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72篇(模板)

时间:2024-11-17 作者:储xy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一

鉴于甲方已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乙方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三、甲方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乙方基于甲方的上述保证,在此向甲方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依据《^v^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

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二)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三)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份。

甲方:

乙方: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监理装饰装修工程,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①工程名称: 德善堂东浦药店、德善堂金鸡亭药店及门诊、德善堂瑞丽门诊

③工程规模:室内工程建筑面积 合计约 1000 m2。 ④监理范围: 装饰装修图纸内部分 。

⑤服务范围如下:

(1)前期监理

审定设计方案及图纸;审核工程预算;设计方案确定后5个工作日,按设计图纸核算工程量按定额套预算,把控整个工程总造价。

(2)中期监理

根据图纸及物料表对各节点的材料进场验收以防施工单位更换材料品牌及质量;对各节点隐蔽项目的质量验收及确认各节点是否有按图施工;对因设计及现场与图纸等其它因素需做变更的,与施工单位对接确认变更签证;

(3)后期监理

工程结算审核;对施工单位的增减项及工程竣工时行结算审核。

2、服务方式:

①施工前期,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监理审核工作.

②施工期间,乙方对装饰装修施工过程进行不定期督查。

③施工后期,乙方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协助甲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3、服务承诺:

①乙方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②乙方以主动、认真、负责、公正的服务态度为甲方提供监理服务。 ③乙方对工程各施工重要环节进行详细监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二、委托方提供如下条件:

为乙方提供已使用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和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名录。

三、授权范围

甲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授予乙方以下监理权利:

1、对选用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2、施工工艺变更权,需经甲方同意。

3、对施工单位的处罚建议权。

4、对施工单位人员的调整建议权,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权。

5、对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延期、报验、验收等环节签认权。

6、工程款支付审核,未经乙方签字认可,甲方不支付施工单位工程 1

款项的管理权。

7、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的监控权,施工日期(提前或超期的)签认权。

11、与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

四、合同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 20xx年12月 1 日至20xx年 2 月 28 日止。

五、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次装修监理费用为捌万元。[监理工期限三个月,如果工程超期一个月以上,则监理费用应在原来的基数上增加百分之十作为补偿]

2、支付方式:

合同期间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50%,¥40,000(大写:肆万元正)。签定合同后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工程竣工结算确认完成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尾款50%,¥40,000(大写:肆万元正)。

六、违约责任:

1、在监理责任期限内,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监理费用中扣除相应的损失费用。

2、因甲方不履行授予乙方的权限,造成的损失,乙方不予承担。

3、甲方不如期支付乙方监理费用,每超一天应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七、争议和解决办法:

1、如甲乙双方在工程监理责任出现争议时,以乙方的具体监理工作 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监理规范和标准为依据进行裁定。

2、如有工程监理责任不能认定的,甲乙双方有权提交有关部门进行认定或提交相关仲裁机关仲裁。

3、因违约或终止合同引起的损失和经济赔偿,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提交相关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后,自动作废。

甲方单位(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四

分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按以下原则结算: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xx版)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材料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五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v^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就后甫新村沿街地块商住楼施工承包工期延迟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本项目位于新村四周沿街地块,地块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小高层住宅5幢(9到11层)、多层住宅11幢(4到5+1f)、沿街设1到2层商业用房,均为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积率部分)平方米,储藏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平方米)

本工程主体全部结顶,并进过中间安全、结构验收,装饰工程开始施工。

1、工程开工后周边农民土地政策协调处理延误。

2、工程基础施工阶段天气多雨,自然不可抗力等因素延误。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确认,原合同竣工日期20__年8月9日顺延至20__年6月30日。

协议订立地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六

依照《^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监理内容:

3、 工程监理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合作方式。

a、全程式监理

b、阶段式监理

4、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如果采取全程式监理,甲方负责协同乙方对该项工程现场,进行实际勘探工作。

2、甲方需对乙方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变更

合同执行中如有事项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监理费用。

第四条、执行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a、《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b、其他规定:

第五条、监理款项支付方式

a、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甲方先支付乙方工程总监理费 %,即 元;工程中期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监理费 %,即 元。

b、 支付方式:

第六条、质量报告

如果甲方选择全程式监理方式,乙方待工程施工验收前一天要向甲方提供文字性的各项验收报告单。

第七条、违约责任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a、 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七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与监理方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监理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信息系统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信息系统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信息系统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第二部分);

2.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三部分);

3.本合同附加合同条款(第四部分);

4.实施监理方案和内容(第五部分);

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方向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的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方向监理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方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监理方_____份。

委托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监理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付款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应甲方要求,在原甲方与乙方__年__月__日签订合同的基础上,做相应增项。

根据原施工合同,经双方协商,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范围

__年__月__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出相应的增项工程制做与安装。

二、工期要求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新增工程量

详见附表。

四、质量要求

按原合同承诺履行与参考甲方设计师提供施工标准。

五、付款方式

按原合同执行。

六、其它

1、本协议其它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2、本协议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九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筑面积:

二、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一)适用法律、法规:

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2、天津市有关法规、规章;

3、其它有效的政策性文件。

(二)适用的监理依据:

1、国家、天津市制定的有关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条件;

3、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报批手续及技术资料;

4、委托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及有关与第三方签订的各种合同;

5、委托人与监理方以及有关第三方的书面文件和信息。

三、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十

委托方: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一)适用法律、法规:

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2、天津市有关法规、规章;;

有效的政策性文件。

(二)适用的监理依据:

1、国家、天津市制定的有关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_);

2、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条件;

3、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报批手续及技术资料;

4、委托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及有关与第三方签订的各种合同;

5、委托人与监理方以及有关第三方的书面文件和信息。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1.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监理范围。

2.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及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3.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v^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邮子邮件等。

4.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监理范围: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v^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

乙方: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补充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监理服务补充合同。

自本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及文件如有与本补充合同不符的,概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一、 监理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 。

二、 监理任务

(一) 监理服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入伙准备阶段,保修阶段。

(二) 监理服务内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和文明施工控制、信息资料管理、施工各方关系协调及协助甲方进行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

(三) 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概述: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和工程施工阶段(开工起至小业主入伙)建设用地红线内所含全部工程内容(以招标时的平面规划图为准)的建设监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 建筑工程: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及围护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室内及室外全部装修工程,铁艺栏杆工程等;

2. 建筑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消防、弱电等系统,电梯及自动扶梯等设备安装,室内煤气、室内电气(含通讯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安装、通风工程等;

3. 园区配套工程:小区给排水工程、小区燃气工程、小区电气(含通讯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工程、小区道路工程、小区绿化及园建工程、小区围墙(包括组团围墙)工程及小区附近租用土地的大配套环境工程,变配电、场区道路、雨污水、室外照明等。

4. 项目用地范围内甲方委托的其他工程。

三、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期限:工程开工 年 月 日至保修期满,其中开工日至入伙后3个月为监理正常服务期(入伙日期为 年 月 日),入伙后满3个月至入伙后满两年为保修期。(以上监理开始进场工作的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

四、 监理费用计算和支付

(一) 按约定的监理服务范围,本监理服务合同的监理服务费用为 元/m2,服务费总额暂定人民币 (rmb ,定义为固定监理酬金,不因政府规定及物价等任何原因而调整。)但监理酬金总金额中应有 万元( 总酬金的10%)用于本工程监理部现金奖励,由监理公司按甲方项目部考核及发放名单直接发放给本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并且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监督此部分金额是否实现奖励约定,若期间违反约定,则甲方有权扣除奖励金额。

(二) 建筑面积为暂定量,结算面积以监理服务范围主体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参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三) 监理酬金为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范围及责任对甲方提供服务的价格,其中已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要求的全部监理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全部税项、办公费、电讯费、邮递费、交通费、提供要求份数报告的复印费及装订费在内。

(四) 总监理服务费用须在甲方收到乙方正式签署的付款申请并分期提供完税发票(发票金额应包括各项奖金及奖励款)后,按以下付款办法支付予乙方:

1. 每月由监理方申报该月监理费用并提供相关资料等(包含甲方每月在pdc平台上对监理项目部的过程评估,过程评估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正常付款,评估为不合格的需待监理项目部完成绩效改进计划后支付),经甲方审核后十五日内支付(甲方付款日为每月12日、23日,遇节假日适当调整)。甲方按月支付监理费,每月监理费用为 元(总酬金的90%/总工期),同时计算奖罚。

2. 本合同工程入伙满三个月后双方办理结算,结算前甲方会在pdc平台上对监理公司的整个履约过程进行后评估,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5%,留5%做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双方进行保修结算,保修结算完成后28日内,支付剩余监理费用。

3. 监理方服从甲方对各月监理人员数量和工种的安排,申报的监理人员数量和工种应符合甲方的要求。

(五) 如非监理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限延长,延长时间在3个月以内(含3个月),甲方不予增加任何监理费用,超过3个月则按具体延长时间、经甲方现场确认的监理人员数量及工程量清单中人员工资情况给以补偿。

(六) 因监理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延长期间不支付上述任何报酬。

五、 甲方工作

1. 甲方提供资料:

1) 乙方进场时甲方提供地质勘探报告一份

2) 开工前一周甲方提供基础施工图一套

3) 开工前一周提供主体施工图纸一套

2. 甲方派驻工地总代表: 先生,全权代表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并履行相应权利及义务。

六、 监理人员

1. 监理期间,基本监理人员数量要求如下:曲江监理组织人员一览表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并可通过抽查等方式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经济技术文件进行复审及确认。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十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质量安全方面突出问题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

2.工程建设实施中质量低劣、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等问题。

二、调研项目:

1.水利建筑,关系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的防洪、水库除险加固、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2.中央和地方投资项目。

3.扩内需项目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

4.其他建筑项目。

我市工程招投标工作和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招投标方面:

1.有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不高

目前,我市上还存在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为承担项目而

无原则地迁就招标人无理要求的现象,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据项目法人反映,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工作态度傲慢、工作不主动,项目服务质量不高,收费偏高等不良现象。

2.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脱节

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2部分,但二者在实践操作中却存在脱节问题。一方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而招标代理机构缺乏施工整个管理过程的经验;另一方面,承包合同管理主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单位又没有参与招标工作,造成了招标工作与合同管理不同一个主体,没有连续性,形成了脱节,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是不利的。

3.存在挂、靠投标的不良现象

目前,我市建筑市场还存在一些私人工头靠挂靠公司,以公司名誉进行参与工程投标的现象。同时,也存在一些建筑公司,专门靠他人来挂靠,从中收取一定管理费以赖生存的现象。由此衍生出的间题是:一旦中标,原投标书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等被偷偷更换,造成个别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或迟迟不到位,不能有效地履行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的管理职能。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及时到位,将给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工作造成很多麻烦和困难,让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打了折扣并存在隐患。

四、改进建议

1.依法招标。

为保证我市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地进行,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对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以及工作开展情况、收费标准及依据、单位信誉等基本情况的跟踪等。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活动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的监督,主要是对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串通招投标、歧视排斥投标、违规评标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借,督促和检查工程各项目单位按时依照《xxx招标投标法》完成施工招标投标工作。

2.熟悉文件合同。

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要重视并及时熟悉招标文件和施工有关合同,必要时专门成立合同管理小组,组织合同学习,才能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尽快地履行管理职责,

尽量减少合同管理工作的问题,减少因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的麻烦,使工程施工合同与原来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差异,基本符合招标阶段要求达到的目的。

3.出台政策。

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顿内建筑市场,杜绝挂、靠投标的不良现象。招标投标管理站将中标的施工单位在投标中承诺的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及时到位作为一项重要的信用内容进行实地考核,对原则上违反原投标承诺的、没有派遣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管理的、实际存在挂靠现象的施工单位采取限时限制参加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并予以通报,以维护招标投标工作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为确保我市工程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质量安全方面:

通过本次专项调研工作后我们认为,建设工程项目是一种特殊产品,它的质量水平高低事关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还处于破旧立新的发展过程中,必须从体制机制完善的角度进行考量,正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

1.从政府监管层面看,作用发挥尚不充分

我市建筑质量安全机构权威性的不足对监管职能的发挥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其编制、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及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的形式、内容、方法、手段与当前建设工程规模大、标准高、分布散、专业性强的情况尚有一定距离。

2.从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看,责任意识需加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是建设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但少数建设单位考虑较多的是经济利益和工程进度。个别单位“低价中标”后,往往是尽可能的节省建设成本,忽视安全质量投入、压缩工程造价、降低使用建材的标准、随意压缩工期、分包转包给施工单位时不注重对方的资质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个别建设工程招投标后不按有关价格规定签订监理合同,不顾成本压低监理价格。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应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由于监理方受聘于建设单位,处于弱势地位。同时监理人员的待遇较低,人才流失严重,技术能力不强,造成一些建设项目中的监理单位难以对工程实施有效的监管,无法发挥监理应有作用。同时,现行市场准入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和严谨的规范操作,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3.从关键环节看,竣工验收管理需完善

依据xxx《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国建设工程于xx年4月开始实施备案管理,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不利于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开展此项工作。

六、改进建议

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着力于抓源头、抓事前、抓控制,在当前城市建设大发展的背景下,须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新的体制和机制。

(一)制定实施细则,增加法规执行的操作性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建设工程管理,我国已相继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增补、修订了大量的技术标准,但从实际情况看,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建筑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议有关方面根据“建筑法”,抓紧制订有关工程质量、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行政法规,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工程质量行为责任制等纳入法制轨道。同时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引用技术标准中有关强制性条款和专门的标准化机构或社会组织制定发布的技术标准,实行“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体制。

(二)充实管理机构,提升政府监管的权威性

在当前建设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监管程序较为复杂的大背景下,有关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的监管职能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就我市而言,主管部门的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应与全市、我市的建设状况相匹配。

(三)完善问责机制,强化质量安全主体的责任性

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控制是建设项目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通过本次调研工作,建议市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安全责任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管,特别是对建设单位这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核心责任主体的监管,重点抓好建设单位责任制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强化其社会责任意识,不间断的开展诚信建设。同时改进监管方式,抓住招投标、建材质量、监理等重点方面进行强化管理。“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建议市有关方面制定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进行制约的具体操作性实施细则,明确权力义务,细化责任标准,对压缩工期、降低建设标准、使用劣质建材、监理不作为等情况尽快明确处罚措施,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批评指证!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十五

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2.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及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3.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v^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邮子邮件等。

4.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 监理单位:(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十六

1.钢筋单项劳务分包合同(word)2.脚手架单项劳务分包合合同(word)3.模板单项劳务分包合同(word)4.泥水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word)5.防水专业分包合同(word)6.消防工程施工合同(word)7.烟道供货安装合同(word)8.复合保温材料采购合同(word)9.砂石采购合同(word)10.蒸压加砌块采购合同(word)11.塔吊安拆、租赁合同(word)12.升降机安拆、租赁合同(word)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十七

1铁路监理的合同管理的特点

合同管理是铁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失路合同管理具有自身的特点:

(l)合同涉及金额较大。一般说来肤路建设工程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项目它涉及到铁路路基、桥涵、轨道、隧道建设等等各种问题,铁路标段招标额一般高于25亿元,如北京动车段工程总投资为74亿元。可见相对于其他合同而言肤路建设合同的标的金额较大。

(2)合同设计内容较多。相对于其他合同而言肤路建设合同比较复杂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而且比较详细。以20xx年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汤阴东至日照南段的铁路建设合同为例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是海南中交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涝务分包单位(乙方)是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合同叫做《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涉及到工程概况、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施工图纸、施工前期工作、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甲方责任、乙方责任、工程总金额、付款方式、工程期限、工程质量、质量检查与验收、安全施工、现场管理、违约、争议、附加条款等等注羊细的规定了工程建设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

(3)合同履行时间较长。铁路的工程量决定了铁路工程合同的工期比较长很多铁路工程管理合同的工期都在三年以上,比如北京动车段工程合同工期就是三年,这里的工期一般是包含节假日及不可抗力的胆对于雨雪天气等不可抗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该不可抗力如果影响工期正常进行应当顺延工期。

2如何加强铁路监理的合同管理?

事前控制—做好合同签叮前的准备工作

合同签订前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根据铁路工程施工路段的具体j清况沛」定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最适合的发包方式以及结算和验收方式。如被誉为“天路”的青藏铁路是世界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启东起青海西宁市南至西藏拉萨市,全长1956公里,青藏铁路的很多线路施工地点是高海拔地区和无人区,需要克服多年的冻土、缺氧、生态、天气等难题,仅靠一两个施工单位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为此清藏铁路的参建单位有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几个单位他们共同商讨青藏铁路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事中控制—签叮书面合同

做好合同管理与检查工作铁路监理的合同管理应从兑现合同承诺,自觉履行业主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监督施工承包人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在合同的约束下实现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目标的要求。为了确保铁路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施工企业在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时要尽量采用书面合同。从施工企业管理的角度而言要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以明确权利义务、防止纠纷。合同一经签订,就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捉使合同管理正规化和规范化撇好合同风险工作分析尽可能的避免合同纠纷。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一定要确保铁路施工单位人员的稳定尤其是技术性人才。关键岗位确保由专业性正是人员担任,监理单位定期报告人员流动情况,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同时,还要成立专门的独立于合同双方的第三方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状况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证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等。

事后控制—做好合同总结

处理好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完毕,一定要及时总结和评估。对合同制定执行中的好的管理经验要总结推广对合同制定执行中的不好的管理问题要加以修正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合同管理的评估与总结工作是合同管理的最后阶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河以为下一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提供实战经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要尽量采取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加果不能和解就要申请仲裁甚至提起诉讼。要申请仲裁解决纠纷必须在合同中有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就仲裁解决纠纷达成了一致否则便不能进行仲裁。如果提起诉讼就要尽可能的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3结束语

总之在现代企业管理中,铁路监理部门应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nt实提高铁路监理的合同管理水平提升我国铁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质量。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十八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___(简称委托人),委托(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

2.工程地点:___

3.工程等别(级):____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监理大纲;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委托人:______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名)

单位地址:

xx编码:_______

电话:_

电子信箱:

传真: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地址:_____市江苏路11号附1号xx

编码:850000

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十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改造工程委托监理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办公楼____层____室。

3.工程规模:总投资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第二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2.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乙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5.当甲方发现乙方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2.甲方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乙方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3.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甲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

6.甲方应当将授予乙方的监理权利,以及乙方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甲方应在不影响乙方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乙方员工地住房及约定的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乙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补偿损失。

3.甲方如果向乙方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乙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五条 乙方权利

1.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权利:

(1)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

(4)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当书面报告甲方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

(7)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开令、但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甲方不支付工程款。

2.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甲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甲方批准时,乙方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甲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甲方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甲方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证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乙方员,向甲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甲方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甲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甲方。

4.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条。如果因乙方过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

3.乙方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八条 监理报酬及其支付

1.监理报酬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

2.上述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

3.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滞纳金。

第九条 合同期限

x个月,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和解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二十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总收费________元/月,共__________月,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监理费总额的_____%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监理费总额的_____%(不包括定金);监理工作结束甲方工程验收通过当日,应支付该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每周两次检查工地情况,并向业主汇报。对工程涉及的问题为业主提供中立的专业意见。

2、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3、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4、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5、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当监理工作进行不到半个月时,甲方应支付半月监理费。当监理工作进行超过半个月时,甲方应支付一个月的监理费。

(三)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四)由于施工方、材料供应或者业主的原因不能按规定施工期限完工,导致的施工时间延长,其监理费用另算。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完成本工程的监理直到工程完工,双方需再签订监理延长合同。

第六条 不可抗力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二十一

20xx年3月,建筑市场管理司组织成立工程项目管理调研组,分别对湖北、北京、上海、重庆四个省市近几年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考察。同时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书面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开展现代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历程回顾

1.工程设计企业开展项目管理的情况。我国工程设计企业以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和工程咨询设计公司为目标,自上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注重学习和掌握国际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进入21世纪以后,勘察设计单位企业化改革、功能性改革全面展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逐步向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化工、石化、石油、冶金、电力、机械、建材、轻工、电子、有色、核工业等行业一大批骨干设计企业转制成工程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能力显著增强。据统计,2006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收入亿元,其中工程项目管理和总承包收入为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倍。

2.施工企业开展项目管理的情况。我国施工企业开展现代化项目管理是从1986年xxx领导提出学习推广^v^鲁布革^v^工程管理经验开始的,共经历了学习试点阶段(1986年至1992年)、总结推广阶段(1993年至1997年)和规范和发展阶段(1998年至今)三个阶段。施工企业在认真学习推广^v^鲁布革^v^工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以项目管理为突破口,以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为主要特征,坚持管理层与劳务层分离,加强两制建设,创造性地建立了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的新型管理机制。同时积极健全本企业的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采用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努力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监理企业开展项目管理的情况。为了促进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1988年我国建立了工程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了工程监理这种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近年来,工程监理企业以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为基础,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从项目管理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层次积极参与工程项目管理实践。据调查,2006年开展项目管理业务的工程监理企业近500家;部分具有综合实力的工程监理企业对内进行资源整合,包括调整组织管理体系、人才结构、服务方法和手段,提高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集成化程度。

4.各级政府近年出台的政策文件。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原xxx相继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为我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指明了发展方向,促进并规范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发展。在20xx年新修订发布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三个部令中,也对工程建设企业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做了明确规定。近几年来,北京、天津、河北、浙江、湖北、湖南、河南、云南、甘肃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施行办法。

(二)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1.促进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改革。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产生了一批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促进了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向专业化、科学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进程。全国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开展了政府投资工程组织管理方式的改革试点。各地政府投资工程通过专业化、社会化的相对集中项目管理,达到了控制投资、降低成本、遏制腐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的目的。

2.提升了工程建设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通过学习应用国际先进工程项目管理方法,改革创新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积极拓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大提高。2006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收入中,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收入占到,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等31家设计企业完成工程总承包合同额均在10亿元以上;全国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0975亿元,比上年增长,中铁建、中铁工、中建总公司等三家企业进入了世界500强;全国工程监理企业的营业收入亿元,其中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收入达亿元,有11家监理企业项目管理营业收入超过5千万元。

3.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项目管理框架体系。经过多年的学习借鉴和创新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国际通行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及相关标准为理论指导,以我国工程建设企业的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服务实践为基础,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依托,以工程建设企业的项目管理程序手册及相关工作规程为操作指南,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项目管理框架体系。

4.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促进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如由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工程管理任务的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项目,节省投资505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工程主体结构获重庆市优质结构奖,受到社会、政府和建设单位的一致好评。

5.造就了一支专业化的项目管理队伍。中国建筑业协会10多年来先后组织培训了项目经理近百万人,组织3千多人参加了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培训。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组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班100余期,参加培训的一万余人成为工程设计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骨干力量。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培训工程监理人员28万余人,已有万人取得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6.创新了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和工程建设企业发展了新的项目管理模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企业在一些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中,采用了^v^pmc+epc^v^和^v^ipmt+epc+工程监理^v^等项目管理模式,在优化工程组织、确保安全、减少投资费用,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一些设计企业充分发挥了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对工程建设的主导优势,工程项目管理的合同形式也多种多样,除通行的项目管理服务(pm)和项目管理承包(pmc)之外,有的还开展了设计加采购服务(e+p),设计加采购服务加施工管理服务(e+p+cm),设计加项目管理承包服务(e+pmc)等等。一些项目管理企业和监理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项目管理新模式,如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积极开展了^v^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v^三合一管理、项目总控、cm管理以及全过程全方位咨询服务等项目管理服务。

7.加快了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接轨的步伐。近年来,有一些企业独立或与外国公司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提供专业化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如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sei)与美国柏克德(bechtel)公司、英国福斯特惠勒(fosterwheeler)公司组成联营体,作为项目管理承包商(pmc),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荷兰皇家壳牌集团联合投资45亿美元建设的南海石化项目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项目管理服务。

(一)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相关政策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都明确了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而缺少对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规定,造成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无法可依,特别是一些项目管理单位的责权不明确,在管理过程中往往处于很尴尬的地位,许多职责与监理单位重叠交叉,对施工总承包及分包单位又没有约束力。其次,现有的项目管理政策文件还不够完善和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市场亟需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范本》和《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还没有出台;项目管理服务取费标准、风险管理制度等配套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二)社会各方认识不到位,市场发育不完善

从调研情况看,首先社会各方对项目管理的认可程度还有差别,如大多数外资项目业主认同工程项目管理方式,一些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业主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工程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和显著效益;少数经济发达的城市,对项目管理的理念认识比较到位;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项目管理理念还没有被工程建设的各方所接受;不少业主认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后,自己的权力受到削弱,不愿采用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方式。由于相关方面对推行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进展缓慢等因素,致使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市场需求还较低。其次,由于目前市场机制不够成熟,项目风险防范机制没有完善,也使得业主不敢轻易委托项目管理。另外,建设单位所付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项目管理的快速发展。

(三)企业层面的问题

1.企业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系还不能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需求。我国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还没有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及项目管理体系。全国除50余家设计单位已改造为国际型工程公司外,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在服务功能、组织结构等方面不能满足高水平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多数工程监理企业的服务范围局限于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其服务功能、组织结构还不能满足全过程、全方位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要求。

2.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不高。工程建设企业普遍缺乏精管理、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复合型项目经理专业人才,这也是我国工程建设企业与国际工程公司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的重要因素。

3.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我国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主要应用传统方法和手段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缺乏先进、实用和系统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只有少数企业应用计算机集成系统进行工程项目管理。而国际大承包商十分重视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如美国柏克德公司每年投入1000万美元以上用于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

(四)与国际接轨方面的问题

与国际先进的工程公司和咨询公司相比,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公司数量太少,目前只有化工、石化等行业有少数国际型工程公司,而且企业的业务领域也普遍较窄、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份额较小,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水平也不高,多数企业只擅长某一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尚需开拓。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科学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必然选择,是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我国工程咨询服务业和建筑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施^v^走出去^v^发展战略的必然趋势。实践证明,推进工程项目管理发展,对全面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工程建设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家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齐心协力,推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

一是在《建筑法》修改时,建议增加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相应条款,明确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法律地位;二是组织研究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积极培育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市场;三是在近几年工程项目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建议组织修订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范本》和《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以便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和总承包服务行为;四是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收费问题的研究,系统解决包括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在内的工程咨询服务业收费问题。

(三)大力培育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市场

贯彻落实《xxx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应当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强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对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应当进一步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积极采取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等方式组织项目建设。通过政府投资工程实施专业化项目管理的示范引导,重点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项目管理企业。与此同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也应努力适应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市场的需求,转变经营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健全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范围,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化、集成化的高水平项目管理服务。

(四)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开展项目管理

工程设计企业要发挥自己的技术、人才密集优势,通过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加快创建一大批以项目管理为中心,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的国际型工程公司或咨询设计公司,为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提供全过程的技术和咨询服务。施工企业要发挥专业技术、施工管理优势,推动技术和管理创新,运用现代化项目管理方法和手段,通过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开发和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技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工程监理企业要发挥智力密集优势,适应市场需求,注重人才培养,拓展服务功能。鼓励综合管理能力强、人才结构合理的工程监理企业,在提高工程监理水平的基础上,积极为工程建设提供全过程、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积极开展^v^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v^三合一项目管理、一体化项目管理。

(五)积极推行现代项目管理技术和方法

(六)加快建设项目管理人才队伍

坚持^v^引进来^v^和^v^走出去^v^相结合的方针,注重培养三种管理和技术人才:一是能适应工程建设企业结构调整和熟悉项目管理的复合型知识人才;二是熟悉国际惯例并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中高级工程技术外向型人才;三是能适应技术进步和建筑业发展经营需要的开拓型经营与决策人才。

(七)尽快建立项目管理的风险机制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贯穿于项目决策和项目实施全过程,且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涉及面广,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要设立专门的项目风险管理部门,配备风险管理专职人员,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管理计划,不断地监控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同时,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还要通过保险、担保转移项目管理的风险。

(八)努力开拓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

首先,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尽快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国际工程标准和规范、拥有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增强工程项目集成管理能力,由单纯的阶段服务向全过程管理和全方位服务转变;同时,企业要加强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的调查研究,要努力整合内外资源,采取与国内外工程咨询公司、财团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快开拓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进程。其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加大对工程咨询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扶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

(九)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的作用

首先,行业协会要深入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市场调研工作,积极为企业开展项目管理业务提供服务。要会同有关高等院校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的前沿研究,组织研发、推广项目管理应用软件。第二,行业协会要为企业建立一个广泛自由的交流平台,组织会员单位总结、交流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及时宣传、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第三,行业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快诚信体系的建设,制订并组织实施项目管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第四,行业协会要努力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加强与国外组织的交流与协作,及时发布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的最新动态、科技成果、发展趋势。第五,行业协会和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化骨干队伍的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是针对有工作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二十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2016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监理人(盖章):_________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

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_________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_________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二十三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 合同协议书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二十四

委托方(甲方):

监理方(乙方):

依照《^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框架结构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125平方米,使用面积:114平方米;

工程监理期限:60天,自签订合同次日起计算。

1、地面(防水面层、水泥砂浆面层、面砖面层、地板面层)

2、水电(上、下水、强电、弱电管线铺设及灯具、洁具安装)

3、抹灰(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

4、门窗(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塑钢门、特种门、门窗玻璃安装)

5、吊顶(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

6、软质隔墙(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

7、饰面板(砖)(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

8、涂饰(乳胶漆、木器漆、美术涂饰)

9、裱糊与软包 (裱糊、软包)

10、细部(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安装、花饰制作安装)

1、施工图会审及图纸交底。

2、材料验收。

3、工程质量控制。

4、工程造价控制。

5、工程进度控制。

6、工程分部分项及竣工验收。

7、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3、本工程的设计图纸

1、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每平方米72元,以工程使用面积114平方米计算,收费人民币8208元,金额大写捌仟贰佰零捌元进行结算。

2、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委托方支付监理方监理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计人民币2460元,金额大写贰仟肆佰陆拾元。

3、 工程吊顶分部分项验收合格后并签字确认后3日内,委托方支付监理方监理费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计人民币4100元,金额大写肆仟壹佰元。

4、 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委托方付清监理方监理费余额计人民币1648元,金额大写壹仟陆佰肆拾捌元。

1、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监理人决定委派黄练雄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监理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人义务。

2、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相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1、 委托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

2、 委托人应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应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3、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资料。

4、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5、 委托人应当将监理人的监理权利和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对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装饰装修质量标准、房屋安全规定或设计合同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2)、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标准的材料,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通知后方能复工。

(3)、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4)、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委托人有对本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变更的审批权。

2、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3、监理人调换本工程监理人员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在监理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员过失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总额(除去税金)。

1、未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质量控制,造成工程返工的。

2、未严格对按合同约定施工材料进行检验,造成工程返工的。

3、未严格进行分部、分项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并经委托人确认,留下工程隐患造成委托人损失的。衡量监理人是否过失的依据以监理人的是否书面告知委托人或承包人的报告以及工程验收记录为准。

4、 监理人在监理期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方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 = 直接经济损失 × 5%(酬金比率)

1、 委托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3、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监理人监理费,如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向监理人支付人民币壹佰元违约金。

1、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监理期限,双方应重新约定监理费用。

2、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贪污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3、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报酬。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二十五

监理工作就是依据法律法规,规范,合同,设计文件等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由于该项目工期紧,主体结构施工又处于雨季,这就要求该项目的监理工作必须始终是高效优质的,同时要求项目监理组必须以最有力的监理手段,优质高效的监理服务,严格得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才能确保实现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目标。

1、完善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和管理体系,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工程项目的实施首先需要施工单位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因此,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建立质保体系和管理体系,并使其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管理作用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

2、严把工程材料质量关:

合格的建筑产品首先要有合格的建筑材料,严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用到工程中,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使用到工程中。

3、加强工序控制和过程检验:

在施工监理过程中,项目监理组始终遵循的一个原则是强化工序控制,不合格的工序坚决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特别是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严格实行工序开工前的控制、过程中的旁站检查、工序完成后的检查验收三个步骤。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组要求施工单位实行“三检制”,由施工单位把好质量的第一关,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采取巡视、平行检查、旁站等监理手段,对分项、分部工程实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使得该项目的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可控制状态。

4、工期和费用控制:

由于工期紧,如何保证工程的进度,是监理组除质量外重点控制的一项工作内容,监理采取一下措施

1)工期目标制定总体进度计划,然后将进度计划分解到月和周分别制定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出现进度计划偏差,及时找出原因,进行相应调整。

2)提高工序一次检验合格率。监理组人员坚持日常每日的巡视和平行检查,并提前介入工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大大缩短了工序检验时间。

3)强调预控,减少返工。凡是易出质量问题的部位,提前向施工单位下达预控通知,重点部位控制,避免和减少返工。

4)由于采取了以上有效的控制措施,从而为实现总工期目标打下了基础。在费用控制方面,严格审查施工现场签证,对签证索赔进行了细致的审核。

5、协调关系方面:

我们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作为监理人员首先应做到“公正和公平”。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做到对施工单位公平。其次是协调业主与施工方的关系要公正,我们既要竭诚为业主服务,在业主与施工方发生冲突时,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关系、解决矛盾。例如:在审和签证费用时,以中立的第三方的态度进行严格的审核,签署相对准确的审核意见。

6、安全监理工作:

审查了施工单位报送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人员实行三级入场教育的情况。与业主联合进行施工用电安全、防高空坠落措施、设备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对于施工作业中出现的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安全和人身安全。

7、严格执行“一办法三手册”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开发区实施“一办法三手册”,首先组织监理组人员学习“一办法三手册”相关内容,掌握具体要求及具体操作程序。定期检查总包单位的资料填写情况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纠正。

1、监理在审查施工技术方案方面,应着重审查可能出现安全问题和质量隐患的特殊工种和关键部位的专业施工方案,雨季施工方案、安全用电和安全施工方案等,监理组定期检查督促方案的实施,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从而保证该项目的施工安全。

2、充分的施工准备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必要性条件:

提前组织材料进场,特别是需要二次复式的材料更要提前组织进场,一旦材料复式(或加倍复式)不合格,可以为重新更换材料赢得时间,而不至于因材料因素而影响工期。

3、在工程监理过程中,首先要坚持依法办事,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施工、监理合同等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和标准,这是监理工作原则性的内容,做到严格监理才能为业主提供满意的产品。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原则,站在公正的立场去监理,不偏袒任何一方,协调工作才能做好。

5、按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去做,严于律己,树立清正廉明的形象及威信才能使施工单位对监理诚信诚服,监理工作就好开展了。

6、对监理组人员要不断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交流。使其逐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满足监理工作的需求。

7、在合理的范围内,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满足业主的需求,让客户满意是监理服务的宗旨之一。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二十六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是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v^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三条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v^法律、行政法规以及^v^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 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用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由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以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者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 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以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 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展开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 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 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 理 人 的 权 利

第三十一条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三、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发 包 人 的 权 利

第三十二条 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 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 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约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方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内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 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违 约 行 为 处 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监 理 报 酬

第四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 发包人对监理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

第五十二条 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争 议 的 解 决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第一条 (1)“工程项目”是指:--------------------

(2)“发包人”是指:--------------------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等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v^第16号令);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v^第102号令);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20xx);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xx);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511l-20xx);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建管[1999]637号);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水建管[1999]637号);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管理办法》(水建管[1999]637号);

《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规定》(水建管[20xx]217号);

《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管理办法》(水建管[20xx]217号);

《国家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第四条 补充以下内容:监理工作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本合同的监理依据包括:

第五条 发包人常驻代表:待确定后书面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现场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授权范围。

本条增加如下内容:

(一)监理机构

1、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人提供与监理人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的工作,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2、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展开工程建设监理工作,除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xx)、《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511l-20xx)规定的具体业务以外,还应负责协调及处理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设计、施工、与其他项目衔接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公正的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

3、监理机构应根据相关行业的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和工程建设内容分专业、分项目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监理机构主要人员的资格应在监理机构中详细描述,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监理人员的组成应合理,监理人派驻进场的监理人员的素质、数量、专业配置及层次结构必须满足工程进展和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由本单位注册人员承担,并不得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中兼职。

(二)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任职经历;

(2)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任职经历;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相应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包括(但不限于)水工、金结及设备、机电、水文、地质、材料、试验、测量、计划、财务、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员。

(4)设备监造师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5)^v^、水利部及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有关资格证书均可,但必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第九条 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见第二卷《监理范围和主要服务内容》中有关内容)。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见第二卷《监理范围和主要服务内容》中有关内容)。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10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条 监理人员的调整增加以下内容:

(1)监理机构进场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所派驻的监理人员在本项目中的现场累计时间每年不得少于9个月。

(2)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格与技能的人员。

(3)更换正、副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报经发包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离开现场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第十三条 本条增加如下内容: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但不限于):电站枢纽大坝和厂房基坑开挖、隧洞开挖、基础工程、土方回填、建筑物止水、混凝土工程含碾压振捣、防冻保温工程、洞室一次支护及混凝土衬砌工程、金结制安、机电设备安装、观测工程的施工等。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二十七

协议书由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

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

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

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业主: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二十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9.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九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 ____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10.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资金在____ 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 元限度之内。

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二十九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房建工程(以下筒称“本房建工程”)概况如下:

房建工程名称:

房建工程地点:

房建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三十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v^合同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v^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v^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v^法律、行政法规以及^v^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v^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v^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七条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7.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的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例】:某工程项目,发包人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和电梯安装分别发包给了甲、乙两个承包人。乙承包人在进行电梯安装时,由于甲承包人不配合,给乙承包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则该损失应当由( )承担。

a 乙承包人 b 发包人 c 甲承包人 d 工程师

答案:b。

【例】:对于单价合同,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

a 采用单价合同,要求工程量清单数量与实际工程数量偏差很小

b 单价合同的特点之一是风险由合同双方合理分担

c 固定单价合同由发包人承担物价上涨的风险

d 可调单价合同由承包人承担物价上涨的风险

答案:b

【例】:对于采用单价合同的招标工程,如投标书中有明显的数字计算错误,业主有权先作修改再评标。当总价和单价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正确的做法是 ( ):

a 分别调整单价和总价

b 按市场价调整单价

c 以总价为准调整单价

d 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

答案:d

【例】: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下,承包人承担的风险是 ( ):

a 工程变更的风险,不包括工程量和通货膨胀的风险

b 全部工程量和通货膨胀的风险

c 全部工程量的风险,不包括通货膨胀的风险

d 通货膨胀的风险,不包括工程量的风险

答案:b

【例】:一般而言,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的投标报价较高的原因是 ( ):

a 承包商丧失了今后一切的索赔权力

b 业主因今后工程款结算的工作量减少而给予承包商的费用补偿

c 业主今后可以增加工程范围和内容而不给予承包商另外的费用补偿

d 承包商会将工程量及一切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补偿加到投标报价之中

答案:d

【例】: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 ( )的项目:

a 工期长、工程量变化幅度很大

b 工期长、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太大

c 工期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太大

d 工期短、工程量变化幅度很大

答案:c

【例】:关于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和应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采用该计价方式不利于业主方的投资控制

b 采用该计价方式不利于业主方的进度控制

c 该计价方式不宜用于项目管理合同

d 该计价方式不宜用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

答案:a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果工程师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 ):

a 工程师已经确认,承包人不再承担计划的缺陷责任

b 工程师已经确认,承包人仍应承担计划的缺陷责任

c 工程师未确认,承包人应修改进度计划

d 工程师未确认,承包人应等待工程师的进一步指示

◆ 答案:b。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后,应当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时间 限制则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如果工程师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已同意。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和对承包人施工进度的认可,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所应承担的责任。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是( ):

a 工程验收通过

b 承包人送交了竣工验收报告

c 办理完移交工程手续

d 发包人支付了竣工结算款

◆ 答案:c。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收到竣工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给发包人,施工合同即告终 止。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不能按时开工,( )后推迟开工日期

a 需承包人书面通知工程师

b 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c 应经工程师批准

d 需承包人书面通知发包人

◆ 答案:c。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果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工期不予顺延。如果承包商未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也不予顺延。

【例】: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 ):

a 投标书及其附件

b 招标阶段对投标人质疑的书面解答

c 资格审查文件

d 工程报价单

e 履行合同中的变更协议

◆ 答案:a、d、e。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协议书和通用条款中规定,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签订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和履行过程中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文件。

【例】:依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当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运到现场准备安装前造成损失 ,则该损失应由( )承担。

a 发包人

b 承包人

c 设备供应人

d 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

◆答案:a。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关于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出现的责任承担:①工程本身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②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③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

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例】:依据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规定,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是( ):

a 保险对象包括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而不包括公共工程

b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c 发包人未经过竣工验收即提前使用部分工程,保险公司不再对该部分工程承担保险义务

d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答案:c

【例】: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终止时间可以是( ):

a 工程动工

b 全部工程验收合格

c 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全部工程

d 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

e 保修期满

答案:b、c

【例】:建筑工程一切险规定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 )的损失。

a 外力引起的电气装备

b 地震导致施工建筑物

c 台风摧毁施工现场内的临时工程

d 水灾导致被保险人在工地上原有建筑物

e 气温变化造成精密仪表

答案:a、b、c

【例】:某建设项目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为1000万元人民币,在施工中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该施工项目( )方式发包。

a 应该采用公开招标

b 应该采用邀请招标

c 应该采用议标

d 可以采用直接委托

答案:d。

《招标投标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发包建设任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抢险救灾工程;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勘查、设计或施工。

【例】:考虑到特殊行业施工内容的专业要求,设备安装工程一般采用( )方式为宜。

a 公开招标

b 邀请招标

c 议标

d 方案竞赛

答案:b。

方案竞赛是设计招标的招标方式;议标是材料采购中采用的招标方式。题中提到特殊行业,说明潜在的投标人很少,所以对于这样的项目宜采用邀请招标。

【例】:招标方式中,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比较,其缺点主要有( )等。

a 选择面窄,排斥了某些有竞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

b 竞争的激烈程度相对较差

c 招标时间长

d 招标费用高

e 评标工作量较大

答案:a、b。

【例】:招投标过程中需要对现场进行考察,以了解现场情况。现场考察组织工作由( )。

a 招标人承担,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b 投标人承担,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c 招标人承担,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d 投标人承担,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答案:a。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

【例】:公开招标在开标时,应当由( )。

a 招标监督机构主持,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

b 招标监督机构主持,投标人自愿参加

c 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

d 招标人主持,投标人自愿参加

答案:c。

《招标投标法》规定,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均应举行开标会议,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并邀请项目建设有关部门代

表出席。

【例】: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不允许招标人在定标过程中( )。

a 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进行谈判

b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c 强制中标人接受新的承包条件

d 在评标委员会推荐备选中标人名单外确定中标人

e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答案:a、c、d。

【例】:当投标人对现场考察后向招标人提出问题质疑,而招标人书面回答的问题与招标文件中规定不一致时,应以( )为准。

a 现场考察时招标人口头解释

b 招标文件规定

c 书面回函解答

d 仲裁机构裁定

答案:c。

【例】:对设计投标书进行评审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有( )。

a 设计方案优劣

b 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

c 投资估算是否超过限额

d 投标报价是否最低

e 社会信誉是否良好

答案:a、b、c、e。

b属于“三废治理方案” ,是设计招标书评审的主要内容;c的投资估算是属于设计人的工作;d应当要求投标报价合理。

【例】:某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在投标有效期内未能结束评标工作,招标人需延长投标有效期,则( )。

a 投标人可以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b 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c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期限

d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期限的要求

e 投标人可以接受招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期限的要求

答案:b、c、d、e。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例】: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与投标人应以( )作为施工合同价。

a 标底价

b 投标价

c 评标价

d 标底修正价

答案:b。

【例】: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书,( )。

a 不予淘汰,在订立合同前予以澄清、补正即可

b 不予淘汰,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补正即可

c 不予淘汰,允许投标人重新报价

d 初评阶段予以淘汰

答案:b。

【例】:某招标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提出降价要求。对该降价要求,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 人( )招标人的要求。

a 应当接受

b 可以接受

c 应当拒绝

d 可以拒绝

答案:c。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之间已经形成了法定认可的关系,任何一方的要求争得双方的一致同意,否则是无效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提出降价要求,对该降价要求,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人应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

【例】:按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或报酬没有约定的,确定价款或报酬时应按

( )的顺序履行。

a 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合同有关条款、补充协议

b 合同有关条款、补充协议、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c 补充协议、合同有关条款、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d 补充协议、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合同有关条款

答案:c。

【例】:某建设项目,承包人与分包人口头约定了施工合同内容,施工任务完成后,由于承包人欠工程款而发生纠纷,但双方一直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此时应认定( )。

a 施工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 施工合同成立,且已生效

c 施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

d 施工合同不成立,但有效

答案:b。

口头形式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一般认为,合同的形式可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一般说来,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具体地讲:口头合同自受要约人承诺时生效;书面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虽然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履行全部或主要义务的,可以视为合同有效。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的,当事人取消或改正后,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例】: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给付货

币地点,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事后双方又

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依据《合同法》,应在

( )履行。

a 支付货币一方所在地

b 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c 货币存放地

d 货币使用地

答案:b。

◆【例】:某工程签订的钢材采购合同,由于条款内未约定交货地点,故运费未予明确,则供应商备齐钢材后应( )。

a 将钢材送到施工现场

b 将钢材送到发包人的办公所在地

c 将钢材送到发包人的仓库

d 通知发包人自提

答案:d。

《合同法 》中规定“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除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外的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本题中的履行义务一方的履行地就是供货商所在地 。

【例】:合同履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 )。

a 继续履行

b 采取补救措施

c 赔偿损失

d 返还财产

e 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答案:a、b、c。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责罚。

【例】: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则此延误的责任应由( )承担。

a 工程师

b 承包人

c 工程师和承包人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___(简称委托人),委托(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

2.工程地点:___

3.工程等别(级):____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监理大纲;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委托人:______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背景

2、项目建设历程

二、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受__的委托,__公司承接了__工程的监理项目,对__工程的所有建设内容进行全过程的监理。项目监理合同签订后,我公司立即组建了监理组进驻用户现场,在总监理工程师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按照监理程序开展监理工作。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依据信息系统过程监理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信息技术国家标准,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项目建设合同、相关资料,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变更进行控制,对项目的合同和信息文档资料进行管理。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不定期的向用户提交阶段总结;及时把握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监理建议;公平公正地协调处理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顺利进行。项目监理部全面履行了监理委托合同赋予的义务和责任,圆满完成了本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工作控制目标达到合同要求。

三、监理工作的措施和效果

1、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始终以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验收及评审标准为依据,督促承建单位实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硬件及系统集成方面,协调各方讨论制定《系统集成方案》和《系统实施方案》,并组织进行评审,直至通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以此为依据,检查各供货商的施工规范和技术目标实现情况,各供货商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组织进行初步验收,系统集成实施完成后组织进行最终验收。系统集成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基本达到设计方案的要求,目前系统运行比较稳定。

软件开发方面以《需求分析报告》和《系统设计报告》等为依据,督促软件开发商全面实现用户的需求。组织对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个阶段。不通过的通知开发商进行整改,直至评审通过。编码开发完成后督促开发商进行内部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之后还组织最终用户进行确认测试,对于不符合需求和设计的内容及存在的问题要求开发商进行修改和调整。劳动保障一体化应用软件覆盖了所有相关的业务内容,并充分考虑了业务发展的方向。目前系统运行总体情况比较好。

__卡系统建设方面,审查__卡结构的设计是否符合__。根据需求对卡结构进行扩充,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讨论卡结构的合理性和应用方面的接口和技术实现,组织对卡的管理和应用进行联调测试。实现了__卡和__卡的复合及联动支付;实现了__。实现了__的管理。目前卡系统运行良好,卡的应用情况也比较好。机房场地建设方面严格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如消防系统),严格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实行了严格的材料、设备、配件的报验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填写《报验单》报监理部审核,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允许用。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实行巡回检查、旁站监理及平行检查等多种手段。每完成一个分项工程,都要求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部签认,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工程更是要检查合格收才能封闭。经过多种有效的措施和严格的管理,机房场地建设通过了综合性的评审。

2、进度控制要求从工程一开始就制定《项目总进度计划》;各分项工程开始时制定《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分项工程按工程的不同阶段制定《阶段工作计划》;各分项工程互相制约和关联的,还组织各方一起制定《协调工作计划》。对于每个工作计划,监理方都会进行严格的审查,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方严格督促计划的落实情况,当发现有严重偏差时,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实时纠正。对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在不能按时完成的,协调各方重新调整工作计划。

在进度控制的过程中,确保“质量优先”的原则。在监理方有力的措施下,工程的进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社会保险系统和卡系统建设__启动,__全部成功上线,历经近一年半时间;__成功上线,历经近一年半年时间。

项目的进度较预期目标有延后,但是这有其客观的原因:整个工程包涵的内容比较多,涉及到的承建商及有关单位比较多,制定项目总体计划时对工程建设的难度和复杂都考虑不够,对其相互间的制约等影响等项目实施进度的不确定因素估计不足。虽然,项目的总体进度有所延迟,但这都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时预见并经各方客观分析,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而一致认可的。较国内同行业其它城市的建设情况来看,该项目建设的进度还是得到有效控制的。

3、投资控制严格按照项目款支付程序进行项目款的支付,对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款支付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严格对照合同相关的付款条款,对于符合合同规定的,再提交用户审批。经常检查项目款支付情况,对实际支付情况和计划支付情况进行分析比较,确保建设方的投资计划目标。

4、合同管理协助建设单位拟定各合同的条款,参与合同的讨论和制定工作。项目开始时,监理人员认证学习,研究合同条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合同确定的项目的质量、工期、成本等执行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有偏差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向承建单位提出意见,要求改进,督促各方严格履行合同。

5、信息及文档管理在整个项目建设的过程中,产生多种文件或文档,主要包括:

(1)合同文件;

(2)设计方案、实施方案;

(3)产品文档;

(4)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

(5)监理方产出的周报、月报、阶段总结报告、会议纪要、监理通知、监理建议等。

信息及文档管理贯穿整个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监理方对合同、设计方案等工程依据性文档及时归档并便查;对各方的产出的过程文档进行接收、审查并转发给相关各方,保证了各方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及时要求承建单位提交工程的阶段性成果文档,进行归档并及时提交用户;验收时要求整理提交最终的产品性文档;及时编制周报、总结报告、会议纪要等监理文档,提交用户并进行归档。总之,监理平时注意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提交用户。保证信息的完整性,确保了系统建设各项活动的可追溯性。

6、组织协调__工程建设内容多,涉及到的承建单位及相关部门比较多,但是整个工程没有总体的设计单位(总包单位),没有一方对各分项工程之间的衔接(特别是技术上的衔接)进行总体的把握和负责,各方之间很容易发生扯皮现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方不但担负着建设方和承建方之间的协调工作,还担负着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使工程各方充分协作,有力地促进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的保证。协调的内容不仅仅体现在与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技术层面的交流与沟通,更多是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对各种管理组织层面的协调。监理方主要通过如下手段进行协调:

(1)周例会制度:每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要求各承建方按时参加,向建设方和监理方汇报上一周项目实施的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汇报下一周的工作计划,并说明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监理方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

(2)专题会议:对于工程中遇到的一些技术或业务的重点或难点时,监理方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进行研究分析和讨论;

(3)协调会:对于某项工作各方处理意见不一致时,组织召开协调会,对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讨论,公平公正地做出科学客观的协调。整个工程监理方组织召开了91次工程监理例会,主持或参加了353次其它专题或协调会,发出监理通知113篇。监理的协调工作,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扫清了一个又一个障碍,在关键时刻一次又一次推动了项目的进展,有效地促进了项目的成功。

四、工程质量的评价

各分项工程完工后分别组织了验收,各分项工程都实现了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系统使用情况良好,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当然,应用软件部分还存在一些需要优化和完善的内容,希望承建单位在系统的维护阶段能尽快给予解决和落实。

五、结束语

监理方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得到了__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各承建单位的相互协作和配合。在此,本人谨代表__项目监理组的所有成员对你们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根据年月***公司与**监理公司签订的<>的规定,实际工期已经超出合同约定且工程延期是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由于目前工程严重拖期,我公司按合同约定坚守岗位, 尽职工作,并且工期延长带来的经营压力日趋增大,在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和相互理解与尊重的态度,便于整体工程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补充并共同遵守执行。 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投资:

一. 乙方必须按照建筑工程监理规范认真履行职责,继续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的具体规定。

二. 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的补充

三. 本协议有效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费用按 ****结算的方式。

四. 监理费用: 总费用人民币 。按计算,包干价格为*****元人民币. 最后一月尾款在交工10日内一次付清。

五. 如本协议期限内工程仍未竣工且拖期原因并非监理人原因造

成,此后发生的监理服务及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六.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监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甲 方: (以下简称“业主”)

乙 方: (以下简称“监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业主委托监理人的家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① 、工程名称: 。 ② 、监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下述第种方式对本工程进行监理:

a.施工前期服务:装修公司资格审核、装修合同审核、设计方案审核、材料审核、预算审核。

b.施工过程阶段监理:

原房质量勘测(含房屋拆旧验收)、水电隐蔽工程验收、泥木工程验收(含隐蔽)、油漆工程验收、安装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

c.施工过程全程监理:

材料的购买及进场验收、水电路改造、防水工程、吊顶工程、细木工程、门窗工程、地墙面铺设工程、涂料油漆工程、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增减工程、工期延期审核、工程进度控制、协助签定工程施工保修责任书。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在实施过程xxx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1、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监理费用总额 元,金额大写 。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时甲方向乙方预付双方商定监理费总额的30%作为合同定金,定金收费 元,金额大写 。 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3.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金额 元,金额大写 。

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据作为结算凭证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发票则由甲方承担8%的税管费。

a、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包括装饰时“居室内需改动、拆除”的部分,在乙方的配合下,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5、当甲方发现监理人员未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

b、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甲方提供与其水平相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装饰工程有关事项包括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权向甲方提出建议。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5、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等有权通知甲方,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得到乙方复工令后才能继续施工。

7、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8.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约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甲方事先批准。

1、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

2、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并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

3.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供货延误、变更、外出)需推迟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一个月时,应适当加收监理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为有效。

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

1、甲方因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停工,应提前告知乙方,不需支付停

2.乙方对施工方违反合同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八、合同文本

1.合同的监理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止。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1.施工总进度规划或施工总进度计划是()。

a.以里程碑事件为进度目标 b.是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

c.确定施工作业的具体安排 d.确定一个月度或旬的资金需求

a.逻辑关系 b.作业时间

c.总时差 d.自由时差

3.某工作n有a、b、c三项紧后工作,lfa=20、da=,lsb=22,lfc=25、dc=1,则lfn为()。

a.会将其紧后工作推迟6天,不影响总工期

b.会将其紧后工作推迟2天,不影响总工期

c.会将其紧后工作推迟4天,使总工期延长2天

d.会将其紧后工作推迟2天,使总工期延长2天

5.进行进度控制会议的组织设计属于进度控制的()措施。

a.组织 b.技术

c.经济 d.管理

6.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内涵指的是()。

a.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等所规定的要求

b.建筑产品本身客观上已存在的某些要求

c.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特性之总和

d.满足质量要求的一系列作业技术和活动

7.在质量管理体系的系列文件中,属于质量手册的支持文件的是()。

a.程序文件 b.质量计划

c.质量记录 d.质量方针

循环中,质量计划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a.明确目标并制订实现目标的行动方案 b.对计划实施过程进行各种检查

c.展开工程的作业技术活动 d.对质量问题进行原因分析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9.借助试验仪器设备对材料的化学成份、机械性能进行科学鉴定是材料检验方法的()。

a.书面检验 b.外观检验

c.理化检验 d.无损检验

10.借助试验仪器设备对材料的化学成份、物理力学性能进行鉴定是检验方法中的()。

a.书面检验 b.外观检验

c.理化检验 d.无损检验

答案: 1a 2d 3a 4b 5a 6c7a 8a 9c 10c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根据我公司与杨凌示范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签订的监理合同,我建设监理部对杨凌示范区神农路东延段市政道路工程实施全面监理,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编制了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按照相关监理工作程序,进行监理工作,现将监理部工作总结如下:

单位工程:杨凌示范区神农路东延段市政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西接东环路,东至胡惠路,位于西宝高速北侧建设单位:杨凌示范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设计单位: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陕西普汇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延安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代建单位:杨凌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本年度监理工作顺利开展,没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事故,投资控制符合合同要求,进度控制在合同及计划范围内并完成预定目标,资料齐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建立良好合作质关系使工程得以顺利进展。

(一)工程质量状况评价与控制

本年度没有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各分项工程质量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合同目标要求。

为确保工程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确立了以预控为主、跟踪监控、监帮结合、强化验收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主要体现为:

1、严把预控关

熟悉图纸、承包合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特别是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及人、材、机的配置是否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实施,如深基坑、施工前就组织了专家论证,认真按照论证后的施工方案施工,确保了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

2、实施过程监督

严把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关,确保合格材料用在工程中,材料进场时除严格审核合格证外,按规定的频率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并见证送样,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做退场处,这样有效地保证了原材料品质:如钢筋加工从下料长度、成型尺寸、直螺纹套丝长度以及绑扎质量等实行过程监管,模板严格预检,避免“死后验尸”现象从而确保了工程质量。

3、健全旁站制度

建立健全旁站制度,对关键部位实施旁站监理,确保工序质量,施工过程中对各工序进行严格检查,监理发现后及时要求更改并整改;再如砼浇筑过程中发现砼坍落度过大,砂石含泥量过大及

4、监帮结合多手段运用

为了使工程质量及安全达到预期目标,各方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使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除了按照正常的监理程序严格监理,监理部还以帮助的心态做好监理工作,如天气情况有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做好预防控制工作,下一步施工应该注意的质量及安全问题会在会议及日常工作中加以提醒,对施工单位不能确定或是模棱两可的事项积极提供技术及经验支持,通过这种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强化工程验收管理

严格实行工程施工的报验制度,对每一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申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监理工程师以规范要求标准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严格检测、试验制度、钢筋、石子、砂等经检测其质量均达到合格要求,砼试件试压、砂浆试件试压等,试验结果均满足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

通过从及面的细致验收,有效地保证了工程质量,以促使该项目完成后达到合同要求标准及规范要求。

(二)施工阶段的工程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的总任务就是在满足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要求的基础上,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加以动态控

(三)施工阶段工程投资控制

本工程投资控制的原理是把计划投资额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投资实际值与目标值比较,通过比较发现并找出实际支出额与投资控制目标值的偏差,然后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首先,我方熟悉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并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预算,定期、不定期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

(四)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安全、文明施工是保证工程能否顺利地在额定工期内按时、保质完成的重要条件。我方对此常抓不懈,督促承包商在施工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我方督促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我方检查其特殊工种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操作人员上岗前,要求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督促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并组织人员定期检查和验收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和电器设备等,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根据本工程施工的特点,监理工作实施的同时以此编制了相应施工项目监理细则。在质量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标准以及本公司贯标要求,依照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核验和旁站、巡视跟踪检查的监理程序进行层层把关、严格管理。并协助、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在每周的工地例会上,监理将施工现场出现(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等情况向业主进行汇报,督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遵循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严格按照工程监理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操作,对业主提供科学、优质的监理服务,并积极做好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共同努力,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该工程基本按合同在顺利进行施工。工程技术资料按要求整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规范及使用功能要求,未发生安全事故。在以后的监理工作中,我监理部将认真总结经验,去伪存真,为建设单位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交一个满意答卷。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______ 高速公路项目部)同意并委托乙方( _____ 高速公路供电工程监理处)对本标段内新建10kv供电线路及其他临时施工电力设备及装置提供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协议书中的语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款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甲方为解决本合同标段的施工临时用电,需新建10kv电力线路,为了确保所建线路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成本控制等,全权委托乙方对本标段内的电力工程进行施工监理。

三、乙方依据委托合同协议书、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电力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公路工程监理规范》、《电力工程监理规范》以及其他国家和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为甲方新建10kv电力线路施工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四、监理服务期限:_________天。

五、取费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监理服务费取费标准按发改委与住建部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20__)670号文中的有关规定计取,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执行。监理服务费:暂定价为人民币 ______ 元。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期限和方式定期支付(或委托 ________ 高速开发有限公司代为支付),根据监理委托合同协议书规定应支付监理费的节点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签字后即支付监理服务费的40%元。

2、供电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监理服务费的40%元。

3、电力工程及设施交付使用后,支付监理服务费的20%元。

七、乙方给予甲方对上述保证,再次向甲方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协议书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按照监理合同协议书的规定圆满完成服务内容并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九、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并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一试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合同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合同。

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9.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九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10.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资金在____ 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 元限度之内。

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

本合同书由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合同:

一、本合同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合同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委托人: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监理方监督的项目(以下简称________这个项目________)概述如下:

项目名称:季枫镇凤庄未来城污水处理厂项目

项目地点:________

工程范围包括:土建、安装。

总投资:万元。

二、本合同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①本合同的标准文件

②本合同的特殊条件

③双方在实施过程中签署的补充和修改

四、总监理工程师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标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

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会议纪要、谈判纪要等。应在生效后三天内及时提交给监理人。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客户代表常用的有。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当向监管机构免费提供以下措施

1、符合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楼;

2、监理工作所需的桌椅和数据柜;

3、业主应提供完善的办公和住宅制冷、制热和生活措施。

第十六条监理期间,委托方不得向监理机构无偿提供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其工作。当涉及服务时,此类人员应接受总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并免费提供匿名服务人员。监督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监事在责任期内玩忽职守的,同意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监事的报酬总额(扣税)]:________

赔偿=直接经济损失________倍;工资比例(税前扣除)________。

注:委托人应在得知索赔事件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出索赔意向,否则视为委托人放弃索赔。

第三十九条支付方式及监事报酬:

工程造价10000元,监理费按投标价10000元。

本工程监理费的拨付,监理费的拨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的监理费总额。

委托人同意按照以下计算方法和支付时间总额支付额外(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额外工作日和时间;监管报酬总额________分;监督服务________日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以人民币支付无汇率报酬。

第四十五条激励措施:

监理人提出合理建议为委托人省钱时,委托人应交给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两份,乙方两份。(本页无正文)

客户(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账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主管(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账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

邮政编码: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签署________合同补充协议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监理(乙方):________

本协议是对延吉镇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补充。根据甲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增加监理合同的项目内容,一致同意以下补充条款。

1、项目范围包括:入户、绿化、路灯、下水道、外墙粉刷、围墙。

2、工程测量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额外工程测量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

监理人:(签章)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委托方(甲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监理方(乙方):福州三益家政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依照《^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两者在平等、自愿、商量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框架结构

工程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闽侯支公司(筹)

工程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山前村三福花园一层1#店面

建筑面积:125平方米,使用面积:114平方米;

工程监理期限:60天,自签订合同次日起计算。

第二条 监理范围:

1、地面(防水面层、水泥砂浆面层、面砖面层、地板面层)

2、水电(上、下水、强电、弱电管线铺设及灯具、洁具安装)

3、抹灰(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

4、门窗(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塑钢门、特种门、门窗玻璃安装)

5、吊顶(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

6、软质隔墙(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

7、饰面板(砖)(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

8、涂饰(乳胶漆、木器漆、美术涂饰)

9、裱糊与软包 (裱糊、软包)

9、细部(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安装、花饰制作安装)

第三条 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图会审及图纸交底。

2、材料验收。

3、工程质量控制。

4、工程造价控制。

5、工程进度控制。

6、工程分部分项及竣工验收。

7、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第四条 工程质量监理依据: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3、本工程的设计图纸

第五条 监理费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两者商定监理收费每平方米72元,以工程使用面积114平方米计算,收费人民币8208元,金额大写捌仟贰佰零捌元进行结算。

2、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委托方支付监理方监理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计人民币2460元,金额大写贰仟肆佰陆拾元。

3、 工程吊顶分部分项验收合格后并签字确认后3日内,委托方支付监理方监理费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计人民币4100元,金额大写肆仟壹佰元。

4、 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委托方付清监理方监理费余额计人民币1648元,金额大写壹仟陆佰肆拾捌元。

第六条 监理人义务

1、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监理人决定委派黄练雄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监理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人义务。

2、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相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委托人义务

1、 委托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

2、 委托人应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应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3、 委托人应当在两者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资料。

4、 委托人应当在两者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5、 委托人应当将监理人的监理权利和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八条 监理人权利

1、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对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装饰装修质量标准、房屋安全规定或设计合同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2)、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标准的材料,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通知后方能复工。

(3)、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4)、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 委托人权利

1、委托人有对本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变更的审批权。

2、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3、监理人调换本工程监理人员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条 监理人责任

监理人在监理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员过失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一条 监理人员过失是指:

1、未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质量控制,造成工程返工的。

2、未严格对按合同约定施工材料进行检验,造成工程返工的。

3、未严格进行分部、分项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并经委托人确认,留下工程隐患造成委托人损失的。

衡量监理人是否过失的依据以监理人的是否书面告知委托人或承包人的报告以及工程验收记录为准。

4、 监理人在监理期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方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赔偿金 = 直接经济损失 × 5%(酬金比率)

第十二条 委托人责任

1、 委托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3、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监理人监理费,如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向监理人支付人民币壹佰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监理期限,两者应重新约定监理费用。

2、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贪污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3、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报酬。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两者当事人商量解决,商量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 本合同未尽事宜,两者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两者各执一份。

7、 本合同经两者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分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省保险大厦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甲方(发包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承包方):委托代理人: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依照《^v^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承揽甲方安装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

三、材质要求:

四、技术要求:

五、工程说明:

六、施工方式:包工包料,预留端口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七、工程质量及要求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供电部门优良工程标准。

2、材料供应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本安装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主要部件和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但质量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2)乙方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采购材料;所购的材料乙方必须提供合格证、化验单等有关证明文件,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应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工程工期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准备工期:______个日历天。

2、安装工期:_____个日历天。

3、制作工期自合同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计算。安装开始时间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施工现场,开始施工。因天气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九、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_____元整。大写_______。

2、本工程所有款项采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3、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作为预付工程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经确认无质量问题,乙方出具同价款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清余款。

十、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供电部门和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并组织验收,依通过电力部门验收为准,但违法违规通过验收的除外。

2、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若工程达不到合同要求,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可采取折价措施。若工程难以实现合同目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十一、工程质保期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1、工程质保期为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因甲方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除外);

2、合同质保期满后的维修,由甲方购置材料,乙方负责维修、更换,发生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

(1)负责施工场地及场外线路通道的赔青、协调工作,满足安装施工条件。

(2)派驻现场工程师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3)负责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办理。

2、乙方

(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根据施工要求,与其他专业沟通做好预埋及施工指导工作。

(2)负责施工场地的临时生活设施安排,材料进入工地后负责卸车和保管。

(3)在施工中乙方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教育,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表、竣工验收资料。

(5)现场工程材料和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使用之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工程完工后免费对甲方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8)协助甲方办理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

十三、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因乙方的原因,工程延期交工,每日向甲方赔偿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2、其他违约本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无约定的按《合同法》执行,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通过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除非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五、附则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乙方____份,甲方___份。

3、本合同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20__年过去了,迎来了20__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参建了橡逸湾项目工程建设,高楼大厦在一个烂泥潭里一个个拔地而起,之中,较全面地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我们建设工程监理义务,我们在施工方、建设方、材料供应方等参建单位中间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理工作,使得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回顾起一年来的监理工作,可作如下总结:

一.项目工程及项目监理机构

橡逸湾项目工程有两个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和江苏双楼),均为国家特级施工企业,以总包单位和施工区段均分为两个施工标段,项目监理机构分为两个监理组,我在二标段(江苏双楼标段)监理组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另还有3人,四人监理组对标段内六幢楼及其园林施工进行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指认我为该监理组负责人。

二.本年度工作感悟

1、端正态度,明确思想

我是20__年2月26日来到橡逸湾项目的,自进入该项目监理工作以来,受到了总监理工程师和部分监理人员的帮助,加之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负责人,也曾深感压力,有以下顾虑:被监理单位是国家特级企业,虽然也曾监理过这等施工企业,但那时我不是负责人,又不是一类工程。后来在总监帮助下,从思想上建立了“守法、科学,积极认真监理,为建设单位服务的思想理念”,在工作中的每个时节和每件事情中言行及论点均以此为出发点,心里始终装着六个字即“公司、责任、后果”。

2、内外关系协调是监理创建工作人际环境的关键工作

一年的监理工作中,从内(监理组内部)到外(被监理单位),常常出现分歧,甚至出现争吵,或着其它的使其双方不愉快的现象。对此,我的主导思想是“人非草木皆有情”,大家为工作走在一起,年龄有大有小,文化、技能也许有长有短,都应互相尊重、平等对待,绝对不能高傲或目空一切,更不能背后议论他人,我最恨“自己浑身毛,说别人是妖怪”的人。我尊重任何人,努力团结所有能够团结的人,若遇上那种“我恨的人”,只好疏而远之。在本年的监理工作实施中,我们监理组内部也是此起彼伏地出现让人不愉快的现象,我曾想:本人只是一个专监,虽然总监指任本人为监理组负责人,那只是起“代表”作用的,在对工程的监理工作中也许有些意义,而在内部人事上是任何意义没有的,况且他们在领导那里比我久,交流的比我多,但我深信我看上的领导不会偏听偏信,对此,虽然心里不愉快但还是坦然、平静地对待。后来(下半年)关系逐渐变得和谐,他们虽然工作不汇报、不沟通,各行其事,在没发生什么事的日子里我过问得也少。

工程监理事业中,多半是与人打交道,从理论上虽然沿着法律法规轨道执业行事,但是工作中所涉及到的人中找见感觉、悟出道理,采取适当的方法方式,进而实现目的是关键。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及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我们也是在建设工程三大行为主体主持公平公正的一方,与其是平等关系,监理人员在施工单位和个人面前不能像“手持圣旨的钦差大臣”,高高在上、傲气凛然,而应该以理服人,温和态度交流,涉及结构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功能和建设单位利益时,“坚持原则”是底线。在交谈中的言语艺术是一种水平,做到“柔中有刚,刚中有柔”,是和平解决问题必行之道。本人深感“一句话让人笑,一句话让人跳”的俗言不俗,两种语法、语气,两种结果。一年来本人与施工方的工作关系和个人关系并未紧张过几次,平时工作中注意工作方法和言语艺术,还采取了“严”与“松”相结合、“原则”与“风格”相结合,在保证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施工安全和不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情况下,机动灵活地行使监理工程师权利,做好监理工作。(也许此工作态度有不妥之处,请公司领导批评指正)。

与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保持紧密的工作关系,是做好监理工作首要做到的工作,也是履行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在建设单位、建设市场树立“诚信”形象必要工作。橡逸湾项目工程虽然实行了工程监理,因平行发包的分部工程多、单位多,加之项目工程庞大,建设单位也建立了质量、进度、造价和合同管理系统,参加现场管理。在此情况下,我们监理如何把工作做好,做到不失职地及时地全面地尽到自己的工作义务,让建设单位满意,不让监理公司在本项目工程中落下什么负面影响。本人曾对此反思,经总监理工程师指导和自己的觉悟,决定以“主动、配合、沟通、交流”的方法和态度投入工作,凡是以自己明确的观点与建设单位代表交流,必要时形成书面文件等方法。我是本监理组负责人,在发现或感到工程质量或管理有不适、质量进度有新动向时,主动到工程部与生产总经理交流,从而明确工作目标,理清理顺工作思路,使其监理工作不被动。

三、自感的不足与明年个人打算

另,对本监理公司的几点儿建议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项目监理人员内部会议上,梁总向我们明确了公司领导层的人事变动,声明了新的领导班子,这使我看到了希望,增强了继续在本公司做下去且能做好的信心。在这里我向公司提几点建议,请领导考虑:

1、公司里成立检查小组,对公司所属的各个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巡回检查,对该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监理资料、质保资料、安全资料、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评价和公开评比,甚至将此联酬;

2、在检查组巡回检查的同时,向建设单位对该监理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理工作评价意见逐一回访,请建设单位对该监理机构(甚至各监理人)在公司拟好的评价表上给予评价,此表可作为年终联酬参考。

3、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劳酬相联制度、效益分享制度、过错处罚制度,形成独特的企业管理文化。对那些有能力不发挥、不务实、执业道德败坏、唯利是图、过手留油的人给以处罚或取缔;对那些不称职的人员给予降级,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监理队伍。

4、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对被评优的监理机构给以奖励、被评差的处罚,奖罚的金额里总监抬大头。

以上全是实话实说,全当是向公司领导汇报思想吧,有错误或不妥处,请批评指正。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委 托 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据《^v^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 室内外装修

工程地址:

施工期限: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竣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 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

2、 本合同签定时甲方向乙方预付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首付款。

3、 装饰合同中竣工日期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1、 甲方责任

(1) 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2) 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如提前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监理费 元/天作为奖励。

2、 乙方责任

(1) 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1) 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提出合理化建议。

2)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 协助甲方完成个别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

(4) 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进行监督翻工。

1) 施工阶段:

a. 协助甲方进行原房屋状况交接;

b. 各种材料进场验收;

c. 拆除工程;

d. 间隔工程;

e. 墙面工程;

f. 门窗工程;

g. 吊顶工程;

h. 钢结构工程

i. 地面工程;

j. 细部工程;

k. 防水工程;

l. 给排水工程;

m. 电气工程;

2) 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完工后负责对总体质量进行评定。

3) 保修阶段:乙方在甲方要求时有义务就保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调,并协助签订保修合同。

4) 乙方为甲方提供装修方面的技术咨询。

5) 乙方协调甲方与装饰施工承包方的关系。

3、 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和装饰施工承包方商定施工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1、 甲方未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监理费的5%的违约金,并有权停止监理工作。

2、 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

3、 如乙方在监理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不需要整改或在同情施工方的基础上不需要整改的情况下,工程质量出现任何问题与乙方无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定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本合同书委托方为:______

(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监理方为:_______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服务期限为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总费用为:____万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签定本合同书。

本合同书(协议书连同合同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与附录,称为“本合同书”)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报送监理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本合同书签于:____年__月__日 地点: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合同一般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_________。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书,并按本合同书开展监理工作。

第三条

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甲方赋予的权力并对甲方负责。

第四条

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第五条

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七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内完成服务。

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八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展,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解除合同。甲方主张解除合同,应通知乙方。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乙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效力。

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给他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九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的发生费用,由乙方

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利于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这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令权。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报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十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均可依法要求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 违约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十五天内没有答复,可视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签定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第五条补充:

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第六条补充:

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联系人: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第七条二补充:

监理服务期限:

第七条五补充:

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第七条六补充:

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增加八条九:

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

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伍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贰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增加八条十:

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七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增加九条十:

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第十一条补充:

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十一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万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万元。因甲方决策不当或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责。

违反合同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__元。

违反合同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__元。

违反合同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__元。

违反合同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__元。

第十二条补充:

甲方:乙方:日期: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工程变更申请书

【篇1: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cb23 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 01 号)

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

施工时发现周营供水厂厂址地形与原设计不符,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测量,厂区现状地面高程(平均值)比该村正常地面高程(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准,假定该点高程米)低米左右。

经联合商议,确定以下调整方案:

水厂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道等的相对高差保持与原设计图纸一致。 2、外购土方将场内地面填筑至米高程。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cb23 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 04号)

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

由于周营供水厂新建围墙基础位置下部为土方回填(填土深度最低在米以上),为防止回填土不均匀沉降导致围墙断裂和应发包人要求,特提出以下变更建议: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cb23 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 02号)

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篇2:工程变更申请书】

工程变更申请书 公室存档、备查。变更编号按本项目签证编制流水号。 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联审会办意见表

说明:会商意见一式四份,一份由区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编号(按年度流水编号)、整理、归集、存档、备查;一份由建设单位在审批后归档;一份由建设单位报送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备案,存入结算档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报送区财政局备案。

工程变更签证单

说明:《工程变更签证单》为《工程变更联审会办意见表》附表,一式四份,一份由建设单位在审批后归档;一份由区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存档、备查;一份由建设单位报送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备案,存入结算档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报送区财政局备案。变更编号按本项目签证编制流水号。

【篇3:工程变更申请表】

工程变更申请表 az/

工程名称: 合同号:

本表一式四份,由变更方填写,业主、施工、监理、设计各留一份。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6

整改复查审核表 az/

工程名称: 合同号:

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方填写,业主、施工、监理各留一份。

总监工地巡视报告 az/

本表一式二份:管理中心、总监各一份。 装饰材料验审单 az/

建设单位:合同号:

本表由监理人员填写一式二份,审核后业主、监理各留一份。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与监理方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监理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信息系统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信息系统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信息系统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第二部分);

2.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三部分);

3.本合同附加合同条款(第四部分);

4.实施监理方案和内容(第五部分);

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方向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的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方向监理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方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监理方_____份。

委托方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

根据《xxx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v^总监^v^。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xxx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本合同书委托方为:______

(以下称^v^甲^v^方)

被委托监理方为:_______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以下称^v^乙^v^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服务期限为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总费用为:____万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签定本合同书。

本合同书(协议书连同合同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与附录,称为^v^本合同书^v^)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报送监理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本合同书签于:____年__月__日地点: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合同一般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_________。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书,并按本合同书开展监理工作。

第三条

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本合同书委托方为:______

(以下称^v^甲^v^方)

被委托监理方为:_______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以下称^v^乙^v^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服务期限为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总费用为:____万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签定本合同书。

本合同书(协议书连同合同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与附录,称为^v^本合同书^v^)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报送监理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本合同书签于:____年__月__日地点: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合同一般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_________。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书,并按本合同书开展监理工作。

第三条

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v^总监^v^。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我们十分高兴地邀请贵公司为__(工程监理服务的名称)提交个体的服务建议书。

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工程名称)有关费用的合理支付。

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称、地点、招标方式、时间安排等。

本工程的施了计划于19__年__用外始。总工期估计___个月。

本工程的主要项目有:项目名称、主要项目、初步工程量等。

为了有效奖施监理,业主将聘请合格的、有经验的顾问/监理公司帮助业主进行本工程施工阶级的合同管理。要求的服务内容见第四章附录a:监理服务范围。

请在建议书中详细说明实施本服务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计划,以及派往现场职员的简历、特长等。

若贵公司需要,可察看现场,费用自理,具体问题,可与我方____先生(小姐)

联系。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本服务的有关业务及派件现场的人员应遵守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及法规。

业主要求在接到本邀请书的45天内拚交建议书,请在接到本邀请书之后,尽快用电报或传真通知我方,并说明提交建议书的时间和方法。

从建议书收到之日起90天内为其有效期。

本服务合同将采用人——月合同(总包合同/百分比合同)。合同条件见第二章。

业主将根据建议书的质量、贵公司指派人员的能力和在类似工程上的经验、经济建议书的合理性等考虑是否接纳建议书,并在建议书有效期内通知贵公司的建议书是否被接纳。

我们期待着你们对我们邀请书做出积极的响应。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2009年水利水电建设管理年终工作总结

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一年,也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保增长政策,把握机遇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最为关健的一年。一年来,全县水务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州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继续实施“六大战略”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抓住国家加大投资、扩大内需的战略机遇,围绕项目抓落实,突出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工程、农田灌溉沟渠改造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几个方面的重点,强化水利规划和项目前期、水资源和水工程管理工作,统筹抓好防汛抗旱、农村水电建设、水土保持等,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水利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2009年水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水源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一是清华洞水库二期工程建设接近尾声。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业主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于2009年5月20日完成进库公路的建设任务,完成了从国道323线至水库大坝四级水泥路面建设公里;水库周边村寨乡村公路长公里,于2009年5月5日开工建设,日前开挖工程量已完成过半,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施工任务。二是全力以赴抓好重点水库工程的前期工作。新桥水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批准实施并下达省级水利专项贷款投资计划,目前正在编制《××县新桥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方案;板仑乡平耶、阿用乡平老两座中型水库及归朝镇大田坝、新华镇光辉、洞波乡那哈、者桑乡那洪4座小(一)水库进入全州“十二五”初期拟规划建设的重点水源工程“1131”储备项目,平耶、平老水库已完成专用水文站建设,正在开展水文观测、地形勘测等前期工作,光辉水库、大田坝水库已完成前期可研设计工作,其他项目已完成规划工作。 (三)扩大内需水利项目建设快速推进。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投资、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围绕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为主的保民生工程,集中力量打好水利扩大内需攻坚战。一是2008年第四季度、2009年第二、三批扩大内需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全面动工建设。2008年第四季度项目于2009年5月底全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管引工程36件,集雨工程820件,架设供水管道公里。建成小水池107口,小水窖820口蓄水量26905立方米。完成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万元,省级万元,群众自筹万元。解决了以归朝、洞波等乡镇山瑶族为主万人的饮水问题。2009年第二、三批项目计划投资万元,计划解决全县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目前工程已全部动工建设。二是“珠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下一页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上一页 [1] [2] 治”工程莫勺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占下达措施计划数的7平方公里的,其中:完成种植经果林公顷,封禁治理公顷。项目完成总投资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80万元,种植大户及群众投资万元。三是××县界河(南利河)治理2009年第一批工程项目整治界河河段长公里,工程概算投资万元。

(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打开局面。针对归朝镇架街水库、木央镇秧田湾水库存在严重病险、多年带病蓄水运行的实际,在上级没有专项资金投入的情

况下,筹资对两座水库坝体进行灌浆处漏,完成投资50万元。 (六)农村小水电建设速度加快。年内新建成农村小水电站6座,装机容量万千瓦(即那林万千瓦、百达万千瓦、富源万千瓦、那峨万千瓦、木贵一级电站万千瓦、飙水崖万千瓦)。目前我县已建成水电站20座装机总容量万千瓦,预计全年发电量亿千瓦时;在建电站4座,装机容量万千瓦(即郎恒一级万千瓦、木垢二级万千瓦、洞平万千瓦、那柳2万千瓦)。

(七)水利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开展的《××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已通过县政府组织的初步评审。二是进入全州“十二五”初期拟规划建设“1131”储备项目的6座重点水源工程正在开展水文观测、地形勘测、可研设计、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划等前期工作。三是完成了《××县芭莱灌区干支渠防渗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文山州××县格当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县中低产田改造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报告》和《新内吉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一批重点项目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 (九)水利工程管理改革迈出新步伐。一是按照文山州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组建了××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水土保持站,水利水电水保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完成了谷拉、洞波乡政府驻地供水工程的改造。三是对归朝、木央、里达、那能、花甲、阿用、板仑等乡(镇)驻地供水工程进行维修改造并发包给企业、个人承包管理。四是今年实施的国债农村饮水安全管引工程项目,均安装计量设施,实行收费管理,走节约用水和以水养水的路子。

(十)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施工、管理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汛前)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汛中)中分别深入在建和运行的水利水电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上报整改结果,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全年开展七次专项检查xxx发现安全隐患共89处,发出整改通知书53份,限期整改52处、现场整改26处。

(十一)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以局党组班子为重点的党员干部参加了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活动中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活动方案,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领导班子及成员撰写了分析检查报告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限期整改;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基层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学习实践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总结一年的水务工作,我们的经验和体会有:一是县委、县政府和省、州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工作,特别是实施中央扩大内需水利项目建设以来,各级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准确把握国家投资导向和扶持重点,结合本县实际做好政策、项目资金和工作重点的对接,全力以赴地抓好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今年我县水利建设项目呈现下达项目多、资金下达早、投资到位率高的良好态势。三是突出“围绕项目抓落实”,把人力、物力、财力集中从项目前期工作、立项申报、项目开工建设和项目运作管理等各个环节,逐项抓好落实。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整合全系统技术力量,突出重点抓好前期规划、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和项目资料整编,确保了各项工作质量。五是突出“围绕党建抓作风”,把机关工作作风的改进作为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切实抓好行政问责4项制度的落实,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公众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一年来的水务工作,各项任务完成较好,各项工作呈现出新的起色,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十分脆弱,水资源供需矛盾仍然突出。二是水利工程建设州、县配套资金筹措难度大,项目前期经费投入不足,前期工作滞后,水源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三是病险水库多,除险加固任务艰巨。四是清华洞水库二期工程建设中诸多亟待解决的事项仍然没有得到落实。五是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拟于年内开工建设的者桑乡新桥水库,因云桂铁路建设规划确定经过水库设计回水面以下,水库不能按原计划动工建设。六是水电站业务虽归口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但其关系没有真正理顺,缺乏有效监管手段,水利部门深感“鞭长莫及”,出现了小水电行业管理缺位、空位现象。

二、2012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各项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清华洞水库二期扫尾工程建设任务;认真编制二期工程各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报告资料,保障工程建设后顺利申请单位工程验收;加强请示汇报,争取追加投资投入自动测报系统工程建设。二是抓好新桥(内吉)水库建设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解决剥隘、者桑集镇及沿线村寨的中长期供水问题。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十二五”初期拟规划建设的重点水源储备项目工程的前期工作,争取进入省州投资盘子。

(二)抓好各项规划前期工作。一是完善定稿《××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二是启动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三)抓好水能资源开发的技术审查和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小水电建设行业管理,逐步理顺农村小水电开发审批程序,督促办理水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手续,力争郎恒一级等电站建成投产。

(四)总结经验,认真筹划,进一步完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的发包经营管理工作。

(五)加大依法治水力度,全面征收水资源费、水保“两费”。进一步加大水政水保工作力度,大力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做好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强化水资源保护管理和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确保水资源费、水保“两费”应收尽收。

(六)抓好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

由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商,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的准确性。

第十条

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

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

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

第十九条

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

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1、合同管理监理与公路施工的关系

公路施工和合同管理监理具有紧密的关系,公路施工的目的就是完成施工双方签订施工的合同内容,完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首先公路工程从施工招投标开始,通过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竞争性的公路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邀请一定的候选人,实现公平公买竞标的方式,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而施工合同则是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具有明确协议的法律文书,它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法律层面的规定,所以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是对公路施工的保障。从完成合同角度来看,合同的履行也是完成市场交易的行为,从工程的业主提出项目到施工方中标签订合同的过程,其中合同的履行是公路施工完工的最终结果,而工程施工则是合同签订的之后要进行的,两者互相缺一不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合同的签订是决标之后进行的,通过签订正式的合同文件将双方的权责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得双方都需要遵守上的条款。最后从监督的角度来看,只有合同双方完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合同的约定完全的履行了合同的规定,才能算合同最终履行完毕。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公路施工和合同管理是不可分割的紧密关系。

2、公路项目中合同管理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招标过程中的问题

根据相关招标工作调查显示,招标过程中,存在各类违规问题较多。公路项目施工招标主要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掌控,而一些招标代理机构由于缺少施工工程的经验,只能将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交由其他专业机构编制,而有些编制合同条款的人员对于实际施工项目的经验不足,根据自己的理解做出的合同条款有时候会存在偏差,比如专业意思表达不清等情况,严重的可能造成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互相背离,在合同履行阶段会造成很多意外的情况和无法履行的现象,比如由于在编制合同专用条款中没有考虑到实际施工完成情况存在意外情况,导致合同中没有就某些项目进行规定,在完工结算后才发现与最初的设想有出入,但是业主会因为合同的问题而无法追责,因此在施工项目进行招标前要对合同专用条款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树立,找出一切可能的漏洞,以免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损害双方的利益。

合同文本签订不合规范

在施工中标方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对合同文本进行仔细的审阅,防止出现合同条款不合理的问题,这是因为在我国许多建筑合同文本签订不合规范,存在合同内容模糊不清的问题。中标方不注重建筑合同的签订,再签字之前对合同文本没有进行仔细的审阅,导致最终签署的合同文件存在许多漏洞;比如合同文本中对权责规定条款不明确,双方的权责出现明显不对等的现象,而一旦出现违约的情况,对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出发办法都难以做出界定。对于合同文本签订不合规范的问题在我国出现很多,而且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因为合同管理的问题产生分歧,这是难以避免的问题。

施工中的合同管理问题

从合同具体条款来看,其中有利于发包方的居多,主要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而对于建设单位的制约条款却是很少,特别是针对建设单位的违约条款规定不明确,对违约赔偿方面规定也较少,这是合同条款的不公平,也是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上的一个比较常见的不合理现象,建设方通常以这种方式将自身的风险转嫁到施工方,而施工方为了获得项目只能被动的接受。

3、公路施工中合同管理监理措施

健全合同管理体系

在进行施工招投标的过程中,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签约双方对所负的义务和责任都明确了解,在具体签约的过程中可以保证合同执行的合法性。其次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行人的层面,只有真正的将责任落实到人才能对合同管理做到真正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体系,将施工方、合同管理人员、建设方等都纳入到合同管理中来,使合同管理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的道路。

强化公路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在签订前合理选择合同的类型和条款,首先根据不同种类的工程来选择不同的专用格式条款,要对工程总体目标有明确的规划,根据施工要求、空间和施工的总体建构进行综合考虑,这样可以确保合同条款选择的正确性。在施工前双方均要仔细审阅合同具体文本,对不明确的地方要进行仔细询问,了解权利和责任之后才能对整体有一个把握。重要注重对合同的管理,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进行施工,也要按期完工,同时要对施工的质量进行符合,使其符合合同的规定。而在合同履行阶段则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阶段,首先要设置专人对合同进行管理,定期考察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将具体情况反馈给合同双方。发包方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点进行付款,也要在合同规定起内及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和对完成工程进行及时的验收工作。承包方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点内完成相应的工程量,并且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及时通知发包方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自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得双方很好的履行合同。

4、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和交通事业的不断进步,我国公路建设的公路里程不断增多。但是公路建设过程中,不论是施工还是监理过程中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管理缺乏统一的文件,监理工作不够详尽到位。公路项目在未来也必定朝着更加规范的市场化方向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在施工招标中的作用,做好施工前中后三个阶段的合同管理,真正将合同作为落实双方权利和责任的依据,一切在合同的框架内进行,这样对规范市场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3、责任期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7、乙方不得将属于甲方产权内的财产、土地、房屋、设施对外转让、出租、变卖。乙方临建拆除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包含在质量保证金之中),施工队伍人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质量安全方面突出问题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

2.工程建设实施中质量低劣、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等问题。

1.水利建筑,关系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的防洪、水库除险加固、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2.中央和地方投资项目。

3.扩内需项目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

4.其他建筑项目。

我市工程招投标工作和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有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不高

目前,我市上还存在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为承担项目而

无原则地迁就招标人无理要求的现象,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据项目法人反映,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工作态度傲慢、工作不主动,项目服务质量不高,收费偏高等不良现象。

2.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脱节

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2部分,但二者在实践操作中却存在脱节问题。一方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而招标代理机构缺乏施工整个管理过程的经验;另一方面,承包合同管理主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单位又没有参与招标工作,造成了招标工作与合同管理不同一个主体,没有连续性,形成了脱节,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是不利的。

3.存在挂、靠投标的不良现象

目前,我市建筑市场还存在一些私人工头靠挂靠公司,以公司名誉进行参与工程投标的现象。同时,也存在一些建筑公司,专门靠他人来挂靠,从中收取一定管理费以赖生存的现象。由此衍生出的间题是:一旦中标,原投标书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等被偷偷更换,造成个别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或迟迟不到位,不能有效地履行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的管理职能。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及时到位,将给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工作造成很多麻烦和困难,让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打了折扣并存在隐患。

1.依法招标。

为保证我市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地进行,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对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以及工作开展情况、收费标准及依据、单位信誉等基本情况的跟踪等。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活动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的监督,主要是对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串通招投标、歧视排斥投标、违规评标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借,督促和检查工程各项目单位按时依照《xxx招标投标法》完成施工招标投标工作。

2.熟悉文件合同。

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有关管理人员要重视并及时熟悉招标文件和施工有关合同,必要时专门成立合同管理小组,组织合同学习,才能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尽快地履行管理职责,

尽量减少合同管理工作的问题,减少因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的麻烦,使工程施工合同与原来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差异,基本符合招标阶段要求达到的目的。

3.出台政策。

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顿内建筑市场,杜绝挂、靠投标的不良现象。招标投标管理站将中标的施工单位在投标中承诺的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及时到位作为一项重要的信用内容进行实地考核,对原则上违反原投标承诺的、没有派遣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管理的、实际存在挂靠现象的施工单位采取限时限制参加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并予以通报,以维护招标投标工作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为确保我市工程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创造良好的条件。

通过本次专项调研工作后我们认为,建设工程项目是一种特殊产品,它的质量水平高低事关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还处于破旧立新的发展过程中,必须从体制机制完善的角度进行考量,正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

1.从政府监管层面看,作用发挥尚不充分

我市建筑质量安全机构权威性的不足对监管职能的发挥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其编制、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及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的形式、内容、方法、手段与当前建设工程规模大、标准高、分布散、专业性强的情况尚有一定距离。

2.从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看,责任意识需加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是建设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但少数建设单位考虑较多的是经济利益和工程进度。个别单位“低价中标”后,往往是尽可能的节省建设成本,忽视安全质量投入、压缩工程造价、降低使用建材的标准、随意压缩工期、分包转包给施工单位时不注重对方的资质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个别建设工程招投标后不按有关价格规定签订监理合同,不顾成本压低监理价格。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应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由于监理方受聘于建设单位,处于弱势地位。同时监理人员的待遇较低,人才流失严重,技术能力不强,造成一些建设项目中的监理单位难以对工程实施有效的监管,无法发挥监理应有作用。同时,现行市场准入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和严谨的规范操作,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3.从关键环节看,竣工验收管理需完善

依据xxx《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国建设工程于2000年4月开始实施备案管理,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不利于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开展此项工作。

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着力于抓源头、抓事前、抓控制,在当前城市建设大发展的背景下,须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新的体制和机制。

(一)制定实施细则,增加法规执行的操作性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建设工程管理,我国已相继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增补、修订了大量的技术标准,但从实际情况看,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建筑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建议有关方面根据“建筑法”,抓紧制订有关工程质量、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行政法规,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工程质量行为责任制等纳入法制轨道。同时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引用技术标准中有关强制性条款和专门的标准化机构或社会组织制定发布的技术标准,实行“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体制。

(二)充实管理机构,提升政府监管的权威性

在当前建设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监管程序较为复杂的大背景下,有关部门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的监管职能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就我市而言,主管部门的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应与全市、我市的建设状况相匹配。

(三)完善问责机制,强化质量安全主体的责任性

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控制是建设项目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通过本次调研工作,建议市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安全责任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管,特别是对建设单位这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核心责任主体的监管,重点抓好建设单位责任制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强化其社会责任意识,不间断的开展诚信建设。同时改进监管方式,抓住招投标、建材质量、监理等重点方面进行强化管理。“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建议市有关方面制定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进行制约的具体操作性实施细则,明确权力义务,细化责任标准,对压缩工期、降低建设标准、使用劣质建材、监理不作为等情况尽快明确处罚措施,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批评指证!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山口水电站工程是新疆某河流干流梯级开发的最末一级,主要承担发电任务,其次是反调节任务。工程规模属大(2)型,工程等别为ii等。电站厂房、尾水渠等其它永久建筑物的级别为3级。厂房采用坝后式布置,由主厂房、副厂房和开关站组成。采用3台机布置方案,总装机为3×47mw,单机流量。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作为山口水电站监理部发电厂房分部在施工合同的项目管理中,将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贯穿始终,通过对施工合同全方位管理,较好的实现了工程预定目标。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工程监理过程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

合同责任的监管监理工程师在执行监理工作中,如果发现施工合同的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时,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对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合理的解释,并做好双方的协调工作,发挥监理的指导作用。山口水电站发电厂房监理部严格执行以下原则:一是检查承包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若与合同法条款规定相抵触,建议业主对条款予以更改,使之符合合同法规定;二是监理工程师在执行解释时,要按照合同文件的先后排列顺序,有序安排,防止忙中出错;三是监理工程师对文件之间的歧义的解释,不能随意修改文件中原定的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四是对于固定总价承包项目,严格按照总价予以结算,不再吸纳各方提出的任何主客观理由,实属各方应承担的风险范围;五是对于合同规定模糊之处,执行大局利益和业主利益等方面周全考虑,协调好多方面的关系。

工程进度的合理控制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的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审批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计划,同时,严格按计划进行监理,但是,对于承包商提出的组织施工方案,作为监理工程师不应过多干涉。特别是由于业主的某种需要,要求承包商提前完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①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②承包人的赶工措施;

③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④赶工费用和奖金,以及专用条款相关具体规定。

以便提高承包方工作积极性。

对于承包商未能按期完工的,严格按《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xx-0208)的条款区别对待,特别是如由于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超过专用合同规定百分比的,不可抗力原因的,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工等任何干扰或阻碍,要认真分析,做到公正、公平、合理解决。

工程价款支付的监管监理工程师在监理项目时,严格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协助业主按期审批工程款,工程款项支付不搞官僚,找理由拖后支付,厂房监理过程中,未有滞后支付工程款现象,确保了承包方按期得到应得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对于业主提留的保留金和保留金的返还以及由于物价上涨、意外事件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防止造成甲乙双方经济损失。

工程的变更管理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对工程的变更管理。对于由于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的工作量;改变使用功能、质量要求标准和产品类型;任何部分施工顺序等原因造成工程变更的,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工程变更令,从提高工程效率出发,避免造成管理混乱。

工程分包的监理根据施工合同的通用条件规定,对于未经业主同意的分包项目,承包商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对于业主同意分包的项目,监理工程师要按标准审核分包商的资质,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批准,特别是当承包商与业主对分包商的选用发生矛盾时,要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工程按质、按期、按量完成。对未经监理批准的分包商,监理应执行不准分包商进入现场施工之权利。

合同争议与索赔管理

合同争议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合同争议时,作为建设监理,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解决:一是监理工程师主动协调解决;二是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请第三方调解解决;三是对调解不成的,则需通过仲裁或诉讼最终解决。本人查阅很多合同时就存在专用条款并无规定,但山口水电站合同中就已作了约定,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协助业主签订合同时应提醒其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共同接受的调解人,以便合同发生争议时妥善处理。

索赔管理根据索赔的依据,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公正地判明责任方。施工合同索赔的成立条件是:

①与施工合同对照,已造成承包商超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②不属于承包商应承担责任;

③承包商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的通知和索赔报告。监理工程师在审核索赔条款时,应认真审核以下项目:

①对某一事件的影响可能涉及到承包商成本的增加是否合理;

②承包商的取费标准是否正确、合理;

③分清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之间是否有出入,防止出现经济黑洞。

结合山口水电站厂房监理实践存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引起同行关注:

①重视金结、机电设备订货与土建进度不协调及滞后现象;

②重视金结、机电设备安装与土建协调工作;

③重视材料供应;

④重视处理索赔及时处理。实践证明,本文论述方面,工程监理中能够引起重视,必将对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起到积极作用。

[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水利部^v^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20xx-0208第二版(20xx年版).

[2]山口水电站发电厂房工程招标及合同文件商务条款(合同编号:skdz-1401010).

[3]^v^合同法.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电力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3.责_____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7.乙方不得将属于甲方产权内的财产、土地、房屋、设施对外转让、出租、变卖。乙方临建拆除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包含在质量保证金之中),施工队伍人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a?服务范围

1.监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对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业主进行以控制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协调等服务,使本工程项目全面地实现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参与监理合同签订后有关分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参与核查有关招标文件,参加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参与主要辅助设备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核查设计单位提出的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清册,设计图纸等)是否符合甲方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有关规程,规范,标准。

核查施工图一,二级图和与主体工程的水,汽,电等的接口配合与确认,协调施工图计划进度。

按照业主与脱硫岛总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协助甲方编制项目年度资金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参与施工图交底,参与图纸会审,并提出监理意见。

核查设计变更,并提出监理意见。

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核查、督促、协调。

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评。

主持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负责甲方郭店供电所宿办楼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要求。

3、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规定,按规范检查和签认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

4、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

5、按期现场核实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

7、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8、合同期间,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xx有线电视台业务综合楼位于城桂路xx公园对面,由电视台综合楼(主楼)和附楼组成。主楼内含约1300平方米的单层演播大厅,其它业务分区和办公用房根据功能特点分区布置,将新闻中心、节目剪辑中心、播出中心和大会议室等设于主楼七层及其以上,而一般办公用房布置于六层以下,分区明确,联系方便。附楼高五层,主楼高九层、半地下室一层,总建筑面积14348平方米,土建工程概算2600万元。

该工程主楼为框-剪结构,附楼为框架结构。演播大厅屋面梁为20米跨的无粘结预应力大梁,截面为400×1300,九层的大会议室及专题演播厅天面采用15米及16米大跨度井式楼盖。基础采用φ600、φ800、φ1000直径的钻(冲)孔灌注桩,由于地下水位高,软土层厚,为达到设计的单桩承载力,要求桩尖入中风化岩2米或入微风化岩1d以上。由于表土松软、地下水位高,地下室施工需做基坑支护方案。

主楼、附楼外墙均贴瓷质砖,主楼正立面做隐框玻璃幕墙及大跨度吊挂清玻璃(室内装饰全部由二次装修队伍施工)。

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开始介入该项目的监理,为更好地履行监理合同目标值,根据工程特点设置了项目监理组织机构(见附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配置土建工程师2人、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1人、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1人,并编制了详细的工程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建立了完善的监理规章制度,如岗位职责、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监理人员工作守则、监理程序等,使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积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过硬的专业技能投入到监理工作中去,力争为建设单位提供高素质的服务。

该工程的三大目标: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投资规模控制在2600万元以内,建筑安装工程的工期为365天。

建筑安装工程从1997年11月8日开工,1998年12月30日完成,共417天,扣除电视台机构改革停工(xx市电视台与xx有线电视台合并)、停电、雨天等签证顺延工期共65天,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按合同工期完成。

经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参建的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在检查资料和现场实体抽样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工程质量核定为优良等级。

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在施工招标时,施工图尚未完善,在确定承包造价时只确定了按三类工程、广东省预算定额、建委公布的信息价及中标下浮率、工程完工时按实结算的原则,故施工过程中投资控制最为关键,监理工程师严格把好工程计量关,在工程完工结算时核定工程造价为万元,能有效把投资控制在2600万元概算内。

㈠ 工程质量控制

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组人员确立了以预控为主、跟踪监控、监帮结合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主要体现为:

1.严把预控关

熟悉图纸、承包合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严格审核施工组织方案,特别是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及人、材、机的配置是否满足工程施工的需求,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实施,如大演播厅的层高16米、跨度20米;小演播厅层米、跨度16米;大堂层高米、跨度11米,施工时严格要求施工方作高支模施工方案,并实施全过程监督,在符合要求后才允许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确保了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

2.实施过程监督

严把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关,确保合格材料用在工程中,材料进场时除严格审核合格证外,按规定的频率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并见证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作退场处理,如:φ12钢筋抽检不合格对该批钢筋作退场处理、多次商品砼坍落度偏差大作退场处理等,有效地保证了原材料品质,从而确保了工程质量。

3.健全旁站制度

建立健全旁站制度,对关键部位实施旁站监理,确保工序质量,施工过程中对各工序进行严格检查,如大演播厅无粘结预应力筋施工时,未安装预应力钢筋前,对钢筋的定位坐标进行复核,及时纠正了多处严重差偏,确保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4.强化工程验收管理

严格实行工程施工的报验制度,对每一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申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监理工程师以优良工程的目标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规范工程验收制度。

严格检测、试验制度,原材料如水泥、钢筋、预应力钢绞线及配件、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红砖、砂等经检测其质量均达到合格要求,结构性能检测如工程桩经高、低应变动力试验和静载试验、砼试件试压、砂浆试件试压、幕墙结构胶试验等,试验结果均满足设计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通过从点及面的细致验收,有效地保证了工程质量,使该项目完成后一次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优良等级,建设单位、设计、质监等部门予以较高评价。

㈡ 工程进度控制

1.把好预控第一关

工程开工前,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人、材、机的配置是否满足本项目施工的强度要求,以及审核进度计划安排是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是否切实可行,并将审核意见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交流,取得共识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调整,施工时严格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进行。

2.搜集信息、实施过程控制

施工过程中,及时检查对照施工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每当实际进度比计划值滞后时,及时分析原因,重点分析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数量是否满足本阶段施工需要,找出原因及相应措施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交流,取得共识后督促实施,使工程按计划完成。

3.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加快工程进度

在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前提下,积极推广新工艺是加快工程进度的有效措施。针对本工程主楼办分区地上有九层的特点,与施工管理人员协商后,确定±以上各层结构施工采用新的施工顺序,具体工序为:柱筋绑扎→装柱模→装上一层梁板模→浇下一层柱砼→上一层梁板筋绑扎→浇梁板砼,经过这施工顺序的改变,缩短了下层柱拆模等工艺间歇时间,并有效消除了梁柱接头位置漏浆、几何尺寸偏差大、上层楼面砼浇捣后柱筋偏位大等通病,经实践证明,既消除了质量通病,又使主体结构施工工期缩短了8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4.组织协调多专业立体施工,避免互相阻滞影响施工

由于进场专业施工队伍多,根据各专业施工顺序积极协调,对各专业工艺搭接、穿插施工提前作出部署和安排,减少各专业施工互相拖后腿现象,并及时进行各专业中间验收,确保工程总进度计划。由于本项目监理人员配置合理、有针对性,处理问题及时恰当,有效保证了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㈢ 工程投资控制

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时,施工图纸尚未完善,工程造价未能具体确定,给工程投资留下活口,项目监理组为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严格把好工程计量关等,其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控制依据

设计图纸、文件、承包合同、招标文件、补充协议,经建设单位、监理签认的额外增加工程等计量文件及计算规则。

2.控制措施

由于该项目招标时规定工程按实结算,给投资控制带来较大的难度,增加投资的活口多,不易控制,故监理人员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严格把关:

① 施工前严格进行图纸会审是否准确、合理,在技术上严格把关,将图纸未明确的项目在施工前予以明确,审查施工预算,减少工程预算编制后出现过多的修改变更。

②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多提合理建议,发生修改变更时及时进行技术及经济分析论证,严格控制增加投资,如入口500平方米大堂地面,设计图构造如图1,为避免出现花岗岩地基下沉而影响使用功能,监理人员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经总工程师对该区域桩基承载力进行核算,承载力尚有较大富余量, 可将原设计改为架空结构层,并作两种方案经济分析,修改后可节省万元,技术、经济均可行,经与建设单位、设计协商后并 取得共识, 确定进行修改,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节省了投资。

③ 及时、准确签证确认隐蔽工程,为工程结算提供完善的基础资料,是投资控制的必备手段,如本项目在钻(冲)孔桩施工时,坚持对每根桩进行清孔验收,确认工程量,杜绝虚报现象。

④ 严格把好工程结算计量关,是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本工程完成后,经我司造价师对施工结算审核,共合理核减万元,为建设单位节省了工程投资。

㈣ 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管

积极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管工作,整个施工过程中,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工程进展顺利,基本达到xx市文明施工要求的有关规定。

1.认真负责热忱服务

监理工作应充分体现其为项目建设提供综合性服务,除^v^三大控制^v^目标外,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缺一不可,监理目标的设置、实施、对比、纠正应贯彻在全过程中,本项目的建设,由于监理人员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编制了监理规划,设置了质量预控点,目标明确、工作积极主动,在建设单位、设计、质监、各专业施工单位等众多参建单位中起纽带协调作用,监理认真负责的工作,赢得各方积极支持、配合,使项目建设得以顺利完成。

2.组织协调实现目标

各参建单位相互配合、对实现监理目标事关重要。在本项目监理中,由于专业工艺复杂,参建队伍多,各专业立体施工,互相配合要求严格,监理人员积极协调,使各专业队伍密切配合,从而使监理工作得到顺利开展,保证整个项目建设监理目标得到有效实现。如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协调各专业队伍按时进行管线预埋并及时组织验收,较好地配合整体工程进度起到积极的作用。

3.维护建设单位利益树立监理形象

项目建设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提出了一系列的合理化建议,既为建设单位节省投资,也体现了监理的高技术服务的宗旨,为建设监理事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4.建设单位行为规范有利于工程建设监理

本项目建设监理工作的开展,建设单位行为规范起到积极的作用,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时明确建设单位和监理的职、责、权,并按建设程序办事;使监理工程师能充分行使本职权利,为工程建设的^v^三控、二管、一协调^v^发挥积极的作用,使工程建设目标得到较好地实现。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甲乙双方根据《^v^政府采购法》、《^v^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等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工程”是指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工程建设监理”分为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

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2.适用范围

甲方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3.合同的组成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本合同条款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4.协议承诺

甲方确定乙方为合同期内监理定点单位。乙方可以承接甲方行政区域内的工程监理项目。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工程监理服务。

根据项目监理要求,双方签订项目《监理服务合同》(参照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确定监理内容、质量、价格等。监理取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发改价格670号文执行。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开展工程监理业务。

费用结算方式 根据签订的《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结算监理费用,并以乙方自己的名义直接开具合法的发票。

5.违约责任和监督管理

乙方应按签订的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内容完成监理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乙方应按签订的监理合同规定,给予用户经济赔偿。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者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当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由于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等方面的直接指示或者违法行为、或者侵犯了第三方的权益引起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当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对甲方或者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尝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直接费用支出。

乙方接受监理委托后,不得转包。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扣收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监督管理

甲方负责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乙方后续签订定点监理的依据。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对乙方实行履约管理,甲方接到投诉,经过核实确定为有效投诉的,将视情节轻重,计入考评结果。

6.不可抗力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通知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v^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若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在郑州市中级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若甲方不反对则可以继续执行。

11.合同的时效

如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通过甲方的考核,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可持续有效。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以书面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未续签合同;

甲乙双方以书面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守约方可以通知对方合同终止履行,同时终止履行并不影响相关的赔偿及违约金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年内用户对乙方并非严重的一般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的。

存在其它严重违约的情形。

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12.法律适用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v^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v^法定计量单位。

15.合同修改

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开始生效。

本合同中的附件或虽没有作为附件但应属于合同组成部分的相关有效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签订的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第 1 题

某材料采购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15万元,由于供货方违约不能交货,采购方为避免停工待料,不得不以较高价格紧急采购,为此多付价款30万元(无其他损失),若停工待料采购方的损失为75万元。供货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应为( )万元。

正确答案:b

第 2 题

在投标文件的报价单中,如果出现总价金额和分项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之和的金额不一致时,应( )。

a.以总价金额为准,由评标委员会直接修正即可

b.以总价金额为准,由评标委员会修正后请该标书的投标授权人予以签字确认

c.以分项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之和为准,由评标委员会直接修正即可

d.以分项单价与工程量乘积之和为准,由评标委员会修正后请该标书的投标授权人予以签字确认

正确答案:d

第 3 题

通过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内明确的工期总天数应为( )。

a.招标文件要求的天数

b.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

c.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的天数

d.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天数

正确答案:d

第 4 题

甲公司经过资产重组分立为乙、丙两家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协商后将某合同的履行归于乙公司。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公司之间的协议有效,无需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

b.乙、丙公司之间的协议有效,只需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即可

c.乙、丙公司之间的协议经甲公司同意后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即可

d.乙、丙公司之间的归属协议,若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同意,则丙公司对该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第 5 题

下列关于代理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a.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决定是否有效

b.无权代理在被代理人追认前相对人可以撤销

c.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d.代理人只能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正确答案:c

某工程项目,发包人未能给勘察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而造成了窝工,发包人支付给勘察人的窝工费金额应当按照( )计算。

a.估算平均工日产值

b.概算平均工日产量

c.预算平均工日产量

d.实际平均工日产值

正确答案:c

第 6 题

(20xx年)按照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在( )后,业主应将保留金全部返还给承包商。

a.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b.颁发履约证书

c.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d.承包商提交结清单

正确答案:b

第 7 题

采购合同履行中,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方应及时将自己的意图通知对方,对方也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 )天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正确答案:d

第 8 题

fidic合同条件下,“索赔、争端和仲裁”这一条目属于( )。

a.专用条款

b.协议书

c.通用条款

d.合同清单

正确答案:c

第 9 题

在法律和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形式、程序均没有特殊要求时,则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目。

a.要约生效

b.承诺生效

c.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条件具备

d.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期限届至

正确答案:b

第 10 题

某工程使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订立合同,约定竣工日为10月20日。业主在10月10日提前占用工程,工程师于10月13日颁发了接收证书,承包商于10月30日完成了竣工检验,则该工程的竣工日为( )。

a. 10月10日

b. 10月13日

c. 10月20日

d. 10月30日

正确答案:a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gf-95-0202)

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

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v^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

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

日开始实施,至

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各执

业主:(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

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

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

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

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

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

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

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

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

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

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

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

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

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

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

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

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

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

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

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

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委托人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盲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支付报酬,按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a.参阅通用条件

例:项目名称、立项证明、项目情况

例:工程地点、工程造价、工程概况。

业主财产

例: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交接办法。由监理单位负责上述移交工作时,相应费用的计算方法。

例: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关于本项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资料内容和保密期限。

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例: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应根据其所承担责任的比例向业主赔偿。

赔偿金=受损工程的相应监理费x监理单位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业主的赔偿责任

例: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监理单位的经济损失,应据实向监理单位赔偿。

赔偿金=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赔偿的限额

例: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

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____%(建议比例5%~io%),当达到此限额时,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全。

业主的累计赔偿限额:

业主据实赔偿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履约担保

业主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多种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方式。

例:担保书格式或保证金形式、担保时间、担保金额(占监理合同金额的比例,建议比例5%~10%)

业主要求的保险

例: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期限、业主的条件。

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例;进场期限、完成监理服务时间、缺陷责任期、退场期限等。

物价变动的补偿办法

例;业主对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因物价变动而导致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减,予以或不予弥补(扣除)及其计算方法。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期限

例:自监理合同附件c中二、4规定的业主支付日起算;

当地资币_____日

外币______

对过期应付款项的补偿利率:

每日_____‰

例:业主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货币种类、比例、汇率等。

语言和法律

例:监理合同的主导语言。

监理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例:业主在提前工期、优质工程、节约投资和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的奖励办法:

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提前工期奖励办法

优质工程奖励办法

节约投资奖励办法

例:未经业主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出版的资料内容。

8争端的解决

最终解决争端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问法院起诉。

例:双方在此一致同意遵守本仲裁规则,并放弃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力。

仲裁规则

b.修正、补充或删除通用条件的条款

双方可根据各自不同的项目特点和环境,针对通用条件中不适用的条款,在此对其予以修正、补充或删除,并在执行过程中以专用条件为准。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甲方(用工单位):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从______________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如认为不续签聘用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负责甲方国电供电站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确保质量要求。

3.严格执行工地至监理站距离的规定,按规范对承包商的每道工序进行检查和签字,及时提出不合格部分,要求承包商进行纠正,重大质量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

4.监督承包人的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样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于任何可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确认试验,并敦促承包商整理所有试验记录和报告,并分类归档。

5.对承包商按时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进行现场核实和检查。

6.保存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汇报。

7.必须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损害甲方利益。

8.对合同期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

1.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到期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3.乙方未履行劳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发包方: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依据《^v^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方),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v^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v^法律、行政法规以及^v^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方结算支付。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合同条款

五、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六、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并通知监理方。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方。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1.监理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方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方人员的名单、简历。

2.监理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方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方,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在监理期限内,监理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方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方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方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方备案。

4.监理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5.在监理期间,监理方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监理方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现场监理方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7.监理方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监理方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9.监理方所使用的发包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方同意,监理方和所有监理方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方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监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14.监理方对承包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1.发包方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2.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3.发包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方。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方未收到发包方的书面决定,监理方可认为发包方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发包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方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方。

5.发包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

6.如双方约定,发包方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工作人员,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方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7.发包方应当维护监理方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方监理业务的开展。

8.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方应接受监理方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9.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7.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

8.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9.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10.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1.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12.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3.对承包方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14.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15.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16.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1.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2.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3.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4.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5.监理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方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方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6.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监理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发包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发包方对监理方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方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方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约定支付。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9.奖罚

(1)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2)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2.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及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3.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xxx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邮子邮件等。

4.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 监理单位:(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及参与人:

甲方:

乙方:

土建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其解释顺序

本合同文件应包括: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图纸

3、工程量报价清单

4、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其他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6、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期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标准等投标文件

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1、装饰装修范围:公寓内装修,公共部位装修

2、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吊顶、墙面、地面等的基层及饰面;卫生间防水;各类隔断、门槛、窗套、窗帘盒、窗栏杆;各类固定家具等,具体详见图纸、清单。

3、水暖工程:甲方已将冷、热水铺设至进户500mm的位置,下水的管道敷设完毕,乙方需将冷热水管道铺设至各用水点,对卫生洁具及其五金件等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卫生洁具的购置。暖气(散热器)由甲方分包。

4、电气工程:各类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包括电视、电话、宽带)、面板等的购装。不包括弱电可视对讲及监控等。

5、除以上承包范围外,对于甲方委托的其它工作内容,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支付合理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也必须承担。

第四条、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要求深化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并在工程完工后出具竣工图纸。

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的全部手续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深化设计后的装修图纸的报批,夜间施工、环保、交通、生活用水、临时设施、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排污、噪声超标、施工安全防护、施工合同签定等所有与承包工程施工有关的建设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3、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购配件及必要的结构及环保检验、检测、试验,并承担经济费用。

4、负责与其他施工单位的交接和协调工作

5、负责施工中的定期清洁工作,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及施工垃圾外排至排渣站点等。

6、承担设计图纸中已明确表述或根据规范应当进行的,所有与本装修工程有关的预设、凿洞、穿线、改线等。

7、乙方负责所施工项目的施工图的深化、竣工图的设计、报图;报检、报验、报竣;整理档案等。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以及甲方根据情况追加的工程项目。

8、乙方不得将其承包工程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如出现并经查实,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条工地视察

乙方已仔细考察本合同协议书项下的全部可能使用或涉及的场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围环境、储存空间、作业空间、起卸限制、道路以及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同时或交叉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由于本项目的体量巨大而分解的各个施工标段之间的工序限制,特别是对平行流水和立体交叉施工中的相互影响;理解必须在各个施工标段上与相邻施工队伍相互协调并保持同步;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的影响和相互配合的费用;亦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乙方确认本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追加工程款。乙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协议书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竣工工程及其相应的竣工档案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经济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六条、施工工期

1.开、竣工日期:x年x月x日开工至x年x月x日竣工。总工期为x日历天,工期实际起始日如与前述时间不符,则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签署日期为准,总工期不变。本工期含休息日、测试复检、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报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上述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理由。

2.无论因何原因,甲方认为乙方就某一工程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及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或不能实现时,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完成。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总工期拖延,乙方承诺累计工期拖延在一个月内的,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索偿。

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市优”。本工程执行如下标准:

环保标准;gb—20xx;施工工艺标准gb—20xx;工程验收标准gb—20xx,如国家、省及大连市等有更新的规范、标准及规定,按后者执行。如各标准、规范及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最高要求为准。所有材料均需有国家绿色环保认证。

乙方承诺所有施工材料满足我国知名品牌中档以上要求并保证采用环保材料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10项国家标准:gb-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6566-20xx《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释放限量》。

上述材料未达到要求,乙方负责全部退换同时承担工期责任及按施工承包金额5%支付质量违约金,造成对第三方的赔偿均由乙方按实另行承担。

2.隐蔽工程施工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商进行自检,认为合格后,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单位会签,验收合格签证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工程质量验收按施工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执行。

3.如果甲方出于对装饰效果或工程质量的考虑,需要乙方先进行工程样板施工的,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并且在工程样板获得甲方的认可后,方可进行该部分的整体施工。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先进行工程样板施工,而甲方出于对装饰效果的考虑未认可该工程样板,导致工程样板拆除的,由甲方承担该工程样板的费用,但如因工程样板质量不合格而拆除或返工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第八条工程价款及其计价规则

1、工程价款:

内部装修总价xxx万元整(¥:xxx元),闭口包净,除设计变更外不作调整。公共部位装修单价包死,总价按实决算。

2、计价规则:

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样品、品牌及价格应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2)甲方指定的材料其价格将在甲方对材料供应单位招标价格的基础上增加10%给乙方。

3)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现场接驳位置,到具体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电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保证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全部拆除。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生活用水不得做施工用水使用,生活用水费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服从甲方关于电梯垂直运输管理,在进场前对现场垂直运输情况做充分了解,在施工前对此做好考虑,所需垂直运输、各种配合费用等措施费已含入报价中,甲方不再对此做任何调整(包括另行定价的后增加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等)。若因乙方对垂直运输了解不详,导致在施工中引起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

5)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为固定不可调单价,将作为结算、项目增加及设计变更依据,当项目增加及设计变更中的项目有可参照单价时既参照执行,无可参照单价则按市场现行的价格为准,项目及工程量按实际调整。

6)政府相关部门、公用企业未明确规定要由甲方承担的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检测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由该工程施工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预付款10%,于x年x月x日前支付。

2、乙方按合同协议书约定时间进场,每月25日乙方按所完成工程情况,向甲方递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请款申请报告及相应的档案资料,经监理及甲方共同确认后进入付款工作程序,15个工作日后领取工程款。未按约定提交上述资料所引起的付款逾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额=当月完成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55%

3、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业户验收同意,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后开始进行结算,结算总价款的5%做为保修款,其余款额在结算总价款确定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确认及对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拨付,并不视为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认可。如乙方由于工程质量缺陷等原因需经济补偿,乙方同意由甲方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设计、质检站及乙方共同验收达到国家规范、设计图纸及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符合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条件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竣工图纸及结算报告(含结算书)应以现场实际为准。

6、乙方首次提供竣工结算报告、资料后,并不等于乙方已提供了合格的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有不同意见时,甲方(或委托代理人)自接到上述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核实上述资料及进行结算工作的开始时间,应自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得到甲方认可后算起,结算结束时间应自双方对结算总价确认并签字为止。

第十条材料及设备

1、乙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1)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的,质量必须经国家专业机构认证,符合本行业国标要求并具有进入大连市的准用证明资料等,提前7天将样品提供甲方,甲方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

2)所用设备、材料的仓储、运输、保管及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3)任何进入现场的材料、设施、及设备,包括乙方自有的施工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4)所有乙方自采进入现场的材料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卸车保管、保护,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对于乙方采购的部分材料及设备甲方有权利直接采购或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甲方采购的按本条第3款的约定执行。甲方指定的按本条第1款的约定执行。

3、甲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1)乙方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甲供材料设备的生产周期,书面提供供货计划。

2)甲供材料设备到场后由甲方、监理、乙方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交由乙方二次搬运及包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清单报价中。

3)如由于二次搬运、保管或施工中所发生的材料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费采购,工期不得顺延。

4)对于不能逐一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到货后随机抽样验收,施工时如发现材料设备有质量缺陷或损坏要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报告,甲方及监理确认后,由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调换,影响工期的顺延,但甲方不承担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施工要求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专业工长名单,并付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调整。乙方必须以自有的或经甲方批准租赁的机械设备、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约分包。

2、如因特殊专业而需分包时,乙方必须在分包工程施工前10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分包报告,详细报告分包商的情况,待取得甲方同意其分包的书面许可之后方可分包施工。如分包商不称职或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如因分包对甲方造成工期、质量或其他方面的损失,应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相应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按甲方要求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分包商撤出场地,并由甲方委托新的施工企业,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承担分包工程预算造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甲方发现乙方同一部位两次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或不同部位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赔偿金。乙方承诺对其分包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设计有防水要求的重要分项或分部工程,如室内卫生间、厨房、雨水管的出墙口处、室外空调挂机位置交接等防水做法由乙方负责,且须经甲方的确认,但甲方的确认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如出现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渗漏情况,乙方必须在6个小时内到场修复,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双倍承担。

4、本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如乙方私自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并应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因乙方的转包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甲方同时保留诉讼索赔的权利。

5、乙方如在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施工图会审中没有解决的问题,例如(但不仅限于)相关尺寸规定、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平面或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错项、漏项等,乙方应当在此项工程施工两日前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为避免可能出现排水、暖通、电、抽油烟机等项目布置时相互矛盾,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个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监理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指定分包的施工单位施工,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

8、乙方所须的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等,应当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自行搭设。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场外解决。到工地现场的管线及动力、照明设施、取水设施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负责,并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拆除。乙方承诺乙方使用的范围内一旦发生任何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和承担,同时不得影响甲方的形象和声誉。

9、乙方(乙方同时负责管理和监督在乙方承包区内施工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按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每三日清理一次或根据甲方随时要求情况及时清理。乙方在撤场时,应当按规定清理好工程现场,清理好工地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0、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布置施工机械和材料堆放。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的整体情况对已确定的场地进行调整。

11、出入工地限制

1)乙方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规定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对现场的其他成品具有保护和维护的义务;

2)乙方须遵从规定及政府部门关于道路的使用、车辆行驶和允许停泊的时间等的要求及限制,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的费用;

3)乙方的进出人员、车辆、材料、设备必须服从工地门卫的正常管理和检查;

4)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佩带统一标志或证件。

第十二条工程技术档案

1、本工程乙方的施工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严格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xx)和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20xxj—20xx)执行及本行业的相关规定,否则因档案引起的逾期付款责任乙方自负。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委托 人:

监理 人:

签 订 日 期: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长沙市岳麓区

住房和城乡^v^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委托监理及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本工程建安工程费(或项目概算总投资): 。

二、词语限定

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专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专用条件;

4. 通用条件;

5.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

工程);

6. 附录同容包括: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附录c 廉政责任协议书;

附录d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

附录e 先导区管委会直接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暂行);

附录f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项目^v^关于《先导区管委会直接投资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考核评比办法(试行)》;

附录g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直接投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长先建发[2009]6号);

附录h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政府投资市政道路基层施工质量控制要点[长先

建发〔2009〕12号];

附录i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市政道路沥青面层sbs改性沥青及沥青混合料技

术要求[长先建发〔2009〕11号];

附录j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直接投资市政道路工程沥青面层质量控制要点

[长先建发〔2009〕7号];

附录k 委托人上级主管部门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试行)(长先控发[2010]71

号);

附录l 委托人上级主管部门安全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注

册号: 。

本工程总监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注册

号: 。

五、签约酬金

1. 本工程监理酬金按下述第 ( )种方式计算和支付。

(1)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工程监理酬金按暂定总投资额约人民币(大写) 万元及取费费率 %,计算暂定监理报酬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元)。

本工程最终监理酬金按本合同监理范围内工程结算总价款及取费费

率 %计算,除本合同明确约定计取的费用外,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附加

工作和额外工作报酬等。

(2)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工程监理酬金按照人民币(大写) 万元

(¥:元)总价包干。

2、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提供的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

本工程如果中途停工(停建),停工(停建)期间委托人确需监理人提供相

关服务的,经委托人确认后承担实际发生的直接费;

经委托人书面委托,监理人提供本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有关监理服务,相关服务费用由委托人审查确认后另行支付。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4)保修阶段服务酬金:免费。

3、监理人或委托人依法所应缴纳的税款或行政规费,由监理人或委托人各自承担。如果法律规定委托人为监理人税款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则委托人在扣缴该税款后,将相应扣减支付给监理人的款额,同时向监理人提供有关完税证明。

六、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及工程品质评价要求应达到本监理合同服务范围内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同等标准或要求。

七、期限

1. 本工程监理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完成备案、竣工结算完成、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 年月日止。

八、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九、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日。

2. 订立地点:长沙市岳麓区 。

3. 本合同一式 十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 九 份,监理人执 三 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2016xxxx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找范文就来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于:_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列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找范文就来护各方面的合理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找范文就来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供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条款,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在________________设立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所有成立分公司的手续均由甲方出面,由乙方负责办理,成立分公司的费用由成立后的分公司自行解决。

2、甲方在分公司成立后,由乙方出面承包甲方分公司的经营管理,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义对外承接监理业务,并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在监理过程中的事务实施监督管理。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_________________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负责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营业执照及工程监理的资质证明文件。

2、甲方对乙方的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相应的备案管理,并对乙方的监理工作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

3、乙方必须按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严格实施监理法规中条文条款,严格协调监理顺序,保证工程监理质量。

4、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工程监理专业人员,确保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符合工程监理的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所有工程监理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均由乙方自行聘任和解除。

5、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及时向甲方汇报承接监理工程的协议总价及相应的费用分摊情况,并按双方约定的比例按时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1、乙方根据承接监理业务的收费情况,将每项监理业务收费的________________%上缴给甲方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

2、管理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方必须按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必须按协议约定上交相应的管理费用,逾期交付超过_______________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日息万分之_______________交纳违约利息。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建设工程监理分包合同篇

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范围。

2、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及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3、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v^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邮子邮件等。

4、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

各执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

监理单位:(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地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_______年__月__日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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