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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钩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一
x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管部门为濉溪县教育局,法定代表人是校长,法定地址为,人员编制xx人,在编教职工xx人,。单位主要职能是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本单位及未单独核算、与本单位合并填报报表的单位2个,分别为x学校xx小学、x学校xx小学。
1、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文艺体育设备、仪器仪表及量具、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长:(中心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
3、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3)20xx年5月18日至5月20日:自查工作完成后,将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县教育局计财股。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使学校真正摸清了"家底",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我单位固定资产状况,强化了我校资产管理,夯实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但在清查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固定资产盘盈盘亏问题比较突出,盘盈原因是部分上级调拨资产未及时入账,盘亏原因是部分损毁资产未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本单位20xx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溢情况的清查,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11,729,262.89元,清查值为13,978,465.27元,清查变动数增加2,249,202.38元,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2,122,975.26元,清查值为2,122,975.26元。
(二)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盘亏0元,资产盘盈2,249,202.38元,占资产账面值的19%,具体盘盈原因为上级调拨资产未及时入账。盘盈资产主要证明材料为教育局调拨单。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实物资产堆放杂乱,未认真清理资产,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帐务处理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单位申报的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
1、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单位收集到的与本单位资产损益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单位的撤销、合并公告及清偿文件;政府部门有关文件;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保险公司的出险调查单和理赔计算单;企业的破产公告及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等。
2、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单位的某项经济事项出具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
3、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是指单位对涉及资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相关资金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主要包括: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单位的内部核批文件及情况说明;资产盘点表;单位内部技术鉴定小组或内部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因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认定意见及赔偿情况说明;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等。
中心学校
年 月 日
脱钩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校此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依据财政部20xx年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20xx年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及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1、资产清查是教育系统履行政府职能、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通过国有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各单位财务、资产情况,有利于科学、全面、准确地反映负债和成本费用,有利于强化资产管理、降低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资产清查是全省教育系统全面摸清家底的重要举措。我校是教育厅直属单位,是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力量。教育厅对各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奠定基础。
3、资产清查是完善制度,严格监管的重要依据。通过资产清查,建立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撑。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4、资产清查是规范我校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通过此次资产清查,进一步明确和靠实我校每一件资产的具体管理责任人,规范资产台账管理,健全账表卡册,做到账实相符,强化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针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地分析,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更有效地管理、维护、利用学校的固定资产。力争把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主任:xx
成员:xx
(一)学校基本情况清理。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我校编制及实有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
(二)账务清理。对学校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财产清查。对学校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债务等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核实。
(四)完善制度。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财务和资产管理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
以20xx年xx月xx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一)工作方法:根据财政部20xx年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办法》组织实施。
(二)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学校自查和第三方审计(xx月—xx月)
学校根据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xx月xx日前完成)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办法》,学校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做到见账就清、见物就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对盘点核实的数据进行集中录入清查系统。(xx月xx日至xx月xx日)
根据要求学校委托第三方对学校的资产财务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第二阶段:报送材料。(xx月xx日至xx月xx日)
自查工作完成后,学校根据要求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xx年xx月xx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纸质材料包括正式发文、学校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
3、总结阶段(20xx年xx月)
根据教育厅的复核情况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学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为下一步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
(一)加强领导。学校各部门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严肃纪律。学校各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处理。
(三)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学校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盘点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20xx年4月xx日
脱钩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三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20xx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根据清查方案的要求,纳入清查范围涉及本单位占有的具体资产。
1、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要求小组成员务必尽快熟悉资产清查工作的流程及软件的操作,尽快熟悉资产清查文件及相关资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实施资产清查、测量、固定资产重估(无账面原值)、折价(或按规定计提折旧)、填报等工作。
1、切实摸清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总量与结构,通过分类统计、全面盘查,较好地解决了部分资产帐实不符的问题,确保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比较全面地掌握了本单位资产分布与结构,为提高资产的有效使用率提供了基础数据。
2、通过对资产清查软件的学习和使用,可以掌握本单位资产形成到资产处置的过程信息,及时了解本单位资产总量和结构的变化情况,避免资产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提高资产的效益。
总体概况:
1、清查前资产×元,负债×元、净资产(会计原账面值);
账面固定资产折价减值额×元-×元=×元;
(一)固定资产状况:清查前固定资产×元、清查后固定资产×元。
1、土地基本情况:
清查后,本单位的土地,计×元(基准地价每亩16.8万)未入帐;土地性质属国有,土地来源属划拨,未(已)办理土地产权证。
2、构筑物基本情况:
清查后增加,计×元,减少,计×元,(原因是……);清查数为,计×元。本单位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
3、其他重要固定资产情况:
清查前×元,其中通用设备×元,专用设备×元,电气设备×元,电子产品×元,仪器仪表×元,文体设备×元,图书及陈列品×元,家具用具×元。
清查后×元,其中通用设备×元,专用设备×元,电气设备×元,电子产品×元,仪器仪表×元,文体设备×元,图书及陈列品×元,家具用具×元。
(二)资产损益和折价状况
1、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损益情况:
盘盈资产:×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元,专用设备×元,电气设备×元,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元(具体见盘盈资产明细表, 盘盈不包括盘盈土地×元未作为固定资产入帐)。
损毁资产:×元,低值易耗品未达限额资产:×元,两项项合计×元(具体见盘亏资产明细表)。
2、固定资产折价:固定资产原账面值×元,折价后金额×元,减值额×元。
盘盈: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损失: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折价减值: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三)单位非转经资产状况:无。
(四)产权异议资产情况:无。
三、清查存在问题分析和整改
1、固定资产管理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素质,对本年度发生的固定资产资产增减应及时处理,保证帐实相符。
2、固定资产管理员要对资产中具体物品的型号、品牌等做好详细记录、造册。
3、法人代表、财务人员要继续加强对本单位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在上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作出相关处理。
脱钩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四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51号)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基准日统一确定为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对市建材所12月31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在清查前,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学习相关文件,首先,我所成立了由李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具体负责资产清查日常工作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资产清查办公室”)。并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其次,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对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1)基本情况清理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2)账务清理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各项内部资金往来情况的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了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了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3)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资产和收入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已专项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第二次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填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将清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了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未认真清理产成品,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第二次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
(二)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详见专项审计报告)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1、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实物资产堆放杂乱,未认真清理资产,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帐务处理不及时。
(二)原因分析:
1、单位科技产品停产多年,因资金困难,未及时对资产进行维修和维护;
2、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脱钩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五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2号)的要求和部领导的`批示,结合司法部机关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财务、资产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摸清家底,真实、全面地反映资产和财务状况,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建立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健全管理制度。根据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四)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一)单位范围:20xx年12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不包括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纳入本次资产清查的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部机关本级(含监狱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局)、司法部燕城监狱、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学院、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司法部机关服务中心、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司法部人才交流中心、司法部信息中心等xx个单位。
(二)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主要是对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二)账务清理。主要是对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帐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清理。
(三)财产清查。主要是对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查实。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四)资产核实。主要是对单位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分别提出处理建议。
(五)完善制度。主要是对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一)准备阶段(20xx年2月—3月)
2、组织司法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7月)
1、单位自查。各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包括:(1)账账核对,即各类资产总账和明细帐核对。(2)账物(卡)核对,即各类资产明细帐和资产实物(固定资产卡片)核对;(3)差异核实,即对各种资产盘盈、损失、挂账进行核实,查明原因,说明情况。必要时,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涉密单位应由内审机构或具有涉密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4)撰写自查报告。各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要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文件附2“xx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格式撰写单位自查报告,正式上报前,由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单位自查报告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单位资产清查数据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提出确认或修改意见。
2、审核单位自查报告。各单位20xx年7月20前将本单位资产清查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其中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3、汇总上报。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资产清查材料进行汇总,形成司法部资产清查报告(纸质材料包括正式文件、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资产清查报告经司法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前报送财政部。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
1、总结清查工作。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清查工作情况,总结成绩经验,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建议。
2、调整核实事项。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财政部财资〔20xx〕1号文件规定权限申报或审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指导和监督部属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资产核实批复文件,建立健全账卡,完善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3、完善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资产基础数据库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财政部工作方案关于“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成立司法部20xx年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领导小组组长:赵大程副部长;副组长:计财装备司司长,成员:驻部纪检组、办公厅、政治部、监狱局、戒毒局、计财司、服务局分管领导。办公室设在计财装备司,具体实施司法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成员为计财装备司各处室和服务中心房屋资产处负责人。必要时从有关单位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参加我部资产清查工作,聘请有保密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各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资产清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资产核算、管理、使用等部门的任务分工,落实清查工作责任,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安排。各单位要做好安排布置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计划,落实资产清查机构和人员,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由开发商提供免费的系统升级服务。各单位应当为软件系统运行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中介机构依法职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加强工作督导。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指导监督,帮助协调解决资产清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脱钩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六
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府以及撤乡并镇工作的需要,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检查组,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圆满的完成了清产核资以及国有资产重组工作,使各苏木镇能够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1、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情况:固定资产为2,894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351万元、暂付款为470万元、暂存款为802万元。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审计整改报告。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xx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xx]17号)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xx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xx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x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脱钩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篇七
市卫生计生委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市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分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一)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xx年已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的,可在20xx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市卫生计生委,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市卫计委机关、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当依据《层转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资[20xx]262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一)时间要求。本次资产清查于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底在委机关和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范围内开展。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于20xx年6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至委财务审计处,委财务审计处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后并于6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
(二)具体步骤
1、制定方案。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资产清查的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所属单位具体实施清查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2、单位自查。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资产清查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主管审核。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自查工作完成后,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自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对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负责。
4、汇总报送。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于20xx年6月1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委财务审计处,委财务审计处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后并于6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统一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合肥市卫生计生委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财务审计处、委办公室、人事处和各支出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决策部署、指挥协调、检查指导。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察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市卫计委将对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