培训班会议规定以外的经营性场所接受任何单位的宴请。

第五条除接待外宾、外商、港澳台同胞、本市以外客人,以及重要节日庆典活动外,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

第六条禁止报销招待同学、同乡、战友及其他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

第七条对第一条至第六条规定违反之一的,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一年中,第一次违反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有目标管理奖的单位,同时扣发一个月该项奖金;第二次违反者,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有目标管理奖的单位,同时扣发半年该项奖金;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者,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不称职。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用公款吃请的费用一律由当事人承担。对屡查屡犯、影响恶劣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一月内一个单位(含延伸机构)累计出现三次以上违反者,按超过后的次数给予不同程度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第一次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谈话;第二次对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按有关规定对主要领导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不认真执行此规定的单位主要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八条各级党政组织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要通过一定形式,向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公开承诺贯彻执行本规定的具体措施。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招待费的管理监督,招待费要严格实行预算,审计部门要定期对招待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第九条各单位要从源头上遏制公款大吃大喝问题,坚持公务接待费限额管理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一起抓,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确保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控制在限额范围内。要按季度公示和上报招待费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要按照总量控制、限额包干、节约奖励、超支自付的原则积极推行招待费改革。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工作制度、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款接待办法,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第十条要健全责任机制,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制;按直接隶属关系管理的块块责任制;层层抓,抓层层的督查责任制以及追究领导的责任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要齐抓共管,认真履行职责,该履行的职责不认真履行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及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在职在岗公务员及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的工作人员。全区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含享受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级别待遇的干部)。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xx年十一月二十日

接待用餐方案篇五

2、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必须佩戴口罩,入口处主动测量体温,洗手后方可进入餐厅;

3、取餐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有序取餐;取餐后,分桌用餐;餐厅满25人后,停止进入。待餐厅内人员用餐完毕后,分流进入。

4、缩短用餐时间,分散落座就餐,用餐时方可摘下口罩。用餐时不交谈,用餐完毕后带好口罩尽快离开餐厅。

5、加强餐具餐厅清洁消毒,每餐前后进行消毒,并记录在册。

6、每日员餐开餐前闭餐后进行全面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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