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精选9篇)

时间:2024-11-22 作者:雅蕊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篇一

我中心核定人员编制为50人,现有在编干部职工50人,其中正县级干部1人,副县级干部3人,正科级领导干部10人,副科级领导干部5人。

我单位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为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1.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自20xx年12月纳入参公管理以来,我单位严格按市编委核定干部职数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工作选拔配备干部,20xx年选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副主任科员4名,20xx年选拔任用副主任科员3名,以及今年正实施竞争上岗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职数3名均未超职数配备干部。

2.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20xx年以来,我中心中层领导干部和科级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均实行公开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遵组通[20xx]41号文件)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全过程请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有关领导进行监督指导,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等规定程序,使中心优秀人才得到选拔任用,提高了中层干部队伍素质,取得了较好效果。

3.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重大决定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少数人说了算。近年来,我中心干部选拔任用上无违反程序选拔情况。

我中心将以这次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为契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结竞争上岗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选好、配好、使用好干部,为全市住房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篇二

强调,“从严治党的重点,是从严管干部”。自党挥舞的这根“反腐”大棒,所过之处,一些过不得“硬”的干部应声落马。它警醒我们,如果在干部工作的关键环节上存在“不严不实”,就可能让一些“问题”干部钻空子,出现“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现象,并由此引发后患。因此,作为管干部的组织部门,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选人用人管人的全过程,做到按“三严三实”的目标选好干部,持“三严三实”的尺度用好干部,按“三严三实”的要求管好干部。

选拔干部要树立“三严三实”导向。要大力选拔那些修身严、用权严、律己严,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的干部,关键是要把好“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三个重要“关口”。一是在动议之前严格做到“两个必听”、“两个规范”、“两个核查”,并按照“谁提名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的要求健全追责倒查机制,从严从实把好关键环节,严防“一把手”说了算。二是在了解干部上要拓展考察的深度和广度,将考察面从8小时内延伸到8小时外,既看考察期间的现实表现也看平时的一贯状态,既看工作中的表现也看生活上的言行,既听单位的反映也听邻里的意见,构建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三圈相扣”的全方位考察体系,防止赶时间、走过场,搞“印证式”考察。三是在考核上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用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防止因对干部情况把握不全、议得不透,而产生干部选任时“急拿急用”问题,真正把组织和群众认可的好干部选出来。

管理干部要用好“三严三实”标尺。管人管事的治本之策在制度。要把“三严三实”的要求体现到制度中去,着力解决平时管理干部不严的问题。一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制定的一系列从严管理干部制度,把试用期作为对新提任干部实施从严管理的第一关口,防止“带病转正”现象发生;加强对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和函询诫勉制度的落实,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对干部的严管厚爱真正落到实处。二要积极探索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管理机制,使干部都能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让为官不为、为官不正、为官乱为者没“市场”, 让“有位者”有危机,“有为者”有希望,真正形成以“有为”换“有位”,以“有位”促“有为”的.良好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监督干部要用好“三严三实”镜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三严三实”为镜,可以正言行。要拿起“三严三实”这面镜子,经常照照干部的一言一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通过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不严不实行为严肃查处,使广大干部知底线、懂规矩、守纪律。重点是从严开展好“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6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让每一个干部都能自觉做到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从而督促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争当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

坚持问题导向,扎紧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笼子”,为根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提供了治本之策。四川各地各单位立起了“严”“实”标尺,架起了行为“红线”,使各级党员干部按规矩办事用权的意识显著增强,引导各级干部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和“廉政”于一体,为官有为、为官愿为、竞相作为,为全面推进“两个跨越”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四川日报 2015.1.15)

科学选人用人是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有效途经,是党执政兴国的生命线。只有必须不断研究和发现问题,总结新成果、树立新观念、建立新机制,才能形成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就必须创新干部考察方式,注重干部“德、才”内外兼修,将任前考察与日常考察相结合,将“工作圈”考察与“生活圈”考察相结合,既要了解干部“现实的口碑”,又要到干部曾经工作生活的地方了解干部“过去的口碑”。要坚持把基层一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重大事件、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利益和急难险重任务作为检验和考察干部的主战场,大力选拔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同时要严把干部选任程序,延长监督的链条,把干部选任监督贯穿于任前、任中、任后全过程。

11月12日,四川组织系统落实巡视检查整改暨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全省选人用人突出问题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组织部长范锐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从严管党治吏的部署要求上来,肩负起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正视和解决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以扎实的整改整治成效改善优化政治生态。

关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是对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是广大党员干部做事、做人的准则,更是新形势下组织部门选人用人的标准。

严以修身,就是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升道德境界,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坚持用权为民,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慎独慎微,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无论是考察干部,还是评价干部,都应该以此为标准,要注重衡量是否有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否坚持秉公用权,做到为政清廉,只有做到这些才可能是群众需要的干部,才是合格的党政领导干部。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无论是考察干部,还是评价干部,都应该以此为标准,要注重衡量是否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只有做到这些才可以真正的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才可以取得实效,群众才可以得到实惠。

所以,要始终坚持以“三严三实”为选人用人标准,对于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标准的要整改,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28日,举行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贯彻落实王东明“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严密的工作纪律,奋力推进巴中各项工作。书记李刚主持学习会并讲话,组织部副部长戴允康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辅导讲解。市政协主席李树海、副书记何平参加学习。

李刚在主持学习会时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宣传,把《条例》学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要抓好轮训宣讲。要抓好制度完善,修改、完善、探索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工作方法和机制。要抓好监督检查,确保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好、执行好。

李刚指出,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对党员干部队伍提出了“三严三实”要求。书记王东明在“七一”庆祝表彰大会上,针对四川干部队伍实际,作了“一心为民、干在实处”的重要讲话。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从严从实的精神内涵,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选人用人上更加突出“三严三实”和“一心为民、干在实处”的好干部要求,以更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作风,不断把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李刚强调,一要崇尚先进,汇聚发展正能量。学习先进。大力宣传弘扬兰辉、菊美多吉等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弘扬巴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张雪梅、好干部杨彬等先进典型。赶超先进。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先进典型当做干事创业、修身立德的标尺,对标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广大党员干部要努力创先进、当先进,创造一流的发展业绩。二要严字当头,建强队伍转作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正风肃纪行动。三要务求落实,铆足干劲抓发展。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的安排部署,紧紧扭住下半年各项重点任务,凝神聚力,一门心思抓落实,铆足劲头往前赶,全力完成目标任务。市级领导要带头抓落实。市级部门要主动作为。党员干部要立说立行。

、组织部长谭红杰就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巴中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具体安排。

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组织部门作为党委选人用人的具体执行者,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扎实的作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端正选人用人之风。

组织部门要在“芸芸众生”中挑出“千里马”,组工干部就得具备识人的本领和智慧。要把心无旁骛地识别人、用好人作为“第一要务”,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入基层察实情、探究竟,突破简单的走程序、比票数、论分数,用智慧的眼光、全方位的角度和望闻问切的方式来辨识干部。要带头学深学精学透新修订实施的《干部任用条例》,做到知政策、懂业务、晓程序,通古今、会鉴别、善发现。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反之则小人集聚。组织部门要牢固树立“凭德才用干部,从实绩看德才”的鲜明导向,努力破解选拔任用干部唯票、唯分、唯年龄、唯gdp的问题。坚持以“三严三实”的作风把注重践行“三严三实”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让那些只说不做的“甩手掌柜”、说的多做得少的“评论家”无处遁形。

组织部门要以“三严三实”为目标培养干部自律习惯,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着力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以“三严三实”为依据健全干部他律制度,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综合运用教育、管理、查处、问责等手段,切实加强干部行为规范管理,用严明的纪律规范从政行为,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职、不敢滥权。

昨天,我市召开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和有关精神要求,全面部署我市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组织部长郭腊军要求,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在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净化风气,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三严三实"的要求扎实做好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今年以来,中央先后颁发了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出台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对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选人用人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也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郭腊军在会议上指出,这些工作集中反映了中央和对净化选人用人风气的严肃态度和坚强决心。全市组织部门一定要在思想认识上引起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总结反思,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郭腊军要求,在接下来的整治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既关注表面的问题,更重视研究问题背后的问题。要切实提高认识,突出"从严"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形成狠抓纪律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要继续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深化规矩意识,新《条例》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履行把关职责,重点完善责任机制建设;要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正风肃纪的要求落实到具体问题的回应与解决上;要继续推进工作机制的完善,实现整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篇三

一、20xx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xx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篇四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的新要求。吉林省委从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出发,结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在9个试点县市中对这一工作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也应当看到,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运用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与特点,更好地服务于选人用人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修订和完善。

一、当前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情况

当前运用党委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应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环节。

(一)提名推荐。在全委会委员中提名推荐拟考察人选。在提名推荐方式上主要有两种:一是不提供参考人选的“海推”。组织部门公布空缺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由委员自行推荐自己满意的的人选;二是提供参考人选的“差额推荐”。组织部门综合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推荐的基本情况,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需要,经书记审核提出3—5名参考人选,供委员们进行推荐。委员也可以在提供的参考人选之外,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提名推荐其他人选。在提名推荐对象上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针对党、政正职的提名推荐;二是在大规模调整干部时提名推荐,如换届时的推荐;三是所有干部调整均在全委会上进行提名推荐。

(二)讨论决定。人员任免由全委会讨论决定。在讨论决定的任免对象上有两种:一是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正职的任免在全委会上表决,其他人员则在党委常委会上表决;二是所有干部的任免均在全委会上表决。提供给全委会表决的人选来源上有两种:一是经书记碰头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二是经常委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全委会的表决方式也有两种:一是差额票决;二是等额票决。

(三)评议监督。在全委会上对选人用人的政策运用情况和对被调整干部的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和评议。在测评的时机上有两种方式:一是定期测评。利用年度干部工作汇报,对一年来所有调整的干部进行测评,对所适用的干部政策运用情况进行评议;二是适时测评。具体就某次干部调整的具体做法进行评议和在一定时期内对所调整的干部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二、当前开展此项工作应引起重点关注的问题

从当前全委会在干部工作中实际运行效果上看,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活动组织上,存在事前工作准备不足的问题。提名推荐工作中,一是对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介绍、推介不足,推荐人对提名参考人选不熟悉、不了解,无法推荐;二是没有向推荐人准备所有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选名单,不能让推荐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三是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排序没有作出相应的说明,容易误导推荐人;四是没有做好二次推荐的预案,当参考提名推荐人选没有过半时,不能取得票简单多数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拟任人选的情况逐一介绍不足,讨论时间不够,委员对拟任人选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二是划票时,委员之间保持的距离不够,投票受到干扰;三是计票和唱票的工作人员相互间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投票结果容易受到质疑。在评议监督环节,一是不能事前提供评议的材料,委员们在短时间内,无法评议;二是评议的发言顺序没在规范,当主要领导发完言、定完调子后,不敢评议;三是评议本次议题之前,没有通报上次评议结果的落实整改情况,不想评议。

(二)在工作衔接上,存在工作研究不到位的问题。干部调整工作与全委会召开时机上有冲突。干部调整工作一个明显的特点是要立足适时应需,即因工作需要,条件成熟时,就应适时进行干部调整,以免贻误工作开展。而全委会召集的次数根据相关规定,每年一般不会超过4—5次。这就使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与实际召集频次形成冲突,不可能每次提名推荐工作或干部调整工作,都会在全委会上履行相关程序。全委会职能与干部工作性质有冲突。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在党组织生活中是仅次于党代会的机构,是抓大事、议大事的机构,在其下面还有党委常委会、书记碰头会及部、委、室、局等议事、办事机构,不可能所有的干部议题都在全委会履行其职能。而对干部选任工作而言,无论岗位高低、职位大小,都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任一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结果的失真、失实,失去其效用。

(三)在队伍建设上,存在管理机制相对滞后的问题。一是针对委员们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障机制。委员们在干部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就需要掌握和运用相关的干部政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以及遵守相关的组织程序等。实际工作中,要求委员“做”的多,但在如何提高“做”的能力和水平上的保障措施不足。二是针对委员们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制约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委员认为事不关已,履行职责时马马虎虎,凭意气用事;有些委员依据个人好恶,履行职责时失去理性,凭感情用事;有些委员拿原则当交易,履行职责时被人利用,凭好处办事。对这些情况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三是针对委员们放心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护机制。主要是委员们在质询党委干部工作、评议干部个人履职适岗情况方面,不敢公开发表意见,不敢大胆表达想法,怕穿小鞋、怕遭报复,缺乏免责机制、缺乏保护制度。

(四)在制度建设上,存在开展工作无章可循的问题。一是在会议的召集上,随意性较大。什么样的会议,才能召集全委会;由谁来召集;在什么时间召集等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基本上由书记说了算。二是会议议题的选定上,没有明确的规范。什么样的会议议题,才能提交给全委会;谁来提交;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提交等问题,没有依据。三是会议结果的执行落实上,缺乏责任追究机制。对全委会的决策意见,由谁来监督落实;落实结果如何反馈和评价;不按整改要求落实时,如何追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由谁来追究等问题,不清晰、不明朗,容易不了了之。

履行好、发挥好全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职能和作用,必须结合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从实际干部工作出发,加强制度建设,注重细节研究,把这项全新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正确理解和认识全委会在选人用人工作上的职责。综合《党章》和党内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党委全委会的功能主要集中在长远问题的规划决策;重大问题讨论决定;重点工作的审议监督三个方面。因此,全委会的干部工作的职责,也限于一些重要和重大事项,防止事务性工作上会讨论。主要工作职能体现在:推荐、讨论工作中,一是在换届或大批量调整干部时,才召集全委会开展工作;二是推荐、讨论决定的对象是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党政正职,而不是所有岗位的正职和所有党委、政府部门的副职。审议、评议工作中,主要体现在党委常委会提出的会议议题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的议题,才能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

(二)进一步做好细节处理。“细节决定成败”。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把方案做细、做全,防止个别环节的缺失,导致整体工作达不到效果。

在推荐提名工作中,一是提前公布任职资格条件。公开空缺岗位的同时及时公布任职资格条件,使全委会委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名推荐,特别是在无参考人选的情况下,更要强调任职资格条件,否则推荐结果可能高度分散,失去推荐价值。二是选好参考人选并注意排序。在提名推荐工作中每个岗位提出的3—5名提名参考人选相互之间应有可比性,切忌“陪榜”。在参考人选的排序上,要按姓氏笔划为序,并要具体说明,以免在推荐时造成误导。三是准备好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发给全体委员,有利于第一轮推荐人选比较分散时,对得票相对靠前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四是要以恰当的方式适时公布提名推荐结果。一般情况下,要当场公布提名推荐结果,对得票相对集中的人选,可以直接宣布考察人选。对得票相对接近的,应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在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采取组织推介会或自我介绍等适当形式,让各位拟任人选充分“亮象”,使各位委员对提名人选有基本的感官印象。二是涉及人事任免的事项,一律采取无记名表决的方式,条件许可,可单独辟出划票室进行划票。

在评议工作中,一是要把握好评议的时间尺度。如对某次选人用人干部政策的评议,则要安排在讨论决定当时或稍后进行,时间过长,就失去了评判的准确性。对被调整干部适岗履职情况的测评,则要给新调整干部充分发挥作用的时间,用实际工作成绩来诠释自身能力的机会,这个时间一般以半年至一年为宜。二是要及时进行反馈。对干部的测评结果,一般要当场进行反馈,如需要经过综合分析再反馈的,一般也要以一个月为限。不反馈或长时间不反馈,会在委员心中产生抵触情绪。

(三)做好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人选来源相关制度建设。在提名推荐工作中,为把握好提名推荐对象的人选来源和质量,防止提名推荐结果的高度分散,应建立相应的人选储备制度,使其在一个既定的目标范围内选人。如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提拔调整人选建立准入制度;建立平行调整人选资料库,为平行调整对象划定范围等。二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建立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制度,规定好讨论表决的对象、讨论表决的注意事项、讨论表决的程序等,使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在一个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三是建立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即在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和客观总结一定时期内干部工作的基础上,由党委书记代表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工作,接受质询和评判的制度。使全委会委员能全面、真实了解干部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准确的判断。四是完善结果反馈机制。在落实干部工作责任中,对在全委会评议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意见、建议和评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反馈、评估、落实和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把全委会的干部监督工作职能落到实处。

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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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坚决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自觉遵守干部任免纪律,坚持职工群众民主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委动议、民主推荐,确定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和全程纪实。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篇六

自20xx年机构改革我办成立后,在机构组建之初,我办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从着力搭建一个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朝气蓬勃的行政机关为切入点,共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2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办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职工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未出现超数配备和违规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学习认识,领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精神实质

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一是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并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二是组织科级干部深入学,重点抓好科级干部和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干部的强化学习,特别是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工干部工作制度作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工干部个人素质的必修课,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用结合。三是组织各级干部集中学,重点对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我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兰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

结合我办机构新组建成立的实际,办党组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办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干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办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选准用好人。

(三)严行程序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0xx年以来,结合部门新成立的实际,班子成员就调配干部、组建内设机构等工作进行了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调配干部方面明确调配干部的身份、专业知识、业务水平要符合金融部门工作实际;在组建内设机构中明确各处室职责,统筹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任职时间和职务,做到科学选人用人。目前,我办推荐提拔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及干部2名,推荐提拔过程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委组织部要求的各项程序进行。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办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办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机构新设,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调配任用仍占主导地位。二是目前因机构新设立不久,我办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竞岗和轮岗。三是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考录、竞岗等人员选拔任用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机关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原则开展轮岗。三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篇七

选人用人工作报告如何写?下面是整理的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报告范文,欢迎借鉴!

根据本单位党委《关于做好做好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精神,受单位党委的委托,我向年度工作会议报告全年我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1.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的用人导向,注重工作业绩和群众公认,把上级部署的各项重大任务作为考察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时机,坚持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识别干部、在有效破解难题中发现干部、在推进工作发展中检验干部,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来匡正干部价值取向。

2.20xx年,单位党委共调整干部x批xx名,其中新提拔x级干部x名、xx级干部xx名;平职交流xx级干部xx名、xx级干部x名;副处级x免职xx名,xx级干部免职xx名。

二、严把“三个关口”,提高干部工作质量

1.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纪委和相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做到出席党委委员达不到规定人数不讨论、临时动议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不表决、问题不查清不提拔;坚持党委会集体决定、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党委书记不率先发言定调、坚持无记名票决,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选人用人工作报告2019选人用人工作报告2019。20xx年,党委共x次对xx名xx级和x名xx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

2.严把酝酿关。对拟提拔交流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党委讨论之前,广泛征求相关领导干部、部门等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

1.落实民警的“知情权”。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在每一次考察时对《条例》有关条款规定进行集中学习明确选人用人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提高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民警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

3.落实民警“监督权”。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面推行干部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年内,对考察预告中因举报反映的x名干部暂缓或不予提拔,对x名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对x名干部实行试用。

奋发有为、群众信任的坚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支能堪重任、勇于攻坚、善于创新的干部队伍。

同志们,20xx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让我们在xx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顺利完成新时期各项任务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20xx年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作如下汇报。

20xx年,我局党组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使干部人事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用人,让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得以突显,真正使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在政治上得到优待、心理上得到激励,进而推进我局的干部队伍建设。20xx年,局党组共提拔科级干部7名,其中乡科级正职1名,乡科级副职1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3名。

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办公会议、干部职工大会、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条例和法规,如:《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四项监督制度、“五个严禁、五个一律、十七个不准”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意识和对干部人事工作的认识。

(一)深入推进干部选拔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等政策法规。在会议记录上详细记录党组关于干部任免的讨论情况。同时认真整理完善提拔任用干部的文书档案。20xx年10月,我局进行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制定《贵阳市督办督查局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竞争正科级和副科级中层领导干部各1名,通过会议动员、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党组决定、公示7天选拔出1名正科级和1名副科级中层领导干部。20xx年xx月,我局制定《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出缺非领导职务选拔晋升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任命、公示7天等程序选拔出2名主任科员和3名副主任科员。

(二)积极探索遴选人才工作。一是制定计划参加贵阳市20xx年市、县、乡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通过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20xx年10月录用1名同志到我局工作。二是按照《贵阳市督办督查局选调顶岗人员进我局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局坚持从基层选拔人才,从各区(市、县)遴选了3名优秀干部到我局顶岗锻炼三个月以上。顶岗期间,3名同志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团结同志,工作能力较强,表现良好,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拟调入该3名同志到我局工作。

一是通过制作“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和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的桌牌和安装“换届纪律”的电脑桌面和滚动保护屏幕,确保干部职工随时学习、时刻警醒、严格遵守。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署学习贯彻中央四项监督制度和严肃换届纪律的承诺书。三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关于四项监督制度、严肃换届纪律的知识测试和问卷调查,参加测试的人员成绩均在90分以上。四是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贵阳市严肃换届纪律知识竞赛,其中2名同志在竞赛中荣获奖项。五是通过组织学习、会议强调、处室抽查等形式,有效督促干部职工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六是制定《市督办督查局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和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谈心谈话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七是制定《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党组工作制度》、《贵阳市督办督查局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有效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八是制定《贵阳市督办督查局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让每位领导干部职工,特别是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针对岗位主要职责,排查潜在廉政风险,进行廉政风险防范承诺,有效预防用人的廉政风险。

20xx年,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如:对干部人事相关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干部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书档案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的中,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督查工作不断变化的形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强推人才素质建设等,切实开展好干部人事工作,为贵阳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央《2019—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省委《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贵阳市2019—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狠抓落实、锐意创新,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全面客观考察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及时有效监督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建立长效机制,严惩用人上不正之风。认真总结我局一些好的做法,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并使其长态化、长效化。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决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对于涉及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切实做到认真对待,严格查实,及时汇报,严肃查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进人才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掘和培养干部职工的综合能力,让其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特长。针对人才工作进行长期规划,有目标、有计划的遴选人才到我局工作。

按照铜组电明字〔20xx〕3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办20xx年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关键是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20xx年,我们无论是提拔科级干部,还是对新录用的研究生进行转正考核,都严格履行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了三关,一是严把推荐关。每次推荐,我们都尽可能的将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干/ 试卷 部职工参评率达不到90%不得进行干部推荐。对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和推荐票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列为考察对象,得不到多数干部职工拥护的干部不提拔。二是严把考察关。每次干部考察,我们都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同志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全面掌握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在组织考察时,办公室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我们还实行了严格的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要求考察组成员亲笔签名,做到谁考察谁负责,谁失误谁担责。三是严把决策关。秘书长办公会议在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启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秘书长办公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秘书长办公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秘书长办公会。在正式决定干部任免时,还要严格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到群众举报,一时难以查清事实真相的,一律暂停任职。20xx年以来,我办根据干部职工与岗位的实际情况,对人事科科长、车队队长、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及副主试用期工作总结 任、秘书一科科长、秘书二科科长等6个职位进行差额推荐任用;对秘书三科副科长、文书科副科长、专项查办科副科长、人事科副科长等4个职位实行了竞争选拔,并按程序和要求对5名研究生进行了转正考核。通过多次检查和复核,干部议题详实规范,文书档案规类合理,没有例干部“带病上岗”或“带病提拔”的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任用条例》的学习成为统一思想、树立正气、团结同志、凝聚力量的抓手,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推动党办工作向前迈进的强大动力。两年来,我办各种形式的专题学习活动xx余次,宣传教育面达xx0%,进一步提高了全办干部学条例、用条例的思想认识。三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秘书长办公会把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纳入每年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和讨论,并把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加强自查和年中、年度专项检查力度,确保此项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推进,有实效,为进一步规范本办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夯实了基础。

为了确保程序合法,用人公正,我们构筑“防火墙”,完善健全与四项监督制度相配套的工作措施,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确保了选人用人的风清气正。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把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引导、廉洁奉公、实绩考核、奖励惩戒等贯穿于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干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提名及讨论决定、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严格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审批。两年来,我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因程序不当而引发的群众投诉案件。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避选人用人风险。切实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组织纪检组和人事科深入查找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廉政风险点,编制了风险防范流程图、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在具体工作中,机关纪检组全程参与,并对敏感问题和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控。近两年来,本办所提拔使用的干部,纪检组全程参与不“双推”监督,并对所提拔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效防止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三是严肃换届纪律,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xx年以来,中纪委、中组部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对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先后提出了各项要求。我办及时组织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严肃换届纪律、整治用人不正之风”专题会议,重点对《四项监督制度》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等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讨论,并通过发放学习卡片、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让中央和省的各项纪律要求牢记于心。在去年的换届工作中,我办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纪委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相关要求,坚决做到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确保了换届风清气正。20xx年以来,我办严格按照四监督制度的要求,全面落实了“一报告 奥运演讲稿两评议”制度,从评议的结果看,我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两年满意率均达到了90%以上。

我办选人用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干部对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人事工作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方面。下步,我们将以这次规范选人用人自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提高市委办公室三服务科学化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篇八

(一)机构人员情景

2014年2014年研究批准(惠市编委会)﹝2014﹞69号),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转为市水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级,处级。内部机构7个,科级,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工程技术管理科、土坝管理所、景区管理办公室。直属机构2个,即电厂(公益二级、科级)、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白盆珠大队(公益二级、副科级)、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派出机构。批准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直属电厂、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白盆珠大队事业单位103人,资金由市财政按财政补贴二级支付;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内部机构及直属机构科级领导8人,副科级领导18人。2016年(惠市编制﹝2016﹞55)内部机构调整为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规划建设部、工程管理部、水库调度部、水资源管理部。直属机构电厂更名为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发电中心,市水政监督支队更名为市白盆珠水库检查小组。

现有注册人员177人,编外人员24人。

(二)正科职业领导情景

(三)副科职领导情景

副科职领导职数18名(含直属单位4名),实有18名。其中:本科7人,大专8人,中专1人,高中2人。平均年龄为47.6岁,其中:40周岁以下1人,40-45周岁3人,46-50周岁9人,51-55周岁5人。男性13名,女性5名。

(四)非领导职数情景

非领导职数0名,现有5名,均为正科级。产生原因主要是2008年以来历次机构改革撤并了部分内设机构。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一年来,我局以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抓手,坚持把学习《条例》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职责感。一是局党委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让班子成员掌握干部任用的程序及条件;二是经过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的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的要求,使班子成员把握好最新的中央文件要求,及时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二)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

因我局科级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为补充力量,2016年上半年,在有空编情景下,申请使用3名副科级职数,我局严格按组织程序,向主管市水务局提交申请,选拔任用了3名优秀干部充实到科级岗位,经过一年的锻炼,3名干部都能进取工作,廉洁勤政,表现良好,今年如期转正。在对这3名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局认真把握用人标准,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营造风正劲足、心齐气顺的工作环境和良好氛围。

根据市编办﹝2016﹞55号文件精神,2016年上半年,我局全面布局、认真组织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惠市组通〔2017〕40号),我局以机构调整为契机,顺利完成21名科级干部轮岗交流以及部分科室人员的换岗交流,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使机关面貌焕然一新,为全面推动我局建管工作向现代水管单位向前迈进奠定了组织基础。

按照惠市组通﹝2017﹞55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8年1月结合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对2017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总结,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并对选人用人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

从自查的情景看,我局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尤其是在推动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必须的成效。与中央、省、市新的要求、方向是一致的,在资料上是一脉相承的,可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位进行竞岗。二是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三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要官等不正之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报告篇九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xx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20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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