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

时间:2024-11-18 作者:XY字客

工作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教训的梳理和总结。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工作心得体会,以下是一些案例供大家参考。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一

为认真落实总队党委严抓部队管理的要求,进一步严格部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官兵履行条令、遵守禁令的意识,全面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维护消防部队良好形象,根据省公安厅部署,总队党委决定,大队在2月1日至5月31日,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问题专项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以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三句话总要求为指针,全面落实公安现役部队“11〃18”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公安部“五条禁令”要求,深入贯彻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方针,严肃查处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案件,有效整肃警风、严明警纪,全面提升消防部队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为全省消防工作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湖南省警车治理四条禁令》、《湖南省公安机关禁酒暂行规定》、《湖南省消防部队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队安全发展的意识。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官兵遵纪守法的养成教育,进一步增强官兵遵守党纪国法警规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防范官兵违反“五条禁令”和涉毒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坚决遏制官兵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车、参赌护赌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为加强组织领导,大队成立集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教导员xxx任组长,大队长xxx任副组长,副教导员xxx、指导员xxx、中队长xxx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活动的部署和落实。

(一)全面动员部署。大队召开党委会,中队召开党支部会,军人大会,进行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问题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网络信息、横幅简报等有效载体深入宣传发动,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大队和中队,中队与班级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全体官兵签订保证书。

(二)强化警示教育。中队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湖南省警车治理四条禁令》、《湖南省公安机关禁酒暂行规定》等警纪警规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将收集的全国公安机关涉车涉酒涉赌涉毒的典型案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广泛开展讨论,引导官兵深刻认识涉车涉酒涉赌涉毒问题的严重危害,把他人的教训当作自己的教训来吸取,举一反三,切实增强官兵的政治意识、安全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服从意识。

(三)全面排查隐患。以车、酒、赌为重点,全面、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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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开展一次大排查。主要查摆是否存在无照驾驶机动车、所驾车与驾驶证不匹配、酒后驾车、公车私用、违章驾车、将行政车辆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附近、工作时间饮酒、着制服饮酒、酗酒、参与任何形式赌博等现象。要实行领导包干帮教责任制,将家庭矛盾突出、自控能力差、有车、嗜酒、好赌等容易违禁的人员作为帮扶重点,逐人明确管理责任和措施。采取“个人找、大家帮”的办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四)严明法纪警规。严格落实省公安厅“八条铁规”:“八条铁规”:(1)公安民警吸食、注射海洛因、冰毒、麻古、k粉、摇头丸等传统毒品、新型毒品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2)公安民警违规使用枪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用枪致人死亡的,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局长引咎辞职。(3)公安民警携带枪支饮酒,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4)公安民警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公安民警工作时间饮酒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6)公安民警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的,给予纪律处分,领导干部免职;民警配偶子女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的,对该民警给予纪律处分。(7)公安民警参与赌博的,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较重的,清除出公安队伍;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8)公安民警为涉赌涉毒场所提供保护、通风报信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此外,总队还将依据部队相关禁令法规对违法违纪者从严从重查处。

(五)发动全警监督。开设手机、座机举报平台,接受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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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部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开展集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问题专项行动,是总队党委切实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狠抓安全发展的重要部署。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维护消防部队良好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主官要率先垂范,为官兵作好表率,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下属。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今年上半年消防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

(二)狠抓问题整改,确保活动实效。结合整治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五不放过”:问题不揭露不放过,原因不找准不放过,责任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真正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警令不畅的问题。要不断建立健全部队管理内控机制,针对公务车管理、私家车管理、驾驶员管理、干部“八小时外”管理,建立健全预防事故案件的规章制度。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努力达到消防部队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形象进一步提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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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纪查处到位,决不包庇袒护、法外开恩和降格处理。文职雇员违反“八条铁规”的,参照对官兵的要求进行处理。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疏于队伍监督管理,在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负有领导责任以及对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隐案不报、瞒案不查甚至包庇袒护的领导,会坚决按照《湖南省消防部队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于律己,维护清正廉明的形象,根据县直机关党工委统一部署,7月中旬以来,武平法院认真开展了党员干警涉酒违纪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部署。

二是强化排查摸底,以各支部为单位,通过党员干警自查,建立个人爱好、家庭情况等为主的个人档案,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或廉政谈话,抓早抓常、防微杜渐。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警示教育片,知敬畏、存戒惧、守法纪。

四是作出郑重承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牢固树立“酒驾就是高压线”意识,并签订《拒绝酒后驾驶承诺书》。

五是算好违纪违法账,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算好酒驾醉驾成本,千万不能有酒后驾车的侥幸心理。

根据《xx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和《xx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蒙城县公安局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安排,制定了《蒙城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提出了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一千四百多名民警和辅警签订了承诺书。

警务保障室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民警、工勤、辅警学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张力主任主持学习活动。要求全体人员要吸取安庆市接连发生的两起民警酒后驾车肇事的教训,结合此次涉酒涉车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郭清龙副主任针对驾驶人员强调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驾驶员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全体民警、工勤、辅警纷纷表态,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坚决执行各项决定,不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巡)大队各中队负责人及辅警代表结合自身实际纷纷作了表态发言。表示牢筑遵纪守法思想防线,提高自觉意识,更好的服务群众。大队全体民警、辅警一一签订了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承诺书。交管大队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大队长葛晓明任组长,教导员马文民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领导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大队。要求各中队每位民警都要找原因、谈危害、讲体会,做到防微杜渐。建立单位与家庭共同监督管理的机制,强化对民警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经侦大队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把涉酒涉车问题作为经侦一项重要来抓,每位民警和辅警都要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大队要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民警的监督和管理;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对待,绝不姑息。全局其它部门都开展了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

全局二十三个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向本所全体民警、辅警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坛城派出所要求民警、辅警:一是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非工作日期间尽量不喝酒,少喝酒;三是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人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四是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开套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南关派出所副所长葛江涛说:我们要通过此次活动,使全体人员增强纪律意识,不仅仅要杜绝涉酒涉车违规问题出现,其他方面也要杜绝出现违规现象。民警钱军表示:酒后驾车是对社会、家庭、个人极不负责的表现,我们要深刻认识其危害,主动避免酒后驾车现象的发生。协警赵志伟发言:目前所内几乎人人拥有机动车,且协警平时驾驶警车的情况较多,作为南关派出所的一员,必须要遵守各项纪律规章,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借此整治活动期间,认真学习公安机关纪律条令,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

自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启动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公室专门开展了酒后驾车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警方观看《醉与罚》三部。

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

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专门开展过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民警观看了《醉与罚》三部,然而,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成效,交警大队按照市局交警支队《2019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迎庆”系列行动扎实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1至11月,共查获酒驾673起、醉驾30起、毒驾7起,专项行动收到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组织部署精细周密。一是成立工作专班。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大队成立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张明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交警大队各中队、所、室负责人和各农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中队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交警大队,由副大队长王澜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部署、督导推进、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行动有序开展、收到实效;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大队结合西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印发了《2019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打好了基础;三是定期会议部署。大队通过定期召开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部署会、协调会、推动会等方式,总结回顾前阶段工作成效、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整治重点、目标,2019年先后召开13次会议部署推进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确保了整治工作有组织、有目标、有重点地稳步开展、深入推进。

二、灵活方法,集中整治措施有力。一是合理勤务安排。大队在保证正常工作时段路面查控力度的同时,合理安排勤务,确保有足够的警力参与酒驾专项整治,整治中,执勤民警充分发挥机动灵活作用,以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查处工作,做到了酒驾集中在哪里,整治就跟踪到哪里,有效增强了整治效应;二是强化重点区域整治。对“涉酒”事故多发时段、路段及酒后驾车查处情况进行科学分析汇总,并结合县城区餐饮娱乐场所分布特点,确立了晋城大道、安汉大道、天宝路、春天路、鹤鸣路、环城路六个重点整治区域,坚持每周晚因需投警、对点查控,形成了对酒驾整治的严管态势;三是精准开展整治。在分析确定重点整治区域的基础上,大队按照“紧靠重点场所、把住出行路口”的原则,确立了以安汉大道纪信广场转盘、晋城大道牧童转盘两个重点卡点为依托,勤务向四周范围扩展辐射的卡点勤务机制,确保了查处酒驾工作实现灵活、多变,有效防止了酒后驾车人员掌握规律,逃避警方查处的现象;四是处置措施到位。为防止个别酒后驾车人员因酒后情绪冲动,不配合民警执法、抗拒执法、无理取闹,引发群众围观等突发事件,大队及早施策预防,详细制定了各类处突预案,有力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宣传跟进,营造氛围全面到位。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宣传计划,多措并举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媒体宣传。通过西充电视台、西充县政府门户网、农村交管平台、农村交管手机app、“三微一抖”和手机短信等公布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等内容,2019年先后通过各类媒介发布整治工作信息150余条、动态成效300余条、暴光典型案例100余起,营造了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路面宣传。各外勤中队民辅警在执勤、巡逻和路查路检活动中,结合近年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呼吁全社会自觉举报、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赢得了群众酒驾整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三是强化行动宣传。在县局、支队安排的酒驾整治统一行动、集中清查行动和大队自行组织的整治行动中,参战民辅警在加强路检路查的同时,都主动深入县城主要餐饮、娱乐场所、商业聚集区开展巡逻和宣传,将印有“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罪)在酒中,毁(悔)在杯中”、“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等提示劝告宣传资料发放到就餐群众及驾驶人手中,使驾驶人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有效减少了酒驾发生的可能性;四是警媒联动宣传。大队与西充电视台建立了酒驾整治联系制度,在每次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中,电视台都安排新闻记者随警作战,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并充分利用《西充新闻》、《警方热线》、《生活周刊》等栏目广泛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宣传,重点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和“醉驾入刑”等方面的宣传,2019年县电视台共制作酒驾整治专题节目6期,使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四、督导推进,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一是严格督导检查。大队成立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检查督导组,坚持每月对各交警中队和各联合执法中队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动态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督导、考评和排名,有效提高了整治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大队确定了专人负责将整治工作动态情况和工作信息按时向支队上报,确保了各类信息上报的及时、全面、客观,为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保障和决策依据。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20_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

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

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恶性事件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_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在总队转发《转发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关于万州区公安局对民警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侦办不力且隐瞒不报相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之后,大队迅速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和驾驶员进行了学习,在我听到万州区公安局民警吴文胜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万州区局的部分领导和民警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干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警察、部队的形象。作为一名消防警官,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专门开展过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民警观看了《醉与罚》三部,然而,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根据《xx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和《xx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蒙城县公安局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安排,制定了《蒙城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提出了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一千四百多名民警和辅警签订了承诺书。

警务保障室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民警、工勤、辅警学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张力主任主持学习活动。要求全体人员要吸取安庆市接连发生的两起民警酒后驾车肇事的教训,结合此次涉酒涉车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郭清龙副主任针对驾驶人员强调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驾驶员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全体民警、工勤、辅警纷纷表态,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坚决执行各项决定,不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巡)大队各中队负责人及辅警代表结合自身实际纷纷作了表态发言。表示牢筑遵纪守法思想防线,提高自觉意识,更好的服务群众。大队全体民警、辅警一一签订了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承诺书。交管大队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大队长葛晓明任组长,教导员马文民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领导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大队。要求各中队每位民警都要找原因、谈危害、讲体会,做到防微杜渐。建立单位与家庭共同监督管理的机制,强化对民警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经侦大队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把涉酒涉车问题作为经侦一项重要来抓,每位民警和辅警都要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大队要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民警的监督和管理;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对待,绝不姑息。全局其它部门都开展了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

全局二十三个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向本所全体民警、辅警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坛城派出所要求民警、辅警:一是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非工作日期间尽量不喝酒,少喝酒;三是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人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四是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开套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南关派出所副所长葛江涛说:我们要通过此次活动,使全体人员增强纪律意识,不仅仅要杜绝涉酒涉车违规问题出现,其他方面也要杜绝出现违规现象。民警钱军表示:酒后驾车是对社会、家庭、个人极不负责的表现,我们要深刻认识其危害,主动避免酒后驾车现象的发生。协警赵志伟发言:目前所内几乎人人拥有机动车,且协警平时驾驶警车的情况较多,作为南关派出所的一员,必须要遵守各项纪律规章,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借此整治活动期间,认真学习公安机关纪律条令,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专门开展过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民警观看了《醉与罚》三部,然而,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二

自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启动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公室专门开展了酒后驾车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警方观看《醉与罚》三部。

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一、加强思想意识修养,提高自律自省能力。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三、加强法律震慑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三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专门开展过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民警观看了《醉与罚》三部,然而,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专门开展过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民警观看了《醉与罚》三部,然而,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专门开展过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民警观看了《醉与罚》三部,然而,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根据《xx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和《xx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蒙城县公安局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安排,制定了《蒙城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提出了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一千四百多名民警和辅警签订了承诺书。

警务保障室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民警、工勤、辅警学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张力主任主持学习活动。要求全体人员要吸取安庆市接连发生的两起民警酒后驾车肇事的教训,结合此次涉酒涉车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郭清龙副主任针对驾驶人员强调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驾驶员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全体民警、工勤、辅警纷纷表态,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坚决执行各项决定,不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巡)大队各中队负责人及辅警代表结合自身实际纷纷作了表态发言。表示牢筑遵纪守法思想防线,提高自觉意识,更好的服务群众。大队全体民警、辅警一一签订了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承诺书。交管大队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大队长葛晓明任组长,教导员马文民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领导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大队。要求各中队每位民警都要找原因、谈危害、讲体会,做到防微杜渐。建立单位与家庭共同监督管理的机制,强化对民警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经侦大队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把涉酒涉车问题作为经侦一项重要来抓,每位民警和辅警都要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大队要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民警的监督和管理;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对待,绝不姑息。全局其它部门都开展了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

全局二十三个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向本所全体民警、辅警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坛城派出所要求民警、辅警:一是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非工作日期间尽量不喝酒,少喝酒;三是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人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四是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开套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南关派出所副所长葛江涛说:我们要通过此次活动,使全体人员增强纪律意识,不仅仅要杜绝涉酒涉车违规问题出现,其他方面也要杜绝出现违规现象。民警钱军表示:酒后驾车是对社会、家庭、个人极不负责的表现,我们要深刻认识其危害,主动避免酒后驾车现象的发生。协警赵志伟发言:目前所内几乎人人拥有机动车,且协警平时驾驶警车的情况较多,作为南关派出所的一员,必须要遵守各项纪律规章,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借此整治活动期间,认真学习公安机关纪律条令,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20_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

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

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恶性事件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_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根据《xx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和《xx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蒙城县公安局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安排,制定了《蒙城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提出了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一千四百多名民警和辅警签订了承诺书。

警务保障室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民警、工勤、辅警学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张力主任主持学习活动。要求全体人员要吸取安庆市接连发生的两起民警酒后驾车肇事的教训,结合此次涉酒涉车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郭清龙副主任针对驾驶人员强调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驾驶员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全体民警、工勤、辅警纷纷表态,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坚决执行各项决定,不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巡)大队各中队负责人及辅警代表结合自身实际纷纷作了表态发言。表示牢筑遵纪守法思想防线,提高自觉意识,更好的服务群众。大队全体民警、辅警一一签订了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承诺书。交管大队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大队长葛晓明任组长,教导员马文民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领导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大队。要求各中队每位民警都要找原因、谈危害、讲体会,做到防微杜渐。建立单位与家庭共同监督管理的机制,强化对民警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经侦大队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把涉酒涉车问题作为经侦一项重要来抓,每位民警和辅警都要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大队要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民警的监督和管理;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对待,绝不姑息。全局其它部门都开展了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

全局二十三个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向本所全体民警、辅警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坛城派出所要求民警、辅警:一是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非工作日期间尽量不喝酒,少喝酒;三是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人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四是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开套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南关派出所副所长葛江涛说:我们要通过此次活动,使全体人员增强纪律意识,不仅仅要杜绝涉酒涉车违规问题出现,其他方面也要杜绝出现违规现象。民警钱军表示:酒后驾车是对社会、家庭、个人极不负责的表现,我们要深刻认识其危害,主动避免酒后驾车现象的发生。协警赵志伟发言:目前所内几乎人人拥有机动车,且协警平时驾驶警车的情况较多,作为南关派出所的一员,必须要遵守各项纪律规章,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借此整治活动期间,认真学习公安机关纪律条令,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月*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等相关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四

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五

为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每天在电视上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不要和人抢道,不要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都很开心。这样一系列关于交通安全的宣传口号,经常出现在报纸最显眼的位置,比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媒体每天也报道交通安全,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作者不会开车,但他似乎对这些广告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是从去年亲身经历过酒后驾驶被查,让作者吸取了终身教训。

交通安全已经成为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许多关于车祸的故事,80%是因为司机酒后驾车造成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帘的是关于血案的故事,不得不思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时刻记住: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记住萧蔷的话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六

在总队转发《转发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关于万州区公安局对民警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侦办不力且隐瞒不报相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之后,大队迅速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和驾驶员进行了学习,在我听到万州区公安局民警吴文胜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万州区局的部分领导和民警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干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警察、部队的形象。作为一名消防警官,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七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20_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

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

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恶性事件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_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月*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等相关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根据《xx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和《xx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蒙城县公安局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安排,制定了《蒙城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提出了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一千四百多名民警和辅警签订了承诺书。

警务保障室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民警、工勤、辅警学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张力主任主持学习活动。要求全体人员要吸取安庆市接连发生的两起民警酒后驾车肇事的教训,结合此次涉酒涉车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郭清龙副主任针对驾驶人员强调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驾驶员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全体民警、工勤、辅警纷纷表态,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坚决执行各项决定,不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巡)大队各中队负责人及辅警代表结合自身实际纷纷作了表态发言。表示牢筑遵纪守法思想防线,提高自觉意识,更好的服务群众。大队全体民警、辅警一一签订了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承诺书。交管大队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大队长葛晓明任组长,教导员马文民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领导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大队。要求各中队每位民警都要找原因、谈危害、讲体会,做到防微杜渐。建立单位与家庭共同监督管理的机制,强化对民警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经侦大队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把涉酒涉车问题作为经侦一项重要来抓,每位民警和辅警都要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大队要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民警的监督和管理;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对待,绝不姑息。全局其它部门都开展了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

全局二十三个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向本所全体民警、辅警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坛城派出所要求民警、辅警:一是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非工作日期间尽量不喝酒,少喝酒;三是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人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四是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开套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南关派出所副所长葛江涛说:我们要通过此次活动,使全体人员增强纪律意识,不仅仅要杜绝涉酒涉车违规问题出现,其他方面也要杜绝出现违规现象。民警钱军表示:酒后驾车是对社会、家庭、个人极不负责的表现,我们要深刻认识其危害,主动避免酒后驾车现象的发生。协警赵志伟发言:目前所内几乎人人拥有机动车,且协警平时驾驶警车的情况较多,作为南关派出所的一员,必须要遵守各项纪律规章,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借此整治活动期间,认真学习公安机关纪律条令,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八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九

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一线民警,我们不仅要敢于冲锋在前、迎难而上,还要时刻保持警觉、井井有序。其中,对于涉酒涉车的整治工作尤为重要。

第二段:了解任务。

涉酒涉车危害严重,对于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都有可能造成极大损失,因此涉酒涉车的整治是民警工作中的一大重点。我们需要巡查路面上的酒驾醉驾情况,同时对涉车人群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就要立即予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第三段:执行任务。

我们在执行任务时,需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比如与交通警察部门一起,对涉酒涉车的车辆进行拦截和检查;与医院医生协助,对涉酒人员进行血液及尿液检验。同时,由于人力有限、工作强度大,我们还需要掌握科学调度和捕捉目标的技巧,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段:收获与感悟。

在数月的守护过程中,我们收获颇丰。不仅掌握了更多的工作经验,造福了市民,还在其中感受到了陪伴和责任。这种“捉贼捉赌”的生活,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民警的使命意义,同时也让我们更坚定了为社会安定和谐而不懈努力的信念。

第五段:总结。

归总所述,要想让涉酒涉车的整治工作更加有效,我们需要加强联合整治,科学调度,有效落实工作任务和做好工作经验的总结。相信只要我们坚定信念,不断提升专业素养,我们就可以更好地履行我们的工作使命,为社会的安定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

醉驾”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只要你有醉驾的行为就可以定罪,不论你造成了怎样的后果。另外,我们不能等产生重大事故了才来追究刑责,那样的话未免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醉驾定刑、定罪的初衷了,毕竟我们制定相关法律不是为了惩处,而是为了规劝和忠告。

酒驾危害甚烈。据了解,全国每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酒后驾驶达30万人次左右,驾驶员死亡档案中也有30%与酒后驾车有关。这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也凸显了酒后驾车的危害程度。“车祸猛于虎”,此言不虚。酒后驾车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一旦出事故,就是身体、精神、物质等三方面的打击。

只有心存敬畏,才会收敛行为。心理上有所恃,行为上就敢放肆。正因此,当一些人感到交规法条奈何不了他时,开车起来便无所顾忌,即使饮酒也敢上路。

所以,要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形成高压管控的态势。一旦发现酒后驾驶,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让每个驾驶人都不敢碰这高压线。

酒驾有危险,但更危险的是不能很好的“惩前处后”,否则,“驾驶距离不远”必将成为酒驾的借口了。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一

通过几天的培训学习,使我受益匪浅,针对学习内容,进行以下总结:

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是实现安全行车的必备前提。

一个没有责任意识的人,干任何事情都会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甚至会酿成惨祸,对于汽车驾驶员来说责任意识尤为重要。驾驶员任何一个失职行为都有可能造成人身和财物的损失。因而驾驶员必须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心,时刻把安全放在心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随时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处处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时刻以惨痛的交通事故为反面教材,提醒自己,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我们就能杜绝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时时刻刻遵章守法是实现安全行车的重要基础。

每一位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安全制度,熟记和掌握其内容,在行车中要认真了解道路交通法规的基本原则,熟悉交通管理的具体条款和各项措施,自觉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把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制度建立在高度自觉的道德意识基础上。

三、熟练掌握驾驶技能是实现安全行车的内在要求。

具备过硬的驾驶操作技能和较高应急应变能力是一个驾驶员实现安全行车的内在要求。要当一名合格驾驶员,必须掌握日益复杂的车辆构造原理,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和安全驾驶方法,要熟悉交通情况,掌握天气、道路、人、车及环境特性,心无杂念,用心驾车,用良好的职业道德来督促自己,勤学苦练,不断提高安全操作驾驶技能。

四、培养良好的驾驶作风是实现安全行车的客观需要。

良好的驾驶作风是在长期的驾驶实践中养成的,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行车操作规程,不随心所欲,自己发挥。坚持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做到路好人稀不能飞,车多路孬不能急,遇人违章不能气,要坚持礼让三先,谨慎驾车,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斗气车,要能及时控制不利于行车安全的动作和有失理智的行为,心平气和地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事。

五、精心维护车辆是实现安全行车的可靠保证。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二

涉酒涉车是交通运输领域的一大难题,也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高速公路的涉酒涉车事故频发,每年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这一问题,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开展了涉酒涉车整治行动。本文将结合自身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的体验,探讨涉酒涉车整治的生动案例、行动计划及其效果。

第二段:生动案例。

在日常工作中,我经常接触涉酒驾车的驾驶员,他们多数都有酒后驾车的糊涂行为。同时,我也亲眼见证了一些严重的涉酒涉车事故的现场:被撞的车辆严重变形,车内挤压残骸,死亡现场令人心惊胆战。这些触目惊心的画面让我意识到,当前整治涉酒涉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三段:行动计划。

为解决涉酒涉车问题、保障安全和联动整治,我和同事们参与了一次涉酒涉车整治行动。首先,我们积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营造交通安全氛围。其次,我们强化巡逻执勤力度,加大对涉酒驾车的查处力度,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驾驶员和车辆严格处罚。同时,我们推进全员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监管制度,从根本上提高交通运输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段:效果评价。

经过一段时间的执法整治,整个城市的涉酒涉车情况有了明显改善,类似事故的发生率不断下降。对于那些长期涉酒驾车的司机,警方采取高压严惩措施,在切实维护交通安全的同时,也让司机们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时,越来越多的司机已经意识到,不能酒后驾车,给大家的生活和安全带来更多的利益,也让整个城市实现了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快速提升。

第五段:结论。

涉酒涉车行为可能导致不可测的风险,政府和公安机关已经制定和执行了一系列整治行动计划。我们带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的责任感,积极配合政策和规定,更好地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未来,我们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努力实现“治超、治渣、治超时”目标,把交通安全工作、涉酒涉车整治工作做得更加周全和有效。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在工作中保持真诚的态度和先进的方法、坚定的决心,湖南省涉酒涉车整治的目标定会实现。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三

近年来,涉酒涉车问题频频出现,给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为了倡导安全文明的出行习惯,我所在的社团组织参加了一场涉酒涉车专项活动。通过这次活动的参与和观察,我深刻体会到了酒驾与酗酒的危害,也懂得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在这次活动中,我明白了行动不仅需要自身的克制,更需要深入社会,宣传安全出行的理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下面将我对这次活动的体会和心得进行总结。

第一段:活动的背景和目的(200字)。

本文将从活动的背景和目的进行阐述。近年来,涉酒涉车问题屡禁不止,给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为了提高人们对涉酒涉车问题的警觉性,我们社团决定组织一场专项活动。通过开展这次活动,旨在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加强对涉酒涉车问题的深入理解,同时倡导安全、文明的出行习惯。

第二段:活动的内容和过程(300字)。

本段将从活动的内容和过程进行阐述。为了呼吁更多人加入到行动中来,我们社团成员共同筹划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我们在学校和社区开展了主题演讲、宣传海报、宣传车队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我们还邀请了交通事故倖存者作为主讲人,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向人们传达了酒驾和酗酒的危害,并倡导了安全出行。

第三段:活动的成果和收获(300字)。

本段将从活动的成果和收获进行阐述。在活动中,我们深感社会对涉酒涉车问题的重视程度。很多人积极参与到我们的宣传活动中,有的人亲自上台讲述自己的经历,有的人积极支持我们的宣传工作。我们通过宣传活动,向大家普及了涉酒涉车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使更多人认识到了酒驾和酗酒的危害。此外,通过这次活动,我们也增强了自身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第四段:反思与启示(200字)。

本段将从活动中的反思与启示进行阐述。在活动过程中,我们注意到有一部分人对于涉酒涉车问题的重视程度并不高,有的人甚至将其视为一种“刺激”。这让我们深思,宣传活动虽然重要,但还需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我们应该从日常出行中做起,尽量避免饮酒后驾驶,不为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第五段:展望和建议(200字)。

本段将从活动的展望和建议进行阐述。通过这次活动,我们认识到只有深入社会,广泛宣传安全出行的理念,才能真正改变人们的意识和行为。因此,我们建议政府加大对涉酒涉车问题的执法力度,同时加强宣传与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同时,我们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这种活动中来,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影响和改变周围的人。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让道路变得更加安全,使社会更加文明。

通过这次涉酒涉车专项活动的参与,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酒驾与酗酒的危害,并懂得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我明白了行动不仅需要自身的克制,更需要向他人传递安全出行的理念,努力改变周围的人。希望每个人都能自觉抵制酒驾与酗酒,做到安全文明出行,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四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道德观念的不断升级,涉酒涉车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为了加强对涉酒涉车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群众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深刻认识,我所在的社区开展了一次涉酒涉车专项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涉酒涉车的危害性,并体悟到了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下面,我将从信息宣传、活动组织、社会反响、个人感悟以及展望未来五个方面阐述本次活动的心得体会。

活动的第一个阶段是信息宣传。社区在活动开始前的一周进行了大量的宣传,用海报、横幅等手段将涉酒涉车的危害性公之于众。同时,在小区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相关宣传片,提醒居民切勿酒后驾驶。这样的宣传措施颇具针对性和形象感,有效地提高了居民对涉酒涉车问题的关注度。

活动的第二个阶段是活动的组织。社区在当天早晨安排了一场“公安宣传日”活动,邀请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场进行宣传和指导。在活动现场,公安人员首先向居民普及了涉酒涉车的法律法规,并介绍了最近发生的涉酒涉车案例,以此引起居民的共鸣。接着,公安人员利用酒精测试仪对现场居民进行了现场酒精检测,宣传了相关法规的判断标准。通过这一严肃认真的活动组织,居民对涉酒涉车问题有了更直观、更真实的了解。

活动的第三个阶段是社会反响。活动结束后,社区征集了居民的意见和反馈,得到了积极的响应。居民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他们对涉酒涉车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刻,意识到了一个人的不慎可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同时,居民们也对社区的举措予以了肯定,认为这是一次非常及时和必要的活动,为社区的安全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活动的第四个阶段是个人感悟。作为社区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名驾驶员,我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绝不酒后上路;同时,我也要积极参与到社区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中。只有每个人都牢记自己的责任,在涉酒涉车问题上保持高度的警惕和自觉,我们才能共同构建和谐、安全的社区。

最后,我对未来的展望。尽管此次活动的效果非常显著,但是我们仍然面临着涉酒涉车问题的严峻挑战。因此,我希望社区能够继续加强对涉酒涉车问题的宣传和教育力度,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的交通环境。同时,通过严格的执法措施,加大对涉酒涉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让那些不听劝告、肆意妨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只有如此,我们社会才能进一步减少涉酒涉车问题的发生,让每一个人都能够过上安全、健康的生活。

综上所述,通过参与社区的涉酒涉车专项活动,我对此类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将以实际行动践行对涉酒涉车问题的零容忍态度,并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将自己的认识传递给更多的人。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减少涉酒涉车问题的发生,为社会的繁荣和安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五

“涉酒涉车,一定违法!”这是我们司法的底线和宣示。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酒驾醉驾的发生率逐年上升,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为此,各地加强了涉酒涉车整治力度,笔者在参与相关工作时感悟良多,下面我简述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了解情况。

治理涉酒涉车是个系统工程,要考虑场所、时间、人员、装备等多方面问题。首先,了解当地的司法政策,深刻认识“零容忍”的法律规定,提高整治的针对性和效果。其次,了解事件发生的常发时间段、地点特征,有意识地加强巡查的密度和时效性。最后,要做到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人民群众对涉酒涉车的识别和甄别能力,增强公众道德意识和法治观念。

第三段:加强措施。

治理涉酒涉车,关键在于发现、抓捕、处罚犯罪嫌疑人。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做法,但总体上,加强快速响应、信息交流与协调、技术装备使用、专业培训和科学评估等措施。例如广泛宣传涉酒涉车危害性,并在交通繁忙的要道设置高清晰度监控摄像头,便于及时发现涉酒涉车人员的异常行为,以及加强现场勘查、数据决策等环节,同时做好对缓解涉酒涉车问题的控制措施。

第四段:落实责任。

治理涉酒涉车是人人有责,相关管理部门要落实责任,作出严格的规定和制度,将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进行长效化。同时,要切实落实相应的责任制,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落实责任人的权力。例如,加强协作与合作,多渠道获取信息和数据,实现资源共享和任务分解,加快追踪和打击涉酒涉车行为,确保治理行动落到实处。

第五段:总结。

涉酒涉车治理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凭借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涉酒涉车治理意义重大,包括人民安全、道德观念和社会公平等各方面。为此,我们要加强科学管理,完善各方面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整治的积极效应,为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六

涉酒涉车是社会治安中的一大隐患,不仅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还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积极展开涉酒涉车整治工作。在长期的工作中,我深入了解了相关政策法规,参与了多次执法行动,并针对性地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感受到了一些体会和心得。本文将就我所看到和经历的涉酒涉车整治工作总结出以下五个方面的体会。

首先,涉酒涉车整治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在整治过程中,我们发现,涉酒涉车问题涉及到不同的行政区划和不同的政府部门,需要多方协作才能形成合力。例如,在采取行动打击酒驾时,需要公安部门负责抓捕和调查,交通部门负责吊销驾驶证和暂扣车辆,法院负责审理和判决等等。只有各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地遏制涉酒涉车问题的发生。

其次,涉酒涉车整治重视宣传教育,倡导文明驾驶。事实上,很多涉酒涉车问题的发生是由于驾驶者不具备安全意识和文明驾驶素养所致。因此,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驾驶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驾驶素养是非常关键的。我们积极利用各种渠道,如媒体宣传、社区宣传活动等,向驾驶者普及相关知识,告诫他们不酒驾、不超速、不闯红灯等。同时,我们也利用一些具体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让大家深刻认识到涉酒涉车行为的危害性。

第三,涉酒涉车整治要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正确的宣传教育可以从源头上减少涉酒涉车问题的发生,但对于已经犯罪的行为,就需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在执法行动中,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绝不姑息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于酒驾和醉驾的行为,我们采取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就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司法公正和道德底线。

第四,涉酒涉车整治要注重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我们深知,不仅要依法惩治违法行为,更要在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发生。因此,我们致力于建立涉酒涉车问题的早期预警机制,通过优化交通管理、加强设施建设等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此外,我们加大巡逻执法力度,对驾驶员进行严格抽查,从而形成对违法行为的有效震慑,尽量减少涉酒涉车现象的发生。

最后,涉酒涉车整治要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执法水平。涉酒涉车整治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需要政府部门的全力以赴。因此,我们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执法人员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熟悉各种执法手段和流程,能够做到严厉执法和公正审判。

总之,涉酒涉车整治是一项重大的社会治安工作,需要多方协作,重视宣传教育,加强执法力度,注重预防为主,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只有通过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才能彻底解决涉酒涉车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应该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为社会治安的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七

警察是我们生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日常工作是为了我们的安全、安宁和正义。近年来,民警涉酒涉车的违法行为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和反思,加强涉酒涉车整治成为了当下的重要任务。本文将介绍民警涉酒涉车的整治心得体会,探讨在这一过程中民警应该发挥的作用及解决涉酒涉车问题的方法。

第二段:挑战与措施。

作为执法人员,民警在执行任务时,往往需要面对各种挑战,其中涉酒涉车行为的打压尤为重要。然而,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也会遇到种种麻烦与难题。在处理涉酒涉车违法行为时,民警必须处理好信息收集与处理、证据采集与保存以及案件侦查等方面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民警必须经常开展相关训练,使其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有效处置,并满足社会对执法权威和公正性的要求。此外,民警还应加强对涉酒涉车违法行为的治理和惩处力度,断判,在制定更完善的法规体系的同时,加强对渣滓路段和重点车辆的监控和管理体制,建立严密的检测机制,为治理涉酒涉车违法行为提供统一的应急响应与较好保障。

第三段:数据与技能。

针对涉酒涉车问题,民警还需要掌握一些相关数据和技能。首先,必须了解区域内涉酒涉车的情况,掌握相关数据,加强社会预防工作。其次,需要掌握涉酒涉车行为的判断标准和处理流程,加强执法能力,自觉地遵守专业道德,建立高度的自律意识。同时,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统一监管、指挥行动,强化联网技术的应用,保障执法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有效性。

第四段:协作与宣传。

治理涉酒涉车违法行为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民警既是工作的推动者,又是社会的服务者。在涉酒涉车整治行动中,民警应加强与各社会部门的协作,促进信息共享,加强知识普及,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推动社会文化的进步。民警还应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利用媒体宣传的力量,呼吁全社会一起参与,浸润和造就一个规范的社会文化氛围。

第五段:结论。

治理涉酒涉车违法行为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与付出。而民警是整个治理过程中的中坚力量,需要有高超的执法技能、良好的执法素养、优秀的道德和职业操守才能胜任这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民警加强涉酒涉车整治的方方面面,探索出对涉酒涉车行为的快速定位和处置方法,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民警们会更加有效地为社会治理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专业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汇总18篇)篇十八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也导致了很多新的问题出现。其中,酒驾和醉驾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为了打击酒驾和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共安全保障,民警进行了涉酒涉车整治,下面让我们来谈谈这一整治活动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整治措施。

在涉酒涉车整治中,民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巡逻和执法力度,在各个路段加强检查,对存在酒驾或者醉驾嫌疑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对涉嫌酒驾或者醉驾的司机进行酒检,以及及时传递最新的监测数据等等,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打击了酒驾和醉驾等违法行为。

第三段:取得成果。

经过这一轮的涉酒涉车整治活动,民警们发现,采取的措施非常有效,取得的成果也非常明显。整治期间,公安机关共查处涉酒驾或者醉驾嫌疑的车辆共计100余辆,有效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加强了公共安全保障和社会稳定。

第四段:体验感受。

在整治过程中,民警们也获得了一些宝贵的体验感受,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需要有坚定的信念和高度的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同时,给予涉酒涉车违法行为者更多教育和援助,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过错,遵守法律,不再重蹈覆辙。

第五段:总结。

涉酒涉车整治是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通过全社会力量的共同合作,才能够打击酒驾和醉驾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因此,我们应该将此次成功的整治活动作为一种经验和借鉴,继续积极参与社会的治安维护和公共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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