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

时间:2024-12-21 作者:曼珠

在工作中,我们需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和团队成员汇报工作情况。以下是一些写得较好的工作报告范文,欢迎大家一起分享和学习。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一

20xx至20xx年度,在公司党委、纪委、分公司领导集体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积极开展廉政监督工作。工作中坚持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公司开展创先争优“双百“活动这个有效载化,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廉政监督工作与基层单位的生产工作、思想教育有效融合,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切实将廉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个人,如果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出了偏差,总是想着个人利益,甚至为了个人的享受,不惜损公肥私,那么,他的腐败是迟早的事情。刘继链书记以生动的事实教育我们:人,尽管身居高位,被党和人民委以重任,但只要他们心里想的,不是怎样为人民群众干实事,而是怎样为自己谋好处,一旦权益失去约束和监督,他们便为所欲为,暴露出贪婪的本性。我是一名共产党员,这就要求我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人生观。在工作实际坚持做到自律、自警、自醒。

廉政学习不是一两天学习就过去了,必须终身学习,才能做到警钟长鸣。刘书记指出,廉政监督员不但要监督,而且要广泛宣传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报道廉政工作中的模范和典型。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党交给的工作任务,才能更好地保证自身的廉洁清正。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真务实是我党的优良作风,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只有保持和发扬好这一优良作风,才能取得工作实效。刘书记在培训讲课时提到:党员干部有为才能有位。要求我们务求工作实效,要办实事,决不能搞形式主义。结合自身的特点,在工作上既注意讲求工作的形式和方法,注意紧密联系实际,在转变工作作风同时,突出求真务实地工作,克服存在的问题,如事业心、责任感不够强,服务态度不够端正,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方法比较简单,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不强,答复问题不够耐心,处理问题比较草率等等。特别是在工作拓展中,难度高、强度大、责任重,遇到的大大小小、意想不到的问题比较多,要积极开动脑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探讨新思路、寻求新方法,做扎实有效的工作,及时处理、解决这些问题,使自己的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

20xx年至20xx年度,对xxx公司稳步推进“五大”系统改革,xxx发展面临新的更大的机遇,特高压电网、直流充换电站建设等均为xxxx公司发展带了新的活力。而党员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更是将反腐倡廉、推行正气、和气的企业氛围推向一个高潮。结合公司重点工作,在上一年度的监督工作主要开展如下:

1.监督分公司厂务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厂务政务公开,是企业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是否公开、公开透明度如何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关系到公司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在监督工作中,我主动与分公司有关部门结合,提醒相关公开工作落实。特别是在分公司优秀文明职工评选工作的监督上,我更是坚持监督工作求真务实的精神,对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职工,积极主动向车间领导集体反映,为职工争取荣誉,同时利用各种机会,将优秀职工事迹向广大职工进行宣传,努力打造积极、向上、务实、奉献的良好工作氛围。目前广大基层职工主要反映生产工作压力大,公司虽然有年休假制度,在具体执行时却要视具体情况来办,特别其是有人站变电运行值班员,只要有人休假,必安排别人替班,这样与不休假基本没什么区别。再有就是职工年度休养工作,各车间名额受限,很多基层的优秀职工享受不到公司的关怀和温暖。

2.监督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议。“三重一大”制度,是唐山供电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时必须遵从的原则,也是领导干部修善其身、预防腐败发生的根本保证。在车间的日常监督工作中,我更是将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来开展。从决策流程、参与人员、民主表态、决议形成等环节逐步深入地开展监督工作,确保决议是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符合企业发展方向、符合广大职工利益的'。基层广大职工最关心的就是子女就业问题,目前还有子女工的待遇问题等。这些问题一直困扰车间领导班子多年,但没有切实可行的办法和给予支持的相应政策。

3.监督生产系统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生产系统在完成“大生产”改革的变身后,在20xx年又开展了“依法治企”、“三指定”专项治理等工作,局面非常复杂。越是在这个时候,监督工作越要跟上。在生产系统各项目的材料采购招投标、项目实施相应资质施工队伍的选择、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等各方面开展广泛地监督工作,确保职工群众满意,确保公司利益,确保企业稳定。

xxxx单位职工最关心企业的去留问题。20xx年公司宏观要完成主附剥离、主多分开的改革工作,三产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去留、企业发展大方面不明朗,职工思想波动大。

廉政监督工作事关企业发展、事关职工利益、事关职工干部队伍稳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更应用党的纪律来规范自己,用腐败典型来警示自己,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习惯。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竭尽所能干好本职工作,争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二

xx村党总支:

我xx村自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来,坚持按照上级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村级事务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现就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村监督委员会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政策、业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定期开展学习活动,通过实践与理论相结合、成员之间相互讨论等学习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确保有足够的能力来服务群众,来发挥民主监督职责。不断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建设,不断提高民主决策能力。

1、全年履职会计36次,每月3次,做到每月3天集中学习,办公。

2、全年召开了12次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布置下月工作。

3、全年受理村民意见建议26人次,24条意见建设,都给予了答复办理,不能答复办理的向村党总支、村委会汇报,监督他们答复办理。

1、全年共例席村党总支、村委会重大工作研究会议10次。

2、对全村重大事务一事一议、基础设施承包、建设、验收全程参与。

3、对全村民生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村补贴全程核实人数款额。

4、每季度对村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对村务、村财务切实做好监督管理。做到村务、村财务及时公开。当好农村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对村级重大决策及村级财务、政务公开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到参与不决策、监督不越权。同时对村干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的事项、热点问题、惠民政策的.落实及村干部廉洁自律、述职述廉等情况进行监督,有效避免一些违纪现象的发生。

以上就是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近一年的工作汇报,我们将再接再厉,把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做到最好,为村民的美好生活,为村全面迈向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三

根据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该文件精神,并组织力量对全局政执法行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是建设“法治工商”,树立工商执法形象的重要体现。为此,我局领导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就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一是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所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职能股所具体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要求各办案单位及执法人员强化“胸中有大局,执法讲政治”的意识,端正执法动机,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开展自查,并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我局以“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方式规范”等为内容,从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等方面全面展开逐项进行了自查。一是在规范执法主体资格方面。我局以新申领执法证为契机,重新审查执法人员执法证,严禁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上岗执法,目前全局19名执法人员,全部具备执法资格。同时,按照年初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行政执法,尤其是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方面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在规范执法程序方面。我局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和执法岗位职权责任明细化,绘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许可流程图、受理投诉流程图等三个方面的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服务大厅上墙公示。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及规范,确保各执法机构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在规范执法程序中,着力做到了流程网络化、程序规范化、文书格式化和档案标准化,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履职尽责的效率。三是在规范执法方式方面。我局以规范执法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自由裁量权行为等为重点,积极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第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股所具体负责,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管内部执法及运行的督查督办,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查找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日常监督评议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实行目标考核。第二在继续抓好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登记、执法案件回访、案件核审、案卷评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财物、行政处罚文书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通过开展自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制工商建设”还有一些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执法人员基础素质差,法律和业务技能学习不够,执法能力较低。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程序出错或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现象还存在。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类文书使用,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文书管理和规范化使用水平,使执法文书填写更规范、更准确。二是进一步强化在执法程序方面的培训工作,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各阶段程序要求,使程序意识深入人心,程序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查处执法中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纠正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总之,我局能够认真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了科学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医疗卫生监督执法效能,按照国家、省、市卫健委20xx年“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安排和部署,xx市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精心组织,将医疗卫生“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医疗机构日常监督、专项整治行动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检查有机结合,圆满完成全市20xx年医疗卫生“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共抽查医疗机构182家,查办案件41件,罚没款3.91万元,完结率达100%、立案率达23.03%,立案率位居全省第一,罚没总数位居全省第二。

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之前,支队一方面依托xx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对全市医疗机构监管底库进行全面清查,对系统内本底缺失、信息不全的单位进行维护,对注销、关闭单位进行清除,确保国家、省“双随机”任务的抽取工作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对近年来监管单位受处罚、投诉举报、信用监管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明确重点监管机构数据库,加大对重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提升“双随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受疫情的影响,今年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支队坚持全市“一盘棋”,进一步细化抽查工作的时间节点,统一部署,以“周调度、月报告、季推送”的形式,通报全市“双随机”抽查工作进度,推动任务再压实,时间再收紧。

市支队将“精准+智慧”卫监融入“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在医疗卫生领域创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报系统,充分发挥实时监管优势,强化自查结果运用,落实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把医疗机构日常监管与“双随机”抽查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在“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始终秉承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为宗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大力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审慎监管方式。对同一检查对象,整合日常监督检查事项,在完成抽查事项清单中全部检查内容的同时,对其涉及的医疗美容、口腔、健康体检、中医药服务等其它领域的专项整治内容一并进行监督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医疗机构正常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营造务实高效的医疗卫生监督服务环境。

下一步,支队将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卫生监督执法各领域、各方面和各环节,积极践行“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的重大理念,聚焦医疗卫生执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薄弱环节,跟踪问题整改,加大检查力度,有效发挥“双随机”监督抽查利剑作用。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五

为有效防范财政管理风险,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我局高度重视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对各乡镇财政所和局各股室、直属单位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增强了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力,规范了行政行为,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推动了各项财政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现将我局20xx年度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内部监督检查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环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从加强财政内部监督,促进财政管理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我县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由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各乡镇财政所和局各股室、直属单位配合,进一步充实了监督检查力量,为全面深入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并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利用每周五下午的例会对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制、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政治学习、案例分析、形势报告等学习活动,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提高了对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并要求全局上下都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二)合理计划,检查到位。根据财政监督工作需要,结合财政中心工作,我局按照每年重点检查面不低于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机构数量的30%,内部股室、直属单位两年轮查一遍的要求,确定象山镇财政所、金元乡财政所、农业股和国库股为今年的重点检查对象。

今年我局检查组将预决算编报、预算执行管理情况、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情况、重大民生政策执行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情况、“三公”经费管理情况、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情况作为内部监督检查的'重点。同时要求被检查的乡镇财政所、股室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送财政监督检查局。

检查组在财政所、股室自查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全面系统的开展检查。一是在检查乡镇财政所的过程中,通过查看会计凭证、账薄、票据等方式,对乡镇的每一笔资金(特别是涉农补贴资金)、每一个账户、每一套专账进行检查;二是在检查股室过程中,采取询问、核对、复核的方法,对股室整个财政管理活动、财政业务工作程序和财政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等各种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力求从程序上规范操作、从制度上防止管理缺失。

(三)认真整改,成效明显。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出具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和局各股室、直属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类似问题全面清理整改,并在限期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经检查,各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机关财政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

我局通过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出台、完善相关办法、制度,建立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并进一步完善定期回访、内部监督检查专题报告制度,使内部监督、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各项财政工作开展更加高效。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六

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行为,卫生局组织市卫生监督所于近期对中心血站和秦州区范围内的22家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厂矿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情况,包括输血科(血库)人员执业资质、结构布局、血液来源、血液储存条件、临床用血审批制度以及科学、合理用血等方面的内容。

从检查的情况看,中心血站能够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要求,依法依规执业,为进一步确保我市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

经核对15份临床用血,血液来源均为中心血站,血液各项信息均符合规范要求。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大多数能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独立设置输血科(血库)但仍有部分医疗机构输血科工作人员未取得全国采供血机构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部分医疗机构输血科硬件设施陈旧,未配备专用的储血冰箱;部分医疗机构输血技术资料项目记录不完整。

进一步规范了市血液安全管理工作,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增强了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和安全用血意识。

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从人员思想上、监管措施上和落实责任上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固定采血点、流动采血车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采供血行为,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七

一、强化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认真学习了《事后监督管理—》,《》,《》,通过对这些细则的不断学习和总结,在理论方面我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也有着很多的感悟。紧紧围绕总行下达的各项文件精神,认真按照领导提出的要求,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坚持把监督工作做好,监督好工作中的每个细节,及时处理和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及时纠正在工作中的差错,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保证网点工作的正常运行。

现在已跨入了20xx年,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挑战,首先,作为一名党员,要加强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工作中都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已。其次,明年的工作要以“细”为起点,对本职工作做题必须及时反映,将风险隐患降到最低,本年度共计业务量精做细,做到细致入微,向工作要质量。最后,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将理论知识熟练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在稳健中不断地追求进步。

20xx年12月31日。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八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上报卫生监督稽查培训班交流材料的通知》(*卫监督函[xx] 28号)的文件精神,我地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进行自查总结,我地区现从依法行政、规范执行和卫生监督稽查等方面汇报如下:

一、规范制度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是卫生监督机构内部制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落实的主要手段。为切实履行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地区卫生监督所稽查工作由主要领导直管,同时还及时调整了稽查室的工作职能,由过去侧重卫生行政处罚转向内部稽查,使稽查人员得以用更多的精力投入稽查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地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基本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而到达了以制度约束执法,以制度保证执法的目的。

各县(市)卫生监督所根据地区所的要求均配备了两名以上政治业务素质好、作风严谨的卫生监督员担任稽查员,负责本机构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定了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和稽查工作方案,开展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全地区各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网络建立完善,并实行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常规报告制度。

以内部稽查为手段,通过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一是我所将各科室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员行为规范等纳入本所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每月由所领导为主体、稽查科及业务科室参加,对科室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着装风纪、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定期不定期稽查。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回访制度,由分管领导和稽查科组成回访小组,对监督服务对象就卫生监督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执法程序等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首问责任制,完善投诉举报、来访登记制度。设置统一台帐,建立了督查、协查机制及一次投诉查实处理制,对全地区重大案件和重要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进行了督查督办。一年来,我所全体卫生监督员风纪严明、廉洁自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规范行政许可,严格许可制度,杜绝超职责范围、违反程序和审查不严格而发放卫生许可的现象;对听证及罚款在3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实行三级审批制度(科室、所、局)和集体合议制度,对每份行政处罚案件实施质量跟踪管理,确保行政处罚质量,年内无错案、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加强对县(市)卫生监督所的稽查,提高卫生监督能力

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提高卫生监督能力,今年5月至6月,由所长麦麦提麦合布孜、副所长王伟等所领导带队,对全地区八县一市的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和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稽查。本次稽查主要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同时为更准确了解各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情况。稽查结束后,及时以通报的形式,将稽查情况进行反馈。稽查结果显示:一是各地卫生行政执法稽查体系基本建立。各县(市)按照本年度稽查计划和方案,对机构卫生许可管理、卫生行政处罚合议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督员着装风纪、劳动纪律、文书质量等开展了定期和不定期稽查。二是卫生行许可准入得到加强、许可程序逐步规范畅通:各县(市)在办证厅或受理处对卫生许可事项、办证流程、投诉电话等进行了公示,基本做到了一次性告知行政许可相对人办证需准备的材料及条件;基本能按法定条件发放卫生行政许可,按要求制作卫生许可文书,未发现超越法定职能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

三、开展案卷评析,提升卫生执法水平

依据《地区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分表》,对全地区报送的xx年度已结案的83份案卷(公共卫生类案卷30件,医疗和传染病卫生类案卷53件),从主体资格、处罚程序、违法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等六个方面采取初评、复评、复核三道程序进行综合评价。为保证评估质量,评查中我们坚持一卷三评,反复比对,层层把关的原则,从各县市抽调业务骨干首先进行培训,然后采取集中评估、交叉评估的方式进行评查。通过参与案卷评估,使各县(市)监督员相互学习交流,充分认识到了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过5天的.评查,结果显示有66件案卷所实施的行政处罚成立,占总数的79.5%,比xx年高出7.2个百分点。从地区、各县市之间的横向比较和地区、各县市与xx年各监督所自身纵向比较情况来看,地区各县(市)执法案卷制作总体水平与往年相比有所提高。

四、加强稽查组织建设,加大稽查工作力度

卫生监督稽查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的主要手段,是提高执法质量与执法水平的有效办法,我们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强对稽查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稽查工作程序,确保稽查工作有效开展;同时针对卫生监督员在卫生执法过程中的行为是否规范,重点开展卫生监督员着装、证件、证章使用情况稽查以及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问卷调查,继续组织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和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考评,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使我地区的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九

根据《xxx》现将20xx年监管情况汇报如各位专家、领导汇报如下:

围绕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规划决策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工作部署,驻厂监管员以“大胆监督、精细管理”为工作核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xxx》等法律法规,从多角度,多方位完成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抓学习,突出自身建设。驻厂监督工作要求驻厂监督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熟练掌握行业法规、系统了解环保知识、广泛涉猎相关业务。而只有坚持学习,才是获取知识的有效途径。区环保局领导定期组织驻厂人员开会,通过有目的、有步骤、有组织的学习,来提高驻厂监督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依法监察的能力和水平。了解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二是抓申报,突出台帐建设。对日常生产报表、出入库台账、危险废物台账等作详细的核对,通过申报登记,全面掌握生产及环保设备状况,并分类生产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抓执法,突出现场监察。每天进行现场巡查,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随时掌握环保设施的启停及故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相关负责人进行维护处理。做到目的'明确、安排周密、程序合法、记录齐全、监察到位。

(1)驻厂监督员通过日常巡查发现有少许废旧电视机扔在绿化带和马路上的问题,通过视频监控及对周边员工的询问发现该问题是供货商造成的,驻厂监督员把该问题上报区环保局并要求企业加强自身监管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度发生。通过区环保局及驻厂监督员后期巡查发现此问题已得到解决。

(2)12月29日驻厂监督员现场巡查时发现厂区内存在异味,经过仔细检查发现是线路板拆解线散发出的异味,通过对线路板拆解线跟进检查是员工操作失误导致气味没有完全被过滤,驻厂监督员把该问题上报区环保局后要求企业对线路板拆解设备进行改进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在后续跟进检查中发现该问题已得到解决。

(1)企业对物料贮存车间进行了更加合理、更加完善的改造,避免了物料混合存放、物料撒漏等问题,对驻厂监督员日常监管中提供了更加直观的环境。

(2)企业日常从生产中发生监控异常停运、拆解物延迟入库、拆解异常等问题会及时向驻厂监督员及各级环保部门提交情况说明和报告,驻厂监督员会核实原因并作备案。

(3)企业加强了危险废物贮存、输送等环节的管理,贮存场所和措施更加完善。

经市区两级环保部门日常检查和驻厂监管员的及时督导,企业能够认识问题,采取措施,有效整改,工作态度和配合意识较好。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十

作为质量监督员,我对遗传检验科以下几方面进行了监督:

遗传检验科工作程序严格按检验科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sop的规定进行。

室内环境及内务管理符合6s(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标准。环境整洁,严格分区,物品放置有明确标识,每月定期监督温、湿度是否按规定时间记录,每天是否根据实际使用量配制84消毒剂及紫外线消毒并填写记录,冰箱、温箱、水浴箱温度记录是否及时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上报、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跟踪验证。

标本的采集、处理和接收均按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染色体样本及时接种,不符合标本及时召回病人重新采集,检验后标本按保存时限进行保存并记录。

定期监督报告单的`录入审核及发放。检验结果由操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告单,再由授权签字人再次进行核对签发报告,符合检验结果报告程序,实验原始记录保存完整。

定期监督室间质评执行情况,20xx年度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全国医院染色体核型分析室间质评活动,成绩优秀。

每月监督试剂、耗材的验收、出入库、领用、批号、有效期是否有详细记录,有无过期试剂和消毒剂,使用量与库存量是否相符。发现有耗材领用登记不完整情况,已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采取纠正措施,并及时跟踪验证。

制定科室内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要求每月进行人员各项目业务培训并定期监督,每半年考核一次,对岗位工作能力进行评估。对实习同学按科内安排轮转,按计划进行培训。

仪器设有仪器档案,基本信息和校准标识,每年制定校准计划并按计划定期校准,保证仪器的周期性保养维护和日常保养并及时记录,仪器使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授权上机操作,无未授权人员操作主要仪器现象。

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客户服务培训,对实验室服务对象咨询方面能做到耐心倾听,尊重、理解对方意见,采用科学的方式解答,并做详细记录,达到患者满意。多次与相应临床科室沟通座谈,反馈信息有相应的记录,根据合理建议及时改进。

遗传检验科努力按照iso15189赋予的管理条款,对科室内部人员培训、文件执行、仪器维护、环境监测、试剂管理及质量控制等多方面进行了质量监督,发现了一系列问题并进行了纠正。由于工作能力有限,对有部份问题未能及时发现,经中心内审评审组的审查又重新发现了一些不符合项,并及时对不符合项采取了纠正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有信心在中心主任及科主任领导下,以持续改进的理念指导工作,以质量手册、程序文件、sop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实验室行为,科学管理,使遗传检验逐步完善,跟上中心发展的步伐,把科室做大做强。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十一

2、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3、一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两两影响期长。

4、十二五七。

5、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6、提拔使用平级交流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二、选择题。

1、abcdef2、abcde3、abdef4、abcd5、abcd。

6、cdefg7、abd8、abcd。

三、判断题。

1、√2、√3、×4、×。

5、√6、√7、√8、√。

四、简答题。

1、《责任追究办法》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将责任追究对象划分:为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等5个大类。对每一类责任追究对象,针对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职责和权限的不同,分别规定了应当追究责任的主要情形。

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本人需要重点注意的责任追究情形如下:

(一)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二)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

(四)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六)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2、少数干部“带病提拔”,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干部“带病提拔”,有的是由于“带病提拔”的干部问题隐藏很深,在提拔任用前没有发现;有的则是由于选拔任用工作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用人失察失误。为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责任追究办法》设立了“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机制。规定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一报告两评议”结束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及时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党委常委会应当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全委会成员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整改措施。

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4、《离任检查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离任检查民主评议中,干部群众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对其任职地区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经组织考核认定,要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提拔使用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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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十二

首先:从制度的本质特点和要求来认识“四项监督制度”

制度,从本质意义上讲,是建立在特定社会现实状况基础上相对稳定的行为规范,它能够约束行为主体使之符合某种要求,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同时,制度经济学研究表明,完整有效。

的制度应由三个部分组成,即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非正式约束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因素。正式约束即制度本身,它具有强制性、无例外性,人人必须遵守执行。实施机制就是要有科学有力的手段措施保证制度能够有效落实。

因此,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应该是一项系统工程,与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制度”本身的尊重程度、信仰程度和执行力度有关,与干部工作的标准、考核、选拔使用等其他环节有关。不能就监督制度抓监督制度,要站在整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执行这“四项监督制度”。要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相结合;与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相结合;与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布局和中央新近出台的《改革规划纲要》等其他法规制度相结合。

其二、围绕机关干部处的职责,认真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

首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为具体从事干部工作的职能处室,不仅要自觉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同时也有责任有义务为领导执行政策出公道正派的主意、当让组织和群众放心的参谋。比如,《责任追究办法》第四条提出,对10种用人行为,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这一条中第(六)项规定,不得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就要对编制职数配备要求及现有情况进行统计摸底,为领导提供即时准确的信息;对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梳理汇总,即时报领导,供领导掌握情况。

其次要做制度规定的坚定执行者。西汉经济思想史的重要著作《盐铁论&8226;申韩》篇中讲,“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明代政治家、改革家张居正也讲,“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应该说,任何一项制度的生命力和战斗力,不仅取决于是否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更重要的还在于执行,在于落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责任追究办法》的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等内容,与组织部门有关的行为规范,要求具体明确,必须谨记于心,严格执行。结合干部处室的岗位职责要求,体会到,遵守制度、执行制度、做好干部工作必须始终怀着“四心”。一是公道之心。这是从事干部工作同志的首要品格、核心品格,这既是事业需要、也是岗位需要。没有公心,就没有资格做干部工作。怀着公心,就是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选好人用好人;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向领导介绍干部队伍状况和每个干部的实际表现;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纪律。二是仁爱之心。就是在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可能照顾到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更好地调动好每个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这一点从本质上讲,与公心是一致的。三是谦逊之心。干部工作的特殊岗位决定平时接触的人层次高一些,承担的事敏感一些,受到社会重视程度也显一些。对此,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这些都是因岗位特殊而带来的。要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平等平和地对待每位同志。四是畏惧之心。要始终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对干部工作的标准、程序、资格条件、纪律规定等,始终保持畏惧之心。这一方面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坚持不懈。

三要对现有干部工作的流程抓紧调整完善。比如,《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对需要向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的5种情形,以及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7种情形,应增加到干部选拔使用的工作流程中。再比如,为了能够给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必须建立和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这也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加以完善。

其三、进一步加大制度规定以及干部工作的宣传力度。

近年来,虽然已经重视宣传干部工作,但是,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与党员干部的期待、与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一报两评议”和《离任检查办法》的实行,如果我们平时不注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做法,以及对新任用人选的原因、表现等进行广泛宣传,参加评议的人就不了解实际情况,他就有可能凭印象,甚至是道听途说的消息来评判,这必然会影响到评议质量。因此,要通过报纸、网站、会议、培训班等多种渠道,对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主要做法、成效等,广而告之,这样才能增加社会知情度,提高认可度,增强公信度。今后,我们要留心和注意做好每项干部工作的宣传。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十三

2、对各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定期对生产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4、每月要对井下生产作业场所进行两次粉尘监测,对选场车间每月进行一次粉尘监测,

5、分公司要对作业场所卫生环境不定时巡回检查,保证作业场所清洁、干净。

6、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员定期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现场作业人员整改。

7、班组长要经常对作业岗位防护设施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督促岗位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9、生产单位要对劳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10、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进行整改。

11、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铁矿安全科。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十四

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第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一)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二)越级提拔干部的;。

(四)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

(五)其他应当事先报批的事项。

本条第(四)项需要报经更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

报告内容包括提拔调整干部的原由,拟提拔调整对象个人情况、任用意向,职数配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一)破格提拔干部的;。

(四)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五)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六)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条第(三)项所称领导干部的近亲属,是指与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征求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事前函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随函附报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等。

第五条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核报告事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经答复,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相关任用事项。党委(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有关干部任用时,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如实报告征求意见的情况。

第六条凡违反本办法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应当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十五

近年来,无密可保、保密无用等思想观念开始抬头并有所蔓延。对此,要保持清醒认识,加强正确引导。一要正确认识秘密。秘密是与公开相对而言的,秘密无处不在,大到国家、政党,小到家庭、个人,都存在秘密;秘密也不是固定不变、绝对封闭的,它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超出了规定的时间,秘密即不再为秘密,既便在规定的时间内,知悉范围内的人员也是可以合法知悉相关秘密的。基层机关、单位虽然涉密事项不多、程度不高,但并非不涉密,其在公务、政务、事务活动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秘密,有的是国家秘密,有的是工作秘密,有的是敏感信息,有时贯穿于某项工作的全过程,有时仅存在于某项工作的某个环节,但在一定时间内都需要对一定范围内的人员加以保护和限制,以免外泄。二要正确看待公开。保密与公开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片面强调保密和过分夸大公开都是错误的,两者必须进行有机衔接。一方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另一方面,公开前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并选择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方式、适当的范围,依照法定的程序公开。机关、单位不得公开涉密信息,也不得公开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三是正确判断形势。从外部看,敌方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对我信息监控和情报战略明显升级,渗透、策反、窃密活动变本加厉,保密形势更加严峻;从内部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但个别机关、单位麻痹思想严重,管理不落实、防护不到位,泄密风险空前加大,有的还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保密工作已经到了非抓不可,必须抓好的关键时期。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机关、单位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同志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筑牢保密思想防线,自觉抓好抓实保密工作。

二、要建立落实保密工作责任。

当前,一些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制或建立不全、责任不清,或有名无实、形同虚设,都不利于保密工作的落实。对此,机关、单位要把建立和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第一,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责任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等。第二,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最主要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即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应负全面领导的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三,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核心要求是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从而有效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第四,保密工作责任制应当经机关、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并纳入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保密责任制成为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三、要科学确定保密范围对象。

调研检查发现,对保密范围对象把握不准、界定不清,保密工作普遍存在无的放矢、无所作为的问题。这也是许多基层机关、单位普遍认为无密可保的重要原因。一般而言,基层机关、单位涉密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上级单位下发的各类密件、密品;二是本机关、单位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涉密事项,包括本行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具体规定》规定的涉密事项,本机关、单位工作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三是其他业务部门渗透在本机关、单位各项工作中的涉密和敏感信息。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做好“三定”工作:一是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按照“最小化”的原则确定。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如办公室、涉密业务(部门)科室等;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如保密室、文印室和涉密信息系统机房等。二是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应被确定为涉密岗位,在涉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应“对号入座”确定为涉密人员。三是定涉密载体。主要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和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的定密定级工作等。

当前,要重点解决制度不全、杂而不精和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方面,要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制定包括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等。制度在精不在多,多而杂反而不利于贯彻执行。必要时,机关、单位可以先借、再试、后定,逐步修订完善,确保各项制度因需制定,确保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规范性。一方面,要切实抓好制度落实。要认真学习制度,熟悉掌握制度的各个环节、各项要求。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制度。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要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制度。坚持由上而下,突出重点,狠抓末端落实。对制度不落实、不按制度办事和破坏制度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要不断完善保密防护体系。

着力解决保密专业人才、设施设备和技术手段比较匮乏的问题,一是加强人防。重点是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组织机构,选派专业人员从事计算机和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特别要发挥机构成员、相关部门(科室)的互助协作作用,避免出现单一的科室和人员独挑一面的局面。二是完善物防。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强制安装“三铁一器”(铁门、铁窗、电脑密码柜、报警器),配备使用电磁泄漏防护、移动通信干扰等设施设备。涉密场所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严禁使用音频、视频设备和无线互联设备。三是强化技防。涉密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安装“三合一”(违规外联、单向导入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系统,涉密信息设备要统一采购、统一登记、统一标识,专人管理。“一机两用”(上网和办公)的非涉密计算机配备双硬盘隔离卡,安装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系统和“中间机”。机关、单位连接互联网实行一个端口接入,涉密业务(办公)网络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非涉密业务(办公)网络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逻辑隔离。涉密网络建设应当与保密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时采取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密码保护、输入输出控制、病毒安全等技术措施。

六、要切实加强保密日常监管。

将保密工作贯穿于机关、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始终,常抓不懈,一刻也不放松。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坚持警钟长鸣。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成员会议要研究部署保密工作,主要领导要经常强调保密工作,全员政治理论学习要安排学习保密方面的内容。同时,机关、单位要开辟保密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多种媒体宣传保密知识,经常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形势教育、责任教育、警示教育和知识培训,不断营造“时时有保密、处处讲保密”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以查促管。分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要就机关、单位贯彻落实保密法律法规,遵守保密工作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迅速落实整改措施,立足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不断提升机关、单位保密管理水平,更好的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十六

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五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二)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

(四)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六)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六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的;。

(四)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的;。

(六)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七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一)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

(二)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三)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四)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第八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一)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

(三)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四)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六)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

(七)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九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十条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有本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列情形,已列为考察对象或者提拔人选的,应当首先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或者取消其提拔资格,再按照本条前款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第十三条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

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十七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十七

第一条为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使机关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保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保密监督检查工作,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各股室所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涉密人员对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负直接职责。

第四条涉密人员每月底对本月工作进行保密自查,局保密领导小组不定期随机对涉密人员进行抽查。

第五条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6月份和12月份组织全局进行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局保密领导小组每年12月份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职责和理解保密培训的状况。

第七条在保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十八

第一条为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使公司保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保密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涉密人员每月底应填写《涉密人员保密自查表》,对本月工作进行保密自查。

第三条保密办每季度第一个月组织对研发部、保密办负责人进行保密检查,填写保密检查表。

第四条军品开发办公室、保密文档档案室负责人每季度第一个月对保密要害部位进行保密自查。

第五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每年6月份和12月份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组织公司的保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每年12月份组织对公司总经理的保密检查,填写保密检查表。

第七条保密办每年12月份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填写《涉密人员年度考核表》,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职责和理解保密培训的状况。

第八条其余保密监督检查状况,按公司相关保密制度执行。

第三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

第九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指导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保密办负责具体实施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专职保密员负责表格的发放和保密工作文档的保存。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领导职责,涉密人员对本职工作中的涉密事项负直接职责。

第十三条在保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泄密事件,按照《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十九

三、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以下简称“一报告两评议”)。

(一)全委会成员;。

(二)本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三)本级纪委常委会成员;。

(五)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

(六)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四条党委负责人代表常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可作为单独的报告,也可作为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一个专项内容。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包括上年度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五条参加评议人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近一年内选拔任用的下列人员:

(一)下一级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

(二)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

(三)由本级党委管理的其他正职领导干部;。

(四)破格提拔(含越级提拔)的由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

(五)其他提拔担任重要岗位领导职务的干部(具体评议对象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时,可以只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评议。

第六条“一报告两评议”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本级党委组织实施。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提前将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具体安排报告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民主评议表的收集、统计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本级党委组织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或者巡视组本年度已经对该地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过检查和民主评议的,经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

第七条“一报告两评议”结束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及时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党委常委会应当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全委会成员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整改措施。

第八条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

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第九条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应当严格遵守纪律。不准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准干扰参加评议人员表达真实看法,不准更改、伪造民主评议结果,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民主评议。

第十条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者年度考核开展“一报告两评议”。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二十

为政之要,重在得人;科学发展,贵在用人。最近,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制度通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以达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秩序的目的,更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必须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一丝不苟地将四项监督制度切实落实到水库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中来,以科学、规范、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水库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公正严明。

四项监督制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深化干部选人用人制度理念的具体体现,亦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形成系统的防控体系。一是更加体现民主公开。四项监督制度加大了选人用人民主公开的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切实发挥全委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监督,能够有效防止离任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不良风气;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界定。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监督约束更加到位。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四是加大违纪处罚力度。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加大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助于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学懂吃透,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内涵特点,是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基础。

四项监督制度具体条文多达53条,涵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内容丰富,条理清晰,既宏观,又微观,既概括,又具体,既有理论性,又具操作性,需要我们下一番苦功夫,才能准确把握其内涵特点和精神实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划分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5类责任主体,界定了39种责任追究情形,规定了具体的责任追究方式,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实施机关和部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重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前监督和上级监督,以严把领导干部队伍“入口关”;《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重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内民主监督,强化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自我约束;《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重在把市县党委书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与其自身的进退流转挂起钩来,促使他们慎始慎终,正确行使用人权。

三、强化学习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推进**水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项监督制度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最终取决于我们在每一项工作中的执行力和督查力。对此,我们务必要把学习宣传培训作为当前水库工作的重点来抓紧抓好、抓细抓实,以进一步探索创新选人用人途径和方式,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切实提高**水库选人用人公信度打下坚强基石。

(一)要不折不扣强化学习宣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目前局党委已组织实施目的明确、成效显着的“六个一”学习方式。一是5月28日上午,结**库工作实际,局党委及时召开了全局工作学习会议,组织了一次专题学习,以宣读的方式认真学习了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条文;二是党委理论中心组举办了一次集中学习,由局领导班子亲自主讲授课;三是发放了一套综合册子,将四项监督制度内容汇编,发到二层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手中,要求个人认真研读,切实理解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实质;四是开展了一次测试活动,将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编印试卷,组织全局干部进行知识测试,确保成效;五是出版了一份墙报,将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摘要编印上墙,供干部职工群众业余自学;六是及时编写出版了五份简报,扎实记录了学习的全过程。通过采取这样多渠道多形式的学习宣传,使全局干部职工基本做到对四项监督制度耳熟能详,入脑入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强化执行,确保**水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水利局的部署要求,紧紧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监督措施,为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围绕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集体谈话等环节,着力做到方法多样、内容具体、程序规范的原则,确保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

自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扎实按照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的要求,对近期需拟任的中层领导干部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争取尽快批复,这也是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一个实际行动。正是如此本着对党和国家负责、对职工群众负责、对水库事业负责的态度,上下一心、严于律己、洁身自厉,真正做到了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走上了领导岗位,充分发挥影响力,惟其如此,才切切实实推动了**水库向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大踏步前进。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几点粗浅体会,今后,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努力为**水库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打下坚强柱石。

最新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实用21篇)篇二十一

第一条:为加大安全检查监督的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管理和动态控制,确保成都地铁有限职责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营、建设、开发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技术措施、警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安全管理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

第三条: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组织检查和专职人员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和专业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检查和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运营、建设及开发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第二章:安全检查监督体系。

第五条:公司安全检查监督体系由领导检查监督、专业检查监督和下属公司检查监督组成。

第六条:领导检查监督是指公司领导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专业检查监督是指质量安全部代表公司对各下属公司实施的检查监督,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业务主管职能对各下属公司进行的对口检查监督。

公司对下属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进行的专业检查监督,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遵循全面要求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监察整顿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下属公司检查监督是指各下属公司对本单位及下设各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的检查监督。各下属公司是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主体职责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检查监督体系,主动配合、理解上级单位及公司各部门对本单位的检查监督,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第九条:质量安全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代表公司对下属公司以及建设、运营和开发等安全生产现场实施的监督和检查,不代替、不免除各下属公司及建设、运营、开发等安全生产各方职责主体的安全管理职责和职责。

第三章:安全检查监督的资料。

第十条:领导检查监督的主要资料包括:

(一)检查监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情景。

(二)检查监督公司所属部门和下属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履行情景。

(三)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决策的执行和安全投入项目的落实情景。

(四)检查基本规章、技术标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景。

(五)检查运营主要行车设备的质量状态和现场作业控制情景,以及建设、开发项目安全措施落实情景。

(六)监督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检查监督关键时期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各类应急预案的准备,检查监督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职责追究情景。

第十一条:质量安全部检查监督的主要资料包括:

(一)建设方面。

1.公司转发和下达的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制度办法、通知是否执行落实。

2.建设管理公司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项目安全防护、礼貌施工措施总费用,以及是否有费用预付计划、支付方式、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3.项目施工建管手续(包括质监、安监手续,施工许可证或开工通知单)的齐备情景。

4.建设管理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并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确定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5.建设管理公司是否按相关法律要求开展安全管理培训教育,项目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生生产管理资格证书。

6.建设管理管理公司是否按要求开展日常、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7.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审批程序是否完整合法,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是否完整合法。

8.建设管理公司、监理单位是否对发现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下达书面整改指令,并跟踪整改闭合。

9.建设管理公司是否在工程开工前对全线重大危险点源进行了梳理辨识和分级,以及针对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面确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点源,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

10.建设管理公司、监理、施工是否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是否每年开展应急演练。

(二)运营方面。

1.公司转发和下达的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制度办法、通知是否执行落实。

2.是否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

3.是否按规定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本单位安全专兼职人员。

4.是否按相关法律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生生产管理资格证书。

5.是否按要求开展日常、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6.是否对发现的运营安全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采取闭环管理。

7.是否编制或按规定修订应急预案,并按规定频次开展应急演练。

8.各级管理人员对所分管业务安全技术规定是否熟悉,对下属员工安全教育及安全监控是否到位和有效。

(三)物业及交通安全方面。

1.查安保,检查办公场所的防盗、防诈骗、防治安隐患的工作情景。

2.查隐患,检查消防、防雷击、安全用电和电梯安全等情景。

3.查食堂,检查食堂的各种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卫生情景。

4.查交通安全,检查公司及下属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驾驶人员培训教育以及其他交通安全情景。

第十二条:建设管理公司检查监督的主要资料包括:

1.监理、施工单位及各供货商等对地铁公司和建设管理公司转发、下达的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制度办法、通知的执行落实情景。

2.施工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情景。

3.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

4.监理、施工单位及各供货商是否按要求开展日常、定期、专业、季节性和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

5.施工单位是否挪用安全礼貌措施费,是否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监理、施工项目部主要投标管理及技术人员有无虚挂、长期脱岗情景。

7.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与承建工程相适应的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本事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一师两员”是否按要求配备,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职。

8.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9.施工单位是否认真组织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0.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上岗,且至少每年理解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11.施工单位是否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面,对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点源进行了梳理、辨识和分级,并制定监控办法;监控办法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实施。

12.地铁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是否按法定要求进行了检测并且合格。

13.深基坑、盾构穿越、大型钢结构吊装、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相关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是否按经论证、审查合格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1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体和礼貌施工设施是否合符规范和标准要求。

15.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了演练,应急物资是否准备充分,发生事故后,是否按规定报告。

16.监理单位是否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总、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资格和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等。是否参与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并对重大危险点源、关键工序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17.监理工程师是否认真履职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按规定下达监理通知书,并对拒不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向项目管理单位或项目主管单位报告。

第十三条:运营公司检查监督的主要资料包括:

1.检查监督所属部门、班组或相关单位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发现、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

2.检查监督规章制度、技术作业标准的执行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景,以及各种管理台帐的填写情景。

3.检查技术业务培训制度、计划的执行情景。

4.检查监督生产作业人员的到岗到位情景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景。

5.检查监督安全技术装备的使用和各项应急物资备品的准备情景。

6.检查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礼貌生产措施的落实情景。

7.对重点作业项目实施现场监控。

第十四条:实业公司检查监督的主要资料包括:

1.检查监督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景,以及各种管理台帐的填写情景。

2.检查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景。

3.检查监督特种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管理情景。

4.负责对管理的物业及商铺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公司其他部门和下属公司应根据自身业务管理范围和生产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资料和检查重点,扎实开展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第四章:安全检查监督的形式。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大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前安全大检查和重大活动前安全大检查六种形式。

第十七条:日常安全检查是安全检查监督的最主要的形式,各级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定期安全大检查是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在必须范围内,按照必须频次组织的综合性安全检查。定期安全大检查的频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公司安委会主任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2.公司各安委会副主任每年至少参加两次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大检查。

3.质量安全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4.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公司办公区域安全大检查和交通安全大检查。

5.信息中心每季度组织一次机房及办公网络安全大检查。

6.各下属公司要在本单位的安全检查监督制度中明确定期安全大检查的频次和主要资料,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专业安全检查主要是指针对专业性较强,或者危险性较大的一些项目或科目,由专业安全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1.建设工程专业安全检查主要有: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支架、消防、用电、起重设备、运输机械及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检查等。

2.运营专业安全检查主要有:消防、特种设备等。

3.办公场所及交通安全检查主要有:消防、办公用电、防食物中毒和交通安全等。

第二十条:季节性安全检查是指根据春、夏、秋、冬四季的特点开展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各职责单位应在每季开展1~2次针对季节性安全特点的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检查:以干燥期安全用电、防火和春节后安全教育、防汛准备、防雷击为重点。

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包括通风空调、冷水机组等公共环境设备)、防汛、雨季施工用电、宿舍安全用电、食物中毒为重点。

3.秋季安全检查:以新入职员工安全教育、安全用电和防火为重点。

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潮、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第二十一条:节前安全大检查主要是指预防在重大节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而进行的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资料主要为各单位节假日值班安排,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工作安排和部署的综合情景检查。

第二十二条:重大活动前安全大检查主要是指为应对大型活动的运营客流组织,提前对行车、客服等设备设施情景进行检查,以及对大型活动运营组织方案准备情景、人员准备情景等进行的检查。

第五章:安全检查监督要求。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开展必须有明确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要落实检查职责,强调检查效果。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有书面记录资料,或者以检查通报形式向有关单位和领导进行传阅。

第二十四条: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组织、查纪律、查设备、查操作、查隐患、查落实、查领导为抓手和主线,以日常、定期、专业、季节性和节前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

第二十五条:安全检查工作要严、细、实,对发现的隐患和危及生产安全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责令立即改正,教育职工杜绝类似情景的再次发生,对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缺陷、问题认真对待,要有针对性地改善。

第二十六条: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并将查出的问题纳入问题库管理,实时跟进问题整改情景。对于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不能当时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安全检查监督人员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对发现的管理缺失和安全事故隐患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建设、开发项目检查中发现重大和特大事故隐患应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并按规定报告。

第二十八条:被检查单位必须进取配合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如实供给相关记录。各单位对上级单位、部门检查指出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切实整改;对收到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的,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处理情景经单位主管领导签认后,于7日内反馈给填发部门。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安全不重视或整改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职责人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并进行通报。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各下属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安全检查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检查资料,明确检查重点,依照检查制度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工作,并将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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