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资源分配。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弱电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监理工作计划篇一
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包括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管理目标、费用控制目标、合同管理目标和信息管理目标。所有工程项目均应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工期全面完成,实现工程交工验收并移交给路面承包商使用。工程交工(含竣工文件移交)是本本工程的中心目标。所有的工作都必须围绕这个核心目标来开展。
1.2.1 分解剩余目标任务,编制清单
督促各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清理剩余的各项目标任务,编制目标任务清单,列出具体的目标点和实现时间。
1.2.2 将清单内容分解成具体的工作
根据编制的目标任务清单,细化为具体的工作内容。
1.2.3 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根据编制的目标任务清单和具体的工作内容表,定期对完成情况组织检查。通常采用月度检查的方式。
1.2.4 保持取得的成果
1.3 关键工作
1.3.1 隧道的安全贯通;
1.3.2 全线桥梁的预制与安装;
1.3.3 路基工程的全面移交,其中包括了防护工程的全面完成;
1.3.4 竣工文件的编制与审核。
1.4.1 实体质量检测
监理部将会同中心试验室对全线的工程实体进行抽查。重点对桥梁墩柱、盖梁、梁板等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实体检测增加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机会,确保工程实体不留下任何隐患。
1.4.2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
分项工程完成后,及时由监理组完成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监理部专业工程师负责抽查评定与验收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得到落实,每月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分项工程完成计划表,以及时实施分项工程的检验、评定与验收工作。
1.4.3 阶段质量保证资料验收
以月度、季度为检查时间段,定期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中间计量支付工作挂钩,以确保质量保证资料得到及时的填报与签认。
为确保质量保证资料及时得到签认,监理部将规定各级监理人员签认质量保证资料的时间和要求,并进行抽查,督促监理组及时完成质量保证资料的签认与验收工作。
1.4.4 中间交工与全面交工验收
监理部组织中心试验室、监理组一道对已完工程进行交工验收。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监理组督促项目经理部逐项进行清理,监理部进行抽查,根据清理结果,编制质量问题处理计划,按计划对发现的质量问题逐项进行处理。
1.4.6 竣工文件审核
为确保竣工文件与工程实体同步完成,监理组、监理部将加强对竣工文件的审核,确保竣工文件的编制质量。
1.5 进度管理
1.5.1 目标任务分解
确定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时间点,特别是控制工程的时间点。根据年度工期目标倒排各项工程的完成时间,据此编制目标任务分解计划。
1.5.2 施工组织设计修改
根据剩余工程任务及时间的具体情况,修改施工组织设计,以适应本年度工作的需要。
1.5.3 资源计划编制与审核
监理组督促各项目经理部编制资源投入和使用计划并进行核实,监理部进行审批。
1.5.4 资源投入检查与通报
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编制的资源投入和使用计划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建设各方,特别是各项目经理部的上级领导,以促进资源的落实。
1.6.1 组建专门的班子
项目经理部组建专门的计量支付工作班组,配置足够的工作人员,指定负责人。集中精力抓好工程的及时计量和支付申报工作。
1.6.2 编制计量与变更管理计划
由各项目经理部按月编制工程计量与变更申报计划,监理组、部按计划组织审核和审批工作。
1.6.3 分计划集中审核变更
为提高效率,对工程变更集中审核。
1.6.4 及时完成收方计量
1.7 安全管理
监理部每月按期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督促项目经理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1.7.2 重点段落与部位的专项检查
由各项目经理部确定各合同段安全生产与管理的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施工段落和部位,监理部对上述重点项目、段落和部位组织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1.7.3 安全隐患整改
监理组负责督促各项目经理部做好日常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1.8.1 清理剩余目标任务
由各项目经理部负责清理剩余目标任务,编制目标任务清单。
1.8.2 编制与审批工作计划
由各项目经理部根据剩余目标任务及工期的要求编制生产计划,监理组审核,报监理部审批。
1.8.3 清理各类工作的遗留问题
由各项目经理部负责清理各类工作的遗留问题,特别是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
1.8.4 编制问题清单
各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遗留问题清单,监理组负责审核。
1.8.5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各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每月资金使用计划,争取计量与支付工作的有效配合。
各项目编制本年度资源使用计划,监理组进行审核。资源计划作为日常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有效的资源投入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1.8.7 完成春节前计量支付工作
1.9 各项目经理部应该关注的问题
1.9.1 资金
1.9.1.1 工程计量支付到一定额度后,开工预付款将逐步扣回;
1.9.1.2 材料预付款支付到一定额度后,将不再支付;
1.9.1.3 项目部流动资金不足。
1.9.2 人力资源
1.9.2.1 变更管理人员不足,特别是能够全面把关的负责人缺乏;
1.9.2.2 计量人员不足,主要是准备基础资料的人员不足;
1.9.2.3 质量管理力量偏弱,特别是现场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能力偏弱。
1.9.3 合同管理
1.9.3.1 重大变更的报批要及时;
1.9.3.3 常规变更的报批要编制计划,确定专人负责,编制质量应由项目经理部安排专人把关。
1.9.4 路基与路面交接
1.9.4.1 确定路基移交时间,提交路基工程移交计划;
1.9.4.2 做好路基工程移交的各项准备工作。
1.9.5 交工验收
1.9.5.1 监理部将与业主、项目部共同研究交工验收方式;
1.9.5.2 研究确定交工验收起算时间;
1.9.5.3 竣工文件与工程实体同步完成并按计划办理移交工作。
1.9.6 便道维护
1.9.6.1 项目经理部要特别做好红线内便道的维护工作,确保材料、设备和人员能够顺畅地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1.9.6.2 红线外便道
1.10.1 组织措施
1.10.1.1 项目部应增加各岗位实际缺少的人员力量;
1.10.1.4 项目经理要抓好项目部人员管理,特别是工作的分配与落实工作。
1.10.2 技术措施
1.10.2.1 项目经理部负责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与完善工作;
1.10.2.3 项目部总工程师应抓好质量保证资料的建立与审核工作。
1.10.3 经济措施
1.10.3.1 提高计量工作效率;
1.10.3.2 不合格工程不计量。
1.10.4 合同措施
1.10.4.1 提高变更管理效率;
1.10.4.2 落实暂定金支付方案与办法;
1.10.4.3 资源投入情况检查。
弱电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监理工作计划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v^建筑法》、《^v^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在^v^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v^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v^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v^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v^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v^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目 录
一、 安全工作目标
二、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三、 提高管理及业务素质,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四、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会议
五、 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奖罚
六、 强化项目管理、制定达标计划
八、 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十、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工作
弱电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监理工作计划篇三
*东环路工程由*规划设计院设计,路面用c30砼浇筑,下设水泥稳定层和灰土垫层(南段不设),路边安装砼道牙和排水沟,另外附设有检查井、砼排水管、雨水井等。路宽分别为东段7米、中段8米、南段9米,总长度1359.9米,施工面积10218.3平方米。
1、审查承建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质保安全体系,签发开工令。
2、根据工程特点及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情况,通过巡查、验查、旁站等形式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全面控制。
3、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规格、质量。
4、对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
5、审查承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准备情况,下达开工指令。
6、收集工程施工的各类资料,审查合同规定的各类技术资料。做好工程资料备案。
7、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实施情况。
8、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合同,协调合同双方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弱电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监理工作计划篇四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帅,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提高党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地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环境监察工作目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自觉地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我所的各项具体工作结合在一起。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要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整个环保工作,不断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推进环保监管体制实现新突破。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环保工作面临着机遇和挑战,要充分结合实践活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发扬创新精神确实做好环保工作。
(二)要增强党性修养,加强理论学习。要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端正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信心和毅力。
(三)要遵守政治纪律。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形势,自觉地做到政令畅通,认真地执行和落实局党组的决议决定,使环保中心工作落到实处。
(四)要把反腐倡廉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防微杜渐,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的各项制度和规定。采取多种形式提醒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在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
(五)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在支部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支部的议事办事能力,不断提高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建的政治优势,为业务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
(六)要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充满活力的环保党员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干部的执政能力。
(七)要围绕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狠抓落实。每季度开一次党员支部会议,确实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八)坚持党员发展原则,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在全系统发展新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充实党员队伍。
(九)落实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党员管理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党员管理考评的机制。落实党员评议制度。
(十)丰富活动载体,使党建工作充满生机,立足推动环保工作,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堡垒核心作用,使党建工作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一)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1.认真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好建设生态文明学校和乡村以及党建工作的舆论宣传。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在新的一年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宣传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宣传平阳县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目标,认真学习宣传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并作为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推动和促进平阳县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结合环保所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和开展联系环保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主题实践,努力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局党组精神结合起来;与解决影响和制约环保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步伐结合起来,使广大党员广泛形成科学发展的共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更加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积极探索环保科学发展的新路子,新方法。
2.紧紧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拓展支部建设工作任务,把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得更加有力。认真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要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党组织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和能力,促进局党组织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提出的要求。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态度,全面推进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倡廉建设。
3.为更好地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党员深入企业、基层和农村进行调研活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每个干部职工要写一篇心得体会,每个支部要组织一次交流会,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及业务。组织党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争当合格党员。
(二)抓好党员干部队伍管理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一是机关党委和各支部要组织定期分析干部队伍状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开展培训教育,每半年组织一次。二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使大家在思想素质、作风纪律、表率等方面有明显进步。
弱电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监理工作计划篇五
1、分解剩余目标任务,编制清单。督促各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清理剩余的各项目标任务,编制目标任务清单,列出具体的目标点和实现时间。
2、将清单内容分解成具体的工作。根据编制的目标任务清单,细化为具体的工作内容。
3、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编制的目标任务清单和具体的工作内容表,定期对完成情况组织检查。通常采用月度检查的方式。
4、 实体质量检测。监理部将会同中心试验室对全线的工程实体进行抽查。重点对桥梁墩柱、盖梁、梁板等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实体检测增加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机会,确保工程实体不留下任何隐患。
5、分项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分项工程完成后,及时由监理组完成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监理部专业工程师负责抽查评定与验收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得到落实,每月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分项工程完成计划表,以及时实施分项工程的检验、评定与验收工作。
6、阶段质量保证资料验收。以月度、季度为检查时间段,定期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中间计量支付工作挂钩,以确保质量保证资料得到及时的填报与签认。为确保质量保证资料及时得到签认,监理部将规定各级监理人员签认质量保证资料的时间和要求,并进行抽查,督促监理组及时完成质量保证资料的签认与验收工作。
确定阶段目标任务完成时间点,特别是控制工程的时间点。根据年度工期目标倒排各项工程的完成时间,据此编制目标任务分解计划。
1、施工组织设计修改。根据剩余工程任务及时间的具体情况,修改施工组织设计,以适应本年度工作的需要。
2、资源计划编制与审核。监理组督促各项目经理部编制资源投入和使用计划并进行核实,监理部进行审批。
3、资源投入检查与通报。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编制的资源投入和使用计划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建设各方,特别是各项目经理部的上级领导,以促进资源的落实。
4、组建专门的班子。项目经理部组建专门的计量支付工作班组,配置足够的工作人员,指定负责人。集中精力抓好工程的及时计量和支付申报工作。
5、编制计量与变更管理计划。由各项目经理部按月编制工程计量与变更申报计划,监理组、部按计划组织审核和审批工作。
6、分计划集中审核变更,为提高效率,对工程变更集中审核。