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内部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一
(二)二、判断题:
1.日常监管的内容是行业内企业的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行为。()2.在日常监管中,行业内企业可以向当地烟草专卖局通报计划、价格、牌号等有关生产经营的重要信息。()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应当制定辖区内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的内控制度。()
4.定期考核由省级局组成工作组对各直属单位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
5.重点检查是指对行业内企业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
6.重点检查的依据是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的要求。()
7.重点检查的对象不包括行业内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企业。()8.重点检查的对象是行业内所有从事烟草专卖品(即卷烟、雪茄烟、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烟丝、烟机、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生产经营以及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9.卷烟购进、销售、库存、购销合同签订、卷烟配送属于对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的重点检查内容。()
10.对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的重点检查内容主要是卷烟购进、销售、库存、购销合同签订、准运证到货确认、扫码等情况。()11.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重点检查,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维护生产经营秩序,保障行业改革的顺利推进,确保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12.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重点检查,有利于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执行力,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13.对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重点检查的要点是卷烟购进、销售、库存、购销合同签订、准运证到货确认、扫码等情况。()14.对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要重点检查有无违规购进卷烟的问题,有无虚假确认的问题,有无违反扫码有关规定的问题,有无拆单分摊、假入网、超许可范围销售卷烟的问题。()
15.烟叶种植收购调拨企业报废处理烟叶不属于重点检查的内容。()16.对烟叶种植收购调拨企业要重点检查有无超计划种植烟叶的问题,有无不按合同收购、跨区收购烟叶的问题,有无违规销售烟叶、报废处理烟叶的问题,有无违反准运证管理规定的问题等。()17.生产试制烟、促销用烟是卷烟工业企业内部行为,不属于重点检查的内容。()
18.对卷烟工业企业要重点检查有无违规购进、报废处理烟草专卖品的问题,有无超计划生产或瞒产的问题,有无不列入计划生产试制烟、促销用烟的问题,有无违规销售卷烟(雪茄烟、烟草薄片)的问题,有无违反准运证管理规定的问题,有无违反打码、扫码有关规定的问题。()19.对烟叶复烤企业的重点检查内容不包括准运证的开具使用情况。()
20.对烟叶复烤企业要重点检查有无无合同、超合同加工的问题,有无超许可范围违规经营烟叶的问题,有无违规处理烟梗废料的问题等。()
21.在查找重点可疑品牌时,应当核对仓库保管账,对比仓库出库与企业报表销售量是否相同;检查领货单等原始凭证;并对卷烟仓库进行盘存,与仓库保管账进行核对。()
22.虚假到货确认指的是货未到而进行到货确认操作,主要形式:到货确认的卷烟规格、数量与实物不符;条形码与实物分离,在无实物情况,进行到货确认操作的。()
23.在对烟叶调拨环节检查中,若调拨量大于出库量,或烟叶货款结算量大于出库量,则有可能存在向无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供货的违规行为。()
24.以煤炭补贴金额倒推烟叶产量,再与实际收购烟叶数量进行对比,是检查是否存在超计划收购烟叶行为的方法之一。()
25.对卷烟生产企业销售环节的检查中,成品出库量如果小于购销合同执行数量,要检查卷烟销售明细账,看是否存在向无批发许可证企业销售卷烟的行为。()
26.对卷烟生产企业卷烟销售环节的检查需要收集的材料主要包括:卷烟购销合同、企业综合部门卷烟销售报表及明细账、成品库卷烟出库汇总表、财务部门卷烟货款接收情况,有无促销用烟;省局提供准运证、携带证开具数量。()
27.对于有经营权的烟叶复烤企业不需要检查自营烟叶加工部分的业务。()
28.检查烟叶复烤企业烟叶加工环节时,可以通过烟叶加工协议、加工汇总表、生产作业计划、加工日报表、生产投料过磅单等资料从生产环节核算各委托方烟叶加工量。()
29.如果企业获得了提前备货的批准文件,但实际生产量大于了批准提前备货的数量,为超备货计划生产卷烟。()
30.向行业内取得卷烟批发许可证的单位销售卷烟,但未签定合同属于非正常渠道销售卷烟。()
31.虚假订单是指在电话访销环节已生成订单,但是零售户并未收到订单显示卷烟的情况。()
32.烟贩套购倒卖卷烟仅仅是由于经营策略不当、非主观故意出现超过零售户经营能力投放卷烟引起的()。
33.如果在已有合同的执行中超出合同约定数量收购的,为无合同收购。()
34.跨区收购烟叶,属于无合同收购()。
35.许可范围为复烤加工,但开展了自营业务属于无合同加工烟叶()。
36.生产经营企业向行业外无资质的单位销售烟机、卷烟纸、丝束、嘴棒等专卖品属于非正常渠道销售。()37.生产经营企业销售烟机、卷烟纸、丝束、嘴棒等专卖品,签定了合同,但超出合同约定供货,超出部分不属于无合同销售烟草专卖品。()
38.将报废的卷烟纸未经彻底处理进行销售、变卖属于违规销售、处理报废专卖品()。
39.重复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属于准运证管理不规范()。40.责令整改是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对查出问题进行处理的一种常见方式。()
41.行业内单位违反专卖法律法规,专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也不应该给与行政处罚。()
42.查处问题的移送,应制作移送函,将案件有关材料随同移送函一并移交。()
43.纪检监察部门对查实违法违纪的行业内部工作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性文件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内部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二
3月21日,民革内部监督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民革中央专职副主席、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主任郑建邦出席会议并讲话。民革中央原副主席、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原主任何丕洁,民革中央副主席、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副主任田惠光,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副主任陈清华出席会议。省政协副主席、民革安徽省委主委夏涛,市长左俊致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王炜,民革安徽省委副主委、市政协副主席李影,民革安徽省委专职副主委吴延利,副市长、民革马鞍山市委主委王晓焱等出席会议。
郑建邦在讲话中说,今年是民革省级组织和中央领导机构换届之年,也是检验组织建设成果的关键一年。作为民革内部监督专门机构,中央和省级监督委员会要积极准备,认真做好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保障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郑建邦指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监督委员会监督省级组织换届的重要意义。要吸收借鉴执政党内部监督经验,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的工作姿态投入监督工作,以扎实的工作和良好的成绩通过检验,建立健全符合民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定位的科学、完善、系统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要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监督委员会监督换届的各项具体工作。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工作方针,按照民革监督委员会监督省级组织换届工作办法的规定,严格监督关键环节,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夏涛在致辞中说,在民革中央和中共安徽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民革安徽省委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为主线,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有效提升了安徽民革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影响力。近两年来,民革安徽省委按照民革中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了内部监督委员会,推进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加强干部教育监督,认真开展学习交流,积极探索实践内部监督工作。民革安徽省委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做好内部监督工作,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
左俊在致辞中代表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向参会代表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马鞍山基本情况。他说,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工作,积极支持包括民革马鞍山市委在内的各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民革马鞍山市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很多工作走在全市和全省的前列,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会议在我市召开,既是对我们的充分信任和厚爱,也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我们将继续重视支持民革工作,努力为民革马鞍山市委创造良好工作生活条件。也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马鞍山、宣传推介马鞍山,为马鞍山建设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在马期间,与会人员还前往马钢公司、蒙牛乳业(马鞍山)有限公司进行了考察调研。
内部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三
摘要:本文通过对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状况及特征的梳理和当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分析,来探究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审计的现实路径,希望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进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审计工作的有效、健康地运行。
关键词: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发达国家;我国现状
一、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状况及特征
1、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状况
首先,美国的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主要是由联邦政府出资赞助,然后由联邦银行、合作银行和引用合作社三大体系形成一个大的体系、各司其职,根据政府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农业发展情况作出资金、设备支持。与美国不同的是德国是在民间信用社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虽然也有政府的支持,但它主要由地方、省、中央三个不同层次的农业信贷银行构成,不同层次分制不同。
2、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的特征
正是由于合作机制的不同,所以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的特征也各有各的特点,美国:多元复合式管理,各个部门相互协调,整合不同团队的人才资源,然后有一个核心思维指挥,对于相关事务的处理,多显示出有条不紊、不慌不忙的状态;德国:每部审计外包,因为德国劳动力较少,所以不得不实行内部与外部结合的办法,根据客观需要将一部分审计任务外包,这样可以保证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学习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结合国内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的一些现实性问题,必须加强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体系的建立,以让金融审计能真正发挥它的效用能满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管理的现实需要。为了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改革能取得建设性进步,最终能确保审计工作有效运行,这就要求我们不得不像发达国家借鉴经验,建立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
1、有助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
随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不断增加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内部审计工作也会越来越复杂和繁重,为了保证农村金融审计能够有效运行,建立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就十分必要了。这样,无论是外部情况的变化还是内部条件的调整都会有一个相对完善的体系机制监管,并应对这种变化,并且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审计并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机制存在,他还起着很大的监督作用或者说管理措施。它不仅要对整个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中的行为或不规范起着监督作用,并且它的改革也有助于金融机构的内部调整,对审计工作的不断要求可以促进整个金融机构审计工作的效率的不断提高,从而对于金融机构的发展和经营管理提出新的挑战,然后不断促进其工作的发展。
2、有助于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指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制定并实施系统、有效的质量控制与程序负总体责任;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内部自我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机构应通过持续和定期的检查,对内部审计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价。在内部审计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那么对于质量的控制或者程序总体责任的负责方面就会显得松懈,一些工作人员就会懈怠甚至让一些人有机可乘,最终会让整个内部审计工作陷入一种危险的境地。而如果建立一个有效的评价标准体系,那么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就会有一个无形的约束,对于内部审计工作能够规范进行,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运行。并且,因为有了这个评价体系的存在,审计工作人员会有一个竞争机制,让他们更注意控制内部审计的质量。
三、当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内部审计的工作必须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和监管或评价机制标准,以及有效规范的审计流程、方法和各部门的清晰权责等等才能够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有效的进行,但是由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内部审计的工作开始的比较晚,有很多技术或是管理上有很多的不足,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会存在计划和现实的落差,也让我们国家的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比较多,需要进一步的加强管理和规范。
1、主要的流程不够规范
首先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落实内部审计工作时常常忽略对于审计流程的规范,或者说对于审计流程的规范性不够重视。因为对于审计流程的规范性关注较低,所以对于它相关的专业性也要求较低,这就造成在实际工作中没有长远的规划,对于后期可能遇到的特殊环节没有一个良好的基础准备作铺垫,容易在审计工作的细节方面出现错误,而又没有相应的其他措施做补救,这种细节性的错误没有后续流程,一直发展积少呈多,最终影响某些特定流程的规范和具体实施落实。长此以往,负面效应就会积少成多。而在处理一些特殊化审计时,工作人员也欠缺规范流程和特殊化的综合考虑,往往依照经验或普通研究方法进行处理,最终在落实工作中出现错误,这些都是具体流程欠缺规范化的后果。
2、依据的方法单一乏味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审计工作本就是一个复杂的情况,所以在处理内部审计工作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要多种多样的审计方法来进行处理,可是在实际具体的落实中,可以看到所依据的方法十分单一。有些是因为内部审计部门人员数量比较少,有时因为时间比较少,为节约时间,或者是因为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中的懈怠或缺乏责任感等等原因造成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处理内部审计工作时总是采用相同的十分单一乏味的审计方法。无论是对于现场问题的处理还是对于线下问题的处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于问题的`本身都不能够深入了解,然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符合实际发展需要的解决,大多采用一些固定模式进行套用,对于具体问题的研究有待深入,这种方法虽然从表面上看节约了时间,但是整体来看却严重降低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这种单一乏味而又低效率的工作方法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的工作进展,需要尽快改善。
四、当前优化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审计的现实路径分析
面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所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及优化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可以根据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优秀经验,在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方法规范,从而提高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能力的提高和工作开展的顺利。
1、多部推进,完成综合体系
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听起来好像简单,但是并不是一个或几个简单的部门或工作人员就能完成的,它需要很多部门的共同配合才能完成。正是由于在实际的内部审计工作中需要多部门共同推进,所以建设多部门一体化的综合管理体系就变得更加必要和迫切。首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审计工作各个环节的人员分配问题,需要哪些人员,采取什么方法,具体怎么去做,这都需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有一个详细的计划,并做好相应的安排。财务部门则需要对于审计工作中各个环节的资金需要,资金流出和流入有记录,每一笔资金的流动方向都能详细明确。监督部门则需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其他部门或整个内部审计工作都能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对相关工作和人员作出标准评价和监督,对于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提早做好防御措施等等。这三大部门索然看起来是各司其职,但是却又是内部统一的,它们之间需要相互配合,资源能够和谐统一。建立一个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可以对着三个部门有一个整体的规范和管理,在三个部门出现矛盾时或不同意见看法时,这个综合的管理体系就会根据更部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作出调整,从而作出最有利的安排。
2、构建平台,公办私营相互合作
我们可以看到法国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内部审计工作,采用的是公私合营的方式,并且经过的多年的实践取得很大成效,而这个方法同样适用于我国的发展。根据我国实际发展需要,建立公办企业和私营企业之间的合作平台,有效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落实。由于农村乡镇的特殊的地理因素和经济发展模式的特殊化,这就为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创造了不同于城市的条件。所以这就需要公办企业和私营企业互相合作,采取同样的方法和观点以追求共赢,一旦任何一方出现资金问题或者人力资源问题可以相互帮助。在二者之间的合作平台上交流,如果任何一方出现不规范现象或审计方法问题,另一方可以及时知道并作出补救措施。或者在实际工作中资金链出现问题,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进行弥补。总之,公办于私营互相合作的审计模式是十分有必要的,不仅能够带动相关企业的发展,也能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弥补农村地区宏观经济条件相对薄弱的缺点。
五、总结
根据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实际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内部审计对于农村金融机构而言意义重大。为了满足它的需要必须作出一定的调整。而鉴于发达国家,如美国的多元复合型管理、法国的公私合作式管理、德国的内部审计外包等等这些有效的实践经验,我们国家都可以拿来实践,并根据我国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调整。所以在以后的农村合作金融内部审计工作中需要不断推行风险识别、建立一套完整、客观的评价体系,并且积极落实相关政策,不断提升内部审计的战略功能,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有序的进行,以满足不断发展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高效运营及发展的客观现实需要。
参考文献
[1]刘曜、干胜道:企业成长:定义及测度[j].软科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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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四
加强内部监督规范财政管理近年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管财、从严治财”这个核心,高度重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从加强财政内部监督,促进财政管理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对财政局内部机构和各镇财政所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增强了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力,规范了行政行为,堵塞了财政局内部管理上的漏洞,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各项财政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现将我局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努力为内部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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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检查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财政部门预防问题和自纠问题的一种机制,其实质是通过自揭家丑,促进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由于这项工作的特殊性,触及到一些股室和财政所的切身利益,工作难度大、阻力大。近年来,局党组特别是严瑞强局长高度重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做好内部检查工作:
(一)是大力支持成立机构、配备人员。我局于报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市财政稽查分局,配备了4名财政监督检查人员。机构改革后增设了财政监督检查股,增配一人。股(分)局合署办公,联合工作,极大地充实了监督检查力量,为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人员保证。
(二)是加强教育、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过去,财政部门只注重对外部监督检查,不注重内部监督检查,有的人认为财政干部素质高,知法懂法,不会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存在侥幸心理。近年来,局党组十分重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并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采取不同形式的会议对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制、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政治学习、案例分析、形势报告等学习活动,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特别是提高了中层以上干部对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局党组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从维护财政的声誉和形象出发,从帮助、爱护和教育干部出发,要求全局上下都要积极支持配合和做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局上下形成一个关心、支持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良好氛围。
(三)是局党组主动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撑腰。内部监督检查的对象都是本系统的单位和同事,是“揭家丑”和“捅乱子”的差事,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局领导一方面给我们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鼓士气、解困难、撑硬腰,要求我们严格监督、严格检查、严格执法,分管监督检查的领导还亲自带队参加检查。另一方面对不配合支持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单位给予严肃批评,使我们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少了几分白眼,多了几分理解和支持,工作主动性也大大增强。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政监督干部的整体素质
“打铁先要自身硬”。财政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它要求财政监督干部本身要有较高的政治、政策法律和业务水平,才能胜任此项工作。几年来,我们十分重视监督检查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稽查分局人员少、工作任务重,为了保证学习效果,我们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灵活掌握,科学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重点。即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并重,做到边学习、边工作、边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政治学习方面,我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改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在业务学习方面,我们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会计法》、《预算法》、《财政检查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财会知识。同时,我们还虚心学习和借鉴其他地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经验做法,并积极选派骨干人员参加区财政厅等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学习,使每个财政监督检查人员能够一专多能,独当一面。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整改。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廉政建设教育,使大家自始至终都能保持廉洁自律、洁身自爱,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通过狠抓队伍建设,较大程度地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为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源头治理、建章立制,规范内部管理。
财政内部监督的目的是帮助被查单位加强和改进管理,而不能只着眼于检查和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检查加强和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几年来,我们在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使内部监督、内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依规办事。实践证明,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在内部监督工作中,我们把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作为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求各股室,各财政所及全体干部职工予以落实和执行。几年来,我们根据财政部门的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开了《首问责任制》,《财政拨款程序》,《预算审批程序》,《各股、所、站双文明目标管理责任制》,《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财政监督检查程序》,《会计证办理程序》等十多个公开办事制度,并把这些制度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财政工作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我们将近年来制定的一些制度汇编印成《**市财政局规章制度》一书。供大家办理财政事务和执行公务时使用。该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财政干部行为规范;第二部分是内部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文书处理制度》,《接待标准和定额制度》,《办公用品管理规定》,《公章使用规定》,《双文明目标管理责任制》;第三部分是业务工作规章制度,包括《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农业税征收收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财政信用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同时为了配合财政改革,我局还制定了“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政府集中采购、国库集中收付等以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基本涵盖了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极大地规范财政行为,促进了各项财政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工程责任制”制度。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和任务,明确了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各镇财政所、市局各股室都要向局党组签订责任状,并严格执行。
四、权责并重、建立与双文明目标责任制挂钩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促进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机制,规范财政工作行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内部“灯下黑”现象,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财政内部监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级财政部门的特点,经过股所长会议和局办公会议反复讨论和研究,我们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市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业务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业务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市财政局农业税收征收管理业务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这四个办法从不同的管理角度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各项业务内部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容、检查方式方法、时间规定、检查工作程序和要求。同时对内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办法。一是坚持原则,依法处理。对该追回的资金要全部追回,该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要研究制订,该纠正或整改的要及时纠正和整改,该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是根据《**市财政局双文明目标责任制》相关规定,对不按规定进行自查和检查或在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相应扣减当年双文明考核得分,与个人利益挂钩。这四个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的制订与实施,使我市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有章可循,权责并重,使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保持正常开展运行的态势。
五、创新内部监督检查方式,确保内部监督检查质量。
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我们在开展内审工作中采取了“明确责任、条块结合、分级检查”的工作方式。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充分征求各业务股室和各镇财政所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财政部门的工作实际,采取各股室(财政所)自查、业务股检查、监督检查股(分局)检查、局领导抽查的分级检查方式,实行下一级检查对上一级负责,上一级检查对下一级进行监督,实行既“条条管”又“块块管”,条块结合管,落实责任,包干到底的监督机制,在全系统上下形成一个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的网络,使之起到相互制约、共同促进的作用。一是各股室(财政所)自查。各股室(财政所)自查,每月进行一次,在月终后根据内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并如实填写自查工作报告,于次月8日前将上月自查情况报送到监督检查股(分局)及分管领导。二是各业务股分管条条、块块的检查。预算股、综合股、农税股等股室对各镇财政所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后填写工作底稿,并将检查情况于次月15日前书面报送监督检查股(分局)和分管领导。三是监督检查股(分局)检查。监督检查股每季或半年检查一次,检查后填写工作底稿,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书记面报告局党组和局领导。四是局领导根据监督检查组汇报的情况,实行重点抽查或不定期的再检查。这一工作方式使内部监督的力度大大加强,监督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使得股室间的监督职责更加明确,内部监督的效果发挥得更加充分。
六、努力发挥内部监督检查职能,促进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是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通过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财政系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及“灯下黑”现象;可以促进被查单位认真整改,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而堵塞漏洞,规范财政管理,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几年来,我们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在做好事前、事中跟踪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事后检查这一环节,以查促管,以查促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的建议,从而达到堵塞漏洞、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目的。近年来,我们根据《**市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要求,每年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检查面达到100%。今年上半年,我们稽查分局从其它业务股室抽调业务骨干2人,组成两个检查组,对36个内部单位(其中股室12个、财政所24个)20及今年1―3月的会计报表、账本、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了就地检查。在检查中,主要发现有以下问题:一是有的财政所对该上缴的预算资金没有及时上缴,跨年或跨月现象;二是有的股室及财政所对停薪留职人员不严格审核,存在多列停薪留职人员工资问题;三是有的财政所收入质量不高,存在垫税现象;四是有的财政所农业税存在不严格执行“双限”规定的现象;五是有的财政所不严格执行财政拨款和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六是有的财政所未经批准在财政专户开支利息;七是有的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和不及时对、记帐,存在帐表、帐帐不符现象;八是有的股室和财政所财务印鉴不分开保管。对内部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我们按内部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填制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及时下达内部检查整改通知,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同时责成被检查单位进行认真的整改和落实。针对有的财务人员会计基础较差、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我局对“四大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针对内务支出混乱、经费超支严重的情况,我局制订一个“加强经费支出管理”的文件,下发各股所执行;针对一些财政所垫税较多,余额不对的问题,局党组责成有关业务股要进行认真的清理,核对和确认。通过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不但规范了财政内部资金收支管理程序,为实现财政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奠定了基础,而且增强了全体财政人员依法理财,依法治财的意识。使我市各项财政业务管理水平特别是财务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大的提高,财政财务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大大增强,会计基础工作明显规范。整个财政管理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地开展和运行。
几年来,我市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兄弟县(市、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兄弟县(市、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促进我市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内部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五
“交付”的其概念基础是“占有”,由占有界定的“交付” 概念反映了人对物的支配关系中,原占有人针对特定的人主动放弃占有,新的占有人主动取得占有的过程。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这三种观念交付同现实交付一样,包含了占有的主动放弃和另一主体主动获得占有的这个基本框架,现实交付是对这个模式的一次应用,而观念交付是这个模式的多次应用。追溯罗马法以来有关“交付”的原因理论的分析,大致可以确定,“交付”概念中必然包含转移占有的意思,且当交付与物权相关时,“交付”概念同时包含转移占有的意思和转移物权的意思。
在物权法中,“交付”这一个概念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在法律理论不断积累和继承的过程中,“交付”一词被不断发展和改造,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理论,构成民法上的交付制度。当民法开始区分物权和债并在立法中形成独立的债法和物权法后,“交付”概念的地位上升变成了连接债法和物权法,把概念化的物权变动与实际的物的支配者变动统一的工具。
一、“交付”与占有
现在关于交付的概念大致都是用“占有”、“直接占有”或“事实管领力”来界定交付。如:“交付原来谓物上现实的直接管领力之转移即为直接占有之转移”,“交付是权利人将自己占有的物移转其他人占有的行为。简言之,交付意味着占有的转移。”由占有转移构造的交付同时包含了原占有人放弃占有和新占有人获得占有的行为。现实交付下,原占有人具备直接占有事实,即对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这是交付的前提。占有的这种事实管领力在罗马法中已有论述。
对物的实际控制,往往和物的性质有很大关系。如尼古拉斯所言,为取得一本书的占有,需要具备比占有一堆薪柴更高的实际控制。“对一块土地的占有控制,除了进入该土地的某一部分,并且想着对整个土地加以控制外,我难道还能有其他什么办法么?”在这里“体素”的要求被降到了很低的程度,只是罗马人依旧坚持占有需要体素。但是,还存在一种情况是“纯意志(animo solo)占有。”假设张三拥有的海滨别墅,常年都是空着的,此时,占有的体素完全告缺。这时候李四闯入进行占有的时候,李四既具备占有的体素也具备占有的心素,可是他却不构成占有。
罗马人在这个问题上,可能更愿意接受的一种表面上正确的论据是:那些因“心素”而保留的东西,只因心素而丧失。后世法学和立法中,占有无论如何界定,基本都没有脱离罗马法上的这种对占有的理解。即,占有需要人与物实际的联系,而不仅仅是观念的联系。这种实际联系,有时表述为“持有”,如法国民法和日本民法;有时被表述为一种“力”,如德国民法表述为一种管领力。
基于对占有概念所包含的人与物的关系,通说认为占有的要件大致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要有人与物相当确定的关系。耶林的占有理论中将人与物的关系分为场所关系和占有,仅仅有人与物的场所关系的是单纯的事实,没有法律上的`效力;有持有的意思而建立的人与物的关系才是占有。这种确定的人与物的关系,必然内在包含持有意思。如果仅仅是为了一时对物的接触,如借看他人的地图以便寻找路途,一时触摸他人的狗等行为均不属于占有。
第二个方面是需要从外部可以认识。第三个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判断支配关系要依据社会观念。这种观念可以是基于人与物结合的空间关系,比如手握一本书,坐在椅子上。也可以是基于法律的观察,比如将车钥匙交给某人,此人便依据对钥匙的占有而取得对物的占有。窃取钥匙的人则不能根据对钥匙的占有而取得对车的占有。第四个方面,占有取得应该包含支配的意思。那种单纯以某一方面,诸如,物理占有或者内在占有意思,而判断是否构成占有的说法是极不妥当的。
占有概念,同所有的法律概念一样,是基于利益衡量和价值判断,其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所以,法律对占有的概念常有扩大或者缩小。德国民法确立的间接占有制度中,间接占有人对物没有事实上的管领力,但是仍然成立占有。在占有辅助人存在的情况下,虽然他对物具有事实上的支配,但不构成占有。
二、“交付”概念的内在结构
由占有界定的“交付概念”反映了人对物的支配关系中,原占有人针对特定人主动放弃占有,新的占有人主动取得占有的事实。“对特定人”放弃占有使得交付人区别于抛弃人。双方都必须“主动”与占有概念本身的构成有关。罗马法始,构成占有丧失需要同时丧失“占有体素”和“占有心素”,而“占有心素”的丧失只能基于占有者的意思。“移转占有”中需要意思,转移持有中也需要转移持有之意思,因为人的行为是由人的意思支配的。
简易交付中物的实际控制者变成了现实交付中的交付接受人。由于德国法上存在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的区分,此处且区分二者作分析。当交付人为间接占有人时,简易交付的结果使交付接受人的占有性质由直接占有变为一个不存在对应的间接占有的占有。交付人只需抛弃间接占有,对应的交付接受人便因对方抛弃间接占有而使自身的直接占有变为不存在间接占有制约的占有人。
简易交付的另一种情况可能是:交付接受人的“占有”不属于占有而仅仅是持有。如张三拿李四新手机欣赏,李四立即决定将手机卖与张三,这种交付只能是通过简易交付完成。在占有辅助人出卖物与占有人时,也是一种简易交付。如果交付接受者不是间接占有人,也不是持有人。如有人将自己所有之物卖于占有人并作为占有辅助帮其持有。这种情况下交付人放弃占有的方式是:改自我持有为为他人持有意思即可以完成交付。占有改定中包含了间接占有,占有改定中的交付人并没有放弃占有,只是将占有性质改变。
交付人是放弃自主占有,针对被交付人改变了原来的占有性质,在交付和被交付人之间建立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关系。指示交付中,交付人保持对物的占有,他放弃占有中的意思要素,指示第三人为被交付人占有标的物。交付不过就是被交付双方确定的返还请求权的变动,是放弃占有和取得占有的合意。
可见,观念交付同现实交付一样,包含了占有的主动放弃和另一主体主动获得占有的这个基本框架,现实交付是对这个模式的一次应用,而观念交付是这个模式的多次应用。观念交付与现实交付结构内在统一。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不同,现实交付定义为转移直接占有,外在具有转移持有的一些特点。但是无论何种交付,内在都包含交付人和接受人双方占有意思的变化。保尔/施图讷认为现实交付中存在转移占有的意思表示,现实交付的要件包括:原占有人让与占有,取得人取得占有,当事人有转移占有之意思表示。究竟交付概念中包含的转移占有的意思,是不是意思表示仍物公论,可以确定的是观念交付和现实交付中都包含意思要素。
三、“交付”概念结构中的意思要素
“交付”概念结构中包含的意思是移转占有的意思,实际主要是对占有中“心素”的一种放弃和取得。“交付”概念中的意思究竟是简单的意图还是意思表示?这种争论是从交付是否需要“原因”才能导致所有权的转移展开的。“在罗马法上,人们并未从交付行为人的主观意愿的角度来界定交付的效果”而是“通过‘原因’的要求来控制所有权移转的效果。”自罗马法开始基于交付“原因”与所有权变动之间的关系的评价,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要因主义和无因主义。罗马法上关于“要因”和“无因”的论述片段不少,最明显的矛盾体现在以下两个片段中。
第一片段是盖尤斯的法言,他说:“根据万民法,交付给我们的物为我们所有。因为没有什么比尊重想将其物转让给另一个人的所有权的意志(voluntas)更符合自然的公平(naturalis aequitas)。”讨论交付问题时此段被引用很多,直接说明了交付的法律效果。
第二片段:d.41,1,31,pro. “保罗《论告示》第31卷,单纯交付(nudatraditio)永远不会使所有权移转;若先有出卖或者其它正当原因(justa causa)而后据此为交付,则会使所有权移转”。此段反映的意思有二:一是交付并没有使得所有权直接移转的效果,要达到此效果必须有“正当原因”。二,是“正当原因”应该在交付之先,至少在逻辑关系上应该在交付之先。
二片段的矛盾之处是:交付要达到转移物的所有权转移是否需要原因。如果交付需要原因才可以达到转移所有权的效果,那么至少在所有权移转中的交付就是一个不具有独立法律意义的行为,“交付”概念中包含的意思只是一种自然意思。如果交付是一个不需要原因自身可以引起法效果的行为便可能是一个法律行为,“交付”中包含意思表示。
格鲁克(c.f glueck)在对保罗的法言进行分析时讲到:“所谓交付,是所有人或保有让与权利的人,依债权债务关系而把物的占有移转给我的事实,称为取得行为或者取得形态。只有实施了该交付,受让人才能取得所意欲取得的物权。基于权源而享有债权,只不过赋予债权人可以请求义务人履行交付的‘人的权利’。”他的另一段说明也许更有意义,他说:“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与为事实上的交付在时间上通常是分离的,即迄至债务依交付而被清偿前往往要经过一段时间,……债权债务也有可能依履行它的行为本身而成立,如赠与和事先没有约束关系的消费借贷便是”。
格鲁克实际上说明了,交付与所有权移转的问题同“时间上,债的成立与交付的分离”相关。赠与和消费借贷这种无先期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是依据履行行为而产生的。其论述的内在逻辑是交付需要原因,即使在赠与与消费借贷的场合也是一样,不过是这种原因和交付融为一体了。交付行为一方面设立了债,一方面履行了债。
萨维尼认为交付行为不是设立了债,而是设立了一个契约,“交付,就其性质而言,是一个真正的契约;正当的原因,不折不扣地指的正是这个契约。”针对保罗的法言,他在1853年《作为现代罗马法之一部分债权法》的第二卷中谈到:“交付,通常可以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为之。例如,出租、寄存和以物设定质权等,均有交付。但在这些场合,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但在买卖、交换(互易)、赠与和消费借贷的场合,标的物一经交付,其所有权便发生转移。这种场合中的交付和前一种场合中的交付的本质差异在于:在这种场合,出卖人有打算转移所有权的意思;而在前一种场合,则没有。因此得出结论:交付,是依当事人双方的意思的合致而使所有权转移的。无该意思的合致,标的物的所有权便不转移”。
无论格鲁克还是萨维尼其实都承认了一般意义上的交付同所有权的转移没有必然的关系,如果要达到所有权的转移需要转移所有权的原因。格鲁克认为“转移所有权”原因包含在先期原因之中的,萨维尼认为某些情况下,交付行为本身就是“原因”,是当事人转移所有权的意思表示。
就此而论,我们可以说“交付”概念内包含的意思其实有两种:在与所有权或者物权无关的场合,“交付”概念内包含的意思仅仅是一种自然意思,即转移占有的意思;在与所有权或物权相关的场合,其内在的意思是所有权或物权转移的意思,“交付”既包含转移占有的意思,又包含了所有权转移的意思表示。
内部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六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局关于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建章建制、狠抓落实,深入贯彻落实淮安内管工作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制度,强化长效机制建设,重点加强了内管人员学习、队伍建设、流程梳理、日常监管工作。现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为了使全体干部职工能认真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树立依法经营、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监管意识、责任意识,我局采取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方式:
1、利用每周科务例会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省、市局关于加强内部管理监督的文件。
2、在组织培训期间就内管知识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一次考试。通过学习不仅使每位人员从思想上对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有了明确的认识;而且统一了思想。切实提高了专卖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方案详实、机构完善、制度严格
为深入推动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将对营销部卷烟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到位,提高内管工作质量。我局结合实际情况:
1、制定了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考核办法,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
2、制定了各项制度:市场管理制度、备案备查制度、内管报告制度、教育培训等制度,使内管工作做到有目标、有方向,有章可循。
3、成立了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和办公室,同时根据内管办工作实际情况,配齐了内部专卖管理人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提高了全体人员的自律意识与监督管理意识,保障了内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监督检查、措施多样、效果良好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规范内部卷烟经营行为,创建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我局对内管工作采取了事前、事中参与和事后的监督方法。
(1)拆单分摊、无证供货情况检查。我们在清理无证户的同时,究其货源,检查营销部门是否存在向无证户供货的情况。跟踪管理,抽查营销送货人员是否按规定线路送货,对照零售户的订货单,检查是否存在拆单分摊、掺杂使假坑害零售户等违规操作现象。
(2)检查是否存在向异常零售户超量供货情况。内管人员对全区销量前100名零售户中的20户进行调查摸底,摸清他们是否存在囤积、无证批发卷烟现象,并通过营销网络,对零售大户的每天订货情况特别是紧俏货源的分配情况适时网上监控。
(3)检查客户投诉整改情况。依靠群众,针对零售户对营销人员提出的意见进行核实、及时整改。
(4)对专卖部门进行检查,包括检查稽查队员的执法行为规范,网上办案,案件审理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案卷材料中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使用等相关内容。
(5)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管理。全年共审批发放卷烟零售许可证146户,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163户,办理烟草零售户歇业37户,按照规定恢复营业的47户。
(6)对实施诚信消费一条街活动进行检查,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客户投诉、处理以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7)对专卖部门按照国家局规定将行政许可、办案程序、工作制度公布于众的情况进行检查,着重对内容公开情况、监督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使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做到了公开透明,并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了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现象。
四、卷烟市场净化工作情况
本,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非法经营卷烟行为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我区的卷烟市场净化率不断提高,辖区内销售、运输“假、私、非”卷烟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卷烟市场秩序得到了较好的维护。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250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开展“闪电行动”三次,查办各类涉烟违法案件38起,查获各类违法卷烟3013.9条,其中非法生产的卷烟300.2条,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2705.1条,走私烟8.6条,罚没款1.6万余元;破获5万元以上案件两起,刑事判决1人。全区市场净化率保持在97%以上。
1、注重信息收集,加强协作。我们围绕市局提出的“查获标值10万元或经营案值30万元以上涉假案件1起以上,标值5万元或经营案值10万以上涉假案件2起以上;抓捕或判刑不法烟贩2人以上。”这一目标,全力以赴,加大“打假破网”力度。通过对重点大户、重点地段进行重点监控,在日常的市场检查中多听、多问、多观察,在案件审理中注重对情报信息的收集等多种形式,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同时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努力构建举报、协查体系,依法严惩不法烟贩。于今年四月份和十一月份破获10万元以上和5万元以上案件各一起。增强打假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打假破网”向纵深发展。
2、联合取缔无证户。取缔无证户一直以来是专卖市场监管工作的一个重点,为了进一步提升市场净化率,我们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多次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卷烟的专项行动。采取说服教育与多方引导相结合,查扣卷烟与规劝关、停、转相结合,重点取缔与营造声势相结合等方式多管齐下,根据分类登记的无证户,先易后难逐个击破,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五、明确措施,完善制度。
(1)建立同级管理制度,明确同级监管的形式、措施以及信息沟通渠道等内容,并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和改进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七是共同分析研究专卖、营销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
一年来,尽管在内管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感到距离上级局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局的要求,认真学习和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打牢基础、创新发展,不断推动全省烟草行业整顿规范和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再上新水平。
内部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七
强化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探究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慕金强姜猛
204月6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了《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和《中国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手册(试行)》,并于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和《手册》的颁布实施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推动内部审计职业化发展”。时至今日,内部审计工作已取得了长足进展,成为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其在提升企业管理能力、防范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内部审计获得社会认可同时,对内部审计工作质疑的杂音也越来越刺耳,例如,大部分人认为内部审计部门更多起到辅助管理作用,在形式上必须存在,但在实质的公司治理中却是可有可无。内部审计工作本身质量层次不高,成为其在治理环节中被忽视的主要因素。如何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成为内部审计工作急需解决的难题。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针对目前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独立性不足、权威性不够、自我评估难以开展等现状,发布了《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并提供了《质量评估手册》,目的是为了以此为指引,强化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控制。本文通过对《手册》解读,结合自身企业做法,对如何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出见解。
一、影响内部审计质量因素分析
(一)内部审计从业人员能力是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的前提
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实施的《办法》和《手册》中均对内部审计质量评估进行了定义,阐述了内部审计工作评估是以《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参考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相关法律规范,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从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定义可以看出,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高低首先考察的是内部审计从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而对于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把握上更侧重于内审人员对有关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等规范的掌握程度和其自身职业道德素养方面。其次,《手册》在质量评估作用的四点解读上,两点涉及到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相关规范掌握和专业胜任能力评估上,更加强调内部审计从业人员水平是内部审计质量的关键。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即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素养高低是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优劣的前提条件。
(二)内部审计部门自身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完备是内部审计质量的保障
众所周知,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关键环节。而内部审计部门自身忽视建立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却是目前内部审计部门管理上的漏洞。因此,内部审计在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时,往往会遭到被审部门的质疑,认为内部审计部门自身在内部控制建设上就缺乏相关制度建设,比如,内部审计部门谁来审计,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谁来评判等。因此,为了更加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协会颁布实施了《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和《质量评估手册》,目的是为了保障内部审计部门自身内控体系建设。因此,作为审核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主要部门,其自身是否已建立起部门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关系到内部审计质量高低的保障。
(三)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法律是内部审计质量评判的依据
在《质量手册》中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估是以相关的内部审计法律规范、准则、指南在具体工作中是否正确运用和掌握为参照准绳的。因此,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高低的重要环节在于内部审计行业是否已经构建完善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和操作指南。
目前,审计署、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地方审计机构等均出台了相关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这些法律、准则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内部审计工作,为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但是,对于目前内部审计规定、准则等还缺乏整合,缺少一致性。
根据上述对《办法》和《手册》解读和分析,可以将内部审计质量高低影响因素界定在三个方面:首先,在宏观层面上是否已构建了完善的内部审计法律、规范、准则等;(会计论文)其次,在具体微观操作层面上,是否具备内部审计从业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人才;最后,在具体审计环境中,审计部门内部管理上是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评价机制和质量评估体系。上述三个层面是关系到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高低的关键环节。只有在清晰、完备的内部审计规范下及审计部门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为保障条件下,才能由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开展高质量、有权威、独立性高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影响内部审计质量因素现状分析
(一)对内部审计从业人员现状虽有共识但问题依旧
每每涉及对内部审计存在问题的探讨上,大部分研究结论会对目前内部审计从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提出质疑,建议提高内部审计从业人员从业水平和操作技能。虽然业界已达成了“内部审计从业人员专业能力薄弱”的共识,但内部审计部门在实际工作诉求上,对其改变动力却是微乎其微,大部分内部审计工作还是向过去一样,依托于财务知识为背景的从业人员来负责。究其原因,还是目前内部审计工作专业性不强所致。不妨和民间审计作个比较。出具民间财务审计报告需要具有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人员签字承担责任,这是在法律层面上进行的界定,而反观内部审计报告,对于出具方责任人限制并没有规定必须是注册内部审计师签字负责。
在“质量评估手册”中,要求内部审计质量评估人员“具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也并没有仅把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作为唯一衡量标准。这种宽泛的定义,间接说明了目前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的复杂性。内部审计工作可以由从事财务的工作人员组成,也可以由具有外部审计资质的注册会计师组成,也可以是注册内部审计师组成。而这种内部审计队伍的多元性、复杂性,必然限制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独特价值,影响内部审计质量提升。
(二)内部审计规范、准则繁多,缺乏有效整合
内部审计不同于民间审计工作。外部审计工作侧重于对被审单位会计处理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独立、客观的审计意见,工作以财务数据真伪辨别为审计方向,判断标准涉及《会计法》、《会计制度》、《具体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外部审计规范层次清晰、条理明确,便于工作开展。
而目前内部审计工规范分为国家法规例,如《审计法》、《审计实施条例》;地方法规例,如《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行业法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部门法规,如《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最后还有《内审具体准则》、《内审实务公告》等。同时,制定内部审计法律法规的部门有中央、地方政府;也有行业主管、监管机构,如教育部、国资委、银监会等;还有地方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协会等。制度规范的频繁出台,一方面说明目前内部审计工作缺乏法律规范支撑,具体工作缺少法规层面指导;另一方面,也说明内部审计工作还处在探讨成长阶段,目前还缺少在规范方面的统一认识。例如: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等。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规范相继出台的目的.是为了内部审计工作更加容易开展,但是辨证看,经济责任审计是否需要按照不同行业、部门制定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中央企业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参考规范是以国资委制定标准为主还是借鉴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实务公告呢´在内部审计法规建设层面上,行业、地方、协会出现了各自为政的局面,忽略审计规范的具体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同时,有关内部审计规范制定时间跨度大,规范试行、实施缺乏前后照应以及新规范出台和过去规范缺乏废止说明,导致目前规范层出不穷,但是对内部审计质量提升帮助不大。
(三)内部审计部门自身缺乏相关制度建设
目前内部审计部门在从事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方面,缺少自身的制度建设。特别是在具体审计业务处理上,因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人员配备的差异,很难将内部审计业务流程贯彻全面。而对于内部审计形成的结论也缺乏相应验证和风险分析,导致目前内部审计工作更多是借鉴外部审计力量开展,缺少内部审计工作所应有的特质。2012年5月1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实施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中国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手册(试行)》,目的是为了弥补目前内部审计自身缺乏相应的自律机制和评价体系。内部审计工作是为了帮助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和风险防范,在提升企业价值方面发挥作用,但是如果内部审计机构自身就没有建设好内部控制流程和有关风险评价机制,那就很难有“服众”效应。因此,在此次《手册》中首次把内部审计质量评估中加入了内部审计环境评估,侧重对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的评价,以促进内部审计部门重视自身的制度建设,使内部审计工作具有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提升企业内部窜计质量努力的方向
此次内部审计协会颁布实施了的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和《中国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手册(试行)》,目的是为了对前企事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自身评估,发现目前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问题和薄弱点,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通过上述对《质量评估手册》解读、分析,可以发现在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方面,需要在完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建设及审计规范建设方面人手。具体建议如下:
(一)完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努力的方向
首先,完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使内部审计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一是审计主管直接向企业总裁提供审计报告,以此最大程度地确保审计的独立性;二是集团审计部门下设的所有审计职能部门直接向集团审计主管汇报,以此确保审计的效率并更加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三是设立能力中心,建立并更新审计知识库,以及为集团审计主管组建战略及原则制定团队,这样有利于审计主管不断完善审计方法并实施长短期审核方案规划;四是与相关的管理职能部门协调合作,共同评估控制审计过程,改进、挖掘审计潜力。
其次,必须转变目前内部审计工作人人可以从事的意识误区,明确内部审计独特专业特性,要求内部审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目前,内部审计职称系列分为内审员、初级审计师、中级审计师及高级审计师系列;执业资格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系列。只有持有了上述某类资质才能够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必须成为当前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前提条件,否则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种种努力只能是徒劳无功。
(二)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建设努力的方向
首先,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建设是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持续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建设为内部审计发挥建设性作用提供了良好的内部保证。企业需要在人力资源发展方面从人员招聘、绩效评估、资格培训和岗位安置四个维度重新部署,将审计人员从纯审计师和即将退休行政人员的“聚会池”模式转变为系统地招聘高潜力专业人才,并最终将内审人员培养成为企业经理的战略模式。
其次,要强化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审计人员是审计活动中最关键的因素,也是加强审计质量管理的有力执行者。因此,要重视后续教育。对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一是加强企业内部审计队伍的思想作风教育,营造良好的职业道德氛围,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二是加强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及时掌握开展本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实现本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群体知识与技能结构的优化;三是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审计人员岗位履责机制,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范围、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
(三)内部审计规范的努力方向
首先,一个成功的审计规划是实现最佳内部审计的先决条件。审计规划的设定必须考量审计的范围,包括组织单元、业务流程和网络连接共享(ics),确保审计对象没有“未涉及”的审计职能,而且,需要在审计周期和审计历史的界定下制定基于多年度和本年度的长短期风险导向型审计计划。
其次,把关审核质量,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关口的规范也是内部审计标准化和制度化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法律规范还处在起步成长阶段,规范的起草大多在结合我国实际现状基础上,借鉴了国际内部审计协会的有关规范指南。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实务指南等,对目前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的规范颁布实施后,要对过去已不能顺应时代要求的有关规范进行废止,尽量避免出现个别新老规范同时存在的局面。要对目前存在的有关规范、指南尚处在试运行阶段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并及时公布正式实施的时间。对于不同部门制定的具有同一性的内部审计规范,要尽量发掘其共同点,并进行有效整合,让相关规范更具适用性。
在完善自身制度建设方面要紧密围绕最新颁布实施的《质量评估手册》。制度的制定要以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目标,结合审计工作相关规范、指南,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特点。企业审计部门应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岗位责任、质量管理、职业道德、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内部审计工作准则、规范,使内部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提供制度保证。
综上所述,提高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水平任重而道远。此次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实施《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手册》为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身评估提供了指导,同时也为企业如何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了解决途径。本文通过对此次颁布《办法》和《手册》内容进行深入解读,认为在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方面要在内部审计从业人员、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法律规范三方面进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高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促进内部审计事业不断进步和发展,更好地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内部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八
[内容提要]:
当前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的现象比较突出,虽然已经有一些有效的监督形式和具体的措施,但缺乏统一规范,还不完善。有的部门,特别是党政领导部门对司法审判权行使法律监督时不是依法进行,而是从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出发,干扰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笔者拟就以下几个问题作剖析以求共同探讨:1、司法审判权监督的现状及必要性;2、如何建立对司法审判权监督的体系。
[关 健 词]: 法律监督 独 立 审判权
对司法审判权行使法律监督,是指具有法定监督职责的部门或个人,在法治的框架内,依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对法院和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所进行监察和督促。监督的实质包括谁监督、监督谁和监督什么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构成统一完整的法律监督概念。法律监督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对权利的制约平衡和对错误的及时纠正。
司法审判权法律监督的现状
当前对司法审判权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外部对法院的监督和法院内部的监督。外部监督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党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内部监督包括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本级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对法官办理案件的监督。
审判权监督的缺陷
长期以来,法院被视作行政机关,法官等同于公务员,对法院和法官的监督除了法律明文规定的监督机制以外,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对行政机关和一般公务员监督的机制和手段,行政色彩浓厚,缺乏法官职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人大监督方面表现在:一些地方人大对个案监督认识不统一,操作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因而出现的问题也较多。如有的地方人大对个案监督动辄调卷审查,直接通知案件承办人去汇报案情,或者邀请法律专家和老司法工作者对个案监督的案件提出咨询、研讨,或者对正在审理的案件召开有律师参加的座谈会,对案件实体问题进行讨论;有的地方人大在评议法院工作时,要求法院将近几年来办的所有案件送去检查,提出个案监督,由法院答复;有的地方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不遵守全国人大关于行使监督的规定,变组织监督为个人监督,以人大或人大代表的身份为本人或亲属涉讼的案件以监督者形式干预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等等。
在党政领导监督方面表现在:有的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片面地把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与发展经济、维护稳定对立起来,为了保护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对涉及当地利益的案件以监督者的身份打招呼、定调子、批条子,要求法院对这些案件进行审查;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规定法院查询、冻结、划拨存款需要经其批准,规定不许法院受理或执行本地欠外地债款的案件,在法院查封、冻结企业财产或存款时,强令法院解封解冻。
在媒体监督方面表现在:有的媒体对一些尚未起诉到法院的案件过度渲染、罗列种种事实和情节,在有关领导和社会公众中造成很深的印象;有的媒体对法院正在审理或作出 裁判的案件,或进行夹叙夹议论式报道,或仅凭主观臆断便横加指责,给法院公正审判带来压力和影响;有的新闻记者往往有意无意地站到一方当事人的立场去,发表片面观点;还有个别新闻记者受一方当事人之邀,图一时之利,按照当事人的意图撰写不实之词,误导社会舆论;有的新闻单位在自己败诉后,利用掌握和控制的舆论工具发表言论,指责法院判决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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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九
康发展。【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例如,企业单位的内部人事管理、技术管理等,就属于内部管理控制。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例如,由无权经管现金和签发支票的第三者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就是一种内部会计控制,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企业单位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目的在于: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包括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企业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电算化已经普及,但计算机信息失控、破坏情况日趋严重,从而造成责任不明、相互推卸等问题,其关键在于计算机核算软件存在着密码缺乏牵制性,常用的密码设置方法已不适应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发展,所以财务管理电算化应提高会计信息的保密程度,避免信息泄漏及对实体信息破坏。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企业存在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就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应规范的内容】
1.明确规定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的职责分工和程序方法
企业要健全和强化内部组织机构,它是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的组织基础,其核心问题是合理的职责分工。在一般情况下,处理每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或者在全过程的某几个重要环节都规定要由两个部门或两个以上部门、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起到相互控制的作用。如汇出一笔采购货款,规定要由采购经办人填写请款单,供应计划员(或供应部门负责人)审查请款数额、内容及收款单位是否符合合同和计划,会计员审核请款单的内容并核对采购预算后编制付款凭证,最后由出纳员凭手续完整的付款凭证办理汇款结算(出纳员开出汇款结算凭证,还要通过会计员审核),前后须经四人分工负责处理。而采购汇款的报帐业务,则规定要经过采购经办人填写报帐单,货物提运人员提货,仓库保管员验收数量,检查员验收质量,以及会计员审核发票、帐单及验收凭证,编制转帐凭证报销。
2.明确资产记录与保管的分工
规定管钱、管物、管帐人员的相互制约关系,旨在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如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票据的签发印鉴,必须有两人分别掌管;向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对领款、点验安全入库的全过程共同负责;仓库材料明细帐要设专人稽核或另设记帐员记帐;管钱、管物、管帐人员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调动工作时,规定要由主管领导指定专人代理或接替,并监督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或正式移交清单。另外,现金收付的复核制,物资收发的复秤制、复点制等,也都是防错防弊的内部控制制度。
3.明确规定保证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要求
如对各种自制原始凭证,在格式、份数、编号、传递程序、各联的用途、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签章、明细数同合计数及大小写数字一致等方面作出规定;对各种帐簿记录,要求帐证的一致或保持一定统驭关系的规定;还有会计核算中规定的双线核对、余额明细核对、各种报表相关数字核对,以及由此而规定的内部稽核制度等。
4.明确规定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如为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除规定物资保管员对每项物资进行收付后,都要实行永续盘存办法核对库存帐实外,还要规定财产物资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证帐卡物相符或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又如现金出纳员除规定每日下班前要结帐清点库存现金,遇有差错要及时报告外,会计主管人员还有经常检查出纳员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及金库管理情况的责任。
5.明确规定计算机财务管理系统操作权限和控制方法
(1)计算机代替手工填制记帐凭证是相当容易的,并且比手工制作的凭证更规范、效率更高。但是难以给查帐和审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可以先由计算机填制输出记帐凭证,然后由有关经办人确认后签名或盖章,无签名或盖章的视作无效凭证,不得进行帐务处理。设置主辅操作员进行两次输入,仅仅是为了防止数据输入时错误,对于原始凭证与记帐凭证中的差错却无法校正,连事后控制的作用也发挥不了。因此,可直接由主办会计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操作计算机制作记帐凭证,并将数据存入一个临时数据库中,以便调出修改。同时应对输出的记帐凭证确认后签名或盖章,然后交稽核员稽核。对于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稽核员交出纳进行收、付款,并操作计算机将主办会计存入临时库存中的凭证数据转入正式数据存中,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2)电算化可以大大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工作的水平。但是,不能以此代替原手工会汁处理中已建立起来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同时,还应加强对电算化系统的管理,这是会计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的前提。要明确系统管理人员、维护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工具软件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操作。程序设计人员还应对数据库采用加密技术进行处理,严格按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设计要求配置人员,健全数据输入、修改、审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系统设计的处理流程不走样变型。
(3)对会计电算化进行内部控制,主要是对存取权限进行控制。设多级安全保密措施,系统密匙的源代码和目的代码,应置于严格保密之下,从计算机系统处理方面对信息提供保护,通过用户密码口令的检查,来识别操作者的权限;利用数值项防用户利合法查询推出该用户不应了解的数据。操作权限(密级)的分配,应由财务负责人统一专管,以达到相互控制的目的,明确各自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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