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职过程中,一份清晰明了的辞职报告可以帮助雇主理解个人决策,并在离职后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关系。接下来是一些关于实践报告写作技巧的参考材料,供大家借鉴学习。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一
第十四条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第十五条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第十六条国家保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三)重点防范期;。
第十九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地质灾害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进行评估时,应当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第二十三条禁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禁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
第二十四条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拟订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二十六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六)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第二十七条发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发生其他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第三十条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公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航空、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第三十二条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二
区国土资源分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排查领导组,领导组下设七个大排查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分镇对于该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是有的还没有组织召开20xx年地灾防治专项工作会,对20xx年地灾防治工作还没有进行部署;二是有的还没有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三是有的还没有编制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应急预案;四是有的对专(兼)职监测员管理不到位,部分监测人员电话不畅通,素质较差,责任心不强。
(二)部分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没有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二是有的《预案》公示上墙制度没有落实;三是有的监测人员的监测装备没有落实到位;四是部分隐患点没有设立监测点;五是监测记录不规范。
(三)个别隐患点需作应急处置。一是新乐镇铜鼓村木姜岩危岩隐患点。该隐患点上几个巨石已悬空,随时有下滑的可能,危岩下的6户16人和房屋42间随时会有生命财产安全,对巨石应作应急处理;二是白节镇青风村新瓦房滑坡隐患点。该滑坡体上排水沟堵塞严重,严重影响水沟的截排水功能,同时该滑坡体上罗玉生户房屋后侧有巨石悬空,随时有下滑的可能,对排水沟和巨石应作应急处理。
(一)区国土资源分局排查工作小组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当地政府作了汇报,部分镇政府已及时组织召开了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会议,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二)对于预案公示上墙制度还没落实到位的,区国土资源局正积极对每个点的撤离路线等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统一制作公示牌;监测人员装备问题,区国土资源局已落实资金进行统一购买下发;隐患点没有设置监测点的在国土资源所的指导下已逐一进行设置;监测记录不规范问题,区国土资源局已向市国土资源局汇报,市国土资源局已统一印发了监测记录本下发到各监测点,规范监测记录。
(一)在6月底前都还没有召开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安排布置会和突发地质灾害演练的镇,建议区政府进行通报,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二)对于存在监测人员素质低,电话不畅通的点建议镇政府加强管理,对于责任心不强的监测人员及时进行更换,保证监测人员履职到位。
(三)镇村木姜岩危岩,建议区政府督促镇落实资金并及时请专业队伍对危岩进行排危,确保危岩下6户1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镇村新瓦房滑坡,建议区政府督促镇落实资金及时对截排水沟进行清理,保持畅通。同时,对户及时落实避让搬迁。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三
1.统筹安排,制定全年防治计划。召开区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工作会议,讨论和审议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深圳市盐田区20xx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工作方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印发实施。
2.完善防控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完善区政府、街道、社区及责任单位“3+1”的网络防控体系,明确区政府的领导监督职责,街道办的组织协调职责,社区工作站的管理指导职责,以及责任单位的巡查维护职责,各负其责,层层把控,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区政府与各街道办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3.继续“群专结合”的巡查模式。一是坚持“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群测群防“三查”制度。二是继续引进专业技术单位对我区地质灾害防治进行咨询服务,增强专业力量。三是加强对街道办、各责任单位的联动,以此达到各部门间的交流学习。
4.加大应急能力建设,及时处置隐患。一是加快完善制度建设,根据《盐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对《盐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二是加快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入汛历来,我区经历“4〃30”“5〃11”两次暴雨袭击,造成多处山体崩塌滑坡,共出动应急队伍进行抢险处理3处次,清理土石方达600多方。
5.加快治理进度,及早消除隐患。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是深圳市民生实事项目,也是我区“公共服务白皮书”督办项目,20xx年我区计划治理项目7个,其中6个有我区负责治理,1个由外国语学校负责治理。目前这7个项目开展顺利,都已经完成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现已移交区工务局进行实施,估计在明年汛期前能完成施工。
6.加强技术更新,建立新型群测群防体系。贯彻落实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构建“人工巡查全覆盖、人工监测占主导、智能监测为补充”的盐田区地质灾害防治模式。我局积极行动,一是继续完成危险边坡和建筑挡墙人工监测项目,在4、5月的暴雨中,通过人工监测发现变动较大边坡3处,其中海山中英文幼儿园挡墙危险性和危害性较大,经报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土部门同意,现已经加固完成。二是加快实施危险边坡及建筑挡墙远程监测与预警系统试点工作,现已完成系统的集成,正在试运行,年底进行竣工结算。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两个特点:一是季节性,多发生汛期第暴雨时期;二是突发性,我区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得到治理,但偶有小型崩塌和滑坡。由于以上两个特点,地质灾害应急清理不可或缺,根据近几年的经验,应急队伍的除险工作很及时,但应急清理资金申请时间较长,出现活干完了,钱迟迟下不来的情况。为化解这一问题,我科将完善应急流程,采取资金申请和应急清理同时进行的做法,同时拟引进监理参与应急工程的监督。
一是实施区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远程监测预警系统二期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并继续进行实施人工监测;二是积极推进深圳市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计划项目的申报,今年申报15处隐患点,争取列入计划5-8处。并积极实施。三是继续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及时安全的处置滑坡和崩塌情况。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四
我市属xx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之一。全市现有各类地质灾害危险点3600余处,其中列入省、市、县三级监控的重要灾害危险点714处。地质灾害以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大中型地面塌陷为主,具有点多面广、危险性大的特征。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科学制定防治方案,严格落实防灾责任,不断完善防治措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连续七年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
1、健全管理机构。市、县、乡三级政府都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国土资源局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民政、气象等18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指挥、部署协调和巡查指导,并将职责任务分配到成员单位,实行防灾减灾领导责任制。
2、编制防灾预案。市、县两级每年在汛前都认真组织编制了《防灾预案》,经同级政府批准后,下发到有关单位、乡镇执行。对全市已发现的各类地质灾害危险点,填制“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到防灾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填制“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让他们明白面对险情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撤离转移路线。
3、开展科普宣传。每年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日”宣传,通过组织咨询服务队伍上街提供咨询服务,到乡村农户家中发送科普资料,出动宣传车到乡镇、村组进行巡回宣传,悬挂、张贴、刷写大型宣传标语和宣传图画等,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让群众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几率。
4、加强业务培训。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每年都分别举办两次以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学习班。市国土资源局以召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形式,侧重培训县、乡政府分管领导,县、乡国土资源部门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县国土资源局以举办学习班形式,侧重培训县、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和地质灾害危险点监测人员。
5、构建群防体系。以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为骨干、基层党员干部为主体,按照市设中心、县设总站、乡设站、村设组的组织机构格局,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测网络,具体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全市已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网1529处,设立基层地质灾害监测点135处,在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的监测人员达539人。
6、加强巡查排查。每年汛前,组织工作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排查。对发现的灾害危险点加强监控,聘请专家到现场勘察,提出隐患点的防治措施和建议,并根据地质灾害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进入汛期后,市、县、乡监测点24小时有人值班,并组织地质灾害巡查组和应急抢险小组,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防治指导和抢险救灾。
7、健全规章制度。先后拟制定实施八项制度,即: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险情速报制度、汛期危险点巡查制度、异变危险点应急调查制度、监测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监测资料汇编上报制度、地质灾害预防预报、预警告示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奖罚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1、地质灾害防治认识不足。地质灾害防治时间较长,即使是汛期结束,山体内还涵养着大量水分,容易造成已经开裂失稳的山体继续下滑的可能。由于一般群众主观上认为,汛期过后不会发生什么地质灾害。正是这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2、农民建房缺乏科学知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农民认为建房背靠“大山”是有靠山之说。加上国家严格土地管理,为了减少宅基地占用耕地,一些农民便往山边建房,而在清基时处理不当,切坡角度过大,留下了地质灾害隐患。3、地质灾害治理资金不足。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范围大,所需投入的治理资金比较多。一方面我市地质灾害以小型规模为主,很难争取到国家立项治理防治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地方财力有限,难于筹集治理资金。造成全面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资金严重不足。
4、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来看,许多与人为因素有关。如有的些方随着采矿的延伸,长期抽排地下水,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容易发生大面积的塌陷。有的地方因公路建设的大面积开挖,很容易形成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
1、普及地灾防治知识。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采取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灾治灾意识。
2、引导农民科学建房。在农村民居选址时,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好用地审批关,充分考虑综合防灾和应急疏散的要求,使农民建房避开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农民切坡建房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3、建立地灾防治基金。资金来源可采取从矿山企业按年度矿产品销售额比例提存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从矿业权市场收益中按比例适度提留,发动社会赞助等方法筹措,力求多方筹集资金,把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4、规范工程建设活动。严格遵循“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对在工程建设中违反了客观规律,如打石、取土、切坡、过量抽取地下水、大量砍伐林木等,破坏山体的自然平衡,引发地质灾害险情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防止盲目施工而引发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五
(2019年4月x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镇地处长江南岸,全镇幅员面积101.52平方公里,境内属河谷浅丘地带。近几年,受强降雨及长江三峡库区蓄水影响,辖区内地质灾害频发,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损失。为此,镇政府下大力气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扎实开展地灾防治,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防为主,着力巩固防治基础。坚持科学防治理念,去年全年先后开展5次巡查和3次“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5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及253户883人,其中山地隐患点27处,库区29处,我镇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将56处隐患点纳入镇级预案管理,落实监测和预警人员,制作设立警示标志(牌),划定危及对象和撤离路线,明确预警和报灾方式,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140余份,健全“镇、村、社、户”四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将防灾责任落实到了最基层的操作层面上。
(二)狠抓规范管理,着力健全防灾制度。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会商、汛前检查、汛期巡查、应急预案、灾情速报、监督管理等机制,确保防灾工作“分工、任务、要求”三明确。在汛前排查的基础上,编制了《***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了镇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片定点督导责任制,镇、村、社逐级签订年度地灾防治责任书,各监测人还向村委会出具《地质灾害监测责任承诺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明确了责任。
(三)建立部门联动,多管齐下联合防灾。国土所加强与镇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所等部门的协作沟通,建立了地灾防治qq工作群,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信息共享。2017年,对片区地灾负责人、各村(居)责任人、地灾点监测人进行地灾防治专题培训2次,通过培训,明确了地灾隐患点的监测任务,监测记录本填写规范、app监测软件上报要求,出现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等,切实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宣传培训,着力提高防灾自救能力。一是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干部及地灾监测人观看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的专题片,以直观形式向干部群众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二是通过“4·22世界地球日”、及科普宣传月等活动,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宣传画、《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等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近100人。
(五)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灾避险能力。镇政府联合***中学开展抗震救灾综合实战演练2次,参演人数约120人。通过模拟演练,进一步健全了抢险救灾整体联动机制,积累了救援队伍的实战经验,增强了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了公众自救互救技能。
(一)着力“避治结合”,消除地质灾害隐患。2017年实施了烈火村1组马安石、关门石危岩,梧桐村1组中坝滑坡等3个区级地灾应急治理项目,投入资金77.77万元,2018年1月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投资104万元的***镇新场镇库岸地灾治理工程即将开工建设,预计在2018年7月竣工。歇凉村3组油坊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治理工程已实施完毕。对还未治理的地灾隐患点,采取避让为主的原则,对垮土坡、茶树湾、青岗堡、杉树湾4处较为严重的地灾点群众详细宣传搬迁避让政策,讲解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危害性,动员其及时搬迁,并重新发放《搬迁避让通知书》,目前已有2户准备搬迁。
(二)加强汛期排查巡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建立健全了群防群测的监测网络的同时,组织力量对全镇56处地灾隐患点、在建工程开展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滚动式排查,以及应急调查和专业监测指导,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死面。完成28个区级地灾监测站点的告示牌、滑坡体界桩、撤离线路等设施的安装和建立,制定地灾点《防灾预案》28套。在镇财政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整合资金约3万元新购置物资一批,包含半导体高频扩音器、卷尺、雨衣和便携式手电筒等设备,完善了物资储备,增强了应急保障能力。
三、统筹安排,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一)抓规划统筹,锁定目标任务。结合***镇“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成镇、村两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注重以小流域或一个水文单元为基础,编制防治措施,制定防治方案,分年度实施治理,为科学防治地质灾害提供了依据。
(二)抓基础调查,明确防灾方向。对***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开展风险评估,摸清成因、类型、范围和灾害现状。重新建立了《地质灾害安全管理台账》,分类建档、分类管理,实现了地灾防治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管理。
(三)抓知识普及,提升全民意识。编制***镇地质灾害防治培训计划,明确了培训对象、范围、内容和方式,并纳入了全镇的培训总体方案。
(四)抓科学监测,提高防灾水平。借助智能手机app监测软件和预警信息平台适时向辖区内的干部、地灾监测人和群众预报在极端气候条件下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为有效防灾做好准备。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抓好群防群治,努力打造安全地质环境,推动地灾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六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预防、应急、治理和避让搬迁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防治工作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应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含规划,下同)、交通运输、教育、民政、环保、水利、林业、农业、卫生、煤炭、安全监管、旅游、文物、气象、电力监管、铁路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组织防治,其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因采矿、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承担治理费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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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七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确保安全度汛,按照省地灾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县地质灾害指挥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形成镇、村(社区)、社三级防控工作领导机制。镇长为全镇地灾防控工作总指挥,分管副镇长抓具体落实,社发办、村(社区)书记、社地灾专职监测员共同落实省市县具体工作要求,做好层层落实。同时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明确责任。二是组建鹤鸣镇兼职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全镇设五个班,分x个片区及时处置地灾险情。三是落实防汛值班工作要求。我镇分正班与副班进行值守,正班为汛期xx小时值守人员,副班为综合应急人员xx小时随时待命。四是制定《鹤鸣镇xxxx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汛期日常物资储备工作、开展地灾应急演练,做到并做好在面对灾情时有的放矢。五是定期工作抽查。为及时掌握全镇xx个地灾点位专职监测人员巡查情况,通过视频点名及查看工作记录,对监测人员进行考核。
一是镇党委召开党委会,专门学习省市县地灾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二是在镇村干部工作例会上,镇分管领导领学省市县地灾工作防控要求;三是通过微信群要求村(社区)干部学习地灾防控文件。
一是加强巡查工作。按照地灾监测工作要求,雨后各原有点位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上报。二是及时开展相关点位人员避让工作。在收到县级部门三级预警后,各村(社区)及时劝退游客,并组织灾害点位及疑似点位人员进行转移到集中避难场所避让。三是处置重大险情工作。x月xx日,我镇半雾路干岩子段出现山体滑坡,镇指挥部及时处置,封闭进山交通,设置各种警示标志,转移雾苑小区、裕民小区人员xxx余人到集中避难场所,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对各村社区点位监测人员工作情况开展进行督查,要求专职监测人员完善工作记录。二是镇分管科室不定期对点位进行巡查,对比监测记录,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及时报送新增点位,对接县级部分,对点位进行评估。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八
20xx年4月,阆中通过对全市范围地灾隐患开展大排查,共排查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332处(其中滑坡233处占70%、崩塌97处占29%、塌陷2处占1%)。涉及27个乡镇(街道)、157个村居,受威胁1202户7000余人,财产1亿余元。涉及城市范围4处,景区景点3处,场镇及聚居点13处,学校医院11处。我市地灾隐患点主要集中在千佛(127处)、二龙(101处)、老观(34处)等地区,三片区约占全市的78.9%。
一是贯彻落实中、省相关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李克强总理对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批示、王勇国务委员在全国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彭清华书记在乐山市调研指示精神并制定了具体工作举措,确保上级精神贯彻落实。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始终将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地灾防治工作全过程,及时调整阆中市地灾防治指挥部组成成员,建立6名县级领导每两周一轮换的带班制度,及时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地灾防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地灾防治工作职责,确保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抓、能落实。
三是精准防范预警。针对排查出的332处地灾隐患点,逐一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专职监测员,并将防灾预案表、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1202户受地灾威胁的农户手中,喊醒叫明“三个主动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针对受威胁群众主要为老弱病残幼孕的空心村,严格实行“村组织领导+监测员巡查预警+骨干群众参与+接帮户支持+受帮扶支持”五位一体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县乡村点四级群策群防预警体系。
建立建全部门会商调度机制,气象部门负责雨情信息发布,地灾指挥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短信(预警信息发布对象新增学校、医院安全责任人)。相关部门派专人驻守市防汛减灾调度室,及时搜集灾险情,科学研判灾情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应对工作措施,保证防汛抗旱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确保大、暴雨来临各项防灾减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是扎实应急演练。及时修改完善阆中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7月5日全市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暨地灾防治等五个科目合一的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对28名地质灾害防御责任人、332名地灾专职监测员进行全覆盖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在辖区内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确保熟练掌握逃生路线、避险方式、安置地点,切实达到以练为战、以演促训的作用。
五是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督促专职监测员在汛期扎在地灾隐患点一线,严格实行动态报告制度,确保万无一失。今年以来,成功转移受威胁群众26户74人(7月10日特大暴雨),坚决保住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强化工程管理。20xx年以来,积极抢抓地灾项目资金申报契机,及时争取各类项目资金3100余万元,组织实施工程治理4处,排险除危治理13处,建成监测预警64处,即将启动实施工程治理5处,排险除危治理3处,避险搬迁187户649人,全部完成后全市地灾预警和防治能力将大幅度提升。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九
2012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狠抓基层操作层面和预案点防灾工作落实,有效提升了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整体水平,全州共成功避让72起地质灾害,提前疏散转移9500人,避免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2425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402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2012年,全州共发生地质灾害236起,造成86人死亡或失踪(其中大型水电站建设施工区内外70名,公路沿线乘客及行人9名)、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464.2万元;发生险情96处,威胁7056人生命和12477.5万元财产安全。面对严峻的形势、繁重的任务和重大的责任,全州上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着眼民生,努力抓好生命工程,切实把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操作层面。
(一)结合实际,构建“政府主体、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一是明确政府责任主体。州政府将地灾防治工作、经费投入、机构建设等纳入对各县市政府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明确17县市政府是县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市长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担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有效保证了责任主体的落实。二是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实现地灾工作系统抓。州政府明确了应急、国土资源、气象等州级35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的任务和隐患排查、抢险救援等工作中的职责,并延伸到县市、乡镇政府、村社组织、厂矿企业、医院、学校等,建立了全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为监测预警体系高效运行奠定了基础。三是防灾责任和工作层层落实。逐点落实了2584个预案点的第一、第二、第三责任人和监测人,按层级、分行业将防灾责任和工作逐点分解落实到县市、乡镇政府,落实到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具体监测预警人员。动态管理防灾预案,全州预案点总数增加到3051处,并实现全面布控。
(二)注重实效,落实操作层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巡查排查,落实防灾预案内容。全面推动17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再排查和防灾责任、工作、措施落实选定监测预警人员2932名,落实了监测补助,实现了由“义务监测”到“责任监测”的转变。二是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处置发布预警信息。全州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随时处置、发布报送预警信息和灾情、险情信息。对各乡镇、各厂矿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和人员在岗情况进行20余轮次抽查,4次印发抽查情况通报,有效促进了基层防灾工作的落实。三是深入推进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全州以推广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应急能力为目标,逐步将宣传培训推向深入。基层干部、监测人员、广大群众以及工矿企业职工积极参与国土资源等部门组织的宣传培训活动。全州共组织集中培训711场次,参训人员11.6万余人次;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1744点次,参加人员近20万名;建成应急避险场所985个,可容纳13万余人,供在重要灾害性天气到来前紧急避让。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强化防灾责任和措施落实。共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导检查91次,有力、有效促进了责任、工作和措施落实。五是基层防灾工作全面加强并取得明显成效。全州投入力量1800余人次,组织应急排查122轮次,通过大量的宣传培训、避险演练等基础工作,普及了政策法规、监测方法、预警手段、信息报送、组织疏散转移等方法和技能,广大干部群众识灾、防灾、避灾、救灾能力明显提高,主动参与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防灾避灾成效明显。宁南“6.28”特大泥石流灾害防灾避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袁正武、胡拉子等5名监测员和村组干部受到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通报表彰奖励;xx县国土资源局罗文英同志被评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个人;xx县额尼乡阿坡洛村村委会主任麦吉伍达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交流发言;xx县黎安乡拉马日祖等3名全国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专程赴京参加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表彰会议。
(三)强力推进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从源头消除灾害威胁。加大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力度,并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彝家新寨建设等有机结合,整合政策、打捆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了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搬迁避让。全年争取并完成了1987户避险搬迁安置任务,新立项实施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96个、中小型应急排危除险项目44个。通过立项并安排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地质灾害治理、矿山恢复治理、地质遗迹保护等工程110余项,工程投资总额超过5亿元。安排190万元专项补助开展xx县城区地质环境安全问题综合调查评价工作。
(四)狠抓应急抢险救援,努力减轻和规避灾害损失。盐源“6.24”地震、锦屏“8.30”泥石流、喜德“8.31”洪涝、卡杨“9.27”泥石流等重大灾情发生后,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庚即带领州应急办、州国土资源局等州级部门赶赴灾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应急调查、隐患排查,指导建立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努力避免次生灾害造成新的损失,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着力改进方法,着手制度建设,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始终注重工作方法的改进和经验的总结,将好的经验和工作方法上升为制度和规定,以促进地灾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并执行奖励与问责制度。《凉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奖励与问责办法(试行)》的实施,调动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单位、村组等基层组织、各预案点监测人主动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积极性,为全州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建设打下了基础。《办法》实施以来,州政府已安排439万元资金,对防灾工作先进单位、成功避险案例相关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卡杨电站施工区“9.27”群发泥石流地质灾害造成较大人员伤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二滩建设咨询公司卡杨管理中心、中铁21局等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处以罚款。二是编制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科学有序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部省安排实施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以及补充调查、应急调查、应急排查等工作的基础上,17县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完成了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规划(2012—2020),州国土资源局已组织专家审查、县市政府批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为争取项目支持,科学、有序开展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三是变义务为责任,全面建立汛期专职监测员制度。州政府行文明确了省、州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监测补助经费不低于每月500元。全额分解下拨792.3万元监测补助经费,有力促进了从“义务监测”到“责任监测”的转变,充分调动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强化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对州审批立项的建设项目在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强制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累计已征收入库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07亿元,对工程活动引发灾害起到了遏制作用。五是强化宣传,构建全民关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通过报刊、电视、网站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危害、防灾措施、避让方式,实时报道防灾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努力构筑全民关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一)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防灾工作任务艰巨。我州地质环境脆弱,地质构造复杂,岩层破碎,江河纵横,山高谷深,地形切割大,是全省地质灾害最高发、最易发区,全州已发现并建立了防灾预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多达3051处,且每年新增隐患点150处以上,加之人类工程活动逐年加剧、极端灾害性气象条件频繁出现,全州防灾工作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异常艰巨,责任十分重大。
(二)工程建设项目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问题依然十分突出。通过近年艰苦的基础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基层干部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广大群众防灾意识和能力逐年增强,但是,水电工程、公路建设、矿业开发等在建项目多,施工战线长,时间跨度大,且大都在高山峡谷中,业主和施工人员识灾防灾的意识差,缺乏深山峡谷中山地灾害防治常识、监测预警技能和有效的临灾处置手段,有较多的建设项目和矿山还未建立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未明确专门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人员,防灾责任、制度、措施落实不完全到位,特别是临时营地和施工场地选址不当,雨情、水情、灾情信息传递不通畅,报送不规范、不及时,存在较多隐忧。
(三)众多地质灾害险情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根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我州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尚有1.2万余户农户需要搬迁,因经费不足或难以找到适宜生存的土地和宅基地而不能及时搬迁;一些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因地方财力限制而难以在短时间内实施。一些危险区内群众将长期受到威胁。
(四)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滞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少、任务重的矛盾十分突出,州及各县市普遍存在专职人员不足,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工作缺乏连续性和无法延续、深入等问题。除木里、普格两县地环机构和编制还存在较大欠账外,其余县市地环机构和编制虽已基本落实,但专职人员大多不能及时到位,目前17县市专职从事地环工作的人员仅25人,兼职人员31名。工作所需专业技术人员难以招录或因待遇、职称等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而难以留下。
(五)认识有待提高,经费保障不足。一些地方和行业,尤其是一些乡镇以下政府和建设、施工单位没有切实履行防灾职责,未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和应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甚至监测人员补助和通信费还无着落,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2013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立足于党政“两个一把手”和部门“一把手”认识的提高和责任的落实。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升到“生命工程”的高度,列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和措施。
(二)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雨情、水情会商和信息处理与发布,突出隐患排查巡查,强化监测预警,立足于实用、管用,完善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突出灾前防范、灾中应急、灾后复核等各阶段、各环节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进一步加强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和应急避险演练。认真总结推广近年来成功预警并避让地质灾害典型案例的作法与经验,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预案演练,努力提升广大干部群众主动识灾、报灾、防灾、避灾、救灾的意识和能力,夯实基层防灾工作基础。加快重要隐患点避险场所建设,落实汛期专职监测员制度。地企联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不留死角。
(四)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州政府已确定2013年为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建设年,各县市务必按照《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凉山州国土资源局关于设立县(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的通知》(凉编办〔2010〕103号要求,设立地环机构、核足编制、明确职责、保障经费,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选调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专职地环工作人员,配置专业设备仪器,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水平和应急抢险能力。推广宁南、德昌等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做法与经验,抓好、用足国家防总建设县市山洪地质灾害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的历史性机遇,各县市政府牵头,整合应急、水务、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资源与信息,将其建设成为集综合信息于一体的多功能自动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各县市要切实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应急抢险经费等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强化措施,督促大中型水电、矿山等工程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地质环境保护和地灾防治法定义务。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全生产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防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对矿业、水电开发、路桥建设、城乡建设、盲目迁徙、毁林开荒等活动的监管,督促建设业主和施工单位、基层组织切实履行地质环境保护和地灾防治法定义务和监管责任,督促落实建设项目防灾措施,及时查处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的行为,同时,打捆用好各种支持政策和补助资金,保护、修复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几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认真组织实施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政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操作层面”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避让在先”的工作原则,立足于“防”,重点在“避”上下功夫,认真组织实施2398户避险搬迁安置、66处治理、40处应急排危除险等工程项目。国土资源等部门积极工作,主动作为,超前谋划,进一步争取部省治理工程立项等政策和资金支持。
(七)认真组织编制“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省政府已将市州“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列入了2012年对市州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要求2012年底前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规划成果,并作为省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立项和经费支持的依据。我州“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因经费尚未落实还处于准备阶段,尽快组织编制凉山州“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势在必行。州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务必在年内组织完成全州“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审查和报送工作。同时,指导17县市实施修编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八)加强地热和矿泉水资源管理,开展城区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州地质环境监测站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技术交流和合作,按照核定职责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共同加强对地热、矿泉水和地下水资源的监管。2013年恢复对西昌城区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启动xx县城区等重点区域的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2014年全面启动全州重要城区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指导地下水的合理开发、保护和管理,为建设美好家园提供地下水动态变化依据。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十
一年来,在县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相关业务股室的指导和永安乡各部门、各村、单位的支持下,我所在xx年度中,切实按照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科学制定防治方案,严格落实防灾责任,不断完善防治措施,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在我乡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有效地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切实保障我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努力够建和谐社会,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永安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乡长姜若海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著升、杨嗣勇任副组长,有关乡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所,由罗登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雷富飞、黄黔东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办公。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办公室及时研究部署辖区范围的防灾减灾工作,与各村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11份;国土资源管理所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力度,召开村组干部培训会议2次;在政府所在地办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宣传专栏二期,增强了群众避灾救灾的观念,树立全民防灾意识。
xx年4月,我所对全乡辖内11个村125个村民组进行排查,共排查出大小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影响和受威胁农户共55户266人,其中防范重点3处,35户、148人,对这15处地灾隐患点全部进行制表上报。对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发放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共60份),让他们明白面对险情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撤离转移路线。编制了永安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预案》(永府通[]24号)。5月份,又编制了永安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乡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永府通[]26号)。在汛期,制定了永安乡汛期防汛值班表,对防汛工作作了值班登记,并对重点排查出的沙堡村半沟组蕨基坡滑坡隐患点,相应成立了村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由村长李杰任组长,支书喻朝明任副组长,喻清怀、喻胤、杨秀位、李进、李国民任成员。
xx年7月,继我省关岭县岗乌镇大寨村山体滑坡后,我们又对全乡进行了逐村、逐户、逐点全覆盖无缝隙控网式排查,此次排查共排查出8个地灾隐患点,即落兴村河底、永安村街上、三岔溪村任家沟、沙堡村半沟和大坡、茶元村大院坝、鸣坷村斋公沟和雷家寨。后通过县地质灾害防治巡查组对我乡进行巡查和提出要求,我们又对这8个隐患点全部上界临地查看,最后审定地质灾害隐患点为1个,即沙堡村半沟组蕨基坡滑坡点,涉及受威胁群众19户、87人,并根据县国土资源局[]43号文件《关于报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相关资料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又编制了《永安乡沙堡村半沟组蕨基坡崩塌应急预案》(永府发[]11号),建立群防群测网络体系,制定了《永安乡地质灾害防治职责》、《沙堡村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还制定了蕨基坡滑坡点警示牌,对灾点进行埋桩监测记录,(有灾点场景图15张,监测记录一本)。并要求村委进行地灾监测:晴天3天记录一次,雨天一天一次,降雨或暴雨天,每天至少三次。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十一
1、预防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方针。
3、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易发区。
4、边坡隐患险于明火,防治避让胜于救灾。
5、人为削坡和连续降雨是诱发地灾的主要影响因素。
6、加强监测,预防地质灾害。
7、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在农村。
8、防治地质灾害,建设美好家园。
9、认识地质灾害,预防地质灾害。
10、地质灾害猛如虎。
11、监测避让,群测群防。
12、群测群防,防治地质灾害。
13、地质灾害防治以避让为先。
14、地质灾害防治从宣传开始。
15、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16、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17、防治地质灾害人人有责。
18、以人为本防地灾,预防为主保平安。
19、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山谷易发泥石流,高陡边坡易滑坡。
21、暴雨易发地质灾害,雨过仍是关键时期。
22、泥石流、滑坡、崩塌有前兆,雨天留心要防范。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十二
我县位于皖南山区东北部,境内多花岗岩体,地质构造相对复杂,地质灾害发生频繁。据省地质调查院的调查,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在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在庙首镇、版书乡、孙村乡、云乐乡、俞村乡、白地镇等地,空间分布上呈条带状展布。
1996年以来,全县各类地质灾害造成死亡7人,受伤2人,房屋被毁630间,农田被毁近100亩,潜在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为1500人,直接经济损失3170万元,可能造成的潜在经济损失约为4500万元。
我县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一般对村民危害性不大,对村民构成危害性较大的各类地质灾害点有17处(见附件2)。20xx年我县地质灾害点总体稳定,白杨岭滑坡受6月25日暴雨诱发发生小规模的塌方,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但少数地质灾害点仍然存在不稳定状态,需要继续加强监测和防治。
1、白地镇—版书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位于我县南部丘陵至中部山区,空间分布基本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一致,是我县地质灾害点密度最高的区域。崩塌、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41处,其中滑坡7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2处,不稳定斜坡31处。该重点防治区面积为179.9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9.88。
2、云乐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云乐乡以及俞村乡北部部分地区,已发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为主,次为泥石流。该区域内共有各类地质灾害点26处,呈条带状密集分布,其中崩塌1处,泥石流3处,滑坡9处,崩塌滑坡隐患点13处。该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约92.1km2,占全县总面积约10.18。
庙首—蔡家桥—旌阳镇次重点防治区:位于我县中、西部的低山—丘陵区,主要分布在庙首镇、孙村乡、蔡家桥镇、旌阳镇及白地镇、云乐乡和俞村乡的部分地区。总体呈北东向展布,分布面积约425.6km2,占全县总面积的47.04。该区分布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共有106处。其中:滑坡39处,泥石流2处,地面塌陷1处,崩塌滑坡隐患点64处,规模均为小型。
位于县城西北部和东部,覆盖兴隆乡、三溪镇、俞村乡,分布面积207.2km2,占全县总面积约22.90。
1、兴隆—三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位于我县西北部的兴隆乡和三溪镇境内,近东西向展布,分布面积118.4km2,占全县总面积约13.09。该区分布有6处地质灾害点,其中滑坡2处,崩塌滑坡隐患点4处,规模均为小型。本区地质灾害的重要防治点为三溪镇霍家桥村(原龙山村)滑坡,该滑坡虽然规模较小,但危害性较大,其防治措施可采用: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适当削方减载、支挡、避让等。
2、俞村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位于我县东部的俞村乡,分布面积88.8km2,占全县总面积约9.81。该区有各类地质灾害点13处,其中滑坡6处,崩塌滑坡隐患点7处。坡体稳定性较好,同时区内人类工程活动较弱。北部花岗闪长岩构成丘陵地貌,山势平缓,坡度低,坡体稳定,仅在局部切坡地段产生小型滑动,危害性较小。
我县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为主,占全县地质灾害半数以上。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来看,以滑坡、泥石流为主。因此,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类型为滑坡和泥石流。
版书乡白杨岭山体滑坡。
云乐乡张村大岭脚滑坡。
俞村乡凫阳村下周家滑坡。
白地镇洪川村泥石流。
孙村乡玉溪村水金洼泥石流。
云乐乡许村茶林二组崩塌。
兴隆乡光荣村萤石矿区地面塌陷。
蔡家桥镇乔亭村上川滑坡。
(三)重要居民点。
三溪镇:霍家桥村(小河里村民组)、三溪村(炮台桥);
孙村乡:玉溪村;
庙首镇:祥云村;
白地镇:洪川村、汪村;
蔡家桥镇:乔亭村上川、汤村;
版书乡:南关村(白杨岭)、江坑村(枣树岭);
旌阳镇:凫山村;
云乐乡:许村(茶林二组、茶林三组)、张村;
俞村乡:芳岱村、凫阳村。
(四)重点防范期。
5—9月份雨日多、雨量大,是各种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期,也是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五)重要工程设施。
道路:g205国道、s217省道、蔡大国防公路;
水库:白杨岭水库。
(一)监测。
形、植物倾斜、地面塌陷等变化情况;微观监测主要指采用精密仪器进行大地变形测量。根据实际情况,我县目前采用的大多为宏观监测方式。
(二)预报。
地质灾害险情预报分为预警预报、警报、临灾警报,根据雨量及灾体变形等有关资料确定。
1、预警:连续阴雨,出现中到大雨,连续两天降雨量超过50mm,两天降雨量共130mm以上;灾害体后缘拉裂隙已具雏形,原有裂缝加长加宽;灾害体前缘出现膨胀现象;地下水水位、流量、颜色发生变化。
2、警报:进入预警状态后,中到大雨仍在继续,降雨强度仍维持在较高水平,日降雨量100mm左右,或连续两天合计降雨量超过180mm;灾害体后缘拉裂缝已形成且仍有加宽趋势,地表主要裂缝明显扩展,新裂缝出现;灾害体前缘膨胀明显继续扩展;地下水水位明显大幅度变化。
3、临灾警报:地下水出现多种异常,如涌砂、涌水、冒泡等现象,水位埋深降低或干涸后回升;地下及深部变形加剧;灾害体后缘出现拉裂变形,掉块或滚石;动力出现异常,出现地声等异常。进入临灾状态后要做好救灾准备,及时疏散灾区群众。
(三)防治措施。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的地质背景、形成条件及规模等,我县地质灾害的防治所采取的工程措施主要分为削坡、排水、护坡、挡墙、监测、种植被等六种。
1、削坡:主要用于滑坡及崩塌,对县内大量的中小型灾害点特别适用。县内已发生的崩塌、滑坡,目前仍处于不稳定状态的,其原因在于滑体及滑塌体并未达到平衡状态,依然在滑塌面上处于重心较高的位置且保持较大坡度。削坡减重,简便易行,削坡坡角随不同坡高而异。
在削坡而无护砌时,汛期需观察上方山坡裂缝、坡面变形、坡上林木状态等情况,以备及时避开。
2、排水:包括地表排水和地下排水。区域内部分崩塌、滑坡因上方水渠渗漏或排水不畅,使土体浸润,岩土体抗剪度降低蠕变所致。在防止崩塌滑坡体上方地表水下渗时,可采用填缝恢复植被及汛期裂缝区薄膜覆盖的方法,地下水排除可采用坡脚反流层抗潜蚀设施,引出的清泉水可供生活用兼可监测滑体动态。
3、护坡:在崩塌、滑坡前缘较陡且需防护的灾害点中,可将崩塌体、滑坡体削坡成为多级护坡,在多级护坡上用水泥片石砌成肋骨并种上草木。
4、挡墙:适用于道路及初坡较高的崩滑体,一般中小型地质灾害宜采用重力式挡墙以支挡或拦截滑坡、崩塌和泥石流。
5、监测:在不稳定的地质灾害中,对于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交通安全,没有搬迁或避让的灾害点,需对其实施监测。监测分定期目视检查、简易监测、地面位移监测、深部位移监测,如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避开。
6、种植被:在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中,有的灾害点坡面岩土体裸露,受雨水冲刷严重,为了保护坡面水土不被流失,需在坡面上种植被。
(四)防治计划。
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xx]61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方案的通知》(宣政办[20xx]10号)文件精神,我县已有3处地质灾害点列入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治理项目,1处地质灾害点列入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治理项目。
今年我县将对版书乡白杨岭山体滑坡实施整体搬迁避让,版书乡政府和国土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和具体实施方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十三
今年以来,毕节市加大力度排查辖区地质灾害隐患,对已查明的1210处地质灾害隐患着力抓好监测预警预报,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全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
“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今年入汛以来,地质灾害形势较去年严重,我们深化工作机制、布好监测网、落实‘五级全覆盖’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抓实地灾防治工作。”毕节市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管庆军说。
据介绍,入汛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深入隐患点调研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政府召开了全市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前谋划部署相关工作。
同时,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系统全面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无空档;开展全覆盖排查巡查和复查工作,针对性落实防治措施,共巡查排查隐患9000余人次,发现新增隐患3处,现已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管理;每个县(区)至少安排1支专业技术保障队伍参与巡查排查、宣传培训、研判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
“科学的监测能帮助我们减少工作难度。”管庆军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665处隐患点已安装群测群防设备,共安装裂缝报警仪533台,远程智能预警仪565台。
据了解,毕节市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三项抽查调度”措施,切实做到“五级全覆盖”(即群防群测群防员要每天巡查全覆盖、村级每周循环抽查全覆盖、乡级每月循环抽查全覆盖、县级每季度循环抽查全覆盖、市级每年对中型以上隐患循环抽查全覆盖)。截至目前,值班领导共抽查调度24次,值班室共抽查调度43次,市地灾办共抽查调度威胁100人以上隐患点101处。
按照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三个紧急撤离”要求,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堤。截至目前,共组织群众临时撤离避险11起,共3204人。
为有效提高基层群测群防员识灾、辨灾和防灾能力,今年全市共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和避灾知识宣传240次,发放宣传资料39148册。全力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开展921次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演练,参演人数38040人。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十四
20xx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和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创建活动,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巡查监测,明确防灾责任,落实防灾措施,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
1、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20xx年调查发现,全市存在重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其中危险性中等的有5处、危险性较小的有21处。主要的危岩崩塌滑坡灾害隐患点有北沟仲庄矿区、双塘沙沟矿区及马陵山镇的宋山采石宕口。
2、地裂缝重点防治区。地裂缝灾害主要分布在墨河街道及棋盘镇的部分地段,其中以墨河街道姚湖村一带尤为严重,防范期为全年。
3、岩溶塌陷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合沟镇。防范期为全年。
4、黄砂采空塌陷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沂沭河和骆马湖黄砂开采区。防范期为6月至9月。
5、软土塌陷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草桥和窑湾等镇。防范期为全年。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之外为一般防治区,在重点防治期之外为一般防范期,也应做好相应监测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反应系统,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能力。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各司其职,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要密切配合,形成应急处置合力,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各镇(街道)应进一步健全镇(街道)、村地质灾害监测预防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把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三)认真治理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各镇(街道)应积极筹措资金,做好辖区内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整治工作。对于因工程建设单位或采矿等引发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由工程建设单位或矿山企业落实检查和监测防治责任,及时采取避让、治理等防范措施。
(四)严格落实险情巡查、灾情报告制度。市国土部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灾情报告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处理,对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置警示牌,加强险情巡查和动态监测。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十五
1、学校的围墙、厕所。
2、校园内校舍。
3、学校围墙外地段。
二、排查的情况。
接通知后,我校立即安排部署地质安全排查工作。
1、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防范,目前未发现有危险地段。
2、学校围墙、厕所未发现有危险情况。
3、校园内校舍也未发现异常。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校园内锅炉上的烟囱断了一条拉线、房顶不结实抗风能力弱,暴风天气十分危险。
四、防范措施。
1、加强排查、严加防范。
充分认识当前汛期地质灾害的严峻性,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注意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向上级报告;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2、加强值班、落实责任加强值班,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责任到位。坚持汛期全天值班和昼夜巡查,如遇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十六
一年来,在县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相关业务股室的指导和永安乡各部门、各村、单位的支持下,我所在xx年度中,切实按照xx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科学制定防治方案,严格落实防灾责任,不断完善防治措施,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在我乡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有效地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切实保障我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努力够建和谐社会,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永安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乡长姜若海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著升、杨嗣勇任副组长,有关乡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参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所,由罗登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雷富飞、黄黔东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办公。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办公室及时研究部署辖区范围的防灾减灾工作,与各村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11份;国土资源管理所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力度,召开村组干部培训会议2次;在政府所在地办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宣传专栏二期,增强了群众避灾救灾的观念,树立全民防灾意识。
xx年xx月,我所对全乡辖内11个村125个村民组进行排查,共排查出大小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影响和受威胁农户共55户266人,其中防范重点3处,35户、148人,对这15处地灾隐患点全部进行制表上报。对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发放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共60份),让他们明白面对险情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撤离转移路线。编制了永安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预案》(永府通[xx]xx号)。
xx月份,又编制了永安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乡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永府通[xx]xx号)。在汛期,制定了永安乡汛期防汛值班表,对防汛工作作了值班登记,并对重点排查出的沙堡村半沟组蕨基坡滑坡隐患点,相应成立了村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由村长李杰任组长,支书喻朝明任副组长,喻清怀、喻胤、杨秀位、李进、李国民任成员。
xx年xx月,继我省关岭县岗乌镇大寨村山体滑坡后,我们又对全乡进行了逐村、逐户、逐点全覆盖无缝隙控网式排查,此次排查共排查出8个地灾隐患点,即落兴村河底、永安村街上、三岔溪村任家沟、沙堡村半沟和大坡、茶元村大院坝、鸣坷村斋公沟和雷家寨。后通过县地质灾害防治巡查组对我乡进行巡查和提出要求,我们又对这8个隐患点全部上界临地查看,最后审定地质灾害隐患点为1个,即沙堡村半沟组蕨基坡滑坡点,涉及受威胁群众19户、87人,并根据县国土资源局[xx]xx号文件《关于报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相关资料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又编制了《永安乡沙堡村半沟组蕨基坡崩塌应急预案》(永府发[xx]xx号),建立群防群测网络体系,制定了《永安乡地质灾害防治职责》、《沙堡村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还制定了蕨基坡滑坡点警示牌,对灾点进行埋桩监测记录,(有灾点场景图15张,监测记录一本)。并要求村委进行地灾监测:晴天3天记录一次,雨天一天一次,降雨或暴雨天,每天至少三次。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十七
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每天的正常上课工作,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威宁自治县教育局有关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学校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学校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安全。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1、坚持实行教育局、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学校值班校长和值班人员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在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报告制度,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当教育局、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通告各班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班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
3、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和沟渠,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学校有关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学校排涝设施全过程、满负荷运转,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学校应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迤那镇教育管理中心办公室,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立即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各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制。要特别注意预防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
根据校内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及诱发因素,立即对低洼地带、操场、校舍和易发生山体滑坡地带等地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汛期期间严禁各校组织学生外出及重大活动。各班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学校一旦发生汛情,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根据灾情,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救、转移和安置受灾师生工作,把受灾情况降到最低点。
三、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职责。
1、全面掌握汛情、灾情和各类动态等消息,按重要信息汇报制度在第一时间报送一念之间办公室,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的防汛和抢险工作,做好学校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教学活动的指导工作。
2、负责检查、监督各学校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学校的防汛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组织一定的人力,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杜绝人员伤亡。
各成员除上述职责外,在学校汛情紧急时,均需承担突击性防汛救灾任务。
实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报告(汇总18篇)篇十八
《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已于2007年9月28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9月30日。
(2007年9月28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的分级包括灾情分级和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三十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以上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三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下的。
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威胁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四)小型: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员在一百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下的。
第四条地质灾害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将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建设、交通、水利、煤监、市政、三峡水库、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负有监测及参与防治的责任。
第七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地质灾害的成因及责任进行认定,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八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工作中形成的地质资料汇交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地质资料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涉密的地质资料除外。
第九条地质灾害直接威胁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有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义务。
第十条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交通、水利、市政、三峡水库、煤监、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调查。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建设、救灾、民政、环保、气象、交通、水利、市政、三峡水库、煤监、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影响分析;。
(四)地质灾害险情等级、防治项目及其防治方案、主要保护对象;。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地质灾害易发区分为极易发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的划分标准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建设、救灾、民政、环保、气象、交通、水利、市政、三峡水库、煤监、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现状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二)根据水文、气象等预测情况确定的重点防范期;。
(三)地质灾害的直接威胁区域、威胁对象;。
受长江三峡库区水位影响的地质灾害,应将水位升降期确定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第十五条市、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划定的地质灾害极易发区和地质灾害直接威胁区域纳入地质灾害数据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