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人们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计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方向,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时间、资源和任务。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固定资产盘查工作计划篇一
资产的管理实行的是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一年一度的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校长是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内办公用品、教学用品等物品的管理,教师办公室的办公桌椅、电脑等物品由指定的一名负责人管理,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室固定资产由室负责人管理。教职工工作变动或调离学校,要按规定到资产管理对应部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1、新添置固定资产类物品,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申请,经校长审批后方可采购,购回后登记上册,经保管室验收鉴定后才能报销。
2、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根据校长室安排,交有关人员保管使用,并办理入库存、领用、入帐手续。
3、固定资产借用分校内借用和校外借用两种情况,校内借用一律由借用部门出具借条,经领导签字后方可借出,校外借用除按上述手续办理外,还须征得校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借出。
4、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物管小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物管小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部门,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物管小组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5、学校的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要动员群众,教育群众,树立“爱护公物为荣”的新观念,发动群众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7、对固定资产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扬,对管理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经予批评。管理有显著成绩者,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对管理很差者,除批评外,要扣发资金,严重者要在全校通报。
1、自查阶段
(1)对于存放地点变更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
(2)对于盘亏、闲置不用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
(3)对于盘盈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并且做好记录。
(4)对于损坏、报废的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备注”一栏予以注明,并且分别记录,并按相应的权限报批,根据相关规定,只有批准报废后,才能按标准给予补足。
2、复查阶段
(2)复查完毕后,资产盘点表由盘点相关人员(包括盘点人、复查人、各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回财务处。
3、总结阶段
(1)汇总、核实盘点资料;
(2)对清查盘点结果提出分类处理建议,形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报告。
固定资产盘查工作计划篇二
认真贯彻落实市二次党代会和二届二次人代会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导全市投资工作,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大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绿色产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行业的投资力度,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拓宽投资领域,扩大投资规模,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健康、持续、稳定增长,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0xx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20xx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县区计划
3、20xx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行业(部门)计划
1、坚定不移的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各县(区)各部门都要根据“十一五”规划发展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药水游”为重点的绿色产业、特色工业、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等重点行业,启动建设一批重大项目,确保完成8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任务,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2、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省发改委的指导下,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法,理顺项目管理体制,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完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建立促进投资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3、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项目开工建设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六项必要条件”,建立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对建设项目执行项目审核、土地审批、环评审批、节能评估等各项建设程序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检查。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投资行为依法予以保护,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4、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政府投资项目要逐步推行代建制。按照落实“五个统筹”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调整优化政府投资结构,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加大项目稽查、检查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5、加强前期工作,增加项目储备。按照“十一五”规划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做好各类项目的总体规划、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衔接,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认真落实规划定点、土地预审、环境评价等建设条件,分类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完善“建设一批、开工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前期工作机制,依据国家投资方向,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精心策划包装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好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和银行信贷支持。
6、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全市上下要继续扩大改革开放,改善融资环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民间投资在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鼓励和壮大民间投资;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方式,狠抓招商项目的跟踪落实,提高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中省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国家投资意向和有关政策,有针对性地推进项目进展,积极争取更多的中省投资支持项目建设。通过社会各类资金的有效聚集和投放,促进投资计划圆满完成。
7、继续巩固、完善投资管理软件信息平台。充分发挥管理软件在投资和项目管理中的信息作用,不断提高投资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投资信息沟通与反馈;及时发现和处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领导的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依据。
固定资产盘查工作计划篇三
1.盘点目的:为及时、可观、准确反应公司整体固定资产状况,确保各部门账实一致。2.盘点内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
12月31日17:30前各部门盘点负责人提交初盘结果到行政部; 1月3日17:30前行政部与财务中心共同完成复盘。1月4日17:30前行政部、5.盘点要求:1.实物实地盘点,固定资产在哪个部门使用就哪个部门负责盘点登记。
行政部:负责本次盘点的过程组织;
由×总、×经理任组长,牛×、廖×及各部门盘点负责人为组员; 各盘点负责人负责对盘点结果的记录以及编号。
盘点组织人若有特殊情况需请授权代理人及时知会财务中心(请于12月31日12:00前提供人员名单并征得同意);为了确保盘点工作顺利进行,在盘点期间所有责任人的手机必须确保畅通。
在财务中心和行政部进行共同复盘前,各部门所有固定资产变动都必须到行政部进行备案,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变动。
拟定:
财务审核:
批准:
固定资产盘查工作计划篇四
本学期由于人员调配上的变化,我从分园调入总园,在资产工作上是极大的便利,认真制定好本学期的资产工作专项计划,同时落实安排好各阶段的资产工作,对于更合理有效的开展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不断优化内部机制,切实推动我园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学期的固定资产工作计划。
完善和细化本园的管理网络,责任到人,强化每个室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各室负责人要填写好各室所使用的学校财物。做到使用好,保管好。在工作过程中利用各类专用室,拓宽教学空间。完善多媒体音舞室、图书室、建构室、美工室、游戏室等的建设与管理,使之能将功能室的教学内容作为一日活动中的正常教学活动来开展,让每个孩子都有更加广阔的活动空间,并了解生活、体验生活,从而进一步培养幼儿的动手、动口、健身、审美四种能力。
认真执行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学年末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账、卡、物相符。本学期利用资产交接清查和点清,切实摸清幼儿园的资产现状,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对幼儿园的现有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和调整,对于因技术落后、使用期满、损坏、已淘汰等设备,致使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和使用效益低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报损的资产进行及时的报废。
对还能在教学、科研中正常使用的,有修理价值的仪器设备,不得轻易报废,要做到物尽其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维护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要充分发挥教学设备用品的作用,严禁乱拿、乱用、乱丢、乱放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每月月报表及时上报;做好维护有关固定资产明细账薄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的完整和准确性;及时准确地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薄等,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每学期定期清点,做好新增物品的登记,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采购、审批、验收、入库、报销制度,规范物流过程控制,强化行政仓库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工作,细节决定成败。
积极响应资产中心和计财科的验收、摸底、调研等工作,认真真实地做好各项准备,在各种工作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各项工作具体安排:
九月份:
基础统计上报工作;
ete库购置日期检查调整,低值耐久进ete数据库准备;
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台帐。
十月份:
特种设备年检;
配合做好预算准备等工作;
低值耐久进ete数据库。
十一月份:
迎接资产调研;
办理报废申请,报废物品处理.
十二月份:
年终资产请点。
通过对资产工作的逐渐熟悉和了解,我感受到了自己肩上的责任,正是因为这份责任感,我更会时时地提醒自己管好每一件资产,慎重写下每一个数字,对自己每一天的工作负责!
固定资产盘查工作计划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应组织业务的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x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一)被审计单位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二)审计资料范围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各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文件规定编制的基础表、报表及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资产清查部门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汇总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单位申报的损溢及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一)资产清查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具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审所(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资产清查部门协调的事项。
如遇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可随时召集会议。
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对各单位进行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各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总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政部门提交。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1、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2、按照资产清查部门制订的总体审计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4、完成资产清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银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a、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3)代保管物资要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溢处理。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如非营利组织的预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规定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3、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列示明细。核查重点同“应缴预算款”。
4、应付款项(暂存款)
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罚款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
(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2、资产损溢
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文物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收藏的单位负责清查登记。对文物原则上只登记实物量。一些有价文物可以按照国家^v^、财政部(89)文物计字第877号文发布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办理:“对现有文物藏品,凡能够估价的都要估价入账;无法估价的,可登记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新征集的文物,应按实际收购金额入账;对接收捐献的文物可估价入账”。
4、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盘盈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资产清查部门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
(2)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
(4)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
(5)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
(6)其他重大问题。
4、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如未申报任何清查损溢,参审所仍应按要求出具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上报资料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包括纸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5、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负责审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时报给同级财政部门。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厅统一支付。
20xx年二月十二日
中介机构审核鉴证
2、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有资产损益的单位出具《资产清查事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的情形
4、单位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
5、单位各项资金挂帐损失。
(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应实施的必要程序
1、督促和协助单位及时取得相关损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3、社会中介机构赴二作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相关调查资料;
5、通过认真核对与分析计算,对单位相关损失的金额进行估算及确认;
6、对收集的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经济鉴证材料;
7、出具鉴证意见书。
(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应符合的要求
1、对于单位的相关损失应按照类别逐项出具鉴证意见;
2、鉴证意见应当内容真实、表述客观、依据充分、结论明确。
在单位损失经济鉴证工作中,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查阅单位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勘察业务现场和设施,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与核实;对单位故意不提供或提供需加会计资料和相关损失证据的,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有权对相关损失不予鉴证或者不发表鉴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