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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府工作报告篇一
——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 蒋巨峰
2011年1月18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十一五”时期工作回顾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决胜之年。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强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纳入国家规划的项目完工92%、概算总投资完成90%。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16898.6亿元,增长15.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61亿元,增长32.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582亿元,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634.7亿元,增长18.7%;新增城镇就业75.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61元,增长11.7%;农民人均纯收入5140元,增长15.1%;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2%;人口自然增长率2.96‰。
“十一五”时期是四川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我们万众一心、共克时艰,战胜了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洪涝灾害和低温雨雪冰冻、攀枝花-会理地震、遂宁地震、玉树强烈地震、特大山洪泥石流特别是汶川特大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夺取了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胜利;我们把握先机、主动作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强化投资拉动、产业支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我们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着力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加快推进“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建设,四川在全国发展格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我们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加强社会建设,把公共资源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初步统计,2005年到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增加1.3倍,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3.7%;人均生产总值从8721元增加到超过20500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加2.25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加1.2倍;五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4万亿元,是“十五”时期的3.7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9%。“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胜利完成,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取得重大胜利
抗震救灾创造了奇迹。面对突如其来的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我们把抗震救灾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组织动员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坚持把抢救人的生命摆在第一位,从废墟中抢救群众83988名,免费医治伤病员400余万人次。千方百计安置受灾群众,震后10天完成1500多万人的应急安置,震后100天完成1200多万房屋损毁群众的过渡安置。奋力抢通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设施,成功处置唐家山堰塞湖等113座堰塞湖、1997座震损水库,及时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2969处。切实加强卫生防疫,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做好干部群众心理抚慰工作。连续开展“暖冬行动”,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妥善化解地震灾害带来的各种矛盾,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灾后恢复重建基本完成。科学编制重建规划,严格依法重建,统筹各方力量,强化群众主体,做好援建保障,中央“三年目标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要求如期实现。突出民生优先,农房重建于2010年春节前后全面完成,城镇住房重建于2010年5月底基本完成;学校、医疗卫生机构重建分别完工96%、90.2%;扎实做好因灾失业失地人员就业、耕地损毁农民安置、地震伤残人员后续治疗康复和因灾“三孤”人员生活安排等工作;再生育服务工作成效明显,已出生婴儿2739名。灾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根本性改善;38个重点重建城镇中汶川、北川、青川县城和映秀、汉旺镇等37个城镇形成主体功能,安县高川乡重建加快推进;灾区产业实现优化提升,经济发展超过震前水平;灾区生态加快修复,防灾减灾能力得到加强;文化重建和精神家园建设扎实推进。对口支援省市、中央部委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以及社会各界援建项目基本完成,港澳援助项目顺利推进。重建项目质量、资金和施工安全得到保障,重建规划和工程建设质量经受住了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的考验。
灾区发展振兴步伐加快。适时把工作重点转向灾区产业发展、就业促进、扶贫帮困和地质灾害治理上来,编制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推动灾区可持续发展。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新批准设立5个省级开发区,灾区现代农业聚集区和绿色经济示范区加快建设。帮助176.5万受灾群众实现就业。对特殊困难群体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帮助36万灾区群众脱贫致富。完成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41个、避险搬迁27473户。管好用好维护好重建设施,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积极推动与对口支援省市的长效合作,加快产业合作园区建设,灾区发展后劲增强。
二、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启动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交通枢纽骨干框架已经奠定。五年累计开工铁路项目25个,在建里程近3000公里,营运里程达到3547公里;开工高速公路项目34个,在建里程3212公里,通车里程达到2681公里;康定机场、双流机场二跑道建成投入使用;泸州港二期建成投运,宜宾港开港试营运,全省内河港口年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100万标箱。建成农村公路12.7万公里。新开工大中型水利工程17个、建成4个,新增有效灌面240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850万亩。瀑布沟水电站竣工投产,全省电力装机规模净增2000多万千瓦,达到4232万千瓦;四川盆地天然气生产能力净增160亿立方米,达到210亿立方米。
产业发展跨上新台阶。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大力发展“7+3”产业。扎实推进“1525工程”,成都电子信息及汽车制造、德阳重大技术装备、绵阳数字家电、西部物流中心、商贸中心和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新增了一批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园区集聚效应开始显现。一批区域性商贸中心加快建设,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逐步推行。金融服务能力增强,新引进金融机构65家;2010年末全省银行本外币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分别是2005年的3倍和2.8倍,全年保费收入是2005年的4倍,五年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是“十五”时期的8.1倍。实施旅游“重振工程”,旅游业超过震前水平,旅游总收入达到1886.1亿元,是2005年的2.6倍。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新增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2家。着力拓展城乡消费需求,认真落实家电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等促进消费政策,加快建设城乡现代流通体系,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7.3%。
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成都市获批设立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取得明显成效,省市梯级试点扎实推进。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启动。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率从2005年的33%提高到40.3%。五大经济区建设务实推进,启动成渝经济区“一极一轴一区块”建设。制定实施藏区和彝区跨越式发展、巴中革命老区发展、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富民安康工程”和藏区“三大民生工程”,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山区发展条件不断改善。
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顺利推进。开展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基本完成省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17户国有控股、21户参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完成。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56%,比2005年提高12.6个百分点。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组建四川发展及铁路、交通、能源、水务投资集团和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融资平台。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扎实推进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改革,实施预算编制改革,实行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开展支出绩效评价试点,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完善。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能力增强,农村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试点积极开展,证券、保险业务不断创新,融资担保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有效推进。积极推进价格改革,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初步形成了多种模式并存,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新格局。国有文艺院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活力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新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开展。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一批带动性强的核心企业和重大项目成功落户四川。2005年到2010年,到位国内省外资金从716.2亿元增加到5336.4亿元;实际利用外资从11亿美元增加到70.1亿美元;进出口总额从47亿美元增加到327.8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从6亿美元增加到40亿美元;在川落户境外世界500强企业从111家增加到160家。成都综合保税区获得国家批准建设。新增外国驻川领事机构4家、国际友城17对。外事、港澳台侨工作得到加强。
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建设力度加大。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科技投入,2010年全省研发经费支出预计达到251亿元,是2005年的2.6倍,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加快,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2005年的39.2%提高到43.2%。五年共获得国家级技术进步成果奖118项、授权专利82786件;国家创新型企业达到21家、高新技术企业1166家;军民结合产值从2005年的139.4亿元增加到1065亿元。实施品牌战略,新增中国驰名商标64件、中国名牌45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6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46个。我省成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初步测算,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可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73%、85%。连续5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规划目标。深入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五年累计营造林4186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退牧还草5820万亩,治理沙化土地12.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从2005年的28.98%提高到34.82%。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观,人居环境状况较大改善。
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成效明显
民生工程深入实施。五年累计用于民生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8578亿元,是“十五”时期的3.8倍。大力推进民生工程,2010年“十项民生工程”投入940.1亿元,比计划增加157.5亿元。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39.9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4.6万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务收入从2005年的722亿元增加到1757.9亿元。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01.4万、2065.9万、464.7万、583.8万和484.2万;新农保试点县增至67个,参保人数达649.3万。城镇和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154元、58元,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558万余人次城乡贫困群众得到医疗救助。实施百姓安居工程,改善72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改造城镇棚户区及危旧房44万余户、农村危房11万余户。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63万口,新解决1609万人饮水安全问题。6.8万户牧民实现定居。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推进连片扶贫开发,五年共解决499万人的贫困问题。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完成“普九”任务,整体实现“两基”目标。实施职教攻坚和“9+3”免费教育计划,中职在校生140万人,普高和中职在校生比例达到51:49。普通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5年的21%提高到25%。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五年新增5649.4万人,受益人次1.37亿。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大骨节病、包虫病等地方病防治成效明显。孕产妇死亡率持续降低,婴儿死亡率连续3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工作取得新进展。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五年新建和改扩建县级文化馆58个、图书馆26个,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4268个、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活动室)750个、农家书屋22300个,基本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得到加强。新闻出版管理和服务不断改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扎实推进,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6.2%和97.3%。实现所有行政村通电话和所有乡镇通宽带。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升,川籍运动员在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和十一届全运会取得优异成绩。人口普查顺利开展。认真做好第二轮修志、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科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档案工作取得新成果。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等工作得到加强。
社会管理进一步加强。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不稳定隐患。建立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大力推进“平安四川”建设,全省治安秩序良好。切实做好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相关安全保卫工作,藏区维稳、灾区维稳等工作有效开展。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得到加强。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活动,信访总量不断下降。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价格监测和食品、药品等质量监管得到加强。
民族宗教政策全面落实。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加大扶持力度,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加快、民生不断改善、社会保持稳定。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国防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和国防动员“五个一”活动,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人民防空、国防教育、信息动员准备工作扎实推进,征兵工作、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和军烈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得到落实,国防后备力量应急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预备役部队、民兵队伍遂行多样化任务能力大幅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下,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省人大、省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支持的结果,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向驻川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政法干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关心支持四川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和现代化建设的中央各部委、兄弟省(区、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和台湾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向国际社会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十一五”时期的艰辛实践,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积累的精神财富特别是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更是弥足珍贵。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处理好加快发展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系,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推进跨越发展;必须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处理好立足四川与开放合作的关系,充分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关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着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产业层次总体上较低、关联度不高,综合竞争力不强;资金筹措难度加大,保持投资持续增长面临大的压力;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带来的经济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亟待提高;资源环境约束强化,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面临严峻挑战;农民持续增收的基础不牢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难度很大。我们将正视这些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绝不辜负全省人民的重托。“十二五”时期总体目标任务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继续推进“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是 “十二五”时期承前启后的历史使命。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急剧动荡逐渐缓解,世界经济正在缓慢复苏;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我们面临一系列重大机遇,国家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地震灾区发展振兴,扶持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我们面临良好的发展态势,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发展条件不断改善,统筹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具备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良好基础。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并没有结束,甚至可能出现反复;我省还存在不少影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综观国内外形势,统揽全省大局,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跨越发展。
根据省委《关于制定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省政府起草了《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纲要(草案)》明确“十二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机遇,坚持“一主、三化、三加强”的基本思路,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发展新跨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成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着眼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纲要(草案)》提出了以下基本原则,即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优化结构、可持续发展,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民生为本、共享发展。这五条原则,既是对我们“十一五”发展实践的深刻总结,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
围绕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纲要(草案)》从经济实力、经济结构、社会建设、人民生活、生态环境、改革开放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要目标,勾画了新的五年跨越发展的美好图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全省生产总值突破3万亿元大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5万元左右,进入中等收入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明显缩小,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基本形成。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0.2:50.8:39,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城镇化率达到48%左右。社会建设明显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民受教育程度稳步提升,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健全,覆盖全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3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9000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36%,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主要江河水质持续改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开放合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初步建成。
各位代表,确定上述目标任务,综合考虑了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条件,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期待。我们将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发展新跨越,谱写四川“十二五”发展更为精彩的篇章!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省委的部署,坚持“一主、三化、三加强”的基本思路,把握“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着力强化投资拉动、产业支撑,着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
2011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5‰以内。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努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保持经济持续向好的发展势头。
认真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大对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结构性减税等政策。积极争取并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省级财政拟安排超过100亿元资金用于新村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地质灾害防治、成都天府新区建设和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等重大民生、发展项目。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预算原则上零增长。注重政府性资金的统筹整合,发挥好政府性资金的放大效应。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引导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发挥好股票、债券、产业基金、保险资金直接投资、信托、租赁、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的作用。引导和指导企业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保险创新试点,促进涉农保险业务发展。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促进投资持续稳定增长。主动对接国家支持的重点和方向,加大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5万亿元。着力推进以西部综合交通枢纽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成兰、成贵、兰渝、西成客专、成渝客专、成绵乐客专、成都至蒲江、巴达等铁路项目和成都地铁,力争开工雅安至康定、成昆铁路峨眉至攀枝花段、内江至毕节、丽江至攀枝花至昭通、广元至巴中扩能改造等铁路项目。推进成自泸赤、巴南、成都第二绕城等高速公路建设,确保广陕、达陕、绵遂路绵阳段、广南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3000公里,加快藏区“两路一隧”等国省干线改造,做好雅康、汶马等藏区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嘉陵江亭子口航电枢纽、渠江广安段航道和广安港、泸州港二期续建工程建设,开工岷江航电综合开发项目。加快成都航空枢纽和阿坝红原、稻城亚丁机场建设。大力实施一批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启动实施一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加大对统筹城乡、改善民生、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投资。
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鼓励多种形式就业创业,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政府支出用于改善和扩大消费的比重,增加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民的补贴,增强消费能力、提振消费信心。继续实施家电、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积极培育教育、文化娱乐、旅游、健身等消费热点。全面完成“村村农家店”建设,强化城市便民服务功能。加快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深入实施“网购网销”工程。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加强价格监测,适时发布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合理引导消费。把握好政府管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启动编制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工作,建立健全价格临时补贴和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根据市场物价上涨情况,适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
二、着力做强做大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坚持把推进自主创新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实施“7+3”产业发展规划、八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启动“5785”战略工程,加快推进我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着力构建成德绵自内资装备制造、成德绵内广遂电子信息、成德资眉内宜泸饮料食品、成眉乐雅自泸宜遂南广达化工及新材料、攀西钒钛钢铁和三江流域特色资源5条万亿元产业带。加快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抓好什邡钼铜资源深加工综合利用、川南煤气化中心、川东北清洁燃料等一批投资上百亿的重大工业项目,着力构建7个增加值超千亿元产业。加快“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产业布局调整,深入实施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1525工程”,着力打造8个销售收入超千亿元园区(基地)。深入推进“两个带动”工程,构建龙头带动、专业化运作、“精特新配”中小企业协作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打造50个主营收入超百亿元企业,扶持发展小微企业。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完成技改投资3000亿元以上。引导企业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以及延伸产业链、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循环经济等路径,努力消化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煤电油气运以及资金等要素保障。推进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整合科技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创新投融资体系,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加强产学研结合、军民结合、科技金融结合,开展创新型企业、联盟、平台和示范市县建设,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积极推广应用低碳技术。抓好成都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和绵阳科技城建设。加快编制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技术攻关与创新、产业化培育与示范、重大产业创新发展“三大工程”,启动实施“611”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培育壮大人才队伍。大力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计划”、天府科技英才计划和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和“7+3”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科技创新领域“塔尖”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建设西部物流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为重点,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商务服务、工业设计、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积极发展会展经济。大力引进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发展区域金融市场,加快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服务、家庭服务和老年服务等民生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和现代农业服务业。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文化创意等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和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建设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深入实施“新五大旅游行动”和“三年提升计划”,加快建设旅游标准化示范省,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2100亿元。培育发展体育产业。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体系,加强服务业统计监测。
三、毫不放松抓好“三农”工作,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实施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启动实施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打造1000个万亩现代农业高标准示范区,深入推进60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建设。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提质扩面,加强50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和2个牧区畜牧业试点县建设,努力建设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壮大现代林业产业基地,推进25个现代林业产业强县建设。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战略性优质烟叶基地。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推进亭子口、小井沟、白岩滩等30座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力争开工建设武引二期、毗河供水一期、开茂水库等10座大中型水利工程,加快向家坝灌区等项目前期工作。大力实施已成灌区续建配套,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江河堤防、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小微水利设施建设。抓好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加快实施“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再造一个成都平原”工程,新建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全面完成农村断头公路建设专项规划任务,基本解决农村断头公路的突出问题。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解决24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5万口以上。
加快新村建设。加大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力度,完成县域新村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县城、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相协调的新型城乡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地域风格和民族特色的新型村落。加强产业培育,探索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统筹居住与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综合配套。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深入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庭院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乡容村貌。
推进城乡统筹改革发展。深化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省内梯级试点,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镇将供水供气、信息网络等设施向农村延伸。以教育、医疗、文化和养老为重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四、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以新型城镇化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构建多极支撑的区域发展格局。
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趋势,特别是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深入研究城镇功能定位,突出城镇特色,科学确定城镇布局,启动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大力实施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战略,以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为依托、大中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加快培育四大城市群,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将产业园区建设纳入城镇整体布局,依托城镇发展产业、建设园区。加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努力解决城镇化快速发展中的“城市病”问题。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设保障性住房22万套左右,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12万户左右,改造农村危房15万户。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
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深化区域统筹协调、分工协作、互动发展。启动实施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 “一极一轴一区块”建设。围绕再造一个“产业成都”,加快编制并实施成都天府新区建设规划,启动一批重大项目,促进成都经济区率先发展。加强川南经济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加快培育新的重要增长极。建设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启动实施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规划。加大川东北经济区天然气和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建设西部重要的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
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全面实施藏区跨越式发展规划,继续推进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加强交通、水利、电力、城乡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凉山彝区跨越式发展和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启动“彝家新寨”建设,推进大小凉山3.08万户贫困群众搬迁工程和100个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加快编制实施川东北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规划,推进秦巴山区(四川部分)连片扶贫开发。扎实做好库区移民等扶贫帮困工作。
五、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与活力
加大改革力度,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突破。深入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努力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大省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力度,积极开展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试点。深化扩权强县试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抓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继续实施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全面推进以县级农村信用社为法人单位的股份制改造,探索以市(州)为单位组建统一法人社或农村商业银行。创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和补偿机制,有序推进水电开发补偿机制试点。试行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探索建立高原、高寒地区生态补偿机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稳步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认真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允许民间投资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开展创业服务,扶持自主创业,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资金、人才、技术等突出问题。引导民营企业树立更高目标,转型创新、提高本领、做强做大。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提高2个百分点。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把重点产业发展与招商引资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招大引强、集群承接、沿链引进,推动更多的产业迅速崛起和发展壮大。狠抓已签约项目落地建设,统筹推动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现代物流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做好配套企业引进工作。力争引进国内省外资金6000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90亿美元以上。加快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规划、积极争取梯次配置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力争进出口总额达到400亿美元。加快新川创新科技园建设。办好第十二届西博会。引导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发展。大力发展对外优势工程承包,规范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加快推进与周边省区合作,强化与珠三角、长三角、北部湾和环渤海等区域合作。做好外事、港澳台侨和口岸、海关、检验检疫等工作。
六、加强节能减排,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突出工业节能,严格控制“两高”及产能过剩行业发展,继续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推进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强力推进总量减排,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继续对列入减排项目和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挂牌整治,在重点污染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工业集中区开展生态园区建设,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固体废物监管和危险废物处置,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抓好农村面源污染、重点小流域和湖库综合治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着力打造环保模范区域和生态区域。抓好青藏高原东南缘和重点生态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深入推进退牧还草,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大力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全面实施坡耕地综合整治。突出重点区域造林,完成营造林600万亩。深入实施川西北防沙治沙工程,治理沙化土地5万亩。扎实抓好石漠化治理工程。推进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禁止开发区稳步推进生态移民。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行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和模式,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试点城市、园区和企业。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集约开发利用。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七、继续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动地震灾区发展振兴
在确保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同时,启动实施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着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严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查漏补缺,加大力度,加快完成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维护好管理好运营好各类重建设施。加强精神家园建设,着力打造“三基地一窗口”,生动展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修复。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中长期规划、中小河流和小型水库治理规划、灾区生态恢复规划。健全群测群防、全民参与机制,完善临灾避险、预防避险措施,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尽快恢复灾区林草植被,加快实施大熊猫栖息地、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地等修复工程。大力推进清平、映秀、龙池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应急治理工程,汛期前全面完成重建规划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任务。
全力推进灾区发展振兴。加快灾区产业发展,突出抓好灾区产业园区建设。抓好就业促进,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援助政策,建设创业中心、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平台。实施集中连片扶贫工程,加快推进重灾区2516个贫困村整村建设。全面落实对口长效合作协议,巩固和扩大援建成果。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社会建设
以民生工程为重点,切实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十项民生工程”计划安排资金840.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拟安排124.8亿元。
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64万人,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援助和技能培训,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低收入家庭、被征地农民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促进工作。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转移,不断壮大劳务经济。推进规范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新农保扩大试点,覆盖人数达到989万人,60周岁以上的农村低保对象免费纳入。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提高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水平,推进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做好流动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加强基层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全面加强孤儿保障和五保供养工作,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强化收入分配调节,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保证金等制度,确保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通过落实政策补贴、发展农村产业、促进农民就业等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人员待遇,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加大财政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强税收征管,落实调节高收入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把促进教育公平摆在重要位置,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高校加强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建设。启动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开展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着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加快省图书馆新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推动一批重大公共文化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文艺院团改革和博文集团组建工作。积极开展文化服务配送工程。加快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新建8000个农家书屋。加强文化遗产、国家重点档案和古籍旧志抢救保护工作,实施大遗址成都片区保护工程,建好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抓好“彝族火把节”申遗工作。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和艺术创作生产滚动扶持计划。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启动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加快民族地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办好康巴卫视频道。加强新闻出版工作,依法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和侵权盗版行为。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做好档案、地方志等工作。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事业。加快推进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和疾病防控能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建立完善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新农合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做好艾滋病、结核病、大骨节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以及职业病防控工作。启动实施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三项制度,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趋势。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做好老龄工作,开展集中社会养老试点。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完善体育设施。
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全面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确保藏区、灾区和全省社会大局稳定。深化“大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四川”创建活动,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扫黄打非行动,加大禁毒工作力度,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做好行政复议、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应急管理网络平台,提升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密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地震、气象、测绘、水文监测预报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进一步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活动,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社会化管理,推动宗教界的民主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大力加强国防建设。围绕军民融合式发展,继续开展国防动员“五个一”活动。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应急队伍建设。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接收安置工作。加快人防指挥所、核心疏散基地等重点人防工程建设。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五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扎实推进管理创新,不断提高组织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政府自身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发展软硬环境不断改善。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推进开放立法,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9件,制定政府规章53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3427种(类)违法行为细化了9675条处罚标准。启动部门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开展市县创建法治政府活动。“五五”普法深入开展。努力建设服务政府。全面完成省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市(州)、非重灾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创新政府运行机制,按照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理顺各层级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重视在市场机制缺失或失灵的领域积极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公共决策听取群众意见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集体审定及实施后评估制度。努力建设效能政府。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提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办理提速92.1%,现场办结率99.5%。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红头文件”11.1万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由1122项减少为486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范围不断扩大。政务调研、政府督查工作有效开展。努力建设责任政府。建立问责制度,实施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强化行政监督。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努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降低行政成本,行政成本性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比2005年下降8个百分点。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政府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政府职能转变仍然滞后,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比较薄弱;一些工作落实还不够,办事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群众观念淡薄、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十二五”时期,我们将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这些问题,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根本,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努力为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
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全面开展创建法治政府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更加注重保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启动实施“六五”普法。全面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发挥省政府参事、文史馆员和省决策咨询委、社科联、社科院、行政学院等的作用,深入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加快实现政企、政资、政事分开和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尊重市场主体地位,善于运用市场机制和办法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良性互动。
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并联审批,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和“三项制度”。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加快电子政务大厅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和层次,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规范完善行政权力运行、重大决策部署、财政预算公开,提高透明度。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和电子监察。推行行政效能问责,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加强统计管理和部门统计工作。
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反对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大兴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之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化工程建设突出问题、“小金库”、公务用车问题以及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等专项治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团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四川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名词解释和说明
1、“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胜利完成:在会议印发的《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第2页,对“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列表说明。
2、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一枢纽,即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通江达海的西部综合交通枢纽;三中心,即建设西部物流、商贸、金融三大区域性中心;四基地,即着力建设重要战略资源开发基地、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农产品深加工基地。
3、“7+3”产业发展规划:即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电力、油气化工、钒钛钢铁、饮料食品和现代中药等7个优势产业和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现代生物等3个潜力产业发展规划。
4、“1525”工程:即到2012年,争取建成年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产业园区1个、超过500亿元的产业园区5个、超过100亿元的产业园区25个。
5、大企业大集团“两个带动”工程:即通过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6、旅游重振工程“五大行动”:即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通过招大引强、线路统筹、信心重树、乡村旅游、质量强旅等五项措施,促进旅游经济恢复发展。
7、一极一轴一区块:一极,即成都都市圈增长极,主要包括成都、德阳、绵阳、眉山、雅安市及资阳、遂宁、乐山的部分县(市、区);一轴,即成渝通道发展轴,主要包括自贡、宜宾、南充市及泸州、内江、乐山、遂宁、广安的部分县(市、区);一区块,即环渝腹地经济区块,主要包括达州市及广安、泸州、资阳、内江、遂宁的部分县(市、区)。
8、富民安康工程:2007年5月开始,省委、省政府决定以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加快发展、推进长治久安为目标取向,在甘孜州实施富民安康工程。实施“六为主”项目:以公路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项目、以改善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项目、以资源开发为主的特色经济项目、以生态保护为主的环境建设项目、以政权建设为主的社会稳定项目和以智力支持为主的对口支援项目。2008年4月,省委决定将范围扩展到整个藏区,包括甘孜、阿坝两州和凉山州的木里县。
9、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即牧民定居行动计划、“9+3”免费教育计划、卫生事业发展计划。
10、2010年“十项民生工程”:即教育助学、劳动就业、扶贫解困、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交通、环境整治、房屋建设、文化体育工程。
11、两免一补:即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教科书费、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12、职教攻坚计划:即从2008年开始实施职业教育三年攻坚计划。主要内容为: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大体相当;努力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使高职高专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的50%以上;大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到2010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600万人,农村适用技术培训600万人;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筹措资金100亿元,重点建设120个县级职教中心和100个实训基地;建立健全中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对农村特困、城镇低保、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家庭子女、退伍士兵、孤残学生和藏区中职学生免除学费。未来10年,我省将继续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
13、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即从2009年到2013年,在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每年组织藏区1万名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到内地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持藏区发展职业教育,办好中职学校,使藏区中职学校年招生规模从不到3000人发展到4000人。
14、文化惠民工程: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和电视进万家工程等项目。
15、广播电视“村村通”:即从2000年起,国家为解决农村和偏远山区农民看电视难,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地方财政配套为辅,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十一五”期间我省15万个20户以上已通电的自然村实现通广播电视。
16、西新工程:即从2000年起,为提高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广播电视覆盖程度,国家开始实施西新工程,后来又增加四川、青海等六省。
1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指在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等事项出台或实施前,决策部门、政策建议部门、项目报建部门和改革牵头部门通过调研、座谈、听证、公示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评估,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隐患,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止因决策不当而引发社会稳定风险。
18、大调解:即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19、国防动员“五个一”活动:即抓好一个教育(全民国防教育)、建强一支队伍(应急应战队伍)、建好一个基地(国防动员综合教育训练基地)、搭牢一个平台 (国防动员信息指挥管理平台)、完善一个机制(国防动员机制)。
20、一主、三化、三加强:即以工业强省为主导,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强开放合作,加强科技教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1、藏区“两路一隧”:即国道318线东俄洛至海子山段公路、国道317线甘孜段公路和雀儿山隧道。
22、村村农家店:即引导流通企业通过连锁方式构建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使标准化的农家店全面覆盖全省行政村。
23、“网购网销”工程:即主要依托“四川商情”电子商务综合平台,打造“商业零售、产业园区、企业集群”三位一体的新兴购销和消费模式,提升四川现代商贸流通业水平。
24、八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即装备制造业、钒钛钢铁产业、汽车产业、石化产业、纺织产业、轻工产业、有色金属产业、电子信息等八大
四川政府工作报告篇二
四川省[1999]xxx号
四川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
四川省政府采购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公平竞争 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采购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
金购置或租赁商品、获取劳务(以下统称政府采购)的,适用本办法。但涉及国家安全、国家
秘密和抢险、救灾等,需要紧急处理的政府采购项目除外。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择优、诚实、信用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省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自
己的职责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第五条 省政府成立四川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
资金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单位集中进行;使用财政性资
金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各采购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按计划进行。采购单位应当编制采购计划建议书,随同财务收支计
划一并报省财政部门,省财政部门根据经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性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各单位的资产情况编制并公布政府采购计划。
第七条 采购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议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是指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
商(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向三个以上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被邀请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
议标采购,也称协商采购,是指招标人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就
生产(制造)工艺、质量、性能(功能)、商业条件、价格等进行协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无法进行竞争的一种协议价格采购方式。
第八条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凡一批次政府采购项目估价预算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或邀请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招标后,无人投标或无人中标的,可 采取议标采购。
第九条 凡一批次政府采购项目属于标准规格且价格弹性不大,估计预算在5万元人民币
以下的现货商品,可采用议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单位不得为了采用此方式而分解采购 计划。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一)专利、艺术品、独家制造或供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由于兼容或统一规格的需要,只能向 原供应商采购的。
第十一条 招标人组织招投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应当对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技术 规格、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书的编制要求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日期和方法、投标保证金、合同的主要条款和签订方式等内容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后,除 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中止招标。
(三)审查投标人资格,向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资料。
(四)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要求招标人就招
标文件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投标人的投标书必须加盖其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密封后在规定的日期内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投标人需要更正、补充已提交的投
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密封的书面文件。投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行作废。
1、未密封的;
2、无投标人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印鉴的;
3、未按期送达的;
4、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5、与招标文件规定相违的其他情况。
(五)招标人应成立评标委员会,并拟定评标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由聘请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受聘的技术专家不得少于1/2。
(六)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主
持进行。招标人应当当众宣读评标定标方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检验启封投标书及补充函件,公布有效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公布标底并作记录存档。
(七)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事先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决标,确定中标人。
(八)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招标人应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采购,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到开标之日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5天。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确需变更的,应当报
省财政部门核准后,在投标截止日期的7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将投标截止日期顺延。已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有权要求重新投标或退出投标。
第十二条 单一来源采购的主要程序为:
(一)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根据经批准的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实施方案,并组织采购小组 具体实施。
(二)实施方案应当对供应商资格、协商谈判的日程和方法、合同的主要条款和签订方
式等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采购小组由聘请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且技 术专家不得少于1/2。
(三)采购小组依据实施方案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确认。
(四)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根据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谈判取得的符合采购计划要求的成果 签定采购合同。
第十三条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过程、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
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合同争议已提交其他有关机构处理的除外)。
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书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
第十四条 省财政部门应当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一)采购活动是否按采购计划进行。
(二)采购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
(三)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四)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
被检查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检查所必需的材料,不得拒绝。
第十五条 采购金额较大的招标活动,省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应当派员进行监督。
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派员监督。
第十六条 采用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应当于招标活动结束
后10日内就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过程、评标结果等有关情况书面报省财政部门备案。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应当将采购项目的名称、方式、金额等情况定期报省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采购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应组织履约监督和验收小组,监
督采购合同的履行,并按采购合同条款进行分期或全面验收。验收完成后,根据验收结果,履约监督和验收小组须在验收结算书上签证。
第十八条 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按验收结算书和采购合同有关付款的规定,办理采购资
金的支付手续。新增资产由采购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
第十九条 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纠正: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主要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实行招标采购而未招标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委托无法定招标资格的机构代理招标的。
(四)与供应商串通,虚假招标的。
(五)未按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或者未按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条 采购中心、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没收非法所得,并追究其行政责任;给当事人造成经济
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地方各级政府结合本地 实际参照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