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

时间:2024-12-23 作者:灵魂曲

范文范本可以拓宽写作者的写作视野,引导他们接触不同领域和不同类型的作品。以下是大量范文范本的汇总,希望对大家的写作能够起到指导作用。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一

1、我们的生命中总会出现这样的一个瞬间,某时某地你会遇见某个人。

2、结婚十年,我终于发现,人生的上半场是激情,下半场是亲情,中间插播的全是婚外情。

3、我们是一对偷情的狗男女,你有病啊你!

4、土鳖才为了小三骗老婆呢,现在高手都是用老婆档小四小五。

5、时间,教会了我们恨多东西。有些我们曾经认为根本没有的,后来发现,它确确实实存在。有一些我们深信不疑的,后来却明白,根本就没有。-比如呢?-爱情!

6、我只是想看一看,在现实面前所谓的爱情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7、我们生命中,总会出现这样的一个瞬间,某时某地你会遇见某个人,ta带着无与伦比的耀眼光彩,神一样的降临在你面前。

8、你要不嫌弃我没车没房没户口,咱俩结婚。

9、ta来了,你废了!——陈思诚。

10、记住,结婚对象的选择直接影响你们后半辈子的生活质量。

11、结婚十年后,我终于发现其实人生上半场是激情,下半场是亲情,中间插播的都是婚外情,爱情到底是什么?那东西就和鬼一样,谁都听过,没谁见过。

12、男人在外面对女人有多坏,回家就对老婆有多好。

13、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我就觉得是把猪饲料。

14、时间教会了我们很多东西,有些我们曾经认为根本没有的,后来发现它确确实实存在,有一些我们深信不疑的,后来却明白根本没有。

15、记得有人说过,人生是童话,是故事,甚至是历险,是噩梦……而我现在觉得,我们的生命,不过是则寓言,一则关于爱的寓言。

16、没有人能阻挡爱情的美好。

17、有的人,跟你认识了一辈子,你都不会跟他怎么样;而有的人,你只见了他一眼,就知道,你会跟他一辈子。

18、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我就觉得是把猪饲料。

19、习惯真是一种可怕的力量,不知不觉接受了很多东西。

20、因为哥们儿最近遇见一个人,她让我觉得自己武艺全失,功力尽废。

21、你有后宫佳丽三千,也不敌人家有一枝花吧!

22、你让她跳楼的时候先完成一个转体后空翻+309b。

23、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最后一个。

24、把自己年轻时候买的鞋,再一双一双的卖出去,换馒头片吃?

25、我了解她,就像农民伯伯了解大粪一样。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二

凄美爱情故事小说:《1945年的恋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简简单单的十二个字,虽没有山崩地裂、海沽石烂、惊天动地的誓言,却更有力量地宣示着相守一生的爱情承诺。《1945年的恋人》,向世人深情地诉说着一段六十年死生契阔的痴情绝恋,道出了一个只属于20世纪的深情守望,讲述了一个以二战为历史背景的荡气回肠的凄美爱情故事。

《1945年的恋人》是英国最有潜质的女作家路辛达·丽雷创作的爱情悬疑小说,是20xx年英国最畅销的文学作品之一。作者路辛达·丽雷是一名出生在爱尔兰的优质女演员,早年随其父四处游历,所以她精通各国历史。她非常喜爱泰国和泰国历史,所以死她为她所爱的国家写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1945年的恋人》。

凄美爱情故事小说:《1945年的恋人》。

《1945年的恋人》一书中的故事发生的时间在现代与二战时期之间交织。这个既甜蜜又悲伤的爱情故事中,有一位被迫参战的英军士兵和一名美丽的东方少女,他们之间发生了一段美丽深切的情缘,却导致了一场六十年的相望。

《1945年的恋人》描写了一个满载爱情、责任、自私、友情和亲情的故事,描写了几代人曲折的人生历程。书中对人物的心理、性格、言谈等描写都很到位,把三位女主角:莉迪亚、奥丽维亚、朱丽叶,都刻画得骨肉丰满,栩栩如生。书中充斥着英国传统爱情故事所有的浓重的悲剧氛围,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情感纠葛出人意料,感人至深,而对于远东的描绘更是淋漓尽致。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三

李宁对婚姻比较低调,所以海内外媒介关于这方面的报道极少。只有熟悉李宁的朋友才知道,李宁早在几年前就与相爱十多年的陈永妍结为伉俪。

那是个炎热的中午。刚进广西体操队不久的李宁趁队友们都在午睡,于是自己溜进馆里想多训练一会儿。刚进体操馆,他见到一位年龄与自己相仿的小姑娘正在平衡木上翻腾跳跃,忽然,小姑娘“叭”的一声掉了下来。“疼吗?”不到十岁的李宁急忙跑过去。小姑娘摇摇头,两手直扶软垫,站了起来,汗水湿透了体操服,垫上留下明显的汗水湿迹。“你叫什么名字?”李宁问她。“陈永妍。”“我叫……”“猴子!嘻……”陈永妍嬉笑着。原来,前几天刚刚入队的李宁,训练时爱在场上东游西串,大家把好动的李宁叫做“猴子”。

陈永妍早李宁半年入队。教练看她瘦小体弱,练了一段时间没有多大起色,便认为她不宜练体操。而永妍哭泣着不愿离开体操队,从此成为“编外队员”。为了留在体操队,她含辛茹苦,日夜刻苦训练。

从此以后,李宁一进体操馆就全神贯注,认真练习,再也不敢东游西串。

三年后重逢在北京。

陈永妍早李宁三年入选国家队。那是在第四届全运会预赛上,她以优美的表演和罕见的高分引起行家关注,因而入选国家队。临行前,永妍特意向李宁告别。“李宁,你是强者,我希望在北京,在国家队与你相会!”永妍临别时的一番话,使李宁为之一振。

几载苦练。1980年秋,全国体操锦标赛在长沙举行,李宁一展雄姿,夺得了全能第三名,跻身名手行列。适逢国家队教练张健在场观战,张健慧眼识英才,认收了李宁。李宁与陈永妍又见面了。永妍已亭亭玉立,秀丽端庄。看着眼前的李宁,相见之时有些腼腆。

1982年,在南斯拉夫举行的世界杯赛上,李宁夺得七个项目中的六项冠军,一跃成为世界体坛明星。赛后李宁前往西班牙参加第14届华。金卢梅体操杯赛。李宁来到巴塞罗那,轰动了全市。一位年逾八旬的老华侨,听闻李宁来了,不顾年迈和商务繁忙,领着夫人和三个孙女早早来到体育馆后门,几经请求,终于进入候客厅。一见李宁,老先生欣喜万分,说起话来单刀直入:“你有女朋友吗?”“没有。”老先生指着三个孙女,说:“这是我三个宝贝孙女,你认真看一看,中意哪一个?”李宁虽然久经沙场,可在情场上却一点临场经验也无。好在李宁聪明,握住老先生的手,说:“老爷爷,非常感谢你们全家对我的厚爱。但现在我要为国家报效,尚未考虑婚事。”老先生便也爽快,说:“当不成我的孙女婿,我认你做孙子,如何?”望着满头银发的老人,李宁深为感动,向老人深深一鞠躬,叫了一声:老爷爷。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四

历史之于人们既是真实存在的过去,又充满着神秘和未知。史学家们执着于记录真实的过去,而影视编剧们一方面在享受着史学家的成果,另一方面又在大胆探索着(改变着)历史的未知(面貌)。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带来的历史中的。

爱情。

故事,希望对您有帮助!

汉光武帝刘秀还没有起兵打天下之前,曾经到过新野,听说阴君有个女儿名叫阴丽华,长得美貌无双。刘秀虽然没有见到过,却从心眼里喜欢她,总是念念不忘。他后来到长安,见到执金吾(掌管京师卫戍的武官)出行时车骑随从之盛,不由感慨说道:“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他后来起兵于舂陵(今湖北枣阳县南),一心想打下天下来,不再想做执金吾了,但是对阴丽华却始终没有忘怀。

更始元年(二三年)六月,刘秀在昆阳大败新莽军后,终于到宛县(今河南南阳市)与阴丽华成了亲。婚后不久,刘秀便率军西去洛阳,阴丽华随军不便,回到家乡新野。因为她哥哥阴识为义军邓奉部下将领,阴丽华便同家里人一起随迁到清阳,寄住在邓奉家中。

第二年春天,刘秀去攻打邯郸王郎,在真定得到了当地大姓郭昌的女儿郭圣通,对她很是宠爱,这时候他离开阴丽华才不过半载,便又结新欢了。

郭圣通比起阴丽华运气要好些,婚后一直跟随在刘秀身旁,到第二年刘秀登极称帝,郭圣通已生下了皇子刘强。

阴丽华则是在刘秀继位后才命人接到洛阳来的。起初她与郭圣通都被封为贵人。可是等到要选立皇后时,便有了麻烦。按说阴丽华被迎娶在先,应当立为皇后;可是阴丽华为人雅性宽仁,一再推辞,况且郭圣通此时已经有了儿子,最终还是立了郭圣通为皇后。刘秀虽然觉得有些对不住阴丽华,可是幸亏有她固辞不争,立后之事才得以顺理成章办妥。

郭圣通虽然被立为后,但所受宠幸却不及阴丽华。建武四年(二八年)光武帝刘秀征讨彭宠,阴丽华从征,途中生下一个男孩,取名刘庄。

相比之下,郭圣通却总是一副闺秀脾气,经常同刘秀发生争吵,私下里则颇有怨言;而且她对待别的妃嫔所生之子又不好,对宫人们也很凶,人们见到她就像看到毒蛇猛兽,唯恐避之不及。

这样一来,刘秀就更加宠爱阴丽华而不满郭圣通了。建武九年(三三年),阴丽华的。

母亲。

邓氏和弟弟在家中被人所杀后,光武帝刘秀曾下诏给大司空,诏书中说道:“吾微贱之时,娶于阴氏,因将兵征伐,遂各别离。幸得。

安全。

俱脱虎口。以贵人有母仪之美宜立为后而固辞弗敢当列于媵妾。朕嘉其义让许封诸弟。未及爵土而遭患逢祸母子同命愍伤于怀。”并因此追封阴丽华之父阴陆为宣恩哀侯阴丽华的弟弟宣义恭侯。这时候刘秀已经公开宣称阴丽华为后了。

与此同时,皇后郭圣通却因宠衰而更加怨愤不满。到建武十七年(四一年)刘秀终于废掉了郭皇后,而改立阴丽华为皇后。刘秀倒不是个绝情之人,虽然废掉了郭圣通的皇后称号,让她去做儿子中山王的太后,但是对郭家始终十分照顾,郭圣通的弟弟郭况官居大鸿胪,京师人都传称他家为“金穴”。郭圣通母亲去世时,刘秀也亲临送葬。这种情况直到汉明帝继位后没有什么变化。郭氏始终与阴氏一样受到皇帝的隆恩。这与阴皇后有一定关系。阴丽华这个人为人恭俭,没有什么嗜好,性情仁孝慈祥,对郭氏从无排斥。

汉光武帝刘秀死后,阴丽华之子刘庄继位,阴丽华被尊为皇太后。阴太后死于永平七年(六四年),被合葬于刘秀的原陵之中。

吕雉给刘邦生了一儿一女,除了惠帝刘盈,还有鲁元公主。但吕雉好争风吃醋,在当了皇后后更做了许多"人做不出来"的事情,如把戚夫人制成"人彘",成就了她中国历史上最毒"毒妇"的骂名。

刘邦是很有女人缘的,结婚之前就把一曹姓女人勾上手了,在婚后一样走桃花运。在与项羽争夺江山期间,前期老吃败仗,但却收获到了一个年轻美貌、后来影响后宫的女人--戚夫人。

得到戚夫人的故事很浪漫,说是有一次败给项羽后,连饭也没得吃,逃到一村子里遇见一个老人。老人姓戚,带着18岁的闺女在此躲避战乱。一见带兵的刘邦,老人吓得连忙下拜,并带他回家里弄菜弄酒给他吃。

刘邦见到老人的闺女,顿时动了心思,得知女孩尚未嫁人后,心中窃喜。老人看出意思,就说相面先生讲他闺女有贵人之相,难道遇到大王,就是她的前世姻缘?于是要把闺女许给刘邦为妻。

虽然说刘邦心里暗喜,考虑家有妻室,已有吕雉,也客气了一番才应下。

据说,刘邦是解下自己的玉带作为定情之物,老人当晚便让闺女陪刘邦睡觉了,刘邦这第二位"老岳父"看来比今天的父母们还想得开呢。

但因为这次"一夜情",戚家闺女从此跟定了刘邦,后来成为刘邦后宫的宠妃。

到此,刘邦已有了三个女人,一个情人曹氏,第一房妻子吕氏,第二房妻子戚氏。

羿满载猎物归家,却失去了爱妻,失去了灵药,他怔怔地望着窗外的星空,仰天长啸,他愤怒,继而痛苦,继而消沉,直到在洛水之滨邂逅了洛神宓妃。

宓妃是东方木德之帝伏羲的女儿,渡洛水覆舟淹死,成了洛神。她美得异乎寻常:“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日,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追而察之,灼若芙蓉出渌波。”(三国魏.曹植《洛神赋》)她与黄河之神河伯门当户对,顺理成章地结为夫妇。

新婚燕尔,河伯陪伴宓妃乘坐龙挽荷盖的水车,腾波冲浪,从下游九河直上河源昆仑,流连于良辰美景,又手牵着手东行,回归新居鱼鳞屋、紫贝阙。

然而,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河神水性杨花,易于变心,爱情的火花很快就让。

时间。

的流水浇灭了。河伯吩咐巫妪每年替他挑个妙龄少女做新娘,并警告两岸百姓:“若不为河伯娶妇,水来漂没,溺其人民。”

宓妃内心也厌倦了狂妄自大的河伯,厌倦了轻靡浮华的。

生活。

她乐得脱身返回洛水时而在水面拾取漂浮的翠羽时而入潭心采集深藏的明珠可夜静月明时她会感到无助感到空虚她需要一双有力的臂膀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

或许是天意作合,羿追逐羚羊来至洛滨,与宓妃不期而遇。他俩一个是侠骨热血的寂寞英雄,一个是柔情似水的孤独美人,彼此目光接触,便再也移不开,他俩明白,“众里寻他千百度”(宋.辛弃疾《青玉案.无夕》)的另一半近在眼前。

羿与宓妃相爱同居的消息传到左拥右抱享尽艳福的河伯耳中,雄性的妒嫉和一方霸主的自尊令他恼羞成怒。他惧怕羿的神箭,不敢当面对决,暂且化作一条白龙,探头探脑地浮在水面盯捎。

白龙出水,龙卷风起,与宓妃并骑驰骋的羿见百姓又要造殃,返身一箭,射中白龙左目,那河伯负痛,捂住伤口窜入河底。

独眼龙河伯哭上天庭,请求天帝杀了羿为他报仇。帝喾正为以前待羿太不公平而有些内疚,因此不耐烦地打断了河伯的喋喋不休:“你规规矩矩安居水府,谁能射你?你无端化为虫兽,当然会被人捕杀。羿又有什么过错呢?”河伯黯然溜回黄河,从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也不出头了。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五

爱情。

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主题,爱情是人性的组成部分,纯洁的爱情是人世间最美好最真挚的感情。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相爱的人就能有情人终成眷属。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高中的爱情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高中时代,在午休。

时间。

或晚自修前,总能听见学校的广播响起。广播站有一男一女两个主播,我莫名地喜欢上那个男声。

我想过很多次,却仍旧说不清为什么。

就像青春期的一场恋慕,只要觉得喜欢,就悄然放在心底,不去追问理由。

以致当其他同学挑剔林小城播音时的絮叨,或者说他声音难听,我总会莫名气,向他们投去不屑的眼神,抑或是,冲上前同他们争吵。

而他们往往用几句话,就让斗志昂扬的我瞬间蔫了下去。那句话是:“你不服气吗?你知不知道他的缺点和你的雀斑一样多?”

在他们得意的笑声里,我常会飞奔回座位,将头深深埋下去,陷入沉默。是的,我有很多雀斑,并常常像那样被其他同学揶揄。那时的我,已经越来越自卑和孤单。

所以我经常是独来独往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在校园里漫步,也一个人看书写信,在僻静的角落跟自己对话谈心。

而那些时间里,我总能邂逅林小城。他一如既往地用磁性的声音,讲述他心之海洋的每一朵似浪花的故事,说着他的感悟,偶尔还有生活的点滴。

而我也是在入迷的倾听中,获得心灵的抚慰,还有深深浅浅的感受。

就是那些充满青春和成长的酸涩甜美,让我深深地迷恋和依赖。时间一久,我想探看林小城“庐山真面目”的愿望也发酵得越来越强烈。

但想到自己长满雀斑的脸,我还是在主动去见他之前退缩了,并且求其次地选择了在校广播站播音室的门口,偷看他播音的场景。

他戴着大大的耳机,右手不时操作设备,左手则翻阅着提纲或材料,只是他最多的注意力,还是集中在面前的话筒上。他尽力让自己的声音低沉,富有感染力。

播音时的林小城很专注,也极具吸引力,我看着他,觉得一切那么美好。他就是用这种方式,让他的声音传遍了整个校园。

蓦然听见他跟全校师生说再见,我打了一个激灵,立马拔腿准备逃走,他却飞快跑出来:“嗨,你等一下!”

原来,他早发现我了。我极力掩饰着心中惊慌,回头冲他微笑。他也笑起来,我便看见了他像夜晚繁星一样稠密的青春痘。

第二天的广播里,林小城聊了雀斑和青春痘等影响“面子”的问题。

最后,他说了句十分温暖的话:“女孩外形再不精彩,都不妨碍她成长为好姑娘;男生不好看没关系,因为魅力只关乎印象,而好的印象,可以被创造。”

那句话,让我长久以来的自卑一下子找到了出口,也让我明白了他在校园里意气风发的。

自信。

从何而来。只是我根本没有想到,林小城竟然会约我去他的播音室。

我坐在一旁,安静看他播音。他布满青春痘的侧脸因为专注,愈加美好动人。他张合的双唇轻轻动着,却也充满了吸引力,让人不自觉地,就陷入了某种情绪。

播完音后,林小城顺手拉开手边的抽屉,让我看听众写给他的信。

各种风格不同的笔迹,写着他们对他的恋慕和喜欢,而他笑着解释:“其实,骂我的同学也不少,只不过,这些美好的鼓励,就足以让我觉得温暖和幸福了。”

而我,同样渴望被其他同学认可。那么,我是否也可以同林小城一样,用声音,给那些正成长的心灵带去滋润和呵护?当我试探着问林小城,他竟爽快答应了我!

我的播音生涯在林小城的悉心指导下,开始了。渐渐,我也开始被一小撮同学喜欢。到后来,对播音的喜欢更甚,以至于填报高考志愿,我没怎么犹豫就选择了广播播音系。

毕业后,班上同学告诉我,林小城当时是暗恋我,才肯让我加入广播站,而我却笑而不语。

我承认,那些年里,我恋慕过他,他也给过我悸动,让那段青春变得无比美好。当然,他也用他的热心,教会了我如何悦纳自己,并勇敢去改变糟糕的现实。

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忘记林小城,没有忘记他曾长满青春痘却无比熟悉的脸。

若能再遇见,我想对他说:“林小城,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让我有幸,找到更完美的自己。”

中文女两岁背。

唐诗。

五岁看童话十二岁就能掰扯阿佛洛狄忒和阿瑞斯、赫准斯托斯的三角恋。高考之后毫无悬念地进了一所重点大学读了中文。

姑娘一副伶牙俐齿。秋风起,她瞥一眼落叶,说,真是落英缤纷。闺蜜交了男朋友,带给她看,上下打量一眼,只笑笑,并不评论。

男生走后,闺蜜问,怎样怎样?

她略一摇头,长得像素太低。闺蜜一愣。

她笑,非得让我说鬼斧神工吗?

嘴上不饶人,不能算是优点。可是,若这嘴长在一张俏生生的脸上,这十有八九也就变成优点了。

大抵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日子久了,姑娘身边也聚集了一票男生,清一色的文科男,像素不错,不管是吟诗作对还是嬉笑怒骂都能彼此攻守几个回合,一起泡茶吧,一起踏青,一起在深夜的校门口吃大排档。

室友问,你到底喜欢哪一个?姑娘回,我喜欢我自己。

姑娘并不希望男朋友是文科男。

大二时候,姑娘突然爱上。

英语。

到考研自习室占了座位没课就去苦学。两个月后六级考试一出考场姑娘带着一票人直接庆祝去了。之后再没去过自习室。

半个月后,姑娘收到一短信,问她,怎么很久不来自习?陌生号码。姑娘回,考完试,不去了。问对方谁。答,自习室的邻居,机械学院的。之后,邻居时不时给姑娘发个信息,不疼不痒的。

一日,姑娘拎了半个西瓜从自习楼前经过,忽的脑子一转,上了楼。邻居果然在。她猜想这兄弟的脑子大概是串联电路连起来的,不然也不会雷打不动地在同一个地方自习。

邻居显然跟姑娘不同感,反倒对姑娘特意请他吃了四分之一个西瓜联想过度。对姑娘的感谢词是这么说的,谢谢你的西瓜,你真是一个擅长交际的人。

一个“交际”杀得姑娘措手不及。他脸色如常,看不出嘲弄和讽刺。可姑娘心里计较上了,这是怎么说话的!以后,邻居的短信越发频繁,姑娘索性不回。

又过半个月,邻居直接跑到姑娘宿舍门口,单刀直入地问,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姑娘一愣,不喜欢。

邻居的眼泪都要下来了,说,不喜欢你请我吃西瓜?

姑娘有心解释,请吃西瓜和暗示告白可以是两回事,一想邻居的思维模式,话到嘴边,改成,对不起,让你误会了。

邻居满脸悲伤地跑掉。按照泡沫剧的逻辑,姑娘该有一番特心灵鸡汤的演讲,以抚慰邻居受伤的小心脏。

事实上,她也确实这么做了。姑娘正感动在自己的鸡汤里,话筒里传来邻居略有愠怒的质问,你勾引过我吗?!

姑娘第一次被人质问这样的词,张了张嘴,竟没发出声音。自我平息了好一会儿,用足以冷冻那盆鸡汤的音调回,没有,你误会了。

室友知道姑娘的遭遇,知道姑娘最介意的不过是他那些用的极不恰当的词儿,说,理科生语文哪有好的呀,不说病句就不错了。

闺蜜劝,还是在你那一票文友里挑一个得了。姑娘翻翻白眼儿,我要找一个语文学得最好的理科生。

姑娘刚入大三就忙着搬家,从一个校区搬到另一个校区。

后来,姑娘说,下一秒转过来的那张脸照亮了她一生的雨天。格子衬衫善良地把她送到宿舍。

后来,姑娘知道格子衬衫学行政管理,大四,保研,闲得只剩下时间了。

格子每天都约姑娘散步,临睡前打电话。

姑娘问,你喜欢什么天气?格子答,雨天。最喜欢邂逅一个白裙子女孩的雨天。

姑娘心念一动,初见那天,她确实穿着白裙子。姑娘笑笑,回,是不是每个人都会在雨天遇到这么个女孩?我也遇到过。格子了然一笑,女孩子不要太聪明的好。

后来,有一天格子有事错过了散步时间,等到忙完,宿舍已经要锁门了。格子给姑娘打电话,说,我就在你楼下,你趴到窗口让我看一眼。姑娘答,已经躺下了。

格子故作孩子气,看不到你,我就不走。姑娘在室友“没出息”的骂声中骄傲地跑到窗口,探出脑袋。

后来,姑娘当然就跟格子好了。周围人边是祝福,边是调侃,你丫不非得找一理科生吗?姑娘狠狠还回去,他学什么,我就喜欢什么!

一次,姑娘问格子,白居易《长恨歌》里杨贵妃马嵬坡赐死那句是怎么说的?答,不知道。白居易是北宋的么?姑娘怒,大哥!你高中历史怎么学的!白居易是唐朝的好不好!格子理直气壮地回,我高中是理科生!

对上姑娘错愕的眼神,格子笑了,你不是喜欢理科生么?叶公好龙啊?

姑娘也笑了,使劲儿揪着他的耳朵,认认真真地说,我喜欢你,跟文理科有毛线关系!

那年,女孩十六岁,读高一。

男孩和她一个班,开学的第一天,男孩的目光就被女孩的美丽深深地吸引住了,再也没能移开。

男孩的学习成绩很好,在班级里担任班长一职。他总是以“关心同学”的名义来接近女孩,不厌其烦地询问她的学习及生活情况,定期送给她一些学习辅导资料,还时常把一包话梅或一块巧克力悄悄地塞进她的书桌里,有时干脆递上一张便条,含蓄地表达他那份单纯的情感。

女孩是聪明的,她清楚男孩的心意,却装作不懂。每次不经意间迎上男孩迷恋炽热的目光,她都会尽量还以一个自然的微笑,来掩饰内心深处掀起的阵阵波澜,然后把头深深地扎进书堆里。

女孩心里清楚地知道,此时,学业对于她是最重要的。

三年后,男孩和女孩同时迎来了人生中第一个重要的转折一一高考。结果,男孩以高出重点分数线二十多分的优异成绩走进了一所普通大学。

所有人都不理解男孩的选择,只有女孩心里明白,因为她只考上了那所普通大学。

学习氛围相对轻松,浪漫色彩较为浓重是大学里的基调。爱情更是依赖这块沃土肆意滋长,形成一道道绚丽的风景。

在这种环境的感染下,男孩终于鼓足了勇气,明目张胆地展开了对女孩的爱情攻势。可谁也没有想到,这一追求又是三年。

三年里,每个周末,男孩都会约她一起吃饭,看电影。每当专卖店里推出新款女装,男孩都会认真地挑上一两件,送到她的宿舍。赶上女孩的生日或重要的节日,男孩更会精心准备一份大礼,连同一束火红的玫瑰,来博得女孩的芳心。

就这样。男孩渐渐成为了校园里鼎鼎有名的痴情王子。

但女孩却始终微笑地拒绝着男孩。抛开男孩出众的外表及优越的家庭条件不谈,单是时间,从高一到大三,对同一个爱情持之以恒地表白了六年,没有世俗功利,有着纯真浪漫,没有虚情假意,有着真诚坦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经受了时间磨砺的追求。这是怎样一份美好与执著啊!

没有人知道女孩还想要什么,或许连女孩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是哪根脑筋出了问题。

有一天,女孩病了,住进了医院。男孩拎着一大篮子新鲜水果前来探望,这让女孩十分感动。

女孩心里清楚男孩对她的确够好了,在男孩面前,她俨然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而男孩则是围绕在她身边的小矮人,随时准备满足公主的各种心愿。而公主似乎是在期待着一个甜蜜的吻,可以“唤醒”她的吻!

“我有点口渴,帮我倒杯水,好吗?”女孩说。

病床脚下放着一个暖瓶,里面是护士刚刚打来的开水。男孩拿过来一个杯子,慢慢地倒满了热气腾腾的水。当时正值盛夏,晾凉一杯开水恐怕需要一段时间。男孩怕女孩着急,就又找来一只空杯子,用两个杯子来回地折水。动作舒缓优雅,显得耐心十足。

就这样,足足折了十几个来回,然后用嘴唇在水的表面认真地吹了一阵,最后又轻轻地抿了一小口,这才露出放心的笑容,因为此时的水温刚好合适。

就在那一刻。女孩的心被猛烈地震动了,柔软得像快要融化的巧克力,再也没有了支撑的力量。她坚信,如此细心的男人值得托付一生。

在现实生活中,带给心灵深处巨大震撼的往往就是那些不足挂齿的细微之处,但是却需要一颗智慧的心去感受。就像一部经典的爱情电影,曲折离奇的情节和激情热烈的场面固然不可缺少,但真正打动观众的只是一个楚楚动人的眼神或一句款款深情的对白。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六

2、我了解她,就像农民伯伯了解大粪一样。

3、去换辆车,车是男人的脸,男人被打哪都行,就是不能被打脸。

4、当今社会,说难听点,爱情的本质就是寸金算两的等价交换。

5、当代梁山伯,四眼罗密欧。

6、程先生,一个人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必须先学会自重。

7、我没闹,闹的是这生活,这个世界!

8、a:你们知道真么做会引发什么后果吗?b:你浪子回头c:你挥剑自宫。

9、女:现在终于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可是这些东西你给不了。男:但是我爱你。女:但是现在这三个字给不了我安全感。

10、任何人都不可能爱别人胜过爱自己!

11、面对你私生活的糟糕问题,我们选择并肩作战,同仇敌忾。

12、如果爱一个人是犯贱的话,那全世界都是贱人。

13、没有物质的爱情是不存在的,因为物质和爱情是密不可分的,是紧密相连的。

14、中华儿女千千万,实在不行咱就换!

16、人都会迷路,你也不想当发现自己走错了的时候,一回头,却没个正确的方向让你选吧,那你只能要么继续一条路走到黑,要么可能就会走到另一个错路上去。

17、我做不成混蛋,我是个穷光蛋,这个世界上没有钱,我人都不配当。

18、我就是有病,你有药啊?

19、你们早晚有一天会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东西。

20、程先生,一个人想得到被人的尊重,就必须先学会自重。

21、面对你私生活的糟蓝问题,我们选择并肩作战,同仇敌忾。

22、你们知道真么做会引发什么后果吗?你浪子回头!你挥剑自宫!

23、我宁可这一辈子单着,我也不瞎凑合,我宁缺毋滥。

24、他双鱼b和我天蝎a,他上升星座是狮子我是白羊,速配指数99!他木命五行缺金,我金命正好补木,我是寅时的虎,他是亥时的牛,无论是中算还是西算无论星座占卜还是八卦周易我们都是绝配。

25、当今社会,说难听点,爱情的本质就是寸金算两的等价交换。

26、三天之后你要是拿不下来,从此之后你就要听从我们两个人的教诲,从此停止你对全世界妇女同胞们的残害和罪恶行径,把你过胜的雄性荷尔蒙平均的分摊到造福造国利国利民的前途大业上!只爱一个姑娘,只谈一段感情,如果自食其言,你挥刀自宫。

27、伍媚:越是没有希望的时候,越要主动去创造希望。

28、林夏:我爱你跟你没关系。

29、这个世界上有不要面包的爱情吗?要面包就必须放弃爱情。

30、伍媚:我的聪明不是天生的,是见的男人多了,就有了经验。吴狄:我会觉得说这种话的不是什么好女人。伍媚:好女人进厨房,坏女人走四方。

31、石小猛:现在好像就只有两种人,以刺激穷人取乐的有钱人,和嫉妒有钱人的穷人,不是吗?这个世界真他妈黑暗,到处都是阴谋,到处都是陷阱,到处都是算计!吃亏的永远都是我这种老实人!

32、杨紫曦:你知道最终我和吴狄分手的导火索是什么?——我看上一双鞋,三千五百块,吴狄买不起,andy买给我了。

33、伍媚:疯子有疯子的痛苦,你有你的,我也有我的,我们没有必要羡慕任何人,因为我们和任何人都不一样。

34、杨紫曦:都过时了,女人拎过季包包逛街,和男人带老婆招摇一样,那不正常。林夏:老婆都不要?那你都给我吧,我本来也不正常。难道女人换包包要像andy天天换女人那样才正常啊。

35、杨紫曦:我觉得爱情一定都不复杂,来来去去就这三个字:我爱你,我恨你,分手吧,在一起。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七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也是恋人,是让同学们很羡慕的一剥儿。他们很相爱,那时候他很穷,手上也没几个钱,她最喜欢吃苹果,他就跑上市场上给她买虫咬的苹果,被虫咬的苹果很便宜。苹果上布满虫子咬过的小窟窿,像长满了可爱的小眼睛。他也想买好的,但好的太贵了。当他把让虫咬过的苹果送到她眼前的时候,她很生气,认为他也太小气了,买这么孬的苹果,让她在同学面前没有面子。他笑着说,带虫眼的苹果没打农药,说着,就拿起把水果刀把那些虫眼全部仔细的地挖掉。然后,他开始削苹果皮,削得很认真很执着。她看得愣住了,因为他竟然能把苹果皮削的很长,薄得像面片,一直削到最后都没断开。当他把一个削好的苹果给她时,根本就看不出来苹果让虫咬过,苹果都像脱了一层外衣一样。

后来,她渐渐地迷恋上了让他削苹果,因她喜欢看到他削苹果的样子,像是在制作一件艺术品。一次学校搞文艺活动,他给同学们表演了削苹果。当他把一条薄薄长长的苹果皮拉开的时候,全场的同学都愣住了。

同学们向他提出疑问,为什么能把一个苹果削这么好?

他简单的回答,用心和爱去削。全场的同学立即爆出热烈的掌声。

后来,他们大学毕业了。俩人为了留在这座美丽的城市里,拼命找工作,很快都找到了适合的工作。那时候他在为事业拼搏,很累很繁忙,他陪她的时间自然就少了,只有晚上才有机会在租来的小屋里。晚上,他总是一头就躺在了床上,很疲惫的样子。他让她削个苹果,他苦苦的笑着说,我明天还要上班呢!睡吧!她感觉他不怎么爱她了,就常常回忆起大学的时光,回忆起他给她苹果的情景。她有了一种空空荡荡的感觉,怪怪的。

他很快在公司里发展起来,每天都有很多的业务,日子过得忙忙碌碌。有时他也出差,去很远的城市,一连几天不回来。

他不在的日子,她有点寂寞和失落。这个时候,她的上司走进了她。上司是一个成熟稳健的中年男人,他的魅力把她吸引了。上司常常给她很多的苹果,读书非常好的那种,没有虫眼,皮很光滑,也不需要削。她感动了,终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出轨了。事后,她感觉自己对不起他,懊悔不己,恨自己不该这么冲动。

他出差回来了,她把自己的不忠告诉了他。她想好了,他要是不肯原谅她,就和他分手,因她不想再欺骗他的感情。他知道了这件事情,沉默了半响说,我给你削个苹果吧!他拿起了一个满是虫眼的苹果开始削,先仔细地把虫眼一个个挖去,然后开始削皮。她看着他削苹果,想到了初恋,想到了校园,想到了和他在一起的没好日子。更让她想不到的是,他给苹果削皮依然那么熟练那么专注,当他把一个削好的苹果递给她时,说:‘我们不能为苹果有了一个小小的虫眼。就把它扔掉,那样的话,就太可惜了啊!一个果实毕竟经历了开花、授粉、才有了这个果实,不容易啊!我们尽快削掉虫眼,依然可以吃啊’!

她流泪了,她知道,这个带虫眼的苹果就是他们的爱情啊!

2、三生石上的爱。

我是佛前忘忧河里的一朵莲花,每天只是闲情的看着河中自己的身影,听佛朗诵着自己并不理解的经文。有一天佛放下了手中的佛珠,口中也不念诵经文,我就问佛,为何如此。佛不语,只是让我俯身而视,我只看到一对殉情的男女。我不知道为什么,便问佛。佛依然不语,我知道佛知道我不懂。那时开始我心中充满了疑惑,直到有一天,我请求佛能让我去人间体验一次,佛答应了,并告诉我,如果有一天我领悟到了真爱,他就会将我接回。

我啼哭着来到世间,我哭着,周围的人在笑着,只听到有人说:这女孩就叫惜莲吧。我无法言语,但是我能够听懂他们的讲话,相信佛已经将我的今生注定。我无意间望到了门外的那池河水中,那天的莲花开的正艳。

我过着与人间孩子一样的生活,进私塾,跟其他的孩子一起玩耍,我总是显的那样格格不入,那时候我只能一个人跑到那池河水边,椅躺在池水边的老槐树下,那是一棵生长了近千年的槐树,它知道我的前生,知道人世间的种种情感,看到过太多的生离死别。它只是不明白我为何要祈求佛能让自己来到人间,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答案。它告诉我,人世间的痛苦都源自一个情字,问我:为何要这样自投苦海;我不语,因为自己也没有答案。直到有一天,在那棵槐树下,我遇到了一个叫俊的男孩,记得那年我16岁,俊18岁。

对我来说那天是很平凡的一天,可是他的出现让我感觉是那样的不平凡。俊手里拿着一本书,穿着朴素,却有着一股书香的气息。他从我身边走过,我与他在视线接触的那一刹那,两个人都微笑了,我随即羞涩的低下了头。那是我第一次对着一个陌生的男孩笑。从那以后我时常看到他,有时候他会将手中的书卷放下与我畅快的聊着。只感觉他的声音很稳重,给人一种可以依靠的感觉,他总是喜欢微笑,笑的是那样的甜美,又是那样的无暇。一直就这样,直到有一天,老槐树说我变了,我不知道我什么地方变了,我只是漠然。

有一天你没有出现在你走来的方向,他未曾跟我说过要去什么地方,我一个人没有目的的等待着,倚靠着老槐树,只是看着你来的方向,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爱了,佛说过当我领悟到真爱的时候就带我回去,他此刻没有带我回去,我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爱。我问老槐树我的俊去了哪里,老槐树不语,只是在风中摇头。或许它跟我一样,没有答案。我一天天的变的落寞了,那种不安的情怀一次次的冲击着我。当我接近绝望、想告诉自己别在等待的时候,俊又出现了,从他来的那个方向,只感觉他的身上多了些许沧桑。

他几乎是冲到我的身边,我被他的举动吓坏了。他问我:惜莲,你还好吧?我只是点头。他说他去考了功名,我不知道功名是什么,他说要让我做他的娘子。这份接近绝望时的欣喜若狂,我突然间手足无措。我无法给自己一个答案,我不确定,在他没有出现的日子中,向着他的方向张望等待,要的是不是这样一个结果。俊紧紧的抱住了我,我没有去挣脱,只感觉他的怀抱温暖而又结实。他伸手要去采摘池塘的荷花送我,我让他停了下来,最后他小心的采摘了一片荷花瓣放在我的手上,说我美的就如这荷花一般,我开心的笑,他不知道我就是佛前忘忧河中的一朵莲花。

我与俊的事情得到了家人的同意。我记得出嫁的那天,从我养母的眼中流出了晶莹的泪水,我知道那是不舍。我一直以为我遇到的爱,可是佛依然没有按照约定将我带回。我依然在等待。我坐在俊给我精心打造的花轿中,心中洋溢着一种欢快,我不确定那欢快是幸福还是被爱的满足,我更不确定的是,我对俊是不是爱。那天俊的家人以及远房的客人都在,我清晰的听到那些人夸赞着我的旖旎。夜幕,俊将我抱入洞房,在他解开我衣扣的时候,我猛的抓住了俊的手,他问我怎么了,我只是沉默不语。他看到我不情愿的脸上,放开了手,只是将我拥入怀中,轻轻的闭上了眼。我分明感受到我的身体燥热还有他心跳的狂乱。那年我18岁,俊20岁,不会忘记那天皎洁的月下,风吹过池水荡漾起的涟漪,半个池塘的荷花,开的正逢浓艳,老槐树在欢快的舞动,我知道它在为我高兴。

我与俊就这样生活着,我一直以为这就是我要寻找的情感。直到有一天,有个女人冲进我的房间对我大叫:就是你这个女人,为什么要夺走我的俊,就是因为你俊才不会正面看我一眼,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事,我宁愿做他的妾,就是因为你,他就连纳我做妾都不肯,你如果爱他为什么不给他生个孩子。我只看那个女人的眼中说这就流出了泪水,我也被吓哭了,直到俊从外面回来才赶走了那个女人。我依偎在俊的怀中狠狠的哭了,从那以后我也在没有见到那个女人。后来才知道,那个女人忍受不住那样的煎熬,离开了那里,俊也时常到这池边一个人哭泣,这些都是老槐树告诉我的。当我知道这一切的时候,我的心是一阵的刺痛,我靠在老槐树边,只感觉身体轻盈,我知道是佛来接我回去了。当我回眸观望的时候,只看到那个在疯狂寻找我,大声嘶喊我名字的俊,我的心更是一阵酸楚,我只给他留下了一池开的飘香的莲花。那年俊25岁。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我回到忘忧河中,总是不停的凝望,凝望那塘池水,总会看到俊的身影出现在那棵槐树下,在我与他初次相遇的地方,期盼的凝望,时常看到他流泪。他的身影也越发的瘦弱、苍老,我却无法给他依偎。佛问我是否后悔遇到俊,我不语,因为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后悔。直到有一天,俊苍老的身影没有出现在那里,我以为他是放下了,佛告诉我俊的阳寿尽了,我惊愕、痛悔。可是在痛苦的情感也无法挽回我欠俊的一切了。我又一次恳求佛,能让我在见一面俊,佛勉强的答应了。那年俊57岁。

我顺着忘忧河而下,一直到了奈何桥边,这里是所有魂魄进入幽冥之狱的必经之地,我就在那守着,我看到了俊的身影,如我刚见到他那时一样,只是脚步多了点踟蹰,只看他一步一回首,似乎还在留恋什么,我在奈何桥头等着他。我才醒觉,我从未在三生石上查看过关于他的前世与来世,现在我想我已经没有知道的必要了。看着他跨过三生石的刹那,他停留了一季,做了最后的回望。我在想如果三生石有灵,它会不会为了我与你而恸哭流涕,如果三生石有情,它会不会为你我的匆匆来去黯然神伤。我知道它不会的,千百年来,它送走了多少芸芸众生,我知晓,今生未了的情,欠下的债,在它那里全部一笔勾销。他走过三生石,端详着孟婆给你的那碗汤,我知道那是你今生为我流的泪煎熬出的情汤。我看着他迟疑的神情,我知道我欠他的太多。他还是将那碗汤一饮而尽,我知道这是最好的结局,了去的前尘的夙愿与悲痛。我望着你经过奈何桥,从我身边走过,他看了我一眼,一脸漠然,我知道他忘记了我,不认识我了,我也释然了。

回到佛前,佛依然跟往常一样念诵经文,我只是发现佛手中的那串佛珠少了颗。我就那样纵情的怒放着,用尽生命的力量吐露着芬芳,为俊照亮一条寻找幸福的路。

他很喜欢她,也很体贴心痛她。他知道她喜欢打理瀑布一般的长发,修饰纤长细嫩的手指。他知道她喜欢城里的德克士,摆在超市玻璃橱柜里的火龙果。可是,当他们的孩子呱呱落地后,他渐渐地淡忘了这些,他觉得这些都不再那么重要了。

起初,他和她为了改善生活,挤进了农民工的队伍,进了城。她嫁给他,毫无怨言,毕竟她爱他的勤劳,老实,会疼人。

新世纪的城市,繁花似锦,热闹非凡,但这里不属于他们。年味刚褪的城市还吹着春寒料峭的风,寒潮频频,闻不到春暖花开的气息。他在一栋在建的楼房里搭了张床,添了个蜂窝煤炉算是安下了临时的家。他就在这栋楼里务工;她却做了一辆做烧烤的手推车,在超市门口租下一块地,也算是找到了稳定的工作。

每天,她从简陋的屋里推着车,站在瑟瑟的寒风里,和清晨的雾霭起得一样早,等超市打烊后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家。每天她都感觉骨头要散架了,但在爱情的信仰下,她憧憬满怀地熬过了一天又一天。

大多数的日子,他比她下班要早一些,于是他大多数的日子都会去超市门口接她,顺便可以给忙碌的她搭把手,带些力气。手推车浓缩了他们那时候的爱情。两个幸福的人儿推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街灯闪耀,冷清的马路上留下一对你侬我侬的模糊影子,成了一道无人欣赏的美丽风景。

有一次,工头为了赶工,他下班比她还迟。她早已上床安歇,鼻息里有轻轻的鼾声,睡得很香。

她翻了个身,疲惫极了,连一双手露在被窝外了也不曾感觉。

他轻轻地捧起她的双手,凉凉的,手掌生起了老茧,手指好几个地方长了冻疮,鼓鼓的,通红的,碰一碰都感觉到连心的痛。他盯着那双手,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那一晚,他辗转无法入睡。为了留下一些积蓄,他和她除了日常必须品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城里的寒风潜入了他们的身子,他们都无法察觉。每天像打仗一样的生活,满满当当,他都从未陪她逛过一次商场,更不要说为她买一瓶冻疮膏。

他的心猛然一惊,她的手每年冬季都会生很多冻疮,他是知道的。他把她的手捧到胸口,想要捂热些,却害怕捂热的时候她的手会痒痒的,会从酣梦中醒来。他把她的手,捂热了,又呵一口热气给她去痒。直到天亮了,他还是不能原谅自己的粗心。他心如刀割,深深地埋怨着自己。

第二天下班,他故意跑到了附近一家商场,一盒速效冻疮膏吸引了他,36元一盒的价格着实把他吓了一跳,这就是他一天多的工资啊,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当他把速效的冻疮膏放在她的手心,她诧异了好久,突然泪流满面。她觉得那合冻疮膏里满满的都是爱情。因为再过几天就是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了,她觉得这是最好的纪念礼物。

他知道自己需要更好地爱她。他卖命地工作加之勤奋好学,得到了工头的赏识,提拔他当队长。后来他也当上了工头,腰包慢慢鼓了起来,在城里买下了一套大房子。他不准她再去卖烧烤,要她安心做家庭主妇。

再后来呢,她为他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冬暖夏凉的空调屋里,她的手再也没有生过冻疮。

可是,每次结婚纪念日,即使纪念礼物越来越高档,越来越有创意,她却越来越怀念那瓶“昂贵”的冻疮膏,越来越希望流下那时候的幸福的泪水。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八

她知道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所以死活不愿嫁给他,但最终还是没有架住他的“软磨硬泡”。

成亲那天,他对她说,我不能为你分担身体上的痛苦,我要每天为你唱歌,用歌声来减轻疾病给你带来的痛苦。

自此,他白天去蹬三轮,晚上就去给她唱歌。有一次她发病,虽然及时抢救脱离了危险但昏迷不醒。他握着她的手给她唱歌。他不知唱了多久,总之把他所学的歌都唱了个遍。她终于醒来,他却说不出话来。她心疼地说:我听到你的歌声了,一直想醒。

他的歌声还是没挽留住她。她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本子,幸福地说:每天你为我唱完了歌后,我都会偷偷地在本子上画一个圈圈。4700多天,你每天至少为我唱10首歌,这13年来你至少为我唱了47000首歌,有哪个妻子能得到这样的幸福啊!

望着那密密麻麻的本子,他说:我还没唱完呢,我要继续唱下去....

她无力地躺在床上,含泪笑了。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九

女孩在认识男孩的时候,男孩是个衣食不愁、挥金如土的公子哥。

他们相识、相知、相爱,短短的时间里他们走到了一起,成为了周围朋友眼中的最佳恋人。

男孩和女孩每天的吃喝玩乐让他们忘记了时间的流逝。转眼半年过去了,男孩和女孩花光了身上所有的积蓄,他们开始注意节省了平日的开销。女孩不再去商场买高级化妆品了,不再去高级场所吃饭了,男孩戒了烟,也开始拒绝名牌了。生活开始变得节俭起来。

男孩问女孩:如果有一天我什么都没有,你还会爱我吗?

女孩笑了没说话。

女孩决定找男孩问个究竟。

一个月过去了,女孩问过男孩所有的朋友,但依旧没有找到男孩。她没有放弃,她在告诉自己男孩只是一时生气,很快会回来。

一天,女孩收到了一封信:

你还好吧!我知道你收到这封信会很惊讶。请原谅没有和你说一声就走了,是我的不对,不该与你发脾气,真的希望能得到你的谅解。我只是出来走走,可能是生活的压力有些大了,出来透透气。在外面经常会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挺怀念的,你的笑声,撒娇声都是我永远忘不掉的。我相信能保存到永远。但是……但是我觉得我们不适合在一起。把最好的留在记忆中吧。保重!

女孩手捧着信,眼泪浸透了这封信……。

女孩决定继续寻找男孩。她要当面问个清楚,想见到男孩,哪怕是一分钟也可以。她继续问着男孩的每个朋友。

一天,女孩又收到一封信:

我们已经有67天了没有见面了,你还再找我。你真的很傻,我都已经说过了,我们很不合适,你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天使。请别再找我了好吗?仅有的一点好的回忆我不想让你破坏掉,我已经找到真正属于我的另一半了,你祝福我们吧……而且快结婚了。希望你也能早日找到合适的另一半。保重!

女孩看着信几乎崩溃了,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深爱的男孩会如此的绝情。但她突然感觉到男孩离自己很近,好像一直都在看着自己在寻找他。

女孩寸步不离的陪着男孩走完了最后的25天,病魔没有被他们的真心所感动,从女孩手中无情的抢走了男孩。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十

有人曾经问过我:“为什么你空间里都是情啊爱啊的?”我其实是有些微的不好意思的,可今天如此光明正大是真的想说:“无论是爱情,友情,亲情,我们没有哪一天不是依靠着这些力量而存活下来的”。

我们这一代的爱情故事已经很不一样了,不知道为什么就莫名奇妙的省略了情节,省略了浪漫。连爱情似乎也被这个时代同化成了“快餐式”。

我那么的幸运见证了我父母的爱情,我当然看不到全部,但是他们用自己的故事告诉我,什么,是爱情。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当然就是我的爸爸和妈妈了,爸爸曾玩笑般怪过我没有“歌颂”过他,只知道“世上只有妈妈好”。

那么今天就先来说说爸爸。我的爸爸与别的爸爸不同,别人说起爸爸都是沉默寡言,不善言表诸如此类的词,但我的爸爸是个男人中的“话痨”!因为他是个特别幽默的人,有他的地方就是快乐!他不挣大钱,估计也挣不了大钱,因为他“心慈手软”。长到这么大他没有动过我一根手指头,以至于我听到谁谁家里有家暴就觉得是另人发指的事情。他还有洁癖,所以在他眼里我一直是个邋遢的人。他品味家中最高,我以前买的衣服都是被他嚼舌根,不足入眼的。好在现在我不常听见了,如果不是我眼光有所上升就是因为,的确,我们不能常见面了。他做的一手好菜,我最爱吃了,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有他的时候我是不吃妈妈做的菜的。他还有个记忆中就没有消过的肚子,是我一直没事可以随时拿来“切西瓜”的地方。记忆中的他似乎有很多不足,但直到现在我一直觉得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疼妈妈的人,比我更疼,一直不减的疼了这么多年。

我跟妈妈都有个特别“娇气”的毛病,见不得抽烟打牌,见了就从心里冒火。妈妈“懂事”,不得已还逼自己上杀场,我就不一样了,没大没小就伤及无辜。所以通常这样的场面我只能眼不见心不烦,三十六计走为上。这么多年爸爸终于戒烟了,还胡乱学着养身之道,真是又惊又喜。

我的妈妈我好像说过很多次,我现在觉得能从自己的身上看到妈妈的影子。我像她,我想,我也要胜过她。我喜欢她因为我而引以为傲的表情,我喜欢看被爸爸逗到脸红的可爱样子。我喜欢她工作时凶凶的态度,我喜欢看她那么自信骄傲的样子,好像不老的女王。她是那么的自信站在舞台的中央,无论那舞台有多么大或者小。

就是这样的两个人在我的生命里演绎着甜蜜好多年,也做了模范夫妻好多年,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三个人的一家其实不简单。也许是实在累了,他们的七年之痒来的迟了一点。我以为我的幸福要结束了,我以为…我以为…。但是他们又一次告诉我,爱情的无坚不摧。我为此流泪好多次,但最后一次是被感动的。“爱过就是爱过,怎么能说不爱,没有的事情怎么说的出口”我不是那个此时被爱重新包裹的女人,但我哭了,流着跟叫妈妈的女人一样的泪水。

我曾羡慕那些生长在单纯世界的孩子,或者一直蒙在鼓里的孩子,我认为有着单纯爱情定义的孩子会比较容易幸福。但现在我比较羡慕我自己,看到的爱情复杂或者简单,现实总是残酷的,见过才能懂得,能多长大几岁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十一

江海峰和郑晓沁是一对恋爱了两年的情侣,她们两是在朋友一次生日会上认识的,后来走到了一起。江海峰是刑警大队里面的一名刑警,而郑晓沁是一家国际酒店的西餐部部长。郑晓沁平时下班有空,就会去刑警大队看看江海峰。刑警大队里的人基本都认识了郑晓沁。江海峰还有一铁哥们,是一起从警校毕业来到刑警大队的,叫黄斌。

“江海峰,中队长叫你马上去会议室,有任务。”黄斌冲聊着电话的江海峰喊着。

“先这样了晓沁,我有任务,晚上再说。”江海峰挂了电话往中队长办公室跑去。

江海峰来到了中队长办公室,看到自己一组的同事全到了,中队长看了下江海峰,让他赶紧进来。

“好,都到齐了,现在我宣布任务……。”中队长说完后,大家便去执行任务。

执行任务中,抓捕毒贩,江海峰左手臂中了一枪,黄斌也中了一枪在身上。黄斌被送进了手术室抢救。江海峰伤口被处理后包扎好了和同事一起在抢救室门口等。中队长也来了。手术室灯灭了,医生出来了。

“怎么样医生。”中队长问着。大家都围了上去。

“我们尽力了,子弹打穿了心脏流血过多,真对不起。”医生说完便走了。

女同事听了眼泪掉了下来。黄斌被推了出来。

“敬礼。”指导员一声令下,所有警员都敬礼了。

这时,黄斌的家人来了。看到黄斌被白布盖着,黄斌母亲直接晕倒。黄斌妻子抱着还有两天就满月孩子在旁边哭着。

“你怎么可以撒手就走,丢下我和孩子啊。你不是说孩子满月你跟领导请假和我们一起去照全家福的吗?你给我起来黄斌。”黄斌妻子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扯着黄斌。眼泪不停地留着。

大家看到赶紧上去拦着她。孩子在妈妈的怀抱里,没有哭。还在安稳的睡着,他不知道爸爸已经离开了他。

处理完了黄斌的事情,江海峰才回家,江海峰回家睡了一觉,明天还要参加自己兄弟黄斌的葬礼。第二天参加完葬礼后,因为江海峰手臂有枪伤没好,所以队里给他放假了,江海峰便一个人去海边走走。这时手机响了。是晓沁的电话。

“下班了吗?”江海峰问。

“嗯,打算送饭到队里给你。”晓沁收拾着东西。

“我没在队里,我在海边,你过来吧。”说完江海峰便挂了电话。

晓沁来到了海边,找到了海峰。看到海峰手臂包着绷带。

“你手臂是怎么回事。”晓沁着急的问着。

“没事,昨天执行抓毒贩挨了一枪。”江海峰说着。

“那你怎么现在才告诉我,我还是不是你女朋友。”晓沁急了起来,冲江海峰生气。

“黄斌牺牲了。”江海峰难过着。

晓沁这时不知道说什么了,她知道黄斌和海峰是铁哥们,这时候江海峰心里比谁都难受,也后悔刚刚对江海峰生气。晓沁一直陪着江海峰。

一个多月过去了,江海峰手臂好了,归队了。回到自己工作的位置,看到旁边的桌子空空的,很不习惯,那个位置是黄斌的。这一个多月来,晓沁一下班就回家煮鸡汤和好吃的拿到江海峰家,给海峰吃。江海峰小日子过得挺舒服的。最近还商量见家长说结婚的事情。江海峰今天下班和晓沁,去看了一下黄斌家里人,他们家人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笑脸,他们还没有从黄斌离开的日子走出来。

晚上江海峰约了晓沁出来。江海峰一个人在海边等着。郑晓沁来了。

“吃饭了吗?”晓沁笑着说。

“晓沁,我们分手吧,我们不结婚了。”江海峰看着晓沁。

“为什么?”晓沁掉眼泪了。

“别哭,我们不合适,按照你现在的条件,你会找到更好的。”江海峰伸手去擦晓沁的眼泪。

“你别跟我说这些,你根本就不是你分手的理由,告诉我为什么要分手,而且在我们将要结婚的时候。如果你不说清楚,我决不放手。”晓沁一手打掉了江海峰的手。

“晓沁,难道你还不明白吗?我是一名警察,我随时都会牺牲,我不想像黄斌那样,丢自己的妻子和还没有满月的儿子在一边,自己就走了。”江海峰很冷静地说着。

“我不在乎。”晓沁哭着。

“我在乎,我办不到。如果我和你结婚生了一孩子。而我牺牲了,你以后怎么办。我不能这么自私毁掉你的幸福。就在黄斌离开的那一刻我就想明白了,晓沁我们不是一路人。从今天起,我们毫无瓜葛。”江海峰说完上车走了。

郑晓沁一个人站在海边哭着。接下来的日子,郑晓沁和江海峰都没有联系,真的好像一对陌生人,毫无关系。身边的人也不敢多问什么。江海峰感觉最近干什么都不顺心,烦死了。中队长突然冲了进来。

“发现了a级通缉犯,劫持人质,马上出发。”中队长说完便跑了。

大伙赶紧拿起帽子跟着跑了出去。中队长带队来倒现场,特警和巡警都到位了。这时指挥员走了过来。

“你们里面是不是有一个叫江海峰的。”指挥员叫。

“我是。”江海峰站了出来。

“是这样的,里面的犯罪份子叫李大河,是之前你开枪打死的a级通缉犯李大海的弟弟,他为了见你,劫持了你女朋友郑晓沁。现在为了人质安全,我们打算让你进去见一下罪犯李大河,顺便把人质救出来,但是罪犯手里有枪,我们特警的狙击手会协助你,你有意见吗?指挥员说着。

“保证完成任务。”江海峰敬礼。

指挥员让人拿来了防弹衣给江海峰穿上,为了以防万一,江海峰还戴上了手枪。中队长拍拍海峰肩膀,海峰笑了下进去了。

“命令狙击手准备,随时开枪。”指挥员哄着。

江海峰走了进去,郑晓沁看见了。

“海峰,你不要过来,你走啊,你别管我。”晓沁大声的喊着。

“晓沁没事,你别乱动,好好待着,我会救你出去。”江海峰笑了笑。

“不要,你走啊,海峰,你别过来。”晓沁哭喊着。

“江海峰,你终于来了,老子等你好久了,你给老子把防弹衣脱了。手枪丢了,否则我一枪打死她。”李大河拿枪指着郑晓沁。

“行,你别乱来。我照做。”江海峰脱掉了防弹衣,拿出手枪丢到了一边。

“海峰你别脱,海峰你别管我,快走。”晓沁喊着。

“没事的,这段日子里我才明白你对我很重要,等我们出去了,就结婚,你现在别说话,安静的坐在那里。有我在,别怕。李大河,我来了,该做的我做了,你把她放了,和她没有关系。”江海峰指着李大河。

“我李大河也是个男人,放了这女人没问题,你给我过来。”李大河拿出一颗手榴弹,只要手一松开就爆炸。

江海峰走了过去,李大河把晓沁放了。晓沁不肯走,要和江海峰一起。李大河左手拿着手榴弹,右手拿着枪指着江海峰。

“出去等我,等我出去我们就结婚。这戒指就是我用来像你求婚和道歉的,你先拿着。”江海峰从裤袋拿出戒指给晓沁。

两个月后,经局党委决定,江海峰顺利解救人质,授予个人二等功。同日,江海峰和郑晓沁两人结婚。一年后,晓沁为江海峰生了一对龙凤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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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十二

疫情肆虐,让世界陷入了一片阴霾之中。人们的生活被逐渐改变,而有一群人,他们与病毒抗争,他们是医护人员。他们在这场战役中冲锋在前,冒着生命危险,为病患提供救治。在他们中间,有一对情侣,虽然身处不同的医院,却依然选择相守。他们用不同的方式,表达着对彼此的关心和支持,给予对方力量与勇气。他们的爱情故事让我明白了在困境中的相守与坚持的重要性。

第二段:勇敢与坚强的爱情。

他们是一对年轻的医生夫妻,拥有共同的职业和理想。疫情来临时,他们没有退缩,相反,他们选择主动请战,投身到救治病患的工作中。由于他们工作的医院不同,长时间的分离使得他们心中的思念和担忧开始占据了他们的生活。但他们并没有屈服于困境,他们用平日里的电话、短信和视频通话来表达彼此的关怀和爱意。他们互相鼓励、互相支持,让对方坚定地坚守在各自的岗位上。正是因为他们的勇敢与坚强,他们成为了众人学习的榜样,也令人们对于爱情的力量重新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第三段:无声的陪伴与默契。

每天两人紧张的工作结束后,在医院大楼外的公园里见面。他们渴望这样简单的见面,但也明白彼此的安全和健康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放声大笑,泪水涟涟,互诉衷肠。而接触面输、言语交流的困难,仅仅是增加了彼此之间的默契与默契而已。

第四段:时间对于爱情的考验与培育。

疫情造成了大家的生活突然中断,时间静止,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通过电话、短信和视频来保持联系,他们的关系升华了,沟通变得更加深入。没有见面的日子里,他们不停地交流经验、分析病情、沟通感受。这一过程开始对他们的爱情产生了新的影响。当疫情之后,他们终于重新相聚,彼此更加了解和珍惜。时间对于他们的爱情来说是一种考验,但也是一种培育。

第五段:爱情及时行乐与珍惜当下。

面对困境,他们选择相爱,并用爱情支撑彼此。他们没有抱怨命运对他们的不公,而是珍惜现在,相互携手并肩前行,为创造更好的未来而努力。他们相信,只要有爱与勇气,无论遇到何种困难和挫折,都会一起面对并克服。于是,他们的爱情故事成为了一种力量的象征,催人奋进。

总结:在疫情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悲伤和困难,还看到了无私和勇敢。而爱情更是战胜一切困难的力量之一,它能让我们互相支持和鼓励,让我们心怀勇敢和坚强的信念。正是在这样的关爱与包容中,我们能够一起度过困难的时刻,将爱情绽放在疫情中吧。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十三

在每一个特殊的日子,哲都会收到岚寄来的小礼物,虽然它们只是很不起眼的小东西,但仍会让哲感到久久的温暖。那些小东西一直都放在哲房子角落的一个旅行箱里。

上大学的时候,哲很有才华,学校成立了几个社团,哲一身就兼任了两个社长。在年级里,他的成绩也是出类拔萃的,就是有些特立独行。他住的宿舍除了生活必需品,看不见一点多余的东西。他从不送别人的礼物,也不收别人送的礼物。了解哲的人一般都不会有意冒犯他。可是岚不一样,她不墨守陈规,总喜欢有那么一点小冒险。

大三的那年,哲得了重病住院,岚去看哲,走的时候在哲的枕边留下了怀旧版的变形金刚。其实,岚的心里也很忐忑,他知道哲是一个不会改变自己习惯的人,她怕那个礼物又会被退回。但是,出人意料的是,隔了几天,她再去看哲的时候,哲对她很真诚地说了声“谢谢”。还送给她了一大盆开得密密麻麻的水仙花。

不知怎的,因为那个礼物,他们竟成为了关系很要好的朋友。后来,岚和哲的其他朋友嫣、辰、枫、晴也慢慢熟识了。日子一直过得很快乐,只是在哲得病的那一年末尾,晴出事了。

晴是一个既善良、又开朗的女孩,总会给朋友带来无尽的乐趣。圣诞晚会她和嫣、岚一起合唱,到歌曲的高潮部分,嫣、岚的话筒出问题,她们突然停顿。在那个关键时候,是晴扯开嗓子,把气氛推向高潮,赢得了热烈的掌声。天气突然下大雨的时候,她会帮着摆地摊卖小货物的老奶奶撑伞,跟她一起收拾东西。

但是谁也不知道,晴一直受着家族遗传病的折磨,严重的时候整天整夜的头疼,根本没有办法学习,也无法做其他事。她从不把痛苦表现在外,所以让周围的朋友觉得她的病根本就不碍事。直到过完春节,开学两三天了,晴都没有来学校,哲打电话给晴的家里,晴的爸爸说晴已经来学校了,是晴的哥哥亲自送上车的。这才让周围的人感到无比的惊慌。学校立刻报了案,但好多天都没有任何消息。看到晴年迈的父亲悲痛欲绝的样子,哲、岚、嫣、枫陷入了深深地自责中。他们帮着寻找一切可能的线索,最后,警察在烟台的海边发现了晴的衣物。经过调查,警察判断是晴自杀。谁都不相信这是事实,他们都在等晴的归来。直到有一天,学校发布公告,消了晴的学籍,哲、岚、嫣、枫和那班的同学都失声痛哭。

事后,哲不解地问岚:“晴为什么会走上那条路?”岚神色凄苦地说:“如果不是无路可走,晴不会选择那条路的。她应该是怕拖累她年迈的父母吧!”哲有些情绪失控地说:“那她就不知道,她的选择会对年迈的父母造成多大的伤害吗?”停顿了一会儿,他又低下头自责地说:“我是可以救她的,可以的…都怪我”岚没再说话,只是把手放在岚的肩膀上。

毕业后,他们各自去了不同的城市,但逢年过节的时候还是会聚一下。几个人里,嫣、哲、枫都属于适应能力很强,干事又出色、被现实所宠爱的那种,只有晴像水仙花一样对生活的纯净度要求较高,是倾向于活在理想中的人。所以,四处碰壁,到处流浪,带着满身伤痕踽踽独行。

哲有过很多次,让岚换一个发展前景好,待遇高的行业,但岚总是默默地拒绝。在她的人生中,所有的东西似乎都应该是纯色的,唯一的,永恒的。她虽然是一个女子,性格温柔似水,但用山的坚硬去捍卫灵魂本初的追求。所以,就注定了要遭受生活的风刀霜剑。

哲知道,岚和晴表面看起来是两个性格迥异的人,但骨子里却是一样的。虽然,在很多人的心中,都认为“条条道路通罗马”。但在她们的心中,似乎只对通到理想国度的那条路情有独钟。因为晴也买过一个怀旧版的变形金刚。

昨天是端午节,哲不远千里回到了西安,岚去接他了,还带着她的母亲亲手包的粽子。看着日渐憔悴的岚,哲仿佛看到了在黑夜中满脸泪水的晴。自从晴走后,哲在夜里就从来没有关过手机,因为,只有他清楚,在晴做出选择的那一晚,她一定是给自己打过电话的。就像昨晚,岚也给自己打电话一样。他想用一种被岚信服的方式证明“路,一直都在”。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十四

“你想抱我么?”云霓看着小心地抱着一个精美的“enchanteddoll”仿真女孩的卫国,开心的笑着。卫国赶紧扭头,不再看云霓,但又不敢低头,怕汗水滴到怀里的布娃娃身上。卫国不知道怀里的布娃娃是什么宝贝,但知道刚才云霓刚才在那个布娃娃店刷了78000元就换了怀里的布娃娃。这七月的太阳,就在头顶上不走,等红灯过马路这会儿,卫国感觉鞋底都湿了。怀里的布娃娃非常漂亮,但卫国还是觉得云霓更漂亮,就是衣服穿得比布娃娃还少。每偷看一下云霓,卫国都觉得刺眼,就赶紧扭头,不过头扭的次数太多了,不被云霓发现那才是怪事。

“你是不是特别想抱我?”过了马路,云霓又问卫国。“想。不,不是,我想帮你抱她回家”。云霓和卫国继续走着,在云霓的余光里,卫国还在持续着,看一眼,扭头,再看一眼,再扭头的动作。卫国和以前还是一样啊,胆小,安静,偷偷的喜欢这她。卫国是云霞的高中同桌,那时云霓是校花,卫国是那种见几次面都记不住的那种男同学,除了干净,再没有其他特点。高考前几天的时候,卫国和几个调戏云霓的小混混打架,轻微脑震荡加右臂骨折,住进了医院,云霓在医院陪护了卫国三天。高考后,卫国也出院了,有七年没见过了。

“快到我家了,到家就让你抱,你现在怀里有个女人,我不让你抱”。高中的时候,卫国就是云霓的勤务员,买饭打水取快递,偶尔还充当云霓的保镖和吸泪器,卫国还在晚上去过一次女卫生间,给云霓送卫生巾。那时,云霓送了卫国一个手机,要求卫国随叫随到。那次打架,手机也被摔坏了,后来卫国修好了,但再没有响过。

“快坐,喝点水”。云霓的家是在高档小区里,房间里奢华的装饰,让卫国害怕,汗水一下就收回去了,碰坏或弄脏那一个,都不是他可以承受的。云霓端了杯冰水,把卫国怀里的布娃娃随意的丢在沙发上,就拉着卫国坐在了一起。

“我去洗个澡,你先坐一会”。洗浴间就在卫国坐着地沙发对面,隔着玻璃墙,可以看到云霓褪去一件件衣物和撩人的形体,甚至能看到云霓白嫩皮肤的折射的光斑。卫国在那次住院的第四天,就被父母接回农村去了,外伤到时没留下什么影响,只是没能参加高考。伤好后,卫国没有准备再复读,家里的经济条件就算能完成复读,但大学的费用是没办法解决的。卫国来了省城,他知道云霓被省城大学录取了,没有去找云霓的想法,只是感觉里云霓近一点心里踏实。卫国在一家快递公司安定了下来,七年,虽没有再见过云霓,但卫国在省城安了家,妻子是一个食品厂的女工人,是卫国刚来省城租房的房东女儿,健康直爽的一个女人。卫国很勤快节俭,一家人生活也很平静安稳,过年还会带着老婆孩子回老家住几天。

“卫国,我还漂亮么?”“漂亮!”卫国的声音轻微的还没有他咽口水的声音大。云霓从洗浴室出来,只围这浴巾,裸露在外的胸肩和完整的腿部,反射着刺眼的光色,卫国闭上了眼睛低下了头。在卫国挡在云霓身前,并用不怕死的拳头和牙齿打跑欲调戏云霓的几个小混混时,她动情了,她以为是这是爱情,在卫国病床前守护了三天三夜,拗不过卫国让她必须考好的要求,才在高考前一页,回去休息和准备高考。考完一第一场,云霓跑去病房,只有一张纸条:“云霓,一定要考好,我没事了,我还会回来的。”云霓到处找老师和同学打听卫国的家庭地址,但谁会记住一个不和其他同学说话、面貌普通的同学家是哪的,班主任也去监考了。在云霓高考完和父母会家时,她记住了卫国“我还会回来的”这句话。

青春和爱情一样,都经不住时间的冲蚀。三年的时间,卫国的消息再也没有出现,云霓不再相信爱情了。云霓在大四那年,被一辆凯迪拉克接来了现在这个房子,时间久了,那个曾经让云霓一度迷恋的大叔,也就在床上还能让云霓感动温暖。云霓成了一个迷恋奢侈消费的美丽情人。

“卫国,能抱抱我么?”云霓就这样挨着卫国坐了下来。

“云霓,你现在过得好么?”卫国头更低了,面前发光的腿让他眩晕,他在沙发上挪着屁股继续往后退着。

“就这样,你都看到了。你呢,你是来我的么?”

“我没想过找你。我也挺好的,我也结婚了,家就在省大北面那个葫芦社区”

“那,你还愿意抱抱我么?”

“云霓,你过得好就行。你要有什么力气活,可以给我打电话,我可以帮你作的。”

“卫国,让我好好看看你。”云霓捧起了卫国的脸,盯着卫国的眼睛,流着泪。

“云霓,我该回家了。这是我的电话。”卫国的双手停在了云霓肩上,又收了回来,取出一个小卡片放在沙发上,就起身走了。

“135xxx21314”这还是云霓给卫国办的电话号。“卫国,记住,这个号码你要用一辈子,不许关机,我要随时都能找到你”。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十五

林森一直宣称追了我十年,但是在最初的两年仅仅因为我偷拿了他一袋"德芙"巧克力,小气的他就每天追着我要,把我的小辫子拉得生疼。从9岁以后,我为喜爱的男孩留过很多次长发,但是我只为一个男孩剪过头发,那就是林森。当我顶着刺猬头站在他面前时,他说:"张春花,你真狠!"。

就在昨天晚上和一个长的酷似言承旭的'帅哥一起从附近的电影院有说有笑的出来,我才发现电影院门口站着那个追了我十年的林森。他丝毫不顾及我在帅哥面前的形象问题,如同陈佩斯一样圆圆的脑袋因为被我放了鸽子而愈发得锃亮起来。

林森咬牙切齿地说:"张春花同学,你简直就是一个花心大萝卜!"然后掉头走掉,1米七的身高居然也走出了姚明的风采。旁边的帅哥面色微变,小心翼翼地说:"难道你不是叫lucy?不要生气,就算你是花心大萝卜,那么也是棵漂亮的花心大萝卜。"说完,帅哥说担心自己家的小狗饿死,要赶紧回家喂食为借口冲进了地铁站。当我想起他刚才看电影的时候说自己从小对狗过敏时才恍然大悟,林森又拆散了我的一段情缘。

林森一直宣称追了我十年,但是在最初的两年仅仅因为我偷拿了他一袋"德芙"巧克力,小气的他就每天追着我要,把我的小辫子拉得生疼。从9岁以后,我为喜爱的男孩留过很多次长发,但是我只为一个男孩剪过头发,那就是林森。当我顶着刺猬头站在他面前时,他说:"张春花,你真狠!"第二天,他剃了个光头,虽然被他爸爸狠狠打了一顿,但是他还是坚强得对我说:"张春花,我喜欢你,我追不上你的话我就不留头发。"那年,他刚刚十岁,从此,他的头顶再也没有植物生存过。

我的父母一直很注意对我的家教,爸爸是一所大学的教授,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做人要专心",以至于后来听到"做人要厚道"这句话时还以为是我爸爸的学生来了。那时我喜欢一边看电视一边趴桌子上写作业,但是爸爸总教训我需要专心,所以我就专心地看电视。一天晚上爸爸抱着我说:"乖,“专一”是一个人的优良品质,专一的人才是好人。"我仰着头说:"爸爸,那林森对我很专一,他一定是好人了。"第二天,爸爸抱着我敲开林森家的门,说:"你儿子要是再纠缠我女儿,咱们走着瞧。"关上门,只听到林森在噼里啪啦声中鬼哭狼嚎,我知道"专一"并不是一个太好的品质。

我是看着《美少女战士》长大的一代,当爸爸喝醉了给我讲完牛郎织女的故事后感叹道:"如今象牛郎如此专一的人越来越少了!"第二天,林森又省下早点钱给我买了冰淇淋吃,我感动地在他背后贴张纸条"我是中国最后一个牛郎"。回家他又被他爸爸狠狠地揍了一顿。我开始记得,专一就意味着挨打,专一就意味着受伤。

等上了大学,我的眼界豁然开朗,这时我才发现大学里面有这么多的清爽帅哥,而林森的光头越长越象保镖,但是他还是对我那么好,每次我想知道哪个男生的资料,他总会不惜一切代价去获取情报,然后哀怨地对我说:"张春花,你真的是个花心大萝卜!"。

在大学中,我发现当个校报的记者可以名正言顺地接触到众多帅哥,所以我从报纸上抄了两篇文章报上了名。但是林森非要以"如今记者的生存大环境很差,经常被黑暗势力威胁"为由,跟着我采访。从此,我当记者,他当"记着"。我的主要工作是和帅哥聊天,他的工作就是写东西。

当我们学校的篮球队打进大学生篮球联赛的前八名时,我奉命前去采访篮球队,林森居然说自己有事,不能陪我去了。当比赛开始后,我发现那个威风八面的组织后卫居然是林森。比赛以我们的大胜而结束,当林森不可一世的向我走来的时候,我一脸媚笑得拉着他说:"嘿,那个戴太阳帽的帅哥叫什么名字?是你们球队的吗?"林森一下子被打击得说不出话来,缓了半天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那是给我们送纯净水的!"第二天,校报推出了人物专访《篮球场边的风景———————记送水工小胡》,旁边配的图片是我挽着小胡的胳臂,巧笑倩兮,因为当时我恶狠狠地警告林森"不许只照小胡半个头!"。

在我又一次失恋之后,身边陪伴我的还是林森,他任由我用鼻涕眼泪把他的华伦天奴衬衣抹得一塌糊涂。林森竭力睁大自己的单眼皮小眼睛对我说:"花,你不要再人海中寻寻觅觅了,你难道没有发现最近的我是你最真的追求者吗?到底怎么样我才能追上你?"我泪眼婆娑的看着他说:"当你有郭富城的身材,阿杜的歌声,裴勇俊的英俊,梁朝伟的眼神还有贝克汉姆的时尚时我就答应你。"林森站起身,左顾右盼。我问他看什么,他意志坚定地说:"为了你,我要去美容店整容!"他果然冲进了一个美容整形店,我正在担心刘德华从里面跑出来时,他又气喘吁吁的站在我的面前说:"他们说能整,不过整形费可能需要上亿。你还是继续当你的花心大萝卜吧!"。

身边没有爱情的时候,我只好听从林森的劝告,到他们宿舍玩电脑时,我看到林森上铺居然是个瘦瘦高高,穿一蓝格子衬衣的帅哥宇。那一刻,我忘记了半个小时前哭着说:"我真的忘不了这个男孩,其实我是很专一的人!"我冲着宇微笑,跟他聊天,丝毫不理会站在一边差点潸然泪下的林森。那天晚上,我叫宇出门吃饭的时候,林森正要跟上,我诚恳地对他说:"你妈妈不是病了吗?还不赶紧回家尽尽孝心。"林森咬牙切齿地说:"我这次是引狼入室,你跟他一起吃饭就算了,怎么还咒我妈?我妈昨天还去游泳呢!"宇尴尬地说:"我不去了,这位同学,林森挺喜欢你的,每天半夜都会喊你的名字。"我感动地问:"他喊什么?"宇小心翼翼地问:"你是姓花叫心吗?"暴力镜头此处略去一万字。

我对自己说:"答应林森了吧,这么专一的男孩已经很难找了!"刚刚说完就见到我们记者站新来了一个酷似言承旭的帅哥,我把自己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拿着林森送的电影票对帅哥说:"你好,我刚捡了两张电影票,今天晚上的,不去就浪费了,你能陪我一起去吗?"。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十六

在信用社工作老张和开理发店老太婆闹起了别扭,不为生活俗事,事实他们生活还算富足,争吵的上了点高度,他们从来没有浪漫过,而又见了亲眼目睹浪漫爱情故事,心头酸味终究成了醋,只能老骥伏枥创造性去弥补了。

夏日的阳光炽热难耐。老张也是凡夫俗子,端坐柜台,摇着蒲扇,泛黄的背心嘞着松弛皮肉,俨然煮过头的包子。老张正愣神间,一男一女追打着跑了进来。女的面似红霞,胸口起伏不定,张扬着青春的活力。男的汗流浃背局促的搓着手:大爷,存钱。老张翻了翻眼,面无表情的办理着。“签字”,小伙接过扔过来的单子,提起笔。“等会,看我的”姑娘俏笑着凑上前来,“一起,哈哈”。纤细的玉指握住粗厚的大手缓缓画了个心缓缓落于纸张上。小伙低沉的说道,“大爷,这是我们爱情的签名。”老张鼻子一耸,老花镜悄然退到嘴巴上,长大的嘴巴两颗大黄牙豁然奔出。“怎么能这样呢,”老张喃喃自语的望着大太阳底下依偎着一对青年人撑着花伞离去。

蒙太奇,理发店的小屋。老太婆笑着恭喜一对即将结婚的新人。新娘子打扮来了,做头,人生只一回,要告别最美丽的少女时候了,怎么也要来个梳妆,而这要援引外来力量。姑娘款款落坐,松开瀑布般的长发。老太婆扬起剪刀,对着镜子笑道,我可下手了。新郎伟岸的身躯挡住老太婆的方向,“给我,第一剪是我的,剪得断,理不乱。”新郎一剪下去,一把长丝已然在手,巧手打个蝴蝶结打了个结挂与胸前,张开手臂,高唱“戴你到天涯海角。”镜中洋溢着另一张幸福的面容,正如夏花之绚烂。

故事完了,哪一个精彩呢?老张、老太婆喋喋不休争吵了一辈子,这些他们都不曾有,只能等来生了。

爱情故事中的女警察(汇总17篇)篇十七

常见我家楼下一对推车卖苹果的老夫妻,一个叫卖一个称称,没有顾客时,俩人就默默坐在推车边不言不语。

偶尔我在阳台看见这一幕,冲着老公喊:“瞧吧!人老了便没了情爱,整日无语,可见时间带走的不单单是岁月,还有这满腔的激情和浪漫。”

老公没吱声也没抬眼看我,只是摆弄着他的花花草草。

我愤愤然,“难道你现在就老了不成,半句话没有,让我一个人说的好没意思。”

老公抬头一笑,“行啦!别那么多的感慨,好容易休息一日,一会出去逛逛吧!”

我狡黠的一笑,这正是我的目的。想想终日为赚这几斗米的钱忙碌不堪,好容易得以清闲,真想出去逛逛商场,累了找一雅致点的餐厅,狠狠消费一场,岂不美哉。

老公说是说,可人未动,还在摆弄着花花草草。我撇嘴不悦,继续望眼苍穹,几缕奇形怪状的白云,漂浮在蓝蓝的天幕之中,让人为之陶醉。

这时一阵吵闹随风贯耳,我低头一瞧。见一位剽悍的妇人手拎着一袋苹果站在苹果摊前,指着老夫妻嚷嚷道:“老不死的真缺德,缺斤少两的事也能做出来。”边说边把她手里拎着的苹果扔在苹果摊上,只听见哗啦一声,摆好的苹果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重量,撒得满地都是。

老婆子一边用手捡着苹果一边说:“不会的……我家老头子从不会给人称错称的,更不会短斤少两……”

剽悍妇人哪里肯听,不依不饶地继续骂道:“你们这种做买卖最没良心,哼!不缺斤少两苹果能卖这么便宜?”

老头子气得满脸通红,指着妇人半天说不出话来。

剽悍妇人见老头子用手指着她,气焰更胜了,她一脚踹在推车上,推车一晃苹果全部撒在了地上。

老婆子心疼的哇哇直哭。

“哼!太不讲理了。”不知道何时老公已经站在了我的身边,我看他时,他正急匆匆地跑下楼去。

我知他素好闲事,怕他这样匆匆下去要惹事上身,急忙随之身后,叫着他的名字。

老公下了楼竟没向苹果摊走去,而是向不远处的几个疯跑的顽童追去。我见他追上一个大约七八岁的男孩,那男孩正拿着一个苹果在肯。

老公拽着男孩来到苹果摊前对妇人说:“这是你儿子吧!”

妇人惊声转头,见儿子啃着一个苹果,脸顿时变得紫红,拉着儿子灰溜溜地走了,引起围观人们一阵指责。

老公待要拦住妇人,我上前一把拽住,用眼神狠狠地给他了一个警告。

妇人走后老婆子还在哭,老头子唉声叹气地捡着地上的苹果。捡好了,拿起一个又大又圆的,用手使劲擦了擦递到了老婆子嘴上说:“老婆子!你吃一个苹果吧!平日里为了卖钱舍不得吃,今天咱们不卖了剩下的都自己吃掉。”

老婆子抹着眼泪说道:“哎!都摔成这样,不自己吃,还怎么卖?本想卖了这车苹果帮你把药开了,你已经断药十几天了,我可不能没有你呀……”说道这里老婆子的声音哽咽了。

这时老公突然甩开我的手,指着苹果说:“这些苹果我要了。”说完便往兜里掏钱,可是他掏了半天一分钱没掏出了,脸红的像个巨大的番薯。

为了他的面子,我只好千不舍万不舍的掏出准备去消费的钱来。哎!谁叫我老公太过善良,这既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

老夫妻见我们拿钱买苹果,急忙摇手说:“不能卖了,都摔烂了。”

可老公坚持递过去钱,然后开始装苹果,装完逃一样拉着我跑上楼去,不给老夫妻说谢的机会。

进了家门,我偷看那对老夫妻,他们还没有收拾推车离开,老婆子正把手里的苹果掰成两半,一半递给老头子,俩人就坐在推车边吃起了苹果。

我突然有种想法,如果我和老公老了的时候也能如此静坐在一起相互陪伴,想想即使不说话,也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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