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艺术招生简章(实用12篇)

时间:2024-12-25 作者:紫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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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艺术招生简章(实用12篇)篇一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隶属于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电影电视系。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学科专业齐全,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文学院电影电视系现有教师15人,其中教授7名,副教授3名,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4名。

1999年,文学院正式招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生,其中的“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于2002年开始招生。“九五”期间,经严格论证与审批,文学院获准建立“电影学(含电视)”和“影视文学”两个硕士点。2003年,文学院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设立影视文学博士点。2011年,“戏剧与影视学”成为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012年,文学院“戏剧与影视学”被江苏省教育厅遴选为江苏省重点学科。

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以下简称“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是南京师范大学校考艺术类专业,与国内同类专业或方向相比较,其显著的特色是:课程体系建立在“播音主持艺术”、“影视编导与制作”与“汉语言文学”三个平台之上,以宽口径教学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级复合型媒体人才。

(一)培养目标:

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主持学、播音学以及影视艺术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影视传播与制作公司、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节目主持、出镜记者、影视编导、广播电视播音与企业宣传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3年,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面向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招收本科生30名(文理不限),其中面向江苏招生20名,面向山东、安徽招生10名,学制4年。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无色盲、色弱,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委托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0日(2012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13年1月19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中大楼)文学院。

3.报到要求: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及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3年1月21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文学院。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播报(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文学常识和综合素质考查(其中文学常识当场随机抽题)。

(4)才艺展示,在下列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a)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不含器乐,伴奏带、配音带自备并做成cd格式);b)朗诵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限时2~3分钟)。

专业考试四项满分300分,其中(1)、(2)、(4)项满分各为80分,(3)项满分为60分。

7.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3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对于合格考生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校考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认可我校2013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文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52、15952036203。

华中师范大学艺术招生简章(实用12篇)篇二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办学历史。她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环境宜人,是求学成才的.理想胜地。我校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2个湖北省二级重点学科、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9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布局完整、结构合理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40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0多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近800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万余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8000余人,留学生800余人。学校形成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完备的高等教育体系。

我校现有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等1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华中师范大学艺术招生简章(实用12篇)篇三

摄影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主要培养从事电影、电视、报纸、杂志、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广告媒体影像类工作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在电视台、报刊杂志社等单位从事摄影采访报道、编辑设计等工作,还可以在新闻出版社、企事业宣传部门、广告公司、影视剧制作中心等单位从事专业影像、图片摄制与宣传策划等工作,并能从事摄影教学研究工作和摄影艺术创作活动及大学本、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1.摄影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5人。

2.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8人。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摄影工作的考生均可报考。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报名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201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0日(2012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13年1月21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4.考试时间:2013年1月2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6.考试科目:

(1)摄影基础知识;。

(2)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赏析;。

(3)平面广告设计(图片与文字编排,规定图片与文字,8开画纸;平面广告设计需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绘画工具)。

上述科目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摄影参考书目为:。

a.《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摄影(分册),罗戟、胡中节编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b.《影像作品解析》董介人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c.《影像基础知识解析》董介人、周婷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以上参考书美术学院有售。

7.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3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对于合格考生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上述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按所报专业(或专业方向)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2.南京师范大学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加试的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江苏省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认可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南京师范大学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1710、85891505。

华中师范大学艺术招生简章(实用12篇)篇四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历史悠久、传统深厚,已有111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可追溯到晚清李瑞清主持的两江师范学堂“图画手工科”,这是中国美术教育史上首次开设的新型高等艺术学科。1928年该科入国立中央大学易名为艺术教育科(后改为艺术学系),吕凤子、李毅士先后主持教务。1928年徐悲鸿受聘执教于此,并长期担任系科主任。徐悲鸿先生倡导新美术运动,坚持现实主义艺术的办学方针,并邀请一大批美术界精英,如高剑父、张大千、陈之佛、颜文樑、庞薰琹、吕斯百、吴作人、黄君璧、黄显之、张书旂、傅抱石、秦宣夫等著名画家先后在此执教,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美术家和优秀的美术教师,在办学过程中形成的徐悲鸿美术教育体系,这个体系代表了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主流,引领着中国现代美术的创新和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该系先后更名为南京大学美术系、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1999年改办为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目前,美术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有教授25名,副教授23名,博士生导师12名,硕士生导师39名,教职工共105名,近年来在美术创作、理论研究及艺术设计的开发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科建构完备,现拥有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设计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动画专业在全国高校连续四年排名第一,现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美术学院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mfa)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中国玩具协会确定为“中国玩具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并获准为全国首批“玩具设计师”资质认证单位。美术学院的“美术学”是省重点学科,省级品牌专业;“美术学类”、“动画”、“摄影”专业同为省级重点专业;“水彩水粉”、“草书艺术”是江苏省精品课程。作为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试点工作院校,美术学院依托雄厚的学科实力,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建立了“徐悲鸿美术教育实验班”,并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意大利、法国等国高校以及国内相关研究院(所)、企业建立教学、研究、实践合作关系,先后有5批在校学生分别赴俄罗斯、美国、加拿大进行互认学分的短期驻学。美术学院各专业面向海内外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学环境优美、设施完备,教学条件一流。仙林校区有三幢合计约24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和新型展览大厅。学院藏有大量精美的画册和图书资料,并珍藏有徐悲鸿先生当年从法国带回来的一批大型写生石膏像。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设有7个系,1个教研室,1个研究院,6个研究所,5个实验室和2个中心,分别为中国画系、西画系、艺术设计系、摄影与媒体艺术系、书法系、史论系、动画系,美术教育教研室,徐悲鸿艺术研究院、美术学研究所、美术教育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陶瓷艺术研究所、影像文化研究所、设计艺术研究所,摄影与媒体艺术实验室、动画实验室、陶瓷艺术实验室、雕塑实验室、玩具实验室,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涉及4个一级学科共14个专业。目前在校本科生有1099名,硕、博士研究生540名,以及来自韩国、法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留学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3年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4年制本科生210名,其中,面向江苏招收4年制本科生100名。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及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其中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的考生身高要求:男性180cm以上,女性170cm以上。

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校考)的考生(含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的山东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0日(2012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一)报考说明:

1.报考我校美术学类(师范,不含书法学、摄影专业)、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及动画等专业(类)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全省统考);其中报考我校设计学类(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统考,同时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专业加试;报考我校美术学类(书法学[师范])、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2.江苏、山东两省报考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并参加专业加试。

3.上述各专业之间均可兼报,但须分别参加兼报专业的全省统考或单独考试(校考)。

4.江苏省统考的专业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校考的专业考试结果由我校于2013年4月底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布,其中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以书面形式通知。

校考各专业考试报到时,考生须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江苏省201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及《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并按所发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二)江苏省统考:

在我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于2012年11月17-20日(每天上午8:30至晚上21:00)在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逾期不再办理。(具体工作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1.报到时间:2012年12月1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3.考试日期:2012年12月2日(不分初、复试)

4.考试地点: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分考区,设点考试(填报志愿时不受考点限制),统考考点的考试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镇江市和常州市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和泰州市。

连云港市招生办公室:连云港市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和宿迁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南通市和苏州市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5.考试科目:1)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作参考);2)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三)单独考试(校考):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报到时除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江苏省201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材料外,还须携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现场缴费办理报到手续。对报考设计学类(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方向])的考生,其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180分。

1.报到时间:2013年1月21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3.考试时间:2013年1月2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5.考试科目: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理不限,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按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江苏省统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分及专业分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校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其中对报考设计学类(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方向])的考生,其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180分)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其中设计学类(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方向])的专业考试总分为美术统考得分与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校考得分之和)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的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全省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注意。

2.以上各专业类别的学费标准均暂定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人民币,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量力报考。

3.报名及考试用的画板、画具、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以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5.认可我校2013年美术学院各校考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1710、85891505。

咨询网址:http://。

华中师范大学艺术招生简章(实用12篇)篇五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愿意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科目与其他考生相同,但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程。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凭完整注册的学生证报名,其他类型考生(含自考生和网络生)必须在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才能报考。

具体政策以教育部最新通知为准。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10年硕士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交费照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者缺一不可。报考时间以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为准(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现场确认时间: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和安排如有变化请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为准,届时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现场交费照相地点在各地报名点(以网上公布的报名点为准),武汉市内考生请一律在华中师范大学报名,外地考生可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程序。

2.现场确认: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

大约在春节前两周左右,具体时间安排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为准。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

第一单元(政治理论,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政治理论试题,满分100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第一单元不安排考试]、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100分)、第三单元(基础课,体育综合考试科目满分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200分,其他基础课满分150分)、第四单元(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

2.复试:

复试时间:大约在2010年4月中旬。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院系通知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艺术招生简章(实用12篇)篇六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限额。

教育硕士:150人。

各学院具体招生指标将依据其师生比、生源数量与质量、培养条件以及质量评估结果综合确定。

二、报名及考试。

1.报考条件: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2.招生领域: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化学、生物、地理、思政、历史、英语、体育、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12个招生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3.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2门全国联考。

4.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华中师范大学确认点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5.考试工作: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全国联考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申请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录取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必要时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四、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学校将加强复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教育硕士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五、学费标准。

学费总计20000元(不含教材和住宿费)。

六、其它事宜。

1.2015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2.我校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3.为保证培养质量,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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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艺术招生简章(实用12篇)篇七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已有114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晚清李瑞清主持的两江师范学堂“图画手工科”,这是中国美术教育史上首次开设的新型高等艺术学科。1928年由该科演化而成的国立中央大学艺术教育科(后改为艺术学系),由吕凤子、李毅士先后主持教务。1928年徐悲鸿受聘为该科教授,1935年徐悲鸿任主任。徐悲鸿先生倡导新美术运动,坚持现实主义艺术的办学方针,并邀请美术界精英,如高剑父、张大千、陈之佛、颜文樑、庞薰琹、吕斯百、吴作人、黄君璧、黄显之、张书旂、傅抱石、秦宣夫等著名画家先后在此执教,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美术家和优秀的美术教师,在办学过程中形成徐悲鸿美术教育体系,这个体系代表了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主流,主导了中国现代美术的创新和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该系先后更名为南京大学美术系、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1999年改办为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目前,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有教授21名,副教授23名,博士生导师14名,硕士生导师27名,教职工共110名,近年来在美术创作、理论研究及艺术设计的开发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学院拥有美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院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mfa)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美术与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是江苏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动画专业为国家第三批特色专业、教育部“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美术学是江苏省优势学科、重点学科,省级品牌专业;美术学、动画、摄影专业同为省级重点专业;水粉、草书艺术课程是江苏省精品课程,中学美术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课程是“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学院承担的地方高师本硕贯通教师教育模式探索,是教育部卓越教师项目。近年来,学院承担8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9项省级科研项目,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意大利、法国等国高校以及国内相关研究院(所)、企业建立教学、研究、实践合作关系,先后有7批在校学生分别赴俄罗斯、美国、加拿大进行互认学分的短期驻学,各专业面向海内外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有优美的教学环境与完备的教学设施。在仙林校区有约24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并有一个新型展览大厅。美术学院珍藏有徐悲鸿先生当年从法国带回来的一批大型写生石膏像,教学条件一流。学院设有11个系,1个教研室,7个研究所,5个实验室和2个中心,分别为中国画系、西画系、环境设计系、产品设计系、视觉传达系、雕塑系、摄影系、书法系、史论系、动画系,美术教育教研室,美术教育研究所、徐悲鸿研究所、美术学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陶瓷艺术研究所、影像文化研究所、设计艺术研究所,西画临摹实验室、中国画临摹实验室、美术教育微格实验室、环境设计实验室、印刷实验室、综合材料实验室、雕塑实验室、陶瓷设计实验室、漆艺设计实验室、摄影与媒体艺术实验室、动画实验室,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涉及3个一级学科共13个专业(方向)。目前在校本科生有896名,硕、博士研究生548名,以及来自韩国、日本、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委内瑞拉等国家的留学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6年面向全国有关省份招收四年制本科生210名(文理兼招)。其中,拟面向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甘肃、湖南、福建、广西、山西、安徽、内蒙古、辽宁、吉林、云南招收四年制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和动画专业本科生。

因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生招生政策尚未公布,实际招生省份将根据各省招考政策做调整,以我校本科招生网最终公布信息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艺术招生简章(实用12篇)篇八

美术。

甘肃。

美术。

河南。

美术。

福建。

美术。

山西。

美术。

广西。

美术。

内蒙古。

美术。

辽宁。

美术。

山东。

美术。

湖南。

美术。

黑龙江。

美术。

安徽。

美术。

浙江。

美术。

6.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将在2016年4月底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其中考试合格考生以书面形式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艺术招生简章(实用12篇)篇九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紧紧依托南京师范大学的优秀教学资源,师资队伍实力强,专业课程设置合理、实践操作性强,就业途径宽,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生多次在国内各项专业比赛中获奖,如在第四届中国大学生电视节影视作品大赛中荣获铜奖,在江苏省“青春飞扬法治同行”大学生法治微创作大赛中荣获一等奖等,历年来,有多名同学先后考取。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等知名院校的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同类院校中保持前列。

2.摄影专业。

摄影专业的教学并不仅仅是单纯地教授专业的摄影技术和技巧,同时还重视培养学生艺术设计的能力和艺术鉴赏的品位。因此在教学实践中,不仅认真地实施影视摄影技术与艺术理论的教学方案,同时更加注重学生专业素质的养成和设计构思的开发。

摄影专业培养具备广泛的科学。

文化。

和艺术理论知识,具备广告、图片摄影摄像以及后期设计能力,能在广告宣传部门、音像出版部门从事摄影艺术创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3.音乐学专业。

音乐学紧紧依托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优质办学资源,在专业建设发展、人才培养质量方面一直居于全省同类院校的前列。

南京艺术学院。

等知名院校的研究生或出国学习深造。与同类院校相比,毕业生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就业率。

4.动画专业。

动画专业注重动画课程原创理念,帮助学生快速掌握数字模型、虚拟现实及镜头语言三大动画制作环节全部精髓,自如应对动画市场用人要求。

5.美术学专业。

美术学专业传承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113年的办学历史和文化底蕴,目前与意大利乌迪内大学建立了校际友好交流合作关系。美术学专业拥有合理的师资队伍,较强的专业水平,与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共享专业教师、图书资源,专业教师不断在全国美展、百家金陵等全国性大展荣获单项奖,教师科研论文在各艺术类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理论、专业创作方面成果显著。

美术学专业学生在江苏省历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学生创新项目,大学生毕业论文等各类展览和竞赛中获得过一、二、三等奖,历年都有多名同学考取各大高校的研究生继续深造。

6.环境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秉承南京地方高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并直接与南师大美术学院的相关专业进行资源互补。环境设计专业制定了“3+2”的特色办学及发展规划。“3”,指的是学校办学特征的3个特性:1、专业培养的预见性;2、学科建设的系统性;3、课程设置的特色性。“2”,指的是学生能力培养的两大核心能力:1、设计思维能力;2、设计表达能力。

环境设计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在同批次院校中保持领先。部分优秀毕业生进入到相关专业领域龙头企业中工作并逐渐成长为骨干技术力量,部分学生考取研究生或出国深造。

7.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办学思想与办学理念为:理论和实践并行的传授模式,倡导艺术与技术的完美结合以及传统与现代的和谐统一,强化设计、技术、商业模块的整合培养。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教学范畴主要分为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实践环节。其中,基础课程主要包括:构成设计、图形设计、文字设计、编排设计以及各种平面软件设计课等;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包括:标志设计、海报招贴设计、产品。

包装设计。

书籍装帧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展示设计等。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在国内各项设计竞赛中取得了良好成绩,历年来考取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知名艺术院校研究生的学生一直保持较高的比例,本专业培养了在各级各类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出版教育和生产制作单位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

华中师范大学艺术招生简章(实用12篇)篇十

2019年,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统考成绩。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音乐学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江省: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非浙江省: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

2.舞蹈学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

3.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5.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6.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满分按150分计),如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华中师范大学艺术招生简章(实用12篇)篇十一

同学们:

你们好!

经过几年的拼搏努力,你们实现了大学梦。欢迎你们载着青春的梦想来到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这所艺术学院。你们的选择是对我校的肯定与信任,更是实现我校未来更好发展的动力与支持。

高考是人生中第一次重大转折,你们今天圆满地完成了这次华丽的转身,踏入了大学的校门,开启了人生重要的新篇章。科德学院将会是你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健全品格、成就自我的平台,这里将培养你们自主学习的能力,科学实践的能力,勇于挑战的能力、适应社会的能力,学校将帮助你们向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不断前行,将来做一名于社会有用的合格艺术人才。

科德学院一直秉承“科学致用、德业立身”的校训,坚持走“艺术化、精品化、国际化”的特色之路,已成为应用型艺术人才的培养摇篮。在这里,你们可以感受名师的风采,感悟业界名人的成功,从他们的经历中,挖掘出适合自己的艺术潜能。在这里,你们不仅有机会到国家级媒体去体验一线的艺术创作,而且你们每一个人都有前往纽约电影学院、加州艺术学院等世界顶级艺术院校学习实践的机会。这些实践活动有助于你们巩固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开拓国际视野。

同学们,对于从未离开过父母的你们来说,求学在外难免会有些不舍与孤单,不过请同学们放心,科德学院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你们来到科德学院,这里将是你们共同的家园,学校的老师不仅会为你们传授专业知识和人生经验,更会带给你们家人一样的温暖、朋友一样的关怀。希望大家在未来四年的生活中,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学习中,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善于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现人生价值的活动中去,不断成才。你们还要注重培养良好的品德,提高综合素质,完善人格品质,做一个符合时代需求的优秀大学生。

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阅兵仪式,彰显了中国的大国力量和中国军民的团结一心。当代中国正站在世界的强手之林,正需要你们90后在四年学有所成之后撑起一片蓝天,为祖国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科德学院将给你们插上梦想的翅膀,让你们每位同学在面对成长时勇敢蜕变、自由翱翔,在祖国辽阔的版图上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华中师范大学艺术招生简章(实用12篇)篇十二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统考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校考,报名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和本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除我校的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类在省外仅招收艺术(文)考生外;各类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术科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术科校考且取得合格证,并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且达到要求,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三)考试内容。

1、音乐与舞蹈学类:

音乐学、音乐表演:初试只考主科(声乐、器乐、钢琴)任选一项;复试考主科和视唱练耳。

舞蹈学:舞蹈基本功测试;成品舞。

2、美术类: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素描;色彩。

3、戏剧与影视学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面试(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朗读自备材料;朗读或播发指定稿件;回答考官提问;个人才艺展示)。

广播电视编导:笔试(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

戏剧影视文学:笔试(命题写作;戏剧影视文学知识与作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