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的方式可以是书面报告、PPT演示或口头陈述,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形式。这些工作汇报范文涵盖了不同领域和行业的案例,可以帮助你了解不同类型工作汇报的写作要点。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一
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事关百姓民生冷暖,春节前期,更是农民工讨要工资的高发期,为切实解决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人社局积极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节前无拖欠,有效的解决了因欠薪而导致农民工不能正常回家过年、侵害农民工权益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我区社会稳定,为正在推进的全市“四争”战略目标和“四千”工程计划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根据市九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淮人社发[20xx]112号)文件精神和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多措并举,合力共进解决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畅通投诉渠道。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队为农民工专设投诉受理窗口,采取电话、网络、现场受理等方式,并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
二、加强部门联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及时登记,统一分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交各相关部门共同处理,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取工资报酬。
三、抓住重点进行突破。以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按照“谁用工、谁负责、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明确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重视舆论宣传。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五、清欠工作取得成效:自20xx年12月开始至大年三十,区人社局共接待和处理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35起,涉及农民工1115人,现金发放拖欠工资总额为万元。使广大农民工能够领到工资欢欢喜喜回家过年,我区今年清欠工作力度大、效率高、成效明显,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和广大劳动保障人员对农民工的深厚感情。
从接访的农民工投诉案件看,建筑领域是问题多发领域,出现“人数多,金额大,处理难度大”等特点。
一是非法承包转包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从接访的农民工投诉案件看,大部分是因为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班组长(包工头)又因工程承包质量、工期、亏损等原因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
二是项目资金不足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现建筑市场普遍存在施工方为了拿到工程项目,采取先垫资行为,而建设单位开工项目资金本身存在严重不足,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所以当垫资达到一定程度,施工方最终会力竭不继,导致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是以农民工工资各义要工程款。工程建设尚未结算,工程款按进度已经拨付,但一些项目经理不按合同的约定,或将本应发给农民工工资部分挪作他用,鼓动农民工上访,借工资名义以达到讨要工程款的目的。
四是工程决算存在分歧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合同决算分歧大,为各自利益产生矛盾,导致分包单位末及时支付工资。
五是“包工头”逃匿。包工头因所承包的工程亏损、工程款到手后不愿支付工资等原因给农民工打欠条后逃匿。
(一)部分部属、省属企业大型工程项目监控难度大。因项目招投标等相关手续不在地方,地方相关职能部门无法参与工程项目检查和监控,甚至发生农民工投诉举报到市里,地方职能部门却不知情的情况,造成地方被动。
(二)少数农民工工资纠纷无法通过行政手段来处理,必须通过司法渠道来处理,但农民工不愿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要求强行解决。
(三)外地企业协调难度大,方法、手段不够。多为招商引资和政府投资工程。
通过今年的清欠工作我们还发现了一些隐性的问题:一是托管遗留李冲、茅仙洞道路和两所幼儿园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导致工资的拖欠,二是一些建筑企业由于市场运作导致亏损可能拖欠农民工工资。
下一步,我们将吸取今年的教训,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管理,定期对企业用工和工资的发放进行监督,做到防微杜渐,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二
今年以来,鄯善县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吐鲁番市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制度办法,扎实做好根治拖欠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维权意识。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农民工两个重点,组织开展《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现场咨询、实地走访等形式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宣传1场次,发放劳动保障宣传资料423份,召开座谈会1场次。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托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举报电话、举报投诉“二维码”、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信办转办等多种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让劳动者投诉有门、求助有路。今年以来,现场投诉189人次,受理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5件,立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件,为86名农民工追发工资91.81万元。
强化巡查监察力度,消除欠薪隐患。在工程建设领域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并将其纳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范围,认真开展实地检查巡查;改进监察执法从“事后查处”向“事先预防”转变,积极开展人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治欠行动。落实劳动合同签订,规范劳动用工行为,责令用人单位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486份。同时,认真审查用人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对审查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三
优秀作文推荐!今年以来,鄯善县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吐鲁番市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制度办法,扎实做好根治拖欠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维权意识。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农民工两个重点,组织开展《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现场咨询、实地走访等形式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宣传1场次,发放劳动保障宣传资料423份,召开座谈会1场次。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托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举报电话、举报投诉“二维码”、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信办转办等多种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让劳动者投诉有门、求助有路。今年以来,现场投诉189人次,受理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5件,立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件,为86名农民工追发工资91.81万元。
强化巡查监察力度,消除欠薪隐患。在工程建设领域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并将其纳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范围,认真开展实地检查巡查;改进监察执法从“事后查处”向“事先预防”转变,积极开展人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治欠行动。落实劳动合同签订,规范劳动用工行为,责令用人单位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486份。同时,认真审查用人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对审查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2019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19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19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19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20余起,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企业、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了逐一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镇纪委、镇维稳办、镇安办及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检查和督导。截止2019年12月,我镇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总体平稳。
(一)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我镇加大欠薪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2019年,我镇对辖区6个企业、1个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指标任务,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是否实行考勤通道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深入工地与现场的农民工进行沟通了解,真真将问题落实到最基层,切实保障执法成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普及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我镇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紧盯簿弱环节,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求限时整改,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和社会稳定。
(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五
根据《修文县根治欠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清欠办牵头,每周三召开一次专班工作调度会,负责研究、调度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安排部署下步工作。4月20日召开了第一次工作调度会,对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排查阶段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对排查工作、欠薪线索处置等进行调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4月27日,5月11日,5月18日县清欠办分别召开了三次调度会,对各类欠薪线索处置再细化、再分类,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包保责任,限期进行化解。截至目前,县清欠办向各单位部门发出督办函24份,提示函14份,向各分管县领导征求意见5人次。
结合省市反馈重大项目清单和县每月的开工重点项目清单,对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未纳入大数据平台监管的,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及时完善相关手续,纳入保障农民工工资大数据平台监管。截至目前,全县排查项目208个,纳入大数据平台监管的.项目55个(今年新纳入监管的乡村振兴项目20个),其中400万以上18个,综合达标率90%以上,筹备状态9个,400万以下纳入台账式管理的28个。
20xx年,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7个,涉及资金413.21万元,其中现金4个涉及220.19万元,银行保函3个涉及193.02万元。截至目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余额5199.53万元。
20xx年,劳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9件,结案8件,1件正在处理中。
截至6月24日,收到工伤认定申请86件,已完成工伤认定79件,7件在调查取证程序中。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欠薪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将2022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强化依法行政,建立快速查处机制
为有效遏制拖欠劳动报酬、劳资纠纷多发态势,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大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举报投诉案件坚决做到快立、快查、快处,重点做好线上举报投诉查处工作。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实现动态清零。
2、强化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和“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对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实行源头预防、动态监管。
二是按照省治欠办《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治欠办〔2022〕3号)文件要求,与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开展了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
三是根据全省根治欠薪“两清零三确保”工作要求,对根治欠薪攻坚行动、构建根治欠薪问题长效机制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对欠薪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重大疑难存量案件集中研判,并拟定下一步工作思路,加强对积案的多元化化解力度,持续巩固“双清零”成果。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随县工程建设领域落地生根,积极联动住建、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行业监管部门,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共计落实信息化监管工程建设项目55个。通过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总包银行代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公示牌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从源头上遏制住了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多发频发的态势。
2022年,累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18件,其中:线上信访投诉案件234件(全国欠薪平台反映线索68件;12345市长热线166件),线下投诉案件84件,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实现了动态清零,对6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移送法院5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累计为617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895余万元。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推进和谐用工。重点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学习宣传,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集中宣传和分类实施同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开展执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实施源头治理。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工作,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控、事发快反应”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部门联动、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由政府负总责、人社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镇、村、社区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围绕“两确保、一避免”这一总体思路,强化根治工资拖欠问题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责任制度,进一步压实管理、监督、处置等主体责任,实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依法监管、协作配合、齐抓共治。
四是进一步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严格履职尽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日常执法监督,确保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9%以上,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七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11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20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实现“两个翻翻”的目标要求,抓住全省转型整改的战略机遇,振奋精神,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传统农业县转型跨越发展,重点打造“六区九园”,推进总投资300亿元的100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我们在抓好这些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九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县委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的指示要求,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把确保建筑领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紧紧抓在手上,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20-年全县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起,涉及2767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706.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针对建筑领域、交通和砖瓦窑等行业存在有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劳务用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分管县长直接抓,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劳动保障部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县乡两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县政府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将设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发,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实行停工,直至取得其在我县承揽工程的资格。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快速接案出警,建立司法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促使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县毛纺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拖欠河北、四川等地民工工资19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接案后连续三次找毛纺厂经营人,经过反复耐心的工作,使其通过借款、贷款、卖掉自己的小轿车等筹资方式,给农民工打清了拖欠的工资。使他们愉快的踏上了返乡的归程。
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媒体,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三是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本县施工企业老板马成,分别在我县两个工地揽工,开发商都已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拨付了民工工资。但马成突然因病死亡,欠下了未付民工工资60万元。在民工讨要无门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协调开发商,共同研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方案,经过多次磋商,由开发商又多出了一部分钱,全部兑现处理了拖欠民工的工资,化解了一个濒临无法落实的“死案”。
4及时为民工购买面包和矿泉水分送到民工手中,并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表明政府要为民工撑腰做主,追讨工资,稳定了民工的思想情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案件侦破组,出动了大量的警力、警车、往返于河北、河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一一发到农民工手中。
我们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陶瓷厂共36个用人单位实施了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今年10月份,在我县景阳城项目部劳动的25名河北农民工,聚集到劳动保障大厅反应施工队兑现不了他们的工资,县委、县政府接报后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处理,责成项目部采取垫付的方式,兑现拖欠工资16万元,避免了越级上访和群体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县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不足,满足不了监督检查的需要;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仍然存在着不紧密、不主动的问题;三是上级部门和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存在着难协调、难管理的困难;四是由工程进度、质量不达标所引发的问题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混为一体,在个别地方存在着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问题。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八
根据《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要求,x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x区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为有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落实欠薪处理责任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x区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x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x、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x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x区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协调工作。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区共排查用人单位xxxx家,涉及劳动者人数x万人,检查建设工程项目xxx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xx个。为xxx名农民工追发工资xxx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全区农民工工资欠薪问题总体可控,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建筑领域和部分濒临破产企业的欠薪问题依然存在,亟待相关部门配合切实解决,对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做好宣讲安抚工作,并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一)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企业拖欠工资和社保费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区部分企业因经营亏损、资金链断裂和债务难以偿付等原因,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费情况时有发生,农民工因担心司法程序时间长、成本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维权,处置稍有不慎,极易引发聚集性事件。
(二)建筑领域用工不规范问题仍然突出。建筑领域因工程款结算纠纷引发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挂靠承包、违法转包、层层分包等行为屡禁不止,造成劳动关系不明,部分施工承包企业违规将建筑机械、工程材料等分包予劳务企业,发生欠薪事件后,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无法剥离,给调查取证带来极大难度。
(三)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容易采取过激行为讨薪,造成聚集性事件发生。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九
雨城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根治欠薪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治欠办和雨城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采取五项措施推进全区根治欠薪“利剑”行动。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雨城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成立了根治欠薪“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艳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萍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加强调研,深入到农民工集中、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突出的用工单位,全面了解农民工的利益诉求,有针对性为农民工提供欠薪法律服务。
二、依托平台,优化服务。为方便农民工就地就近申请和咨询法律援助,雨城区司法局依托全区13个镇(街道)、122个村(社区)建立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保证需要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就近得到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积极发挥一线优势,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信息的收集和掌握,有针对性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并提供法律服务。
三、加强宣传,依法维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社会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结合法律援助法系列宣传等活动,深入到各镇农民工较为集中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与劳动者权益维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工伤事故的认定、索要拖欠工资和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详细告知广大农民工,为他们提供长期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维权帮助,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尊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活动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万余份。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雨城区司法局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强部门协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影响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并及时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引导其依法维权,避免矛盾激化和扩大,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活动开展以来,受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52件,涉及金额66.67万元,为农民工讨回欠薪、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
五、畅通渠道,高效服务。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点,充分发挥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12348热线作用,畅通农民工欠薪维权渠道,建立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优先受理审查,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援助律师,缩短办案时间,采取非诉为主的方式高效便捷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十
(一)清欠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清欠工作。街道副主任董春燕亲自抓,研究部署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清查、清欠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街道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稳步推进清欠工作。三是全面开展排查。按照方案,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目前,我街道没有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清欠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按期偿还相关欠款。由于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督查到位,我街道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政策落实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我街道对拖欠账款问题一直列为街道党工委一项大事来抓,严格政策落实。截至目前,我街道没有发现有新增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企业投诉问题等情况。
(一)继续排查梳理,防止瞒报漏报。街道将继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清欠工作,督促街道各中心进行排查梳理,查漏补缺,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
(二)严格项目审查,防止新增拖欠账款。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遏止新增欠款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街道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督查考核。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十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清欠自查自纠和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区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清欠工作的各项部署,建立完善清欠工作机制,对照自查十条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主管领导,细化推进措施,落实任务分工。坚持边查边纠,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针对性地逐项对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由点到面、由表及里、举一反三,系统性地排查清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二是强化联勤联动,加大督导督查力度。从20xx年8月6日至9月18日,区经发局会同审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所对我区部分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十五家单位开展了清欠专项审计。重点在服务费、物资采购等、查阅与其签订的合同及往来明细账等。对存在的问题,各部门都能按照时间、节点偿还,有部分年久失联的.已登报,通过以督查促清欠、以审计促整改,切实传递工作压力,提升清欠工作成效。
三是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全覆盖无遗漏。自疫情以来,按照国家、省、市清欠工作最新部署,贯彻六保要求,我区组织全区各单位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督导各单位除对当前正在进行的各类业务开展排查外,重点对以往办结业务是否存在拖欠账款情况进行排查梳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单位分层分级开展梳理排查,并留档备存待查,确保清欠梳理排查到边、到底。经认真排查,截止目前,未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情况。
四是加大调度力度,确保我区无清欠。按照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每月对区属各职能部门进行调度,必须有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本单位清欠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对前期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清欠工作方案任务落实情况,特别是相关单位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问题排查和台账建立情况以及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对已清偿的账款进行核实,特别是近期各类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再次逐项核对复查。要通过实地核查和现场走访,深入企业了解问题是否真正解决到位,账款是否落实到位。
(一)开展投诉举报回头看情况:
我区至20xx年6月底共收到投诉举报七例,处理情况如下:
1、20xx年1月14日,子房山办事处共拖欠三例,分别为徐州永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23500元、徐州圃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3100元、泉山区浩阳室内装潢服务部33900元。经查,20xx年1月22日拖欠徐州永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款项已付清、20xx年1月23日拖欠徐州圃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泉山区浩阳室内装潢服务部款项已付清。
2、20xx年7月23日,云龙区人民政府拖欠江x有限公司9000000元。经查,已按照合同已支付70%,不存在拖欠,因报送决算金额大大超出规定,该工程审计已结束,正在出审计报告,待审计报告出具后,按照市重点工程项目申报资金拨付。
3、20xx年9月23日,云龙区青年路小学教育集团x大道小学拖欠赵女士5000000元。经查,该公司并无赵女士此人,投诉登记单所留电话也始终联系不上,并不存在赵女士反映的拖欠工程款近500万,拖欠时间365天的问题。该项目于2018年7月已竣工,按照合同已支付70%,不存在拖欠。
4、20xx年10月12日,x市x小学拖欠176700元。经查,该款项已于20xx年9月9日结清。
5、20xx年11月13日,云龙区翠屏山办事处乔湖村委会拖欠x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2000000元。经查,该公司为国有企业,不在清欠范围内。
以上7项投诉,市审计局已全部核查完毕,不存在拖欠问题。
(二)复核已清偿拖欠账款情况:自查发现区云兴小学教育集团商聚路分校于20xx年3月寒假开学之际在苏宁易购政采网上,采购了一批学生计算机,总价174979元。由于x小学教育集团商聚路分校属于新建校,学校位于新城区范围,其教育设备购买资金是市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因新城区管理体制调整,社会管理职能交由我区承担,故该专项经费未能及时交接拨付,延误了付款时间。经督促整改,此款项已于20xx年9月9日全额支付。
(三)清欠专项审计情况:
1、20xx年6月11日至7月10日,市审计局对我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清欠工作审计,共审计了农水局、住建局、卫健委、教育局、城管局、户部山管理处、食品城管理处、云龙开发、云盛、经房中心、子房街道办事处和潘塘街道办事处12个单位,其中住建局、城管局和农水局共审计出拖欠账款66.69万,囊括工程款、物资采购和保证金几项欠款类别,审计结束后,欠款部门积极偿还,截止20xx年10月19日,剩余46.94万(住建局欠款)无法联系企业,已打入财政专户并登报发布公告。
2、20xx年8月6日至9月18日,区经发局会同审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所对我区部分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十五家单位开展了清欠专项审计,主要包括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房产服务中心、汉文化风景园林管理处、彭城街道办事处、黄山街道办事处、骆驼山街道办事处、大郭庄街道办事处、翠屏山街道办事处、大龙湖街道办事处。从审计的`结果来看,部分单位在服务费、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拖欠,审计进行同时,各部门都能按照时间、节点偿还,有部分年久失联的已登报。截止20xx年10月19日,全部清偿完毕。
下一步,我区将认线日全国减负清欠工作会议和11月2日市政府清欠减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真正认识到清欠工作的重要性,高标准完成清欠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清欠专项审计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企业、重点平台拖欠款项和零上报部门和办事处拖欠规模、还款进展情况、还款资金保障等情况进行跟踪复查,提高清欠工作精准度,确保清欠不留死角。
(二)进一步强化跟踪复核。组织对前期清欠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已清偿的账款进行抽查核实。对全区部门再进行跟踪审计,全力以赴推进清欠工作任务落实,确保零拖欠。
(三)进一步完善防范拖欠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清欠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对政府投资类项目,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予审批,并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严防发生新的拖欠。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十二
配合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定期对我县中小企业清欠工作情况检查,做到底子清、数据真实,并对排查结果迅速建立台账,并如实报送县工业商贸(中小企业)局负责汇总。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调处机制。
针对中小企业账款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部分制定应急预案,如经排查确实存在民营企业拖欠劳动报酬的,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该部分账款进行清欠,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偿还。
(三)加大对隐患企业监控,严禁新增欠款。
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恶意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将严肃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查实存在重大拖欠劳动报酬行为的民营中小企业,我局将按规定严肃查处,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截止20xx年3月19日,未发现我县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涉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一)由于摸排工作量大面广,短时间内全面准确掌握拖欠情况还存在一定难度。
(二)电商发展带动新型行业的兴起,如何监管连锁加盟的服务单位及确定责任主体成为新的工作难点。
(一)健全清欠机制。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县级领导包抓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制度,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督导员到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蹲点督导清欠。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做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二)加强政策支持。县财政部门对拖欠不还的镇(街道),要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来予以支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县金融办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县金融办、财政局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县国有资产局要督促国有企业分类清理拖欠应付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十三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按照实现“两个翻翻”的目标要求,抓住全省转型整改的战略机遇,振奋精神,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传统农业县转型跨越发展,重点打造“六区九园”,推进总投资300亿元的100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我们在抓好这些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九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县委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的指示要求,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把确保建筑领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紧紧抓在手上,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20xx年全县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起,涉及2767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706.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针对建筑领域、交通和砖瓦窑等行业存在有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劳务用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分管县长直接抓,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劳动保障部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县乡两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县政府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将设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发,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实行停工,直至取得其在我县承揽工程的资格。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快速接案出警,建立司法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促使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县毛纺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拖欠河北、四川等地民工工资19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接案后连续三次找毛纺厂经营人,经过反复耐心的工作,使其通过借款、贷款、卖掉自己的小轿车等筹资方式,给农民工打清了拖欠的工资。使他们愉快的踏上了返乡的归程。
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媒体,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三是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聚集性事件,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本县施工企业老板马成,分别在我县两个工地揽工,开发商都已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拨付了民工工资。但马成突然因病死亡,欠下了未付民工工资60万元。在民工讨要无门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协调开发商,共同研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方案,经过多次磋商,由开发商又多出了一部分钱,全部兑现处理了拖欠民工的工资,化解了一个濒临无法落实的“死案”。
全县各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全面掌握本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8月份,来自河北、江西的69位农民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应在我县大运路施工的河南籍开发商杨久拖欠工资98万元逃逸。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书记、县长当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局监察队的同志怀着关心民工,爱护民工,安抚民工的一片真情,及时为民工购买面包和矿泉水分送到民工手中,并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表明政府要为民工撑腰做主,追讨工资,稳定了民工的思想情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案件侦破组,出动了大量的警力、警车、往返于河北、河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一一发到农民工手中。
我们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陶瓷厂共36个用人单位实施了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聚集性事件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聚集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今年10月份,在我县景阳城项目部劳动的25名河北农民工,聚集到劳动保障大厅反应施工队兑现不了他们的工资,县委、县政府接报后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处理,责成项目部采取垫付的方式,兑现拖欠工资16万元,避免了越级上访和聚集性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县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不足,满足不了监督检查的需要;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仍然存在着不紧密、不主动的问题;三是上级部门和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存在着难协调、难管理的困难;四是由工程进度、质量不达标所引发的问题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混为一体,在个别地方存在着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问题。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十四
清欠办结合行业实际,坚持把农民工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维护稳定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加强农民工队伍素质建设、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制,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办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各项清欠政策措施及规章制度,把清欠工作当作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全面做好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所有投诉案件都全部解决,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必须按时造册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定期检查。严格用工管理制度,全面督促企业积极执行用工实名制制度,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务工人员管理台帐,安装对接用工实名制平台,切实加强用工管理。
存在问题实名制平台对接缓慢,原因是生物识别设备供货不及时。
后期工作要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从源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继续强化劳务分包工程的监管工作。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负总责,对分包队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实施有效的监控。
突出抓好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制定本企业施工现场农民工注册登记、考勤、工资发放、劳动纠纷处理办法等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二是企业必须按月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工资发放前,施工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公示工资发放表,工资必须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十五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清欠工作力度,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对优先清理目标任务进行清欠,进一步逐项梳理拖欠账款情况,细化摸排、查漏补缺,确保应付尽付,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严格按照县清欠办相关规定,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存在分歧的拖欠款项,必须说清情况、列出明细。按周清理清欠进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表格,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使各个环节、各个时段的工作情况都有据可查。
积极完善治理清欠工作相关制度,要求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条件审批,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建立常态化的清欠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新增欠款。对新增拖欠、延迟支付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必要时给予严厉处罚。截止年月日,我镇未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十六
根据伊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10月12日由我带领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和教科文卫委、农牧委以及几名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分别对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物流一期建设项目、伊宁县服装家纺产业园,采取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就县人民政府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我县人民政府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我县共有工程建设施工项目74个,其中新开工建设项目41个。1-9月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17.94万元。1-9月受理投诉案件60起,结案59起,其中建筑领域工资拖欠案50起。涉及劳动者人数1032人,追回拖欠劳动者工资978万元。有效规范和促进了全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调研中发现,我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企业用工管理和行为不规范。调研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或企业未与工人签订合同,相当一部分是口头约定或者一般的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务工人员拿不出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证据,致使权益受到损害。
(二)员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主体中,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参与者,但实际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数职工不学法、不懂法,致使绝大部分劳动者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三)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缴纳三金、五金,亏待员工工资现象任然存在。
(一)通过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员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重点解决拖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使其人人皆知。农民工对企业拖欠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工资是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来源,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不仅要求企业依法补发,还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并进行经济处罚。只有让经营者感到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不仅不会有利可图,而且会得不偿失时,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自觉地遵守《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地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十七
近年来,张家港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等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重点保障制度,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已连续2年在苏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获得a等级。截至目前,该市成为苏州未接到人社部转交欠薪线索的少数区县之一。
一是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层面。市政府召开根治欠薪工作推进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人大先后专题调研全市根治欠薪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夯实各方责任,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各部门履责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党建引领根治欠薪层面。在市区域党建工作站分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先锋驿站”,在工程建设项目一线建立联合党支部,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实施建筑工友关爱志愿服务项目―“虹筑之家工友驿站”,为流动党员和建筑业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技能培训等一站式专业援助和志愿服务,2年多开展活动300余场,服务建筑业农民工3万余人次。三是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层面。完善对镇(区)政府(管委会)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分解年度工作重点,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该市社会综合治理考评项目,考核评定与欠薪纠纷调处、督查检查结果挂钩,督促各板块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
一是织密日常监管的“防线”。市人社局狠抓源头治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双随机”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建立健全欠薪预警制度,将在建工程项目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做好信息采集、服务指导,建立欠薪企业工作台账,动态监控在建工程项目工资发放情况。市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排查,了解掌握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等情况,排查发现因款项结算争议、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产生的欠薪隐患项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约谈,分类指导,消除隐患。二是严守欠薪清零的“底线”。市人社局劳动局加大工资类案件执法力度,优先受理、快速查办,重大欠薪案件每日一报,所有欠薪案件处置情况每周分析上报,春节前工资类案件实现动态清零。市住建局建设局履责担当,督促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快速调处建筑业各类纠纷,确保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春节前成立清欠调解专班,与辖区警务站联动,加大欠薪案件的集中调处力度。20xx年调处欠薪案件38起,指导镇(区)调处欠薪案件12起。三是筑牢依法治理的“红线”。市议事协调机制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督办各类欠薪案件。20xx年,督办上级交办、市扫黑办和维稳办移送欠薪线索7件,督促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限期核查,及时反馈处理结果。针对市交通运输部门管辖铁路项目权限受限的难点,市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内外协调,努力扫除“四项制度”落实“盲区”。
一是突出重点,做好分类指导。市人社局根据建筑业农民工相对集中的特点,联合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召集负责人、人事干部、劳资专管员,采取现场观摩、法规讲解、经验交流等方式,宣传培训保障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建立微信群、印发《根治欠薪业务指南》等多种形式,帮助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全面提升管理质效。二是盯住弱点,补齐弱项短板。加强源头管理,将实名制管理有关要求落实到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本,发生的费用纳入工程造价。统一配发管理参考文本和台账资料盒,指导用工记录,规范台账管理。依托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对用工全程进行线上动态监管。三是破解痛点,解决根治难题。将施工管理和监理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实行“人证”比对,严查“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实名制管理纳入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实施差别化管理,随机抽查检查;纳入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与工程招投标、资质动态监管、工程评优等挂钩。运用不良行为记录、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手段加大惩戒力度。20xx年,共对3家施工单位和16名施工负责人(个体承包人)予以市场准入限制,7家施工单位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一是便捷维权的“多孔桥”。市人社局全面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维权渠道,开通农民工工资调处绿色通道。市住建局全面加强建筑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接处工作,建筑业农民工直接去人社部门反映欠薪的,市住建局迅速安排专人去人社部门联合做好接待、调处工作,让农民工少跑路。市司法局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系列普法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12348”热线、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20xx年累计为816名被欠薪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二是联合执法的“立交桥”。市人社局会同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攻坚行动,落实“三查两清零”和“两个确保”工作要求。抽调成员单位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20xx年3次集中实地排查,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52个,分a、b、c三个等次进行通报。对列入c级的工程项目开展“回头看”,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三是两法衔接的“高架桥”。市人社局联合公安、检察院、住建等职能部门,研讨会商欠薪案件处置中的疑难问题,明确建筑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实行“双移送”。由住建部门负责“四个查清”:查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等基本情况;查清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查清工程款支付情况及资金去向;查清农民工工资拖欠原因和具体数额。人社部门进一步查实案情后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20xx年移送案件13起,其中工程建设领域(含装修装饰行业)6起。对有群体性的事件苗头的重大、疑难欠薪案件,以及以讨要工程款为目的恶意讨薪行为,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联动处置,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十八
一是协调解决了拖欠镇环卫工人王卫东2.7万元环卫工人工资,解决了拖欠近10年的遗留问题。二是协调解决了20xx年综合文化站建设承包方向治国拖欠民工工资2万元,避免了民工与施工方的矛盾激化与冲突。三是解决了双柏树村聚居点原遗留拖欠民工工资3.8万元问题,有效的保证了春节期间辖区稳定与和谐。
春节前,按照县政法维稳系统,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我镇着力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拖欠民工工资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组建专班,成立工作组,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成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解决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问题。二是多方联动,加强配合。先后与县劳动监察、仲裁大队,县人社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多方渠道帮助农民工维好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建议县级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农民工拖欠工资工作整治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良好氛围。
二是继续加大对故意拖欠民工工资打击力度。
三是大力做好民工依法依规维护好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
最新根治欠薪工作汇报(通用19篇)篇十九
根据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xxx县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企业办、规划建设办,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上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工业园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工业园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园区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关工作。
20xx年,工业园管委会建立了辖区企业欠薪工作台账,每月底更新一次数据,每季度由分管劳动保障的领导组织企业办、规建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企业和建筑单位例行检查,涉及劳动用工企业119户(其中:建筑企业8户),涉及农民工2000人,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集访、闹访问题。对存在欠薪行为的20户用人单位,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全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350余人,被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6%以上。纠纷信息4起。
(三)妥善处理欠薪引发的上访事件和过激讨薪事件。
工业园管委会和县劳动监察部门、信访部门紧密配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了喜亚药业、渝澳纺织、鑫威门业、鹏飞纺织、林皓门业、百皇门业、永明纺织等拖欠员工工资引发的30余起上访事件,追偿农民工工资800余万元。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x县上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企业办和规建办设立了值班电话,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访30余批2000余人次,处理群体性应急事件12起。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区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上游工业园区由于编制限制,无专职人员搞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劳动保障应急事件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值守、日常检查和专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交难。由于“公检法”部门认识上的差距和个别法规政策规定的不一致,造成园区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办理困难重重。三是由于园区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部分企业经营惨淡,企业管理层受文化因素、经济实力限制,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法律红线意识淡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经调解后,常常不能兑现承诺。
建议增加劳动保障编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组织机构;对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公检法”应协调配合,抓住一二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