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摸排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实用7篇)

时间:2024-09-20 作者:书香墨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摸排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篇一

各科室、站、所、中心:

各科室、站、所、中心要深刻领会2013年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三个务必”内容实质,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工作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局网络、橱窗、信息等平台,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将“三个务必”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位干部职工,确保知晓率达100%。二是局安全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将“三个务必”工作要求融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确保每位干部职工应知尽知,切实落实“三个务必”工作要求。

为切实加强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要求的领导,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三个务必”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三个务必”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制度,强化考核

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把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目标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以考核奖励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三)有机结合,统筹规划

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各科室、站、所、中心要把贯彻落实“三个务必”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尤其要与201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二是总结与规划相结合。在“三个务必”具体指导下,认真总结分析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科学规划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制度

各下属事业单位要把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年初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细化与“三个务必”相配套的各项制度、政策和措施,修订完善本行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制

局下属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由局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一岗双责”,坚持每个月深入到下属事业单位和各敬老院开展一次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排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建立健全检查人员问责机制。

(一)调查研究,细化任务阶段(2013 年 1 月中旬—2013 年 2月上旬)。认真研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阶段(2013 年 2 月下旬—2013 年 10月)。按照本单位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三个务必”各项要求的落实。

(三)督促检查,总结提高阶段(2013 年 11 月—2013 年 12 月)。认真总结“三个务必”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总结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和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什邡市民政局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要求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

什邡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

什邡市民政局

贯彻落实“三个务必”工作要求领导小组

组 长:欧明胜(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其聪(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

王 义(市老龄委办公室主任、副局长)

黄超荣(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蒋 桃(局党委委员、局办公室主任)

肖 杨(双拥办主任)

张 黎(慈善会会长)

王碧琴(社会救助科负责人兼救助站站长)

杨 凯(社会救济科科长)

李 冰(市殡管所所长)

邓少江(市干休所所长)

向书富(青龙山公墓管理所所长)

刘贵德(市福利救助中心负责人)

1.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

2.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3.实施方案要求

4.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5.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6.实施方案字号要求

7.实施方案相关要求

8.实施方案排版要求

摸排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篇二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管理中心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成立由工区主任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区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协调与统计上报。

(一)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我工区职工不感染疫情。

所有职工上班必须戴口罩,上下班勤洗手,工作场所和宿舍勤通风。休息期间不要外出、不要聚会、不要到人员密集的场所。保证职工不感染疫情,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就是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的最大贡献。

(二)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干净卫生的工作环境。

上班前,办公室组织职工测体温,并做好记录。每天定时对宿办楼、食堂、卫生间、垃圾桶要定期消毒。外来人员进站区办事必须测体温,同时做好记录。

(三)设立隔离室,为发热病人隔离观察提供便利。

设置了隔离观察室,若发现发热病人或疑似症状,及时隔离。工区职工体温超过37.3℃时,要及时隔离、就医或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联系。

(四)认真做好人员排查,严防疫情传播。

各单位要按照市局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重点排查来自湖北、尤其是武汉的车辆、人员,全面排查本单位干部职工在近一个月内前往或途径、停留武汉的人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如存在上述情况,要及时上报。

(五)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准时上报信息,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六)购足防护用品,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目前,口罩、消毒液已成为紧俏物品,集中大量采购比较困难,办公室购买了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消毒用品发放,并建立严格领用签字制度。

(七)加强信息沟通,做好联防联控。

加强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支持上述部门在门口设立检测点,配合做好发热病人的救治和隔离观察。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所有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二)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各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工作任务和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

(三)加强值班,正确引导。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区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协调与统计上报。

摸排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篇三

一、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措施、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四、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

五、做好洗手液、手消毒液、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六、设立位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七、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八、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者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液剂揉搓双手。

九、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十、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十一、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

加强园门卫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门卫要做好自身防护,佩戴一次性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门房配备必要的体温测量仪和消毒用品,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工作。

摸排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篇四

组长:xx(学校校长)

副组长:xx(副校长)

成员:xxxx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当地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工作的统一部署,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以赴,确保稳定”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努力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维护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克服麻痹思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机构、人员、物资三落实,并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保证对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

建立健全应对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维护校园稳定的运行机制;加强学校安全和维稳工作的领导,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种突发事件,防止发生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及师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发生,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法律政策的解释工作,加强全体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监控,严防师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等事件发生。在党的重要会议与节假日期间,对我校重点帮教人员采取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主要负责人:曾永刚,具体负责人:汪学英、刘新裕。

2、学生安全维稳工作小组。由bb任组长、xx副组长,团、队和学生干部及各班班主、各任课教师为成员,负责做好学生的稳定教育、安全教育和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的指导,督促落实各项学生安全措施,杜绝各类学生伤害事故发生以及涉稳事件发生。

1、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维稳工作精神,部署学校的维稳工作。

2、强化领导责任。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要求,学校要站在“稳定压倒一切”的高度,切实承担起确保一方平安的工作责任。学校要认真搞好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重点对象要落实专人包保。要坚决确保问题化解在学校,矛盾不出校门,重点对象稳控在当地,严防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发生。

3、密切配合我校维稳工作责任区牵头单位和协管单位,统一行动,统一管理。

4、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疏导工作。

5、学校党支部、团队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内部的教育和疏导工作,真正在维稳工作中起是带头和中坚作用。

6、各办公室、教研组应该加强本部门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使其在维稳工作成为全体学生的榜样,言传身教,重点帮扶,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7、认真开展深入细致思想政治教育,在全体师生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压倒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

8、密切配合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在全体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各班长期开展保安全、保稳定的主题班会,主办黑板报,开展全面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

9、加强信息情报。各维稳专项工作小组要强化信息情报工作,随时注意维稳动向。一是学校校级领导、分管领导通讯保持24小时畅通,外出需向校长请假。二是随时掌握维稳动向,做到信息灵敏,掌控到位,遇到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置,决不允许因情报工作失误酿成突出涉稳问题。

10、搞好值班护校。学校加强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校领导带班、教师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长期的思想准备,严防陌生人进入校园,坚持门卫管理制度和夜巡值班制度。对重点部位要采取重点保护措施,特别是微机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落实专人值班,严防失窃。

11、加大督查力度。组织力量对学校饮食食品卫生安全及维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重点是对安全、维稳工作的重视,重点对象的包保、安全维稳隐患的检查、维稳期间值班护校落实情况等主要方面,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

1、各年级、各办公室分管领导在维稳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确需外出,需向校长请假。

2、校级带班领导维稳期间通讯确保24小时畅通,校内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

3、在发生重、特大涉稳事件后,要按照《铺子湾镇小学校安全和维稳工作应急预案》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校长、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参与处置化解工作。

4、实行首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维稳期间因工作失误而造成涉稳事件或重要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年终评先评优一票否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摸排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篇五

实施方案怎么?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实施方案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510元至5250元分别提高到585元至7835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降低(各职务层次、各职级纳入额度见附表3),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以国家统一规定的纳入额度为基数,按现行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在规范津贴补贴中所占比重,确定各自的纳入额度。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2)。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降低(各技术等级纳入额度见附表3),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剩余的额度执行。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285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3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61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5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6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65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减少的额度按录用后所任职务相应减少。

(二)机关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

取得初中及以下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两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第一年1410元,第二年1470元;取得高中、中专和技校及以上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一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1470元;普通工人实行一年熟练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1410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纳入的额度按转正定级后所聘岗位相应减少。

三、经费来源

此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对盟市所需经费,自治区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研究确定。

四、组织实施

此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部门和自治区人大、政协、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按现行工资审批权限,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自治区驻盟市的机关单位(少数部门除外)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

盟市及盟市以下机关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审批问题,由盟市按干部管理权限自行研究确定。

中央驻自治区的机关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即中央及国务院相关部委)授权自治区审批的,由自治区负责审批。

(二)各盟市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地区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的具体办法,按程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盟市、旗县(市、区)机关纳入基本工资前的规范津贴补贴标准应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标准保持一致,避免出现明纳实不纳或边纳边涨的问题。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四)此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要求各盟市、各部门务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各盟市在审批工作结束后(自治区直属机关在办理工资审批时),必须将此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统计表》和具体工资兑现情况,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报光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届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

本方案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至3)。

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降低(各岗位等级纳入额度见附表4)。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285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3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61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5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6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65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纳入的额度按转正后所聘岗位相应纳入。

(二)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

取得初中及以下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两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第一年1410元,第二年1470元;取得高中、中专和技校及以上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一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1470元;普通工人实行一年熟练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1410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纳入的额度按转正后所聘岗位相应纳入。

(三)事业单位中既聘任在管理岗位,同时又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仍按现执行岗位工资序列对应的职务(岗位)调整其基本工资标准。

(四)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三、经费来源

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

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自治区财政、盟市财政负担。

对盟市所需财政负担经费,自治区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研究确定。

四、组织实施

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按现行工资审批权限,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自治区驻盟市事业单位(少数部门除外)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

盟市及盟市以下事业单位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审批问题,由盟市按干部管理权限自行研究确定。

中央驻自治区的事业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即中央及国务院相关部委)授权自治区审批的,由自治区负责审批。

(二)各地区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地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的具体办法,按程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盟市、旗县(市、区)事业单位纳入基本工资前的绩效工资标准应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复的标准保持一致,避免出现明纳实不纳或边纳边涨的问题。

(三)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各单位严格按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执行。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五)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要求各盟市、各部门务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各盟市在审批工作结束后(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在办理工资审批时),必须将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统计表》和具体工资兑现情况,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报光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届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

本方案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增加离休费的办法

从2016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50元,省部级副职110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50元,县处级正职600元,县处级副职50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8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二、经费来源

此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所需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对盟市所需经费,自治区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研究确定。

三、组织实施

此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部门和自治区人大、政协、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按现行工资管理权限,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自治区驻盟市机关事业单位(少数部门除外)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工作,委托所在盟市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盟市及盟市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审批问题,由盟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行研究确定。

中央驻自治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即中央及国务院相关部委)授权自治区审批的,由自治区负责审批。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此次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工作,要求各盟市、各部门务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各盟市在审批工作结束后(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在办理工资审批时),必须将此次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统计表》和离休费兑现情况,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报光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届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

本方案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1.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2.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3.实施方案要求

4.实施方案的写作要求

5.实施方案相关要求

6.实施方案字号要求

7.实施方案排版要求

8.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摸排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基层党建工作会议暨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会精神,扎实做好学校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目标,切实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学校科学发展的凝聚力和党组织的战斗力,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具体工作抓得不够深不够细。

整改措施:

1.修定完善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按学期制定学习计划,按时印发学习资料,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要求党员教师每周周五下午集中学习1小时,每月学习不少于8学时,做好学习笔记,强化党员的思想政治、理想信念、宗旨意识。

2.建立学校党建qq群,使我校党建工作能“上通下达”,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3.设立党员学习读书角,丰富党员教师活动形式,促进党员之间交流学习。

(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整改措施:

1.借助每月最后一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领导班子与党员、党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认真听取党员教师对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处理和解决好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求做到谈心谈话有记录、意见建议有归类。

2.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建立党组织与教师群众沟通的长效机制,主动接受师生监督。每学期定期召开家长会,广泛征求意见,梳理汇总计入整改台账,要求做到有记载、有反馈、有整改。

3.按计划开展好每月一次的“道德讲堂”活动,建立和完善工作监督机制,将师德考核纳入党员定格量化标准与绩效考核方案,严格考核,以此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师德师风建设。

(三)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够强,在工作中缺乏苦干实干魄力,创新意识淡薄。

整改措施:

1.认真实施学校“双联帮扶”活动。由党支部、教导处协调安排学校领导每人联系帮扶一个班级,党员教师每人帮扶2名学困生,其他教师帮扶1名学困生,全面开展帮扶指导工作,建立党员帮扶长效机制。

2.党支部主要领导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每人包一个教研组,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教学研讨活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3.党支部要减少“以会议贯彻会议、以会议落实工作任务”的形式会议,增强“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责任感,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和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安心教学务实党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领导带头,强化协调配合。

学校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党支部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支部委员根据分管工作具体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责任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跟踪检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统筹兼顾,合力攻关。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措施要求。

找准问题的切入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分解细化责任,使整改措施明确具体、符合实际、易于操作。整改过程要要严格标准,突出重点,由浅入深,对已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对受条件限制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列出整改时间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三)及时检查总结,确保整改实效。

党支部要及时调整整改措施和方向,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常抓不懈,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与当前学校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整改措施的落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教育工作,提升办学效益。

摸排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篇七

1.以“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为重点,实施“墩苗”行动,打破地域界限、身份界限、职业界限,从有带富意愿的致富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储备村级后备力量,每村储备2—3名,对条件成熟的,及时调整到村“两委”班子,年内“一大三低”型村干部调整面达到40%。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探索跨村交流任职,从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有意愿、能力素质强的党员,统筹分配到一些人难选、基础薄弱的村任职,切实解决村党组织选人难、人难选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村干部任职补贴水平,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不断增强职务吸引力度,把更多高素质的人才吸引到村干部队伍中来。

责任领导:xxx、xxx;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xx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2.开展村干部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综合分析研判,定期下发督办通知,对看摊守业、群众公认度低的坚决予以调整。定期开展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排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及时按程序进行撤换调整或罢免。扎实推进村“两委”班子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采取集中轮训一批、示范培训一批、靶向提升一批“三个一批”行动,开展好党务培训、乡村振兴、发展村集体经济等专题培训,把村“两委”班子培训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每年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全员轮训一遍,并组织50名左右村党组织书记赴山东、江苏等发达省份外出示范培训,增强能力素质,提高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继续对取得国民教育认可的专科、本科学历的现任村干部全额补助学费,鼓励村干部提升学历。

责任领导:xxx、xxx;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xx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3.牢固树立抓村必先抓乡、强村必先强乡的理念,进一步加大抓乡促村力度,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完善基层党建责任、任务和项目“三个清单”,推动任务落地、措施落地、责任落地。定期召开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通过观摩、项目展演、现场点评等方式,压紧压实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抓基层治理工作责任。抓实乡镇党委书记联系支部制度,每月至少调研指导党建工作1次,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优化党建工作考评机制,深入基层、深入党员群众,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导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

责任领导:xxx;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xx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4.结合星级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落实县处级领导包抓机制,重点抓好头闸镇永惠村整顿提升,巩固提高整顿成果。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严格执行村“两委”联审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严把村“两委”成员入口关。出台《xx县村干部管理办法》,做好从严管理和关怀激励文章,打造遵纪守法、干事创业的村干部队伍。扎实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打造一批农村示范党支部,以点带面推进活动阵地规范化、功能配置规范化、党内生活规范化。

责任领导:xxx、xxx;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xx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5.以“强基进位·星级创优”工程为抓手,把政治功能放在首位,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在各领域培树一批五星级党组织,打造一批叫得响、有特色的党组织品牌,并抓好示范引领,提升各级党组织党建整体水平。认真落实党支部、农村、机关、国企等工作条例,聚焦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突出系统设计、分年实施、整体推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科学谋划实施一批党建项目,培优做强党建示范品牌,组织开展基层党建优秀案例评选,切实增强基层党建改革创新活力。

责任领导:xxx;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xx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6.全力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在机关,以实施“三强九严”工程为抓手,实施机关党建巩固年行动,深入推进“书记项目”,着力破解“两张皮”难题。在城市,以构建“四联四化”机制为抓手,严格落实《深化城市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实施“红色物业”,开展在职党员“四个一”活动,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以“五强五促”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堡垒共建、先锋同行”行动、“党工共建”工作,提高“两个覆盖”质量。统筹推进其他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融合发展、互促共进。

责任领导:xxx;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xx工业园区党工委;

完成时限:xx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7.深入推进村级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中央、省委财政资金重点扶持的村集体经济项目为依托,开展零经营性收入村清零行动,通过“党支部+合作社”、能人带动、跨村合作联营等方式,把党员、群众和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大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加大典型培树,巩固扶持发展一批年收入在20万元的村。落实好从村集体经营性净收益中提取8%用于奖励村干部的政策,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发展壮大村级经济的强大合力。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坚持把党组织建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产业链上,持续推动扶贫、蔬菜、羊产业等联合党支部发挥作用,助推农民增收致富。

责任领导:xxx、xxx;

完成时限:xx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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