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体会是对工作中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方式,可以帮助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工作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最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一
1、这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的内在要求。
2、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
3、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的重要举措。
1、要细学笃思。作为党务干部,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它肩负着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只有充分利用其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才能更好的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2、要深专细挖。党支部的8条基本任务和不同党支部肩负的重点。是我们开展工作的主要抓手。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是我们日常活动的重点。要充分利用起来。
3、要深严实践。在乡镇工作中,我发现:老百姓求发展、要公平、想参与的社会愿望逐渐增强;对完善村级管理制度、乡风文明建设等提出新要求。这一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颁布施行,是从党员层面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必须按条例不折不扣的执行。
三、今后工作的打算。
1、以新条例为抓手,我们必须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必须主动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乡镇工作由‘行政管理型’向‘群众需求型’转变。”
2、今后工作中,我要认真深学、细思、笃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升工作能力。更好地搞好党务工作,为全镇党员服务。
2、身为共产党员,身为乡镇党务干部,我们要时刻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敢于担当,敢为人先。在今后的工作中,牢牢抓住脱贫攻坚这条主线。抢抓这一历史性机遇,用好用活各项惠农政策,抓好产业扶贫这一重点。为顺利实现全民小康贡献出一份心力。
最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意义十分重要。
抓好党支部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是稳固政权,稳步推进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根基”,是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凝聚力、战斗力的“核心”。但目前部分党支部建设严重滞后,“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存在吹吹风、走过场现象,导致部分党员政治意识淡薄、政治敏感度不高,纪律作风不严,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党员政治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更会影响党和国家长远发展。
习总书记提出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必须建立一支宏达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因此,新时代党支部建设重点应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道德素养,让党支部成为党员干部提高党性、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的“精神驿站”。党委(党组)书记要亲力亲为,深入支部抓支部,查找问题,弥补差距,加强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管理与监督,重视党支部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党支部书记要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强化执行党的基本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通过政治思想教育经常为支部党员“提提醒”、“敲敲钟”,做好党支部建设“带头人”;支部党员应主动提升政治站位意识,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并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把思想教育成效体现在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行动上。
最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三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点。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2018年9月21日召开的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基层支部建设提供依据,对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
党支部作为党员教育的主要阵地,需要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一是在党员发展阶段做好教育培训监督工作,严格规范党员入党;二是在成为党员后仍需抓好党员思想建设工作,发挥党员的自身能动性,从而进一步推动党支部的发展。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而党员是党支部的基础。党员只有将党的思想融入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才能更加密切群众。党员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支部与群众的桥梁。支部应组织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提高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的同时,推动党支部的进步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试行既能吸取党长期累积的经验,也能体现党近年来的先进做法。深入学习《条例》,对规范建设党支部有着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修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与时俱进性的理论品质。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加强新时代党组织建设,推动当下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完胜脱贫攻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应牢牢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在学思践悟、把握要义、融会贯通上下功夫,牢记职责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素质能力。
学习贯彻《条例》,还要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不仅要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的纪律制度的学习,还要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深入贯彻《条例》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基本思想、基本定位,不断增强党支部工作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真正将党支部建设成为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引领的坚强组织。
最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党的组织体系,对党支部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做出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支部工作方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使命职责、责任担当,感受贯穿其中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要增强使命意识。《条例》把党的工作纳入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决态度。广大党员干部要承担起从严治党的责任,做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排头兵”,打牢向党中央看齐的政治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做到在学习中看齐,在领会中跟进。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要增强规矩意识。《条例》为党支部的各项工作立了规矩、划了红线、定了准星,是我们基层党内生活的行为标尺、方向指南、纪律准绳。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条例》的核心要义,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政治立场、组织原则、工作方法、职责定位、程序要求,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
学习支部工作条例要增强实践意识。《条例》蕴含着丰富的科学方法和领导艺术,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把握工作规律,提高攻坚克难、化解矛盾、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重任。我们党员干部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必须拿出盯上靠上拼上的劲头,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把工作成效真正体现到抓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等方方面面,确保每项工作都能掷地有声、“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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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五
一、还要紧抓履职尽责的着力点。古往今来,无数教诲回荡在心间,铸就了共产党人担当尽责的精神丰碑。“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小蜜蜂辛勤劳动,只为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人也该如此。履职尽责作为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作为学校党支部的负责人,也应当履行好为人民办好教育的职责。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倡导“相互欣赏,彼此成就”的和谐校园氛围,关注每一位西延安师生的和谐发展。师资队伍和谐了,教师才可能投入到如何服务于学生的成长中,学校以学生为本的价值观才可能落地,才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将履职尽责这一时代使命进行到底。
二.还要紧抓师德师风的关键点。“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棵草去。”出自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名言表达他的教学态度,也是他的办学理念——表达了一种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意思是非常高尚,全是付出,不要任何回报。这势必要求支部强抓思想建设,将从严治党贯彻到党建工作全始终,加强对学校整体师德建设的引领。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业务精湛、善于协作的教师队伍;引导从教者成长为拥有广博的知识、专业的技能和管理的“善学、善思、善教”的教师;形成具有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的教师团队。
古语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党支部来说,“规矩”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来说具有夯基垒台、强基固本的作用。因此,党支部必须要拥有一项基本的完善的工作制度,用以保障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在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方面,目前已经在推进以下工作:。
一.加强支部的组织建设,更好地管理、教育、监督党员。
继续做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一是抓贯彻,在工作中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二是创新开展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一课”,调动党员干部参与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习教育的灵活性和实效性。
在原有“三个一”工作保障机制的推动下,进一步宣传好集团内身边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着手建立“延•思党建”的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典型榜样、新知应会、热点问题,打破三校空间壁垒,使党支部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领导集团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行政领导依法办学,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推动集团的整体发展。
二.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每个党员都有责任区,任务的完成和作用的发挥,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着想、为群众谋福利。强化学校、社区、街道共建的服务方式,传递“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继续做好“太阳花”学校建设,以创新的方式吸引更多党员教师参与,扩大受益面和影响力,共同为社区、为社会做贡献。
三.支部搭设平台,促进三校进一步发展。
作为集团的领衔校,支部已推动搭设德育教学两个平台,服务于三校教师的进一步发展。在德育方面将以我校党员教师领衔的“延爱班主任工作室”、延安实验优秀党员教师“祝玮班主任工作室”这两个平台,通过培训交流、磨课实践,帮助三校青年班主任拓宽个性化发展提升路径,形成富有特色的教育风格,成为有特色、有创意、有担当、因材施教的优秀班主任,提升集团的育德能力。
教学方面,在集团学科工作坊成立后,发挥党员教师表率作用,以“带”、扶”、“帮”、“分享”等形式,提升不同层次教师的学习力、研究力和课堂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促进集团优质均衡发展。
最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六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制定和实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抓好党支部建设,要把牢思想政治教育“总开关”。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的事业需要坚定信仰。周恩来同志曾提醒,“所谓支部生活,并不是仅仅开会听政治报告、交纳党费就算完事,最要紧的是讨论当地的政治问题、工作问题”。从践行群众路线到倡导“三严三实”,从推动“两学一做”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系列环环相扣、层层深入的举措,展示出我们党对不同时代命题的深刻把握、对不同阶段任务的深邃思考。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提出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要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练就共产党人的钢筋铁骨,铸牢理想信念的铜墙铁壁。
抓好党支部建设,要架起党的纪律规矩“高压线”。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对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政党,纪律是生命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主干,多部党内监督及法规制度法规相继出台,把传统的优势凝固成制度的底座,把现实的问题关进制度的笼子,化解了党内诸多长期存在的痛点、盲点、难点,有效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促使过去那些“不在组织、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的党员,普遍“有了党员该有的样子”。本次《条例》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能够有力促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力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抓好党支部建设,要烧旺党内政治生活“大熔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党旺盛生机的“动力源泉”,是党优良作风的“生成土壤”,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非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标志”。决定党的战斗力的,不仅是党员数量,更重要的是质量,共产党人要在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大熔炉中,把握好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通过严格“三会一课”制度、丰富主题党日形式、拓展志愿服务途径等,不断锤炼党性、砥砺品格、激活“红色细胞”,推动党支部更好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画好“同心圆”、凝聚“向心力”,使全党紧密地凝聚团结在一起,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最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含党总支部,下同)建设,促进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第三条党支部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或部门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其它单位或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由联合党支部管理。党支部的设立与撤销,须经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审批。第五条股份制企业,只要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均须成立党支部。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控股的企业,党支部由方负责建立、领导。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参股的企业,由股东会协商,委托其中一方党组织负责建立、领导股份制企业党支部。
第六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由于执行临时任务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经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第七条已建立的党支部由于党员减少,正式党员不够3人时,如果工作需要,在6个月内能把党员数增加到3人或3人以上的情况下,可保留党支部,但在此期间不能形成支部决议、决定。超过6个月,党员数仍达不到3人的,须报经上级党组织撤销该党支部,剩余党员合并到相邻或相近的党支部。
第八条党员超过50人的单位或部门,可成立党总支部。党员接近50人的单位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委批准,也可成立党总支部。
第九条在组织设置上,除依据第四条、第八条外,根据集团实际情况,行政队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支部;下设若干队的科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总支部。
第十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人或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设支部书记1名,并根据支部委员数的多少,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保卫(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批准,每届任期三年。
第十一条在支部委员会任期内,由于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支部委员发生缺额,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但不能指派支部委员。
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届满,应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三条凡党员10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的党员一般不能少于5人。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建立党小组,由支委会决定,但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十四条基层党支部必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第十五条生产工作一线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和监督重大决策的实施,促进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重大问题的范围是:生产经营年度计划,改革改制方案,干部人事变动,工资奖金分配,资金使用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评选劳模先进,重要规章制度废立修改,等等。
(四)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主动为行政排忧解难。
(五)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技术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六)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和谐建设。
(一)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执行。
(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开发、人事管理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三)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
(四)领导企业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教育职工,促进队伍稳定。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职工的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五)参加本支部有关人事、培训、福利等问题的研究。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第四章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十八条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支部委员会领导党支部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实行“双重负责制”,即:对党员大会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同时,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
第二十条加强支委班子建设,使支委会成为组织健全、政治坚定、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群众信任的领导集体。
第二十一条支部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形成统一意见后,按照分工进行落实。不管是书记还是委员,在进行党内表决时,一人只有一票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增强委员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汇报思想和工作,接受支部委员会的领导、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情况召开,但每年不得少于6次。科级建制的总支、支部委员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半年、下半年各召开一次。
第二十四条支部委员会应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业务知识,提高支部委员的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
第二十五条支部委员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关心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教育,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二十六条支部书记是支委一班人的“班长”,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单位和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二)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按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代表党支部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定。
(四)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了解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二十七条支部书记的任职条件是:热爱党务工作,努力学习钻研,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勤政务实,善于协调,公正廉洁,群众拥护,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经组织考察合格。支部书记任职,一般要有三年以上党龄。基层党委报经集团党委同意,可选择若干支部作为试点,对支部书记进行公开直选。
第二十八条专职支部书记和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按同级别干部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待遇,工资、奖金、福利等一视同仁。按照规定,专职支部书记可以参加政工职称评审。
第三十条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员的培训学习,坚持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三十一条加强对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的分类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的自评互评同时进行。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对党员进行两次党课教育,分上半年、下半年进行。
第三十二条党支部应及时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视情况不同,为党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
第三十三条党支部要增强党员主动交纳党费的意识,使党员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根据党员工资的变化情况,及时按规定变更党费交纳比例和金额。党支部每年年底应将党员党费的交纳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
第三十四条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维护党员权利,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让党员了解党内事务,让党员参与党内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五条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第三十六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区站网”等活动,结合活动的开展,给党员分配适当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经常检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使党员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成为基层单位的生产骨干、技术尖子和后备干部。
第三十七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向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党支部要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根本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四十条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又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既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既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又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十一条经常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企业精神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职工的集体观念、法制观念和主人翁意识,激励职工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第四十二条积极开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和谐理念,营造文明和谐氛围,构建文明和谐矿区。不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员工行为。
第四十四条党支部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十五条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支持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组织职工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所属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可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控(参)股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具体办法,由集团党委另行作出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本条例由集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条例相应作废。
最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八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涵盖了总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附则等,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通过观看央视“新闻联播”和网上《条例》内容的学习,作为一名基层支部委员,我觉得对我的帮助很大,感触颇深,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重要地位。《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第二条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不再只是一个党组织那么简单,而是体现党的建设成果的重要“门面”,它直接与党员、群众打交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得到落实,从党支部这个“门面”就可以看出来。
其次,《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任务。我觉得,不管是一个机构或是个人,首先要明白自己所要担负的职责,明白自己要干什么,肩负着怎样的责任,才不会每天无所事事,对所要干的事情才能有明确的目的。《条例》第三章就明确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为不同领域党支部工作指明了方向。
再次,《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以前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可有可无,很多时候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很多支部可能一年也没有开展过一次组织生活。《条例》第三章明确规定,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并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最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九
一、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一定要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方针,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一方面,对党忠诚,是政法队伍政治灵魂和价值底色,是对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政法机关要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和感召力。另一方面,政法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使命,只有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政法队伍才会倍增强大内生动力,新时代政法工作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二、必须坚决执行党的决策。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在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基础上,增强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提出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性,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讲政治的知行合一者。在当前,就是要围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适应动态化、信息化的新时期社会特点,切实做到听民声、知民意、护民安。坚持“保安全就是最好的服务民生”“化解矛盾、减少阻力就是服务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构建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制度体系。
三、必须坚持从严治警增强监督。《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政法队伍作为纪律部队,能否做到纪律严明,事关政法机关战斗力,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政法工作性质就决定了政法干警会面对违法违纪和歪风邪气的直接侵扰,所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八章直接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力,从严治警着力完善政法权利监督制约机制。
四、增强自身业务能力和思想素养。要加强业务能力的学习,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有掌握了过硬的业务能力,才能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人民群众,为他们解决实际的困难与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只有学与做结合起来,在查找自身不足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去改正,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坚持“当日事当日毕”提高工作效率,让爱岗敬业成为习惯。
作为基层法院青年干警,通过这一年中不断的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从警。同时,在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强化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要时刻保持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思想。恪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要从细节做起,踏踏实实,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最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十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形态和工作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革。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凝聚力,我公司制定了公司支部工作条例。在公司支部工作条例的实施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以下是我对公司支部工作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公司支部工作条例使得组织管理更加规范化。公司支部工作条例详细规定了支部成立条件、组织结构、人员构成和工作职责等内容。通过这些规定,可以使得支部内部的管理更加清晰明确,避免了不必要的混乱和纷争。同时,条例规定了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支部成员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有助于维护和完善组织内部的秩序。
其次,公司支部工作条例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率。条例明确了支部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规定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通过明确的职责划分和任务分派,员工能够更加明确自己的岗位定位和工作任务,避免了工作的重复和冲突。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工作过程中的沟通协调机制,使得各部门之间能够有效的协同合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再次,公司支部工作条例加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条例规定了支部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合作机制,通过各种形式的团队建设活动,增强了成员之间的交流互动和团队合作意识。在工作中,大家能够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形成了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也为公司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公司支部工作条例还保障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条例规定了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支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式。通过规范和明确的工作流程,公司能够更好地抓住市场机遇,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条例也规定了成员的培训和学习机制,促使成员不断提升自身的知识技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求。这样一来,公司实力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综上所述,公司支部工作条例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成长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公司支部工作条例的实施,我深切感受到了组织管理规范、员工工作效率提高、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加强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当然,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只是第一步,在实践中我们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调整条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我相信,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公司支部工作条例会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十一
一、引言:在党的成立及发展过程中,党的各级组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支部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起着联系群众、传达党的政策、发动群众参与党的建设等重要职责。《支部日常工作条例》是指导支部工作的重要文件,对于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和运用《支部日常工作条例》,使我对党的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下面就我所参与的支部工作,谈谈我对《支部日常工作条例》的一些体会。
二、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责任意识。《支部日常工作条例》强调,党员干部首先要具备扎实的党性,始终保持清醒的思维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我们在支部工作中,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使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工作中勇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切实履行党员的职责。此外,党员干部还应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努力为人民服务,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三、密切联系群众,锻造党的基础。《支部日常工作条例》强调,党的支部要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思想诉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在我所参与的支部工作中,我们通过定期的走访和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了群众的关切和困难,并及时协调解决。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为群众解决问题,还通过交流与互动,加深了与群众的联系,使支部工作更加贴近群众的需求。
四、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部日常工作条例》强调,党员要以自己的行动和榜样带动身边的人,传递正能量。在支部工作中,我们通过组织党员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例如,我们组织党员手抓蔬菜种植和义务劳动等活动,宣传种植绿色健康蔬菜的重要性,调动群众对种植业的参与热情,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这些活动,党员们在行动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发挥了模范引领的作用。
五、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支部日常工作条例》明确了党的支部应加强组织建设,提高自身的工作效能。在支部工作中,我们通过建立党员档案,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等方式,加强支部的组织建设。通过规范工作流程和建立健全的机制,增强了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了党的工作效能。
总之,《支部日常工作条例》给我们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方向和思路,也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思维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在工作中勇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切实履行党员的职责。同时,我们还要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最后,要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工作效能。通过运用《支部日常工作条例》,我们相信一定能够把党的工作做得更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最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十二
随着交通管理的日益完善和交通事故的逐年增多,作为交通领域中的一支关键力量,交警支部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作为一名交警,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通过学习和贯彻交警支部工作条例,提高了工作水平,增强了服务意识,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首先,交警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使我们深化了交通法规的理解。对于一名交警而言,熟悉并严格执行交通法规是我们的基本职责。通过学习工作条例,我们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权力,并能够将法规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只有深化对交通法规的理解,我们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确保道路安全。
其次,交警支部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提高了我们的服务能力。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交警在行车管理、交通信息、安全宣传等方面的职责,并要求我们以服务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贯彻落实工作条例,我们加强了服务意识,不仅及时疏导交通,舒缓交通压力,还积极参与道路安全宣传,引导群众文明出行。我们不再是简单地执法,而是更多地从服务的角度出发,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保障交通畅通。
再次,交警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让我们更加注重团队协作。交警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危险性,需要我们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工作条例规定了交警支部的组织架构和分工情况,明确了各个职责,要求我们以集体为重,密切合作。通过学习工作条例,我们更加明确了在工作中各种环节的协作关系,增强了团队意识。只有团结一心,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保障交通秩序。
最后,交警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提高了我们的法律意识。作为交警,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执法的原则。交警工作条例对于我们在执法过程中的权力运用、程序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让我们更加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工作,确保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学习工作条例,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执法的庄严性和合法性,养成了依法执法的好习惯。
总而言之,学习和贯彻交警支部工作条例是我们交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学习工作条例,我们不仅加深了对交通法规的理解,提高了服务能力,注重了团队协作,还树立了正确的执法意识。以工作条例为指导,我们将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交通强国”梦想而奋斗!
最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十三
第一段:引言(100字)。
交警支部工作条例是交警队伍的纪律规范,对交警的职责、权益以及工作规范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在深入学习和贯彻这一条例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加深了对交警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下面我将简要谈一下我在学习和贯彻交警支部工作条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学习条例的重要性(250字)。
学习交警支部工作条例是提高交警队伍纪律观念和职业素养的重要手段。这一条例明确规定了交警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以及工作标准等,有效提升了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同时,交警支部工作条例也是解决交警工作中各种问题的基石,为交警的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和操作规范,帮助交警队伍更好地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交通安全。
第三段:贯彻条例的方法和经验(350字)。
贯彻交警支部工作条例需要注重方法和经验。首先,要加强学习,深入研读条例内容,理解其中的精神和目的,并将其贯彻到具体的工作中去。其次,要加强实践,将学习到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实践不断总结和完善贯彻条例的方法。最后,要注重团队合作,加强与同事之间的交流和协作,共同努力将交警支部工作条例的内容贯彻到每一个工作细节中去。
第四段:条例在工作中的案例分析(400字)。
交警支部工作条例在实际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例如,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我通过学习了解到了在职责和权益方面的一些规定。在一次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我主动积极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向他们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帮助他们理解交警队伍的工作目的和原则。通过这次案例,我体会到了交警支部工作条例对于交警工作的指导意义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价值。同时,我也明白了只有将学到的知识和条例应用到具体实践中,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五段:总结(300字)。
通过学习和贯彻交警支部工作条例,我深刻认识到了它在交警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条例为交警队伍提供了一种明确的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提高了交警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在实践中贯彻条例,树立起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素质,对于我个人的成长和提升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将继续深入学习交警支部工作条例,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维护社会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十四
近年来,兵团支部工作条例的实施为兵团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作为一名普通兵团成员,我深刻认识到兵团支部工作条例对于兵团建设的重要性。通过认真学习和践行,我逐渐体会到这些条例对兵团成员的精神引导、组织运行、作风建设以及创新发展等方面产生的积极作用。在兵团支部工作条例的指引下,我们将更好地履行党员使命,为兵团的繁荣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首先,兵团支部工作条例在精神引领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明确了党员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党的宗旨和党的先进性,强调了党员应具备的党性修养。在这样的引领下,党员们始终能够保持理性积极的心态,践行党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在面对困难和压力时,我们能够以正确的思想态度和行为举止去应对,始终保持党的形象和纯洁性。党员的精神引领是兵团支部工作条例的核心内容,它使党员始终保持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不断向着更高层次迈进。
其次,兵团支部工作条例在组织运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党员的作用和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党员们通过党支部的组织和工作会议的进行,不断增进党组织的凝聚力。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增加了党员之间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兵团支部工作条例还强调了党组织的生活制度,明确了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这使得党员们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动力,能够更好地推动党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第三,在作风建设方面,兵团支部工作条例指导着我们。它提出了党员的优良作风要求,如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实事求是等。在兵团支部工作条例的引领下,党员们能够坚守自己的底线,不贪污受贿,不虚度光阴。作风建设是党员们的基本要求,只有加强作风建设,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兵团建设。兵团支部工作条例的落实使得党员们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树立党员良好的形象和社会声誉。
第四,兵团支部工作条例还推动了兵团的创新发展。它强调了党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兵团支部工作条例的指引下,党员们勇于探索,敢于冒险,为兵团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兵团支部工作条例鼓励党员充分发挥个人的专长和才能,积极参与各项工作,为兵团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和创新方案。这种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提升推动了兵团的发展和进步,使得兵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总结起来,兵团支部工作条例的实施对兵团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它在精神引领、组织运行、作风建设和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员们通过学习和践行兵团支部工作条例,始终保持着正确的思想态度和行为举止,为兵团的发展尽心尽力。我相信,在兵团支部工作条例的引领下,党员们将会继续努力,为兵团的繁荣进步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最优学习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团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工作到支部,全团抓落实”的工作方针。
第二条团支部工作的思想:以党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全面活跃团的工作,培养新世纪的合格人才。团支部必须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广泛、活跃有效地开展活动。
第三条团支部的基本任务: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执行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开展符合青年特点的各种生产、文体和公益活动。
2、围绕党政中心开展敬业爱岗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岗位奉献、岗位成才;同时,要加强公民意识和法制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多做奉献。
3、接收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
4、加强团员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障团员所享受的权利。
5、教育和带领团员青年同一切危害党和国家利益,损害共青团光荣称号的不良行为做斗争。第四条团支部工作的基本原则:
1、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2、代表维护青年利益,引导青年健康成长。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五条团支部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同时接受同级行政的帮助和指导。
第六条团支部应围绕单位的“急、难、险、重、新”任务,积极开展突击活动和达标争先创优活动,当好党的助手、行政的帮手。
第二章团支部建设。
第七条团支部组织设置原则:
1、凡有三名以上团员的单位,均可建立团支部。
2、组建团支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可将团支部“以大化小”或“集小合大”,以适应我管理区的特点,便于开展团的工作。
第八条。
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按照选举的基本程序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至两年。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可以采用自荐、推荐、组织考察提议和团员直接选举的办法,青年党员可以担任支部委员会成员。团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团员大会和上级团组织负责,负责处理和领导支部日常工作。
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团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接收新团员、决定对犯错误的团员的处分等,都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交团员大会讨论决定。第九条团支部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团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支部委员会发现团员大会的决议不正确,可请求上级团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第九条团小组的基本任务:
在团支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指导团员努力完成团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接受团员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团员思想工作;定期开展小组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协助支部活动和业余文体活动。
第十条团的基层工作干部是团的工作最基本的骨干力量,又是党政干部队伍的重要后备力量。因此,必须做好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把热心团的工作、责任感强、组织能力好的团员或青年党员选举到团的支部委员会来充实基层团干部队伍。
第十一条“三会二制一课”制度内容: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课。
第十二条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团支部每季应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会前要做好准备,内容应及早通知。流动分散的团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几次召开。
2、团支部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团小组会,互通情况,研究制定工作计划。
3、团小组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团小组会,传达支部决议、决定和要求,落实具体工作。
4、团支部每年应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工作,沟通思想。
5、团支部每季度至少要上一次团课。
6、外出助勤、短期培训和长期出差的团员,应凭临时团组织关系或团员证参加当地的团组织生活。
第十三条团支部组织生活方式,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组织生活方式。
第十四条团员证分级管理制度。
团支部主要负责:每月收缴团费时在团员证内团费收缴卡中注明;根据《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团委规定的团籍注册时间,组织团员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后,段团委将根据各支部团籍报告修订《团员登记册》。
第十五条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1、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支部定期对团员进行正面教育、提高团员意识、开展自我批评的工作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每年一次。教育评议工作分民主评议、评议表彰及组织处理三个阶段。
2、对民主评议中评出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团支部应办理年度注册手续,并在团员注册栏内注明“教育评议活动注册”。对已评出的经帮助可以合格的团员暂缓注册,并提出限制改正措施;对已评出的不合格团员,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甚至开除团籍。处理和处分团员均按正常组织程序进行。第十六条团支部汇报请示制度:
1、团支部每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和本月的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种活动。
2、团员每季度应向支委会(团小组长)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团小组长每季度向支委会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内容是:执行团支部大会决议的情况,支部布置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团员青年思想状况、建议及要求等。
4、团支部委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每月向支部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
第十七条团员考核制度。
1、团支部应建立健全团员的评比制度,每年按达标创优标准对团员至少进行一次考核,公布考评结果。对成绩优异的团员,团支部应向同级党政组织或上级团组织提出建议,给予更高层的表扬或奖励。
2、对团员的考核评比结果应作为评选优秀团员综合表彰的主要依据。
1、确定积极分子。根据青年的表现情况和申请,团支部应建立积极分子花名册,对要求进步的青年有目标、有重点地进行培养。
2、增减考察积极分子。把要求进步的列为积极分子,团支部应指定专人帮助培养,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定期给他们上团课,使他们了解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期一般为三个月到半年时间)。
3、接收积极分子为新团员时。当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培养成熟,具备入团条件时,团支部应及时做好接收新团员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临时团支部不能发展青年入团,但可以接收青年入团申请,并负责转递到其原工作单位的团组织。
第二十二条团支部应积极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向党组织提供推荐者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团支部应每季或半年向党支部了解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情况,并及时登记入册。
第二十四条团支部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时应把好“四关”:即对象确定关、教育培养关、推荐关和跟踪考察关,以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
第二十五条团支部对违反团章,触犯刑法以及路风、路誉,给团风带来严重损害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团员,应当给予批评、帮助,并提出团内处分意见,报请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二十六条根据团章规定,凡年满二十八周岁又未担任团干部职务的团员,在本人提出超龄离团要求时,应及时办理离团手续。
第二十七条担任团支部委员的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后,应待本届委员会任期满后再办理离团手续。
第五章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内容。
第二十八条团支部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
2、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的教育。
3、团的基本知识、共产主义理想和爱国主义教育。
4、“四有”、“五爱”教育。
5、团性教育。
6、公民意识教育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
第二十九条共青团的思想政治工作是通过团的各项活动来完成的,团支部应通过组织座谈会、演讲、出版报、生产突击、义务奉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第三十条团支部的后进帮教工作应建立帮教包保制度,要有重点和针对性,每月至少找重点人谈话一次。
第六章团费收缴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按比例交纳团费。每月工资(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三分之二的0.5%;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三分之二的1%。
第三十二条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团费的团员,一律按自动退团处理,本支部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团费管理。
1、对团费建立严格的制度进行妥善管理,严格收缴手续,定期向团员公布收缴情况。
2、团员每月缴纳团费时,团小组长(团支部书记)应做好记录,并在团员证上注明。团小组长向支部缴纳团费时,应将团费收缴记录交支部签名盖章,然后由支部组织委员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团费收缴情况记录”表。团支部向段团委缴纳团费时应填写《团员交纳团费清单》一式两份,段团委应在团支部交来的《团员交纳团费清单》上加盖公章,一份存底,一分交支部保存。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适用于第三管理区团支部,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