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篇一
《混血豺王》,讲述的是在埃蒂斯红豺群中有一只母豺和一只优秀的猎狗生下的一只豺——白眉儿,它有悲惨的童年,但它学会了独立。在它一岁半时就长得和成年公豺同样高了。后来,它又去当村长阿蛮星的忠实猎狗,可最终还是露出了马脚。最后,白眉儿回到了豺群,做了豺王。它救了阿蛮星一命,又回到了它的猎狗生涯。为了救整个豺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在沈石溪的笔下,这只半豺半狗的白眉儿,有着许多高尚的品质,让我感动。白眉儿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被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是善良的,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的朋友吃,为了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是懂得感恩的,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是有尊严的,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争得清白,赢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学习与生活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我总会退缩。读完这本书后,我也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去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尊敬师长和长辈,我还要和动物做朋友,不伤害它们。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篇二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混血豺王》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白眉儿的混血猎狗。一半是豺的基因,一半是狗的基因,与白眉儿同主人的另一条狗,因为妒忌它,羡慕它,费劲心思给白眉儿做了陷阱,让主人阿蛮星知道了白眉儿有豺的基因,阿蛮星一脸憎恨把白眉儿赶出了家门。这里,鲜明地写出另一条狗的狡诈,白眉儿的无奈,这里也借物喻人,写出人心的险恶。
白眉儿无奈之下,投奔了豺群。而豺王夏索儿怕它来争夺王位,于是,把它定为最下等的苦豺。这里,告诉我们豺有严明的等级制度,而豺群近来,被狼群欺负,白眉儿为救过它的母豺——兔嘴,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与狼王展开搏斗。结果白眉儿赢了众豺拥立它为豺王。这里告诉我们:人心虽险恶。但也会有善良的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对待朋友要互相帮助。
白眉儿将夏索儿赶下王位后,并未驱逐,反而升为优秀大公豺,但夏索儿不领情,反而处处陷害它。这里告诉我们:结交朋友,要看清对方真实目的。
这次读书给我带来了很大启示:我们要结交好朋友,远离坏人,对待好朋友,应该互帮互助。
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篇三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
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这本书的作者,我一定会写他被雷劈死。
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篇四
在众多动物小说中,一本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吸引了我,我翻开了他的第一章:
一条名叫白眉儿的猎狗,他是村长阿蛮星狩猎时的好帮手,每次捉猎物,都不会空手而归。
但是,他不是完全的猎狗,他的血管中还有一半是豺的血。并且,他是因为在豺群中毛的颜色太过黄了,所以,才被赶了出来,认识了它的主人。
可现在,他已经做了一条猎狗,不再去想豺群的事情了,所以因此,他的每一次狩猎,都十分的卖力。
对,没错,你既然仍准了一件事情,你就不可以忽视或者敷衍,要认认真真的去做到最好!!!
记得又一次,我看到了一则新闻:
一位飞行员在三位检察人员检查好之后,就出发了。可谁知,飞机开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坠机,经查明,是因为其中的一位检察人员漏掉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才导致而这样的一个后果。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职位很微小,存在与不存在都一样,所以,根本就不放在心上,但事实证明,他们十分重要影响着整个的大局。
所以,现在不管你在做任何人工作,请认真的对待他!!!
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篇五
《混血豺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里面的豺,让我觉得就在我的眼前。让我喜欢上了它们的个性。
故事主要讲了,一条豺、狗结合的豺狗以自己的超强本领,当上了“豺王”,但上一任“豺王”总是想夺回王位,而对他怀恨在心,但这条“豺”,曾经也当过“猎犬”。因不忍伤害曾经的主人,被枪打的奄奄一息后,还被“猎犬”撕成碎片。
我从中体会到“白眉儿”那条豺的名字,做事的诚恳和坚持,当它做“猎犬”时,对主人的忠诚。它做“豺”的时候对“豺群”的百依百顺,总是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让人去学习它的优良品质。
我觉得,我就要学习它。
我有一个坏习惯——爱拖拉、半途而废,我不喜欢的事,会拖。不想干的事,会想半途而废,但“白眉儿”不会,它会按照自己对的思想去做。就像我去游泳,我刚开始过去的时候,不会偷懒,而是一心一意地游。但时间长了,不免会有些烦躁,那时,我会游完那一圈后,便停下步伐开始嬉戏、玩耍:一会儿钻到水底下;一会儿在水面上蹦来蹦去;一会儿又在水里说一些火星语……
而且我还很会拖拉,我写作业时,总会去找一些东西放在桌上,一边玩,一边写着作业。又是因为不想写作业,所以一拖“拖到千里之外”。
我的这些坏习惯一定要改掉,并且还要换成“白眉儿”的那些好习惯。
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篇六
前几天的时候,我想我朋友借了一本书,书名叫《混血财王》,是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非常好看,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了。我大概是上个星期四借的书了,但现在才看完。因为我大多没有时间看这本书,所以看完的很慢。
当时我一拿到书的时候,就开始看起来。
里面讲的是一只叫白媚儿的公材,被埃蒂斯红财群抛弃的财,后来被一个村的猎人给捡走了。然后,那条财就变成了猎狗,一直帮助那位猎人捕捉动物。那个白媚儿也很受到那个猎人的关爱。有一天,白媚儿逮住了一匹财,本来白媚儿想是出猎狗本性,把这条财给要死的,可到了后来,他想起了这条财是他曾经的救命财,然后,白媚儿想方设法的来就这条财,然后顺利慢过了他的主人阿蛮星,后来,因为阿蛮星家养的来黑狗知道白媚儿是条财,有用个种办法来让阿蛮星来只到白媚儿是一条财。后来,白媚儿用财的方法来保护阿蛮星,第一次,阿蛮星并没有对白媚儿怎么样。
可是,后来,那条老黑狗,牺牲自己来让阿蛮星知道白媚儿是一条财,然后,白媚儿就被赶了出去。后来,白媚儿成了财王,来带领财群,后来因为人类对财群的大屠杀,白媚儿又要救幼财,所以,被自己同类发现自己当过狗,就被无情的抛弃了。
这篇故事讲了一个当过财当过狗的动物,最后,被两者抛弃了的可怜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