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有效经营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下面是一些成功企业家的经营经验和智慧,供大家参考借鉴。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一
尊敬的xx方:
感谢贵方与我公司长期以来的合作与信任,以及对我公司发展的支持与大力配合,我公司长期稳定的租赁贵方位于xx的写字楼用于xx。
在承租期间贵方尽到了责任,使得我们公司的正常办公得到最大的保障。在租金缴纳方面,我们也是认真按照,从不拖欠租金。相信我们双方在x年间的合作都是非常愉快的。
受疫情影响,xx省/市已于20xx年x月xx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包括延长春节假期,延长复工时间,实行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聚集活动,停止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限制人员外出等措施。
受疫情影响因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或使用受到限制,使得我们公司长期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日常经营方面也变得异常艰难。
现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部门都相继出台了有关要求业主给予减免租金的规定:
疫情当前,共克时艰,因我方企业受疫情影响,资金短缺,难以维持日常运营。特向贵方申请减免我方企业租金,望贵方能伸出援手帮助我方企业度过现在难关,申请如下:
一、请求免收我公司20xx年2月份租金;
二、请求对20xx年3、4月份租金减半收取。
以上请求望贵方同意,在此,深表感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二
法定代表人:王华,董事长。
申请事项:依法裁定续延(20xx)临兰商保字第888888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继续保全申请书申请书。
申请理由:申请人是(20xx)临兰商初字第6666号案的原告暨(20xx)临商终字第55555号案的被上诉人。我单位于20xx年12月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贵院于20xx年1月依法作出(20xx)临兰商保字第8888888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临沂市海泰贸易厂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临沂市海泰贸易厂的'厂房、机器设备等相关财产一宗,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续封,望准许。
特此申请!
此致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二xx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三
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筹备)于20**年12月8日,获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名称核准字渝直第--103895号企业(字号)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自20**年12月8日至20**年6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之规定,经过数月的发起筹备,特向贵局提出申请登记注册所需的“许可证”或批文,即出租车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内容如下:
2.出租车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四年至六年(按车型分别确定);
以上申请妥否,望审批。
1.企业(字号)名称核准通知书。
2.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报告。
3.重庆人民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四
尊敬的xx县消防大队:
申请人(姓名)张,性别:,职业:,身份证号码:,现住本市(县)路号幢室。
申请人(姓名)李,性别:,职业:,身份证号码:,现住本市(县)路号幢室。
申请人(姓名)孙,性别:,职业:,身份证号码:,现住本市(县)路号幢室。
申请人张、李、孙拟在路号开办旅馆从事旅馆经营活动,现已承租路号综合楼2-5层(附租赁合同),并向xx县工商局申请办理“旅馆”的营业执照,现向贵消防大队申请开业消防安全检查,请予检查并出具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文件,以便申请人能够及时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其它相关许可证及执照,盼贵消防大队给与支持。
此致
申请人:张、李、孙。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五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安排,驾驶员必须准点达到公司,到公司后先去调度报到,晚点一小时之内罚款50元,超过一小时者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3、驾驶员出车必须服从调度,对不服从者处以100元罚款。
4、驾驶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如因手机不通或本人不接听而影响公司正常出车者,月底扣除安全奖,严重者扣发工资及追加处罚。
5、车辆回公司后,必须如实向例检报告车辆情况,记清里程数,如发现不报告或报告不实者,当班驾驶员每人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6、如发现路桥票有徇私舞弊者和倒卖燃油、货物、车辆配件者,扣发当月工资,严重者予以辞退,并追究全部责任。
7、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及公司处理的,其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事态发展,牵扯到公司派人处理者,其事故赔偿视情况予以追究。
8、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9、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10、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11、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13、对改变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对脱岗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岗。安全例会制度。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六
现行的道路运输条例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全文共7章82条,下面是详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第六条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一节客运。
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客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同一线路有3个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客运市场供求状况。
第十四条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
第十六条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第十八条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第十九条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
从事旅游客运的,应当在旅游区域按照旅游线路运输。
第二十条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
第二节货运。
第二十一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二十三条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货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货运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货运经营者实行封闭式运输,保证环境卫生和货物运输安全。
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
第二十七条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向货运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节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二十八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二十九条生产(改装)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定车辆的核定人数或者载重量,严禁多标或者少标车辆的核定人数或者载重量。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十一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第三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三十三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三十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二)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十八条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三)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第三十九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持许可证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四十条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公平对待使用站(场)的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向旅客和货主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保持站(场)卫生、清洁;不得随意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第四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为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班次,公布其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调度车辆进站、发车,疏导旅客,维持上下车秩序。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设置旅客购票、候车、行李寄存和托运等服务设施,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并采取措施防止携带危险品的人员进站乘车。
第四十二条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货物。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机动车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无偿返修。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应当向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七
第一条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第三十六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湖南省境内从事兽药经营和开展兽药监督管理,应遵守《兽药gsp》和本细则。
第三条兽药经营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应熟悉《兽药管理条例》、《兽药gsp》等相关兽药管理法律法规,懂得所经营兽药的相关专业知识。
第四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与经营品种、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动物疾病诊疗、疫病防控和使用兽药等专业知识。
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兽用生物制品专业知识。
第五条兽药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在本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任职。
第六条兽药经营企业从事其他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和兽医、兽药知识培训。
第七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有固定独立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小于20㎡。
经营地点应与《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点一致。
变更经营地点的,应当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兽药经营场所应有相应的办公设备,配备有专门用于兽药经营使用的办公电脑,有能满足所经营兽药能按照处方药、非处方药及兽药类别与兽药剂型分别陈列的货架、橱柜和柜台。
第九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有固定独立的兽药仓库,应设有常温仓库和阴凉仓库,总面积应不小于40㎡。
贮存兽用生物制品仓库面积应不小于30㎡,并有用于兽用生物制品的冷冻、冷藏的设施、设备。
第十条兽药仓库应有照明、通风、避光、防潮、防尘、防污染、防虫鼠、防火和进行温、湿度监控的设施、设备。
用于贮存兽用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易燃易爆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的仓库应有专门的防盗、防火等设施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兽药仓库应设置专门区域或设施,对合格兽药、不合格兽药、待验兽药、退货兽药实行分区管理并按照兽药不同品种、不同批号实行分类保管和贮存。
第十二条在同一行政管辖区域内,实行兽药直营连锁经营的企业,其经营部(门店)可以不再设兽药仓库,可由总公司(店)实行统一仓储、统一商品配送。
第十三条兽药营业场所和仓库的地面、墙壁等应当平整、干燥、洁净,易清洁;门窗结构严密,可以上锁封闭。
第十四条兽药经营企业在发生如下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一)变更经营场所、仓库面积;。
(二)变更仓库位置、仓库数量;。
(三)变更经营场所、仓库相关设施、设备;。
(四)变更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制定下列管理制度:
(一)企业员工岗位职责;。
(二)兽药采购管理制度;。
(三)兽药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四)兽药销售管理制度;。
(五)兽药贮存保管制度。
(六)兽用生物制品停电时贮存应急措施。
(六)仓库管理制度;。
(七)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八)兽药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九)经营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十)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十二)质量投诉与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十三)记录与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做好下列经营记录:
(一)兽药采购记录;。
(二)兽药销售记录;。
(三)不合格兽药和退货兽药的处理记录;。
(四)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记录;。
(五)仓库温、湿度监测记录;。
(六)冷冻柜、冷藏柜温度监测记录;。
(七)员工培训记录;。
(八)兽药质量档案;。
(九)兽药不良反应记录。
第十七条兽药经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干净。《兽药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应悬挂在醒目位置。处方类兽药应存放在封闭式橱柜和柜台内,其他兽药应按品种、类别整齐陈列,产品标示应清晰醒目。
经营场所不得兼作仓库堆放兽药和其他物品,或兼做经营兽药以外的用途。
第十八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保存采购兽药的有效凭证,所经营的产品,应有供货方提供的该产品生产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产品批准文号书》等产品合法性证明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兽药入库时,应当进行检查验收。兽用生物制品入库,应当由两人以上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兽药经营企业要建立兽药购入台帐。兽药购入台帐应载明:产品通用名、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规格、生产企业(兽用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注明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进货日期、进货数量、供货单位、供货人姓名、供货人联系方式以及入库验收人。
第二十条兽药经营企业要建立兽药销售台帐。兽药销售台帐应载明:产品通用名/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规格、生产企业(兽用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注明产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往地点、经手人姓名、经手人联系方式。
兽药销售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第二十一条销售的兽药应在有效期内,包装完好无损,销售兽药应遵守国家制定的有关兽药处方药品、兽用生物制品、兽用精神药品、兽药原料药品等规定和兽药先产先出、按批号顺序出库的兽药销售原则。
销售兽药应向购买者开具有效销售凭证,并及时填写好销售记录。
第二十二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做好销售服务工作,要在经营场所明示服务公约和质量承诺,按照国家批准的兽药产品说明书和兽药使用有关规定,向购药者提供兽药产品宣传、技术咨询、用药指导等服务。
第二十三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主动向购买者了解所销售兽药使用情况,对兽药使用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其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生产企业或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对发现假、劣兽药应及时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兽药经营企业要建立兽药产品质量档案,兽药产品质量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gmp证书、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兽药购入合同、购入记录、销售记录、产品销售凭证、不良反映和退货处理记录、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记录等。
第二十五条兽药应按照不同类别、不同品种、不同用途、不同批号实行分开贮存。兽药包装不得与墙面、地面直接接触。合格兽药、不合格兽药、待验兽药和退货兽药贮存应有不同的存放区或有明显的标识区别。
仓库要保持干净卫生,货物堆放要整齐,仓库内不得放置非兽药物品或兼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应与其他兽药分库贮存,并符合国家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兽药仓库的照明、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鼠、防火、温、湿度表和冷藏柜(库)、冷冻柜(库)等设施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并运转正常。应对仓库的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设备。
应按规定不间断地对仓库、阴凉仓库、冷藏柜(库)、冷冻柜(库)进行温、湿度监测并作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要按照兽药标签、说明书标明的贮存条件贮存兽药,经常对兽药贮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兽药贮存期间发生虫鼠害、霉变、污染、有效期过期等质量问题。对发生质量问题和过期的兽药应及时处理,并作好检查处理记录。
第二十九条兽药经营企业运送兽药时,要按照兽药外包装标示的要求,做好兽药运送途中的防潮、防晒、防挤压等措施,保证兽药运送质量。运送兽用生物制品等有温度要求的产品时,应当使用冷藏箱(包)等保温运输工具。运送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兽药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产品抽样、情况调查应积极主动配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整改。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由湖南省畜牧水产局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八
申请人某某,男,回族,20xx年1月29日出生,现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北下街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续延(20xx)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xx)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20xx)管民初字第458号案的原告和(20xx)管执字第313号案的申请人。原贵院依某某的'申请分别于20xx年2月28日(尚在诉讼审判阶段)和20xx年4月18日依法作出的(20xx)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xx)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被告即被执行人慕某的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慕某的房子、汽车等相关财产,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此,某某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等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续封,特此申请继续保全申请书继续保全申请书。请依法继续保全。
此致
郑州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
二oxx年二月二十日。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九
__________工商所:
我是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村民,姓名_______________,男,初中文化,现年__________岁,已婚。我现筹集资金_____万元,在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租赁铺面一间,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拟经营dvd、vcd光盘和一些日用小货。现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店名叫“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dvd、vcd光盘和一些日用小货。经营性质为个体。
商店的筹备工作已就绪,特向贵所申办营业执照。
请予批准。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十
尊敬的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尊敬的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你们好,大药房的企业负责人,我店现已具你们好,我是xx大药房的企业负责人,我店现已具有符合定点零售药店的设置规划及条件。如下:设置规划及条件。如下: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具备与药品零售调剂任务相适应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六)具备支持参保人员购药网络结算的能力;具备支持参保人员购药网络结算的能力;。
(八)近3年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年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十一
税款。
金额。
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单位(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办人:负责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税务机关(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复议请求。
1、要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政行为;(或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政行为违法)。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十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有幸于__年_月_日进入__公司就职于办公室文员,时间飞逝,眨眼间工作已经三个多月了,试用期已满。在这短短的三个多月的工作时间内使我在各方面都的得到了非常好的锻炼和学习,能成为__的一员使我感到非常的自豪,因为在这里可以让我不断地进步和激励我不断地努力,使我有信心提升自己的发展空间。
担任公司的办公室文员一职,我的主要工作是完成日常的订餐、订水、快递邮寄及配合各部门工作灯,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努力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项工作,积极配合公司各部门各同事的工作,虚心向领导和同事学习自己不懂的问题,也在工作中学习到了很多新的知识,不断地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办公室每位同事都很真诚的相互配合使每项工作顺利的完成,领导也充满耐心的教导我,几乎是手把手教我做好每一项工作,领导在各方面的工作能力、对员工工作的严厉及日常对大家的关心令我所钦佩,让我懂得做任何工作跟对领导是最重要的选择,所以我坚信我可以克服工作中任何困难和挫折,我也可以扛得住工作中任何压力,因为这些都可以促使我无论心理还是能力的快速成长。这些让我更深刻的意识到,一个完美优秀的团队需要靠每一个人的努力。
在工作中也出现了很多的差错,对事情考虑的不周全,工作完成完美度欠佳,领导都耐心的对我指正。正所谓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都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也杜绝类似失误的再次发生。在此我要特别感谢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
我从内心喜欢这份工作,也坚信自己会努力做好这份工作,除了完成日常工作外,配合其他部门所进行的各项采购工作及活动公司的选择工作,使我在此方面得到了极大地锻炼,从最初的茫然没有底气去打电话到现在可以很好的掌握主动权向对方提出要求,并可以完美的完成采购工作,这些都是试用期在工作上的小小进步,因此我有信心完成好每一项工作,也令我对此项工作充满了浓厚的兴趣和做的更好的动力。我相信自己可以从这里不断地提升和发展,因为公司的文化和公司的发展历史让我对公司发展的美好前景充满信心,我也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公司作出小小的贡献。
公司对每一位员工的严格要求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让我可以看到美好的未来,所以我迫切希望成为公司一名正式员工,在此快速提升自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在此提交我的转正申请,恳请公司各位领导给我一个继续锻炼自己、实现自己梦想的机会,让我同__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恳请领导特此批准。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日。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十四
本人,男,19年xx月出生于凯里,198年退役后曾在凯里市烟酒糖业公司工作,现公司已倒闭?年。几年来本人一直在黔东南州榕江和丛江县级从事经营性小生意以之谋生,对当地的木材市场较为了解;因交通,人力及信息等因素的不便利,制约了当地很多地区木材销售市场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本人经多方面了解到凯里经济开发区正致力于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大力发展工、商、文、卫事业促进经济的发展。为了能够更好地响应凯里经济开发区这一深入民心的经济建设政策,同时能更好地为当地的建筑建材木料市场服务与木料的粗加工提供便利。经实地走访考察,凯里经济开发区目前尚未有木材加工厂商。现本人特此申请在凯里经济开发区开办一家木材经营加工点。本人申办的木材经营加工点已满足如下条件:(1)有合法的木材来源。(2)有从事木材经营、加工项目相应的资金。(3)有与经营加工项目相适应的固定的场所和设施。
若木材经营加工点申办成功,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致力于为凯里经济开发区建设提供便利于服务。特望贵局予以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十五
××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长:×××,成员:×××、×××、×××。组长×××主抓安全运输操作,落实安全运输活动。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李瑶琴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申请经营申请书(通用16篇)篇十六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我单位唯一委托同志,身份证代表我方行驶下列职权:采购药品(特殊药品除外)等相关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方负责。授权权限:一般权限。
有限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签章。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