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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一
1、何谓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 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 世纪80 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 年颁布的gb 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 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 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 年和1987 年颁布了gb 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x 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 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 世纪90 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 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xx 年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xx年和xx年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 来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xx-xx年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xx年12月29日,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xx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xx年4月27日,xx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xx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xx)。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创卫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二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老师专管,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组长:xx(校长、书记)
副组长:xx(副校长)xx副校长)
成员:xxxx
在学校食堂用餐的:现有学生1000余人,教职工200余人。学校本着勤俭节约,让利学生的原则,做好食堂销售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做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卫生制度
a、食品卫生:
1、应采购新鲜、卫生、无污染的菜肉米面等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腐败、变质、过期食品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2、食品的防蝇、防鼠、防尘、防腐设施应正常使用。
3、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切生、熟食品的刀具及砧板分开使用。
4、加工前,菜必须洗净,食物要煮熟,保证饭菜卫生、安全。
5、盛放食品的餐具洗净,定期消毒,销售熟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不得随意用手取食。
b、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进行体检,符合要求者才能上岗。
2、要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好清洁工作衣帽,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勤换工作衣帽。
c、环境卫生:
1、餐厅、厨房等室内外环境按包干范围必须每天打扫,保持清洁卫生,每周要大扫除,做到室内“六面光”,地面干净,墙壁、门窗、天花板无污痕、无涂画、无灰尘、无蜘蛛网,室外无污物,水沟通畅,无臭味,无卫生死角。
2、锅灶、水池、炊具、台板、砧板、食品橱、冰柜等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3、食堂周围水槽、水沟、剩饭菜池(桶)要经常清洗、清扫。
4、餐桌椅用后要擦干净。餐具和盛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洗净、消毒。
5、食品及原料的贮存应符合卫生、安全、整洁的要求。
6、发现采购、销售病、死、变质肉类(包括母猪肉)米面等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司务长负主要责任责任。
7、采购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大宗食品必须提供该食品的有效证照及发票。
8、事务长应加强市场行情的调查了解,尽量多想办法,采购价廉物美的物品,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支出。每餐尽可能多的,制作多个品种,力求每个学生都能吃到可口的饭菜。
9、对剩饭剩菜,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理。
(二)就餐制度
1、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开饭,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
2、要礼貌待人,不得使用粗暴语言。
3、开饭时及时检查饭菜数量,及时补充,确保足额供应。
(三)食品验收制度
1、凡采购入食堂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要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有无产品合格证等;验数量。能称重量的,必须过称,以件计的,是否符合数量标准。
2、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上签名,不合格的,及时向采购人员反馈,采购员必须与供货商联系退货,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食堂。
3、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食堂,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
4、食堂工作人员要根据季节变化和当地实际,努力提高操作水平,力求做到菜肴多样化,配餐科学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价格,食堂不得擅自提价。
(四)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安全作业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门窗无人时要上锁。食堂晚上实行值班制。
2、食堂操作场所和贮存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不准在厨房卖小食及点心。学校教职工及学生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食堂,更不准进入操作间、原料间。
3、发现从业人员有可疑传染病者应立即向学校汇报采取相关措施。
5、保管员应及时做好食堂实物帐,如实填写入库单。物资出库时保管员应填写好出库单,并要求领取人签名。保管好食堂物资(含餐具、厨具、各种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6、上班时要全面检查水、电、煤气、炉具、消毒柜、冰箱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下班要关好水、电闸、油气总阀门及门、窗等,做好防范工作。
7、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贯例和相关操作规范进行,严防工伤事故。不准随意移动电器设备;不准随意改变电器功能;不准乱搭、乱拉电线、电源。使用电动电器设备前使用者一定要先学习设备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后再进行操作。如不按以上规定操作,造成事故后果自负,设备受损个人赔偿。
8、食堂内不准会客,更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9、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一旦发生情况,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校长汇报,并保护好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10、每餐都及时留有样品。严谨销售剩饭剩菜。
11、餐厅卫生由专人及时清扫,全天保持整洁。
(五)违犯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司务长要配合总务处及学校查清责任归属,对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属司务长管理责任的,要加重处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学校设意见箱,由总务处定期收集师生对饭菜、卫生、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学生代表进行测评、检查饭菜质量及数量。
(七)严格执行学校的管理制度。管理员要建立健全收支流水帐和采购、支出明细账,每月向校委会汇报一次当月的收入、支出明细账。
1、我们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存在的部分问题。例如:部分蔬菜清洗方式不符营养卫生的要求;出售食品时,工作人员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个别工作人员对教职工及学生的疑问解释不到位,容易造成误解。
2、学生多是周边农村来的,年龄较小,在家是小皇帝,小公主,自理能力较弱,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持餐厅环境卫生方面,意识相对较差。
3、由于市场的原因,蔬菜、肉类等食品的价格较高,难以满足每个人的口味。
1、建立责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更新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的会议,经常组织学习食品卫生以及安全方面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对食堂的全面工作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从人员、采购、保管、加工、出售等所有管理环节进行细化并狠抓落实。
3、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经常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购买食品做到三要和三不:一要看好食品色泽,二要嗅一嗅食品气味,三要看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不喝生水,二不买过期食品,三不吃发霉变质食物。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要求学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晒衣被,懂得季节性病菌、病毒的传播与预防。促进学生养成较强的意识和良好的习惯。
对照检查标准,我们在自查中发现,尽管我们付出了相当的努力,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今后,学校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的力度,不断改善,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乃至学校整体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创卫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三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责任落实
1~5月份,东湖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与辖属9个社区工作站、3个股份公司签订《20__年度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层层抓落实,抓实效。为切实地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东湖街道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张远翔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袁志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统筹东湖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落实。东湖街道由各副处级以上的领导为牵头、组织挂点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各基层、社区、工厂、企业协助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辖属9个社区工作站、3个股份公司也相应设置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股份公司配置了一名专职协管信息员,协调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与此同时,东湖街道还围绕市区政府食品安全中心工作,联系本辖区实际,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一系列的监管措施,真正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排查整治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督机制,为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动
1、元旦、春节、“五一”期间,东湖街道把食品安全工作与“清无”工作相结合,继续开展“清无”行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组织安监、市监、执法、卫监等部门分别到太白路吉之岛商场、喜荟城购物广场、布心、大望乐福超市、彩世界华润商场等开展市场销售商品及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肉、粮、油、水产品和糖果以及饮料等食品。
2、3月1日上午,东湖街道联合东湖市监所、东湖派出所取缔了位于布心山庄东区无证无照经营的“钉子户”——“天津狗不理包子店”。该门店曾被多次投诉,东湖市监所执法人员曾多次到现场查处,责令其停止营业,并耐心疏导其按规定办理证照。但该门店经营者对执法人员行政建议和责令整改等行政行为置之不理,并通过各种阻扰手段拒绝停业整改。因此,东湖街道最后联合东湖市监所、东湖派出所执法人员强制对该门店进行查封,收缴其全部经营生产工具。
3、4月11日凌晨,根据线索在东湖街道成功捣毁两个“黑豆腐”生产加工窝点。这两个窝点分别隐藏在大望村一间民宅内和梧桐山塘坑仔村一间废弃工业厂房内,生产加工环境极差,并且涉嫌滥用食品添加剂,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为一举捣毁这两个非法加工窝点,4月10日上午,由罗湖市场监管分局陈建民副局长率领食监科相关工作人员来到东湖市监所,亲自拟定和部署相关行动方案,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4月10日傍晚,东湖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大望股份公司集结后,分别在大望和梧桐山社区的两个窝点周边蹲点守候。为了获得更有力的证据,执法人员克服了闷热、被蚊虫叮咬等困难,耐心等待收网时机。4月11日凌晨3点左右,这两个“黑豆腐”生产加工窝点的大门相继打开,当事人端着刚做出来的豆制品正准备往外送,立即被守候了一夜的执法人员逮个正着,随后执法人员立即控制了加工现场。在大望村窝点内,执法人员看见一排排豆腐有的直接堆放在地板上,有的堆放在腐朽的木架子上,卫生条件非常差。一男子正光着膀子,在作坊里忙个不停,汗水还不时“挥”进豆浆里。而梧桐山塘坑仔村窝点的规模较之大望村窝点要大,现场有一台挂墙式豆渣过滤器,可是就在这堵墙上却长满了霉点,同时地面上污水横流,卫生条件同样极为恶劣,一袋袋黄豆没有采取防潮防虫措施,直接就放在地上,旁边还堆放着“杀泡大王”等食品添加剂。对此,执法人员对现场所有的豆制品约50公斤予以销毁。
创卫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四
(一)以强化组织协调为平台,持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一是安排部署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出台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明确主抓点,并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应监管部门,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等整顿治理。
二是抓好节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餐保化监管开局良好,扎实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将量化分级管理率从40%提升到65%以上,圆满完成美食节、台商论坛等重大会议和活动的餐饮安全保障任务。
三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市政府召开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四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出台《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制度》,构建了舆情预警、引导、应对处理联动、分类处置等四项机制,建立了网络信息员、发言人和评论员队伍,加大舆情关注力度,及时发布政策信息,清除虚假不良信息影响,营造了良好的网络互动氛围。我市这一工作受到国务院食安办的充分肯定,在全国食品安全年中会议上作大会交流。
(二)以推进省市共建为契机,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省局与市政府签署共建药品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为契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大力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为提高我市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搭建了更高的平台。
一是强化生产源头监管。市局把新版gmp实施推进工作纳入年度药品安全监管要点,积极落实新版gmp实施的相关要求,推动企业实施新版gmp,已有3家企业通过了新版gmp。结合问题胶囊的排查,对企业委托检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使企业把好进厂原辅料关。重点关注中标价格与生产成本倒挂品种的生产,重点检查近年在市场抽查不合格的基本药物品种生产,突出做好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
二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组织开展gsp认证及跟踪检查。组织全市13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签订承诺书,建立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档案,并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强化对基本药物定点配送企业的监管。
三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对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生产企业进行规范检查,对有举报的3家企业进行核查。组织企业对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规》进行自查自纠,对56家经营企业经营状况开展检查。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积极做好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不良事件回顾性检查及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等综合业务工作。
四是药品示范县创建扎实推进。对参创的、洪泽、盱眙、淮阴4县区开展2次督查,确保年内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国家局、省局统一部署,及时启动部署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进货来源把关不严或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销资质档案不全、处方药销售不符合规定要求、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含兴奋剂制剂、超方式或超范围经营、执业药师不在岗、冷链管理不符合要求、远程监管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严格涉药广告监管。全市共监测广告1716条,共提请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95个,13个品种被省局暂停销售。
二是加强协作联动。加强稽查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四方联席会议”、“7+1”药品稽查联防协作、打假保名牌、重大案件查处奖励等制度机制,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今年相继查办了张某、王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案,贾某等人利用邮政快递销售假药等4起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1。16亿元,已抓获制假售假涉案人员121人,网上追逃76人;其中2起案件被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2起案件被国家局督办;3起案件被省局督办,有力净化了全市药品市场秩序。
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药品抽验工作,注重风险研判,抽样药品1421批次,其中基本药物评价694批次,技术支撑作用发挥明显。突出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处置工作。铬超标事件曝光之后,全系统在第一时间相应,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对药用空心胶囊、药用明胶及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和批批检工作,该事件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的状态。
(四)以开展创先争优为载体,着力加强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大力弘扬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心、主动性和凝聚力。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三进三帮”活动,了解群众意愿,倾听基层声音,帮助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对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部署决策、年度重点工作开展督查,重点对学校食品安全、药品示范创建、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责任体系建设、保密工作重点进行了督查督办,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打造群众满意民心工程。开通12331咨询投诉举报热线,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三走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组织参选全省百佳执业药师、开展执业药师为社会公众合理用药服务等活动,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帮助群众解决饮食用药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好人事人才工作。加强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对清河、清浦、淮阴、四区5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
三是创造条件推进职能调整。科学划分监管事权,清河区局、清浦区局正式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现更名扩项,并加挂“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增加事业编制20名;保健食品、化妆品扩项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食品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初评。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获市编委同意成立,核定事业编制15名。
四是加强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做好省市组织的各级各类学习培训工作,选拔7名同志参加医疗器械、食品工程硕士班,大力培养专业监管人才。
(五)以抓落实彰特色为主题,突出加强党风廉政和软环境建设。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和市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市局党组年初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区)局分别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状,同时与市所和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机关全体人员向市局党组递交廉洁自律承诺书,形成层层签状、传递压力、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日常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继续深化警示教育活动,成效显著。三是抓好“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围绕全市惩防体系建设重点目标任务中第21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具体任务分解落实、监督检查,按照序时进度组织推进。四是廉政文化建设特色明显。深入挖掘和提炼特色亮点,形成了具有部门特色的廉政文化,荣获“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省局在今年全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我们廉政文化创建工作进行了介绍,具有药监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全国有影响,先后接待了国家局、安徽、湖南、吉林省局及省内外兄弟市局来我局参观考察调研。五是突出抓好101%服务制度建设。新建完善五办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预约服务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五项制度,深入推进101%服务企业活动。
xx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围绕“依托两大抓手、实施两大行动、搭建两大平台、完善六大体系”的目标,着力细化指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服务民生,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保障能力,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提高全市人民民生幸福指数。
依托两大抓手,致力推进食品药品示范区建设步伐:依托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局市共建药品安全示范区两个抓手,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主体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积极落实推进年度合作共建重点工作和具体事项,努力把打造成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的示范区、先行区、创新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
实施两大行动,全力提高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民生幸福行动的部署,分别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行动计划。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方面,继续在高平台上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提升加强餐饮服务监管业务能力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执法监察“放心行动”,强化食品安全执法责任和信用管理“两大体系”建设,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厨房”等建设工程,严格责任督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维护公众饮食消费安全。药品安全行动计划方面,严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突出做好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企业专项检查。完善打假办案联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平台,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持打假治劣和查办大要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稽查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处置突发食品药品事件。
搭建两大平台,大力拓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领域:
一是搭建信息化监管平台。争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我市列为信息化建设试点市,共建信息化技术平台和制度体系,大力推动药品电子化监管建设。推动药品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的信息化管理。
二是搭建服务发展平台,积极引导扶持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完善六大体系,着力强化食品药品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责任考核体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主体责任人”的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和市、县、乡三级政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系统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机制,确保监管工作的统一、高效和权威。
二是完善监管体制体系。大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步伐,强化市、县两级政府食安办建设,增强综合协调的权威性;积极探索、研究完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途径和方法。
三是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重点品种的抽检,推广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验技术,建立在快速检验及筛查基础上开展监督抽验工作的新模式。组织实施药品监督抽验计划,全面完成年度监督抽验和快检任务。加强对本地药企生产品种的监测和评估,研究探索药品安全警戒和评价机制。
四是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稳妥推进餐保化产品检验扩项工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坚持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两轮驱动”,建立健全监检联动机制。加大药品检验科研创新力度,提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应急检验能力。
五是完善诚信自律体系。全面推进餐饮服务环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市建成一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及示范单位。积极参与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开展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及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医疗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六是完善应急处置体系。畅通市民沟通渠道,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健全完善药品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创卫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五
一是领导机构落实。政府成立了乡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为乡长__,副主任为副乡长__、__,成员单位有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卫生院、各村。
二是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乡政府设立了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副乡长__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村村委员会主任具体负责辖区范围的食品安全工作,并接受县食药局的委托,任本村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
三是落实了工作责任。乡食安委负责对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乡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日常事务处理,各村村主任负责本村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并具体负责辖区内群体性聚餐的申报、监管、资料报送。
在抓好以上几个落实的同时,政府主要抓了几个工作重点工作:
一是狠抓了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在各村都设立了食品安全宣传栏;在各种会议上也都要讲食品安全工作,政府除了组织乡村厨师、副食品店经营者、小作坊经营者参加县食药局举办的培训,还在街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
二是特别重视并抓好农村群体性聚的监管工作。要求各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必须做到,属于监管范围的群体性聚餐必须每起都要申报并监管到位,政府强化工作监督并将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村级目标考核。
三是重视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组织乡食安办人员到学校、幼儿园检查食品安全情况,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经常排查并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在五一、中秋、国庆期间,组织人员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检查,主要检查副食店,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五是认真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对我乡经营者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规范食品市场经营行为。
通过以上工作,宣传了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和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但是,目前我乡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当前,我乡的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还比较差,不少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较差。
2、食品生产环节,特别是农牧产品的食品安全保障存在很大难度,各种农药、化肥、兽药的使用,各种添加剂和添加物的使用很不安全,也很难监管到位。
3、食品安全执法难。执法依据不足,存在法律空白,执法力量不够,执法条件较差,群众和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差。对于乡政府来说,执法主体资格缺乏、没有执法专职人员、监管协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水平,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其他工作任务多等等,导致执法或协助执法困难。
4、食品安全工作缺乏经费保障,无食品安全方面的专项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