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工程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通用篇一
承包人:(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三、劳务报酬
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金额约为;
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进行调整。
四、工程结算工程开工后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暂付分项工程的;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核算单及时支付乙方剩余劳务报酬。中途退场不结算尾款,并承揽因中途退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质量标准
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定标准》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模板支撑须牢固,无跑、漏、胀等现象出现;(2)合理使用周转材料,杜绝浪费;(3)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4)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5)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洁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事故,经查明为人为造成时,由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甲方如发现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时,将按实际情况扣除合同约定劳务报酬的。
六、施工验收及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在施工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一)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2)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2、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4、及时交付应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保证施工需要;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乙方责任和义务(二)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3、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4、在向甲方提报所需材料时,须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计量;5、乙方必须加强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6、严格遵守甲方要求的作息时间(施工中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有事须向甲方提前请假;7、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且严禁饮酒、打架,如违者出现任何事故,当事人自行负责;8、认真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10、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八、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提供变更的相应说明,乙方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期间所涉及的工程增量或减量,工程完工决算时,以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为依据;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九、违约责任: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自己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数
2、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施工生产需要甲方与乙方建立合作关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四、劳务分包内容及范围:本工程所有墙面乳胶漆。
工程价款及结算
4。1结算单价:
4。3工程量结算方法: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4。4工程款支付方法:按月结算,次月15日内结算价款的85%,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三个月内付清余款。
五、施工进度:
严格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有效工期为天
(月日—月日)。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影响工期,每拖延工期一天对乙方处以工程总价款1‰罚款,非乙方原因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则工期顺延。
六、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求,必须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项目部的质量要求,若达不到要求,则不予结算工程款。
2。内墙乳胶漆应表面平整、无裂逢。
3。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不得漏刷、透底、起皮。
4。乙方须接受甲方现场工作人员检查、检验,对不合格部分应及时返工。
七、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健康安全管理贯标体系文件的要求,加强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及机械伤害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险源控制。
2。乙方人员必须尊守《安全操作规程》未经专门培训,无特种作业上岗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乙方负责人担任分承包方第一安全责任人,并设专职安全员,违章操作及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工作人员在高空施工时必须给其操作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涂料施工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八、环境管理: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贯标体系文件的要求,进入施工现场服从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噪音、粉尘排放、污染物的管理;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劳动保护等环节的控制,不断提高质量、环境和安全意识,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场所必须重点加强管理,确保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九、文明现场管理:
1、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各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定期接受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培训。
2、严格执行甲方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提高生产效率,并对施工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
3、积极作好本职工作,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对损坏甲方财产要照价赔偿。
4、服从甲方务工管理,对违纪违章人员,应果断处理,并令其退场。
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6、乙方必须依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与其所有工人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明确劳务费的支付方式。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对乙方施工中造成的噪音、粉尘排放、污染物处理、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劳动保护等环节的控制,提高质量、环境和安全意识,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场所必须重点加强管理,确保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8、乙方必须按甲方对文明现场管理的标准组织实施,并作到规范管理。
十、争议或纠纷处理程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以下程序处理:
1、由甲方项目部组织乙方协商解决;
2、由甲方主控部门和法律事务部与乙方协商解决;
3、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动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合同分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
十四、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工程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通用篇二
砌体结构作为我国传统的建筑形式,仍在我国广大中西部县域城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那么砌体分包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砌体分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
2、承包方式:包人工、包小型机具(手提式工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
3、工作内容:砌体工程:砌体为填充墙,因此在结构施工阶段必须做好拉结筋、构造柱插筋(或拉结筋、构造柱预埋)的预埋工作(如现场施工条件及通常工地施工做法应该可以预留而不预留的植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砌体所需材料计划,拌制砂浆、砌块润水、砌筑脚手架及脚手架板搭拆,填充墙砌筑、拉结筋制作、砖墙勾缝,现场材料运输,进场材料的码放清理,圈梁、构造柱、窗台压顶、过梁的钢筋、模板、砼工程。
三、合同价款
1、合同单价为:按实砌体积 元/m3。此单价为综合含税包干价格,且本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2、承包范围外的零星用工单价为 元/工日,以项目部开出工日数为准并附有详细施工部位的签证资料、派工单、项目经理、预算员、质检员、工长签字为准。
四、工程结算与支付
1、工程量计算规则 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工程量验收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程量。
3、乙方承担的施工项目按合同单价计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总包方项目具体主管人员对质量、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验评,有关人员逐一签字后,根据甲方劳务结算程序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4、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上班人数付生活费 元/人,饭票由财务会计领取。
5、乙方应在结构验收合格后20天内提交预算书,由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初步审核,交经营层审核,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同时扣除乙方所付生活费、甲方代缴的各种费用、保留5%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工程款的70%,余款年底(农历)一次付清。
(总价款=实际完成工程量×综合单价+零星用工单价×签证工日数量)
5、工程款支付条件
1)所有施工人员每天上午下班前和下午上班前分两次签到考勤。考勤表由甲方保存并报总包方一份。
2)每名工人须与甲方签订劳动用工协议,由总包方监督执行。
3)每次工程付款由分包方依据考勤表和劳务用工协议编制工人工资表,工资表上由总承包方、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分包方班组长签字、工人本人签字并按上指印方可对照身份证予以领取工资。
以上三条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缺一不可。只有当完成工人工资发放,且无任何争议下,才能结算支付给分包人的工程款(扣除已发放的工人工资与甲方代乙方交纳的所有主管部应征收的或罚款等剩余部分支付给承包人)。
6、若因业主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影响甲方付款时,乙方应予以理解。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并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材料限额用量的交底工作。
2、甲方提供生活用水、电及住宿场所、现场临时食堂,费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提供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
4、甲方提供安全帽和安全带。
(二)乙方
1、乙方驻现场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驻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6天,以甲方考勤为准,缺勤1天罚款500元)。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个人照片、验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并应确保进场人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能满足所承担工程的需要。
3、乙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尽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总包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4、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总包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协调、调配、不得随意退场,禁止使用童工。
5、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及总包方监督和指导,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不违章、违规操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工人进行班前安全交底,严防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并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
6、乙方应遵守和执行项目部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项目部材料科一起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总包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使用的材料应在总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下使用,应节约使用材料不得浪费。。
7、乙方全体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岗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进场前必须递交特殊工种上岗证。
8、甲方管理人员安排乙方施工人员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安排。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者,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罚款1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经项目辞退的队伍已施工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工期、质量、成品保护
1、工期:乙方按照总包方现场合理编制的工期组织计划施工,属乙方责任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总包方有权组织人员赶工期,赶工期的费用按赶工人员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包干单价的2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者,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总包方因此造成损失外,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20xx-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把质量关,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施工,达到验收标准。无条件接受甲方及总包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及时返修、整改,返工修补所发生的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3、成品保护:乙方应协助总包方进行成品保护,如发现乙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者,总包方将视损坏程度作2~5倍罚款。非有意而损坏按损坏程度大小作相应赔偿和处罚。
七、安全生产
1、进入公司上班前,必须做好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尽量减少一般工伤。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章守纪,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乙方不服从甲方及总包方管理人员指挥,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负责对伤亡者的全部赔偿和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承担由此发生的罚款;乙方负次要责任的,乙方先行对伤亡者赔偿及其善后工作,事后根据责任大小由甲方及总包方向乙方给与补偿。
3、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1、文明施工:乙方要协助总包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200~20xx元的罚款。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环境保护:甲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负责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施工、技术力量不足,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双方原因造成违约除外。
十一、纠纷的解决
2、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自觉地维护地方及现场的综合治安,如乙方人员出现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均有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未完成合同工作内容,甲方有权给予处罚,甲方及总包方项目管理人员开出零星用工派工单如属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时,该派工单作废,结算不予认可。
4、相关收尾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及总包方通知乙方24小时后,乙方未做出答复意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结算款中扣除。
5、每次材料转运、施工完成后,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视具体情况对乙方处以200~1000的罚款,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7、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施工现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按其价值的20倍进行处罚,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十二、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结算完成后失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关提出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身 份 证 号:
银 行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通用篇三
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园林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园林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嘉 善 畅 园 小 区 景 观 工 程
二、分包工程部位: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七、乙方投入工种人数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乙方每月必须上报所做工程量,经工程项目部审核后,甲方支付每月工程量的 %款项。余下款项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安全设备,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安全条例和法规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原则上住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申请,甲方尽力协助解决。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费单价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甲方供应工程所需施工材料。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工程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通用篇四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4、分包工程范围:
第二条:合同价款元,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日期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天。 月月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延证明,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担,与发包方计取的优质优价奖,由分包方计取。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税金。
工程结算总造价含发包方供料及优良奖。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和税金,剩余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以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找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当地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向总包方和发包方提供下月计划和本月工程割算各两份。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8、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9、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0、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1、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出。
12、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3、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4、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8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20天内,总分包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罚款外,另按工程结算造价的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的 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的,罚款3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罚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罚款。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总包方在资金拨付方面严重违约。
3、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发生上述第3项情形的,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 自发包方拨付后30天内付清。主体施工期间解除合同的,除按照第六条规定结算外,总包单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结算造价的10%,用于弥补装饰阶段亏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工程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通用篇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等级。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__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_____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_____套。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
(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
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份。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后生效。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
工程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通用篇六
四、质量、安全管理
1、工程质量
(6)乙方必须严格服从安全员的指导管理,如有违章作业,质安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甲方管理人员对质量和安全方面的罚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减,当月结帐时扣除。
(7)所有的安全警戒线、标识、爆破时间告示标牌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标准进行设置,严禁无警戒信号施爆。
(8)严格控制装药量,起爆时警戒必须满足规范要求距离,同时对当地村和村民的牲畜加以保护。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完成支付后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对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1600亩(含林地),其中土石方总量约200万立方。
资金来源:政府补贴、合作投资、贷款、融资。
二、工程承包内容
工程承包内容:第一期工程园区内的土石方总量约100万立方。公路土石方单价(含爆破23元)公路边沟和涵洞按08定额另外计价;挡墙单价370元,公路不包括运输调平,约十二公里,打砼按每立方400元计价。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240天(自开工日起计算)。
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以甲方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以实际竣工结算为准)。
六、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与支付
1、工程单价: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土石方:土石方每方壹拾伍元,土石方含爆破每贰拾伍元(运距一公里以内,超出一公里每立方加1.6元油料),爆破手续由甲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税后价)。
2、未进入定额基价的未计价材料,由双方现场代表、认价,基材料价格经双方签字认可后,进入本工程结算。
3、乙方按上述定额调差内容结算本工程合同价款。
4、工程合同价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
5、(1)甲方按乙方每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向乙方支付月进度80%的工程进度款,次月拨付已完工的100%,依次类推。工程竣工后甲方在10天内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
(2)工程月进度确认:乙方统计完成当月工程量的时间为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每月24日由甲方现场代表,乙方现场代表共同到现场会签,该签证作为乙方当月完成工程量审核的原始依据。
(3)当月完成工程量的申报与审枋: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报送当月施工进度报表一式二份,甲方收到乙方施工报表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甲方审核的结果应交乙方签字确认,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审核结果支付进度款,次月5号内工程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如不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费用由甲方负责(按08定额计价)。
(4)竣工结算:本工程竣工并验收合同后1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清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及甲方审定的完工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甲方在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应审核完毕,并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七、双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工程目上所在地村、社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林业、安检、建管、风景区管委会等)的关系,处理好包括林木砍伐、移栽、森林防火、青苗补偿、赔偿在内的工作,确保乙方进场后顺利施工。
(2)、乙方施工所需水、电(包括动力电)由甲方接入到施工现场内,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用水、用电。(乙方施工期间所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道路施工图)二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建设批文、土地批文、规划红线图、地堪报告)以及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图的,甲方应委托并配合乙方进行设计、变更、施工。乙方设计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及时为乙方现场签证,负责审核乙方月施工进度报表和合同价款结算,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工程款。
(5)、甲方保证乙方正常进场施工,乙方不能正常施工,遇村民干扰,其它原因造成阻扰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赔付乙方的全部损失。
(6)、甲方必须为乙方办理好施工中的一切手续(包括爆破、炸药、雷管的采购)。
(7)签合同之日起10天内如不开工,甲方将付乙方违约金30万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严格改造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按甲方要求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因乙方原因延迟开工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2、负责搭建现场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线路的搭接和维护,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工程施工时对周边环境和林木造成破坏。
3、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施工,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地及周边人员的安全,若因乙方施工或管理不当,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违约,甲方违约须按合同总造价3%月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造成的损失。
l、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签证和支付工程款;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进场后停工5天以上和不能正常施工;
3、甲方工作人员不在5日内放线,导致乙方不能施工。
(二)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违约,乙方违约须按本合同总造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未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定放线,私自乱挖作业面,乱砍伐;
2、无故停工5天以上,甲方有权清除乙方,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九、甲方的付款担保:甲方以该工程项目的权益作为支付乙方工程款和垫支款的担保。
十、全员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程序处理。
1、请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时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未提及的其它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梧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务。
十二、合同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约定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工程尾款时合同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工程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通用篇七
7.15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在回填前与甲方共同确认原地面标高以及在回填完成后与甲方共同及时确认完工的实际方量,并及时向甲方申请付款。
(2)乙方在夜间进行土方施工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足够的照明灯具。
(3)乙方需按南宁市市政要求设置有壹个或壹个以上洗车台,自带洗车设备,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帮助维持市容市貌的清洁。
(4)乙方在土方施工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派出壹名以上施工管理人员跟踪进行土方开挖质量控制。
7.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清洗车辆的场地。
(2)负责提供满足夜间土方施工的照明灯具,并派出电工跟班。
(3)负责派出壹名以上施工管理人员随进度控制回填边界及场地标高。
7.22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调配和领导,有权制止乙方在本项目场地内施工中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和领导的现象,情况恶劣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更换新的施工队,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本合同作废。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国家和南宁市现行的交通、卫生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条例。
(3)甲方有权制止因乙方管理人员不到位的违章作业行为。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八、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双方都应认真履行。
8.1甲方在最后结算时不按期付款,则按未支付余款的每天5‰给乙方支付违约金。
8.2 按甲方要求进行回填,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如乙方多次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的,甲方有权选择另外土方施工队进场施工,因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甲方从乙方剩余工程款中扣除。
8.3 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后三天内,乙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进场施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4 工过程中,擅自中途退场并且未组织机械再次进场施工,此情况作为乙方自动退场处理。
九、付款方式与结算:
9.1按月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的支付工程款,甲方在乙方最终完成了全部土方开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壹拾伍天(15天)内结清全部款项。
9.2乙方必须遵守施工总承包合同及有关协议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乙方在每月23日向甲方报送实完工作量报表,甲方收到乙方的进度报表后,应在一周内核实确认后签字,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用款计划支付给乙方,(如业主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不属甲方责任)。
9.3乙方所拖欠的人工、材料等费用应及时支付,如因此而发生的诉讼,法院查封甲方帐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依照法院判决书应付的款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
十、争议:
合同在履约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经过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条款:
11.1凡属甲、乙双方在以上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可在此条款中协商制定。
十二、合同的签订:
12.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发(总)包方(盖章) 承(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分包具体工作内容
第三条 分包项目及包干单价
3.1 乙方劳务分包费用实行包干单价结算,包干单价包括:人工费、税费、停窝工费、未能预见费、管理费等费用。
3.2 施工区域内的建筑材料、架料、机具的上、下车及人力转运(含二次转运)按每月每人 元包干。
3.3 基础以上按建筑面积包干,建筑面积为:暂计m2,包干单价为 元/m2,其中基价 元/m2,质量 元/m2,安全 元/m2,工期 元/m2,文明施工 元/m2,材料节约 元/m2。
注:若乙方在分包施工中不能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标准,则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第三条各包干单价中所含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的相应部分价款,不再支付。
第四条 有关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的具体要求及其他约定 4.1 质量:分包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质量等级达到,质量要求须由甲方现场项目工程部质监负责人按国家所规定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验收和签发。
若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须返工至验收标准为止,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材料费、误工费、劳务费)由乙方承担,并按甲方与业主方的总合同所约定的质量处罚条款执行。
4.2 分包工程交甲方验收达到质量等级要求后,双方办理结算及财务手续时,应预留分包款总额的____%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质保期为____年,保修期从单位工程移交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及期内权利义务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证书》内容执行。
4.3分包工期以甲方现场项目工程部规定的分时分段具体工期及形象进度为准,工期由 甲方项目工程部经理签发。
若乙方擅自退场、擅自停工(未提前 天通知甲方)或延误工期,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违约金 元/天。
4.4 安全: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99标准及《重庆市劳动安全条例》乙方应尽量杜绝伤、残、亡等安全事故,各种事故控制在项目工程部规定的指标范围内,该项指标由甲方现场项目工程部安全负责人签发。
在分包工程施工期内所发生伤、残、亡等安全事故,在明确责任基础上,所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甲乙双方按责任划分比例承担,善后处理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乙方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工作。若因乙方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安全事故处理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对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若因乙方人员违章操作引起的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责任确定的裁定单位:一般事故为甲方总部安全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如死亡事故等)为甲方上一级主管部门,并以裁定单位作出的事故调查报告书为责任确定的依据。
4.4 文明施工:须达到甲方项目工程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此项由甲方现场项目工程部经理指定专人签发,若未达到要求 。
4.5 材料使用、管理:由甲方施工员根据材料消耗定额按分包工程量签发限额领料单,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或区段长审签后,乙方到甲方现场库房领取;凡超耗部份和乙方恶意浪费(不服从管理,不及时回收,不听安排,盲目施工等)部分的材料费由乙方全额全价(预算价)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给予乙方适当的罚款。
4.6 乙方进场后,若不能达到甲方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使用管理的要求,影响甲方总包工程进行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出场,相关经济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劳务分包费的支付
5.1 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
5.2 支付程序:乙方每月xx日按实物完成工作量统计报表报甲方审定,以建设方验收合格的书面依据和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付款的必要条件,按所完成实物工作量的 %支付分包款,累计付至总分包款的 %时暂不支付,余款在建设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办清结算并在建设方付清总包工程结算款、扣除质保金(按结算劳务费总额的 %)后付给乙方。质保金于 年保修期满后,扣除所发生的质量保修费后支付,保修期从单位工程移交建设方之日起计算。
5.3 乙方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纳,并向乙方出具纳税证明。
5.4 若因建设方拖欠甲方工程款而致甲方资金有困难时,乙方应共同分担由此产生的资金压力,即免除甲方延迟付款的责任。所余全部分包费待甲方收到建设方支付拖欠的总包工程款后按5.2款约定支付。
第六条:临时设施、水、电由 。
第七条:附则
7.1 本合同条款所述的项目管理人员具体名单详见公示于甲方现场项目工程部 的管理人员简介。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分包工程完工交验,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7.4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工程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通用篇八
1. 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 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200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04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八条 进度计划
1. 乙方于开工前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及进度计划。
2. 甲方应在送达后一周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视为有效。
3. 乙方按甲方审批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且接受甲方及消防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工程设计变更
1. 施工中甲方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程变更。
2.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工期相应延长或缩短。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 工程调试
1. 甲、乙双方约定的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范围一致。
2. 乙方准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调试合格,甲方工程师在调试记录上签字。
3. 乙方工程调试周期为 个工作日,在调试工作开始前,各相关配合工种应竣工。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或消防专业质量检验评定部门的验收标准及合格条件。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1.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乙方自身的防火、防盗、人身、设备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及相关责任。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相关要求。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非乙方原因及其它工种配合不当造成工期延误;
4. 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形式条件;
5.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工期提前:无。
第十四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处理好已经完成的工程并组织人员安全撤出施工现场。
2. 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罢工和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本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则可相应免除合同相对方全部或部分合同所列义务,但当事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10日内书面告知相对方,并提交有关部门证明的文件。
第十五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验收部位:隐蔽工程、中间验收项目由双方商定。
2. 验收方法:上述部位具备验收条件并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记录上签字,乙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修改并重新验收,乙方应承担以上费用,工期不顺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甲方不参加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验收后七日内提供贰套竣工图纸和资料。
第十七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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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4.质保金使用及返还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4.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4 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4.5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1.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的施工场地,并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 负责协调处理乙方同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配合。
3. 对乙方进入工地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甲方工地有关制度的培训。
4.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6.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全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7.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8.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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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10.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1.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12.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工程未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