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人社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3篇)

时间:2024-11-21 作者:JQ文豪

通过调研报告,可以深入了解问题的背景、原因和解决方案。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份调研报告的结论和建议吧。

优质人社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3篇)篇一

开通未央职介微博,累计发布微博2300余条,关注人数达9000余人,全区人社信息一体化平台连通率达100%。

近2年来,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亿余元,举办创业培训班110余期,参培3000余人次。举办各类专场招聘活动120余场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00余人。国家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邱小平,省人社厅厅长翟四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岳华峰等部委、省、市领导多次前来我区调研指导人社工作,均给予高度评价。

1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连创新高。

2年来,根据145号文件精神,为曾在我区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9626名城镇户籍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根据178号文件精神,为曾在我区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1859名非城镇户籍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补助申领手续,使其老有所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达98%以上。

继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2012年以来,共完成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143人,新录用公务员31人,为我区干部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为提升队伍素质,我们每年都要结合当年度区委、区政府具体工作安排,制定《全区公务员培训教育实施方案》,与各街道、各单位加强互动联系,通过公务员大讲堂等活动,送教师、送培训下基层。

2暂行办法》,落实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聘任工作,每年都要对全区教育、卫生、农业以及非公组织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3期以上继续教育免费培训;全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农村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成效明显;建立了全局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竞争上岗、交叉轮岗机制,调整科级领导干部10人,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

严格执法维权,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将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无缝覆盖。出台了《xx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和《xx区处置农民工工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整治非法用工等多项检查,仅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448人次,接听电话1668起,检查用人单位307户,依法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12件,涉及劳动者1980人,涉及金额3650万元,依法纠正和处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55件,结案率达100%,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3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64起,涉及农民工2585人,追讨工资5150.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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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劳动人事争议286件,工伤认定60件,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不断完善xx区劳动者之家硬件软件配备,与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和法律专业机构协作,定期开展健康卫生、法律维权知识与咨询;开设图书阅览室和网吧,购买法律知识、技能操作指南、医疗保健等5000余本专业书籍,30多类报刊杂志供劳动者免费借阅;免费开放篮球、乒乓球、健身器械、象棋、跳棋等多种器械设备,将免费培训、免费职介、免费读书、免费体检、免费健身、免费维权劳动者六免费服务送进工地、企业、社区、村组。2年来,共为劳动者提供六免费等服务11000余人次,发放慰问品价值1.5万余元。

4不赴省、零进京上访的目标。

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和养老保险工作,落实退休干部两项待遇,多次为全区离退休干部组织时政报告会、外出健康疗养和各类文体活动。向区政府申请专项经费9万余元,对我区离退休干部活动室进行了全面翻新,升级了硬件设施;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及时足额发放全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在工作中,我积极接受区人大的依法监督,自觉将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置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不断淡化权力意识,强化服务理念,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到区人社服务大楼参观指导,开展座谈交流,主动向区人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结合实际认真整改。2年来,共答复区人大代表建议8件,涉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提升城市新市民综合素质、汉长安城申遗区搬迁村民就业培训等多个热点、难点问题。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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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自己做起,认真领会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精熟、作风扎实的复合型人才;自己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党组织的领导和决议,要求同志们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绝不逾矩,从思想上牢筑拒腐防变的防线。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全局党员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互相监督,共同遵守,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6题,近年来,全局无一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情况发生。

回顾任职以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还存在相当差距,需要不断改进提高。一是系统学习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虽然对一些新知识、新要求的学习也十分重视,也特别想静下心来学习,但系统学习的时间常常难以保障,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二是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克服急躁情绪。人社工作政策性强、标准高、要求严,遇到一些突发事件,有时会有急躁情绪,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努力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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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献。

优质人社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3篇)篇二

信息化就是络化,计算机、电脑的普及。下面请看小编带来的人社信息化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们按照上级人事部门的要求,全面打造公共人事信息服务平台,在辅助领导决策、加强对外交流、推进效能建设、实现共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较好地实现了人事政务公开化、公共服务社会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从单项、孤立、局部的应用向系统应用过渡;从统计、计算、报表向日常管理服务过渡;从简单的联机向计算机络过渡。这些应用成果为全局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使干部信息管理工作的质量以及效率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例如目前我们广泛应用的工资软件,把人事工作人员从繁杂的工作中解放出来,一次录入人员基本情况,工资数据便自动生成,极大的方便了工作。然而,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在新形势下,人事管理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如何加快人事信息化建设,服务人才人事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互联技术的普遍应用,电子政务建设已成为提升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中共中央总书记同志要求,要通过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透明度,提高管理效率,推进廉政勤政,确实为老百姓服务。人事部在《关于加强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指出,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要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服务人事人才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加快推进人事系统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建设,促进人事部门工作方式的转变,为开创人事人才工作新局面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

加快推进人事部门信息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政府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因此,在由传统人事管理向公共人事服务转轨的时代背景下,加强人事工作信息化建设正在成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坚持服务理念和管理手段的不断创新,才能真正建立起适应时代需要的公共人事服务新机制。

信息社会最大的特征就是信息已经成为社会运转中最重要的元素,信息的采集、传递、发布、利用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重视。人事部门作为管理社会事务的一个重要部门,依靠传统的手工搜集、制作、汇总、分析,已经不能适应信息社会对人事管理与服务信息准确、全面、快捷的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实施行政行为,达到施政目标,已是当务之急。为此,我们针对当前服务对象的广泛性、管理要素的多样性、信息源流的复杂性以及跨区服务的特殊性等特点,把加强人事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人才人事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创新工作手段,寻求服务载体,不断提高对大容量人事信息的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

近年来,我们以建立公共人事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快自身职能转变,优化整合职能,理顺内部关系,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审批事项,放大服务环节,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较好地实现了“三个转变”:由科室分块独立运作向整体配合转变、由等待上门办理向络在线服务转变、由纸质档案式管理向信息数字化管理转变,为全面实施人事信息化服务创造了基础条件。

我们把推行人事政务公开,作为推进公共人事信息化服务的重点,大力推行人事信息公开,实现内部信息工作五化:办公自动化、流程规范化、政务公开化、服务透明化、对外宣传信息化。规范人事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通过人事局站等形式将与服务对象利益密切相关的人才招聘、人事考试、专家选拔、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考核奖励、工资查询等事务,除涉密事项外,都本着实事求是、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政策、程序、结果“三公开”。

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是我们紧紧围绕实际工作和服务对象的需求,全力打造方便快捷的人事信息化服务平台。

人事人才工作信息化,核心是要加快推进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要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结合实际,搞好系统硬件建设,配置必要的设备,保证系统运行还要加快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及时推出集信息采集、存储、输入、发布为一体,并可处理相关人事业务的“人事管理系统软件”,认真做好各类人事人才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不断丰富系统的服务内容,为人事人才工作的各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有效推进信息化建设,方便群众办事,优化我们的服务机制,我局投入专项资金,添置更新办公自动化设施,全局计算机配备率达100%,初步满足了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为提高工作人员的办公自动化水平,组织开展办公应用软件培训。目前,全局形成了以办公室为中心,各科室为节点,连接全体工作人员的人事业务信息络,在机关内部基本实现了信息交流、业务办理的无纸化办公。同时,为确保信息安全,我们制定了《计算机络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计算机感染病毒破坏信息数据,杜绝泄密情况的发生。

人事管理信息化同其他行业实行信息化管理一样,其主要内容是数据管理。针对纸质台帐资料在统计、汇总、分析等方面存在的弊端,我们先后建成了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工资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等多个数据库。同时,加强数据库的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提高内部信息共享面,有效避免了在工作中因信息不畅带来的被动,从而提高了人事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率。

在互联上建立人事局站,及时发布公务员招考、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人才招聘等信息,使人事人才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年5月16日远安人事正式开通,我们牢固树立“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人才”为主题的三服务办理念。为达到加强引导、增强互动的目的,开设有公文阅览、办事指南,政务公开,培训考试、表格下载等栏目,并通过开设局长信箱、请您留言、答疑解惑3个栏目,在人事局和群众之间架设了3条沟通对话的绿色通道,依托络轻松实现了与广大干部职工的“零距离”接触。建站四年多来,累计访问量已达45万人次以上,信息发布已涉及考试培训、职称评审、求职招聘、岗位设置,理论调研等多个方面,成为我县点击率较高的站之一。

随着我县电子政务建设的推进,纵向数据传输通道的互联互通,我局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将会有一个质的飞跃。对于我们面临的问题,我们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对策,才能把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向前进。

人事信息化建设应当根据本地人事人才工作的实际需要,围绕与人才和用人单位关系密切、社会关注的工作和事项实施。开发与应用并举,通过应用促进人事系统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随着系统逐渐完善并投入运行,信息系统已成为人事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建立与之配套的运转机制和与之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根据需要随时增加、修正信息资料,切实维护信息体系。同时,加强信息技术培训与交流,建设一支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高素质人事干部队伍。加大络知识和应用软件培训力度,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

人事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必须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统一规划,共同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推进。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发展到一定阶段,既可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使用,也可以将模块拆分单独使用,在必要时还能扩展集成为络化人事管理信息单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录入,实现信息的共享。

加快推进人事部门信息化建设,确保数据安全可靠尤为重要。随着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进展,计算机络上传输的信息量将越来越大,数据安全保密工作不容忽视,完善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同时,要同步配套完善安全保障和防范措施,从络安全、信息安全、管理措施三个方面强化数据信息安全。

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强、具有创新意义的系统工程。促成干部信息由分散管理转变为集中管理,建立人力共享机制,发挥整体优势,提高人才竞争优势,是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标。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化建设给人才人事管理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新形势下,不断推进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人事部门创新力、凝聚力、竞争力,更好服务人才人事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优质人社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3篇)篇三

经过此次深入调研,发现在管理上的松散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尽管大多是个别行为,但是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和隐形的危害,很难在短期内被发现,一旦问题显露出来,就可能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成为了群体问题。这样就会给我们的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特别是对外业务较重的单位和部门,影响的不仅是工作效率问题,更多的是引来了群众的埋怨之声,影响和破坏了单位形象。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

二是中餐期间仍有部分人违禁饮酒;三是在办事过程中仍有收受他人礼品和接受宴请的现象;四是办事作风拖拉,态度刁蛮,推诿扯皮;五是吃拿卡要、小恩小惠现象;六是令不能行,禁不能止的问题;七是着装不规范、有穿奇装异服的现象。

针对目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包括:

能与党和人民保持一致的后果。

个别领导干部在管理方面的认识存在片面性,认为严格管理是“整人”。因为担心丢选票,害怕得罪人,就会出现“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包着让着”的现象。一些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或者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者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或者避实就虚、言不及义,或者看似批评、实为表扬。出了问题,应进行组织处理的不及时处理,该承担责任的不及时问责。其结果就是,作风上的不良倾向得不到及时纠正,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小事情酿成大事件。

纪律观念是根植在每位同志心中的,只要心里念着纪律,做事就会有原则,有底线。在这一点上,大多数同志还是好的,能够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对纪律怀有敬畏之心,以此为“高压线”,不敢触碰。可偏偏总是有少数人我行我素、顶风违令,总有人怀着侥幸心理以身试令、敢碰高压线。这是对纪律严肃性的蔑视,是对个人的不负责任,更是对群众利益的不负责任。

为了应付检查,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应当知道,规章制度的制定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约束人的行为,制度不仅要人看,而且要人记,更要人去做。内容再好的规章制度,不去认真落实,只能是纸上谈兵,形同虚设。

问题的出现,主要的根源和本质,还是在思想意识上,是价值观、原则性的偏离。是在错误思想的指引下,主观能动性的方向发生了偏差。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改善管理工作的松散现象,必须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性修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将正确的价值观和原则性,同血液融合在一起。要慎始,进一步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严以律己,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慎微,守住小节做到警钟长鸣,从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要慎独,自觉地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抵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慎好,把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与道德修养紧紧联系在一起。要慎行,做到非理之财莫取,非理之事不为。要慎终,永葆共产党人高风亮节,切实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思想改造到老。

责的态度,关心爱护、从严管理。这里的从严管理,一方面强调的是人员的自我管理,即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另一方面强调的是对人员的组织管理,即把从严的要求贯穿到人员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通过必要的组织调整和处理,形成人人忠于职守、守土有责,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良好局面。

在进一步落实严格管理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方法步骤进行。对那些工作中故意隐瞒不报,甚至包庇、协助当事人弄虚作假的单位、部门和相关人员,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一些制度建立上仍然存在的漏洞,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梳理、整改和完善,做到没有制度约束的,建立制度,有制度约束的,按照制度一丝不苟、不打折扣的执行和落实。建立并强化监督机制,在切实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开展全方位的监督,认真对待群众举报的人和事,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通减少,反应迟钝而老化,人们的积极性消磨殆尽。应结合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关特点,研究提出一套与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的竞争激励机制和岗位轮换机制,为激发人的主观能动性提供制度和环境的保障,同时也可以让人们更加珍惜现在的工作岗位,让原有的“一潭死水”活起来。

现如今,人员的管理已经由过去单一的管理转化为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管理创新水平和人才创新能力将成为一切组织制胜的关键。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员管理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管理就是服务”已经成为共识。鉴于世界范围内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结合中国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的现实状况,现代人力资源工作者要想做到与时俱进、从容地应对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必须始终坚持全方位的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

创新的内容至少要包括六个方面:管理理念的创新,管理体制的创新,管理机制的创新,管理制度的创新,管理组织的创新,管理技术的创新,而首要问题为理念的创新。为此,我们应该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意识,尊重人才,爱惜人才,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良好平台。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和谐之基,人才是发展之要。

人社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统筹负责从最基层的劳动者到最高端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开发、使用与管理,承担着事关老百姓最基本的就业、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这些工作事事关乎发展,件件关乎民生,责任重于泰山。如何能够全心全意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是摆在每一位投身人社工作的人面前的一件大事。群众满意,说明工作做到位了;群众有怨言,说明我们的服务保障出了问题。所以,我们要建设一支有着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人社队伍,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通过此次调研,找到了人社队伍建设的症结。人社队伍的发展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更需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结合调研所形成的成果,我们在查找了人员管理的相关问题和制度的遗漏之后,决定对以下几项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并结合现代管理和人本管理理念,对制定《加强工作纪律的意见》提出建议。

需要修改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

优质人社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3篇)篇四

我们重点学习调研了xxxx、xxxx等单位的文书工作。

每到一个地方,我们都利用各种机会积极与有关同志进行交流,并到办公室、档案室、印刷车间进行实地参观、学习。通过交流学习,我们感到所到单位的文书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业务制度完善并向精细化方向发展。各办公厅。

(室)的文书处理部门都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对文书处理的各个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每项制度的规定都相当精细,力求达到“人人按规范操作,事事按程序办理”的目的。比如xx省委办公厅的《出访件审核办理程序》,厦门市委办公厅的《阅文规定》,xx市委办公厅的《上级来文办理制度》、《市委文件审签制度》、《公文审修程序》、《市委办公厅归档文件整理办法》等不但规定详细,而且还配有流程图。详细的规定和操作流程图使工作的每个步骤都有章可循,推动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此外,不少办公厅(室)的办文制度还总结了许多很好的经验,推动了工作质量的提高。比如xx市委办公厅的《公文校核30点》中总结的有益经验,对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特别是刚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有很大的指导作用。

(二)办公自动化程度较高。各办公厅(室)都建立了。

自己的公文处理系统,都实现了公文网上登记,而且不少办公厅(室)都有功能较强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和其它业务系统,实现了网上收文、办文、发文及其电子文本的归档,在较高程度上实现了办公自动化。xxxx办公厅采用了与档案局一致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1人就能比较轻松的完成整个档案管理工作。xxxx公文处理系统页面相当简洁,操作起来非常简便,而且还能通过简捷的统计操作就生成详细的总结表单,让办文的处室,特别是分管领导同志能及时了解所有公文的办理情况。

(三)业务培训和交流的力度大。xxxx、xxxx、xxxx等。

高度重视对公文处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定期举办脱产培训班、举行讲座、以会代训、片会、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知识测试等方式,充分发挥业务指导职能,加强了对各市、区及其省直、市直单位公文处理工作人员的培训。xxxx还成立了秘书协会,加强了各市办文人员的交流。

(四)学习经常化且方式多样。各办公厅(室)的文书。

全额出资购臵。xx市级机关文印中心,拥有4000平方米厂房,其主要大型设备18台,其中价值300万元的数码彩印机等20台(套)新设备均为近2年内由市级财政全额出资3000万元购臵的,年产值由原来的300多万元增加到900多万元。在成立市直机关文印中心后,xx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20xx年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关公文印制管理的通知》,为规范机关文印、保密工作及文印中心生产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改进工作的打算。

(一)加强学习。坚持已有的学习制度,每周定期学习,确实使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在内容上,当前要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学习,要通过分章学习、逐条学习的方法来深化学习。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要抓好精神的学习。利用文书处在网页上开办的学习园地,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体会,不断提高文书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健全业务制度。文书处历来都重视制度建设,制定了不少制度。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特别是省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实行以来,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够适应的方面。我们将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加强上级来文办理、核文、文件审签、公文筛选呈送、阅文管理、文件分发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现有制度,使制度更加精细化。条件成熟时,在xxxx等的基础上,起草xxxx,对公文报送、受理、办理等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我们还将抓紧建立网上办文、核文资料库、案例库,努力提高公文拟办和核文水平。

(三)改进档案管理和印刷厂经营管理。加强档案管理。

积极探求符合我厅实际的电子文档管理的有效方法,建立电子文档管理制度。加强印刷厂经营管理制度建设,严格工作责任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印刷任务。加强教育,增强职工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学习并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学习教育,提高科学文化知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的需要。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希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步伐,进一步加快163贵州招聘吧和贵州信息港及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的建设,形成覆盖各市、州、地和省直各部门的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并尽快建成电子公文传输应用系统和其它业务系统,实现网上收文、发文及其电子文本的归档,推进办公自动化。希望完善我厅的公文处理系统,使之更加简便适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将及时与厅信息中心共同研究外省公文处理系统中好的设计思路,进一步完善、改进我厅办公业务系统。此外,建议我厅的公文处理系统也向政务处室外的其他处室开通,便于其及时办理职责范围的公文。

(二)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随着电子政务内网建。

设工作的推进,可以考虑通过网络进行培训,并建议适当时候举办全省党委系统文书处理工作培训班,一方面提升公文处理工作人员素质,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大家的交流学习。

(三)更新印刷设备和改善工人队伍结构。结合印刷厂。

“十一五”期间生产发展建设规划和厂房搬迁计划,请办公厅予以大力支持,解决更新印刷设备的资金问题,改变设备陈旧落后的现状,提高印刷质量和效率,以更好的为省委、省委办公厅的文件印刷工作服务。针对目前存在的技术工人不足且工人年龄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建议招聘技术工人,尽早形成技术工人队伍梯次配备的良好局面。

优质人社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3篇)篇五

新民市禁毒警察大队为深入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特召开了全队民警开展工作座谈会。特邀主管局长、纪检、法制大队等领导以及禁毒大队全体民警参加会议,会议由禁毒大队大队长贾洪论主持,会上,主管领导强调指出,对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我们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要将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作为公安工作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特别是承担刑事执法办案职责的领导,要认真研究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禁毒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禁毒大队贯彻落实工作。二要强化制度建设。要不等不靠,在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准确掌握基层执法实际的基础上,从合法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入手,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工作。清理本对制定的涉及刑事办案的规范性文件,对与新刑诉法内容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强化硬件保障。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新增的许多规定,对公安的执法硬件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禁毒大队一定要主动作为,抓住机遇,超前谋划,完善执法硬件设施,确保能够适应新的刑事执法需要。第三,要保障按照要求在审讯期间全程录像。同时要强化学习培训。每名民警都要主动积极的学习,使其不仅能做到知识了然于胸,更重要是操作娴熟于手,切实提高依法获取各类证据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提升打击犯罪的综合效能。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从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完善规范了侦查权使用以及采取强制措施和调查取证的具体程序,对公安刑事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结合侦查工作实际,《程序规定》对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例如,进一步明确了证据标准和取证要求,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提出了全面审查判断证据的要求;明确了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的案件范围和全程录音或者录像的具体要求,加强对讯问过程的实时监督;对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规定了更为严格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严格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定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依法规范适用技术侦查措施。因此对公安机关在取证方面的要求就更加的严格。针对禁毒工作要更加的注重现场的搜查,了解全面的证据链条。在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及《程序规定》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困难及挑战有哪些。

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而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没有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在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规定上,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时。”现行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中,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我们办案单位开具“会见通知”,而新法实施后,我们侦查机关不知情情况下,律师就可以直接去看守所会见在押的嫌疑人。这对事故处理部门的及时、准确、合法取证与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将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这更是对基层公安交管部门现有警力的严峻挑战。

新《刑诉法》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这一条款设定,必然导致办理交通肇事案件的不少事故民警及证人将上法庭作证,这与可能导致许多证人在调查初不愿作证,这将对执法办案活动带来严重挑战,甚至导致部份案件无法办理。

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而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没有规定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在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规定上,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时。”现行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中,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我们办案单位开具“会见通知”,而新法实施后,我们侦查机关不知情情况下,律师就可以直接去看守所会见在押的嫌疑人。这对事故处理部门的及时、准确、合法取证与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将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这更是对基层公安交管部门现有警力的严峻挑战。

新《刑诉法》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这一条款设定,必然导致办理交通肇事案件的不少事故民警及证人将上法庭作证,这与可能导致许多证人在调查初不愿作证,这将对执法办案活动带来严重挑战,甚至导致部份案件无法办理。

牢固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观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在思想上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有机统一起来。其次,进一步树立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学会在监督下办案。执法民警办案过程将更加公开,更多地听取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的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广泛接受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第三,掌握了运用法律赋予的侦查手段。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拓展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进一步完善了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手中与犯罪做斗争的武器更加有效。广大民警将更好地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打击惩治犯罪,保证办案效率和质量。

优质人社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3篇)篇六

按照20xx年沙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文件和部署,20xx年xx月xx日,在夏科长和庄科长的带领下,圆满地完成对沙市区实小、沙市区实验中学等8所中小学体育常规管理的调研及考核打分。

在这次检查中,各校都能以教育部制定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办法》为依据,各学校体育管理的政策规章和督导评价机制基本健全,学校体育课程普遍开齐开足,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得到保证,学校场地设施明显改善,学生体质监测制度逐步完善。所到的8个学校(沙市区实验小学、沙市张家三巷小学、岑河镇岑河小学、关沮镇关沮一小、沙市区实验中学、沙市区观音镇观音中学、沙市十六中和沙市特殊学校),都能将下发的沙市区中小学体育常规考核量化表,按照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中心工作和加分六大块c级45条进行整理材料和自评打分。下面就六点加以说明:

第一各校都很重视、成立了学校体育领导小组,制定了20xx年体育工作计划和各种相关的制度,包括意外伤害应急机制、阳光体育工作方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方案和措施,而且有职责分工、过程或测试,原始记录,听课笔记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二依据体育与课程标准为目标,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

齐开足课程内容,面向全体学生,认真组织好体育教学。各校还利用自身优势,充分挖掘校本研究,开发校本教材。如实中以田径、足球为主;张三小以乒乓球为依托;岑小以跳绳、抖空竹,关小以民间体育踢毽、滚铁环,十六中、观中和特校以篮球等创办本校的特色,各校一把手和分管校长亲自听课,确保教学秩序正常化,全面提高素质教育。

操及其他活动的展示。

第四坚持长期运动队训练。在检查过程中,多数学校能够坚持体育运动队训练,提高学生竞技水平。在这里实中、实小和张三能长期做到。实中在今年的市足球联赛、田径运动会代表沙市取得了优异成绩;实小在田径上也是如此;观中、十六中和关一能在比赛前组队坚持训练;特校在今年,也参加了特奥会等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第五条件保障是根本。在检查过程中,学校都能加大体育投入力度,推进学校场地建设,明显改善体育设施条件和办公环境。(如岑小、观中、实小、实中和特校。)各校同时注重教师参加培训,继续教育,为我们的体育教学、组织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第五本年度全区继续加大力度做好了《国家学生体质数据上报》工作。检查过程中,八所学校都能结合实际都制定了上报方案包括测试项目、测试时间、测试人员、上报统计、动态分析一系列措施。既做到了规定时间内上报国家体质数据库、又按要求对测试进行了统计、分析,圆满完成湖北省交给我们的任务。尤其是实验中学,做到了学生每人在初中阶段各年级的成绩状况表,其他学校分别做到了学生有身体形态分析表、素质测试合格表。成绩评分表。在我们复查中,绝大学校数据真实、可信,尽管少数学校数据又差异,但表现在操作上或仪器上有差别。

第六、我们的中心工作。检查中发现,各校很乐意参加区组织的体育竞赛,在八所学校中,每校至少参加了全区xx项体育竞赛。全部参加的有实中、实小、观中;参加三项的为张三、关一和十六中。

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

xx、各学校体育工作常规管理,注重过程化,事务管理越来越精细化。建议各校是否考虑应尽快成立学校体卫处(或体卫部),尤其是首批和即将成为校园足球的学校成立足球办公室、规划未来三年计划、上好每一节足球课,以足球为抓手,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身体素质。

2、随着今后几年,学校体育教师老龄化越来越突出,有些体育老师走向领导岗位、足球进课堂等促就体育专业教师整体差编,需要大量教师充实我们的体育教师队伍来。

3、竞赛项目较多,争取少而精,合理安排比赛项目,让大家都有认同感。

4、落实体育教师待遇:主要表现在每年体育服装费用要落实;大课间、赛事安排、体质测试上报统计包括8小时之外训练、课外组织学生带队或比赛等,要算工作量。

优质人社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3篇)篇七

调研组通过实地调研和书面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赴xx省实地了解行政裁决制度建设有关情况,研究了xx、xx等外省行政裁决制度建设的有关文件资料,同时向我区各设区的市和区直各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调查统计行政裁决工作情况的通知》,全面了解我区行政裁决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调研组围绕行政裁决制度建立的目的、意义、框架和主要内容、行政裁决范围和原则、行政裁决程序、行政裁决工作机制的完善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我区行政裁决制度建设的相关思路。

(一)我国行政裁决制度建设现状

在国家层面,到目前为止,尚未出台统一的行政裁决制度,而只在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作原则性规定,对行政裁决的概念、性质、功能、范围等基本问题没有明确界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等等。这类法律规定有一个特点,就是明确用“裁决”表明行政裁决法律制度。与此相对的是另一种法律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发生争议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在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破坏养殖生产。”在这类法律规定中,虽然没有明确使用行政“裁决”一词,而是用“处理”等用语来代替,但事实上说的就是行政裁决。我国的一些行规也规定了行政裁决,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因对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争议,由该行政区域界线的批准机关依照该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品种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审批机关裁决”,等等。这些行规在对行政裁决进行规定的时候,也和有关法律一样,将行政裁决灵活地称为“处理”“裁决”等。

在地方立法或者省本级制度建设层面,目前只有xx、xx、xx等省出台相关行政裁决制度或者在其他制度中对行政裁决作出规定。xx省在《xx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九条对行政裁决的概念、程序等进行界定,但未就行政裁决进行专项立法。xx省于20xx年1月出台《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8号),从明确行政裁决范围和原则,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和期限,完善行政裁决工作机制等方面对行政裁决进行了规范。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省政府批准于20xx年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行政裁决工作职责,行政裁决的范围、原则及程序,行政裁决工作机制等。综合看,外省对于行政裁决制度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1.明确了行政裁决的概念。《xx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九条对行政裁决的概念界定如下:“本规定所称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与其行政职权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的活动。”《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8号)认定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行政裁决定义为“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明确了行政裁决的种类。《xx省行政程序规定》对行政裁决种类未作规定。xx省、xx省均列举了行政裁决的种类,主要分为八大类: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权属纠纷、国有资产产权纠纷、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纠纷、政府采购纠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适用行政裁决的其他民事纠纷。

3.明确了行政裁决的基本原则。xx省对行政裁决基本原则未作规定。xx省和xx省规定行政裁决的基本原则大致相同,均包括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回避原则等基本原则,强调行政机关自受理到作出裁决的全过程都应当依法进行,没有当事人的申请,行政机关不得启动行政裁决程序;行政机关在行政裁决中要做到处于中立地位,在程序上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实现裁决的公平;行政裁决人员与被裁决的民事纠纷或者与当事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此外,xx省增加了调解原则、职能分离原则(即负责调查的工作人员不能参与行政裁决,负责裁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当由没有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担任)、效率原则。xx省则强调便民原则,提出繁简分流理念,对简单的裁决事项适用简易程序,提高裁决效率。

4.规范了行政裁决的程序。为了确保行政裁决工作的规范有序,各省结合行政程序的基本要求,将行政裁决的步骤、方式设定为申请、受理、通知、答复(辩)、审查、裁决。其中xx省对受理审查的时间和被申请人答复的时间均明确要求为5日,规定当事人可以查阅、复制、摘抄案卷材料;审查方面以书面审查为主、实地调查或听证为辅;先行调解;行政裁决书的格式要求和内容均与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的相关规定一致。xx省、xx省未对受理和答复时间作出规定,但均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裁决办理期限有规定的,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裁决办理期限没有规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裁决。之所以规定一般案件需在60日内作出裁决,主要是参照现行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关于行政不作为的起诉期限而作出规定。另外,xx省未对延长期限的问题未作出限定;xx省则根据行政管理实践的需要,参照行政复议法延长复议审理期限的规定,规定行政裁决案件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裁决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可以延长,并告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5.加强了行政裁决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xx省对行政裁决的工作体制机制未作规定。xx省建立以行政机关为主体、政府法制机构协调监督的行政裁决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六大配套机制建设,确保行政裁决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一是建立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机制,配备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裁决工作。二是建立重大行政裁决审核决定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裁决事项集体讨论并根据需要进行公开听证、专家论证评审。三是建立行政调解衔接机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调解处理的案件,行政机关应当先行调解处理,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四是建立行政裁决行政协作机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为办理行政裁决案件提供行政管理资料或者专业技术方面支持。五是建立宣传培训机制,加大对行政裁决工作的宣传力度,定期对从事行政裁决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六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具有行政裁决权的行政机关完善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裁决、送达以及文书使用等制度,在20xx年年底前,所有具有行政裁决权的行政机关都要依法制定裁决办法;省级行政机关要制作本系统行政裁决的工作程序和文书,指导市、县行政机关依法开展行政裁决工作。xx省强调行政裁决机关要落实行政裁决责任,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对行政裁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还要求建立行政裁决案件审理委员会和审理工作机构,案件受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案件的审理,作出裁决决定,重要的行政裁决文书应当由行政裁决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审理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接待、立案、组织调查取证、文书送达、协调有关事宜等相关工作;完善调解机制、部门协调机制和宣传机制。

调研组认真分析研究了xx省、xx省行政裁决制度建设的文件资料,并与xx省政府法制办有关同志面对面座谈交流,兄弟省对进一步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既要重视制度建设,也要重视推动落实。在出台规范行政裁决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要对行政裁决实施成效和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检验,对各行政裁决机关是否已制定相应的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或争议处理办法以及建立行政裁决案件审理委员会和审理工作机构等情况进行考核和指导。二是进一步细化行政裁决程序的规定,提高行政裁决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以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研究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裁决权和行政复议权,进一步整合相关行政资源。

(二)我国行政裁决制度建设和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组通过仔细分析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兄弟省份关于行政裁决的规定可以看出,当前我国行政裁决制度建设和实施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1.缺乏统一的法律制度和顶层设计。由于国家缺少对行政裁决的总体理论构想和总体立法设计,学术界对行政裁决的理论研究严重滞后,关于行政裁决的性质、功能、范围等基本理论问题仍未形成共识,对其标准、程序、救济等都缺乏明确界定,造成现实中行政裁决的法律规定零碎不全,随意性很大,行政裁决所能产生的实际作用达不到预期效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实践中,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并不作出裁决决定,而是以行政复议代替裁决,行政裁决工作无法高效推进。

2.没有明确行政裁决的种类。法律法规未具体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和范围,社会公众往往分不清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等的区别,不知道何种情况下应当适用行政裁决,既不能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具有专门知识的特长,不能有效发挥行政机关运用行政管理权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的职能,也不利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利用行政裁决的方式快速、便捷地解决纠纷的要求。

3.缺失统一的行政裁决程序规定。因为没有统一的行政裁决法律制度可以遵循,除了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行政裁决有程序上的规定外,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规定行政裁决应遵守的程序,很多行政机关因不知道如何实施行政裁决而出现行政不作为,或者虽然实施裁决但裁决程序五花八门,造成行政机关工作非常被动,影响到行政裁决的具体实施和行政裁决作用的有效发挥。

4.行政裁决的主体缺乏独立性。目前我国行政裁决主体分散,尚未形成统一体系,多数裁决机关没有设置专门裁决机构,行政执法权与行政裁决权由同一主体行使,不符合自然公正的基本要求。另外,组织管理制度的缺失,从业资格及职业保障制度的缺位,导致行政裁决主体独立性与专业性不足,严重影响裁决权威。

5.对行政裁决的法律救济途径不明确。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裁决时,往往不履行行政裁决救济途径的告知义务,老百姓也不懂得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裁决本身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对它的救济理论上应包括行政复议。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行政裁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理由是行政裁决是对平等主体的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作出的处理,属于《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即“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其他处理”的情形,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截至目前,广西尚未建立统一的行政裁决制度,但是相关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相继开展了行政裁决工作。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区行政裁决事项及行政裁决工作开展情况,为建立全区行政裁决制度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调研组对全区各级各部门的行政裁决纠纷类型、行政裁决事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等进行了调查统计。据不完全统计,20xx-20xx年,全区共办理各类行政裁决案件4528件。其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2228件,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裁决1860件,民间纠纷调解348件,政府采购投诉答复异议裁决60件,专利侵权纠纷16件,计量仲裁运营商检定裁决8件,拆迁补偿安置裁决3件,企业名称争议裁决3件,征地补偿争议标准裁决1件。我区行政裁决制度建设和实施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从行政裁决制度看,部分领域建立了制度规范。如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针对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

2.从行政裁决涉及的领域看,行政裁决事项比较集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和土地山林水利权属裁决占裁决案件的90.3%。行政裁决之所以集中在土地山林水利权属领域,一是由于我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用地需求量大增,涉及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日益增多。二是建国以来部分农村土地权属固定或者变更手续不全程序不规范,留下了大量的权属争议隐患。三是过去征占农民集体土地时有关手续不够完备,随着土地资产不断增值,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被重新翻出来引起纠纷。四是上述领域的法律和行规把行政裁决作为诉讼的必经程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亦有相同的规定。另外,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面临压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事业单位等改革不断深化,劳动人事争议进入多发期,行政裁决也大量集中在劳动人事争议领域。

3.从行政裁决的主体看,行政裁决主体既分散又相对集中。行政裁决工作分别由相关行政机关实施,尚未推进行政裁决权的相对集中。绝大部分的行政裁决案件主要由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施,由自治区政府及其部门或者乡镇政府实施裁决的较少。

4.从行政裁决案件数量看,近年来案件较为平稳。20xx年行政裁决案件2298件,20xx年是1168件,20xx年是1062件,无明显增长或者减少趋势。

5.从行政裁决具体实施机构看,我区行使行政裁决权的行政机构设置模式多样。一是由行政机关的法制部门兼管行政裁决,如自治区法制办按照原国务院法制办的规定办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争议裁决(行政复议案件)。二是行政机关根据裁决纠纷的性质,确定相关业务部门负责行政裁决,如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三是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裁决机构,如调处办。但大多数行政机关都没有单独设置或者根本不明确相对独立的行政裁决机构和人员。

行政裁决对解决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调研组认为,加强和完善我区行政裁决工作,一方面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切实规范行政裁决行为,确保行政裁决活动合法、公正,使行政裁决工作真正发挥化解矛盾主渠道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国家出台行政裁决的相关文件后,要立足广西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勇于创新、积极实践,尽快建立广西的行政裁决制度,理清行政裁决的原则、范围、主体、程序、依据、时限界定以及救济途径等,整合行政裁决资源,畅通行政裁决渠道,行政规范裁决程序,实现行政裁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扎实推进全区行政裁决工作开展。

(一)充分认识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解决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式。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站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提升水平,促进行政裁决工作更好地为法治政府建设服务。要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裁决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开展,确保行政裁决活动合法、公正,维护行政机关的形象和权威。

(二)强化行政裁决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对行政裁决工作的组织领导。行政裁决工作是具有行政裁决权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行政裁决工作,加强领导,科学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对行政裁决工作的办案保障措施。具有行政裁决职权的行政机关要认真梳理本机关行政裁决清单,进一步厘清职权,规范工作流程,努力实现行政裁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别是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裁决实施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我区自20xx年起根据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国法[20xx]35号)的规定,批准征用土地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并不作出行政裁决决定,而是将行政裁判申请作为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处理。但实践中有的申请人坚持要求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决,否则就以行政不作为起诉自治区人民政府,且行政复议机构即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并非具体实施征地审批的部门,对涉及征地补偿标准的审查,应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和把握更为合适。

2.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有效整合现有行政裁决资源,提升行政裁决效率。广西在下一步在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同时,可以探索同步推进行政裁决相对集中改革,集中行政裁决职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裁决行为,按照集中原则,实行一口受理,集中裁决,相关业务部门不再具体实施裁决。制定行政裁决格式法律文书,提高行政裁判的质量和水平。加强行政裁决人员专业化建设,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保证行政裁决工作依法顺利开展。从事行政裁决工作的人员要加强行政裁决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总结行政裁决方面的工作经验,牢固树立法定职权和依程序履行职务的办案理念,提高行政裁决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法制部门对行政裁决工作的督促指导职责,及时研究指导和沟通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做好行政裁决工作,扎实推进全区行政裁决工作开展。

3.强化考核评价机制。我区在研究建立行政裁决制度的同时,可以将各级行政机关建立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和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保障行政裁决工作的合法、有效。

(三)不断提升行政裁决工作水平

1.依法行使行政裁决职权。实施行政裁决行为的行政机关处理特定民事纠纷,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进行,按照规定的受案范围、级别管辖、时限等受理和审理行政裁决案件。没有行政裁决职权的行政机关不得受理、审理行政裁决案件;不得越级或者超范围处理行政裁决案件。行政裁决自受理申请到作出裁决决定的整个过程都必须依法进行,不仅要符合实体法,也要符合程序法。行政主体不仅要依据行律、法规,还要依据民事法律、法规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做出裁决。

2.畅通行政裁决渠道。实施行政裁决行为的行政机关收到行政裁决申请后,要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裁决申请应当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决定不予受理的同时应说明理由。对受理的案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对没有规定法定期限的,也应在合理期限内审结。不得以非法定事由,拒绝受理或久拖不决。

3.坚持公正中立裁决纠纷。行政裁决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中立者意识和程序、证据观念,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的证据规则居中裁判案件。一是行政机关在行政裁决的过程中必须要以公平中立为原则,客观全面地认定事实,正确地运用法律,同时在程序上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平等的机会,以确保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实现裁决的公平中立。二要遵守行的回避原则,行使行政裁决权的人员,如与被裁决的民事争议或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退出纠纷的裁决。三要坚持职能分离。行政机关对有关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问题作出决定,调查与作出裁决的职能要实行分离,即负责调查的工作人员不能参与行政裁决,负责裁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当由没有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担任。

4.规范行政裁决程序。一是依据行政效能原则,对行政裁决案件进行合理的繁简分流。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事实比较清楚,证据确凿且争议不大的纠纷,实施行政裁决行为的行政机关在简单调查的基础上,可直接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裁决。对其他案件则采用普通程序,完善申请、受理、通知、答复、审查、裁决、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要公示办案流程,便于当事人知晓;及时受理申请,按时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和举证通知书;对裁决申请事项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对证据材料进行查证、核实,根据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组织听证、质证、辩论,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经集体研究决定作出行政裁决;规范制作行政裁决文书并送达,及时将案卷材料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5.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手段、制度,有它独特的作用,它可以减少诉讼,节省费用和有利于安定团结。实施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如果双方自愿要求调解,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行政调解协议书,并送达当事人。特别是广西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较多,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的规定,将调解、协调作为行政裁决工作的必经程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裁决制度

长期以来国家层面并无统一的行政裁决法律制度,目前司法部也只是正在起草行政裁决的相关规定,尚未统一部署行政裁决工作。我区行政裁决工作由于缺乏统一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规避职责、程序不完善,调查取证不认真、全面、细致,文书使用不规范,裁决质量不高等问题,不仅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且容易导致行政裁决机关滥用行政裁决权或者行政不作为,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损行政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因此,建立我区行政裁决程序制度,确立行政裁决的基本原则,完善基本程序显得尤为重要。课题组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区行政裁决制度作出规定。

1.界定行政裁决的内涵。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的行为。在界定行政裁决的内涵和特征时,应当把握以下方面:一是行政裁决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只有那些对特定行政管理事项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明确授权,才能对与其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成为行政裁决的主体。二是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与行政管理有关的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扩大,行政机关获得了对民事纠纷的裁决权。但行政机关参与民事纠纷的裁决并非涉及所有民事领域,只有在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对该民事纠纷进行裁决,以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三是行政裁决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特定的行政机关申请裁决。没有当事人的申请行为,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启动裁决程序。四是明确行政裁决救济途径。对行政裁决决定不服的,要依法告知救济途径。

2.明确行政裁决的范围

考虑到我国民事纠纷的现状、救济途径的有效性以及国家权力配置等情况,调研组认为行政裁决的范围应当包括主要以下几类纠纷:一是权属纠纷的行政裁决。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纠纷都可归入此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规定:“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二是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行政裁决。指民事主体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另一方的侵犯,要求侵权方赔偿其因此所受损失的纠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三是补偿纠纷的行政裁决。指民事主体就有关安置补偿方面的争议可以申请有关行政机关进行裁决。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四是其他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除了前述的主要三类纠纷外,鉴于行政裁决事项的分散性和复杂性,设此项兜底条款,将诸如医疗机构名称争议、政府采购答复异议等纠纷纳入此类。

3.确立行政裁决的基本原则

行政裁决应遵循行政裁决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坚持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回避原则、行政调解原则、职能分离原则、便民高效原则,并贯穿于行政裁决全过程,这是法治规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行政裁决依法、公平、公正,提高行政裁决公信力的有力举措。

4.明确行政裁决的实施主体

确定行政裁决事项的主管或管辖机关和建立专门的行政裁决机构,规范行政裁决机构、行政裁决人员的职权;在行政裁决申请受理量大的领域设立相对独立的裁决机构,而非目前的由行政机关内的政府法制部门或者部门法治机构兼顾,裁决人员依法独立裁决。而在案件受理量较小的领域,裁决机构也应当实现与执法机构的分离。

5.规范行政裁决程序

程序正当是公正裁决的保证,也是行政裁决制度的生命力所在。为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的优势,应当建立统一、规范的行政裁决程序,明确申请、受理、答辩、审理、裁决等相关流程和程序要求。一是行政裁决由纠纷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有权作出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提出;二是行政机关在收到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是行政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说明情况。对方当事人在收到行政机关的裁决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答复及有关证据材料。对方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的,行政机关可迳行裁决。四是行政机关收到书面答复后,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将所有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必要时可组织质证、公开听证,由当事人双方当面陈述、相互辩论、举证质证,以查明案情。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质证、听证程序,当事人必须亲自参与的除外。五是行政机关根据审查认定的事实,依法作出行政裁决。属于重大行政裁决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履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程序后方可作出。行政裁决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地址、争议的内容、对争议的裁定及其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注明是否为终局裁决。行政裁决非终局裁决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和受理机关。

6.建立健全行政裁决工作机制

(1)建立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机制。有行政裁决权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或者明确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机构,配备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裁决工作。案件办理机构主要负责案件审理,提出裁决意见,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同意后作出裁决。

(2)建立重大行政裁决审核决定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裁决事项,要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需要公开听证、专家论证评审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听证、委托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相关权利。重要的行政裁决文书,应当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签署。

(3)建立行政调解衔接机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调解处理的案件,行政机关应当先行调解处理,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

(4)建立行政协作机制。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裁决案件需要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行政管理资料或者专业技术方面支持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支持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裁决案件。行政机关协调行政裁决工作,应当采用公文方式,及时协调催办,保证行政裁决工作高效运行。

(5)建立宣传培训机制。加大对行政裁决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行政裁决工作,主动选择行政裁决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提高行政裁决的使用率。行政机关定期对从事行政裁决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行政裁决工作水平。

(6)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对不依法受理行政裁决申请、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行政裁决权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其行政执法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优质人社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3篇)篇八

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陈旧简陋、低矮拥挤的泥石砖木老宅难以满足农民对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日益增长的需要,改善居住条件,越来越成为农民的头等大事。

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加上老宅基地面积小,卫生差,交通不便,条件恶劣,大多数新房建到了村庄周围和道路两旁,于是出现了“新屋不断村外建,老房破屋村内留”的现象,致使村庄占地面积逐渐扩大,而土地的有效利用率不断下降。我县下辖的镇街均有“空心村”,个行政村中有个村庄存在“空心”问题(个村庄空心率达到%以上),空置住宅房屋处,闲置土地达到亩,主要分布在镇、镇和镇。

“空心村”现象的产生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主要是:农民缺乏土地法制意识。不少农民没有土地法制观念,认为在自己的责任田盖房子是自己的事,与别人不相干,这样责任田或自留地就变成了宅基地,村里的老房子空下来闲置、倒塌。还有一些农民互相调换责任田建设新房,而执法部门的罚款惩处力度不足以对他们形成震慑。

农民传统的宅基地私有观念浓厚。许多农民认为,宅基地是私有的,千方百计批地建新房,新屋建成后不拆旧房。

有的农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认为老房子是祖业,再穷也不能拆祖屋。

有的农民认为拆旧建新不划算,新房建起后自己住新房,父母老人住老房子,旧房还用来堆放杂物及圈养禽畜。

有的老房子是子女或家族共有,由于经济条件不一样,有的建新房搬走,有的还住老房子,或者全部建新房搬走了,但由于先前居住产生的矛盾、隔阂以及补偿等问题,导致房屋所有人间无法就老房子权属及拆建达成一致,无法拆除旧房。

有些老村庄自然条件较差,比如地势低洼、交通不便、通讯不畅等,富裕起来的农民开始注重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有条件的人首先选择离开原来的旧宅,另选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建新房,原来的旧宅也就成了无人居住的“空心村”。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随着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进程的快速推进,有些农民通过经商等手段积累了一定财富,在城市购买了商品房,还有些农民在城里打工站稳了脚跟,并落了户籍。这些人原来在农村的宅基地和责任田,形成了空置,却不同意村集体收回。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通过考学、当兵等方式实现了从“农民”到“市民”的转换,不愿将父母接走或父母不愿入城,就通过关系建新房供养老人,因而将老房子闲置。

另一方面,许多村庄出现无处建房现象,土地管理部门不得不在有限的耕地指标中划出一部分来解决缺房户的建房问题。三是影响了村民居住环境。“空心村”的废弃房屋大多破旧不堪,蚊虫滋生、杂草疯长,导致环境卫生的“脏、乱、差”,严重影响居民的居住环境和身心健康。四是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空心村”的存在,使农民居住地分散散乱,农村的村落分布面积过大,村庄外延拉得过长,增加了农村进行水、电、路、通信、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延伸建设的难度,延缓了农村经济发展。同时,由于建新房的成本要高于修旧宅的成本,村民要花费不少资金盖新房,也影响了村民自身和家庭发展。五是潜藏了很多矛盾纠纷。由于“空心村”内的废弃宅基地多年未曾使用,到了第三、四代之后,邻居之间的土地界限必然会有些模糊。随着农村土地的日益紧张,由老宅或宅基地财产纠纷引发的一些矛盾问题也时有发生,影响和谐稳定。

为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保证村镇建设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实现土地利用的科学化,我县近年来在治理“空心村”上,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治理改造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比如镇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督导和问责工作。明确各村委会为农村“空心村”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各村相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国土所负责“空心村”整治数据统计上报、业务指导、土地增减挂和工程验收工作;城建办负责科学编制“空心村”整治规划和拆后建设规划工作;财政所负责“空心村”整治补助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工作。做到了目标清晰,分工细致,人员明确,责任到位。

二是给予政策支持。比如镇建立“空心村”治理建设基金,基金来源采取财政支出一点、向上争取一点和土地置换后向占地企业征集一定资金的办法解决。对搬迁建房的经济压难户,要积极协调信用社给予小额贷款支持。对孤寡老人和无人赡养的五保户,由镇、村和民政部门安排到敬老院集中居住。对通过治理腾出的建设用地能够复耕的予以复耕,国土部门验收后,其新增耕地集中用于置换建设用地指标,重点在园县和工业基地办企业、上项目,以确保全镇经济发展用地需要。

三是借助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治理。这是我县实施“空心村”改造的主要方式。通过实施整村搬迁、土地复垦,将闲置土地解放出来,腾出建设用地指标。我县正在推进的土地挂钩项目还有个,已经通过验收的个。

当前,“空心村”改造已成为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经过调查发现,%以上的村民都迫切希望改造,可以说改造“空心村”得民心、顺民意,但由于以下诸多问题,使“空心村”改造面临较大困难:

一是部分镇村重视程度不够。有的镇街经过算账,认为拆迁建设成本,上级奖励的资金远远不够,失去了改造的热情。特别是有些镇街属于“吃饭财政”,面对空心村改造“心有余力不足”。还有的认为拆迁难度大,需要处理很多的矛盾问题,产生了畏难、发愁情绪,导致改造工作推进缓慢。

二是改造资金严重匮乏。目前我县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建新拆旧,腾出土地指标,经过验收后,每亩可奖励万元。但由于这个奖励资金是后置的,必须腾出土地指标、待通过经过上级验收后才能拨付,导致村庄改造先期启动资金严重匮乏,我县个土地挂钩项目,经过多年的推动,目前仅通过验收个,项目仍然进展缓慢、举步维艰,资金缺口巨大。

三是老房拆除难度大。农民“宅基地私有”的陈旧观念和“老房是祖宗家业不能拆”的封建思想还比较严重,加上老宅养猪、关牛、堆放稻草等实际需要,造成村庄老房拆除难,特别是要腾出自己的旧房宅基地给别人建新房或建公益设施就更难,致使“一户两宅”现象在农村中的占比还比较重。

四是村庄建设规划严重滞后。长期以来,由于缺乏规划意识,大部分村庄建设都没有规划,村民建房随意性大,想建哪里就建哪里,只建不拆、乱搭乱建、少批多建和排水、通路不畅、采光不足等情况比较严重.虽然目前都认识到了规划的重要性,但由于缺少规划资金,导致有些村庄要么无规划改造,要么花很少的钱应付规划,有的甚至不按规划进行改造。

改造”空心村”有利于保护和节约耕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举措,必须要科学组织,精心实施,创新举措、破解难题,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制定相关政策。

建议有关部门合理制定“空心村”改造的相关政策、评估标准、验收办法和补偿安置方式,严格按照“一户一宅、房证统一”的原则,确定产权关系。

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制度,明晰农房产权,完善对承包土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股权自主处置权,促进耕地、宅基地的流转。

二是县别对待、分类整治。

根据每个村各自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控、收、挂”等多种方式进行整治。有的村可以采取严格控制村外新房建设、压缩村内老房占地的办法,鼓励青年村民在原宅基地上建房。

有的村可以采取以老宅基地换新宅基地的办法,进行宅基地互换,确保村庄房屋面积不扩大。

有的村适宜土地增减挂钩的就进行挂钩,实行整村搬迁。通过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推动“空心村”改造扎实进行。

三是因地制宜搞好村庄规划。

目前,我县大多数村庄,还不具备全部推倒重建的条件,应以整体整治、局部改造为主,关键是要搞好规划。要充分尊重民意,认真研究各地农村发展方向和定位,加快村庄规划修编,将“空心村”改造列为村庄规划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整体规划。结合村庄人口、用地规模、现居面积、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环境等情况,细化建新拆旧规模、用地布局、耕地保护等详规,做到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要加强批后监管,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强化规划约束和控制,严禁乱搭乱建,引导农村合法建房、规范用地,讲究实际效果,防止浪费。

四是形成科学机制。

在“空心村”改造过程中,借鉴参考外地先进经验,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宅基地管理、流转等运作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储备制度,尝试产权流转和收益分配操作办法,提高闲置宅基利用效率,显化宅基地隐形交易市场。对于集体经济实力不强的,鼓励村(居)可将收回的宅基地统一经营,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工则工,统一招标承包或是拍卖,创造更多价值。同时,把“空心村”整治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大型户用沼气池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推进合力。在改造中,可注重培育和树立典型,选择若干个重点村,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发挥多部门职能优势,以点带面,稳步实施,用典型引路、典型带动,增强对群众的吸引力和参与的积极性。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农村中“宅基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观念根深蒂固,不可能在一朝一夕间就轻易改变。要注重普法宣传,破除传统观念,提高村民法律素养,增强依法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克服村干部的畏难情绪,着力转变农民传统观念,让群众逐步澄清错误认识。要严格执行土地政策,对凡是有旧宅基又要申请新宅基的,必须无偿将旧宅基交回村里。

先前已建新宅未退回旧宅、已形成“一户多宅”事实的,坚决收回旧宅基,使“空心村”治理工作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优质人社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3篇)篇九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行刑方式,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罪犯进行改造,极大地降低了行刑成本,避免了监禁改造的交叉感染,更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服务,既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内在要求。

(一)基本情况。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始试点,xx年在全国试行,湖北省作为全国的第二批试点省份,于xx年开始试点。孝感市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地区,于xx年在孝南区广场街进行试点,安陆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在全市全面推行。近年来,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级社区矫正组织按照提认识,建机制,增投入,夯基础,重创新,强队伍,勤督办,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目前,安陆市在矫人员260人,累计接收469人,解矫209人,总体上管控得力,做到教育管理常规化,档案文书标准化,监管帮教人性化,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为维护安陆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工作现状。当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总体薄弱,社区矫正组织不很健全,各乡镇虽成立了领导小组,但相应的工作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司法所是基层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但从目前司法所的编制、人员配备现状看,工作力量与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司法所的设置上,按国家规定每个所应配3-5人,除社区矫正外还有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责。安陆市现有16个基层司法所,其中,一人所10个,2人所6个。在工作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基层司法所认真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工作。一是严把接收环节。所有到市局报到的矫正对象,除携带相关法律文书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2张照片,由市局统一设计并印制了矫正通知书、送达回执,确保了服刑人员都能按时按要求到指定司法所报到。二是逐人建立档案。通过全国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各所把所有矫正人员的档案信息资料全部录入管理系统。各司法所根据矫正人员提供的基础资料,逐人建立纸质档案,确保电子与纸质档案同步相符。

在实践中,从大体情况看,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基层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承担,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矫正网络。虽然社区矫正工作在吸纳社会志愿者、整合社区力量帮教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仍处于构思起步阶段居委会成员和矫正对象单位及近亲属作为矫正小组的成员,责任心不强,成立的矫正小组大部分均没有尽到小组的职责,矫正小组人员素质也有待提高。

(三)监管情况。虽然我国制定了一些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但是关于社区矫正的执行权问题却是一片空白。我国《刑法》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判决的内容不同,刑罚分别由公安机关、监狱、人民法院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没有正式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司法行政部门只赋予了义务,并没有给予作好此项工作的权利,社区矫正属于一种行政执法,也代表法律的严肃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没有定位,无统一着装,无执法证件。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行政奖惩与刑事奖惩缺乏有效衔接,直接导致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的部分内容形同虚设,对抗拒改造、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却很难收监执行;二是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属于刑罚执行性质,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身份与社区矫正所面临的发展形势极不相称。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优质人社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3篇)篇十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按照我国税务机关确定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要求,我市税务部门在加大打击偷逃税行为的同时,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观念日益增强,在纳税服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不仅提高了税务稽查的权威性,而且树立了良好的税务形象,为确保税收收入,推进依法治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作出了贡献,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市纳税服务所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对纳税服务的认识及服务机制等还待于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我市税务部门以“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社会发展,服务于纳税人”为宗旨,通过简化办税程序、优化办税流程,推行“一站式”、“一窗式”、“全程式”服务等一系列纳税服务措施和现代信息手段,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而且还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税务干部高高在上、铁面执法,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被动应付的纳税局面。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观念亟需转变。一方面上级税务机关不断推出各种纳税服务举措,而另一方面作为纳税服务的具体落实者——基层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大多数还只是停留在完成工作任务,偏重于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没有从思想观念上将纳税服务工作上升为一种自觉行动。新《征管法》第九条明确“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是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然而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要求更多的是强调反腐倡廉,真正以纳税人的权利为出发点的依法行政的教育要求却往往被忽视了。结果,征纳双方的关系没能融洽地协调发展,纳税人的抵触情绪没能有效化解,给征管工作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阻力,妨碍了征管工作的发展进步,征管成本也居高不下,影响了征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二)纳税服务长效机制不健全。随着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基层税务系统不断建立和完善了规范科学的各职能部门岗责体系,职能明确,岗责到位,但是,从优化纳税服务的新理念、新要求重新审视,则纳税服务相应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责任追究、质量管理、监督控制等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尚没有形成有机的整体,其岗责体系之中注重了管理和执法,纳税服务的内容则相对缺位。没有建立起统一的、规范的、系统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而由此而来产生的评价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考核标准也过于简单化、单一化。当前对纳税服务质量好与坏的评价考量方法,主要是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和系统组织的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等。其评价的特点具有主观性和事后性,评价的方法、标准和指标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性、规范性、严谨性,没有建立起纳税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没有健全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制度等等。纳税服务质量的评价工作还处在事后总结性的主观性评价阶段。纳税服务的任务不明,带来了职责不清,职责不清无法规范纳税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方式,而不规范的内容、标准和方式势必又将无从建立起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究其原因是纳税服务作为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得到落实,谈起纳税服务是行政责任,做起纳税服务是职业道德建设,另外,现代的科学管理思想、理念和理论没有应用到税收征管工作中。

(三)纳税服务的形式不统一,针对性不强。近年来推行的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和多元化申报方式、电子缴款、文明用语、礼貌用语等等,这些项目尚不系统,与真正意义的纳税服务还有很大的差距,不能满足不同纳税对象的不同要求。

二、更好发挥纳税服务职能的建议

(一)倡导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强化稽查活力上下功夫

用法律赋予稽查部门的权利,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执法当天职,将服务做宗旨,促使稽查工作由过去“单一型执法”向“执法服务型”转变。要提高对纳税服务的认识,确保纳税服务的思想统一,要切实加强全体稽查人员的宗旨、廉洁、法律意识教育,彻底转变与建设服务型税务稽查不相适应的思维模式和思想观念,把纳税服务具体落实到日常稽查工作中。

1.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税务机关的形象

规范税务稽查的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杜绝执法不严,以权谋私,损害税务机关形象的行为。

2.正确行使权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对《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应予保障,严格按稽查程序办案,要正确行使处罚权,保证处罚公正性,对纳税人涉税情况要进行分析,切忌处罚一刀切,要更好的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落实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健立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对原先好的传统要保持,继续推行稽查回访制度,建立稽查服务考评制度,全面提高稽查服务质量和效率,在纳税人中树立税务稽查执法的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优良形象。

(二)夯实五项制度,规范稽查行为,在强化服务型纳税上下功夫

税务稽查工作要落实“以人为本”,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能,从实际出发,把“又好又快”和“人民满意”贯穿于地税稽查工作始终,在稽查执法中严格依法办事,夯实五项制度,规范稽查行为,在建设服务性稽查上下功夫。

1.夯实税务检查计划制度,提高服务效率

进一步夯实检查计划制度,严格控制检查次数,加强税收稽查的计划性管理,严格稽查的计划审批、备案程序,除举报案件、协查案件、专项检查和上级交办案件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有重复现象发生。

2.夯实税务稽查告知制度,实现“阳光稽查”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税务执法,要进一步要求稽查人员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前,对纳税人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随同《税务检查通知书书》将《税务检查告知书》一并送达被查人,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3.夯实税收政策公开度,增强执法透明度

针对纳税人的因不了解税收政策而少缴税款的情况,要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一是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二是开展税务稽查前的税收政策辅导,鼓励纳税人查前自查自纠。避免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非故意的漏税国家税款而导致的偷税处罚,帮助企业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

4.夯实检查制约制度,规范稽查行为

从规范稽查行为入手,强化检查制约制度。一是税务检查必须双人上岗,并出示《税务检查证》、《行政执法证》等;二是税务稽查推行各税统查;三是严格调帐检查管理;四是优化稽查服务;五是要注重查后引导。

5.夯实违规预警制度,增强纳税意识

一是积极开展新办企业的查前辅导;二是对实施检查的纳税人,如果查前纳税人能主动做到自查自纠的,处罚时可从宽处理。

(三)做好三种服务,促进内外和谐,在构建和谐纳税上下功夫

内求团结,外求和谐,这是环境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构建和谐服务型的纳税工作机制,要做好三篇服务文章。

1.服务征管,形成执法合力

稽查和征管是同属于税务部门的两个不同部门,是统一的,不是相互对立的。一方面要坚持准确选案,另一方面,要落实稽查建议,规范征管行为。对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征管工作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总结普遍规律,制订防范措施,提出可行建议,要维护稽查权威,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又要注重促进征管,优化税收环境,形成上下一体的执法合力。

2.服务纳税,强调执法为民

淡化权力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始终把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服务纳税人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全过程,通过查后建议、查后咨询、查后辅导等措施,积极、主动、及时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用对纳税人的尊重赢得纳税人对税法的尊重。

3.服务发展,找准执法切入点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稽查工作,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同时又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稽查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促进社会经济既快又好地发展。

(四)确保服务规范,营造良好氛围,在建立长效纳税服务上下功夫

1.健全服务规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创建和谐税收环境,要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作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要继续大力推行首问责任、全程服务、文明服务、限时服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承诺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的同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

2.构建和谐征纳,营造纳税服务氛围

积极营造“倾听纳税人呼声、维护纳税人权益、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良好氛围。将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和要求贯穿于税收各项工作中,在严格执法和规范管理中加强服务,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如:建立和完善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等制度,加强与纳税人联系与沟通,为纳税人办理各种纳税事项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水平等。

3.优化纳税程序,提高纳税办事效率

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办税服务厅设备、设施投入力度,不断亮化、美化办税服务厅环境。要充实办税服务厅力量,将一部分懂专业、能力强、素质好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办税服务厅来,从而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在纳税服务厅设立相关部门办事处,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改变办事程序冗长的弊端,为办税企业提供高效的服务。加强办税服务厅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培养一批专业化、科技化、现代化的办税人员。规范和加强税务网站建设,进一步拓宽纳税服务的方式和渠道。

文明执法,真诚服务,树立税务部门新形象,是税务机关创新税收管理,促进现代税收文明发展,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税务纳税服务工作要做到有的放矢,优化纳税环境,创建服务型税征,以提高工作办税效率,为有效打击偷、逃、漏税,增加国家税收,严格执法、净化税收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优质人社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3篇)篇十一

县财政系统现有在编在岗人数为139个,其中局机关85人,财政所54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7人(含改非人员),班子成员16人。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预算股、文教行财股等13个股室;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加挂产权交易中心牌子)、非税收入管理局、国库管理局、乡镇财政管理局等10个下属事业机构及矿产品税费征管办(挂靠)。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围绕核心,服务中心,贴近民心”的宗旨,千方百计抓收入,多管齐下增财力,突出重点保支出,强化举措抓监管,励精图治强队伍,财政工作取得了喜人成绩。一是财政收入速快质优。20xx年完成财政总收入7.94亿元,提前两个月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比上年增长13.18%。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5.45%,比上年度提高了0.16个百分点,收入质量位居全市第一。在全市财政目标管理考核中排第二名获二等奖。二是财源建设增量提质。20xx年新上财源项目44个,固定资产投资11.87亿元,其中中湘钨业、邑金矿业等3个项目投资规模过亿元,5000万~1亿元的5个,1000万~5000万元的8个。全县纳税过20xx万元的企业11家,1000万~20xx万元的企业7家,500万~1000万元的企业14家。三是争资融资筹资成效显著。全年向上争资金16.47亿元,增长15.43%。实现国土出让收入4.24亿元,增长326.4%,其中构成实际可支配财力2.04亿元。加强土地储备,完成征地5020亩。融资到位资金10.02亿元,其中发行企业债券5亿元,成为全国首个在资本市场融资的国家级贫困县,筹资融资工作在全省作典型发言推荐经验。加强金融创新和建设,成功引进华融湘江银行在xx设立分支机构,启动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并出资6300万元整体收购剩余的不良贷款1.32亿元。四是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财政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公务卡、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资金集中审批等多项改革稳步推进,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改革在我县试点成功,改革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在省市作典型发言,并在全省推广“xx模式”。五是内部管理水平再上台阶。以“建制度、转作风、树形象”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财政精神大讨论”和“财政管理改革年”活动,培育“惟公崇德,强政兴财”的良好精神和氛围。20xx年局领导班子年终测评优秀率达100%,局主要班子成员个人优秀率100%,成为财政局历年来年终考核测评的首次。局领导班子荣获“全县优秀领导班子”、“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绩效考核评估一等奖”和全县作风标兵单位;全年获省、市、县先进集休、先进个人133项次;年内记三等功和嘉奖31人次。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贯彻落实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实现了财政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是明晰了工作思路。针对复杂的经济形势,我们充分研判,未雨绸缪,认真开展了财政工作调研,广泛听取各方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四个三”的工作思路,即强化“三保”目标,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加大“三资”力度,争资、融资、筹资;夯实“三基”工作,巩固基础财源建设,创新基本管理体制,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实现“三创”目标,工作创一流,班子创一流,形象创一流。按照全年工作思路和市下达的财税目标任务,我们切实做到早谋划、早部署,细化了目标任务分解,及时召开了全县财税金融工作会议和财政系统工作会议,将财政收入、筹资融资、支出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乡镇,落实到部门。在全县形成了人人肩上有任务、人人头上有责任、人人主动抓财税金融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优化了财政政策。改革财税体制,出台了《关于培育总部经济引导矿产贸易企业入园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开发区经费保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将分布在乡镇的矿产贸易企业统一至开发区规范管理,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加强项目管理,出台了《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评审、设计变更、报批、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内容的要求、程序,切实改变项目“三边”现象。强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和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公开预算,从严控制支出。xx年的财政收支预算工作在20xx年底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顺利通过。与此同时,进一步严格了财政资金的审批拨付、项目评审把关监督,非税收入的稽查考核以及争资立项的审核上报等,从而为财政工作开展提供了良好机制和环境。

三是提升了工作实效。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将全年财税任务及时落实到征管部门和各乡镇,切实加大征缴力度。截止3月31日,完成财政总收入2349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5.72%,其中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143万元。大力推进筹资融资。重点抓好了5亿元中期票据发行和土地储备项目融资工作。华融湘江银行的贷款项目正加速推进。抓好了市人民银行在我县召开的xx县省级罗霄山片区金融扶贫示范县揭牌仪式及政银企签约会议的筹备及重点融资项目的包装工作。农商行改制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加大争资力度。累计到位上级资金724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86万元,增长22.87%,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5023万元。加强支出保障。完成本级财政支出48409万元,为预算的39.68%,比上年同期增长12.8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29%,教育支出94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13%;农林水事务支出34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35%。健全了财政内部资金监管评审和预算外资金审批程序,强化了项目评审,审核78个项目,评审金额1.28亿元,审减率20.3%;完成采购预算金额2210万元,合同采购金额完成1868万元,节约率15.48%;完成罚没收入791万元、政府统筹220万元。实现统征税费收入467万元,补征及罚没收入57万元。

四是强化了队伍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转作风、聚合力、树形象、强队伍,形成了同心同德,求真务实,敢于担当,拼争一流的良好氛围。突出建章立制,按照精细化管理需要,制订完善了《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突出学习教育,大力实施德智提升工程,以创建“四型机关”活动为契机,在全局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比业务比品行的氛围日益浓厚。突出岗位锻炼,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年初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竞岗交流,竞岗交流38人,并选调了8名政治可靠、业绩优异的人员充实到业务岗位。通过引入竞岗交流机制,进一步激活了干部内在潜能,增添了队伍活力。

优质人社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3篇)篇十二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xx县农业局编制。本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具体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xx年 月 日起至xx年 2月3 日止。本年度报告在网站和xx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xx县农业局联系。现将xx县农业局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突出现代农业产业建设、农业项目建设、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政务公开重点,运用科学管理理念,采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加快电子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步伐,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电子政务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参与的电子政务与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机关电子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负责工作机构,其它相关股室协助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为认真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政务信息发布公开制度,确保了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三)强化信息审查。我局信息发布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来源由局机关各股室、乡镇农技站提供,重点反映农业新特色、新思维、新发展,信息审核实行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审核完成后,信息交由局办公室专人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四)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保密工作制度。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讨论,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了上网信息保密审查意识。同时,开展保密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讲保密的良好氛围。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一是通过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xx县农业信息网发布工作动态、政府事项信息等内容;二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政务公开栏等媒体平台对我局机构职能、总结计划、农业工作信息等进行全方位宣传和公开;三是做好便民咨询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xx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共 7556条,其中发送农作物良种、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农产品供求等手机短信 7439条,报道农业动态信息 05篇,发布农作物病虫情报 2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xx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xx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xx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官方网站急需改版升级;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三是政务公开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农民职业培育等农业重点项目建设,着重对支农资金投入情况、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建设项目进度情况及时收集报送,涉及投资规模、运作程序、责任主体、工程进度、实施效果等信息都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二是围绕行政效能建设。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三是围绕服务为民,稳定大局。妥善处置各类农业突发事件,特别是权威信息和敏感信息,要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程及工作措施。

2.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一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正面宣传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突出宣传在粮食安全、特色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改革创新等方面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例;二是深入基层获取第一手资料。围绕“三农”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基层,认真调查研究,取得第一手材料;三是注重政务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撰写、审查、发布速度,对重大事件宣传报道不滞后。

3.提升农业信息化服务。结合农业重点工作,建设农业信息化服务网络,加大对农业技术信息化应用的宣传和指导,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到千家万户。

优质人社工作调研报告(通用13篇)篇十三

新成立的地级*州市,是一个工业基础比较薄弱、经济外向度较低的一个农业大市。200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两优一快”统揽工作全局,大力发展“三大经济”,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商务工作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

(一)市场运行良好。

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进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我市进出口贸易增长趋缓。2004年,全市进出口总额1605万美元,同比增长4.85%,其中进口170万美元,同比增长43.02%.出口1435万美元,同比增长1.62%。**纺织有限公司累计出口113万美元,增长227%,**药业有限公司累计出口173万美元,增长388%,**县经纬纺织有限公司累计出口153万美元,增长79%,这几家企业出口形势良好,对我市对外贸易起到了支撑作用。**县牛羊肉加工厂因为受俄罗斯国内政策的影响,出口额比去年同期减少97万美元。

我市共有开发区个,其中省级开发区个,市级开发区个,县级开发区个。为鼓励加快开发区建设步伐,各县、区均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投资者到开发区落户创业。各开发区中,均储备了一批优秀项目,如***县开发区(工业园区),投资4000万元的香港微生物肥料项目、投资2000万元集销售与处理一体的现代汽车修理厂、投资2000万元的**金鑫输送带厂等项目,已经有进园意向。有的县区已经储备了一些招商项目,正在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六)一批农副产品出口基地正在形成以优质化、专用化、品牌化为主攻方向,按市场需求布局,具有我市特色和优势明显的中药材、**、肉食等农副产品已经在我市出口中占有很大比重。目前我市一批以农副产品出口的基地正在形成,以特色农副产品生产或加工产业为依托,以特色农副产品为核心,正在形成优势农副产品产业区和产业带,使我市优势农副产品出口创汇额有较大提高。

2004年我市商务运行保持良好的势头,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成绩来之不易。调研中发现,当前我市商务运行中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较多,上下关系不畅。现阶段,各县、区正处在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涉及商务的工作部门较多,行政层级之间以及部门之间的关系不畅,影响了商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县:商务主管部门目前有四个:经贸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贸局、商务局。由于主管部门多,各自行使商务运行中的部分职能,在商务实际工作中又有职能交叉重叠现象,政府缺乏有效指导,无长远规划,不利于集中精力开展工作。

二是我市经济外向度不高。目前我市利用外资和外贸进出口规模偏小,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偏低。对外贸易的份额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我市进出口的总额高速增长是在基数很小的基础上实现的。一是出口企业普遍存在着外向度不高、企业规模偏小、贸易方式单一、出口商品结构落后的问题,出口商品主要为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不多。二是出口企业外向型意识不够,大多规模较小,产品档次低、竞争能力弱,且多满足于现状,小富即安、小成则满,没有把企业的发展放在经济全球化的高度来认识,参与国际竞争的意识不足。三是对国家的有关政策了解不深。对政策敏感度低,不能积极主动的了解和研究有关政策,不能用足用好有关政策。四是严重缺乏高层次的管理人才。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尤其缺乏既懂企业管理,又懂外贸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五是企业进出口渠道不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不足,对国际市场的供求信息不了解,国内外客户网络建设不健全,严重影响了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开展。

三是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薄弱。由于各种原因,我市一直没有建立市、县两级市场运行统计信息报送制度。原市、县两级内贸系统(原财办系统)所建立的统计系统由于机构改革而七零八落,不复存在。现在我们所做的季度市场运行分析基本上依赖统计局提供的简单数据,没有自己内贸系统内独立搜集整理的数据,因此许多专业性较强、内容较细、比较系统的数据无法取得,致使我们的市场运行分析比较苍白,无力,不能引起领导的重视,也不能为市领导决策、企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四是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力度有待加强。由于人员、经费、业务能力等客观原因,对成品油、生猪屠宰、旧机动车、报废汽车、煤炭、拍卖、餐饮业、典当等行业和专业市场的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力度不够,部分行业和专业市场问题还比较突出,管理比较混乱,对这些行业和专业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亟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理顺管理体制,拿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找出突破点,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解决目前的混乱状况。

外国零售业巨头冲击我市零售企业,同时对于改变我市商业网点散乱状况,规范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对提高城市品位和商业档次也具有重要意义。商业网点规划制订、发布工作迫在眉睫。

六是招商引资环境有待改善。我市近年来在利用外资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每年都有大幅度增长,出台了一批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但目前投资环境的状况和其他比较先进的城市相比,还有些差距。招商引资实际的操作中,政府部门服务不到位、承诺不兑现、办事效率不高,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仍需进一步加强。有些部门没有建立责任追究等制度,敷衍塞责、拖延扯皮,违规收费、吃拿卡要等问题依然存在,对外商投资不能提供优质服务。涡阳县的精陶项目与政和堂药业项目均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上出现波折,使项目的开工时间一拖再拖,大大影响了投资方在当地投资的信心,影响了当地政府在外商心目的形象。

七是对于招商项目重引资轻扶持。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对投资人进行种种许诺,一旦引资成功,难以兑现当初的承诺,不对外商的投资项目进行扶持,挫伤了外商的投资积极性,没有对外商的利益给予充分保护。原**县二桥工程外商共投资5000万元,投资方也许诺若合作愉快会再投入一至两个同等规模的项目,由于当初与投资方达成的配套设施和服务没有兑现,投资方已经撤销了原来打算在当地投资的项目。

八是有些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国家、省的政策把握不准。对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不能正确分析判断,没有准确地把握国家经济政策和改革方略,没有为县、区分管领导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使商务工作陷入被动。去年3月份,南京爱立丰有限公司来利辛县签订年出口300万美元的合同并办理进出口经营权,当时只考虑出口退税会增加县财政支出,主管部门服务不到位,没有与该公司达成协议,影响了全县的进出口任务的完成。

九是商务系统深层次矛盾没有得到解决。县、区商务部门机构改革任务较重,不能全力投入商务运行工作,分散了大量的精力。全市商务系统共有企业62家,职工14031人,下岗9059人,在岗1524人,离退休3448人,企业负担沉重。商务系统的企业大多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和七十年代初成立,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经营设施和经营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现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只有少数企业,大部分处于倒闭状态,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欠帐问题严重,企业与政府均无力承担,职工上访时有发生。为保证社会稳定,商务主管部门的大部分精力用在维持职工的稳定上。

这次调研虽然时间短,但了解了全市商务运行的一些基本情况,收获颇丰,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必须加大对国家、省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研究,指导商务工作。

要增强对政策研究的总体把握性,加强与上级领导机关政策法规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国家、省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动向,抓全局性、关键性、敏感性的重点政策研究,抓关系*州商务运行关键性问题的政策研究,从总体上把握住政策研究的重点,在实际工作中才不至于陷入被动。(二)必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投资环境。

近年来,我市的投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同省内一些对外开放的先进城市相比,我市的投资环境还有许多差距和不足,一是要从基础设施的规划、改造、建设到环境的美化、绿化、净化,从千方百计招商引资,到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服务,要用实际工作来吸引投资者,大到优惠政策的落实,小到投资者的衣、食、住、行。二是要充分发挥企业招商的主体作用,用各种方式吸引外商投资,鼓励支持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努力扩大出口贸易,开展对外承包业务,扩大发展空间。

(三)必须进一步深化商贸流通企业改革。

以两个置换为重点,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调整企业产权结构,积极鼓励和支持国有资本退出,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可以因企制宜,采取以下方式进一步深化改革:一是实施股份制改造,引入多元投入主体,将企业改造成由经营者或经营层持大股的股份制企业;二是鼓励内部职工入股,将企业改造成由职工联合劳动、联合投资相结合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三是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通过依法变卖企业有效资产,对职工进行妥善安置,严格依法实施破产,下决心破产销号一批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停业半停业企业;四是推进政企分开管理体制改革,这是事关我市改革与发展全局的大事,必须按照“管办分离、政企分开”原则,对直属商贸企业的微观管理,转为宏观管理,转换机制,搞好服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四)必须把开发区建设作为招商引资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要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加快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搞好基础配套设施,增强承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能力。积极储务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大项目、好项目,吸引更多的项目进区建设,使开发区真正成为我市产业升级的重要载体,培养一批有竞争优势的支柱企业,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

(五)必须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要结合国家和省城市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茧丝绸行业四个信息直报系统的建立工作,建立我市商务系统市场运行统计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与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增加信息采集点,提供快速、准确的数据,完善市场运行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六)必须加快商业网点规划的制定发布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市政府和财政的支持,抓紧制作经费落实工作;二是积极开展规划制定前期调研工作;三是在经费落实的基础上,招标确定规划制作单位,争取尽快完成我市商业网点规划制订发布工作。(七)必须加强外贸人才的引进、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方面,要加强对自营进出口企业外贸人才的培训;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自营进出口企业的经常性督导,促使他们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注重国际市场研究,确保企业不但有适应国际市场竞争要求的新产品,而且有能够进行自营进出口的外贸人才。引进、教育、培训一批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优秀人才,进行集中强化培训,加速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外贸人才队伍,为我市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一)认清形势,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近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经济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系统列宏观调控政策,加强了土地管理,信贷管理适度从紧,对我市商务运行产生了一定影响。因此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上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把握宏观经济政策,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要加快解决制约我市商务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二)科学指导,提高经济外向度。

经济外向度水平的高低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也一直是困扰我市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大力提高我市经济外向度水平,已成为我市经济上新台阶的关键所在。一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大力提高外向型经济的质量和效益。认真分析市场,研究市场,努力促进我市对外经济由资源主导型向市场导向型的转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采取必要的手段,加速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努力提高经济发展的外向度,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注重外贸、外资的良性互动。把利用外资、进出口贸易、“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充分发挥我市的资源和劳动力优势,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争取通过利用外资,在重大项目、关键技术和优势产品方面建立完整的产业链和生产体系,通过进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吸引外资和对外贸易创造稳固的市场环境。三充分发挥人力和农产品资源优势,拓展利用外资空间,不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更加注重先进设备的引进,提高进口设备的科技含量,注重“引进来”,加快推进我市产业化进程。(三)加强监管力度,努力提高内贸管理水平。

开拓市场,引导消费,促进国内流通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商品流通拉动经济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一是积极在流通企业中推进新型营销方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二是积极发展物流配送,降低流通成本,做到货畅其流,同时注重发展特许经营,发挥其在建立流通网络体系、调整流通结构、吸纳民间资本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商品流通管理水平。三是大力发展联营、兼并、特许经营、托管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四是开拓农村市场、为农民提供适销对路、物美价廉的生活用品及生产资料。

(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商务工作服务水平。

一是从建章立制着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局目标责任制、科室岗位负责制,制定全年工作规划和计划,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二是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开局工作制度、办事制度、办事程序等。通过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为全市商务运行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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