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供应商催款合同图片 供应商尾款合同通用篇一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_协议法》、《_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请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省委农场线路、配电室改造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xx省xx市xx区路。
3、工程内容:新建配电房1座,第一标段的全部电器设备及线路的电器材料和拆除部份。
4、开、竣工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2)计划竣工日期:
(3)计划总工期:
第二条:协议价款
1、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第一标段包干协议价 元。大写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供电部门和各用电户及居民户的协调工作。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签订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三日内支付给乙方协议总价的 % 。
2、第一标段改造通电后十五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的全部款额。
第四条:工程延误期
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负责任:
1、因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更改和设计变更。
2、因线路路径不通畅。
3、因自然灾害、绵雨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的工期延期。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施工方便和条件。
2、土地征用、青苗、树木、房屋拆迁等协调和赔偿工作由甲方处理和承担全部责任。
3、因甲方引起待工和新增加工程量应由甲方补给乙方的相应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安全措施,若在施工期内因乙方引起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非乙方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应按供电作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
第七条:
1、本协议请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在通电后并且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行: 开户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催款合同图片 供应商尾款合同通用篇二
地址: 号. 乙方: 地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三章 合同期限
第四章 特许权使用
第五章 费用及支付
(一) 甲方以进货价格配送给乙方商品,并向乙方提供“xxxxxxx”的品牌,乙方向甲方交纳品牌使用费和品牌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按年交纳相应的品牌使用费)
(二) 加盟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纳 2 万元的品牌保证金。 (三) 乙方使用甲方“xxxxxxx”的品牌使用费为 2 元每月每平米,品牌使用费在本合 同生效对应日起按年为单位交付,5 年为______元. 第三条 pos 系统使用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立即向软件供应商支付 5500 元的 pos 系统使用费(不退还),并按月交纳 80 元的远程数据传输费用.(甲方代收)
第六章 门店的开设
第六条 依据本特许加盟企业《加盟手册》条列规定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前必须按预付费标 准一次性付清预付费用.(装修工费,装潢特殊材料费,机器设备费用和首期货款)
第七章 培训与指导
第八章 促销与广告
第一条 依据总部特许经营之促销和广告规划 ,为提升“xxxxxxx”特许连锁品牌形象的统一性, 整体性,甲乙双方必须恪守促销广告之条列。
第二条 甲方负责提供本特许加盟体系具有整体连锁效应的广告规划,其规划费用由甲方承 担。 第三条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具有统一形象识别系统的相关物件或规范去执行操作。
第九章 商品制度
第十章 财务制度
第十一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章 所有权
第一条 所有带有“xxxxxxx”品牌的有关标志,形象识别,商号,注册商标,注册专利,内外景观设计专利, 相关证件和荣誉以及相关资料和经营技术, 其所有权均属甲方拥有。第二条 乙方不得擅自注册使用与甲方相关或相似的任何企业标志。
第四条 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门头布及竖招,所有权归甲方,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 本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就失去了甲方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第十三章 特许权的转让
第四条 《转让协议》内容必须仅限于:乙方自己的合法财产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乙方自行采购商品
第十五章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十六章 法律适用
第十七章 通知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九章 其他
第一条 本合同的解释权在甲方,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供应商催款合同图片 供应商尾款合同通用篇三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v^合同法》,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下述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
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
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4、供货履约担保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帐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口交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sgs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sgs)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2)双方确认上述货物的承运人为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称承运人),买方承担从境外卖方装运港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sgs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sgs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货款支付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帐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帐户
供应商催款合同图片 供应商尾款合同通用篇四
供方名称:
第一条:概要
1. 甲方订货方式可采取:
(1)传真订货
(2)固定电话/手机订货
(3)邮箱订货
2. 最终以双方签字盖章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3. 乙方经营商品及品牌:
4.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诚信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以确定双方的商品供货合作关系,以利于双方更好合作之关系!
第二条:进货单价
1.《商品价目表》中所记的进货单价是根据甲、乙双方的协议而制定。
3.商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于报价单中商定,商品的价格应包括增值税及其它一切税金及费用在内,即含税价和到岸价,但不包括双方约定的乙方给甲方的各项销售优惠政策。
4.如乙方商品供货价格上涨,乙方应提前7-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和生效日期。达成协议以前,甲方有权按原有商定的价格向乙方付款,即现有库存按涨价前价格计算。在价格变动之前,不得限制甲方的订货量。
5.乙方保证提供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其他同类商家的供货价,一经甲方确认乙方供应价高于同业态其他供应价格,乙方将以差价5倍的金额给予甲方赔偿;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6.考虑到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方卖给甲方的产品的价格要比给一般客户的价格下浮 ,并且,要根据甲方的用量采用梯级下浮的办法。即年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 ,年度购货金额达到 万时,价格要下浮,因价格下浮而造成的甲方向乙方付款额与实际货款额之间的差额,在年度甲乙双方盘点后三日内,由乙方以现金的方式返还给甲方。
第三条:订货
1.正常订货,甲方按照《商品价目表》中所制定的“正常进货周期”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货,于每周三、周五传单至乙方;紧急订货则按“紧急进货周期”执行,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后传货单,并在协议时间内送货。
2.甲方应在《商品价目表》中明确所订商品的交货日期及每次的交货数量。乙方应遵守《商品价目表》约定的内容交货,除双方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变更《商品价目表》的约定内容外,乙方的交货不得与订单的约定内容有异常。
3.当甲方向乙方发出《商品价目表》后,乙方要仔细审核《商品价目表》内容,如订单明细、数量和交货日期,确认无误后,安排在1-3个工作日发货,若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内容有异议时,于接到《商品价目表》后12小时内通知甲方处理。
4. 当乙方推出新品,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样品和报价表,待甲方同意时,以第一批产品作为赠送试用。
第四条:交货
1.乙方于交货前需填写规范的《送货单》(若无,以《收据》代替),送货到甲方,并负责卸货、点货、核对,由甲方开据收货单(红联)签字确认货品方可离开,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包装要求,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产品进行包装,不应有破损包装产品,不能以次充好,以少充多。
3.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如期交货,若因乙方责任导致交货期延迟而影响甲方的业务,乙方应按照交易金额5%作为赔偿给甲方。
4.甲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协议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第五条:退、换货
1. 当甲方有大批库存请求乙方协助消化时,不影响乙方的销售时,乙方应该无条件接受。
2.甲方退换货应当和乙方当面确认点清数量,并当场更换产品或作为退货处理,逾期不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内提出退换货。 乙方对于甲方滞销、变质、有残、包装不良的商品应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安全
1.乙方交付的商品应在其标明该商品的保存期限及保质条件下对商品的质量全面负责。乙方不得交付假冒伪劣商品或保证质量期外的商品给甲方,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问题而使甲方及其信誉或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或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应就此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催款合同图片 供应商尾款合同通用篇五
本合同为以下双方于北京市 签订。
出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鉴于:
2. 乙方为一家依据《xxx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生产厂商为: 。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产品质量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产品包装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协议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