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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哪本教材好小学学我有一个想法篇一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实施循环使用,我校特制定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及借阅制度。
一、登记造册编号。新书到校后,由图书管理员做好新书的分类、整理、造册、编号工作。
二、管理。图书日常护理由图书管理员负责,负责图书的防虫、防潮、消毒等工作。
三、借阅。新学期开始,由科任教师负责为各班级统一借阅,借阅时有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图书管理员与科任教师做好交接手续,学期末交回,并做好归还登记。
四、使用。
1、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由科任教师负责,各班级造册及借阅登记。
2、科任教师在学期初从图书室借书。
3、科任教师负责按编号与姓名借阅登记,课前发放,课后收回。
4、教科书统一存放在各办公室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专用橱柜。
5、科任教师使用过程中做好图书破损登记。
6、科任教师同时负责做好爱书教育。
五、学生使用。新书要爱护书籍,小心使用,不允许勾画。对恶意损坏书籍的进行批评教育,照价赔偿。
六、本制度自制定起执行。
小学学哪本教材好小学学我有一个想法篇二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向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材料,根据国家关于教材、教辅材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中小学教材是指教科书、图册、教学参考书(含学前教育)、教学挂图等图书;教辅材料是指教学辅导资料、学具、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等辅助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材料。
第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单位、团体、个人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研究、开发教材和教辅材料。
第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学生利益。
第五条 编写国家课程教材须按规定报国家立项和审定。编写地方课程教材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经核准,核准通过的方可编写。
第六条 通过核准编写的地方课程教材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列入省用书目录,供学校和学生选用。
第七条 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编制《山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根据我省地方课程建设规划和地方课程审定结果,编制《山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目录》,并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目录》转发各市(以下统称《教学用书目录》),供各地选用。
第八条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经过科学民主的程序,从《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学用书中选出适合本地使用的教材。
各地的教材选用委员会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对参与教材编写、发行的人员,在教材选用中实行回避制度。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县(市、区)的教材选用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考试、评优、晋级、教研等方式,影响教材选用的多样性和公正性。
第九条 未经立项核准的教材不得编写;未通过初审的教材不得组织试验;教材试验不得擅自扩大试验范围;不得选用未经审定通过和未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
第十条 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受理教学辅导资料编写的立项申请。
第十一条 省内单位或个人编写教学辅导资料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核准通过后方可编写。
教辅资料编写完毕后,须报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供学校和学生选用。
第十二条 对外省出版、要求进入我省的中小学教辅资料,实行审议制度。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不得在我省发行。
第十三条 省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在我省流通的教辅资料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社会和学校择优推荐一批教辅资料。
第十四条 根据学生需要,学校可以从通过专家审议的资料中选择1套向学生推荐,但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买,每个科目不得超过1种,不得推荐和征订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资料。
第十六条 省内单位制作的面向中小学的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应在制作完毕后报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
第十七条 对外省出版制作、要求进入我省中小学的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实行审议制度。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不得面向中小学发行。
第十八条 审定和审议通过后的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省《中小学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推荐目录》,供各地选用。各地各学校订购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的经费可从电教教材代收费中支出。
第十九条 省定期对《中小学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推荐目录》公布的教育电子产品进行评价,撤换内容、技术、质量不适应教学要求的产品,促进教育电子产品及时反映新的教育观念和科技成果,形成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的更新机制。
第二十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选用省《中小学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推荐目录》以外的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具管理的有关规定,只在小学数学、美术和自然3门学科配备学具,其它学科、学段一律不准配备学具产品。
第二十二条 按照学具属地鉴定的原则,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省内企业生产的学具进行鉴定。对达到国家鉴定标准的推荐其到国家参加鉴定。
第二十三条 根据企业的申请,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对通过国家和省鉴定的学具进行审议,通过审议选出的学具,方可在我省发行,供各地选用。
第二十四条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小学学具选用委员会,参加全省小学学具选用会,对参选企业产品现场比较鉴别,选定供本市使用的学具产品。各市选定学具后,可用学具代收费进行订购。
第二十五条 省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在我省使用的学具进行评价,形成学具产品更新的机制。
第二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学生征订规定学科和选定企业以外的学具。供应机构要严格管理供应渠道,降低发行费用,把质优价廉的学具配备到学校和学生手中。
第二十七条 我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管理实行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制,任何处室和非常设机构不得以处室和非常设机构的名义公布或推荐教材和教辅材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用于幼儿学习的玩教具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小学学哪本教材好小学学我有一个想法篇三
(一)各系部各学科采用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一律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订购。教务处于每年春、秋两季组织教材的预订工作,每年5月份预订本年秋季教材,11月份预订次年春季教材。各系(部)依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填报《系部教材预订表》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征订。
(二)各系(部)应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提出订书的种类和数量。使用教材应首选国家规划教材、行业重点教材等并优先选用近二年出版的新教材。征订教材时,各系部根据教务处下达系部教材征订一览表,根据专业实施性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认真查询相关出版社、教材内涵后选定教材,教材征订一览表包括教材名称、征订代号、出版社、编著者、参考单价、使用班级等项目。
(三)教材采购人员统一填写《教材征订单》,经教务处处长审查、批准后,按规定时间征订。
(四)凡在每年预订春、秋季统一征订教材期限以外,所报订的教材均为补订教材。对补订的教材,教务处受理后,进行联系或采购。
(五)预订教材的数量,一般只订下一个学期的教学用书数量。
(六)调整教学计划变更教材时,各系(部)应提前报教务处审批,同时报教材调整计划,妥善解决调整前后的教材积压问题。
(七)追订教材。教材库管理员若发现库存教材不足,应及时计划并报教务处追订。
(一)学生用书。
教材的发放均以班为单位,开课前由教务处制定教材发放时间表,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直接到教材库履行签字手续后,按实领取教材的种类、数量。在领取教材时,对种类、数量核准后,方可领取。
(二)教师用书
1、任课教师凭教师任课聘任书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及配套教学参考书,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不得由他人代领。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旧换新。
3、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
凡是学生所用的各种教材,学校自编讲义等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以班为单位,统一记帐后结算教材费。
(一)为节约学校经费,实行零库存管理,教材均按计划订购。
(二)凡是按计划订购的教材,不得随意调整并拒领。
(三)教材一经发到学生手中,不得退回。对于发出的教材确有缺漏页,倒装等情况影响使用时,可到教材库调换。
小学学哪本教材好小学学我有一个想法篇四
一、选用各课程教材时,原则上必须参照大纲要求和规定,应选用“规划教材”和“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各级优秀教材”,以保证教材的先进性和前瞻性,其内容能够代表本课程的最新发展。
二、选、编结合,鼓励教师积极投入到教材编写的行列,多出教材,出好教材,意在提高教师教材的编写水平和能力,同时为我校教材建设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教材的选用和预订必须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教研室研究确定教材的种类后,认真填报《教材征订单》,经基础科学部审核,报送教务处教材科批准,由下至上地申报所需教材,防止低劣教材进入课堂。教师不得私自在课堂中推销教材。
四、基础科学部每学期期初就下学期的课程教材应与教材科达成预订协议,保证教学的使用。
五、每两年调整一次教材的选用,淘汰落后教材,选择优秀教材。
六、凡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的自编、他编教材(或教辅),不管正式出版与否均不能作为正式选用教材(教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