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买卖协议简单 吊车租赁合同(优质8篇)

时间:2024-10-29 作者:笔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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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买卖协议简单篇一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事宜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

设备名称:汽车起重机

规格型号:sym5330jqz(stc250h)

台数:一台

出厂日期:20__年3月7日

二、设备使用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设备进场时间

本租赁设备使用地点:工地现场;

工程项目名称:公司所有工地;

设备进场时间:随叫随到,不固定时间。

三、租赁期限:

根据甲方需要,随叫随到,不固定期限。

四、租赁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租用吊车为包月制,租金按月计费_元/月(含税金)。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产生的天数/30天乘60000元计算。包月最低期限为一个月。

五、租赁相关费用的约定

2、设备租赁时间自设备进场正式使用起计算。

3、吊车燃油费以及乙方操作人员的吃饭和住宿由保养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方为该设备配备司机、起重工。

5、采用按月结算方式设备,当月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单,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产生的时间按台班计算。另甲方在工程结束后五日内应结清乙方所有的租赁费。

六、甲方责任

1、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保证设备有正常的维修保养时间。

2、不得将乙方设备转租、抵押及变卖,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拆除任何部件或变更施工地点。

七、乙方责任

1、保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做到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设备在租赁期间能正常投入使用。车辆每月维修期限为两天,维修时间可以尊重甲方的意见,乙方应已不影响甲方现场施工进度为主,合理安排修理时间。

2、乙方司机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持证操作,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上班时间:乙方驾驶员应完全遵守甲方工人的上下班时间,原则上每天10个小时工作时间。如因进度需要,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加班需求。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车买卖协议简单篇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中铁五局集团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汽车事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基本内容

1.1甲方将汽车 台出租给乙方使用,该车品牌及型号为 ,牌号为 ,出租时行车里程为 公里,车况 。

1.2驾驶员由乙方指派,费用由乙方承担。

1.3甲方保证车辆证照合法齐全,年检及时,车辆行驶证号为 。

1.4租赁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条 各自责任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负责投保车辆保险及年检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1.2发生交通事故,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证行车安全。

2.2.2车辆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

2.2.3租用期间违章罚款由乙方支付。

2.2.4租用期间油料费及过路(桥)费由乙方承担。

2.2.5及时支付租赁费。

第三条 结算方式

3.1 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 年(或填写天、月)(大写)。

3.2 结算支付时间为(根据商谈情况填写每月30日,或季度末,或每月初预付当月租赁费等)。

第四条 其它

4.1租用期间车辆修理费由 方支付。

4.2租赁期间行驶里程最高限制为 公里。(根据商谈情况决定是否保留本款。如果限制了最高里程,则应增加超过最高里程如何计算租赁费的相关内容)

第五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5.1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租赁期满且租赁费支付完毕时终止。

第六条 纠纷解决

如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 (只需填写(一)或者(二))解决:

(一)向 (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贵阳仲裁委员会”写为“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出租方住所地、承租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1、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2、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吊车买卖协议简单篇三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地址: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顺利实施 工程项目的建设,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机械租赁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磋商。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相关情况已经进行了认真了解,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考察,愿意将所属机械设备租赁给甲方用于本项目施工,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严格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的前提下,特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1 租赁设备

甲方需租赁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成新详见下表《租赁机械设备明细表》。甲方承租乙方的械设备如下:

2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 20xx年 4月25 日到 退租日 。

2.2 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租赁期限,最终以甲方确认的机械设备退场通知为准。

3 租赁价格

租赁价格:如第1条中表格所示,租赁单价为税后价格。

4 结算方式

4.1 自设备进场施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甲方开始结算租金。每月25日之前,甲方开具上一个月的租赁结算单,结算乙方上个月25号前的租金, 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月制度天数按30天计算)。乙方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并开具国家正式税收发票办理租金结算。

5.1 在租赁期间,设备出现故障,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承担设备的维修及所有相关费用,而且不能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2 若由于乙方设备故障原因不能工作,单月停修累计超过3天,超出部分按日租金额扣除。

6 燃润油供给

甲方只承担设备正常使用的燃油费,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具体以设备单位时间油耗为准:起重机最大油耗不超过4.5升/小时。润滑油及保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 机上人员的补贴和住宿甲方仅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 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处理

按照谁的安全责任谁负责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诉讼。

9 双方责任

9.1 甲方责任

9.1.1为加强对乙方机械设备的组织与管理,甲方设立管理机构(机械部),对租用设备进行管理,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并对乙方机械设备施工全过程实施管理。

9.1.2 负责及时通知乙方设备进退场。

9.1.3 协助乙方解决进场设备存放场地。

9.1.4 提供各种机械设备作业计划和作业安排。

9.1.5 及时统计运转记录,核发燃油消耗定额。负责对实际使用乙方的机械设备按月结算租赁费用。

9.1.6 施工结束后及时办理退场手续。

9.2 乙方责任

9.2.1 按照合同要求,确保设备2日内按时进场,抵达施工现场且进场设备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合格证书。

9.2.2 应负责为进场的机械设备配备满足甲方施工作业进度要求的合格操作司机和相关管理人员(至少配备两名),设备所配备的两名操作手必须持有与所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或特种设备操作证)并在审验有效期内。车辆必须进行年审或经过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安检并出具合格证书,且能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操作手有义务在施工过程中按甲方要求认真填写相关管理记录表。

9.2.3 应自行负责其进场的机械设备的保养工作并保证其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派员解除,圆满完成交给的生产任务,最大限度不影响生产。对于甲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材料等问题无连带责任。若因设备故障及性能问题严重影响施工,应承担相应责任。

9.2.4 乙方应自行负责因其机械设备租赁所需的一切生活性临时设施及费用的开支。应自行为其雇佣人员自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其机械设备办理足额的财产保险。甲方租赁期间因乙方人员责任造成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丢失,财产损失,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自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2.5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操作手,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更换期内相应租金;乙方出租的机械设备必须服从甲方现场调配和安排,服从甲方现场有关人员指挥;操作人员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调度,不得对甲方调度拒绝、推诿,否则甲方有权扣减当日租金。

9.2.6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挥,并有及时向机械安全主管部门反映要求协调解决的权利。

9.1.4 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运转记录、燃油等的统计工作,如发现有油料消耗异常,甲方有权 对当事乙方双倍处罚。机械需要维修时,必须向甲方请假,征得同意后方能离开。

10 违约责任

10.1 乙方不得擅自调回已出租的设备,否则乙方按双倍租金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10.2 因乙方机械故障或者人为操作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争议的解决

11.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其他合同等,甲方均不承担连带责任。

11.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关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12 其他事宜

12.1 乙方必须为参与施工人员办理合格上岗证、操作证和人身意外保险。

12.2 本合同附件以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明示及隐含的责任履行完毕后,合同自行终止。

12.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吊车买卖协议简单篇四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出售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富园小区第二期出让地一宗,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现有座落在河东商贸城sp栋国有出让门面地两间出让给乙方,分别为10号与11号门面地,该宗地面积为捌拾贰点贰平方米(为两间门面地)。该宗地享受政策与河东路网第二期工程大家同一政策享受动工新建。

2、甲方提供该宗出让土地的合法手续。

3、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土地过户的一切相关证件,国家规定的合法手续税费由乙方承担。

4、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必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如有违法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该宗出让两间门面地的价格为人民币肆拾壹万陆仟元,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出示亲笔收据。

6、此合同乙方付款正式生效。

7、甲方必须保证在20xx年内动工新建,如不能新建,按银行借款付息。

8、该宗地如有欺诈行为,甲方负责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如遇政府不可抗拒的力量,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车买卖协议简单篇五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

地址:

共有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 】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铺,【现定名】【暂定名】_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铺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铺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其商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编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地下一层 号商铺。

该商铺平时作为商业用房,战时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

该商铺属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

平方米。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价款:

该商铺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____拾 元整。

第五条 套内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铺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据实结算房价款;

(2)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买受人按约定的单价补足房款;

(3)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出卖人按约定的单价返还买受人。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鉴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予计价,双方同意对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部分互不找补。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的,出卖人给予买受人占付款金额 %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_币)_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 银行(帐户名称: ,帐号:_ )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____ 拾 元整。

3、按揭付款

(3)买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后,应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于_ 年 月 日前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

4、其他方式

第八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按时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

3、经过银行审查后,银行不能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不能提供足额贷款的,买受人应自银行作出此决定之日起 日内自行向出卖人付清房款;否则,买受人应按本条第一款承担未按时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铺经验收合格。

2.该商铺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铺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铺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通知买受人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铺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铺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铺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交接。

商铺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视为交付,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买受人,基于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三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铺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经双方选定的鉴定部门确认后,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到约定标准,或赔偿差价。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铺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供水、供电在房屋交付时即达到使用条件;

2.电梯,空调在房屋交付后 日内达到使用条件;

3.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铺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将应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致使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七条 保修责任。

双方详细约定商铺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见附件三)。

在商铺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

1、前期物业公司由出卖人选择,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应遵守该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

2、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届满后,业主委员会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重新选择物业公司。

3、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 年 月 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九条 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外墙、人防专用设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权归出卖人;

2、该商铺所在商业街的命名权归出卖人;

3、本合同所规定的书面通知是指以邮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以邮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邮寄或公告当日视为已通知,邮寄后 日或公告后 日视为通知到达之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应按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使用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铺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附件一: 房 屋 平 面 图

附件二: 装饰、设备标准

附件三: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吊车买卖协议简单篇六

乙方(公章):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吊车及潜孔钻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机械施工地点:

三、机械型号:

3、租金支付:承租方于机械进场前缴纳押金 元,租赁费用以承租方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承租方工程项目结束,出租方机械设备退场后由出租方开具租费结算单,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70%支付租赁费,在出租方开具正规发票交承租方后,承租方应按发票总额结算所有租赁费用。

4.其它:如承租方工程项目因故延迟,本合同租赁时间顺延。

六、技术安全要求:按照承租方《施工现场机械操作安全规范》执行。

七、双方责任

(一)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由承租方全额赔偿。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 一个工作日,一个工作日扣除,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50000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双方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吊车买卖协议简单篇七

出售方: (简称甲方)

受让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现有锅炉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型号和数量:

2、生产厂家:。

3、购置日期:

1、出售总价为人民币

2、乙方在购买后 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部价款后,锅炉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1、甲方负责拆除施工现场的道路、水电畅通。

2、甲方将锅炉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1、乙方承担锅炉拆除时安全责任和费用,拆运工作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否则将取消受让资格。

2、乙方要对锅炉进行二次使用的,应自行向锅炉注册登记机构及检验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并承担因无法办理行政许可和违规使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吊车买卖协议简单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 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1、 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3、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1、 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 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盖章): 代表(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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