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篇一
20xx年以来,结合个人金融业务特点,我部着重在相关业务品种的业务流程整合,相关制度建设,业务和政策学习等地方加强了管理,并召开了主任办公会和部门全体会议,就相关内控工作做出了部署。现将我部近期内控工作报告如下:
我部对信用卡业务开展了检查,客户档案,密码信封,库存及成品的帐实相符。
对内控合规员开展了调整和落实,根据个人金融部现实情况,规定副主任牵头,xx等几位同志为个人金融部的内控合规员。并计划部门内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形势分析会,强化全辖风险及自身风险的认识。此外规定合规员在每季度的案件形势分析会上提出建设性意见,在会议上评估。
每月至少部署2天时间开展部门全体员工集中学习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员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因近期全辖业务人员变动较大,为加强内控,我部对全辖信用卡系统和零售信贷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柜员及时开展了清理和更新,并将清理和更新情况登记备案。近日,工商银行临沂分行为进一步提升全行的内控管理水平,保持各项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全行的内控管理工作。
1、加强内控精细规范化管理。
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和内控管理漏洞的基础上,由内控合规部牵头制定了《临沂分行加强内控精细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并在全行进行实施。方案要求全行内控管理工作必须从基础工作做起,并严格按照上级行的内控管理,操作规范标准,细化控制管理环节,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完善内控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罚措施,力求做好内控管理的每一项工作,实现科学管理目标。依此方案各专业部室结合自身实际也制定了内控精细规范管理的工作计划。
2、加大对市行部室内控管理考核挂钩的力度。
为了强化市行部室落实内控管理职责,从今年起,把上级行及外部监管部门的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以倒扣分方式计入各部室经营绩效考评得分。考核时,根据发现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将问题分为一般问题,较严重问题,严重问题,重大违规问题四个层次及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进行考核,按项目分别统计,累计扣分。
3、加大对信贷业务,银行卡业务,电子银行等重点业务的检查力度。
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特别是力求信贷业务管理工作有一个新的突破,全面扭转管理粗放的被动局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并实现全年无案件,无事故的总体目标,确保信贷业务和其他各项业务全面,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篇二
金融机构反_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涉及多方面的因素,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包含反_工作的各个方面,不能留有任何真空地带。
当然,在建设反_内部控制制度的时候,金融机构应根据客观情况选择合理的制度形式,既可以单独制定一个专门的反_内部控制制度,也可以将反_要求融入具体的业务操作流程中。
要构建一个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至少应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制定核心管理制度
(1)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反_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之一。金融机构在建立该制度时,应将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使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更好地与业务操作规程结合起来。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应当明确有关识别要求、方法、程序和措施,具体包括不同业务类别客户身份的初次识别、强化识别、持续性识别以及重新识别等方面的要求。为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金融机构应逐步建立有关名单库和高风险客户识别系统等。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建立客户_风险等级分类制度,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例如,在同等条件下,来自反_、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国家(地区)客户的风险等级应高于来自其他国家(地区)的客户。
(2) 容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金融机构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对于发现、追踪并最终惩治_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金融机构在制定该制度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的内容、期限、方式等具体要求。
为便于反_协查工作相关资料的查阅,金融机构应建立客户身份资料管理系统,将经营活动过程中收集的客户身份信息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储存在系统中,实现客户身份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和动态管理。
(3)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是预防和控制_风险的重要措施,是金融机构履行反_职责的主要内容之一。
金融机构应明确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在内部发现、分析、审核及上报的工作流程;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形与流程;涉嫌_案件线索的分析、监测与报告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反_报告工作应建立在对客户身份有效识别的基础上,不经任何分析而完全依赖系统抽取数据上报有悖于法律的规定。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信息优势,提高主动发现_案件线索的能力。
建立反_工作责任制
反_工作责任制的涵盖范围应上至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下至每项具体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级人员在反_工作中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金融机构应将各项反_义务有效分解至各相关部门及其具体岗位,明确其反_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保证本机构反_工作的顺利开展。
反_部门及岗位职责制度应明确涉及的部门、指定的岗位,以及具体的职责规定、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
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估
和内部审计制度
将反_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反_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回顾与评估,对本级相关部门及下属分支机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并与奖惩紧密挂钩。
(1) 反_绩效考核制度
金融机构应将反_工作纳入本单位的业绩考核范围,制定相应的量化指标对内部员工履行反_义务的执行情况及执行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为使该制度起到激励效果,设计指标必须体现科学、公平和合理。
(2)反洗线内部控制评估制度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评估是指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独立开展调查、测试、分析和评估等系列活动。
金融机构可考虑对反_工作定期进行评估,例如,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金融机构反_内部控制评估制度,应当明确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运用等内容。
(3) 反_内部审计制度
反_内部审计是金融机构及时发现和纠正反_工作存在问题、防范合规风险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金融机构应考虑将各级机构贯彻执行反_内部控制制度情况纳入内部审计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跟踪整改和责任认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反_内部审计和检查的职责、检查重点、检查要求、检查报告、后续处理等相关内容。
建立反_培训宣传制度
切实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培训和对客户及社会公众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反_意识和预防监控水平。开展反_宣传培训,是提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反_意识和技能的重要手段。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预防、监控_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宣传培训制度,明确反_宣传培训的对象、内容、方式、评估以及档案管理要求。应通过宣传培训活动,使内部员工掌握反_的技术、方法,知悉自身反_职责、权限和义务,以全面落实反_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配合反_调查制度和保密制度
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做好反_协查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并严格遵守反_保密规定。
(1) 配合反_调查制度
配合反_调查是指金融机构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反_调查,如实提供有关客户信息及交易情况的行为。金融机构建立配合反_调查制度,应当明确组织管理、工作流程、账户监控措施、保密规定、资料保存等方面的内容。金融机构可考虑建立_案件线索档案库,便于涉嫌_可疑交易线索的收集和处理。
(2) 反_保密制度
反_工作具有涉密性,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篇三
反_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制定应达到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反_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与业务相结合。
金融机构应将反_工作要求嵌入业务工作程序和管理系统,使反_成为金融机构整体风险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全体员工自觉维护自身机构信誉和防止本机构被_犯罪分子利用的制度保证,从而避免或减少被动卷入_活动而产生的法律风险、经济损失以及对自身信誉的损害。
第二,反_内部控制制度应当能够发现和识别可疑交易。
反_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能够保证本机构通过客户身份识别等基本制度,有效地发现、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协助其他执法部门打击_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反_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适合金融机构特点,实现动态管理。
反_内部控制制度应与金融机构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并具有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变化和经营环境变化而不断修正、完善和创新的能力。
某银行为开展反_工作,成立了负责反_工作的机构一一反_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几个相关部门组成,其职责如下:统一组织领导本机构反_工作;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反_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议本机构反_培训宣传计划。
分析:
反_工作应能覆盖金融机构所有部门、业务和人员。在反_领导小组的框架下,为了便于具体开展工作,还应指定专门的部门作为反_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本机构反_工作的牵头部门。一般在金融机构中设置合规部门为反_牵头部门。
该银行反_领导小组的职责不够完善,除上述三项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开展反_问题调查研究,组织制定并审议本机构的反_相关制度、实施细则、操作流程等。
(2)对异常交易、可疑交易组织部暑和分析。
(3)督促各业务部门将反_要求与业务流程操作相结合,审议各业务部门的实细则、操作流程。
(4)督促审计部门对本机构反_工作进行评估并督促整改事项的落实。
(5)在本机构新产品开发和新的金融服务产品上线前要督促相关部门对其中存在的_风险进行评估。
(6)审议本机构的反_工作总结、组织安排制订本机构的反_工作计划。
(7)协助做好反_行政调查。
(8)负责部署本机构的反_考核、奖惩。
(9)组织相关部门、反_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
(10)及时传达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要求、国际国内最新的反_发展趋势。
(11)负责对本机构反_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篇四
__年以来,结合个人金融业务特点,我部着重在相关业务品种的业务流程整合,相关制度建设,业务和政策学习等地方加强了管理,并召开了主任办公会和部门全体会议,就相关内控工作做出了部署。现将我部近期内控工作报告如下:
一)业务。
我部对信用卡业务开展了检查,客户档案,密码信封,库存及成品的帐实相符。
二)加强了内控合规建设。
对内控合规员开展了调整和落实,根据个人金融部现实情况,规定副主任牵头,__等几位同志为个人金融部的内控合规员。并计划部门内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形势分析会,强化全辖风险及自身风险的认识。此外规定合规员在每季度的案件形势分析会上提出建设性意见,在会议上评估。
三)强调业务学习和规章制度学习的重要性。
每月至少部署2天时间开展部门全体员工集中学习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员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四)对外围系统的柜员开展全面清理。
因近期全辖业务人员变动较大,为加强内控,我部对全辖信用卡系统和零售信贷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柜员及时开展了清理和更新,并将清理和更新情况登记备案。近日,工商银行临沂分行为进一步提升全行的内控管理水平,保持各项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全行的内控管理工作。
1、加强内控精细规范化管理。
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和内控管理漏洞的基础上,由内控合规部牵头制定了《临沂分行加强内控精细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并在全行进行实施。方案要求全行内控管理工作必须从基础工作做起,并严格按照上级行的内控管理,操作规范标准,细化控制管理环节,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完善内控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罚措施,力求做好内控管理的每一项工作,实现科学管理目标。依此方案各专业部室结合自身实际也制定了内控精细规范管理的工作计划。
2、加大对市行部室内控管理考核挂钩的力度。
为了强化市行部室落实内控管理职责,从今年起,把上级行及外部监管部门的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以倒扣分方式计入各部室经营绩效考评得分。考核时,根据发现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将问题分为一般问题,较严重问题,严重问题,重大违规问题四个层次及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进行考核,按项目分别统计,累计扣分。
3、加大对信贷业务,银行卡业务,电子银行等重点业务的检查力度。
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特别是力求信贷业务管理工作有一个新的突破,全面扭转管理粗放的被动局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并实现全年无案件,无事故的总体目标,确保信贷业务和其他各项业务全面,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篇五
第 1 条 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正确可靠,防止会计差错及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便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管理岗位的责任心,维护公司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订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 3 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
第二章 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该达到的基本目标:
第 1 条 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第 2 条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 3 条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 4 条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 5 条 约束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利。
第 6 条 涵盖本公司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 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 7 条 保证本公司会计工作机构及岗位能够合理设置,职责权限能够得到合理划分,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责权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 8 条 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第 9 条 随着公司经济业务的不断发展,外部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将不断修订和完善本制度。
第三章 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
第 1节 现金内控制度
第 1 条 现金的收付由公司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现金的收付,以免责任不清。
第 2 条 现金的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 3 条 不得_坐支_现金,现金收入应当天存入开户银行。
第 4 条 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批准均不得借用现金。 第 5 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 6 条 严禁出纳员填制现金的收款、付款记账凭证。
第 7 条 由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组织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盘点一次, 如发现帐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第 8 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应经常不定期抽查出纳员的帐实是否相符。
第 9 条 各公司必须用保险柜保管现金。 严禁用木箱, 木柜保管现金, 或将现金置放在办公桌内。
第 10 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结算起点,超过起点的支出应使用支票支付。
第 11 条 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账。出差人员必须在返回后 7 日内至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无法核销的,应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出差返程后长时间即不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又不说明理由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借款。
第 12 条 未经过批准,不得使用与借款内容相左的单据办理借款核销手续。
第 13 条 费用报销凭证应由出纳对金额进行二次审核,以减少差错。
第 14 条 付出现金应取得凭证,如收据、发票、费用单据等。报销凭证必须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可报销。购买货物凭证必须经公司仓库验收后,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能报销。
第 2节 银行存款内控制度
第 1 条 银行预留印鉴至少由两人分管。
第 2 条 空白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件。
第 3 条 出纳员应及时根据当日资金业务编制资金日报表。
第 4 条 遵守国家规定的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账户,不开空头支票。
第 5 条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和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
第 6 条 及时与银行对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发生原因,并编制银行未达帐项调节表。
第 7 条 出纳原则上不应签发盖有印鉴的空白支票,如工作需要,也应控制其份数。领用人对领用的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而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者,应予以赔偿。空白支票使用后应及时交财务部门记账和注销。
第3节 工资内控制度
第 1 条 财务部门负责工资发放的工作人员应认真与人事管理部门核对在册职工人员姓名, 工资标准,各种津贴和补贴的金额。
对临时工工资情况。
第 3 条 核对各项应扣款是否正确。
第 4 条 根据审核过的工资计算表或工资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
第 5条 审查银行划卡数与工资明细数及汇总实发数是否一致。
第 6条 各职工工资发到个人后,应及时让领款人在工资表中签字或盖章。 第 7条 核查工资标准的变动及有关津贴的变动是否通过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 实物资产内控制度
第 1节 原材料内控制度
第 1 条 公司设立或租用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材料物资。
第 2 条 对已采购回的材料建立验收制度,登记采购(合同)数,实收数,短缺数等。
第 3 条 各种材料物资应妥善保管,按品名、规格定位堆放,并挂贴标签,以便
帐实核对。
第 4 条 仓库保管员应随时掌握并反馈材料物资的最高、最低储备量,以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并避免资金积压。
第 5 条 实行定期盘存制度,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并与材料帐卡的账面结余数核对,若发现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盘存报告单报本部门及财务部门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第 6 条 对易潮,易霉物资要经常检查库内通风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易挥发的物资应经常注意加盖密封。对易燃、易爆物资要加强防火,对贵重物资和稀有物资要特别保管并经常查核。
第 7 条 对各种材料物资的领用和发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仓库保管员只有根据经过批准的领料单,限量领料单或销售凭证方能发料,领料人和发料人均应在领料凭证上签章。
第 8 条 如需超过限额领科,领用部门应说明原因,并经生产技术部门和材料部门的领导审核同意,才能补发追加领料。
第 9 条 对于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材料部门填写的_委托外加工发料通知单_进行发料,有关联交送材料部门和财会部门凭以记账。 仓库保管同时应在备查登记簿中予以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要注销原记录。企业内任何人未经批推和办理法定手续,不得发出、变卖和赠送材料,或用一种材料交换另一种材料。 第 10 条 仓库保管员负责稽核所经管的材料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财会部门负责稽核材料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材料部门的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
第 1 条 公司设立或租用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产成品物资。
第 2 条 生产车间加工完毕的产品,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填制产成品交库单,连同产品交成品库点收,车间和成品仓库的经手人应在产品入库单上签字,作为产品入库的凭证。
第 3 条 _入库单_一般一式三份,一份由成品库记账,一份退生产车间计算产量,一份送财务部门记账。月末各方的合计数应按品名、规格、等级进行核对。 第 4 条 对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应妥善保管,尽量避免露天存放,以防变质。对销货退回的产品,也应及时送交成品库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第 5 条 产成品销售时, 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至少一式三份出库提货单。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账。
第 6 条 销货发票应具备销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方面的内容。应由开票人以外的人员复核其所填内容,是否与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合同一致。 第 7 条 仓库保管(发货人)接到_提货单_联后,提出应发的货物,再由另一人作最后的复核,核对无误后方能包装发运。
第 8 条 仓库保管等直接经手销售的人员,不得兼管与销售有关的账簿(如销售,应收销货款)的记账工作。
第 9 条 每月终了,销售部门与成品库在帐卡、帐实核对相符后,要编制产成品收发结存报表送财会部门对帐,保证帐实相符。
第 3节 产品及半成品内控制度
第 1 条 外购半成品的管理,视同材料购入处理,由材料部门负责。
第 2 条 自制半成品若需送交半成品库的,其管理办法同产成品的管理流程。 第 3 条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发出和收回时的处理手续比照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处理。
第 1 条 各公司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各司其职。
第 2 条 对房屋及建筑物在建过程中要监督建造质量,竣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登记固定资产。
第 3 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转让、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清理费用、残值收入,或租金收入和转让收入,并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 4 条 建立临时性租入固定资产备查薄。
第 5 条 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计价核算和管理。
第 6 条 外单位投入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保管。
房屋建筑物 5-40 年 4
机器设备 5-17 年 4
电子设备 5-10 年 4
运输工具 8-10 年 4
固定资产装修 5 年 20 0
其他 4-15 年 4
第 8 条 在年度会计决算前,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以查明资产实物状况。
第 9 条 对意外灾害损失应进行认真的核对、盘点及损失程度的评估,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五章 供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 1节 供应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 1 条 申请购货的部门提出采购单,经采购部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汇总编制采购计划。再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开出购货订单,组织采购。采购计划至少一式三份,一份送仓库部门,一份送财会部门,一份由采购单位留底存查。请购单和采购计划中应填明所购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计划价格及质量要求等内容。采购部门批准的数量若与申请单位申报数量有异,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
第 2 条 采购部门将批准的采购计划副本转材料仓库保管员存档,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第 3 条 购入的材料物资由仓库保管组织验收, 验收时应将发票账单与存查的采购计划进行认真核对,同时核对点收实物的数量和质量,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或材料入库单,并签字后连同发票账单转采购部门。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材料物资应通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后方可填制验收单。
第 4 条 仓库保管登记已验收货物的明细账。
第 5 条 采购部门收到仓库转来的验收单(或入库单)和发票账单后,须进一步与合同、采购计划核对无误后,签章送财会部门报帐。
第 6 条 财会部门根据验收单和发票,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核对确认无误后,编制会计凭证或办理付款手续。
第 7 条 若收到的材料在数量、规格,质量等方面与合同、发票不符,财务部门应按规定办理部分拒付或全部拒付手续,材料仓库应对所到材料暂时另行代管。并在备查簿中予以记录。
第 8 条 财会部门根据有关材料总账,对仓库明细账进行控制监督。
第 9 条 月末财会部门材料总账与仓库明细账进行核对,帐与实物数量进行核对。
第 2节 销货业务的内控制度
一、现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 1 条 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至少一式三份出库提货单。 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账。
第 2 条 开票员负责根据销售部门出库提货单开发票。开票工作由财务部的专人负责。
第 3 条 收款员收款。收款人由财会部门开票以外的另一人员或销售部门负责。收款人应核对单价是否有误,并验算数量乘单价是否与金额相符,大小写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收入现金,并在发票联及提货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第 4 条 仓库发货。客户持提货单联(三联式则用发票代替)向仓库取货。
第 5 条 出门检查。客户出示出门证或发票。
第 7 条 接受客户订货单。
第 8 条 草拟合同,报主管领导审批赊销业务。合同由销售机构草拟,草拟的合同应报企业主管销售业务的负责人审批。
第 9 条 购销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 10 条 开出出库提货单及销货发票,并通知仓库包装发货。发票开好后应交由另一人审核发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有无错误。增值税销售发票应由专人管理。
第 11 条 发出货物,取得货运部门运单。
第 12 条 财务部门凭发票、运单、合同等向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或委托收款手续。在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时,凭发票,运单等凭证向购货方取得汇票,同时编制记账凭证。
第 13 条 根据划回的托收凭证收帐通知联登记银行存款,注销应收账款或冲减应收票据账户。
第 14 条 若因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发生销货退回,则冲减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第 15 条 仓库管理部门登记退回的产成品(办理入库手续)。若因其他原因购货方要求折让,应按销售折让的规定批准权限,由有关负责人签批意见后财务部门才能据以记帐。
第 16 条 退回产品因质量问题需要返修的,应办理出库手续组织返修,返修完毕再办理入库手续,其返修费用应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 17 条 对应收帐款应在款项到期前由销售部门负责办理有关函证手续,负责对应收帐到期时的催收和逾期款项的交涉与催收工作。
第 18 条 企业财务部门不得随意将应收账款转作坏帐损失冲减坏账准备,应当在每一年度决算前对应收款进行逐项检查,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由财务部提交相关书面情况说明至总公司董秘处,由董秘处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决议通过后再进行帐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